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人们接受教育、获取知识的地方,它承载着培养人才、传承文化的使命。学校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以下是给大家提供的解决方案,请大家参考一下。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一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班级集体开展活动中,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活动安全。学生活动中,学校卫生老师也应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局。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及时上报。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二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二、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三、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四、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五、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狂奔乱跑,防止互撞,禁止怪声喊叫,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等设施。不要到升旗台、花栏附近玩耍,禁止学生乱扔纸屑、攀爬围墙栅栏、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六、老师在楼梯、操场行走,学生应有礼貌地问侯、让道,不得抢行拥挤,冲撞老师。
七、学生在违背上述要求时,应服从值周干部和老师的劝阻及教育,严重者接受学校处理。
八、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如发生上述现象者,视情节轻重扣除本班考核分。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三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班级、系部或者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文艺、体育、科技、写生、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
1、组织本班或者跨班之间的联欢活动;
2、举办大型文艺晚会;
3、组织学生集体郊游;
4、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艺、体育、科技等各类竞赛活动;
6、组织学生参加外出写生、见习、实习等教学活动;
7、其他集体活动。
二、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履行下列审批手续:
(一)校内集体活动的审批:
1、组织班级集体活动,组织班级必须至少提前1天填写《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后,报保卫处备案。
2、组织班级以上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3天填写《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后,报保卫处备案。凡须使用大礼堂、学生体育活动中心等大型活动场所的,必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校外集体活动的审批:
1、组织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3天填写《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或主管部门(班级活动由系部审批、班级以上的集体活动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2、组织离开本市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7天填写《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学院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备案。
三、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贯彻“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组织学生参加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对行走路线要提前熟悉路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
六、不得组织集体性外出旅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七、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院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期间的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策划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突出教育功能,让学生通过集体外出活动了解社会、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以福州地区为宜,且必须到经政府批准正式开放的景点,不得到未开放景点、景点附近未开放区域或在景点非开放时间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应当天往返。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地住宿,更不得露宿。
二、严格落实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和报备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学院或有关单位同意,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学院或有关单位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或为其他校外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违者将追究有关组织者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见附件),制定详细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外出前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和内容;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各小组负责人及其移动电话号码;预案还应当根据本次活动的`具体实际,分析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和安全(应急)预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审批。
学院审批通过后,带队教师必须提前2天向校学生工作部(处)报送经学院领导签批同意、学院盖章确认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并附带队教师签名的安全(应急)预案和与旅行社签定的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应当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三、切实做好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带队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保障外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前,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纪律和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活动中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要反复向学生申明注意事项,做到教育到人,富有有针对性,不留空白点,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安全进行。
四、严密做好活动过程的组织工作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要委托旅行社组织。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办理保险。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对不熟悉的景点,要进行踩点,探明“山情、水情、路情”。对于地势险峻或安全没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前往。在活动过程中,禁止学生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学生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自行活动。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具有营运资质、证件齐全、车状良好,车辆驾驶员经验丰富、精力充沛,拒绝超载、超速运行,确保乘车安全。
对参加人数较多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增加带队教师,采取统一活动、分组管理,每个小组设立小组长和安全员。
五、完善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措施
外出活动前,要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遇有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出现其他不适合活动的情况,不得组织外出;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在活动中出现此类情况,应立即中止活动,服从指挥,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启动的应急预案。
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不留空白点。
对活动中个别有不良倾向或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带队教师要及时指出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予以纠正防范。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中,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如遇到突发情况,带队教师及学生干部应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如现场情况不能确保活动安全的,应该及时中止活动。遇有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援助。
六、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严明活动纪律。
