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该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需求。通过阅读规章制度范文,可以借鉴和学习其他组织的经验和做法。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一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二
一、象鼻教学点教师要提高认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托餐工作,确保教学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家庭托餐必须由本家长亲自负责,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办,否则后果自负。
二、实行谁托餐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家长是所在教学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食品的安全。
三、购买食品时应严格检查食品质量是否在包装上有“qs”标识符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生产日期是否超过保质期。不准接收质量不合格、超过保持期的食品,不许购买腐败变质的食物;不许购买《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四、食品贮存应做好防盗、防鼠、防蝇、防潮、防污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和使用,食品不许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有条件的尽量将食品贮存在冰箱(或冰柜里)。
五、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每次的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 48小时后无异常,留样食品可继续食用。
六、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如遇学生进餐后发生异常,要及时联系家长,问明情况,妥善处理;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上报学区。所有异常情况均要做好记录。
七、家长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食物和分发食物前应洗手。教师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传授食品安全常识。在让学生就餐前先洗净手。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导致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追究托餐的家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学校教师责任。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三
1、电视演播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传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关设备应存放在保险柜里。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四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五
全体教师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各类教学培训活动(聘请校外专家来校指导、讲座和内部培训),并认真作好培训学习记录。任何教师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培训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作缺勤处理。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上模仿课、汇报课、材料汇报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学习的教师,回学校后必须将汇报材料上交教导处存档,每位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一节模仿课或汇报课。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的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
7)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出示单据,由教导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期末统一到学校会计室报销。
9)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在学校组织前提前上报教务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六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落实20xx年上级培训方案,扎实搞好校本培训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使各项活动收到实效、特制定校本培训管理制度如下:
1、培训期间,建立签到册,提前10分钟签到,按照中心校要求准时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因事因病需请假,必须有请假条,请假一天及以上由中心校主抓副职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者一律作否则按旷课处理。
3、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做好笔记,每天记录笔记不少于800字,要向学校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教育教学工作反思,要求不低于300字,手写,不准打印。
4、培训期间,不随便讲话,保持培训秩序。
5、学习期间,保持培训场地清洁卫生。
6、要求培训结束后向学校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工作反思,并存档。
7、校本培训期间按照中心校培训考核制度要求。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七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人事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一)省教育厅关于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黑河学院“”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
(三)各系(中心、部)教师培养计划。
(一)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管理工作。教学、科研、外事部门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二)人事处的具体职责是:
1.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2.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
3.关心外出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4.明确学校教师培训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一)个人申请。
(二)各系(中心、部)、各处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承办人汇总。
(三)人事处承办人将汇总的情况报处长审核。
(四)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报校长审批。
(六)人事处承办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能力专题等内容,由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工作。校本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校史校规校情专题、教学与教学评价专题、教学实践专题、科研方法专题等内容,由学校组织实施。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方能申报教师资格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进修学习。进修一般分单科进修与国内访问学者进修,也包括短期培训、获得国家和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的教师外语第一次培训等。进修分国内进修和国外进修。
外派进修以中青年教师为主,除新建专业外,学校原则上不再外派单科进修,且重点应选派在教学、科研和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要求申请者需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为学校级以上学科专业骨干的讲师,且近五年没有任何形式的学习、进修经历;40岁以下或无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从事教辅、管理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派出从事访问学者以及其他非学历学位进修。
(三)提高学历。是指自行报考国家统招研究生、在职攻读研究生(含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下同)。
1.报考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须符合国家有关报考研究生的政治、业务、身体和年龄等基本条件。
2.学校原则上不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如个别紧缺专业需以学校名义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批手续,未按时办理手续的一律不予补办。
3.教师与学校所签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已满的,可自行报考统招研究生,但应在报考前向所在部门汇报,避免影响所在部门教学任务的安排。服务期未满但在校工作时间已满二年且符合国家报考研究生条件的,报考前须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并报学校审批后方可报考研究生,其中,实行人事代理的教师报考研究生(除学校同意报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外)需办理拟解除合同手续后方可报考。
