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一
课堂教学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渠道,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教育教学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把课堂还给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师没有权利一言堂,要真正理解学习的科学过程,用讨论代替讲述,用互动改变被动,用争论取代提问,让管生在快乐中主动学习。
要充分相信学生,学生基础有差异,智商有高低,能力有旨弱。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掘学生潜能,因人施教,启迪学生的智慧。由抱怨学生到喜爱学生,由精英培育到教育无类,由填鸭教学到超市提供,让每个学生按自己的需求主动学习。
认真研究学习过程。明确学习的三个环节,预习、展示与反馈。做到预习到位,展示充分,反馈及时。教师设计在先,导演在后,组织在先,调控在后,学生预习有效,集体展示,个性反馈,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
课改的组织领导。
学校的课改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学校课改执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课堂教学模式。
时间模式。
25+20,既教师讲授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学生活动自主活动时间至少20分钟。
组织形式。
教师导演、学生展示、小组合作、层次教学。
课堂模式。
划分学习小组。
每个班级平均编排4--6个小组(学习能力、性别、人数)。
每个小组设小组长一名,由具有组织学习能力和威信的学生担任。
充分利用教室空间。
教室前后黑板或白板,保证每个小组有一块展示板。
互动合作,充满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积极思考,教师随时指导,充分互动交流。
教学过程。
预习、展示、反馈。
预习环节。
预习的主要任务:确立学习目标、明确重点难点、初步达成学习目标。
(2)预习的主要形式:小组内学生自学、互学、讨论;教师指导点拨。
2、展示环节。
(1)展示的主要任务:展示交流预习初步成果、巩固深化学习目标、共享学习成果。
(2)展示的主要形式:教师引导、点拨、学生板演、讲解。
3、反馈环节。
(2)反馈的主要形式:
课堂练习、试卷测试、辅导答疑、互学互教。
(3)反馈的主要方法:
巩固练习:可采取提问、测试等方法组织实施。
查漏补缺:对学困生进行互学互教,生生互动,分层训练。
知识拓展:对学优生进行知识拓展、深化。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二
浙江省教育厅从下半年开始筹划研究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基本思路就是“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构建重基础、多样化、可选择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根据此次出台的方案,浙江省高中必修学分将从116学分减少到96学分,选修学分从28学分提高到48学分。选修课学分比提高到总学分的三分之一,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解读这份新方案时表示,此举意味着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选择权交给老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选择权交给学校。
“这是一次循序渐进的课程改革,与高考无关,但希望能变成浙江教育界自下而上的文化自觉,希望浙江高中生能提早规划未来。”该省教育厅人士称。
但是,走在浙江前面的改革实践看起来并不乐观。
江苏省早在20xx年开始新课改试点。实施一年之后,江苏省教科院20xx年7月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很多学校采用新旧两套课程体系并行的办法,反而加重了师生负担。而校方的理由是,完全采用新课标“怕影响高考,家长有意见”。
“新课改在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提升素质方面效果不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所康研究员表示。
此次浙江省的方案提出,将把高中选修课程纳入高考招生改革评价体系,对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这样的措施似乎有利于扭转“高考指挥棒”的影响,但力度显然还不够。
“如果没有体制、机制上的突破,新课改难有大动作。”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胡瑞文指出,要推进新课改,就必须突破现行的高考制度。
此前江苏、天津、浙江等地针对新课改推出的高考方案,力图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之中。但在统一高考、集中录取的`框架下,方案并没有受到高中老师和学生的欢迎。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缺乏与新课改对接的整体性高考方案,表明教育主管部门并未将新课改与高考改革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考虑,新课改的推出有草率之嫌。这种割裂的做法,表面看来使改革容易推行,实际上恰恰使新课改与高考改革都走向复杂化。
胡瑞文认为,与新课改相配套,应该同时进行高中教育和高考招录制度的改革。比如,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可以让民办高中根据办学特色而不是中考成绩来自主招生,分流一部分有兴趣特长的学生。在此基础上推进高中新课改,将更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加强素质教育。
胡瑞文表示,目前高考的命题权已经下放到省,为上述改革创造了条件。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公务出行观念,改变公务出行方式,把中央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降低公务交通运行成本,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努力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安徽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省级在抓好对全省公车改革指导、协调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省辖市负责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乡镇公车改革工作。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公务用车改革,9月底前完成省辖市本级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量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在中央核定的岗位范围内,由省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和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下设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所在地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省直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所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合理确定保留公车数量。全省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核定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编制。
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保留1辆机要通信和4辆以内的应急用车。省属参公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不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可保留1辆应急车辆;与主管部门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原则上不保留应急车辆,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应急车辆编制。在确保节支率的前提下,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数量。按照中央规定,我省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系统)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省级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基数小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及交通条件复杂、统算节支率高、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并承诺在两年内到位的地方可按省辖市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标准执行,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属驻肥以外单位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除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按照低于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核定留用车辆,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管理服务平台。