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者对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对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排查、严格审批。对缺乏安全保证的活动,不予批准,坚决制止。
带队教师是学生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的现场管理者,对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管理指导学生活动和安全保障。要增强责任心,精心组织活动,确保活动万无一失。
参加活动的学生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带队教师做好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时的管理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如发现学生干部违纪,从严处理。
各小组负责人负责对活动中本小组人员管理与监督,要做到人员去向明确,确保小组成员集体行动。
学生个人要认真遵守节假日集体外出活动和景点的相关规定,服从带队教师和有关学生干部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对违反规定单独行动和擅自离队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如学生不听劝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四
1、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维护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个别活动确需学生参加,须报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采取有独立自主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2、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如体育运动、劳动、社会实践等)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以及其他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去高层建筑物擦玻璃、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集体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若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组织者要提前写出“集体外出活动请示报告”并上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擅自外出活动的,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有关人员从严进行处理。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五
为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学校每位教师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对待,树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微杜渐,万万不可麻痹大意,责任到事、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凡发现学生未到课堂,任课教师须查询原因,半小时不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寻原因,并通知家长查明原因。
3、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非常规危险活动、游戏或实验。
5、发现学生意外伤害及时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6、教职员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职员工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现漏电、短路等及时报告;
8、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9、值日教师须严格执行职责,加强学生巡视和核查工作。
10、教师在预知或发现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应及时报告学校。
一、仪器室、实验室安全规定。
1、仪器室、实验室应具备有灭火机、砂箱和水箱等消防工具。灭火机要定期更换药液。
2、易然、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3、制取有毒和有害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有毒药品不能接触人体,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4、使用易燃、易爆试剂或制取易燃、易爆气体时,一定要远离火源。
5、点燃可燃气体、必须检查气体纯度,以免爆炸,并应采取防爆措施。
6、嗅气体气味时,采取“招气入鼻”的方式,严禁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味。
7、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要注意液体飞溅造成灼伤。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要将浓酸缓缓注入水中,边倒边轻轻搅动,以免酸液飞溅,造成灼伤,切勿将水注入浓酸中。
9、实验室的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在电源开关处安装漏电保护器。进行电学实验时,要求学生穿胶鞋进入试验台,不能打赤脚。
10、学生实验需用电源时,才能对学生试验台供电。不能用湿手操作各种开关、触摸各种用电器。实验完毕,及时关好开关,切断电源。
11、实验室内严禁吃东西或带餐具。
12、如发生触电、中毒、灼烧等意外事故要及时进行抢救,妥善处理。
二、实验室管理规则。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充许不得入内。
2、实验室用于:
(1)实验教学活动;
(2)课外科技活动;
(3)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培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4)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教学和经济研究服务,不准将实验室挪作它用。
3、做好实验课的管理工作:
(1)学期初按实验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全校《实验课程表》;并分科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
(2)演示实验于三天前登记。
(3)以上三种文字资料按学期初和学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4)分组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结束时由教师清点好仪器整理好环境,由实验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准离开实验室。遇有仪器损坏或丢失,要当场处理,不能拖延。
4、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实验室日志记载各次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与实验有关和各项工作。
(2)实验技术档案记载研制、代用、改进实验装置麦自制教具情况、实验教学成果,科技成果的发明制作、新设计或探索性实验等方面情况。
(3)各种仪器说明书要分类长期存档。
(4)实验室(课)事故记录。
(5)有关实验室工作、文件杂志及书籍。
5、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水电、药品、材料,爱护仪器,充分发挥一钱一物的作用。
6、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及时批评教育。实验员进实验室要穿工作服。
7、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造出良好的科学环境的`气氛。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实验挂图、实验陈列橱柜。各学科实验应体现学科特点。
三、实验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负责实验室设施的管理。
2、努力钻研教材和教学大纲,掌握实验原理和操作技能,熟悉教学仪器的用途、性能、结构、使用和保养维修方法,能够排除仪器的一般故障。
3、积极协助有关教师制定实验计划和学生实验技能训练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4、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和学生课外科技实验活动。
5、按实验计划和教师的“实验通知单”按时准备好实验所需要的仪器药品及辅助器材。演示仪器放在准备台上或提盒内,分组实验有序的放在学生实验桌上。在实验室里张贴实验教学一览表及实验课课程表。
6、坚守工作岗位,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解决实验中随时出现的问题,保证实验安全、顺利、准确地进行。
7、实验完毕,要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和效果评估,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并做好仪器药品的清理、收藏和废液的回收处理工作。
8、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实验桌、仪器柜及仪器设备的清添洁卫生。
9、按要求保管好贵重仪器、危险品,应熟知实验室的安全规则和发生事故应急措施,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10、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四、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应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的要求,了解实验基本原理的方法步骤。
2、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就位,遵守纪律,保持安静,根据实验的要求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完好。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摆弄仪器和试剂。
3、认真实验,教师讲解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4、经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5、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节约用水用电。学生中实验中因犯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均应赔偿。
