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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一
中秋之夜,家人团聚。我站在阳台上,让夜风吹干我死去的.双眼。我看到成千上万扇明亮的窗户发出温暖而明亮的光,如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覆盖着世界,明亮地照耀着,如空荡荡的炽热的星星,把夜晚温暖成融化的糖。我身后是空荡荡的客厅,灯光深深地标记着冰冷的地板。就这样,我的眼泪掉了下来,无声无息地渗入了整个世界。
这个中秋刚刚去世。
也许我们都错过了。我已经搬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将近三年了。在过去的三年里,如果一个陌生人走过这个城市,并不意味着熟悉。我熟悉的应该是一个不多见的边陲小镇,整个童年和童年的梦想都埋在这里。
我又想起了婆婆的爷爷,想起了那些一手带大的快乐时光。凉爽的夜晚,躺在垫子上听故事。苏醒一次又一次地睡着了;闲天拔狗尾草,慵懒逗猫,慵懒笑;在明媚的阳光下一起去钓鱼,把脚泡在水里,像狗一样叫。
中秋节的晚上,婆婆会煮一大锅豆子,我们会笑着坐在僻静的天台上,嘴里放很多豆子和月饼。爷爷会讲他三姨的老故事,猫舒服地摇着尾巴。
只是后来我长大了,婆婆爷爷老了,猫死了,屋顶裂了。于是我被接走,留在了这个密不透风的城市。我的父母被娱乐搞得不知所措,但我总是一个人呆在苍白的房间里,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又重又暗,月光很冷,很冷,很血腥。
我讨厌这个城市。它像枷锁一样羁绊着我,用一座高大的水泥建筑把我的视线与故乡隔绝。我的家乡是一条小河两岸的小镇,一个屋顶和茂密的树,一群孩子和一条无车的路,一条满是灰尘的小巷和一根旧电线杆。这不是我的家乡,虽然我这里有血。
我想象着又一个中秋节,坐在家乡的屋顶上,婆婆还在煮豆子,爷爷还在讲他的故事,我的猫还在摇尾巴,我还年轻,什么都不会改变。
不够真实,但至少不冷。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二
这是他的个人巡回演奏会的第九场,也是最后一场回到休息室的他,疲惫的躺在沙发中,贴心的助理帮他盖好衣物,小心翼翼的合上了门。
他笨拙的爬了起来,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光,用他全身的力气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生怕一放开,他就会消失在自己的眼前,泪水不由自主的流淌了下来,满腹的哀怨,无数的思念最终变成了一句:你回来了!
他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发,那清澈透亮的眼睛里包含着无限的温柔和爱怜,任由她扑倒在自己的怀里失声痛哭,将潜藏了许久的情感痛快的宣泄出来。
他用柔情的吻抹去她的泪水,过往的回忆充斥他的心头,旷野中两人相互追逐的嬉戏,沙滩边他撒娇泼水的调皮,还有在钢琴旁,他拥抱着他手把手的一起弹奏音符的温柔......
