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的分析和总结需要科学严谨,避免主观臆断和无法证实的推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监督工作,不仅关系到群众期待能否得以全面回应,也关系着司法体制改革能否在法治轨道上顺利运行。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同时,人大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监督,帮助发现问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法律、环境等层面给予支持,促进问题的解决。
坚持每年在两会前后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针对如何发挥监督职能、如何开展调研、如何撰写提案等等,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
(三)加强人大监督专职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当前,大多数人大代表是兼职身份,受时间、精力、工作单位等影响和制约,不能很好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应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密切联系选民,反映基层呼声,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有热心、有责任心、有同情心地代言人选出来,并将人事关系、工作档案、工资、福利待遇一律转到同级人大,在工作职位和报酬上充分保障,切实解除专职人大代表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人大专门监督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制度。通过立法给专门监督机构适当的地位、权力、职责范围,使人大监督从幕后走向幕前,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统一规范人大监督的目的。三是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
与律师协会、工商联、妇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等不同领域的机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确保信息畅通。
审判权、检察权行使的主体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违反审判公开原则的现象等等。
三、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内容。
(一)拓宽备案审查范围。一是探索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虽然《监督法》规定的备案审查仅仅限于“两高”的司法解释,对地方规范性司法文件未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但实践中,地方司法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与相关法律相违背的风险。因此,应将这些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畴,要求法院、检察院在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司法文件时,送交同级人大备案审查,由同级人大对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审核确认。二是探索将抽象司法行为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实践中,司法机关常制定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但具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会议纪要、工作问答、业务通知、办案指引等文件。因该类文件属于抽象司法行为,具有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司法行为的可能,理应也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并参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对改为司法行政人员的,应探索免去该类人员相应职责的方法和路径,以期名副其实。另外,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下,司法机关应将人大任命司法人员的分类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
四、完善监督制度,树立监督权威。
同时,进一步扩大确定监督议题的途径,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告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吸引更多民众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且在议题确定前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顺应民意、倾听民诉。二是突出科学监督。实践中,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审议等非经常性监督形式往往因不见于监督工作计划中,久而久之,被遗忘、被休眠。为激活权力行使,应在监督工作计划中明确“必要时可针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等,这样不仅可以提醒被监督方引起注意,也有利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威慑力。
(二)完善刚性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质询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质询权运用,通过提高质询权威,探索建立闭会期间的质询制度。在听取专项报告或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且单靠询问已经不能解决需要进一步措施进行问责时,规定代表、委员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质询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会议期间提出质询议案。同时,进一步强化质询法律责任,规定对质询后答复不满意的,必要时可以由大会或常委会作出决定或者决议,切实实现有效监督。二是规范特定问题调查。细化完善特定问题调查程序,明确特定问题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司法官的罢免与撤职、法检两院违法行使职权与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经过行政、司法机关处理未取得明显效果的案件及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赋予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一定强制性调查权,明确规定特定问题的调查期限,避免无期限的调查下去。
(三)创新人事监督制度。一是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由于司法人员具有较强反侦察能力,如果被调查期间不暂时停职,其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迫使被调查人员主动辞职的方式,但这易造成罢免手段被辞职后的免职所替代,使罢免权力虚置。对此,应探索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进行罢免。二是强化对司法人员纪律处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大多违纪行为,如接受少额贿赂、滥用职权、与当事人不当接触等等,因没达到罢免、撤职的标准,主要根据司法部门内部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但受司法内部行政管理影响,内部司法纪律惩戒制度难以发挥防止司法腐败的功能,甚至导致司法机关内部官僚化严重。因此,应探索在人大下设立司法官纪律惩戒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官的纪律处分,运用如降职、降级、警告等纪律处分措施,切实更好地实现监督与独立的平衡。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二
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乡镇干部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结合县委组织的这次调研活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研讨,并提出了一些增加农民收入的初步意见。
一、现阶段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民近几年的收入变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贫富差距也在逐渐拉大。二是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种植业收入仍然是主体。农民从事其它行业创收的只占30,纯靠种植业为生的占50,从事种植业与其它行业兼营的仅占20。三是农民现金收入的比重不大。在走访的农户中,除少数先富起来的农民外,正常年景农民的现金收入仅占家庭经营收入的30左右。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在宏观经济环境、客观条件及农民自身等方面,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还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观念制约着农民增收。思想观念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一是小富即安。有的贫困户经过多年奋斗,摆脱了贫困,家中略有节余,就自认为日子过得很舒心,表现出一种满足感。二是求稳怕变。存在不思进取的思想,缺乏敢闯、敢试、敢冒的精神。三是得过且过。有的农民坐井观天,对外面的世界不了解,也不愿意多了解,对如何加快致富步伐根本不去考虑。
2、自身素质制约着农民增收。自身素质是影响农民增收的内因之一。目前有四个方面的素质在影响农民增收:一是文化素质差。有的农民看不懂农药、化肥以及其它生产、生活工具的使用说明书,蛮干瞎干。有的农户不仅自己文化素质低,还不支持子女求学,导致文化素质低下的状况长期难以解决,快速致富更难。二是心理素质差。很多农户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差,生产和生活中的一点小问题都会导致他们想不开,看不到发展的希望。三是科技素质差。很多贫困户对科技知识一概不懂,也不重视。四是村级干部素质差。许多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习惯用土办法、老经验解决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利于工作开展。特别是有的干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思路不清、点子不多、措施不当,不足以帮助农户迅速致富。
3、农业结构调整滞后制约着农民增收。目前,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农业内部各产业之间的结构不尽合理,各业内部产品种类和品质档次也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致使农民增产不增收。在农业发展上,缺少对农产品市场的`超前预测,一哄而上,导致了结构雷同、低水平重复生产等问题,增大了市场风险,却未能达到通过调整增效增收的目的。
4、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制约着农民增收。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虽然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离产业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龙头”,以及现有“龙头”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方面。由于缺乏产业化“龙头”的带动,农产品销售基本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的状态,主要靠零散的运销户分销,没有形成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更谈不上以契约为基础的紧密产业体系。农户几乎承担着全部的市场风险,却无法分享加工、运销过程中产生的丰厚利润。当市场风险增大时,农民的利益往往受损。
5、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低制约着农民增收。长期以来受财力限制,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绝大多数农民靠天吃饭,一遇旱涝灾害就会减产减收,甚至血本无归。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
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结构的调整是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及其产品结构不断调整提高的过程,核心问题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应在确保农产品总量平衡、供应充足的前提下,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空间。具体要做到“四个优化”和“四个提高”。一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在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同时大力发展特色产品,向特色要效益。依据地域差异、季节差异和市场差异,利用当地特色资源,不断增加特色产品的内在价值和附加值,力求特色、特质和特价。农技部门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农村普及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建设一批能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投资少、见效快、易于推广的农业示范园区,真正起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作用。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比重。畜牧业是产业关联度高、比较效益大的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业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农业综合效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应重点抓龙头企业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三个关键环节,按照“基地化建设、科学化饲养、规模化经营、主业化发展”的思路,采取龙头牵动、政策促动、帮扶拉动、典型带动等措施,推进畜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总量增长和规模经营的“双突破”,真正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三是优化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农产品加工业是经久不衰的“朝阳”产业,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环节。从市场角度和发展眼光来看,破除一般农产品的“资源性、趋向性、低度化”的劣势,必须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应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扶持组建一批产品档次高、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能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真正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优化区域结构,提高产业化比重。当前,有些地方在农业结构调整上也有些闪光点,而农民增收却不明显,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种养。农业结构调整要提升层次,农业生产必须上规模,这样不仅能够强化千家万户小生产固有的不足,还能提高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2、加快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为此,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城乡分割“二元结构”,搞好城乡就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由限制农民进城向主动吸收农民进城转变,推动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把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中来,努力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相关人口。一是加快发展,努力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和空间。首先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大力发展林牧渔业的同时,重点加快发展以农林牧副渔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并尽量延长产业链条进行深度开发。