6、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及垃圾桶内,不得随便乱扔、乱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实验完毕,应时清洗器具,整理好仪器药品,向实验教师点交清楚。搞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养成良好地习惯。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教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等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全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吕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县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针对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增强责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组,由班主任做组长,确保今春在校内、教室内,不发生火灾,确保学生在校正常上课。
二、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师生防火意识,必须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三、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火灾隐患,各班教室的炉子必须有专人负责,放学后必须彻底清理炉膛内的火,必须全部熄灭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炉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隐患。
四、学校要加强防火队伍的建设,以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火队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队员都掌握扑救和安全避火方法,减少人员伤亡。
乘车制度。
1、学校必须雇用交通客车(班车或出租车)不许搭乘货车或三轮车。
2、所雇用的车无安全隐患,手续必须齐全,司机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3、必须有领导或教师带队,人员多时,校长必须亲自带队。
4、乘车前必须向学生讲清事项,下车时工作人员要作好疏导工作。
5、乘车不许超员。
6、乘车期间不许与司机闲谈、嬉闹。
汛期制度。
一、学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责任书。
二、汛期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汛、防洪、防雷电等常识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学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积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放学时,遇有下雨或大雨将至的天气,各班不许随便放学,学校要统一指挥工作。
五、建立学校家庭临控网络。隔河的学生,雨天、发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内要定期检查学校的各类户舍,有隐患的必须停用。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隐患领导组织。
二、学校定期对学生校舍、场地、桌、椅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三、每月对整个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进行一个书面的安全汇报。
四、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并随时随地跟踪学生,(www。fwsir。com)检查学校各种物品和设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和安全隐患记录及整改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师安全工作培训制度。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训组织,由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安全讲座。
3、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教师的安全知识。
4、教师在培训中,一定要认真做好笔记,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5、学习时间定于每月的3—4号。
6、学习内容有关安全知识,如:《交通知识》《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学校利用校会、班级利用班会,队会进行进行安全教育。
4、各班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
5、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写出排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故及时上报。
6、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认真负责,节假日按时交接班,不出现空档。
7、教师上课不准脱堂,体育教师上课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不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的集体活动,如必须参加先向上级请示,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9、不组织参加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如救火、防洪。
10、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帽,右侧通行,不满12岁的学生不准骑车,路上不准撒把。
11、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讲座,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1、管理档案人员首先认真负责,管理好学校所有安全档案材料。
2、须整理材料,及时整理。
3、负责学校所有的安全材料归档。
4、积极利用档案材料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5、积极配合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保主任为副组长负责传染病治工作,并负责疫情报告,各年级班主任负责疫情观察。
2、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站制定的各类传染病管理要求。
3、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工作。
4、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要做到常与家庭沟通,取得家长支持,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6、坚持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7、如有疫情发生,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报制度。
一、运动会、春游、越野赛,美术生野外写生等活动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美术生野外写生由美术专业教师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导处批准,学校备案。
2、春游、越野赛等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盖章交教体局体卫股批准。
二、组织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时必须制定详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交安全领导审核,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批准。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六
为了规范幼儿外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各部门、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履行安全审批手续,逐级报分管领导、园长室审批;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者要提前制订活动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要写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车辆、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等,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备查。
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告家长书》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意义、目的和收费项目等,并请家长填写好回执送交学校。
三、活动组织者对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儿走失,防拥堵踩踏等。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要求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与车方签定租用书面合同、保险事宜等。
五、学校联系旅行社外出参加活动,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动员幼儿自愿参加保险,对旅行社使用的车辆和安排的线路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带班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七、出发前活动组织者和带班教师要提前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明确活动安排,对活动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教育,并做好人员的清点、上报工作。
八、全体参与活动的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密切关注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到达目的地后要认真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带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九、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带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并组织幼儿有秩序上车,跟车回园,待幼儿全部到班或离校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并在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一、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本制度解释权属园长室。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七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八