“公子,公子~~~”他的影子一霎那间消失了,助理在他身旁小声的说道:
“公子,时间到了,车已经准备好接您去墓园拜祭了。”
他坐起身子,一件天蓝色的外套滑落到他脚边,他弯腰轻轻的拾了起来,多么熟悉的颜色,那天他走出门时,穿的也是这么一件天蓝色的衣服,一如他像天空一般蔚蓝的笑容。
他站了起来,走出房门,而他清澈迷人的眼睛则在他胸前的吊坠中永远微笑着注视着他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三
“小时候妈妈对我讲,大海就是我故乡。”
海面上徐徐海风,将远处的歌声吹来,又轻轻地将我的思绪引向了从前。
儿时的海面究竟是什么样子,我已经记不太清了,我只记得那时的天空是碧蓝的,是可以将云显得雪白的。炎炎夏日,海边便是纳凉赏景的好地方,于是我就每天都缠着父母带我去海边。中午,烈日当头,我就把自己泡到水里,捕捞水底的“宝贝”——只要我一弯腰,手在水底一捧,就会捧上满手的海蜗牛。这时,我便把手高高举起,在空中挥舞,还故意让一两颗海蜗牛从指缝间漏出来,好让大家都知道我找到宝贝了。此刻,若是父亲在陪我,他就会挽起裤腿,然后像孩子一样扑到水里,同我一起捞“宝贝”,而若是母亲在陪我,她就在沙滩上也朝我挥挥手,再在太阳伞下露出太阳花般明媚灿烂的笑脸。
到了天空微微泛红的时候,我才从海中上来。那时大概是海面在一天中最美的时刻了。我静静地目送太阳慢悠悠地潜入海中,直到她只露出半边脸,把海面都羞得通红的时候,我才跟着家长,并着排,拉着手,踩着满地的金子,拖着长长的影子,向家的方向走去,背后,只留下两串浅浅的脚印。
“想什么呢?”母亲用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我突然缓过神来,回答道:“没什么,想起小时候了。”须臾,母亲笑了笑,再没说什么,转头望向了海面。
我低头向海底望去,却没有看见水底,又伸手向海底捞了一把一一没有海蜗牛,只有一把掺着石子的沙子。
望着灰蓝色的天空,我这才发现太阳又开始艰难地穿透层层黑烟向海平面前进了,而海面的飞鸟也匆匆地飞着,在天空中留下一道完美的弧线一一这大概依旧是一种美,是一种灰蒙蒙的凄美。
我心底突然涌起一股情感,比起感伤,我觉得这更像是一种怀念,一种对故乡的怀念。
可是我明明就在故乡啊,又何以怀念呢?
“小时候妈妈对我讲,大海就是我故乡……”远处的歌声,又清晰起来。
大海呀!你还是我曾经的故乡吗?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四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提起李煜,后人恐怕赞誉的不多。因为他是个亡国之君,而导致他亡国的直接原因就是他贪图享受。所以,这样的昏君顶多也只能做一个历史的反面教材。而我却认为,李煜的一生具有传奇色彩。“宁当有暇之玉,不为似玉之石。”当他一夜之间从一呼百应的皇上沦为阶下囚时,他顿时放出渺茫光辉。这时,我们才能说真正的李煜诞生了!
这时的李煜词风与前判若两人,他不用饰绘,纯用白描,直抒胸臆,直率自然,风韵天成。使人觉得他的词有“清风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之感。更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他词作的内容写宫廷生活升华为抒写故国之思,亡国之痛。在词的意境上有了很大的升华。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自亡国以来,李煜一直过着后悔自责的生活,终日以泪洗面,就在这时,千古绝唱《虞美人》诞生了。因“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词句,宋太祖勃然大怒,节束了这位亡国之君的人生。
李煜用他的独特风格使自己的作品流传千古。所以,现在人们提起李煜,大多是词人李煜,而不是皇帝李煜。一个皇帝最终被当成词人传颂,李煜到底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在他“雕栏玉砌应由在,只是朱颜改”的悔恨中,我们是不是听到了“失败”二字?或者,在某种角度来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感谢他的“失败”?感谢“失败”给我们带来的一笔巨大精神财富。