4.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具有副教授职称;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须具有讲师职务。
(一)教师培训超过三个月,应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外出培训教师的考核主要由派送部门及接受培训的单位负责。
(二)培训时间为一学期(含)以上的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协议。未履行培训协议即调离、辞聘或辞职的,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培训费,同时追缴违约金。
(三)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到本单位和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并自觉遵守进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经常与学校或部门保持联系,学习结束后及时返校销假,接受教学等任务。
(四)参加进修学习的教师,外出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培训计划,培训结束后要带回科研成果或书面汇报材料。培训期间应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进修者进修期满后须回校工作,进修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凡外派进修人员,应到人事处备案。
(五)学习期间,教师一般不得调整学习专业、时间及形式,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改变的',须报经学校批准。
进修者回校工作实行2年服务期,学习期满后如不回学校工作,需首先征得学校同意,并向学校赔偿违约金;进修者回校后若工作不满2年要求调动,每提前一年调出(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须赔偿违约金总额的1/2。如报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则访学、进修的履约责任合并计入研究生培养合同。
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实行服务期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服务期违约,需缴纳违约金。学习期间教师自费出国、调离学校或辞职等,均按违约处理,应赔偿违约金。如毕业后不回学校工作或回学校后服务期不满离开学校的,每提前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须按比例赔偿相应违约金。
(七)教师考取统招研究生,人事关系从学校转出,毕业后愿意返校工作,则按当年接收应届毕业生的相应程序和待遇处理。
(一)学校设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学校从教育事业费用中,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用于教师培训,以保证教师培训顺利进行。
(二)国内进修学习所需培养费、住宿费学校不借支。凡经学校批准的进修学习,进修期间学校按学期报销往返路费一次。进修结束后,凭进修结业证书、成绩单和进修小结,到学校一次结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复试等其他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培训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返校工作后,按协议约定报销学费总额的100%;在职(脱产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学校不再报销学费;经学校批准外出从事访问学者的人员,学费由学校报销。所有脱产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的人员(含出国进修学习)可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但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岗位津贴。
取得博士学位并如期回校工作的教师,可向学校申请科研启动费,额度和管理办法与当年引进同专业博士相同。
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职工在职报考各类成人学院以及考工定级培训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八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九
领导班子必须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管理认识和管理小平,以维护学荣誉和提高学声誉为己任,学出色地完成各项管理任务。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照章行事,按规矩办事,执行制度不徇私情,不利用职权放制度人情。公平对待每一位教师,公平处理每一件事情。从严要求的同时要关心教师、帮助教师。
四、各领导班子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学校的管理任务以及塔卧联合学区、教体局安排的各项任务。各自分管的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只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若学校接到上级相关领导的催促通知。一次扣除分管班子的加班会费20元。
五、各分管领导班子要关注相关工作的qq群,及时发现群文件或工作布置。通知要求回复的及时回复:“收到”、“遵照执行”等字句。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回复的一次扣除加班费10元。
六、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分管工作的各事项要建立电子文档,留存纸质材料分类存入档案柜长期保存。每月清理一次,每期装订一次,装订要规范,封面要精美。期末由校办公室进行专项检查,不按要求做的一人一次扣100元。
七、实行班子、教师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必须到校办公室金霞主任处填写“旅差审批单”,出差前因故不能填写“旅差审批单”的,由金霞主任签批,报旅差时无“旅差审批单”不以签字报销。
八、学会尊重同事,不乱表态。开餐必须先请示后开餐,大的开支必须先交六人团(向阳、覃怀忠、刘胜忠、张贤文、彭继林、梁光华)协议再实施。
九、对于多次不能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学校管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班子成员。学校不给付加班费,其实际工作安排协管人员代做。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十
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使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丰市西团镇第二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和大丰市西团镇镇人民政府管辖。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注重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努力使学校成为环境精致、管理一流、质量上层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扎实基础。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文明、诚信”,教风为“敬业、创新”,学风为“勤学、善问”,校训为“正心诚意”。
第七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主管,校长由大丰市教育局任命,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处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由校长实行聘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有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务的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按规定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聘任。
(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四)招生权: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招生工作,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五)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校长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自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更新教育观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准。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第二十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低、中、高年级组,作为该年级段师生的管理组织。低、中、高年级组长在本年级段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低、中、高年级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人,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在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选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学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六条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所有学科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禁止有偿家教。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手续,规范招生、发证,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上级财务管理的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审批后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六条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及浪费。
