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规章制度的范文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内容,可以满足不同组织的需要。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一
1.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2.保健站与班上老师共同管理体弱儿,根据各幼儿的情况制定治疗护理方案,定期检查,复检。
3.注意体弱儿的精神状况,给予照顾。
4.随天气变化及时给体弱儿增减衣服,在体育锻炼时给予特殊照顾。
5.根据不同的体弱原因,按不同的管理常规照顾好幼儿。做好体弱儿的.管理建立方案,并做好记录。
7.保健站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
1.睡前避免过度兴奋,保持稳定情绪。
2.按时起居,根据幼儿年龄、体质情况来决定睡眠和起床顺序,每日午睡2小时。
3.幼儿睡眠时要脱掉外衣、裤,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独立生活能力,如穿脱衣服、鞋、叠被子等,对年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教育。
1.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饮用水。
2.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
3.平时随渴随喝,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二
1、通过对体弱儿患病情况的了解,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治疗及特别照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体弱儿童包括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唤道、肠道感染)等,对全部体弱儿进行登记。
3、对每个营养不良的幼儿的病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三个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并把情况通知家长。要配合医院治疗,直至该儿童营养不良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4、对反复呼吸道感染的托儿应加强护理,根据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睡眠时应让幼儿避开窗户,避免受凉。加强体格锻炼,在传染病流行季度少去公共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及时做好预防投药。发生呼吸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并配合治疗。观察一年恢复后,立即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5、反复消化道感染的'幼儿,每三个月测体重一次,观察体重变化,饮食上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就餐时不催饭,掌握进食量。发生消化量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半年内未发生消化道感染就可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6、进餐时让体弱儿先洗手先吃;睡觉时让体弱儿先睡后起;户外游戏时注意为体弱儿增减衣服,适当调整活动整。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三
1.通过对体弱儿患病情况的了解,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治疗及特别照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体弱儿童包括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唤道、肠道感染)等,对全部体弱儿进行登记。
3.对每个营养不良的`幼儿的病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三个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并把情况通知家长。要配合医院治疗,直至该儿童营养不良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4.对反复呼吸道感染的托儿应加强护理,根据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睡眠时应让幼儿避开窗户,避免受凉。加强体格锻炼,在传染病流行季度少去公共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及时做好预防投药。发生呼吸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并配合治疗。观察一年恢复后,立即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5.反复消化道感染的幼儿,每三个月测体重一次,观察体重变化,饮食上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就餐时不催饭,掌握进食量。发生消化量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半年内未发生消化道感染就可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6.进餐时让体弱儿先洗手先吃;睡觉时让体弱儿先睡后起;户外游戏时注意为体弱儿增减衣服,适当调整活动整。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四
1、通过对体弱儿患病情况的了解,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治疗及特别照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体弱儿童包括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吸道、肠道感染)等,对全部体弱儿进行登记。
3、对每个营养不良的幼儿的病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三个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并把情况通知家长。要配合医院治疗,直至该儿童营养不良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4、对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幼儿应加强护理,根据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睡眠时应让幼儿避开窗户,避免受凉。加强体格锻炼,在传染病流行季度少去公共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发生呼吸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并配合治疗。观察一年恢复后,立即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5、反复消化道感染的幼儿,每三个月测体重一次,观察体重变化,饮食上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就餐时不催饭,掌握进食量。发生消化量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半年内未发生消化道感染就可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6、进餐时让体弱儿先洗手先吃;睡觉时让体弱儿先睡后起;户外游戏时注意为体弱儿增减衣服等护理,适当调整活动量。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五
一、调整饮食,补充营养,根据营养不良的轻重及其消化吸收功能合理安排膳食,保证供给适量的蛋白质、热量。
二、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少到多逐渐补充,不能操之过急,每日给予的热能与各种营养素,必须在原有基础上逐渐增加。
三、加强体格锻炼,坚持常晒太阳,按时增加辅食,保证维生素d的摄入,结合适量药物治疗。
四、防止铁元素的缺乏,在膳食中保证足够铁的供给,有足够的动物性食品和豆类制品,鱼、瘦肉、肝含铁量多质优,吸收率也高。粗粮小米、玉米含铁量或吸收率高于大米。
五、保证供给新鲜绿色叶菜、水果及含铁量高的黑木耳、紫菜、海带的合理搭配。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六
一、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二、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三、对传染病患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检疫期间幼儿不串班,检疫期满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四、对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心脏病等疾病,过于肥胖的幼儿要登记造册,做好全日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七
1、体弱儿童专册登记,除姓名、年龄、病种外,检查内容也应登记,还包括结案等。历年登记本应妥善保存。
2、建立个案,根据不同情况,按期进行复查,及时了解幼儿情况。
3、根据不同的病种,有计划、有针对的进行食疗。
4、适当的体育锻炼对体弱儿仍为必需,有促进代谢,增进食欲、增强抵抗力的作用。每天应进行1-2小时的`户外活动,但要有针对性的加强护理。
5、活动室、卧室应空气流通、阳光充足、环境整洁便于开展户外活动。
6、园所长、保健应全面关心体弱儿的生活、保健、护理、治疗等,并负责检查督促保教人员按要求执行任务,定期学习有关的业务知识。
7、针对体弱儿童的病种与病情,向家长宣传保健护理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并主动反映幼儿在家情况。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八
1、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2、保健站与班上老师共同管理体弱儿,根据各幼儿的情况制定治疗护理方案,定期检查,复检。
3、注意体弱儿的.精神状况,给予照顾。
4、随天气变化及时给体弱儿增减衣服,在体育锻炼时给予特殊照顾。
5、根据不同的体弱原因,按不同的管理常规照顾好幼儿。做好体弱儿的管理建立方案,并做好记录。
6、对活动期佝偻病、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或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7、保健站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九
(一)召开体弱儿童家长座谈会及疾病治疗专题讲座,发放家长指导资料,取得家长的积极配合。
(二)对贫血、营养不良、佝偻病活动期、生长迟缓、单纯性肥胖等幼儿应列为体偌儿管理范围,进行专册登记,按要求做好个案记录。历年登记本应妥善保存。
(三)园长、保健员应全面关心体弱儿的.生活、保健、护理、治疗等,并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保教人员按要求执行任务,定期学习有关的业务知识。
(四)针对体弱儿童的病种和病情,向家长宣传保健护理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并主动反映儿童在家情况。
(五)针对不同的病种实施相应的护理、食疗。
(六)对所有的体弱儿按规定进行立档管理,并做好随访记录以及结案工作。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十
1、发现贫血患儿,除及时服用补血剂外,还要了解患儿食欲及偏食情况,以便进餐照顾并纠正偏食现象。