有人说,李煜是失败的,直到最后他还是以亡国之君出场的,但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李煜没有亡国,最终以一个皇帝的身份平静的死去,那他也不过是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的数百个皇帝里添一个亡灵罢了。如果是那样,我们就少了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就少了一为愁绪“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感情极为丰富的中国词坛上的一颗耀眼的星星了。当然我们也读不到了《相间欢》《虞美人》这样千古传诵的好词作了。所以,我一直认为李煜是成功的,因为他体现了自己真正的价值。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五
花开、花落、绚丽、寂然。月色如水,水依旧。一个人怀念那些有你的日子,可是你已不在。
——题记
他们说,你是傻子。没有理想,不懂生活,不会索取,不知疲倦,甚至,不会逃避冰冷的伤害。
我跟着奶奶回家时,一家人除了你,个个都阴沉着脸。我知道,我的到来,对这个原本就生活拮据的大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这里,没有人会喜欢我,可是爸妈都在外地打工,我从小就是跟着奶奶长大的,我离不开奶奶。
初次见面,我还小,只知道躲在奶奶身后,打量着一张又一张的苦瓜脸。突然,从人群中钻出一个光光的脑袋,黝黑的皮肤、洁白的牙齿,憨憨的笑容,还不时对我招手,“走,我给妞妞摸鱼吃!”我忍俊不禁,他就是那个长我十多岁的傻叔吗?这时,一只手“啪”一声拍在傻叔的头上,“摸什么鱼?自己还吃不饱,回家烧锅去!”瘦削的三奶咆哮着。我的心一下子紧张起来,傻叔也收敛了笑容,怯怯地说:“妈,我,我是妞妞的叔叔,我就要带她玩!”说着,你一把抓起我的手向河边跑去。路上,你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青枣,小心翼翼地在衣角上蹭了蹭,放到了我的手里,笑着说:“吃吧,甜!”望着你那一脸明媚的笑容,我的心里渐渐暖了起来,好像被一种莫名的东西填满了。我想:那是爱吧。在这里,第一个给我温暖的人竟然是你,一个木讷傻傻的你。
以后,你经常给我打栆,摘柿子,摸鱼,尽管冬天的河水刺骨的凉,但只要是为了妞妞,傻叔就会蔑视寒冷。那时,连奶奶的爱都谨小慎微,可你不,你的爱总是那么肆无忌惮,大张旗鼓,让我这颗脆弱的心,丝毫没有感觉到爱的缺失和匮乏,反而被你的爱包裹得严严实实。
怀念有傻叔的日子,那些记忆很温暖。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六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小学校园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遇见新玩伴的喜悦。
我还记得,第一次遇到一个卷发很好看的女老师和一个很强势的男老师。
记得放学后,学校的第一场雨又细又软,带着甜丝丝的气息。
记得,放学后的第一场雪又白又甜,一群穿着清新漂亮的孩子在操场上开心的跑着玩着。
我怀念那些美好的日子,那时我们是那么的纯真,天真,自由,我怀念那些小玩物。
小姐,男孩偷偷放在女孩铅笔盒里的绿色小虫子让女孩呜咽。
一切仿佛就在昨天,怀念小学的那些美好时光。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七
每次路过这个十字路口,都会不自觉的向那里望去,一栋黄色小房在一圈松柏的环绕下,是那么静谧,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等待着我去看望那已经被埋葬在心底的童年。
每天晚饭后,社区里大部分小朋友都会如受到了召唤似的,不约而同的聚在我家的院子里,每个人都会带来不同的小玩意儿。玻璃球,遥控车,卡牌,可带走的东西却都一样,那就是幸福和快乐。