这不仅可以带动农业本身发展,而且可以实现产业互动,带动相关的建筑、餐饮等行业发展,提高农业自身对富余劳动力的消化能力。尤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资源条件,科学调整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按照“重组、转移、改造、提高”的要求,深化改革增强实力,把乡镇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我镇现已有相当一部分人从土地中脱离出来,这部分人都搞起了“副业”。其中,木材加工、搞特色养殖等,这部分人取得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二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过多年实践,创造了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形式,如政府组织、中介组织、亲朋帮助等,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充分运用这些有效途径。三是搞好服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必须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劳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要健全组织体系,形成一个网络化的组织机构。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村劳务输出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要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各地都要掌握城市就业供求信息,建立起农村富余劳动力信息储备库、劳务需求信息库、劳务中介组织和经济人及各类致富能人资料库等。同时搭建信息平台,通过政府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传单广告等途径和方式,向外界传播本地劳动力资源开发信息,主动寻求劳动力供求对接,拓宽劳动就业市场;向农民快捷准确地发布和传播外界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农民有序流动就业,避免盲目转移。要提供职业培训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政府劳务培训机构、农广校或通过开展科技之冬,开展各类培训。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坚持县级与乡级培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技术工种培训与熟练工种培训,进厂培训与引厂入县培训,专业培训与务工常识、法律常识培训相结合),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四是完善保障体系,推动劳务经济的战略升级。出台扶持政策,对外出务工人员减免各种税费,免收困难外出务工者的培训费,为其购买车票,解决输出后子女上学困难,以及地没人种、羊没人放等问题。在稳定原有基地、保证常规输出的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定期研究劳务市场,做到快反应、快决策、快部署、快输出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法律维权保障机制。聘请当地有关法律部门为务工者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外出务工过程中的劳动争议。
3、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实践证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可以使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集中,可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构筑农产品价格和竞争优势,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要着重把握稳定、规范、维权、发展的原则。一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土地流转的前提。要坚持家庭承包的基本经营制度不变,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引导转接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确定转让金。二是引导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只要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长期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形式,都要提倡和支持。三是完善和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要在村集体组织备案,明确权利、义务;要签订合同,明确土地用途、流转形式、年限等事宜;要进行合同认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要加强合同档案管理,乡镇经管部门和村集体组织对流转合同要立卷归档,使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4、统筹镇村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在当前时期,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必须统筹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的浓厚氛围,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是把农民增收摆上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制定发展规划、确定投资方向时,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优先位置,真正把上级关于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为农服务职能。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农民的迫切要求。目前,主要应从技术、信息、培训及营销等四个方面搞好服务。三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增加投入是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既要靠农民自身努力,也要依靠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提供支撑。四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要把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步提高支出比重,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增强农民增收的能力。
5、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有利于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农业税全部免征政策,加快推进配套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实现减人、减支、减事的目标。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推进力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税外各种不合理负担,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同时,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运行机制,认真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按照中央的精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创新农村经营组织。引导农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托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开发,大力兴办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带领农民共同进入市场。要把农村经纪人视为新型人才资源来开发,加快壮大各类经纪人队伍。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一体化经营模式,把专业生产的农户纳入到一体化经营体系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竞争力。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三
“两费”的停征为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条件:把监管和服务、监管和发展、监管和维权、监管和执法作为重要职能取代收费而推上了舞台。怎样做好这“四个统一”,充分履行国务院“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工商职能,将是基层工商所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更好地体现发展、服务、维权、执法这一和谐主题。
“四个统一”为基层工商所职能转变指明了方向。“两费”取消后,基层工商所的工作思路要体现在这一和谐的主题上,并着力塑造“三情”的观点。
(一)以抓好“带着感情执法”为切入点,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要动真情表实意,鼓实劲办实事。踏实做事,认真调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二是严格公正执法办案。既要维护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要最大限度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确保执法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三是要与维护执法相统一。大胆监管,严格执法,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树立工商执法的权威。
(二)以抓好“带着温情监管”为切入点,建立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一是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并全面实施内部管理体制,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制定不同的自律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间接管理手段的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正确处理“监管与查案”关系,做好适度监管不扰民。
(三)以抓好“带着热情服务”为切入点,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服务发展新模式。以建立、完善服务制度为基础,不断探索深层次的服务模式,努力做到服务“零距离”、“零间隙”,提速增效,便民利企。二是突出窗口文明建设,提升基层工商所的社会形象。三是不断拓宽服务发展的领域,以此来增强基层工商所干部的服务水平。
从以上工作思路出发,基层工商所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应当定位在认真履行三大职能上下功夫:一是市场准入。主要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企业的年检、广告备案、中介备案等工作。并及时准确录入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资料,完善相关数据,提高数据准确率。二是消费维权。强化基层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及时处理12315分流转办投诉,受理调解辖区消费纠纷。在基层工商所打造一支“群众信赖、反应快速”的12315维权队伍,在辖区营造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三是监管服务。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巡查工作,如商标、广告、食品安全、高危行业等的日常监管,完善各类监管数据的录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提醒、行政告诫。
二、以行政执法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工商所干部的监管适应能力。
基层工商要“转型”,首先要转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一个正确的转型思想,转型就会陷入误区。作为一个基层工商人,应重新审视工商行政管理的性质,重新领会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其次,作为基层工商所还应该立足“四个抓”,促进职能转型。
(一)抓教育,强化执法意识。一是要强化政治学习,使基层干部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醒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责任感。二是要端正执法思想,进而增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抓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要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两费”取消进一步把基层工商所推向了执法前沿,执法人员更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二是要及时更新业务知识。要学会不断掌握新法规、运用新技能、适应新形势。及时参加学习,不断拓宽案件查处工作的范围。三是要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培训体系。
(三)抓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执行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违法失职、滥用权力等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防止错案的发生。二是要完善办案奖惩制度,鼓励争先创优,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调动执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三是要健全巡查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巡查执法纪律和执法管理监督。
(四)抓改革,提高执法效能。主要从加快信息化建设入手,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在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网上举报、网上完成办案审批程序和网上制作办案文书等,以切实提高工商所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监管效能。
三、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合理布局基层力量。
(一)目前基层工商所的'现状。
1、市场监管环节薄弱,巡查流于形式。巡查记录未反映市场主体真实情况,存在造假现象,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案源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案件上。
2、基层工商所人员能力素质偏低。后学历较多,业务能力不高,对工商法律法规不熟悉,在监管巡查中无法发现和识别违法经营行为,能独立办案干部比例偏低。
3、基层工商所办案成效较差。工商所查办案件类型单一,案件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常规案件上,办案领域未得到拓展,办案成效与人力投入不成正比。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所人员存有闲置。按照工商所现有工作模式分析,取消收费后,70%的工商所收费人员因不再从事收费工作,工作量将大幅降低。今后干什么和能干什么?这两个问题目前困扰着我们一些基层干部,因而观望和等待成了这些干部的思想动态。
2、工商所人员无法胜任新的监管任务。取消收费后,基层所人员因素质、监管能力等原因,可能无法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由此可能产生消极悲观情绪,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3、基层所转型进入误区。取消收费后,由于地区差异,迫于部门生存的压力,可能会出现“不收费就办案”的现象,转入“罚款型”工商,执法目的出现偏差,出现全员办案抓罚款,遍地开花,重处重罚,导致工商部门执法形象受损,执法公信力下降。
管能力、思想观念、工作思路难以在短时间的得到彻底转变,监管服务工作又缺乏明确的考核指标和合理的考核方式,基层所干部的工作主动性、自觉性还很欠缺,监管服务工作短时间内未必能够得到加强。
(三)取消收费后如何定位职能的思考。
近年来,工商所的职能在不断增加,权限不断扩大,尽管如此,工商所仍然将大量精力放在完成两费、罚没经济指标上,监管职能并未完全履行到位。取消收费后,不仅工商所职能转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能力素质的提高也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取消收费后,建议将基层工商所的职能暂定位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上,改变目前疲于应付、流于形式的监管现状,将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工商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奠定坚实的基础。