第三十七条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四十条各室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校内师生自行车等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法聘任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严格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的权利。保障教师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十六条学校要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规定聘请法制校长,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
第五十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十一
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外来车辆须经校长等有关处室同意后,方可入内,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可以进入校门,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有关人员委托。
1、学生上午在到校时间前20分钟可进入校园,下午在上课时间前40分钟可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后不得无故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经值日领导或班主任老师的许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
3、寒、暑假,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1、上课期间,如遇特殊需要,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
2、中午、下午放学时,家长需要指定位置接孩子放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做好门前保洁工作,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患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派出所。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十二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力推进小班化教育的今天,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职责更加显示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指导,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益。二是以培养学生品德和能力为核心,对学生进行生活方面的指导。
小班化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必须遵守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要求。按照学生成长规律及要求,设计小班化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在于指导自主参与型的小班化班级管理的实施。
在班级管理中,根据“学生守则”“教学常规”“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化管理,强化学生的法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度管理,要力求科学。除其之外,要处理好制度管理与班级管理体制创新的关系,逐步建立一种新的班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构成动态的班级管理系统。
班级管理要“两手抓”,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班级文化像“水”,学生像“鱼”;学生在、平等、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中,会表现出一种愉快的心情、积极进取的精神。创设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提倡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培养学生的精神是班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班级管理个性化。
在班级管理中,不仅强调班主任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需让全体学生、家长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倡导把教室还给学生。
(一)模式之一实施“三制”班级管理。
“三制”即值日班长制、班轮值制、人人岗位责任制。
值日班长制:就是按学号人人轮流当班长。值日班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一切班务工作。
2.早晨提前到校打开门窗,打扫走廊。
3.课间擦净黑板,检查课前准备,维持课间纪律。
4.领队并检查做操情况。
5.放学后,督促检查清洁工作。
班轮值制:就是学生自由组合,组成班,轮流值周。班由值周班长和员若干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2.负责搞好一次班队活动课;
3.组织一次有益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的有益活动;
4.做好周未简单的总结。
人人岗位责任制:就是人人是班级的管理者,每个学生在集体中负一定的责任,既管理别人,又被别人管理,以加强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说明:以上小班化班级管理制度适用于中高段,低段为培养期,班主任通过指导逐渐放手,形成良性发展的循环机制。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十三
(一)学生应重视实验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实验技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实验预习作业,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知道实验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四)开始实验前,要检查核对所用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实验台要始终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五)学生要按规定进行实验,谨慎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实验,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实验器材。
(六)实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七)用过的火材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置于指定地方,如仪器损坏,应主动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八)公用仪器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
规定在原地使用的仪器,不得任意移动。
(九)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清洗干净。
放回原处,整理好实验台面,仔细检查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学生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十)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十四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昜燃、昜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十五
一、音乐器材室要指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一般音乐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贵重器材要有专柜存放,加锁。
三、对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要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要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离开时关窗、锁门。
五、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废和更新。
七、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学校音乐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借给私人使用,借用器材要及时登记。
一、体育器材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一般体育器材存放要分类、定位,方便使用,利于保管;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三、对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注意防潮、防火、防盗,室内无人时关窗、锁门。
五、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和更新;故意损坏器材要按价赔偿。
七、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要严格遵守体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记,归还及时。
