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让我们学习专业知识、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培养个人能力的地方。下面是一些学校生活中的感人瞬间,让我们一起共享这份温暖。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一
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危险品管理制度、实验教师(实验员)考核制度、学生实验守则等,并严格执行。学生实验守则应张贴在实验室前方,其余规章制度分别张贴于实验教师(实验员)办公室和准备室。
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总账”一年填写一次;学期中仪器数量增加或减少登入“分类账”;玻璃仪器、药品的增、减及时登入“低值易耗品账”,并接受财务监督。做到定期盘点,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总账、分类账的账、卡、物相符率达100%,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0%。
1.学生实验桌应排列整齐,并固定于地面,每张实验桌均须编序号。
2.仪器橱摆放时应注意采光、通风、美观以及方便仪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旧仪器橱要相对分开,高矮、式样相近的仪器橱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仪器橱定位后要编号,一般用油漆编于仪器橱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学生爱护实验桌及水电设施,不在实验桌上乱涂乱写,不旋转送水管道和整体水龙头,不将抹布晾在水龙头上,不拉松电源线,注意保护电源插座。实验教师要经常检查电路及有关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一)仪器验收。
新购进仪器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及时将全套仪器(含零部件)存入相应仪器橱内,说明书集中收存、归类成册。同时要及时填写仪器验收记录,并将仪器记入《购置日记帐》和《仪器分类帐》。
(二)仪器分类与存放。
1.仪器按学科特点分放。
2.演示仪器和分组仪器相对分开。
3.仪器分类要通过文字在仪器橱橱门上标示出来。
(三)分组仪器编序号。
分组实验仪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应有编号,字体不宜过大。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序号编排方式。
(四)仪器维护与保养。
仪器维护保养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八防”,即防尘、防潮、防腐蚀、防霉变、防锈蚀、防变形、防虫蛀、防震。
(五)仪器的借还。
教学用仪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写《仪器借还记录》,写明借取日期、仪器名称、归还日期,借取人签字。
实验教学资料一般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通知单、周实验安排表、实验教学心得、实验教学总结及专业杂志等。实验室建设资料应长期保存。实验室记录资料和实验教学资料一般以学年度为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少数仍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可适当延长保管年限。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二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学院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种可移动的电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
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备要及时关闭。
八、凡实验、试验资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九、实验室万一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实验室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或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诿责任,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要从严处理。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学院保卫处、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改造的决定;凡因安全隐患需整顿、改造的实验室,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三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
2.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3.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您正确使用灭火机,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4.实验楼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5.实验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应检查门、窗、锁有无异常,如有异常,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系办并通知保卫部门。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注明去向;下班应断开电源、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
7.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四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五
1.实验室属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或搞其它活动。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学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任课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7.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六
一、实验室是教师与学生进行教学实验的场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做饭、住宿,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卡,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改装。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仪器设备需要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实验室仪器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质,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
五、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六、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经学校培训处批准,管理人员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填写报单(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八、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限制使用数量。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厨内进行,室院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随便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学生实验结束后,有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物损坏等有关情况,教师签字后,方科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十、实验室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七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八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保障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我院所属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副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由安全员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人员实施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第六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七条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八条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作业,女同志要带帽子。
第九条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实验室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第十一条作好各仪器设备的防尘工作,尤其是在进入与需要特别防尘的仪器设备相关的实验室时,任何人都要遵循该实验室的一些相关的特殊规定。
第十二条进入实验室的任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本管理条例由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九
1、请按照时间安排准时进入实验室。
2、请不要带入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用具及杂物。请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3、请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安排。
4、实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请不要擅自处理,并请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5、实验完毕时,请按指定位置摆放实验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齐,有序地离开实验室。
6、学生操作实验过程中,请不要随意更换实验配置,坚决杜绝盗取配件等行为。
7、请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备。
1、系各教学单位在学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学期教学实验、实训的课程名称,实验、实训项目名称和项目数,在开学前一周将实验、实训的教学进度(到教学周)及要求上报到系教学管理部门和实验中心审核,由系上报学校教务处。
2、实验室根据学院教务、教学部门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进度表和教学日历,执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调、停、加课申请手续。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因某些情况需要调动、暂停、增加实验课的,需所在系开具调课通知单,主管教学的系主任签字并盖章,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4、因重大节日、学校活动或其他全校性事务所造成的.实验课停课,除教务处要求需要补课外,实验室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补课申请。
5、教学计划外使用实验室。凡教学计划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填写申请报告,在学期第一周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