1、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合理配备基层力量。打破基层人员结构现状,适度削减基层力量。目前工商正处于一个急速转型期,工商部门需要在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方面需要寻求新的突破点,需要进行大量新的尝试和探索。取消收费后,除了保障基层工商所登记、监管、维权工作顺利开展所需人员外,建议将基层工商所其余的人员暂轮流到局机关科室,通过以岗代训,可以帮助他们迅速提高业务能力,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基层工商所。
2、合理确定人员岗位。对工商所人员结构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定位。将年龄偏大、监管能力较弱、现代办公技能差的收费型干部用于消费维权岗位。将年轻干部和占大多数比例的中年收费干部通过培训提高素质后,一部分放在基层监管岗位上,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另一部分则抽调到机关,充实到业务科室,从事业务科室的基础性工作。能独立办案且办案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则作为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主力军使用。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四
发生在留学生身上的自杀等恶性事件,表面上看是一时冲动的偶发行为,而本质上却是心理抑郁积攒到一定程度的恶性释放。《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指出,家庭压力、文化冲突和各种现实压力使部分留学生内心产生巨大的孤独感,在无处倾诉的异国他乡陷入难以自拔的心理困境。
压力之一:来自家庭的一厢情愿。
基于就业需要、高考成绩不理想、攀比等诸多原因,越来越多的父母青睐洋学位,不惜勒紧裤腰带掷巨资为子女铺设海外求学道路。然而,不少家长却忽略了物质以外的因素:孩子的性格是否适合留学?孩子的生活能力能否应付得了长时间的独自生活?更有一些家庭把孩子出国留学当作改变孩子甚至整个家庭命运的赌注,孩子是否能承受得了如此巨大的压力?一名未成年留学生因思想上对出国学习的准备不够,在到加拿大仅13天后,便走上自杀之路。惨痛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对孩子的前途安排上,只做理性分析,忽略情感因素,造成了一些留学生、尤其是低龄留学生不堪忍受压力而选择轻生。
压力之二:文化冲突造成情感缺失。
出于文化和语言等原因,一些留学生很难融入当地主流文化群体,多是拘泥于中国学生圈子,生活范围相对狭窄。即便与当地学生建立起社交网络的,也会因为文化差异感到不适应。比如欧美人一般并不太愿意主动帮助人,需要你主动求助,但中国人又不好意思;欧美人表面比较热情,但要深交却不容易,让中国留学生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
部分留学生出于经济考虑,为节省社交费用,除了上课就是“宅”在宿舍里打游戏、上网,过着封闭的生活。在这种状态下,抑郁、焦虑、社交恐惧都可能出现,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心理疾病。加拿大某大学3周内连续发生两起中国留学生自杀事件。知情人反映,他们都是顶尖博士生,但是平日都缺少朋友,与人交谈时总显得很忧郁。
压力之三:现实问题带来的挑战。
留学生活的现实压力从飞机降落地面的那一刻起就凸显出来:怎么从机场到学校?如何找到住的地方?在哪办银行卡和手机卡?很多留学生由于背景知识缺乏、行前准备不足,刚下飞机就想回家了,更不用说从容应付选课、打工、毕业找工作等更多现实挑战。一位在英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很难既洗衣做饭又遨游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里。”
压力之四:个人价值感的缺乏。
美国一著名高校的某中国学生因为未考到第一名,承受不了压力而自杀。许多在国内学习优秀的学生到了国外会在某个阶段非常不自信。因为语言问题、学习习惯、评价标准等因素,中国学生往往花很多时间学习,表现却差强人意。尤其是文科类专业,上课以专题报告和讨论发言的形式进行,课堂表现计入平时成绩,一些在应试教学中表现良好的学生,此时却感到难以应付,产生较大的失落感,对个人价值产生困惑。
压力之五:心理疏通渠道的匮乏。
以上谈到的4种压力是造成留学生身心不健康的常见原因,但是,真正令留学生心理支持系统崩溃的`致命要素是缺乏心理疏通渠道。
身在异乡的留学生们遇到苦恼、想要倾诉时,常常找不到可信任的人或者合适的出口。一些学校虽设有心理咨询机构,但西方人的心理解读方式并不能很好地帮助中国学生们摆脱烦恼。出于不让家里担心的目的,很多学生向国内只是报喜不报忧。
设想如果人的心理是一个气球,随着各种压力的增大而膨胀,如果找不到“撒气”的渠道,这个气球要么自己爆炸,要么被外在的刺激因素(哪怕是很小的作用力)引爆,造成一个个令人扼腕的事件。
某命案凶手在其博客的字里行间中,反映出他行凶前很长一段时间厌世、激愤、情绪不稳定的状况。可惜的是,在他心理处于高压状态时,没有人察觉并加以干预,帮助他走出忧郁,走出愤怒,而他自己也没有及时找到倾诉的渠道,以至于绝望放弃,选择了一条毁灭性的释放方式。
如何排解压力?
第一,家庭要加强情商关注。
家长应该对出国留学有充分的了解,并客观衡量自己的孩子是否适合走这条道路。对于年纪较小或是性格封闭、较悲观的孩子,家长应该让其行前接受一定的心理辅导。在留学期间,家长应主动、经常地与孩子及其朋友建立联系,如果发现孩子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就要提高警惕。
第二,行前做好充足准备。
即将出国的学生要在物质上、知识上和心理上做好充分准备。要了解可能面临的文化冲突和现实困难,考虑好如何应付语言、社交、生活自理等方面的挑战,以便出国后过好“心理断乳期”。外交部网站“出国版”的“出国特别提醒”和“领事新闻”等栏目,每年刊登涉及全球各类安全信息近500条,是留学人员做好行前功课、了解各国最新动态和注意事项的重要途径。不久后即将运行的“领事服务网”也将成为广大留学生获取海外安全知识的窗口。
第三,建立新的心理支持系统。
留学生到达目的地后,要尽快了解周围环境,建立新的人际网络,如同学、房东、邻居、新朋友或同学会、同乡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等,让这些人和组织成为日后可以寻求帮助的心理安全网。
第四,保持乐观、学会倾诉。
留学生要建立乐观的心态,调整自己对生活和学业的期望值,理性客观、变通灵活地看待自己生活中出现的人和事。如果感觉到情绪快失控了,一定要积极寻求心理安全网的帮助,不要羞于倒苦水、发牢骚。
第五,建立畅通的求助渠道。
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留学生应该在平时就做有心人,掌握当地警察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联系方式。遇到护照丢失、人员失踪、抢劫盗窃、被逮捕关押等情况,要及时与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使领馆会在职责范围内向广大留学生提供协助。
留学生活是一段宝贵的人生经历。其结果固为重要,过程和质量同样重要。希望广大留学生能够时刻加强心理建设,合理规划留学生活,做到平安留学、健康生活。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五
根据市xxx会2012年议题计划,市三届xxx会第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为深入了解全市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利建设工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好报告提供参阅材料,根据《xxx各级xxx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在市xxx会王廷恺副主任带领下,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政府办、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于9月20日重点对西秀区和平坝县的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西秀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工程和平坝县的在建防洪工程、“三位一体”重点骨干水源建设项目——石朱桥水库坝基选址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利建设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亿元,省级资金亿元,市、县(区)资金亿元,其他社会资金亿元。2011年全市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占确保任务数6亿元的。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目前已完成70%以上。
全市现有蓄、引、提水利工程3098处,其中,含桂家湖、八河、格八、油菜河、王二河等中型水库5处、小(一)型水库33处、小(二)型水库114处、山塘666处等蓄水工程818处,引水工程1231处,提水工程1049处,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及饮水安全万人;建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11029处;灌溉渠道3436条,总长度3894公里;治理病险水库6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完成堤防建设公里,建成水电站26座,装机容量万千瓦;建成万亩以上灌区4处,实现保灌面积万亩,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亩。
二、水利事业发展与管理工作。
多年来,全市各级紧紧围绕发展民生水利,科学规划建设水利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步伐,破解工程性缺水难题,进一步增强水利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作。
在中发〔2011〕1号文件颁布后,市委、市政府对应出台相关文件,在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上,明确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投入年平均比2010年高出一倍。其中,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方面,明确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比中央一号文件中10%的比例高出5个百分点;市、县(区)两级收取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耕地占用税全额返还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配套资金。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文件,2011年起落实我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加大投入,加快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缴管理。在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市级已组建成立安顺市农林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二)以国发2号、黔党发15号文件精神为契机,狠抓政策落实。
国发〔2012〕2号、黔党发〔2012〕15号文件相继出台后,全市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狠抓项目推进和资金落实。截止目前,紫云自治县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已于今年5月26日正式召开项目建议书技术审查会,等待水利部项目建设批复;平坝县石朱桥水库工程(中型水库)顺利通过省发改委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审查、审核,工程获得批复,已于8月19日举行开工奠基仪式;镇宁自治县落务水电站已于8月13日正式开工建设;今年计划完成纳井田水库初步设计和新场河水库、谷目河水库、大洞口水库、偏坡水库可行性研究的前期工作。
(三)重点骨干水源工程管理体制逐步在完善。
全市现有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小(二)型以上水库工程),自2004年进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水库水管所)管理人员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小(二)型水库明确划归由所在乡(镇、办)管理,水库管理基本实现制度化,水库日常工作运行正常,较好地发挥了工程应有效益。各类小、微、引、提水利工程大部分明确了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为产权管理主体,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工程建成后运行基本正常。
(四)有序推进重点水利工程。
1、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是贵州当前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由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灌区工程、城市供水工程等组成,分两期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包括水源工程、干渠输配水工程、灌区一期工程及贵阳供水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包括灌区二期、安顺供水和贵阳供水二期工程。目前,经批准正在建设实施的是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建成后可解决黔中灌区7县(区)(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毕节市织金县)42个乡镇万亩农田灌溉,5个县城(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和27个乡镇供水,农村万人和万头大牲畜饮用水及贵阳城市供水,总净供水量亿m3,毛供水量亿m3,静态总投资亿元。
安顺是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受益地区。市境内输水总干渠长约;桂松(安顺市桂家湖水库—贵阳市松柏山水库)干渠均在我市境内,另有近200km长22条支渠及其他相关配套和附属工程。全市除紫云自治县外,其余5县(区)均在工程受益范围。
20xx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编办批复同意成立“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为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项目法人,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权负责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2009年11月,工程进入建设实施阶段。2011年,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并入贵州省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正厅级单位)。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自2009年11月动工以来,进展较为顺利。截止目前,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共完成土石方开挖万m3,土石方回填万m3,石方砌筑万m3,混凝土浇筑万m3,钢筋,累计完成工程投资亿元。其中,2012年1-9月完成投资亿元。
2、安顺市“引千入虹”水利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涉及千峰河(轿子山镇本寨取水口以上)及支流木档河、洋平河,可利用集水总面积91km2,工程通过改造引水渠、新建引水渠和开挖引水隧洞,可将千峰河1533万m3(枯水年)的余水量引进虹山水库。2010年8月8日,“引千入虹水利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截止2012年10月10日,工程累计完成隧洞进尺6607m,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批复概算的。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六
新形势下,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如何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密围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发挥审计职能,营造和谐氛围,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是个值得共同探讨的课题。在此,本人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所谓审计质量就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虽然,地方审计发挥了审计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毋庸讳言,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与提高。从主客意识和客观环境两方面来分析,影响地方审计质量的原因主要有:
1、法制法规体系的健全滞后。
