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一般由标题、开头、正文和结尾四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其固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的通知样例,相信它们会对你的写作提供很大的帮助。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安排在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日早上7:20前在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广场旗杆下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预计500元/人,由考生本人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亦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水、禁食。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有效的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
3.考生体检过程中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违反,责任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16—2535468。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4日。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二
1、体检费用(约40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完毕后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对执行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人社局考试录用培训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三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非制服)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对执行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四川省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016年7月21日。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四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7:30分前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其中:男性考生集合地点为:二楼会议室,女性考生集合地点为:一楼阶梯教室。
(三)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附件1、定向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非定向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3、体检温馨提示。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五
根据《考录公告》规定,按照本市本次公开考录所设职位与录用名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人员中,确定首轮体检对象共197名。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至27日(星期五)在指定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具体医院临时抽取)。
体检的项目和执行标准按照《考录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准备。
请列入首轮接受体检的197名体检对象,务于体检当日0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院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后,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集中前请男性按530元左右/人次、女性550元左右/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
(四)参检注意事项。
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在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时在备注栏中写明并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等项目检查。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5.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五)体检结果及递补。
待首轮体检全部结束后,由招录机关适时发布体检结果公告,对需要复查、不合格及递补人员体检等将通过公告形式告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附件下载: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面试后下步考录分类名单暨首轮体检安排表(pdf格式)。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9日。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六
(一)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定于2017年7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08:30-12:00)到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具体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公务员管理科6412房间领取体检通知书,并预交体检费、交通费、午餐费等共计600元。体检结束后,按实际发生情况多退少补。
(四)体检要求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考生仔细阅读,严格遵守。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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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七
1.体检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须在抽取体检序号前关闭电源统一上交保管。
2.体检考生在体检中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9.违反上述规则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
眉山市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八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录用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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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九
1、凡公布拟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请于2017年9月2日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到肃州区政府3楼组织部会议室报到集中,同时交纳2张1寸免冠照片,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的1到3天内,宜清淡饮食,不得饮酒,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个人卫生。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后至体检当天抽血化验前不要喝水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考录办说明情况,市考录办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4、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凡携带不按要求上交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5、考生可自己携带食物,在抽血化验后进餐。
6、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市委组织部承担(复检项目除外)。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9日。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
体检人员依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焦慧芝、黄娜、周宏霖、朱媛媛、贾军红、柴燕、肖茜。
杜彩虹。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6人。
王建军、严利军、谢海波、苗金凤、布仁米德勒。
李永军。
3、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工作人员4人。
王建军、汤玉龙、马吉建、张强。
四、体检标准。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一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1.体检须知。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体检须知。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二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录用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综干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三
1、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体检费约400元,考生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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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四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7:00前到泸县县委组织部会议室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体检费5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7.联系电话:(0830)8182050。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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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五
(一)体检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四)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五)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六)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体检费约500元(自备零钞),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
(七)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6220128。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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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六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对执行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人社局公务员考试录用培训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七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复检。
1、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2、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提出方负担。根据复检结果,由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作出体检结论。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请考生做好准备,预计每人600元左右。
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优质18篇)篇十八
(一)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四)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五)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六)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500元体检费,体检费医院按实收取。
(七)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7204166。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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