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景象还是一片荒凉。这座精美的小洋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后经改造,家中的荒原,终于变成了鲁迅笔下的百草园。陌生的花草,对我总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我趁家人不注意,偷偷拔下一片叶子就往嘴里塞,结果是我被一股子奇怪的味道刺激的浑身发抖,急忙将其吐出,连同一起的还有没有完全消化完的午饭。
家里的门牌号是99号,这让我一直引以为豪。直到有人告诉我社区里还有100号时,我不乐意了。被别人带到后,我用力敲了100号的大门,肆意的宣泄着我的不满。忽然,门开了,走出一位比我年长的孩子,对我露出了饱满的微笑。我急忙将已经因羞愧儿红透的脸转向别处,呆呆地望着那白字蓝底的100号门牌。
几年后,如同往常一样,我回到了家中,熟练地开门、换鞋,准备在与伙伴们一起玩耍中送别这天空的最后一抹夕阳。可与往常不同的是,今天家里的气氛却异常的紧张,数字在大人的口中肆意的跳动着,在你一句我一句的半谈半吵中,房子的交易成功了。在他们对我宣告的那一刻,我的童年也被处以了死刑,走到了尽头。
当时的我是那么痛恨家人和自己,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我没有发言权?我在心中一次又一次的质问着自己,在停止了哭泣后,我明白了一个残酷的现实,我——长大了。
我将人生最美好的童年留在了那里,却连一片叶子也带不走,更别说那棵被我啃过的苹果树。
童年,再见!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八
越长大越怀念,怀念那些逝去的流年。
还记得小时候骑在父亲的背上,看着天上的层云发问,为何云是白色的?为什么发明家的父亲没有发明家聪明?等等天真无邪的疑问都曾在那幼小的心灵中画着问号。也许今天的我已经可以解答出当年那幼稚的问题,可我再也不曾有对生命,对生活,对世间万物的好奇心。充满脑海的是经过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都未曾有人提出质疑的公式,定理,每天在数字与字母之间徘徊。或许不是我没有了好奇心,而是世俗固化的模式将我支配。在静静的月色下,我也曾思索着曾经的往事,可没有当初那纯真的感觉。我很怀念那时的我,一个整天发问,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特视角的小男孩。
虽然从小没有听过贝多芬对命运的呐喊,也不曾听过钢琴诗人肖邦在离别时的悲伤,但总有一些似曾相识的旋律在脑海中涌动。如今耳边的旋律甚至比我走的路还要长,但我总是追寻那从心底里跳动的音符,不知何时我将它们牢记于心间,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与我共鸣。这些旋律是曾经对亲情的感动,对友情的挚爱,对爱情的单纯。无论他们曾经何时编织成一首歌,都是人生中美好的回忆。这段旋律依旧在耳畔回响,但赋予的是心的节拍。我很怀念那时的旋律。
似乎每次提到这个词都觉得老套,乏味。但当时光真的从身边溜走,才从心底里对他生有深深的敬畏之心。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快初中毕业了,眼睛一闭还能看见刚上学时的影子在眼前晃动。可我真的长大了,不再像从前那样贪玩,现在想的是对未来的打算,对生活的向往。童年的那段时光终将落在心里的深处,永远无法改变。它终将是我最美好的回忆。我怀念我的那段时光。
越长大越怀念,怀念那些单纯的回忆。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九
这是十年前我正值初三时的一幕,定格在我脑中已有十余年,挥之不去,常常萦绕梦中。幕中的老师是我当时的班主任李永立。他是教语文的,他没有上过正规的师范院校,因善写文章、口才好,在本地颇有名气,而进入我镇的中学教师行列。在印象中他走起路来昂首挺胸,写起文章来令人惊叹,讲起课来眉飞色舞,批评人来毫不留情,为了学生的利益敢言别人不敢言,敢为别人不敢为,是个性格鲜明、特立独行的老师。
李老师对生活的理解是深刻的。他从小家境贫寒,被迫中途退学外出打工。白天在工地上干活,晚上其他人一倒床就呼呼大睡,他却顶着一天的'疲惫,躲在被子里借着微弱的手电筒光,坚持阅读和写作。他常说是那段艰苦的日子磨练了他的意志,坚定了他的人生目标。饱尝生活的艰辛,体味真实的人生。正因为如此,他对我们的点滴教导都透着他的生活体悟,给我们以无形的力量。