外出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举行全园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二、幼儿园举行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备案和申报制度。幼儿园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中心校备案;幼儿园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镇中心校,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五、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六、严禁组织幼儿园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九
1、学校集会、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等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2、在抢救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应如此。
3、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报警、紧急救援。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1、体育、艺术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的毅力,提高学生艺术审美水平,组织学生开展、参加文体比赛、表演等活动,如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文体教学活动和表演活动等。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种类多,活动场所相对集中。
2、剧烈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技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对抗性,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容易发生诸如摔伤、撞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运动会、文艺汇演的组织形式与大型集会活动类同,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有文体活动的特点外,同时具有大型集会的一般特点,应与之结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在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时,要重点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运动员身体损伤、骚乱、火灾、拥挤踩踏、中暑、舞台坍塌等事故做出预测,要求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制定出应对措施。
4、在组织校外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活动时,应事先与当地交通、公安、消防、医疗及电力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
5、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入场和退场的顺序,要给每个班规定的座位区域并定出互不冲突的疏散通道。
6、对活动中使用的花环、花束、气球、乐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标牌、旗帜、横幅等道具都要认真考虑,在设计上考虑学生的年龄,要轻便、易拿、防火,尽量没有尖锐的棱角。对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严格的规定。对活动中使用的有关器械要进行认真检查。
7、要准备洁净卫生的食品、材料。夏天天气炎热注意防暑降温,冬季注意防寒保温,在场所、人员集中的地方活动最好不要带雨伞。
8、活动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9、为保障学生权益,不得要求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庆典等活动。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
第一条为从制度上规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确立更加严格的活动开展流程,保证社团活动出精品、上层次,使学院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统一指导和管理,各社团必须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有效的开展其日常活动和大型文化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要根据类型定位,发挥自身特点,结合校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在组织社团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策划书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说明该活动的具体名称、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活动财务预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条活动和应邀人的有关资料、策划书、经费预算表、和申请表由各社团负责人详细审核填写并签字后,方可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加盖社团联合会专用公章后,上报学院团委,经团委老师审批,加盖学院团委专用公章后活动方可进行。社团活动如没有经过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团委审批通过而开展的,社团联合会将停止该社团工作,即后进行整顿,并给社团负责人严厉惩处。
第五条各社团开展活动后,必须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连同活动资料一并上交院社联备案,作为各项评优依据。
第六条各社团与商家签订的赞助合同,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签订,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七条在校内张贴海报、通知等宣传资料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获同意后方可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张贴。各社团开展活动所用场地必须保持干净。
第八条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学院内社团的活动,且坚持自愿原则。本社团成员享有活动参与优先权。
第九条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必须先向社团联合会上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刊物发行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行。在社团网站上公开发表的政治,宣传言论应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社团活动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一经审定,相关事宜不得擅自改变。如确有必要改动,则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天,重新填写上交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期间,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社团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团联合会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社团联合会将委派干部人员参与活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否则社团联合会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各社团社长为活动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必须认真扎实的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和处理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条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
第十三条社团在一学年内应至少举办一次有影响力的'活动,一学期内常规活动不得少于四次,否则给予警告处理。若社团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举行活动的,应及时向院社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常规活动指:
1. 举办的小型沙龙;
2. 成员培训;
3. 社团内部交流;
4. 英语角等活动。
第十四条各社团开展活动时,应自觉维护使用场地的公共设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好使用场地的卫生。社团活动时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相应社团负责。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院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时向院社联核准。
第十七条各社团公开张贴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通过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条社团张贴物要求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并署以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生效执行,社团联合会对其具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是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2+1 项目”,推进学校特色创建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 坚持办成“人人向往的好学校”的办学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以“社团建设”为平台,为每个孩子打造锻炼学习的舞台,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实现孩子的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建设目标和功能