2、贫血患儿除通过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外,平时,保健医下班巡视注意观察有无脸色苍白的幼儿,发现异常及时带到医院化验血色素,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3、贫血患儿服药后,每月复查一次血色素,直至达到正常为止。
4、对身高、体重等做分析,不达标者,从饮食、睡眠、活动、锻炼、疾病等多方面找原因,加以分析,并提出保健措施。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十一
1.1. 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 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 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 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 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2.1. 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 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 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 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 《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3.1. 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 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4.1. 加班工资结算
4.1.1. 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 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十二
《xx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地、原则性地从大的方面规定了xx单位的财务行为,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该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一)目标与原则
1、实行经费包干,是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全体职工勤俭节约的积极性。
2、经费包干的各项管理办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各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专业岗负责人对本专业岗的包干经费负有监管责任;队长对全队的包干经费负有全面监督责任。
(二)经费包干范围
经费包干的范围。即各专业岗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旅差费、招待费、劳务费、维修费、非专项购臵费、书刊费、福利费(指以专业岗名义开支的)、计算机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经费包干的使用
书刊费、福利费、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比例,合理有效地使用包干经费。
(四)经费包干结余的奖励办法。
日常公用经费实行专业岗包干管理,超支不补,节余下转。当年包干经费结余部分全部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二、专项经费的管理。
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岗负责,会议标准按县财政有关制度执行。按照先预算、审批后报销的程序,会议结束后,财务人员按预算拨付经费。
找队领导的委托调查)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委托调查专项经费或非预算内经费,本队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资金(不含地方财政调查项目经费),结余部分留给各专业岗由办公室监管使用。
三、地方财政项目经费的管理:
(一)地方财政项目经费实行经费与项目相一致的使用原则,各专业岗根据各项目的调查样本量,实行量化使用,年初需做出全年使用预算,按均衡的支出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所有项目的下拨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额度进行酌定或按往年标准确定。
(三)国家、地方都有经费的项目优先使用国家经费;国家有经费,按国家标准不足部分,由地方经费补充(年初须按国家标准和调查样本量,统一预算、统一安排)。
(四)本队按项目提取13%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金。
(五)印刷费的管理:相关专业岗按要求提出申请及填报《印刷品招标明细表》,印刷费5000元以下的由相关专业岗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印刷;5000元以上的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由相关专业岗、办公室召集二家以上印刷厂投标,队内纪检监察员开标,印刷成品后,由相关专业岗和队纪检监察员共同验收及签名,(填写印刷品验收表),相关专业岗凭验收表及发票到财务办理转账手续。
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其它费用是指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凭会议通知和会议预算表按管理权限审批,会议一般不得超过100人,必须在定点酒店召开。
四、经费报销审批权限。
各专业岗包干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调查经费支出应按相关审批权限执行,并由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旅差费报销规定。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省级机
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015]2011号)和《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正副科级人员每人每天在180元以内,科级以下(含处级,下同)人员每人每天在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二)队人员出差全部实行定点住宿。
(三)伙食补助标准。(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6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县内每人每天45元。(2)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人每次加发伙食补助费30元。(3)工作人员出差连续乘车(船)超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满12小时,加发30元伙食补助费;夜间乘坐汽车、轮船已按本条规定加发伙食补助的,不重复执行。
(四)公杂费。(1)出差人员公杂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30元,省内每人每天,15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2)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五)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不统一安排食宿或集中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参会人员按会议统一标准交费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据报销。
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班(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及本单位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及到各级党校等长期学习并集中住宿的人员,住宿费按照培训单位收费凭据报销。学习期间伙食费自理的,凭培训通知回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8元,寒暑假不发。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中含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不报销公杂费。
七、其他管理规定
(一)借款还款规定
1、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借款手续。
2、因公出差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从借款人收入中抵扣。
3、借款办公事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要向办公室说明情况,超过两个月的要拟出说明报告交队领导审批,否则从借款人的收入中抵扣。
4、私事原则上不准借公-款,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借款的,须经队领导审批,后从本人收入中抵扣。
(二)电话费管理。电话费实行专业岗包干使用,严禁在公务话机上聊天,一经发现或经揭发,经教育不改者,从本人收入中一次扣罚100元。严禁在公务话机拔打各种信息服务台,一旦发现有信息服务话费,话费由所在专业岗支付,同时扣除该专业岗同等数额的业务包干经费。
(三)计算机维修费管理。各专业岗需要维修计算机,可向计算机管理人员反映,由计算机管理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后,统一安排维修,各专业岗负责验收,经费支出按审批权限办理。
责任自负。
(六)报销管理补充规定。(1)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发票,所填写内容必须齐全规范,具体清楚,购买物品项目较多的要附有发票开具商店的清单。(2)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名,分管副队长审核,队长审批。(3)1000元以上的单笔支出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特殊情况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的,要说明原因财务人员才能办理。(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根据总队下发的有关规定:凡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有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如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等等;按照规定办公设备需使用年限满五年方可更换,如中途因特殊原因损坏,已经无法维修,有维修部门证明的,应由专业岗提出申请,经队领导同意,方可更换。
(八)凡使用到队公共经费的会议费、印刷费等等,一律都需交办公室统一管理。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和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财务经理之前,财务经理职责由会计主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
现金票据管理
