通过写月工作总结,可以促进对自己工作的深度思考和反思。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月工作总结,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一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财政职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履行党组责任。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立了扫黑除恶小组联络人制度,负责对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专项行动舆论氛围。全局上下重视程度,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定的决心强力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保障水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每年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并按月及时拨付。同时根据政法部门需求,足额保障专项行动经费,确保了我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对上级转移支付的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下达,并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会同公安、政法等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不断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扫黑除恶资金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另外,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二
充分利用led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一经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及时上报到学校,各班班主任利用班级微信群对家长和学生进行了有力宣传,提高家长和学生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激发家长和学生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
邀请xx综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宣传。
并对教师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全体师生知道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学校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三
7月20日上午,邮储银行衡水市分行为贯彻市处非办安排部署,协助推进市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抽调市区各营业部精干人员组成了宣传小组在新华路广场开展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非法集资及扫黑除恶工作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深化扫黑除恶建设平安银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条幅,并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等宣传单册和礼品。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细致讲解了非法集资、扫黑除恶,逃废银行债的相关知识,并提醒大家要做守信公民,共同维护社会金融环境稳定。现场群众积极参与,认真听取,并纷纷表示要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理财选正规银行。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加了广大群众抵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学会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四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根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林业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1月3日,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宣四平再三强调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发动全市林业系统内职工投身为期三个月的“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专项行动,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推动林区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局党组研究,在全市林业系统内印发了《关于印发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紧紧围绕林业扫黑除恶八个工作重点,要求全市林业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线索摸排,浓厚林区宣传氛围,确保此次行动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扫黑除恶xx林业在行动”主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各类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做好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并全面开展“回头看”梳理工作,严格排查林业系统内是否存在保护伞、黑后台。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林业系统共梳理“回头看”案件1483件,林业项目279个,信访件87条,未发现涉黑涉恶和存在保护伞、黑后台情况。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五
6月27日,县扫黑除恶办通过听、问、查、看等方式,重点对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组织领导、打击处理、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水利局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所做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黑恶势力不除,群众一日不安。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层层分解,股室有责,要求做到“有黑扫黑、无黑治恶、无恶治乱”,必须做到认识、组织、落实、协调、保障、督导、检查、宣传“七到位”,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有序进行,开创扫黑除恶工作良好局面,推动水利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扫黑除恶斗争是持久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宣传力度,以高标准完成好落实好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六
今年,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精神,将“打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
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利用led轮流播放“打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今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成效。全乡无重大刑事案件。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需继续保持“打黑除恶”一股劲头,争取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七
一是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林业系统内,依旧有少数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高,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也没有摆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政治站位明显不足,看齐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度理解,思想和行动还没完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自我学习不够,认为长期以来林业方面还未发现有黑恶势力,总感觉本系统不是重点单位,有认识不够高的问题。单位部门间协作意识不强,缺少信息沟通和联动配合,工作主动性不足,工作合力没形成一股绳,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是线索摸排需进一步加强。在线索摸排工作中,少数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走过场情况,没有把心思沉、懂法、守法和护法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入专项斗争的工作中去。深入林区深度不够,排查面存在一定局限性,也没有围绕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想点子、出主意,责任心不强,只单纯从办理案件、信访举报入手,“回头看”梳理工作也有走走过场现象,深入研判各类信息和深挖犯罪网络不够,对林业系统内部的“黑后台”、“保护伞”、“人情网”梳理不细致。
三是宣传模式需进一步创新。虽然宣传发动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宣传氛围还不够浓,方法都比较简单,缺乏与主流媒体、新媒体沟通互动,信息发布和宣传模式过于老旧。广大林区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关注度不够高,了解的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够深入,林区偏远村、组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仍存在死角和不到位,没有做到全覆盖,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涨,远没有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是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然大部分区县都和相对应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和宣传工作,但日常执法、宣传发动等协作过程浮于表面,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八