3.改革普通公务出行方式。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省直机关交通补贴使用范围为合肥市城区(不含四县一市),省辖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避免出现补贴标准与保障范围不相适应的现象。超出保障区域进行公务活动的,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交通补贴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工作。
在公共交通服务薄弱的地区允许地方党委和政府适当保留少量调研和接待用车,保留比例按照不超过现有车辆数的35%保留,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
4.保障特殊情况公务用车。各地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可用于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不可预测事项,具体由各级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交通补贴标准的确定。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省直机关和各省辖市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省直和各省辖市整体节支率均不得低于7%。节支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要相应降低补贴标准。
我省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各省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按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五档划分。具体标准在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及标准,可不与省直机关相对应,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2.交通补贴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
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本单位补贴总额的10%作为统筹资金使用。采取统筹的单位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开透明。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对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竞聘上岗的,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不能满足保留公务用车需要时,应在其他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3.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预案,周密部署,对涉改的司勤人员逐一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发放等工作。安置司勤人员所需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四)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本级国库。处置后收回的公务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对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过渡期原则上为三年)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出行服务,司勤人员优先从这次改革未聘用的司勤人员中公开、择优选用。各级政府不得变相为车辆服务中心等提供财政性补贴,不得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机构,不得长期闲置车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管理保障。
(一)加强留用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留用车辆从本单位现有车辆或同级其他单位取消的公务用车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配置更新时,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健全财务制度管理。
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完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并推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省直机关和省辖市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各参改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车改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及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进行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舆论引导,凝聚共识。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按本方案进行规范。
“车补我们从8月底开始就领到了,每个月550元。”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化名)昨天告诉说,他已经领了几个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机关首批取消车辆昨天网上开拍,引起广泛关注。但早在8月底,我省省直机关车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记者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8个省辖市车改方案已获批复。
[车改进展]省直机关车改基本完成。
6月29日,《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我省成为继广东、陕西之后,全国第二批(共4省)获批省份之一。7月8日,全省车改动员大会召开,我省车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直机关8月底之前已基本完成车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省车改办透露,截至11月中旬,我省16个省辖市中除宿州市外,其他15个省辖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已上报,并根据省车改办初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省车改领导小组已批复淮南、蚌埠、宣城、池州、六安、芜湖、安庆、黄山8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合肥、滁州、铜陵、阜阳的车改方案正在会签中。亳州、淮北、马鞍山3市正在修改送审稿。
[车改以后]正科级每月领车补550元。
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200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单位,目前是正科级,按照我省车改方案,从8月底开始,他每个月可以领到550元公务交通补贴。汪永告诉记者,车改对普通公务员影响不大。“我们处室的工作性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合肥,大家平时其实用到公务车的机会也不多,上下班都是公交或者自己开车。”
张林(化名)在省直机关某厅级单位担任处长。“我们单位的车补也是8月开始发的,我正处级,每个月1000元,跟其他处长都一样。这个都是公开的。”
出差多的单位尚处适应期。
汪永说,以前领导出门开会是单位派车,最近已经好几次看到处长开自己的车去开会了。现在大家在市内办事、送材料,也都是开自己的车或者打车。“出去人多的时候,大家就一起开一辆车。”
张林透露,车改之前每个处室都有自己的公务车,基本都是谁用谁申请,并没有配到处长个人。自己平时出门、上下班也都是开自己的车。车改后,单位保留了几辆车,感觉确实节约了成本。不过张林也认为,不同单位工作性质不同,对于经常出差的单位来说,刚开始确实还需要适应。张林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处室常年需要跑下面单位。“不光要跑市县,还要跑乡镇,到村里,如果不开车,一天跑几个点,确实不方便。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四
1.《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改革目标是什么?2018年3月,本市出台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方案》),明确了3项主要的改革任务:一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截至目前,本市已经配套出台了《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改革研究制定的。