李老师对学生的生活是关心的。那时,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的父母都是聋哑人。他知道这个情况,就经常到那个同学家家访,了解具体的困难,并积极为那个同学奔走,减免了每年的学费。而且利所能及地从生活小事上帮助那个同学,从精神上鼓励他,树立他的自信心,摆脱自卑的阴影。
李老师的课是吸引人的。上他的第一节课,就被他生动的讲解,还有那丰富夸张的表情所吸引。记得那天,他给我们讲解汉字的构形和发音的联系。如人们念“笑”、“哭”字时,面部表情给人高兴、悲伤的感觉。李老师当时模仿各种各样的笑和痛苦的表情,令我们开怀大笑,同时在笑声中理解这两个字的深刻含义,了解汉字构形的奇妙。他的作文课更是锦上添花,他能以最简单清晰的线条阐释文章的结构,以最朴实的生活为素材攥人几把泪,以最精练的语言蕴涵深邃的思想。我们学生由开始的最讨厌作文课,到后来最喜欢的就是作文课。他的作文课为我们所津津乐道。
李老师对学生的培养是因材施教的。我们是一所镇中学,每年仅有3-5%的同学能进入区重点高中,20%的同学进入区非重点高中,剩下的读中专或辍学打工。针对这种情况,对于想继续上高中的,他在学习上要求非常严格;对于无心继续读书的,他给他们很多其他的锻炼机会,并没有死板的在学习上一味地强压他们。而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我很矛盾,不知道是继续上高中还是考师范好,这时是你轻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聪明,而且能静下心来读书,还是上高中吧,争取考上大学,多学点知识,将来出息大点,对社会作的贡献多点!”,我当时没有说什么,却把你的话深深地记在心里了。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十
今日清晨出门,发现天空晴朗了许多,一切都显现出一片清新的样子。来到学校,我向同学感慨,今天的空气多么清新。
我同学惊愕的看着我,我有些不知所措,问道:“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同学笑了笑,说道:“今天空气污染指数200+好不好!”我显得有些尴尬。
此时,我的心中也不明的生出了莫名的痛楚。回想起从前,雾霾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极其陌生的字眼,我只记得在冬天之时才会有隐隐约约的雾出现,但那雾不是霾,而是浓浓的水汽。那雾没有刺鼻的气味,闻起来很是湿润。而现如今的雾霾令人望而生畏。远远地,白茫茫一片。看似美丽,却蕴含灾害。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十一
今天,我独自去了易初莲花,跑到零食部,买自己喜欢的零食。突然间我看到了大白兔糖,瞬间我的眼湿了――我的太奶奶最喜欢吃这种糖了。可惜她已经过世了!!突然间,我发现我对太奶奶的思念一下子就涌上来了。记得以前,父母在上海打工赚钱,我在老家和太奶奶生活。那是我最快乐的生活。每天太奶奶都出去逛一圈,回来时都给我带牛奶喝。我答应她等我长大了也买白兔糖给她吃!!她总是笑得合不拢嘴!可是好景不长,父母在上海立足了,准备把我接到上海去读书。我当时也很兴奋,也想了解外面的大千世界。
到了上海,太奶奶经常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别淘气之类的'话。但我却不知这些话隐含着多少太奶奶对我的爱!!每年过年时,太奶奶都会把叔叔阿姨送给她的补品给我吃,当时的我不懂什么叫爱,只知道太奶奶很疼我!
记得那是个昏暗的下午,妈妈突然来到学校和上课老师说了几句话就把我接走了,当时我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母亲好像很赶时间,没时间和我解释。到了长途车上,母亲才说太奶奶患了癌症,快不行了,想见见她的孙子!!突然,我不争气的眼泪往下掉。我这时才知道亲情的可贵。我心里想:太奶奶,坚持住,你还没吃到我买给你的白兔糖呢!!可是,当我回到老家后,太奶奶已经永远的离开了!