第十七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第十八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注销。
第十九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财务人员核对是否准确。
第二十一条、对已作废支票,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发票由主管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仓库验收单、领用单每月必须定期核对后,交会计部门入帐,并装订保管。
第二十四条、出纳的支出单据,由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后,经会计核对后,交会计入帐。
第二十五条、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但印鉴必须另有人保管,实行票章分管。
第二十六条、 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支票领用时手续齐备,“支票领用单”各项要填写清楚。领用人不准弄脏、撕毁,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
第二十八条、支票自领用起二日内报帐,报帐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二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
第二十九条、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向出票单位索换。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三十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第三十二条、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第三十三条、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第三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八条、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九条、每月的20日为工资工资发放日,工资由行政部门负责核算并编制表格,交由财务部审核并呈送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送总经理审批,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四十一条、无论何种汇款,都必须填写《付款申请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
会计主管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四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销售发票管理
第四十三条、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发票由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3.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客户,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4.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并由业务人员填写《开票申请单》经业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后,交票据管理人员填开。
3)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 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第四十五条、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五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第五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十三
1、组长按时参加相关会议,按时上交材料。配合教科室、教研组长工作。
2、有可操作性的备课组计划,以及学期总结。
二、承担活动10。
3、备课组校本研训《活动记录本》记录详实、活动正常开展、活动参与率高。
4、配合教研组每学期年至少2次面向全教研组公开课、研讨课等展示活动。
三、备课活动10。
5、组织年级段特长生辅导与竞赛活动。
6.每学期至少组织4次面向备课组的集体备课。
四、活动绩效10。
(7、8指标中有特殊贡献的给予加分)。
___________备课组考核等次:________评估总分。
备课组建设评估考核方案的使用:
1、上述考核一学期汇总一次,备课组的'考核成绩纳入到教师工作目标校本研训的成绩中。
2、依据备课组成绩评价分成ab等次,a等评为成绩学校优秀备课组,比例约为50%。
3、对成绩优秀的备课组、根据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四(五)4条”给予表彰与奖励。
4、被评为优秀备课组的组长教学工作目标奖励3分、其他组长奖励1分。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十四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维护学校(园)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盘龙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和民办的全日制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 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区教育对本辖区内所属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应积极争取得到各级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环保、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使相关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 校园安全管理
第八条 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建立起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 学校应建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并配备一定的装备,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条 学校实行门卫制度。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盘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按《盘龙区教育局校园机动车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行驶和停放,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任何人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带进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和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并按“成立三人以上的监督管理小组”、实行“双人双锁”的规定保管。
第十二条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应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学校还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学校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一)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和车辆;
(二)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三)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
(四)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六)学校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项目。
学校在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学校能力不能解决的,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
第十六条 区教育局各科室(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定期对学校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区教育局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提请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发现学校存在安全隐患,或有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教育局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
第十七条 (学校责任)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过错原则来确定责任。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九)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十二)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十三)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非学校责任)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
(二)学校放学清场后,非住校生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活动发生的;
(三)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四)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五)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
(七)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监护人责任)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抢救)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损害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第二十一条(报告)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按当相关规定,及时报告教育局。