此次中招改革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科学有效、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招生录取改革的正面导向作用,与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同招”“民办超额摇号”以及初中强校工程等形成合力,实现两个主要改革目标:一是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积极探索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兼顾各类型初中学校的发展机会公平;二是进一步改变原有的“见分不见人”的招生方式,破除招生过程中的唯分数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引导初中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促进高中学校研究和建立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体系。
2.相较于2018年出台的《中考改革方案》,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做了哪些方面的细化?(相关名词解释参见问题5)2018年出台的《中考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的改革任务和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就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
(1)自主招生方面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即6%×15%)。
二是明确了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普通高中学校(目前为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占比相较于当年度其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可适当增加。
(2)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的比例。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二是明确了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的测算依据。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
三是明确了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分校或校区,原则上按照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3)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的基本原则。每所该类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要分配到区内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全覆盖。若某所该类高中分配到校计划数大于等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须确保区内每一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至少获得该高中1个名额;若某所该类高中分配到校计划数小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则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将计划分配到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
二是明确了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的测算依据。若某所该类高中分配到校计划数大于等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在保障区内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都能获得区属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至少1个名额前提下,其余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各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进行分配。
(4)综合评价录取方面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个名额分配到区志愿和1个名额分配到校志愿,按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依次开展招录工作。
二是明确了设立相应最低控分线的要求。招考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排序,对达到“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满分50分,具体办法另行颁布)。
三是明确了学校综合考查实施要求。各招生学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公示综合考查方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测试,并做好组织实施保障工作,确程规范、结果公平。
3.需要提醒家长关注的几个问题(1)本次中招改革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从2022年开始实施,适用对象是自2022年起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不受本次改革影响,仍按照原有招生录取方式进行。
(2)哪些考生可以填报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毕业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
选择生源的民办初中2022届和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及统一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鉴于本市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行“民办超额摇号”政策,从2024年中招开始,本市所有初中学校原则上都是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因此,从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原则上都可参加当年度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4.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中职校招生办法有什么变化?改革后中职校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以及需要面试或测试的部分中职专业在自主招生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统一招生批次录取。
5.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涉及的部分名词解释(1)什么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是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范围招收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进行的招生办法。招生学校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1:1进行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什么是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是此次中招改革推行的招生录取新办法。这种招生办法仅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在招生计划安排的时候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在招生录取时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招生学校采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方法招生时,不仅要看考生的计分科目总成绩,还要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考查,按照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学校综合考查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包含“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大类。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
(3)什么是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指高中阶段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录取总成绩,由招考机构统一投档录取的招生方法。招生志愿包含中考前填报的“1至15志愿”和录取期间的征求志愿。
(4)什么是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指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接或共同管理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主要指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5)什么是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指由区教育局管理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五
25。
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盐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符合上海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
1.