建设一批能基本满足学生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的比例达到80% 以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比例达到100% 。 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 建立起比较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 。在普及的基础上 产生一批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的全校性、精品化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建设措施
1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团建设工作,经研究,特成立杭州市三墩小学社团建设领导小组:
主任:章献明(校长)(负责“社团建设”全面工作)
副主任:冯卫芳(副校长,负责“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副主任:蒋国华(副校长,负责活动组织及学生安全)
成员:王晓岚(教导处副主任,负责师资配备、课程管理,“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王依美(教导处主任,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陈艺浩(教导处副主任,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李海鑫(教务员,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杨建坤(校区负责人,负责长桥校区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朱强(校区负责人,负责山桥校区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叶懿(大队辅导员,负责社团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邵志平(教导处助理,负责资金管理,场地安排,督导检查,物品验收,材料收集工作)
李祝平(总务主任,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器材采购)
周国建(负责财务管理及治安保卫)
杨卫达(体育教研组长,分管体育类活动教学)
王晓玲(英语教研组长,分管英语类活动教学)
王丽娟(音乐教研组长,分管音乐类活动教学)
郑猛达(美术教研组长,分管美术类活动教学)
蒋涛(科学教研组长,科技总辅导员,分管科技类活动教学)
夏艳(信息技术教研组长,分管信息类活动教学,文档、摄影资料收集)
王颖 (年级组长、一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汪蕾(年级组长、二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吴菊芬(年级组长、三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许鑫媛(年级组长、四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曹芳(年级组长、五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姚 赟 娜(年级组长、六年级组年级组社团管理)
杜培强(年级组长、长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梁勇(年级组长、长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曹慧英(年级组长、山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万国美(年级组长、山桥校区年级组社团管理)
2. 落实社团各项管理制度
1 )社团招生制度
社团 学员由各班学生自愿参与,向学校所开设的项目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学员统筹协调。每个项目班学员数量一般30 名以上,音乐类,体育类等大型活动项目可增加人数,涉及特殊设备等问题可适当放宽到20 名。每个社团要选好一名社长。
2 )社团活动班级管理制度
活动时间 :校 级社团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年级社团双周五下午两节课。
点名制度 :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必须点名,有学生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报给班主任,有两次不到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后报给年级组长——王晓岚。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做好场地卫生工作,关闭多媒体设备,最后关闭电源。
请假制度 :所有社团不得无故停止活动,如老师有公出任务的,请提前两天告知王晓岚。如有私事,请跟王依美主任请假,准假后也是提前两天告知王晓岚。辅导老师不能随便将学生托付给其他老师,也不能随意让学生回到原班级。
物品申领和保管 :社团活动资料和奖品由社团辅导老师填写申请单,学校统一购买。社团购买的物品由辅导老师负责保管,要循环使用,也作为财产保管的一部分。(正常损耗具体再定)
志愿者和外聘教师管理 : 社团有志愿者或外聘教师的,点名、纪律和安全由本校辅导老师负责。 如遇学校临时换课、节假日调整等特殊情况,由社团辅导老师负责通知。
3 ) 社团外出活动制度
社团学员外出活动,必须由组长到教导处申请,校级社团由教研组长负责申请,年级组社团由年级组长申请,并且上交活动方案,由活动负责老师提前二天发告家长书,教导处派一名中层或者助理协助参加,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如需车辆等,需提前两天书面申请;如因比赛需要,租用服装等,也需提前书面申请。
4 )社团学员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招收的学员,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导处申请,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员要遵守活动纪律,准时参加培训。要通知好家长,准时接送,注意安全。
5 )社团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听从辅导老师指挥。辅导老师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铃响开始活动就开始,下课铃响活动结束,不得无故提前下课。学生回到班级后由班主任组织放学。活动期间(包括两节课的课间活动和眼保健操)的一切安全事宜,由辅导老师负责。在活动中有学生受伤等情况,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教导处和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直接上报教导处,辅导员写明情况和班主任一起看望学生,并共同处理善后事宜。体育类活动社团,如篮球类社团,为保护教师和学生安全,辅导员必须与学员家长签订训练期间安全告知书,收好回执,交教导处备案。
6 )社团评比制度
每个社团都要完成演出和展示的任务,部分社团有比赛的任务。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校级社团展示活动,展示社团发放开课证明。根据社团活动展示成绩、材料积累、活动报道等,每学期各社团评选出优秀学员;评选出校优秀社团,推荐参加区级评选。
7 )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社团辅导老师按要求积累社团建设材料,如社团名称,社团管理章程,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机制,学员名单,学员学习情况,学员作品,活动过程,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成绩,社团荣誉等,认真、精心策划每次社团活动、完成社团活动记载本,(社团活动记载本 版本,可下载)学期结束前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记载本——相关社团”文件夹中,用“社团名称+ 辅导老师+ 社团活动记载本”命名。校级社团要求每学期在校园网的社团项目栏目中发布2 条新闻及以上,年级社团要求发布1 条及以上,同时也要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新闻——相关社团”文件夹中,用“社团名称+ 辅导老师+ 社团活动新闻”命名。
每个校级社团还要做好社团活动年册(非语数教研组一个教研组一份),必须有相关的管理章程、学员规章制度,考核机制,活动会议记录、活动报道,学期结束前将社团活动年册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年册”文件夹,用“教研组+教研组长姓名+ 社团活动年册”命名。
年级社团由年级组长负责撰写年级组社团活动日记,期末上传在“学校ftp ——上交文件——教导处——2015 学年第一学期资料——2015 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年级社团日记”文件夹,用“几年级组+年级组长+ 年级社团日记”命名。
8 )年级社团管理制度
年级社团由年级组长负责管理,每次活动点名一次,巡视两次。如遇组内老师外出、请假等原因不上课的,由组长负责安排代课。负责年级组社团使用资金申请和材料工具等发放回收工作,做好年级组社团考核工作。
9 )校级社团管理制度
校级社团由教导处、教研组长负责管理,每次活动由教导处安排点名一次,巡视两次。如遇组内老师外出、请假等原因不上课的,由教导处负责安排代课。教研组长负责校级组社团使用资金申请和材料工具等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级社团考核工作。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一
第一条、“校园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二条、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语文阅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应组织学生排队前往,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并请值日班干部向授课老师汇报本班学生出席情况。
第四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当人流较拥挤时,应在走廊尽头稍等。
第五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第七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相关领导,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八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九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并上报德育处。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第十一条、值日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注意观察学生的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二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幼儿园组织的.各节前大型活动、表演、外出等各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