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教育行局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调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二十三条(处理原则)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区教育局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调解)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组成事故调解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调解。调解意见达成后,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调解未果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公平责任)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赔偿范围和标准)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依法确定。
第二十七条(赔付方式)学生伤害赔偿金根据情况可一次性支付完毕,也可分期支付。
第二十八条(校园学生伤害保险)学校应尽最大努力,动员学生及其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向哪家公司购买保险,由学生及其家长自己选择),学校对学生购买保险的情况进行跟踪、掌握。
第二十九条(校方责任险)学校应积极购买学校安全事故校方责任险(在保险公司开设此险种的前提下进行)。
第三十条(教职员工保护)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教育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教育局给予学校安全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
(一)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十二条、十七条、二十条、二十一条的;
(二)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造成责任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由区教育局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辖区内教育局负有管理权限的其他教育机构,可参照《细则》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原则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预防为主,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学生安全。
第三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开学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政教处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办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年级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财产。
第九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校外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审批。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实验室、档案室、机房、锅炉房、食堂、保管室等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出社会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带队领导和教师,按规定乘坐有营运执照、车况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要严格学生请假外出登记制度,政教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学生上学、放学时的校门秩序维护工作,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的管理。体育设施器材要经常检查,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第十七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认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食堂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防止食物中毒。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专门地点存放。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十五
一、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年级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45分钟,五六年级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二、禁止留午间作业。节假日适当增加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倡导开展每周一天无作业日,让学生自行调整放松,鼓励学生利用好时间,积极参与劳动实践或体育锻炼。
四、禁止教师利用手机布置作业,禁止教师布置需要学生利用手机完成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手机和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五、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及时批改、全批全改,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也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六、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争取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帮助中小学生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教师可在完成书面作业之余,安排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业指导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七、要提高作业批改的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要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八、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要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九、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十、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应及时加以教育,对学生重做、改错的作业要认真及时批阅,对作业完成优秀的学生教师应予以表扬。
十一、每月的'30日前后将作业本收齐,接受教研组长和教导处的查阅。学期结束将学生的全部作业本交教导处查阅后,归还学生保存。
十二、每学期,语、数教研组各产生2名优秀作业班级,经教导处认定,报校长室批准,表彰相关批阅教师。小学作业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我校作业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1.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我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我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我校要确保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我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我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我校教研组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5.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6.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7.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8.严禁校外培训作业。我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9.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教研组要指导教师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10.纳入督导考核评价。我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我校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小学阶段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最新体弱儿管理制度和实施范文(16篇)篇十六
1. 通过对体弱儿患病情况的了解,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治疗及特别照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 体弱儿童包括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唤道、肠道感染)等,对全部体弱儿进行登记。
3. 对每个营养不良的幼儿的病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三个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并把情况通知家长。要配合医院治疗,直至该儿童营养不良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4. 对反复呼吸道感染的托儿应加强护理,根据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睡眠时应让幼儿避开窗户,避免受凉。加强体格锻炼,在传染病流行季度少去公共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及时做好预防投药。发生呼吸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并配合治疗。观察一年恢复后,立即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5. 反复消化道感染的幼儿,每三个月测体重一次,观察体重变化,饮食上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就餐时不催饭,掌握进食量。发生消化量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半年内未发生消化道感染就可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6. 进餐时让体弱儿先洗手先吃;睡觉时让体弱儿先睡后起;户外游戏时注意为体弱儿增减衣服,适当调整活动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