一、美术器材室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二、一般美术器材应入橱、上架,画架,画台、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三、对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保持室内卫生,器材存放注意防潮、防火、防盗。
五、各种器材、设备要有明细账.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六、学校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外借,借用器材要及时登记。
七、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报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更新或由损坏人赔偿。
八、每次作画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关好门窗。
1、图书室由图书管理员管理。
2、购进图书及杂志应及时分类、登录、编目上架,建档管理。
3、图书杂志要保持完整,丢失图书照价赔偿。
4、阅览图书在图书阅览室,不携出室外。借阅图书应办理手续,工具书及当年杂志一律不外借。
5、教职工借书,一般不超过两本,且必须两周内归还。
6、教职工自觉遵守纪律,翻阅后,必须把图书、杂志放回原处,教职工如有调动,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杂志。
7、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8、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
9、年终及时整理图书,杂志按年份装订成册。登记建档保管。
一、课前师生要做好充分准备,详细阅读实验说明,掌握实验原理、方法步骤,明确实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室内设置科学、合理、整齐、美观。学生须列队进入实验室,并分组坐好,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随意乱动实验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和药品等。
三、实验前应检查所有实验用品是否齐备。实验时各组只准取用自己桌上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并要仔细小心。取用药品时要注意节约。
四、实验时应在教师和实验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准确,观察仔细,并写出实验报告。
五、做电学实验时,必须仔细检查电路,经教师或实验教师允许后方能接通电源,要严防人身触电,确保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六、化学实验中,要注意防火、防毒、防腐蚀,确保实验安全。要有简易可行的防护措施。有毒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液要倒入专用缸内。
七、使用贵重和精密仪器时,实验前要训练操作骨干,实验中,不准随便搬动。凡因不听指导或违背操作规程造成损坏仪器设备者,要按规定酌情赔偿。
八、实验结束后,要整理好仪器设备放回原处,做好清扫工作,要保持室内清洁。
一、对各类药品实验仪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的基本要求:
(一)、要完全符合部级技术要求,有教育部颁发的型号证书、许可证书。
(二)、坚固耐用,设计科学合理,操作方便,灵敏度高,能达到实验效果明显。
二、对各类仪器、药品的技术要求有:
(一)、计量仪器要有良好的直观性,高度的可见度,灵敏度高,不超出客观误差要求。
(二)、电学仪器:安全可靠,绝缘性能好,操作方便,结构合理。
(三)、生物标本、模型:要求设计合理,形象逼真、清晰,区分度高。
四、化学药品:含杂质少,不干扰实验现象,达到分析纯。
五、玻璃仪器:外感光洁、明亮、平滑、耐用,内在质量有保证。
一、室内保持整洁、通风、干燥,保证仪器、药品、标本、挂图、模型等不潮、不霉、不锈、不变质。
二、仪器设备按教育部配备目录编号、分科、立目、健全账目,合理安排,妥善存放,对于新增仪器要及时验收、编号入账。化学药品要与物理仪器分室或分橱存放。
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必须用专用的具有防火、防爆性能的地窑或橱保存,并加双锁,确保安全。
四、对实验所需用品,应按实验通知单提前准备好。教学仪器只用于教学,不准擅自乱用。
五、领取或外借仪器设备,要履行手续,严格借还制度,收回后及时放回原处。
六、爱护仪器设备,定期清点、保养、校验,随取能使。如有丢失、损坏,按规定酌情处理。
七、加强安全措施,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冻等安全措施。室内严禁吸烟,闲人不得入内,关好门窗,钥匙不移交别人。
八、报费仪器设备,要履行手续,经校领导批准,报县电教备案,不得随意拆卸改用。
一、教学仪器设备常用工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要持借条借用。100元钱以上的仪器、设备、工具要持盖有教务处印章的借条方可借用,并要按期归还。
二、外校教职工借用仪器设备、工具要持经分管校长签字批准的借条方可借用,要按期归还。
三、化学药品不得外借。
四、借用的仪器设备、工具都要管好,若有丢失、损坏,由借条签字人负责,并照原价赔偿。不能及时交还者,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凡因责任心不强,丢失、损坏器材或以旧换新者,将加倍处罚。
六、凡代表学校参加的集体活动,若有丢失、损坏器材者,根据情况由仪器室负责人报有关领导酌情处理。
一、在实验中属于正常损耗的如试管、烧杯等,或者因整理收检仪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问题做好登记,根据情况可不予赔偿或半价赔偿。
二、在实验中由于不慎损坏仪器的整价赔偿。
三、不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损坏仪器加倍赔偿,并停止其使用仪器。
四、在实验室内乱动、打闹、争抢损坏仪器,加倍赔偿,并停止其本节实验课。
五、在实验中,仪器如有丢失现象,加五倍赔偿。
1本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美术器材、模型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学生爱护各类美术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作业时,颜料、墨汁小心放好,严禁乱涂乱画。
5教室使用完毕,应整队离开。值日生整理好课桌椅,搞好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1仪器室仪器设备均须有清册,按品名、数量分类编目并放置,以便检查。
2各种仪器的购入、消耗应有记载,破损要记载,并写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3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及贵重仪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仪器室的安全。
4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保管、收发和维修工作,并保持仪器设备与仪器室整洁。
5各课示教仪器,使用结束后,应立即规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无论是教师还是实验员,都要说明原因,并登记签名。
6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能维修仪器、自制教具。根据课本和教师要求安排好学生实验,协助教师做好示范实验。
7管理员要经常向有关教师介绍仪器室内的设备和器材情况,做好购销工作。
8每学期末对仪器财产清查核实。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到本室上课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8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汇总16篇)篇十六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按时到教室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3、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4、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6、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7、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乱串宿舍。
10、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1、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2、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3、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4、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4、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5、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6、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7、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值班老师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9、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0、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1、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2、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4、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15、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1、地面(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鞋:(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分):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