突出食盐安全。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2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3
.注重统筹兼顾。
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4
.坚持依法治盐。
完善法规政策和治理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实施政企分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是本市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盐行业管理职能,管理食盐专营工作,保证本市盐行业发展和市场稳定。
实施市盐务局与盐业公司政企分开,剥离盐业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配合食盐安全监管,做好食盐安全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盐务局配合)。
“空档期”。(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务局配合)。
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盐生产企业)。全市以现有。
3
家生产企业为基数,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其有效期延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市经济信息化委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本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国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持有省级食盐批发许可,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允许进入本市流通和销售。支持本市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省经营,鼓励食盐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盐务局配合)。
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本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本市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市物价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盐务局配合)。
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
1
个月食盐消费量的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储备能力的食盐经营企业承储。市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给予相关费用补贴。补贴资金纳入市级审计,接受社会监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盐务局配合)。
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本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按照上一年在本市销售的月平均量(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每年核准发布一次)确定最低库存。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实际库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外省市在沪经营的食盐批发企业参照本市食盐批发企业库存管理模式设置最低库存,承担相应的企业储备责任。(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盐务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紧急突发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务局配合)。
90%。
以上,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搞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以孕妇和儿童为重点,提高群众的科学补碘意识。市卫生计生委制定本市食盐加碘标准,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做好动态监控。(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务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督促本市工业盐生产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工业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按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全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依法采取行业禁入和退出等措施。政企联动、以企为主,加快推进全市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建立本市盐业协会,发挥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本市盐业体制改革如期顺利完成。
改革过程中,为保持本市食盐市场稳定有序,过渡期内,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领食盐批发许可证工作及相关备案管理、推动盐业政企分开、做好本市食盐储备等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做好市盐务局市场监管职能的划转与盐政执法衔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深化监管责任,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按照。
“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有效规范和净化本市食盐市场。新的食盐监管体制没有建成并有效开展工作之前,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盐务局等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盐务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改革内容的解读,消除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食盐安全的宣传,普及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安全监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本市各有关单位配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设置过渡期分步推进。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改革过渡期。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盐业体制改革任务,并总结全市盐业体制改革情况。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六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点和亮点?如何使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记者采访国资系统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回应社会各界对改革关切。
国资委主任张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导意见经多次研究修改后,先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公布实施。
“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导意见全面系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一以贯之的传承性,又体现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既体现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又体现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张毅指出,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市场”一词在指导意见中出现35次,是贯穿全文的一条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将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释放巨大政策红利。
楚序平说,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活力,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了大方向,规划了主路径。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做到“三个归位”,即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说,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目标,就是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
一个可操作的做法是,“通过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李锦说。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张毅说,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