目前,我们国家的审计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需求。综观审计工作外部环境,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不规范的行为依然存在,无形之中这就增加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而从从某种意义上讲,经济法律法规不可能涵盖经济生活的全部,即使有所涵盖,也有部分法律法规存在着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这种法制体系在不断健全的过程中,其来及弥补的疏漏一定程度影响了地方审计的质量。
2、审计管理体制的人为牵制。
审计机关,其性质所决定必须独立于被审单位及受权人等。可以说,独立性是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条件。《审计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实行在总理和地方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地方审计机关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经费和人事关系隶属于地方政府,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但与此同时,法律又要求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从体制上有所欠缺,审计机关也不具备完成任务所必须的职能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从而产生审计风险,影响审计质量。如在办案中,上级领导打招呼说情。办案人员左右为难,不知道如何处理为好。
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项目和任务逐渐增多。部分审计机关由于人员少,任务重,把完成审计任务和查处大案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影响了审计质量。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完成审计项目数量多,打造精品项目少的现象。有的审计人员以查处大案要案为审计工作的唯一目标,以偏概全,挂一漏万,不能全方位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造成审计监督的死角。
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力,具体表现在:对重大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上级审计机关检查验收的审计项目较为注意,对一般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对审计结论和作出审计决定的质量管理上较为注意,对审计程序的全面质量管理不到位;注重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目标的实现,而相对忽视应当遵循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在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的深度和广度上存在差距,执行的不够位。
5、审计工作队伍的素质不高。
从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来看,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少,知识结构相对陈旧、单一,应对复杂审计工作和提出宏观监督建议的能力比较弱,以单纯的财务会计知识来查错纠弊,就账论账的传统财务审计观念比较浓,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深度得不到提高;多层次、多视角地透视问题不够,对政策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宏观综合分析能力比较差,审计建议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对象的有效采纳,审计综合报告得不到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信息化的环境下,传统的审计方式已经受到挑战,增加审计的科技含量,推进审计技术进步已显得尤为重要。而现实情况是,懂电脑审计的人员较少,缺乏这方面的人才。
(一)、炼内功,提升队伍综合素养。
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涌现,工作方式、工作手段在不断改进和提高,经济领域里的很多问题仅靠传统的审计手段已经很难解决,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1、构建学习型审计机关。我们要以培养和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能力为本,构建学习型审计机关。学习型组织理论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组织各项能力、实现工作目标的前提。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审计机关应该根据完成审计任务的需要和审计人员素质能力的现状,确定建立学习型审计机关的目标、战略规划,明确不同时期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为审计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提供良好的学习教育条件和环境。全体审计人员应该树立接受终身学习教育的意识,自觉地查找自身在依法审计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地通过学习和实践,弥补不足。
2、构建清廉型审计队伍。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地方审计机关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讲工作、树正气、办实事”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大事、议大事、努力提高驾驭新时期审计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胡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审计人员,严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多想工作、多讲奉献,树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弘扬“依法、求实、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3、构建文明型审计形象。要大力倡导“对人知感恩、对物知珍惜、对事知尽心、对己知克制”的道德行为理念,实施以执业道德、政务美德、社会公德为主要内容的“三德”建设工程。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实事求是,光明磊落,不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那一套,坚决反对教条主义;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不懈进取,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求真务实,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艰苦奋斗,做文明审计的表率。
(二)、重监督,切实履行审计职能。
紧扣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安排布置各项工作,突出加强对各项经济改革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以预算执行审计为抓手,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服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切入点,加大专项资金包括一些公共资金的审计力度,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1、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内容选择上关注“四个重点”:即紧密围绕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收支编制不够完整、不够科学等问题的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紧密围绕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和实施情况的审计,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建立并规范运作;紧密围绕推进预算分配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加强对预算分配行为的审计;紧密围绕推进县级预算管理不断规范,加强对预算调整、追加支出的审计。在审计方式方法上,搞好“四个结合”:即手工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揭露问题与分析原因推进整改相结合,会议通报审计情况与对外公告审计结果相结合。既客观反映成绩,又如实揭露问题,体现出鲜明的特色。
2、强化涉农资金审计。“民以食为天”。地方审计机关,要一切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开展审计监督,在审计方向和审计内容的确定上,必须坚持以资金为纽带,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的各个环节,重点关注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及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涉农资金是否姓“农”,有没有变小、变向、变质。一是监督农民负担卡内的农民应负担的各项负担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超标现象;二是监督国家的各项补贴政策和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农民头上;三是监督有没有负担卡外的收费现象;四是监督有无变向收费现象,及时向农民宣传有关政策,抵制不法行为。要对那些违纪违规部门进行处理处罚,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反映;四是资金使用的专一性,资金分配是否用于“三农”建设,钱是不是发在农民群众身上,有无挤占、挪用、截留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现象,有无偷工减料行为,有无偷梁换柱之事。
3、强化涉农部门监督。一是注重对行政执法、管钱管物部门的审计监督。为了减少和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促进其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职权,应定期对涉农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及时查处农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钱物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杜绝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提高支农资金的效益;二是注重对涉农干部的审计监督。村干部本应是村民的“主心骨”,本应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可有的村干部却利用村级财务不健全的缺陷,采取票据久拖不报、收入不做账或做假账、虚报支出等手段谋利;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中收贿赂、挪用征地补偿款、扶贫救济款等款项;挤占集体资产或利用村集体资产为个人谋私。长此日积月累,导致矛盾升级,有的甚至形成了一些群众性事件。因此,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通过审计,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通过干群之间的“零距离”对话,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促进解决了农村存在的“上学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三)、勤服务,力推县域经济发展。
工作成效是校验一个机关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尺,作为审计机关,要以服务改革和经济发展为根本,围绕经济工作中心,扎实履行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双重职责,当好经济秩序的维护者、经济运行的监控者、经济决策的参谋者和政治文明的促进者。
1、搞好协调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上级审计机关的重视、县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单位的配合,因此,一是要处理好审计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主动、自觉地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领导,积极、热诚地为上级机关服务。二是要处理好与地方县委政府的关系,服务、服从于地方经济建设中心和县委、政府工作重心,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管工作出谋划策,竭力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要处理好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和交流,注重协调配合。四是要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审计机关在查处问题时,要做到客观公正,文明执法,要与被审计单位在高层面上沟通,共同打造高水平的沟通平台,要通过审计监督,客观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从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上帮助被审计单位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成为被审计单位规范财务管理的“良师益友”。
2、当好政府参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起到“系统监控”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朽的有效手段”,是审计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的做法一是合理安排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对于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行业,领导任期较长的单位,都应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把审计“关口”前移,实现对单位领导人的事中监督、同步监督,为“先审后离”创造条件,既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也起到惩治和预防腐朽的双重作用。二是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所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凡离必审。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审查账目,而且要检查履行各项经济责任、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可行性调查研究方式,不断加大审计的查处力度,有效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3、全力搞好服务。地方审计机关,既是经济“卫士”,又是政府的“眼睛”,也是人民的勤务兵。要树立全面、系统、整体的审计理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以前好的做法,把工作侧重点放在“一审二帮三促进”上。审计报告既要客观反映和分析查出的问题,又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七
为加快我县文化事业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开发,推动我县民族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壮大,实现文化强县的战略目标,日,县xxx会民工委、财工委在时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县文化体育局进行了关于泸西县民族文化建设工作的调研。
一、近年来民族文化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的文化工作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彝族文化为主打,努力实施“民族文化工程”、“精品工程”,在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打破地域界限,优化组合艺术生产要素,提高精神产品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同时,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挖掘本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使全县民族民间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挖掘、整理、保护、传承我县传统民族文化。