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人员3783人,其中森林公安1982人,出动车辆1264台次,摸排、巡查木材加工厂522个,采矿场37个,林地560处,饭店42家,家具店3个。核查各级扫黑办、公安局等单位移交涉黑涉恶线索7条,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一条(祁门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章想木材加工厂业主报警,称倪五斌敲诈勒索,该线索已经移交祁门县公安局)。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针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开展线索摸排。全市森林公安通过翻阅林区台账资料、辖区巡查巡护、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林木采伐情况、林地征占用项目审批情况、木材运输重点路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重点区域等进行了全面清查,还结合近期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动”、“2020守护餐桌”行动,严查长途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各地林业站也结合近期开展的清理枯死松树工作开展了系统性的梳理工作。
二是结合党组生活会,加强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作风管理。全市各级林业部门,都相继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会议、行动,全市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源头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败之风,杜绝林区“保护伞”、“黑后台”的出现。
三是依靠群众,加强部门之间合作,探索线索摸排新方法。各区县林业系统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场、圃的优势,通过核实群众举报、深挖案件线索、排查行业场所等手段,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森林派出所与林业站、检查站和国有林场之间、林业局和乡政府、同级地方公安、水利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进一步推动了林业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
行动期间,各区县林业局和同级市监局联合对农贸市场、饭店等地点的野生动物资源贩卖进行了检查。黟县碧阳森林派出所联合碧阳镇政府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厂进行垄断森林资源和侵吞集体林业资产的检查,黟县宏村森林派出所联合xx区九龙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反盗猎巡护;徽州区林业局在全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徽州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全区52个村居换届候选人及部分村后备干部人选进行逐个审核,对其中1名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违法人员提出不宜作为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对一起举报反映岩寺镇某村干部涉嫌毁林霸占林地问题,查清了事实,还了当事人清白。xx区张贴了30份“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各级部门之间的联动,丰富了林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方式方法。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九
按照市、区委统战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会议要求,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重要指示,在我辖区民族宗教领域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安排部署,不失时机地积极行动,采取宣传、摸排、打击同步进行的方式,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办事处和社区分别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的书记为成员,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数30余人,多次传达区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街道、社区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社区层层传导,每周一进行情况总结上报,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二、广泛摸排,盯紧线索。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每周一社区要将民族宗教领域内的线索摸排情况总结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民族宗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民族宗教领域中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三、大力宣传,全民参与。在街道、商业门市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到目前共计张贴宣传标语214条,电子标语87余条,发放宣传册7000份,发放扫黑除恶主题小扇子1500个,干部下基层走访20次,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四、加强教育,立足防范。加强对少数民族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少数民族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对社区少数民族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少数民族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五、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在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十
自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国各地区均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国性任务,其有着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任务上的艰巨性,这一专项整治运动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殷切愿望,以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扫黑除恶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仅仅是一寸,而扫则是一大片。为何要扫?因为在农村,“村霸”们或利用“拳头”加“金钱”来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或通过非法占有村民集体土地侵占国家财产;或仰仗农村“地主”势力进行相互勾结,损害村民利益……因为在城市,“城霸”们或通过出入夜宵摊点惹是生非;或控制市场销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接受他人委托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正因为当前黑恶势力的这种种举措所产生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上的进一步迈进,所以新时代下的黑恶势力必须要坚决扫除。
那么黑恶势力的“七寸”究竟如何扫?可以说,只要能根除黑恶势力的”七寸“,那么掌握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就将失去其“保护伞”。此处有三方良药,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剂药,当归。对于黑恶势力光靠强权,治得其一时,治不得其一世,故而当加大教育力度,采取教育为主,强权为辅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动意识其错误,改恶归来;第二剂药,附子。黑恶势力并非从出生即是,因此从源头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时期,父母将承担绝大部分的引导功能,从小对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输正确思想,方能促进其走向正确道路;第三剂药,远志。人生在世,需得以“志向存高远”,方能杜绝“温饱思淫欲”,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为公,步步为营,通过引导其树立崇高理想,方是扫除黑恶势力的最高境界。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及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有关要求,充分履行财政保障职能,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必需的财力保障;加强财政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斩断黑恶势力的资金利益链条;加强干部监督教育,坚决禁止干部存在涉黑涉恶行为,或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积极发动干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行为和现象,为创建平安、和谐、幸福作出财政部门应有贡献。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志为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长期性、艰巨性,各个科室(单位)要共同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自觉、全面地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精心布置、狠抓落实,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扎实开展工作。