“过往,国有资产监督领域存在监督资源分散、多头重复监督等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也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指出。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明确:“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毅表示,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侵吞、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朽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在各方看来,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中心。
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增强活力的重大举措,主要包括: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通过界定功能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企业的活力。
对于指导意见提到的“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李锦印象深刻,他说,只有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广大职工活力。
除此之外,李锦认为,文件中透射的推进资本专业化运作,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都将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各类资本的活力。
指导意见开宗明义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的全民性得到实现,国有企业就能真正发挥出主力军、骨干、排头兵的作用。张春晓说,“国有企业全民性的再一次强调,就是要让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为全民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此番指导意见体现改革成果人民共同分享的思路,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证和改革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国有资产监督和国有企业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国企,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此外,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等,则是强调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七
法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曾说过:“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当学生的某种良好行为出现以后,如能及时得到相应的认可,就会产生某种心理满足感,形成良好的心境,并使同类行为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个学生都希望得到赏识,因此,准确、合理、富有鼓励性的评价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处于兴奋、主动、积极的学习状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
《课程标准》对教学的要求是多方面的,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效果又有差别,这就要求评价标准和方法也是多样的,才能够促进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这正如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里所说:“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
那么,如何更好地发挥教学中的评价作用,促进和提高教学的质量?我认为教学评价应从现代教育的特点出发,强调参与与互动,使教师的评价与学生的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从三维目标上进行评价,实现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在新理念的指导下,新的课堂评价方式日趋丰富起来,以“评教”为主转移到以“评学”为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评价的作用。
教师评价学生是教学评价常用的形式。教师在教学中的评价分为即时评价和延时评价两类。即时评价是对学生的表现立即给予评价,利于及时纠正学习中的缺点和错误,鼓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延时评价指在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表现不立即给予肯定或否定的评价,而是以鼓励的行为方式和语言,让学生畅所欲言。然后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说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延时评价能充分发扬民主教学创设自由的教育环境,提高学生理解的深度,培养学生自信、灵活、深刻的品质。在教学中即时评价和延时评价要相互配合使用,使用即时评价来对学生以予及时的鼓励,同时,要注意学生的差异,实行延时性评价,应让一部分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和知识技能的学习之后,逐步达到学习目标。
教学中的评价并不是教师的专利,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教学中也要把评价权下放,提倡学生自己给自己评价,以及同学之间的相互评价,让学生参与评价,即让被评价者从被动接受评价逐步转向主动参与评价,使学生成为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加强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之间的互动,既可以提高被评价者的主体地们,将评价变成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同时,在相互沟通协商中增进双方的了解和理解,易于形成积极有效、平等和民主的评价关系。这将有助于被评价者接纳和认同评价结果,促进其不怕改进,并获得发展。教师日复一日的“你真棒!”显然不如其他同学发自内心的“你真棒!我要向你学习。”更能引发学生的自豪感。学生自主参与的自评与教师的评价有机结合在一起,更有利于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发其内在发展的动力,从而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获得发展,实现主体价值。也可以让家长参加评价,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避免教育中的“真空”,使学生在校内外做到表里如一,从而得到全面的健康的发展。
小学语文新课程的学习效果的评价应当以“质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为主体,因为质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最能够适应课程标准对学习效果的评价要求,这正好符合课程标准对小学语文教学的要求。
我们应当从课程标准规定的小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出发,从不同方面、分时段对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考查。从学生个体而言,可以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这可以让每一个学生都看到自己的成长历程,看到自己的优点,感到成功的愉悦,从而树立自信心,从而走向成功;从学生群体而言,可以建立班级学生整体成长记录档案,可以让每一个学生看到同伴的优点,激发其上进心,也可以培养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合作精神。现代心理学理论和多元智力理论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获得成功的愿望,都有获得别人赞扬的愿望,每个人的先天智力是有差别的,人们不可能在每个方面都能够获得与别人一样的发展,但是,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比别人强。因而不可能用统一的量化方法来反映每一个学生的真实情况,他们既有个性,也有共性。法国前教育部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主席埃德加富尔说:“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成为他自己。”美国哈佛大学原校长埃利奥特说:“真正的教育目的是使个体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固定的标准,是人的身心和精神充分发展的天敌”。语文的人文性、语文教育的多功能性和小学教育的基础性,决定了小学语文教育应该而且能够在保护和‘启发’小学生的人性潜能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这种作用不可能用具体的数据来衡量,因而无法用量化的方法来评价,但是可以把它描述出来,给出一个“质性”的鉴定并且记入学生的.个人成长档案里。它能够真实地反映每个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而不具有选拔性和甄别性,因而有利于实施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全民基本素质的素质教育,实施课程改革的目的也在于此。
口头评价是贯穿于教学中的一种即时的、情境的评价,是小学语文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口头评价的直接性、快捷性、情景性等特征,为教师的价值引导和情感感染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口头评价作为师生交流的有效方式,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始终。教师的那些看似平常的话语,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们的兴趣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在现实教学中,教师的口头评价往往还会出现单调、重复、低效的现象,在教学中常会出现“不错”、“很好”这样的泛泛评价,不能对学生产生足够的影响。因而教师在进行的口头评价时一定要从正确的评价理念出发,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目标,形成注重过程,关注发展为中心的新的评价体系。
