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面临着越来越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办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将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来抓,全方位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一、具体做法有以下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办把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9月,我市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要求,布置了任务,强调了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并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中要有一名领导同志主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明确具体人员承担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本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二)内外结合,建立宣传平台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不仅要从思想上抓紧,更要在实际上抓好,为此,建立建设好政府法制宣传阵地非常必要。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政府法制宣传平台,并充分发挥了这些平台的作用。
对内,我办自办有一套内网,实现本办办公资源和信息共享。同时,不定期编印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发送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道交流本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重大活动,刊登外地政府法制工作先进经验和有关事迹。
对外,一是我们及时把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各种重大活动和重大举措通过简报要报的形式发送到市政府外网和省法制办;二是建立滁州政府法制办网站,开辟法制新闻、政务公开、复议应诉、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等专栏,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不断改版,不断创新,及时迅速地更新内容,积极做好对社会各界的依法行政知识和动态报道、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等依法行政宣传与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三是与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通过《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电视台、滁州电台等新闻媒体把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各种重大活动和重大举措及时报道出去,宣传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宣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我市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宣传到位,许多群众以信件、电话的形式积极向我们反映众多行政执法不当问题或事件,有的群众甚至把法制办当作投诉部门,直接跑到单位来投诉,反映问题。
(三)组织培训,增强人员素质
政府法制培训是政府法制宣传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办十分重视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学习和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行政法律知识,把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学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经常性和制度化的工作来抓。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规章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我办邀请省办张武扬主任为市领导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更新市领导的行政管理观念,强化行政法治理念。二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滁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滁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和考核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分阶段、分层次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全市3多人参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举办《行政许可法》讲座5余场次,专题培训班四期,邀请了省法制办以及高校的专家授课,5多名科以上领导干部、6多名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5场次,6多名公务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理念,以及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等理念得到了提升。
二、建议
虽然我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随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逐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越来越繁重,需要宣传报道的内容越来越多,人手少与任务重的矛盾将越显突出,宣传报道人员素质的提高也越显重要;此外,政府法制经费中并无法制宣传的专门经费,这对于我们改进和提高法制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希望省法制办适当举办政府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班并为基层法制办配备一些宣传工具,如电脑、摄像机等,以便我市能更好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篇二
本学期,我校依然把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广泛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我校本学期的法制教育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强化领导认识到位,制定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机制,为做好学校法制教育提供重要保障。
我校法制教育主要由德育处组织实施,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师的考核目标,形成了统一规划部署检查考核制度,明确各位教师的责任;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注重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法制教育进行布置,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了较浓厚的氛围。
聘请东阿县司法局张慧同志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多年的实践,我校建立健全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校长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德育处组织班级具体实施师生共同参与全社会各方面配合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这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符合客观实际,是开展学校法制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二以充分利用好学校主阵地的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九年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这些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能够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同时,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通过这些阵地向学生进行宣传的,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制电视节目,阅读法律书籍,使对学生的教育内容更充实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形象生动。从而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提高他们守法的自觉性。我校在教育方法上注重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意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普法教育与依法执教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形成了我校的法制教育特色。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篇三
谈到法律,它总会给人以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保障。
法律、法规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例如:上学、放学时我们经过十字路口,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了红灯,就很有可能导致一场车祸,而断送了鲜活的生命。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段真实的故事。
《今日说法》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15岁的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从小学就迷上了网络游戏,母亲为了看管儿子,放弃了家中的农活,在城里租房子,陪读。可他不理解母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暑假中,母亲又在网吧中找到了整整两天没有回家的儿子。气愤之际,母亲抡起木棍狠狠地打了他。回到家中,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他趁母亲不备,顺手拿起电源线从背后缠住了母亲的脖子,致其昏迷。于是,他拿走了家里的20__多元钱,又一次进入网吧。第二天中午回到家时,他才发现母亲已经死亡。因为害怕,他又将母亲的尸体从三楼的窗户上扔了下去。
我还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在上海,14至16岁的.少年犯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而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酿成大祸,难道要等到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吗?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篇四
今日,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资料是“远离犯罪,保护自我”。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可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职责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职责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确定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可是,就这样,毁了自我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可是我们应当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礼貌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我,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忙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法制宣传日心得体会篇五
今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而作为“六五”普法主力军的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必然要在创新方面大做文章。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管理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此,在普法层面,做好这项工作,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居民的需求,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理念创新。从“一五”普法的启动到“五五”普法的验收,我们已经在普法的道路上摸爬打滚了20年,每年都在普法,每年都在总结,每年都在讲创新。但事实上,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在千篇一律,而很多工作确实是日常性的,具有重复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掘亮点,根据所处的环境对日常工作进行变通,这样,我们的普法才能不断创新和提高。一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这就要我们深入基层去调查和了解,从而知道群众最需要的什么,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环境,所需要的东西是不同的。当然,我们普法的最终目标是希望人人都懂法知法,但是从现实来说,并不能达到所有人都对所有法都了如指掌,况且对于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说都无法对我国庞大的法律全面的知晓。因此,普法的初衷是让所有的民众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都能知晓,因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普通民众都能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真的达到以上两点,那么我们的社会会稳定和谐的多。但是,对于目前来说,还是任重而道远的。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司法行政部门不仅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而另一个基本的职能就是在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因此,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一起抓。
工作创新。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充分借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方式毕竟也有其局限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还有一些群众并不识字,没办法通过这些途径来了解法律。
我们的普法队伍中许多并不是学法律的,当然并不是说普法队伍中所有的人员都必须是学法的,但是至少对每个普法工作者来说,都要基本法律尝试素养,具备专业的普法业务能力。因此,我们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普法工作者进行培训,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水平,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二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随着法制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基于法治方式上不断创新的要求,要从根本上解决普法经费紧张的问题,保障基层普法办基本的普法辅助设备,保证基层普法工作者在开展活动中有适当的经费去尝试现代的普法手段,从而保障普法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以提高普法的工作效率。当然,同时也要配套以监督机制,保障所有的经费都用到普法工作当中来。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普法活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也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职工、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镇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临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