根据《云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并报请州政府审批,将“泸西县永宁乡城子村汉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等四类17个项目公布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其中,传统文化保护区1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3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7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6个。今年还争取资金万元对7个文化传承人进行了补助。在17个项目中,重点对向阳乡阿乌族的“古代兵器舞”和“泸西木雕”进行了深挖。其中,把《泸西木雕》的制作技艺和工艺制成光碟,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文化厅,申报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20xx年,我县投资70余万元修复了西寺,投资90余万元对逸圃、石洞村汉代文化进行考古发掘,使我县悠久的民族文化资源得到传承和保护。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今年县文体局充分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作用,针对土地开展整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文艺队下乡演出,宣传相关政策。此外,为推进烟农文化学校建设,我县文化馆组织开展了文艺进村演出活动,并创作了四口快板《说说烟农学校》、小品《烟嫂烟哥哥》等文艺节目,将烤烟生产和烟农文化学校建设的互惠互利,用文艺形式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快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万元在午街铺镇凤舞村和山林哨建盖了民族文化培训室、活动室和陈列室,投资90万元即将开工建设永宁、旧城、三河文化站,投资40万元建设旧城村民族文化广场,投资万元在午街铺镇11个村委会建设了11个篮球场。县文化馆还充分利用阿庐文化中心、秀山休闲广场等条件较好,人口集中的地方,积极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娱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了县文化体育局的工作汇报和走访了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之后,一致认为:当前我县的民族文化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之下,紧紧围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就,在人才培养,本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也做出了突出成绩,但是,由于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和束缚,我县民族文化工作依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文化工作的开展。
由于我县本身就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支较难平衡,建设和吃饭的予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对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重视下,也千方百计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进行了群众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许多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文化建设大项目,大资金无法落户我县,使我县缺少建设民族文化的大手笔,给文化工作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制约和困扰。再者由于各级财政尚有不少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都无法解决,根本不可能充分顾及到看似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文化事业,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文化工作爱谈不爱投的局面。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八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贯彻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至关重要。近年来,党中央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在此新形势下,如何适应新要求,应对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结合基层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践,学习借鉴各地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做法经验,思考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法律监督的职能,维护法制统一。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人大法律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各地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完善备审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有序开展。下面,以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为例,作个简要说明。
1、出台备案审查工作规程。20xx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xx年6月xx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根据《监督法》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有关规定,20xx年10月,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xx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审查范围及程,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实施后,区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3、20xx年—20xx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xx年,区人大常委会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5件;20xx年,收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件。
4、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情况。对于收到的规范性文件,由区人大办负责接受、登记、分送、存档等日常工作;根据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查。迄今为止,没有发现存在问题的。
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越来越多,一些不合法、不适当规范性文件也屡有出现。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负有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
1、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卓有成效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于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2、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或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和减少随意增加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对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因此,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基层人大还是刚起步,仍然较为薄弱。
1、审查范围界定难。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无疑是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必要的前提。但从各地的实践看,范围的界定问题一直得不到统一。如:以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作为备案审查范围的界定标准?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到底由谁来审查?对地方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发布的有关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该不该列入审查范围?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做法也不完全相同,成为困扰和阻碍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的羁绊之一。
2、审查标准把握难。包括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实践中,关于合法性审查标准是比较清晰的,主要考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超越权限,有无限制、剥夺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情况,制定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等。但合理性审查就面临难题了。《监督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予以撤销的规范性文件的“三种情形”中,“其他不适当的情形”是指“越权制定”或“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等违法而不适当,不合理而不适当,还是两者兼指?如果是指不合理的不适当,不合理的尺度又该如何把握?这些标准很难把握。
3、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备案审查的出发点是备案,落脚点是审查,只有通过细致的审查才能判断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但目前基层人大“备而不审”、“备档存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仅仅负责收文、登记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则在登记基础上由各相关工委做形式上的审查。
4、纠错程序实施难。有错必纠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从目前各地备案审查的结果看,审查合格率很高,发现问题、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情况较少,人大常委会启动撤销程序予以撤销的更是寥寥。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纠错法律制度,使纠错程序的实施比较困难。如果制定机关不依法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该如何处置;如果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而制定机关拒不纠正的,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都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
5、备案审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较薄弱。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政治性、法律专业性强,对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主要依托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开展,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数量、知识结构等方面,还无法与全面备案审查的新要求相适应,人大备审工作力量整体不足,所需专业人员更是匮乏,无法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推动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多地基层人大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值得参考。有的地方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适度提前介入,将“问题文件”处理在前,防患于未然;有的地方建立健全报送备案机制、主动审查机制、被动审查机制、督促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的地方将问题分为合法性、合理性、技术性等几类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结合我区人大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备案审查是一项宪法性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宪法监督制度。无论负责报备的机关,还是负责审查的机关,都应从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的高度,不断增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备案审查工作职责。
一方面,作为报备机关,要认识到备案不是可有可无的简单告知与存档,而是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要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办理报备手续,做到“有件必备”。
另一方面,作为审查机关,要认识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一项重要职责,备案审查工作的重点在于审查,审查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而是审实质,动真格,做到“有备必审”,进而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努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正确把握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范围,是顺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判断一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报备,不能拘泥于文件外在的形式名称,而应正确把握《监督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及范围,着眼于文件的实际作用和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秉持宪法监督理念,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出发,正确理解和把握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逐步拓宽报备范围,努力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把所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一是完善报送备案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核查通报等方式,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备,做到不漏报、不瞒报。有拿不准的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与审查机构进行沟通。
二是完善主动审查机制。按立法法修改后的新规定落实主动审查责任,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主动审查力度,同时注意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尝试借助外力,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