口头评价是小学语文教学评价体系中不可缺少组成部分。但是口头评价的随机性、无记录性等特征,一定程度上限制着口头评价的范围与效果。因此,口头评价只有与其他手段如书面评价相结合,才能更大地发挥其作用。
书面评价也是教育教学中评价的一种方式。它以书面形式的正规性更能引起学生对它的关注与期盼,因而它以评价的深刻性,效果的长期性的特点而日益成为师生交流的一种有效手段。作业本中的一个翘起的“大拇指”,一颗鲜红的“五角星”,一个简单的“优秀、真棒、进步”,都是让学生激励好长时间,更不要说一句句充满鼓励性语言的评价了。例如,今天的作业突然有了进步,我就会在本子上写上这么几句话:今天你的作业做得真棒,相信以后的你做作业都会这么棒;如果学生今天的作业有退步的话,我就会这样生疏:昨天怎么了,你赶时间吗?作业除了要做得快还要做得好,你同意我的说法吗?这样一来,我相信我和学生的距离更近了,学生的作业会有所提高的。
由于书面评价的长效性,因而在使用时应注意语言的运用,多用鼓励性的语言。即使并不是表扬也应注意语言的委婉。如作业中常出现的字迹马虎,作文内容不具体,语句不通顺,对其做书面评价时应昼避免出现“字迹马虎”,“内容不具体”,“语句不通畅”等语言,而应改为“字迹再工整一些,你的作业会写得更漂亮”,“如果内容再具体一些,就更好了,相信只要认真修改,你的语言可以写得更优美”。本是批评的语言,换一个委婉的说法,学生更容易接受,更能引起学生的反思。
“多一把衡量的尺子,就会多出一批好学生”。只要教师按新的理念来评价学生,相信我们的教育会更有生机的,我们的学生会发展得更好。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八
小学课堂教学整体改革规划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有效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进一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
一、基本理念。
通过学习、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基本理念:
1、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教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教学活动的机会,尤其要“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更多地创造机会让低层次的学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清”。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以学定教”、“教学相长”。
4、课堂上“教师是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思考、理解、练习、纠错。
5、“伏案三小时,方能备好一节课”。
课前教师要深钻教参和教材,认真研究学生,精心准备教具和课件,反复思考“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最有效”、“学习中学生可能会遇到哪些疑难问题”、“那些方面教师应重点引导”等问题。
6、“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是教学成功的一半”。教师要从“细”和“实”上下工夫,不断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品质。
二、改革目标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各学科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发展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让教师更新观念,发展为不但重知识的结论,更关注知识的形成过程,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让教师转变角色,发展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和学生人生的引路者。
2、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倡导主动参与、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质和学习习惯,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关注学生的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积级性、主动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3、摸索出一套“切合自身实际、适应学生特点、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课堂教学模式,保证课堂教学轻负高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实施策略。
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手段,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效益。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组长:杨玉慧。
副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2、成立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指导实施。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3、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学习课改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引领,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深入系统的学习“导学案”
4、抓研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全体教师。
(2)坚持“自修+反思”式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通过“问题――研讨――实践――反思”案例教学过程,改变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今后,全体教师围绕“五看”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一看”思想观念的转变——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学好;“二看”教学模式的突破——“轻负高效”模式;“三看”手段方法的运用——以学定教、教学相长;“四看”教学效益的提高——做到“当堂清”;“五看”面向全体——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学校将以“五看”为标准评价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
5、制度建设,重新构建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积极探索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外地经验与本土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学校实际,选择部分实验年级和实验学科积极开展实验,然后以点带面,实行滚动推进。
7、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资源的现代化。
8、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全体教师要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总结,通过集体备课、小组研讨、总结成果、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巩固深化所取得的成果。
四、2009—2010学年度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0月)。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订实施方案。
2、召开课堂教学改革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
1、实验年级和教师按实施方案启动课堂教学改革。
2、其他年级和青年教师尝试课堂教学改革。
3、邀请乡教研员跟踪听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的。
4、全体教师完成学洋思体会和反思式教研论文。
5、十一月份,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初步总结课堂教学改革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推广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
1、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并在学校全面推开。
2、指导面上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3、召开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会,引导广大教师把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4、全面总结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表彰课改先进个人。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十
今年的中考方案文件已经下发了,学校在公务栏里进行了张贴。其中有两点变化,一是英语的总分由原来的120分降到100分(含听力);二是政治改为开卷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不记入中考的总分。
这样的改革具有长期性吗?会不会明年又改了呢?究竟会产生怎样的指导意义呢?