(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组织、宣传、发动和办案等一系列工作,都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相关科室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需的经费纳入公共预算保障范围,认真核实,尽力安排,为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依法加强资金监管,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
在政府采购、政府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中,凡是存在涉黑涉恶现象,采取不正常、非法手段串标、包揽项目等行为,一经核实,依法停止财政资金拨付,已经拨付的,依法予以冻结或缴回国库。
(三)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在开展财政专项检查中,发现凭借黑恶势力套(骗)取国家资金、侵吞国家或集体资产的行为和现象,要及时向专职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并积极为查办案件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和监管。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认清黑恶势力的危害,带动亲朋好友远离涉黑涉恶势力。在全体干部中开展自查,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举报,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或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依照相关规定,追查到底,决不姑息隐瞒或袒护。
县委、县政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衍生土壤,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形成长效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将实行问责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考评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是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事关人心向背和社会长治久安,事关基层政权稳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作为一项社会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财政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日常、具体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报送工作材料。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报送材料线索。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纪律。要时刻察亮眼睛,提高警惕,防患未然,与黑、恶、乱的东西划清界线,决不同流合污;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管好自己的手、嘴、脚,不该拿的决不伸手,不该吃的决不张口,不该去的决不挪脚,严防黑恶势力的渗透与诱惑,人人做到洁身自好。
财政干部、共产党员,要时刻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要充分发挥看齐意识、法制意识,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
附:县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同志任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十三
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一经党中央提出,就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就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起来,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乡为深入贯彻市委、县委政策部署,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我乡固定化、机制化、常态化,开展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现将这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如下:
(一)县会议精神传达。5月下旬,县贯彻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隆重召开。会议一经结束,我乡立即召开群力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对接下来我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乡党委书记李果同志要求全乡干部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项工作要持续发力,全乡要提高认识,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此次会议的召开为我乡之后的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参考,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二)固定宣传的常态化。这半年来,我们在场镇主要街道,村主要路口悬挂标语10余次,张贴宣传海报20余张,集中开展宣传活动2次。人民群众对当前扫黑除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对黑恶势力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提高自我保护有了更好的意识。广大群众均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全乡营造了打击黑恶势力浓厚的氛围,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人人参与,守护社会秩序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治理生态。
(三)流动宣传的添砖加瓦。半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多次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的“三进”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黑恶势力的种类、表现形式、鉴别方式等知识,大家均表示受益匪浅,纷纷建议此类活动应经常开展,及时开展。我乡组织的流动宣传小分队半年来深入重点区域10余次,为千余人次宣讲扫黑除恶小知识,有效的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向基层的延伸。
经过半年的集中宣传和治理,我乡的社会秩序显著好转。社会治安群体性事件几乎为0,没有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黑恶势力销声匿迹,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有序开展,基层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有效提升。
上半年我乡工作可谓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绩来之不易,还需更加努力。在现有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宣传条幅、展板等宣传工具,扩宽宣传范围。重点倾向辖区内发展产业的个体户、临街商铺经营户、来我乡进行工程建设的企业主等极易受到黑恶势力侵蚀的群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自身资金和人身安全。
(二)继续加强线索摸排。以村(社区)为成员单位,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每月对本辖区内进行一次对潜在黑恶势力的集中摸排,安排专人执行,建立清单工作台账,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乡综治办,做到不放过蛛丝马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继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也是推行基层治理的有效的中坚力量,既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要推行“群众发现、群众查找、群众举报”的工作方法。一切工作为了人民群众,一切工作又依靠群众,推动基层工作扎实开展。
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篇十四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月发出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阳泉市城区教育局阳城教安字〔〕14号及阳城教安字〔2018〕21号文件精神及义井联校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工作安排,我校校长参加了专题会并已进行了一把手履职督导谈话,在会上做出表态承诺:坚定不移贯彻上级安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我校全体教师召开了专题会,制定了专项活动方案,并进行了黑恶势力线索排查,及时上报线索排查和处理台账,学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各班级也相应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题班队会,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及周边的专项宣传。
学校扫黑除恶的工作重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尤其是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务的情况,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组织排查、摸底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的情况和信息线索,特别是要加强对师生持枪情况、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情况、学生拉帮结派情况、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情况的排查及信息线索的收集,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部门开展取证工作,有效预防广大师生参与黑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