三是完善被动审查机制。细化审查建议的受理、处理、反馈等程序,推动被动审查工作规范化,依法启动规范性文件的被动审查。强化公民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公民权利诉求作为重要动力源泉,借助公民个案启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公民对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不服,认为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适当,法院就可以初步审查,中止当前的诉讼程序,而将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适当作为先决问题,依照程序提请相应备案审查机关予以审查。通过调动公民的积极性,发挥法院的职能优势,能有效解决审查动力不足的问题,大大激发备案审查制度活力,促进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是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对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与制定机关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提出审查意见,甚至依法予以撤销。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体系,既包括审查机关的审查责任,也包括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实体审查责任,也包括程序审查责任;既包括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责任,也包括合理性审查责任;既包括审查机关违法审查责任,也包括不作为、延迟作为责任。
一是审查主体在审查过程中的程序责任。审查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自身应严格遵循程序要求,该听取意见的要听取意见,该反馈的要反馈,该公开的要公开,否则应承担程序违法责任。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审查应坚持社会公开原则。也就是说,从备案审查的起始阶段至进行审查和发布审查结果过程中,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等可予公开的内容时,不仅应向制定主体,还应向社会公开相关审查内容,将审查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促使审查行为合法有效。
二是制定机关的配合责任。制定机关应按照法律要求及时向备案审查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未在法定时间内报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规范性文件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关要求制定机关说明相关情况的,应予以积极配合协助。规范性文件在被确认撤销或改正后,制定机关有责任在法定时间内撤销或改正该规范性文件。因该规范性文件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性和专业性都很强,没有一个专门的审查机构和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很难承担起审查职责。
首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队伍。除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明确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专职负责备案审查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其次,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对《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弄清楚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掌握工作尺度和工作方法。通过对《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审查能力。
再次,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设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库,广泛吸收专家学者、行业管理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参与,充分利用专家智库,为提高审查质量,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与水平。
最后,要积极组织、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增强实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要做好工作,需要各职能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一是人大内部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备案文件接收,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审查,常委会法制委负责备案件及审查意见的登记、综合和存档。
二是报备机关与审查机关之间,即人大与政府、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审查机关内部,即人大的法制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征求意见、邀请参与论证等方式,吸收人大代表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度,把人民群众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结合起来。
四是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扩大社会影响,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监督工作,不仅关系到群众期待能否得以全面回应,也关系着司法体制改革能否在法治轨道上顺利运行。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同时,人大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监督,帮助发现问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法律、环境等层面给予支持,促进问题的解决。
坚持每年在两会前后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针对如何发挥监督职能、如何开展调研、如何撰写提案等等,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
(三)加强人大监督专职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当前,大多数人大代表是兼职身份,受时间、精力、工作单位等影响和制约,不能很好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应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专职人大代表制度,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密切联系选民,反映基层呼声,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有热心、有责任心、有同情心地代言人选出来,并将人事关系、工作档案、工资、福利待遇一律转到同级人大,在工作职位和报酬上充分保障,切实解除专职人大代表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人大专门监督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制度。通过立法给专门监督机构适当的地位、权力、职责范围,使人大监督从幕后走向幕前,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统一规范人大监督的目的。三是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
与律师协会、工商联、妇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等不同领域的机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确保信息畅通。
审判权、检察权行使的主体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违反审判公开原则的现象等等。
三、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内容。
(一)拓宽备案审查范围。一是探索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虽然《监督法》规定的备案审查仅仅限于“两高”的司法解释,对地方规范性司法文件未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但实践中,地方司法部门在贯彻执行法律、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与相关法律相违背的风险。因此,应将这些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范畴,要求法院、检察院在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司法文件时,送交同级人大备案审查,由同级人大对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审核确认。二是探索将抽象司法行为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实践中,司法机关常制定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但具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会议纪要、工作问答、业务通知、办案指引等文件。因该类文件属于抽象司法行为,具有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司法行为的可能,理应也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并参照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对改为司法行政人员的,应探索免去该类人员相应职责的方法和路径,以期名副其实。另外,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下,司法机关应将人大任命司法人员的分类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
四、完善监督制度,树立监督权威。
同时,进一步扩大确定监督议题的途径,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告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吸引更多民众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且在议题确定前开展调研了解真实情况,顺应民意、倾听民诉。二是突出科学监督。实践中,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案的审议等非经常性监督形式往往因不见于监督工作计划中,久而久之,被遗忘、被休眠。为激活权力行使,应在监督工作计划中明确“必要时可针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等,这样不仅可以提醒被监督方引起注意,也有利于强化人大监督的威慑力。
(二)完善刚性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质询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质询权运用,通过提高质询权威,探索建立闭会期间的质询制度。在听取专项报告或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且单靠询问已经不能解决需要进一步措施进行问责时,规定代表、委员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质询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会议期间提出质询议案。同时,进一步强化质询法律责任,规定对质询后答复不满意的,必要时可以由大会或常委会作出决定或者决议,切实实现有效监督。二是规范特定问题调查。细化完善特定问题调查程序,明确特定问题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司法官的罢免与撤职、法检两院违法行使职权与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经过行政、司法机关处理未取得明显效果的案件及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赋予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一定强制性调查权,明确规定特定问题的调查期限,避免无期限的调查下去。
(三)创新人事监督制度。一是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由于司法人员具有较强反侦察能力,如果被调查期间不暂时停职,其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迫使被调查人员主动辞职的方式,但这易造成罢免手段被辞职后的免职所替代,使罢免权力虚置。对此,应探索赋予人大暂停被调查对象职权的权力,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进行罢免。二是强化对司法人员纪律处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大多违纪行为,如接受少额贿赂、滥用职权、与当事人不当接触等等,因没达到罢免、撤职的标准,主要根据司法部门内部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但受司法内部行政管理影响,内部司法纪律惩戒制度难以发挥防止司法腐败的功能,甚至导致司法机关内部官僚化严重。因此,应探索在人大下设立司法官纪律惩戒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司法官的纪律处分,运用如降职、降级、警告等纪律处分措施,切实更好地实现监督与独立的平衡。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十
狂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径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xx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径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径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xx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径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径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径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径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控至20xx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xx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xx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xx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径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凯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xx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径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库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径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径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xx]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揩省径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十一
2020年9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从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明确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深度,两个关键词突出了媒体融合在中央顶层设计层面的重要战略意义。当前,媒体融合发展已取得不小的成绩,中央多次从顶层设计层面出台多个媒体融合发展规划与意见,为媒体融合发展绘就路线图。截至目前,已有近200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挂牌并运营,硬件建设和人员配置陆续到位。作为媒体融合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基层融媒体建设情况备受关注。在最新的政策指导下,地方融媒体中心将在如何实现政务服务、媒体服务、智慧城市等方面不断求新求变。
为更好地了解基层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于2020年下半年深入部分地方融媒体中心开展调研,通过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实际了解地方媒体融合推进情况。此次调研,地域上覆盖华北、西北、中部、华东等地区的8个单位;层级上,以县级融媒体中心为主,也有市级融媒体中心。在建设投入方面,各地不一,综合来看,大约在几百万到几千万之间。建设标准上,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实施,有的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根据调研分析,地方融媒体的建设基本以各级政府的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等为主导单位,部分广电机构同步开展相关改革。经过两年的筹划、运营,地方融媒体中心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惑与问题。本文基于本次受调单位的相关情况作研究分析,由于样本量有限,数据和观点或存在局限性,仅为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普遍进行全媒体布局,构建全媒体传播网络。