文档为doc格式。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十一
小学生作业负担重一直是家长及社会关注的教育焦点问题之一。在当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背景下,我们必须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重新认识“作业”的内涵,改变传统的作业观,将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纳入作业改革的范畴和视野。
我们学校是新建小学,从一年级开始,逐步培养孩子良好的素质能力,在创建绿色作业方面进行研究,让学生家庭作业从“写”的单一形式中走出来,将知识融入生动有趣的活动中,与画画、游戏、制作、参观、访问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把知识、技能的训练与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和智力因素的开发及活动巧妙联系,符合小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的心理特点,让作业变得更“生动、有趣”。学生不但喜欢做,而且对知识的理解掌握会牢固,也使得孩子作图、绘画、审美等综合能力得以提升。下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学校的部分绿色作业设计情况:
先以数学作业为例,介绍六种作业形式:
1、游戏式作业:游戏式作业是将所学的知识蕴涵于游戏中,是学生最喜欢的数学作业。例如二年级下册“有余数的除法”,让学生通过“马兰花”的游戏感受有余数除法在生活中的运用。(视频)学习中体验知识的魅力、成功的喜悦,培养用数学语言与人交流合作的能力。低年级的游戏形式有很多:对口令、节奏律动等。
2、情境式作业:生动的情境式作业,让学生在趣中生疑、疑中生奇、奇中生妙,不断激起学习的欲望。如学完“20以内的进位加法”、“连加、连减和加减混合”后,设计情境活动,让孩子根据情景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有学生将体育课的场景运用到数学课中,画出了同学们活动的情景并用算式表示出来,将枯燥的加减法计算题目改为富有情境式的作业,易于理解并提高了兴趣感。(图片)。
3、绘画式作业:“儿童是用形象、色彩、声音来思维的。”结合。
教学。
内容,设计一些绘画式作业,不仅能巩固、应用所学的知识,还能激活学生的思维,使他们迸发出创新的火花,把一次次作业变成一件件艺术品。如在二年级上期,我们学习“乘法的初步认识”时,为了更好帮助孩子理解“乘法的意义和乘加乘减”的知识,我们设计了这样的作业-----请你设计一幅图案,能够体现乘法的意义,并在下面列上加法算式和乘法算式,写出乘法算式的读作。像加减法的初步认识时间,统计的作业,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
4、制作式作业:在学完《认识图形》后,让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实践操作拼摆生活中的立体图形和剪贴一些相关的美丽图案等,使学生真正了解图形的特征,感悟图形的特性。在学习轴对称图形时,学生用对称图形设计一幅有色彩、有内容的情境图,将数学知识表现在美丽的画卷中。
5、整合式作业:每学习完一个单元的数学知识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孩子们能逐步学会自己进行“单元知识的整合”。他们可以针对所学单元知识点,制作数学知识手抄报,图文并茂的展现本单元数学知识,学生可以选择课本上的重难点进行整合,也可以选择自己解决不了的数学题进行整合。例如人教版二年级上册第九单元----找规律,学生创编自己喜欢的规律,数字、文字、图案都可以,在乘法的初步认识等单元也可以设计整合式作业。
在复习阶段,我们还给孩子布置了《解决问题》、计算(口算、列式计算、看图列式、比较大小等)的知识整理,孩子将本学期学过的解决问题的类型一一列举,进行有效整理的同时,也养成了归类整理的好习惯。我校语文教学也积极建设绿色作业,把优秀的单元作文装订成班级期刊,互相阅览学习。
思维的思辨型训练题和拓展延伸训练题。在思维训练中体现不同的教育对象的不同要求: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应该适当降低难度,以掌握基础知识为主,可以一题一解,就题论题,先把题目弄懂;对于基础好的学生,可以要求一题多解,对同一例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启发引导,一题多变,拓展延伸。(2)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设计作业或同桌、四人小组合作,设计一份作业。教师要挑选出好的作业,讲评好的地方,让大家学习,并建立“作业超市”张贴作业,供他人学习观赏。结合班上评比评选出“最佳设计奖”和“最佳挑战奖”。