1、组织本园幼儿联欢活动;
2、组织幼儿集体郊游;
3、组织幼儿表演活动;
二、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贯彻“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幼儿园在活动前必须对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
四、组织幼儿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园领导及上一级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濮阳创信幼儿园。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三
为了规范幼儿外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各部门、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履行安全审批手续,逐级报分管领导、园长室审批;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者要提前制订活动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要写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车辆、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等,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备查。
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告家长书》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意义、目的和收费项目等,并请家长填写好回执送交学校。
三、活动组织者对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儿走失,防拥堵踩踏等。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要求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与车方签定租用书面合同、保险事宜等。
五、学校联系旅行社外出参加活动,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动员幼儿自愿参加保险,对旅行社使用的车辆和安排的线路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带班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七、出发前活动组织者和带班教师要提前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明确活动安排,对活动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教育,并做好人员的清点、上报工作。
八、全体参与活动的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密切关注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到达目的`地后要认真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带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九、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带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并组织幼儿有秩序上车,跟车回园,待幼儿全部到班或离校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并在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一、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本制度解释权属园长室。
外出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举行全园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二、幼儿园举行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备案和申报制度。幼儿园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中心校备案;幼儿园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镇中心校,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五、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六、严禁组织幼儿园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四
为了确保同学们课间活动的安全、健康、有序,构建和-谐校园,学校德育处特对同学们课间活动做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课间活动要文明健康,不做危险的游戏,确保人身安全。
2、可在走廊站一站,向远方看一看,歇歇眼睛,舒展筋骨,做做深呼吸。
3、不在教室内敲打桌椅板凳,不在走廊、楼梯、教学楼大厅内(前)、办公区等处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猛冲猛跑。
4、不摸高,不登高,不攀爬门窗、栏杆等设施,不攀援围墙、乒乓球台、树木和体育器械。
5、按规定有序上下楼,不滑楼梯、栏杆;上下楼梯不拥挤,不蹦跳,一律靠右慢行;遇到师长、客人主动行礼让路。
6、开关门窗时要小心,以免碰伤他人;不得拿拖把、扫帚、板擦、粉笔等追打玩耍。
7、对课堂内容,如有疑问,尽快在课间向老师请教,没有问题的也可以到老师跟前蹭听。
8、课间不到车棚、过道、教师办公区、中学管辖区域等处玩耍;不得私自出校玩耍、购物等。
9、讲究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等,看到纸屑杂物等能主动捡起来;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10、上课预备铃响,马上按顺序依次进教室,准备好下节课要用的课本、笔记等学习用具,静待教师的到来。
在大课间活动中,为保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师
1、加强责任感,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场地器材,运动服装,认真检查,充分估计到容易发生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场地器材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理。
2、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按照教师布置内容,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不能各行其事。
3、培养骨干,使他们预先了解教学内容,动作要领,保护方法。在活动时、协助教师维持好课堂纪律,在分组练习时负责安全保护工作。
4、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间降低重心,勿使后脑着地;由高处跳下时先屈膝,前脚掌先触地,减少震动。
5、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重视安全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减少事故的发生。经常向学生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在竞赛中制止粗野的犯规动作,发扬“宁失一球,不伤战友”的优良作风。
6、在进行体育活动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有关活动的注意点,让学生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7、讲清各种器材的使用规则,可能出现的不规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险与不良后果等。
8、建立伤害事故登记制度。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及时登记,认真分析原因,从中吸取教训,目的是为了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9、教师要及时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或主管领导。
二、学生
1、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做,对个别操作要领不清的可以向教师发问。
2、学生的'有关体育项目必须在与该体育活动相对后的场地内进行,不得在不宜进行该项活动的地方进行该项活动。
3、学生在观摩体育活动时,必须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规定范围观看,不得进行不文明的行为。
4、学生打算进行一项非规定进行的体育项目时,必须征得有关教师的同意方能进行,需要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向主管器材的教师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归还。
5、对于不按教师要求和学校规定,擅自进行某项体育活动,造成后果的,学生自负责任。
6、活动中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教师报告。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
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
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
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
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
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
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
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
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
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
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
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
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
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
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
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
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
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