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融媒体中心普遍采取全媒体布局的形式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选择以“中央厨房”为中心架构的技术方案比例较高,形成“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产,多元传播”的融媒传播格局。在宣传载体上,以打通“报网端微屏”实现“多屏共振”为主要目标,多终端的传播矩阵增强融合传播效果,同时优化策采编发审工作流程,着力推进人事、绩效、宣传、采编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
目前,地方省级推动云端共联共建,与县市融媒体开展内容与资源协同,例如,内蒙的草原云、河北的冀云、北京云等,县级融媒体融入省级云之后,在传播力度、宣传覆盖面上将更进一步。融媒产品的创作方式上,各融媒体中心紧跟短视频趋势,开通短视频平台账号,创作融媒作品。一些形成量级传播的融媒产品多为短视频、专题片,部分融媒体中心的官方账号达到百万粉丝,凸显融合运营成效。
整体上,各级政府对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高度重视,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新型传播技术及设备,建立了电视、微信、微博、客户端、门户网站等融合传播矩阵;条件好的地区还配备了大屏幕、无人机、vr、ar设备等硬件设施,实现了县级媒体转型的跨越式发展。
(二)落实“移动优先”战略,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各单位在建设融媒体过程中,特别突出贯彻“移动优先”的战略要领,纷纷布局移动端建设。各地基本建成独立自主新闻客户端,专注地方新闻。同时在抖音、微信、头条号等移动载体上,开设官方账号,形成各具特色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如伊金霍洛旗的24个新媒体宣传平台、怀化鹤城区的12+域内外传播终端、中卫市“1端26媒”立体式传播架构、山东邹城的“1+4+n”(邹鲁融媒同一品牌、广电报网四个传统渠道、手机app与两微一抖等n个新媒体平台)等。
为激活发展活力,提升融媒传播效果,顺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各单位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完善建立相关的制度规范。例如武强县制定了《融媒体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伊金霍洛旗从考核激励、宣传管理、内容审核、直播流程等方面,制定了《融媒体中心宣传管理办法》《融媒体中心公共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应急预案》《融媒体中心采编直播流程》,完善出台《融媒体中心新闻稿件审核流程》《融媒体中心外宣奖励制度》等;富县制定细化了各类管理制度,如《采访部管理制度》《节目监审制度》等。融媒体中心深切感受到,通过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实践,有效整合机构和资源,降低人财物各方面的成本,同时增强新闻时效性,延伸服务,不断贴近“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要求与融合本质。
此外,不少单位因地制宜,结合中央要求及省级部署,上下一体做出地方特色。陕西富县落实省市要求,实现农村“三屏一声”全覆盖,打通向下传播“最后一公里”。
(三)融媒产品典型频出,央媒转载全国传播,持续释放融媒影响力。
融媒体中心建成以后,在融合传播、扩大舆论声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融媒体中心探索尝试制作形态各异的融媒作品,传达党的政策,传递百姓心声,切实履行“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不少作品被央媒转载,网络传播达到百万次以上,体现了一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伊旗短视频《震撼!卫星视角看伊金霍洛旗36年变化》《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微视频——“小镇故事”》《伊金霍洛—春天在路上》等新媒体产品,深受群众喜爱,全网转载阅读均达万余次。武强县抖音号“融媒中心”粉丝量已达123.7万,两会作品《保留地摊经济,给底层群众一点温暖》,一小时阅读量达到334.7万。怀化鹤城区则建设“鹤城圈”“我要发布”等互动平台,组织开展直播带货、“随手拍”等活动,打通各社区、村及小区、院落、圈群信息渠道网络,整合优势资源,强化平台承载能力。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同步开拓内外宣,启动了宁蒙陕甘毗邻地区及其他媒体战略联盟合作机制,与全国70多家媒体单位签订了《媒体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传播方式上,多管齐下,实施多平台资源合作;在宣传导向上,着眼百姓,报道基层,广泛采用直播、政务互动、创意h5、航拍、短视频vlog、小剧场等形式,创作温度与深度兼备的融媒产品。
与此同时,各平台在政务互动、民生服务上持续挖掘与创新,开通互动平台、建立舆情回应机制,打通民生服务通道等等,不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最大化的发挥平台的政务服务等功能。
(四)抗疫宣传丰富多样,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
疫情期间,各地融媒体中心吹响“战疫”宣传号角,以形式多样的融合报道,与群众一同战斗在抗击疫情前线。第一时间介入上传下达,真正起到了百姓连心桥的作用。
武强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致敬武强“夜护侠”》《四名护士驰援湖北,为武强英雄点赞》被“央视新闻+”转发,点击量共计达到550万次;鹤城区融媒体中心打造了《母女共绘抗议图》等一批爆款作品;邹城融媒体中心成立了邹鲁主播防疫宣讲团,推出《邹鲁融媒好声音·战疫情》,制作的抖音短视频《“邹鲁主播说”中国,援助进行时!》点击量1.6亿,《谢谢您!最美逆行者》点击量过亿,点赞750万,吸粉45.7万,一度登上热搜榜第四位;富县融媒体中心制作的本土节日特色产品《富县年味浓》《声动鄜州之“团圆”》《黄土高原上的精灵》等深受群众喜爱。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在疫情期间,推出原创稿件万余篇(幅),传播覆盖过3亿,在全区媒体中首屈一指。华州融媒体在疫情期间采编的《中药预防抗“疫”》等8篇稿件登上央视新闻频道、新华社客户端。
延庆区融媒体中心通过疫情实战总结出三大“融聚”经验:一是成为融聚信息的策划审核执行中心;二是成为融聚服务的融媒体产品生产中心;三是成为融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中心。疫情期间的表现和探索,充分显示了融合成效,唱响了疫情防控最强音。
(五)采编经营分离,以公司营收反哺中心运行。
目前,营收“造血”能力和盈利模式是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关键,如何提升经营能力,促进融媒体中心的长效发展是各单位着重考虑的问题。在两办发布的《意见》中,也明确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主流媒体的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创新媒体投融资政策,增强自我造血机能。
在受调单位中,近半数采取“事业+企业”或“中心+公司”的运营模式,“制播分离”的工作机制。依托传媒公司及企业化的运营,提升人才激励与资源调配的灵活度,增强营收能力,通过公司化运作反哺融媒体中心的发展。同时能够弥补人员紧张、培训不足等问题,形成了公司与中心良性互补、共同壮大的良好局面。不过,也有单位提到,目前还存在人员编制不同、考评机制无政策依据达不到人员要求等问题。
此外,邹城融媒体中心探索的“传媒+旅游”新模式别具一格,加入山东省广电旅游联盟,相继推出了港澳游、西北游等多条热门旅游线路,吸引众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值得注意的是,延庆融媒体中心是唯一一家在绩效评估与版权保护方面先行先试的融媒体中心。通过“北京云”接入“人民版权”数据保护平台,在内容版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实现收益能力、生产能力、融合能力的三提高。
综合来看,目前融媒体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困境就是人才问题,几乎所有单位均提到了人才匮乏、流失严重等问题。此外,中心的运营能力、经营能力、技术力量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也是融媒体中心目前的主要关切点。
(一)人才问题:全媒体人才匮乏,激励机制不完善。
根据反馈内容分析来看,人才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既专又能、一体多用”的新型全媒体复合型人才匮乏。例如有单位提到,在融合发展中面临新闻采编、技术保障和经营管理等人才紧缺的问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全媒体记者、高端技术人才和产业营销人才出现缺口,导致在部分情况下出现有平台无人才管理、有项目无人才支持的窘境。还有单位提到,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人才流失严重,及时需要补充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人员意识跟不上。例如,干部综合素质总体还不高,眼界还不够开阔;有单位提到,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还不够解放,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媒体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没有牢牢树立融合发展新理念,不能较好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新形势,对新媒体还缺乏足够认识,特别是在理念和思维的转变上,还存在跟不上、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主动学习新媒体、主动使用新媒体、主动拥抱新媒体的意识还不够,在工作中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由“相加”到“相融”还有差距。
三是薪酬体系建设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不充分。大部分调研单都提及了这个问题,包括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不足;政策不允许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导致吸引不到高素质专业的融媒体人才;部分中心下设传媒公司企业化运营,但人员以聘用为主,工资待遇偏低且稳定性不高,留不住成熟的融媒体人才;由于机制突破难度大,未完全打破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身份差别;业务未完全融合,还存在“各自为阵”的现象等。
四是人才培养和引进比较困难,人才流失严重。从调研信息来看,薪酬待遇、地理位置、生活环境等成为人才引进的主要限制因素。比如经济欠发达或贫困县,因经济薄弱薪酬待遇低,高端人才不愿来,自己培养的人才也很难留住,流失严重。
(二)体制机制问题:改革创新不充分。
体制机制改革是关乎媒体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调研来看,各地在体制机制方面不断地进行探索尝试,不过整体上,体制机制问题依然是大多数融媒体中心的主要问题,包括薪酬绩效机制、人员管理机制、内容流程机制等。梳理受调单位意见,改革推进不充分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绩效和薪酬制度还未真正打破体制界限,例如下设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同岗同酬和旗财政供养人员考核绩效发放等无政策和制度依据。二、所制订的有关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美、存在较多的疏漏,需要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三、绩效薪酬得不到认可。例如,为强化激励实施的绩效工资、稿酬外宣奖励、编审等业务津贴不被审核部门认可,绩效工资改革、业务职称不被人社部门认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无法实现,期待出台相应文件予以明确。四、从业资质亟待加速推进。有中心提到,因市辖区原无广电职能没电视台,其融媒体中心属新成立尚不具备新闻机构资质,相关资质和工作人员从业资质亟待申办,期待上级宣传部强力推动。
(三)内容制作:缺乏运营经验及深度精品作品。
由于地方融媒体中心大多建成于近两年,总体上缺乏内容制作经验,缺少精品融媒产品的输出。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呈现出以下问题:
一、缺乏移动优先理念、缺少新媒体平台运营经验,缺乏新媒体运营思维,专业技能有待提高;深度精品的融媒产品较少。
二、从内容分发来看,虽然开辟的平台渠道十分全面,但运营能力有限,部分平台沦为“僵尸号”;大部分新闻内容还停留在简单搬运报纸电视内容,未能真正落实“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三、传播效果有限,内容吸引力弱,产品到达率低。有的中心媒体分发平台过剩,入驻平台自主程度低;有的是媒体宣传渠道较为单一;自有平台影响力低,传播力有限,好的产品无法得到好的传播力;凝聚媒体合力上距离中央和省市要求还有差距。
(四)技术问题:技术力量亟待加强。
技术驱动是推动媒体融合创新的关键因素,尽管目前来看,融媒体中心的基础平台基本搭建完成,但是整体上无自主技术研发力量、后续维护等仍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技术支撑亟需加强,因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原因,现在的技术平台尚不能贯穿所有平台和环节,不能完全满足媒体融合发展需求,建立真正意义的全媒体融合中央厨房还是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两个省级平台数据共融、本地智慧党务政务和智慧城市及各单位各部门数据难以打通。
三是技术力量不足。融媒体指挥调度平台建成后,在日常维护、平台管理、系统操作等方面,还存在技术支撑力量不足、技术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部分新闻采编人员对新设备和新系统掌握不全面、使用不熟练,对新的“策采编审发评”流程还不太适应,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造血能力:多元化经营能力不足。
尽管部分单位尝试企业化运作、开展多种经营等方式增收反哺,但“造血”能力弱依然是当前县级融媒体中心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综合调研对象反馈,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当前经营存在体制瓶颈,期待出台相应文件予以明确或有所突破。例如,单位是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性质,新成立公司或二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规划难以实现,主要原因包括:纪检部门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兴办企业规定;事业单位改革取缔经营性事业单位;国资部门近年来停办国资公司业务等。
二、还有单位提到,新闻采编专业设备具有投入成本高、损耗大、更新快等特点,县级媒体在设备购置、更新升级、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三、受体制机制影响,市融媒体中心下属企业在具体运营中受到政策限制,产业发展遇到瓶颈,“造血”功能有待加强,不能做到事业、产业双轮驱动。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活动细节考虑不够、服务客户意识不足等问题。
(六)资金问题:财政投入少与资金缺口大。
部分单位存在资金缺口,从调研单位提出的问题来看,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投入与支持乏力,如果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保工资保运转就已很吃力,在融媒体建设的投入自然无法跟上,期待上级加大资金、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是存在资金缺口,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建成后,除一次性投入外,每年还需要几十万元的运行维护费用。同时广播电视行业存在设备投入成本高、损耗大、更新快等特点,县级媒体在设备购置、更新升级、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基层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是当前至关重要的时代课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地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转变思路,勇于探索,体现出创新思维和改革活力,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来看,基层融媒体中心逐步发挥出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会信息枢纽三大功能,在全媒体传播体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目前,融媒体中心发展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来将开启从1.0向2.0的升级,推动媒体融合及融媒体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升级打造地方融媒体2.0版,需要在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拓展技术应用、打通数据与资源共享、培育经营模式与全域传播等方面持续发力。各地融媒体中心需要在政策引领下,不断思考创新,深化改革。