我校除在平时作业上采取新形式进行作业变革外,还考虑到设置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和素养的寒暑假作业新形式,语文提倡学生大量阅读,给出推荐书目,写出读后感,找出美文美句,以手抄报形式呈现;以小练笔和摄影等形式记录自己的假期见闻。例如寒假期间我校三年级语文作业,让学生搜集过年的知识,结合自己的感受制作手抄报,突出“年味”;以“孝”为主题设置实践作业,比如“给长辈洗脚”、分担家务,进行“情味”的感恩教育。学生根据推荐书目《爱的教育》以及学生自选书目《女生日记》等写出读后感,让学生品味浓浓的书香。三四年级数学作业结合下学期教材以“年货采购”、“数学环保知识”为主题,让学生调查记录购买年货的重量和价格,感受综合实践作业的魅力。一年级的趣味数学、身边的数学,二年级的数学乐园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了数学与生活的紧密联系。三四年级英语开展“我是小小设计家”的英汉词典制作大赛,把学过的英语单词进行归类整理。
以上是我校进行绿色作业研究的点滴收获。我们欣喜地发现,孩子们的知识掌握牢固了,各种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提升。今后的教学中,我们要再接再厉,不断改变创新,使学生不但喜欢这样的作业形式,也能从课业负担中充分解脱出来。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十二
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从20xx年高考开始,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从20xx年起,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方案明确,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科设置、全科开考,学生根据要求在每学年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从20xx年开始,统一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最新上海市改革方案(汇总13篇)篇十三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提交教育部备案,还在等待审核批准。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网上接访时表示,广东随迁子女数量为全国最大,放开“异地高考”将会大大增加广东考生的竞争压力。他透露,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正在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才能公布。目前广东高考一本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罗伟其呼吁以各省考生人数作为基数确定高校招生计划。
教育部备案批准公布方案。
广东高考方案何时出台备受各界关注?今年7月份,罗伟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已经起草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并同意,已报教育部备案,待教育部备案批准后,会向社会公布。
昨天,罗伟其告诉记者,根据工作安排,是各个省报告方案给教育部审核,按照之前教育部的工作进程,应该在年底会逐步审核、批出。“广东会放在哪个批次批出,目前还不清楚。”罗伟其说,因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已经通过了这个方案。
异地高考正进行资格审核。
“异地高考”进展情况也是网民关注的焦点。对此,罗伟其回应,“异地高考”报名已经结束,目前正对非广东户籍考生明年在粤高考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明年将会放开其考试资格。“到目前为止,资格审查整体情况顺利。”
但是,罗伟其也坦言,放开“异地高考”,将会增大广东高考考生的竞争压力。他说,20xx年原本是广东高考报名开始下降的拐点,但随着“异地高考”的实行,作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人数最多的省份,广东高考考生数量依旧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