我仿佛如梦初醒,看着糖说:“太奶奶,您老人家一路走好,你孙子一定不会辜负您对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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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十二
她,聪明机智;她,活波可爱;她,助人为乐;她是我这童年中一位值得怀念的一个人。
记得那一次放学后,天气突然转变,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没有带雨伞,只好在校门口等我的妈妈。她那天值日完,准备回家时,看到我还站在校门口没有回家,就轻轻的走过来疑惑地问:“怎么还不回家?”我支支吾吾的回答:“我,我没带雨伞。”哦,原来是这样,她拉着我的胳膊说;“我送你回家吧”。我推辞的说:“不用了,我们两不顺路,方向是相反的,如果你把我送回家,那你就绕个大圈子才能回家。”她笑着说:“没关系的,走吧。”说着就把雨伞撑开了。这把雨伞还算大,能凑凑和和的挤下我们两个人,我们两说说笑笑的走着,那时,我感觉到和一个伙伴一起回家似乎比一个人走路要快得多,我们俩一会就到家了。到了我家门口,她合起雨伞,我带着感谢的样子问她:“要不要在我家坐一会儿”,她一边摇手一边说:“不用了,你快回去吧,今天你已经回来晚了,小心你爸爸批评你。”说着,又撑开了雨伞,我忽然看见,她的身子左边全湿了,我叫住她,告诉了她,她却满不在乎的说:“没事,就一点水,不冷。”原来,她在打伞的时候,伞的一大半遮住了我,而她的那边只有一点点,结果……。第二天她就请病假了,老师告诉我们,她发高烧了。我觉得很内疚,特别想去她家看望她。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十三
今天是我的第79个生日,可80多岁的我并未衰老,年轻的面容犹在。六十多年过去了,科技还在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发展着,手表代替了电脑,小型飞机已进千家万户,甚至连青春都可以永驻。在从前,人们认为最宝贵的大概就是青春了,然而现在青春留住了,一些我门已失去的东西却再也找不回了。
初中值得怀念(通用14篇)篇十四
一条熟悉的小径,熟悉的房屋,门前那熟悉的红色。触摸着那熟悉的红色,年代久远,已经泛黄的门窗,一个人影跃进我脑海。那亲切、和蔼的面容——大姨!我的大姨!
你见过雨后的菊花吗?一定见过——一朵朵菊花经过雨点的打击,显得那么娇嫩,艳丽。一地残缺的花瓣,上面沾满了水珠。娇的让人心疼,美得让人心醉,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景色是凄凉的,满目凄凉。
开学前几天,我们一家去看望大姨,大姨见了我们,毫无血色的脸上强挤出一丝笑容,忍着钻心般的痛苦起身到屋子里拿了一个牛奶用枯瘦的手递给我。我犹豫着接不接,我看向大姨的眼睛,大姨也注视着我,我看见她眼里充满了慈爱和关怀。四目相接,大姨的手颤了一下,说:“快喝吧!”然后把牛奶塞进我手里。
吃饭了,可口的饭菜和扑面而来的香味吸引着我,可大姨却满脸愁容地坐在一旁。大人们边吃边谈,我知道了大姨只是普通的感冒,我喉咙里的那口气咽下去了,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
好景并不长,在饭后我了解到大姨得的并不是普通的感冒,而是两种癌症,我先前咽下的那口气又堵在喉咙里了,先前落地的石头又提上来了。
没过几天,大姨住院了,而且拒绝治疗,爸妈赶紧去看望大姨。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家刚下楼不久,就听到了一则不幸的消息:大姨去世了!这件事宛如晴天霹雳,爸妈的眼圈红了,我的心里也升起一种悲伤。
该发生的`事总会发生的,只不过是时间不一样罢了。独自漫步街头,天阴沉沉的,就像我的心情一样。寒风瑟瑟地吹,人冷,心更冷。
坐上车,又习惯性的晕了车,这次晕车比以往哪一次晕车都厉害,下车的时候都不知道东南西北了。空气很闷让人喘不过气来。一路飞奔到大姨家,我瞪大了眼睛,大姨的家还是很旧很旧的土房子。我已经有许久没来这个地方了,竟以为大姨家的房子已经换成新的了。我问自己,却始终得不到答案,只知道上一次来这里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轻轻迈过门槛,屋子中央是一口灵柩。灵柩前放着遗像,遗像里的大姨平静地望着从前面经过的每一个人。屋子里很冷清,只听见一片哭泣声和抽噎声,光线很暗,暗得发黑。长满裂痕的墙似乎也在默默哀悼。
我强忍着泪水,任由伤感冲击着我的心灵。在这永恒的秋天,菊花残了;大姨走了;我的心——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