6、有关任课老师开学后将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内容的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实验。
7、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到实验室熟悉和准备实验、实训内容,实验课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水、电、网络畅通,注意安全和学生的管理,使实验、实训顺利进行。
8、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
9、学生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交任课教师批改作为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和成绩交实验室备份存档。
10、教学计划外项目(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的成果、作品、实验报告备份交实验室保管并统计上报。
1、实验室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家俱。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
2、实验室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物管员)管理,物管员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资产负责。
3、实验室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资产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的情况,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4、资产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5、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购进,领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6、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7、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实验前后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
8、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测试,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十
一,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
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护,不准移作它用。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十一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十二
实验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使实验室设备充分发挥作用,改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实验室仅供*公司研发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3、管理条例。
(1)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管员负责管理,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实验室专管员同意。
(2)实验人员不能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验室。
(3)未经实验室主管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更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4)外单位来访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进入实验室,由我司人员全程陪同。
(5)实验人员每次使用实验仪器都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使用人姓名、使用仪器名称、使用目的、具体使用时间、使用效果、批准人姓名。
(6)实验人员使用完仪器后要按‘关机按钮’进行关机,不能直接断开电源。
(7)实验室实行全面禁烟,严禁任何人在室内吸烟,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8)实验人员不允许在实验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饮食、午休等。
(9)实验人员要保持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清洁卫生。
3.2实验人员职责。
(1)实验人员要服从实验室专管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2)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实验室专用的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
(3)实验人员操作仪器时除了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外,还需穿戴防静电腕带或者防静电手套。
(4)实验室专用的防静电衣服和鞋子不能穿出实验室。
(5)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超出公司产品实验范围以外的工作。
(6)实验人员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用后清理自己的个人物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仪器使用时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专管员。
(7)实验人员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和物品。
(8)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如有发现,专管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
(9)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实验室内任何物品。
(1)实验室实行专管员负责制,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由专管员负责管理。
(2)实验室内所有仪器都需要建档建卡,每台实验仪器上要有明显的设备标识。
(3)专管员需要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建立规范的仪器设备操作使用流程,做好仪器设备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4)专管员要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具备仪器设备故障诊断能力和小故障的排查能力,对大故障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5)专管员要对所有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仪器设备(含配套设备、配件、备件、附件等)的说明书,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日常的维护维修记录及相关消耗材料的记录。
(6)专管员在下班前要关闭实验室照明灯和空调。
3.4实验室温湿度控制。
3.5、射频设备日常维护。
(4)设备处于空闲状态时,射频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
(5)注意设备的出入风口不要被阻挡。
(7)射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由专管员负责。
3.6射频设备升级校准。
(1)射频设备升级校准由专管员负责,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向实验室主管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排有校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仪器校准。
3.7卫生管理。
实验室主管和专管员在每月的30号进行实验室大清洁,清洁所有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公共部分的卫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废弃物品等。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十三
1、学校劳技器材是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专用设备,应按教学仪器管理规范要求,登记上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劳技教室器材、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借出。
2、劳技器材存放环境应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有防潮措施。
3、劳技器材按规定要求使用,要经常进行保养维护,保持器材完好的使用状态,要经常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4、器材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要按器材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蛀、防霉等工作。
5、要爱护劳技器材,因违章使用损坏器材设备,应按制度赔偿。
6、劳技器材应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变更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实验室器材管理制度(优质14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对照品等国家管制使用药品(以下统称安全管制药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管制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使用安全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的准购审批,并对安全管制药品的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使用单位是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药品申购、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一)使用药品必须以科学研究或教学为目的。
(二)严格控制安全管制药品的种类和用量,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
(三)购买人必须是在职在编教职工。
(四)购买人填写《青海大学危险化学品申购统计表》,由院系负责人审批和单位盖章后,经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准购手续后购买。
(一)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安全管制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入库须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一)使用人填写领用记录,包括领用人信息、药品用量、本次实验内容、实验废物处置措施等内容,用量以单次实验用量为准,由双人登记领取。
(二)领出的药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监督。
(三)实验剩余药品应上缴保存,并做好登记。过期、损坏的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实验中药品产生的废物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标签,由学院(中心)统一回收处理。
(四)实验操作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职工或在籍在校学生;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
(五)在利用普通药品进行试验的过程中,产生安全管制药品品种的,应当立即停止实验研究活动,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安全管制药品的研制、生产、出售、转让和私自使用等活动。
第九条附属医院实验室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由附属医院自行负责。
第十条本规定于20xx年11月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