一、从内容突破、人才突破、效益突破上下功夫。
“媒介即讯息”,面对多元载体,县级融媒体中心需要借助短视频、移动直播、微动画等各种新媒体方式,转变内容生产思路,不断推出原创融媒产品。在人员组织方面,着力推动培训、评估、应用为一体的人员能力提升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全媒体人才培训,推动人员从意识、观念、思维、行动、能力等多方面的转型。在机制人才的基础上,要紧抓市场机制,扩展和延伸融媒体的概念范围,转变盈利模式,构建多元化的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在新闻+服务+商务+政务上有所突破。
二、拓展资源合作,“借船出海”聚合优势推动协同发展。
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地方融媒体中心是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基础设施,需要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内部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借助主流媒体、中央及省市级融合平台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等协同发展,实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此外,既要提升信息覆盖面,又要提升媒体影响力,特别是在内外部资源整合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特色。将融媒体中心作为平台,拓展内外部、横向纵向的资源合作,建立信息联盟,开展治理数据的共享与合作等,通过资源互用、共用,从而不断提升融合效果。
三、找准用户需求,开展社区融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融媒体面向的是最基层的群众,“打通治理最后一公里”就是要在找准用户和群众的需求上下功夫。融媒体中心要不断拓展功能和视野,要将“融媒体中心”的定位提高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高度。既要强化媒体和信息传播能力,也要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与民生服务。下沉到一线的地方融媒体中心,要树立起成为基层治理的核心抓手这一观念,以融媒体中心为平台,以媒体融合为目标,通过服务实现基层管理和治理,在推动社区融合、地域融合的过程中,进行业务扩容,增强“造血”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执政能力。人民在线作为党报党网的子公司,常年致力于大数据业务和融媒体研究,于2019年提出的“1+5+n”融媒方案,以媒体版权管理为抓手,提升内容影响力和经营能力,助力四全媒体建设,进一步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
四、优化管理水平,打造地方特色品牌。
媒体融合是一项从上到下的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者从战略、管理、机制体制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谋划,管理水平也决定着融媒体建设的程度和媒体融合的效果。融媒体中心,要从采编、宣传、报道、内容制作、绩效等各方面不断提升和优化管理能力,提升融合质量与融合效率。各地要坚持地方特色,放眼全国的同时,更要立足地方,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快、亮”等特点,打造内容精品、文化精品,打响市场品牌,扩大影响力。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十二
热水器作为一种家庭耐用型消费品,使用寿命一般在5至6年以上,因其与人的安全相关,是消费者购买时关心度最高的一种家庭生活用品。
热水器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故市场普及率达到了90%。由于使用方便和快捷,苏州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的热水器仍以燃气热水器为主,约占热水器市场总量的58%。电热水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经历了多年发展,也具备了一定规模,其中电热水器的发展比较稳定,其市场占有率为35%。太阳能热水器虽然受气温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对安装场地也有所限制,但其发展仍很迅猛,购买群体不仅在农村,顶层住户也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其市场份额也达到了7%。
电热水器市场的快速成长,吸引了众多民营资本和国外品牌加入,国内一些有影响力的家电品牌亦快速进入这一行业,提高了消费者对电热水器产品的信任度,消费者对电热水器的需求量也在逐渐上升。外资品牌中卖得最好的是a.o.史密斯和阿里斯顿,该两大品牌占据了近85%的市场份额,两大品牌的销售基本是平分天下。
海尔进入热水器市场比较晚,但海尔借助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在热水器行业内奋起直追,已完全让消费者接受了其生产热水器的概念,在苏州电热水器市场上海尔也占得了8%的市场份额。
燃气热水器由于其发展时间较早,因而其品牌集中度不像电热水器那么高。樱花、光芒、万和、能率和创尔特是苏州市场上主要的燃气热水器品牌,该几大品牌占据了市场75%的份额。
据商家统计,今年苏州热水器市场容量为3万台左右,其中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长久的影响力和信誉占据了约28%的份额,其次为专营店苏宁、永乐、五星共占了65%的份额,其余由其它大型商场分食。
苏州油烟机、灶具和消毒柜市场调研报告
油烟机、灶具的普及率在苏州市区基本上占到了92%。但随着苏州市区的整体改造,大批老城区的居民住进了新房,这也迎来了一次新房装修的大潮,厨房是一个家庭装修的重点,油烟机、灶具作为家庭必备器具,消费者在其购买上也比较舍得花钱,不仅要求产品质量好,而且对款式也有不小的偏好。越来越多的人青睐整体厨房的时尚和美观,且趋向欧式风格,并且比较看重品牌。
目前苏州油烟机、灶具市场上品牌也相对较集中,商家普遍反映方太和帅康两者由于进入油烟机领域时间早,市场占有的份额较大,两者占据了约43%的市场份额,而且两者不分仲伯。老板和樱花的表现也相当出色,各自占据了16%和11%的市场份额,华帝在进军整体厨房后,其市场定位更加明显,突显其品味和时尚,也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占据了约14%的市场份额。其次太太、光芒和普田等也是油烟机、灶具市场的强劲之师,这几大品牌共同占据了15%的市场。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十三
近期我乡人大主席团,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乡人大换届后,乡人大主席团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和有序开展,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依法组织召开好法定会议。乡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每年依法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收支预算报告,收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选举或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了人民意志。
2.代表工作取得新实效。乡人大主席团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岔河则乡现有区、乡人大代表46名,其中区人大代表3名,乡人大代表43名。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全乡共组建了7个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二是完善了代表活动制度。乡人大健全和完善了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办法和制度,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展代表活动载体,确保了代表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代表培训。乡人大换届后,为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乡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职水平,乡人大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将代表培训经常化,在召开人代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时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增强了代表的职务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乡人大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代表活动主题,结合民生热点和本地实际,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知情议政、桥梁纽带、监督支持和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了基层人大的工作活力,代表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得到增强。
3.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在乡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乡人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强基础、构和谐、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推动本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乡人大坚持以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人代会决议、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抓住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进程。
4.服务大局有新的起色。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乡人大主席团不。
仅加强了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还按照党委的安排,乡人大主席直接参与或实施了全乡环境卫生整治、政府保障房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建设、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一)、乡人大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
(二)、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及时答复代表。
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乡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实施好监督职能。“一个突出”即突出依法监督,“两个着力”即着力监督维权,着力监督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实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认真扎实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年内要对板头圪点到灯炉滩村4.5公路建设情况、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支持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一是重点抓好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环境卫生整治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做好做实信访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室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多方位、多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大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及重要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增强信访监督实效。
三是坚持认真扎实督办,处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工作。要把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主渠道。实行分口负责的机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逐件办理答复代表,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区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总结宣传代表优秀事迹,尤其是在养殖业领头人物的先进事迹。同时,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人大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创办企业牵线搭桥,筑好平台。
五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6月上旬,由岔河则乡党委牵头,陕西榆林大地种业的技术专家到灯炉滩村、河口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向农民朋友传授一些相关知识。如:马铃薯的耕种,病虫害的防治。还就如何发展其它经济作物等。专家们认真地分析、讲解一些应用技术及操作方法。农民朋友们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掌握了很多知识和技术。同时也提高了以后的生产效率,为增产增收创造了有力保障。培训会后有村民激动地说:“像这样的培训会以后要多多举办”。
虽然现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乡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
地方调研报告(优质14篇)篇十四
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直接途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所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地方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县15个乡镇共设人大主席15名,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5名;设农民副主席14名,其中长岗乡无农民副主席。共有县人大代表223。其中妇女代表有56人,党员代表有145人。
这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紧密联系和正确指导,稳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定期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讲解,组织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地学习、深入了解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明确了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是有依据,现实中有必要的,基层上非常渴望的。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为乡镇人大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按照法律法规使用职权,严谨的开展代表活动。
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代表意识强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进行了紧密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做法,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征集意见建议、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积极筹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进行检查评议,使监督渠道多样化。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二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三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