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工程造价合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篇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审计、验证项目情况
2、建筑面积:28392.37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或要求服务内容(需服务的内容在以下项目前划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项目施实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四、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
五、乙方在承办委托咨询业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六、收费标准: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七、结算方式: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30% 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八、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 30 %)
九、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篇二
签订地:
甲方:
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合同。如有具体需求,甲方或甲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本框架合同与乙方签订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甲方与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通过附件1《具体工程造价咨询事项确认单》确认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和相关咨询酬金。
一、咨询内容及服务规范标准
1.1项目结算审核内容:对 年 月至 年 月 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主要是对施工造价及工程招标、施工合同、设计变更、随工验收及签证、竣工资料等与结算有关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1.1.1结算书的工程量计算是否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1.1.2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1.1.3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符合规定的手续,有无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监理签证等不符的情况。
1.2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内容:对 年 月至 年 月 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是对竣工决算的真实性、概算执行、资产交付使用以及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控等情况进行审核。
1.2.1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被审核单位是否有计划外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规,有无混淆生产成本和建设成本的情况,有无未完工程、未建设工程和报废工程,报废工程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批。
1.2.2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1.2.3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以及是否真实;有无虚报完成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等情况。
1.2.4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1.2.5建设项目全过程管控的合规性、有效性执行情况。
1.2.6有必要审查的其他情况。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专业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2.2应负责与甲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间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与本工程咨询业务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2.4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尽快转达,并负责资料转送。
2.5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3.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提出与本咨询业务的第三方进行核对或查问的要求。
3.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3.4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咨询业务。
3.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不得擅自将本业务再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
3.7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3.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报送的结(决)算资料严格把关,并提供完整的结(决)算审计结果资料。
3.9乙方保证甲方对乙方审计过的单项工程进行复核时审减率不超过5%。
四、出具审核报告的时间要求
4.1甲方提供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将于 日内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并就审核结论提请施工单位、甲方签章确认(项目竣工决算审核结果应与甲方交换意见),并于5日后出具审核报告初稿,征求甲方意见后,提交正式审核表、审核报告一式四份。
4.2如果在审核过程和交换意见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核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另有要求的,各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五、价款和支付方式
5.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咨询收费标准或咨询酬金:
5.2乙方提交已定案的咨询结果并出具的正规发票时,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剩余部分在 天内一次付清。
5.3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错误信息导致错付或迟付,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审核费用在乙方提交正式审核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后支付。
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6.1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终止合同,则应当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2本合同条款的一切变更、补充均应为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6.3甲方有权对乙方审计过的项目结果进行不定期复核。如1年内复核造价的审减率超过5%的次数多于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6.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满意度调查,如1年中不满意次数超过3次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资料,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每延迟1周,违约金为 ,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延迟提供达到4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继续追索违约金的权利。
上述违约金以合同金额的10%为限。
7.3若甲方对乙方审计过的单项工程进行复核时审减率超过5%,则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上述超出5%部分的金额,乙方还应该退回所收审计费用。
7.4如因乙方工作不当或出具了不恰当审计报告,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除退回所收审计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5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责令乙方重新审计,但因此造成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按7.1的规定处理。
7.6违约方在按照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9.1若乙方与甲方或甲方下属分公司签订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则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同样对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适用。
9.2双方可根据不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事项,多次签订附件1《具体工程造价咨询事项确认单》,该确认单经双方盖章生效,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
9.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盖章)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篇三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公司
甲方兹有工程委托乙方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年*月*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2‰(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年*月*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年**月**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造价合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篇四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山阳县
项目的造价工作。
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承包价格: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 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1、 乙方负责 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篇五
咨询人(全称):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xx年11月26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12月15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篇六
: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时代背景下,我国建筑行业规模逐渐扩大,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也日渐迈向了新进程。施工企业想要在众多的企业中立足脚跟,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将工程造价贯彻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本文就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展开分析与论述,并提出几点建议。
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而言,加强合同管理对其有着重要作用。建立相应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减少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资金的差距,并将该体制贯穿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可有助于推动工程项目建设不断进步和完善,还能有效实现施工单位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进而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
广义合同包括全部法律部门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订立合同,是为了对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相互权益予以明确,确立彼此间义务关系,权责分明,协调合作,依靠法律的形式,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减少日后在施工过程中的经济利益纠纷。合同作为联系双方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契约,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时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合同管理的管理效果如何,影响着这个工程项目是否能够按时完成、是否能够顺利的进行。同时,也是管理与控制工程造价又一核心手段。
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为了更及时的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出现偏差的时候,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手段与措施,将建设项目资金控制于一定范围中。同时降低成本,为工程建设正常运作提供保障。影响其工程造价的因素有许多,例如:是否采用合理的建设指标、是否制定合理路线、是否全面收集相关资料、是否针对问题作出相应措施等等,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合同管理。例如:内容包括项目结算、支付等条例、建设费用地管理等,都影响着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由此可以分析出,强化合同管理力度,构建良好健全管理体制,是控制与管理工程造价一大关键手段与措施。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仔细的审查相关的合同条款内容,及时的针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内容,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防止出现因为歧义、不明确的合同条例,造成的资源的浪费与资金的流失,把工程造价维持在合理范围当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成本投入与支出,促进工程建设正常运转。
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环节的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人员,会依据项目的建设质量、施工进程、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估,确定符合该工程项目的资金计划。这些考虑的因素就需要在招投标阶段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体现出来。并且将一些预测因素考虑其中,作为工程造价信息的参考因素和重要依据。杜绝日后由于条款不明而出现的纠纷。只有具备这些因素的合同,才是一个科学、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才可以为项目施工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工程项目建设正常开展。因此,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一起发放。虽然任务艰巨,但是这一行为所带来的意义确实非常大的。只有在开始的阶段不怕麻烦,才能减少日后施工过程中的麻烦。
由于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并不是一日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过程。由于时间因素具有不可控性,因此,对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也不能轻视。这就需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因素有什么,再依据这些影响因素,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造价的偏差,保持工程项目的平稳运行。一旦合同管理出现偏差,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甚至失去控制,后果难以想象。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中,首先,要控制工程变更问题,通过相应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问题。其次,对于支付工程款阶段合同管理,也不容忽视。如果出现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付款或者付款不及时的现象,可能就会导致承包人受到损失。如果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或者额外支付了款项的现象,也会造成难以想象的被动局面。第三,就是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是指根据合同中所签订的权利而提出的符合情理的补偿要求,同时其也是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核心内容。如果合同在编拟的过程中质量不高或是合同管理出现偏差,都有可能出现索赔争端。
3.合同后期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工程项目竣工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同样具有着重要意义,不容忽视。工程项目竣工的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总结,要对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进行清算与审核,包括工程签证单,竣工图,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并且建立完备的档案记录。当在审查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补救。
合同管理具有极强地严谨性与系统性,其不仅维护了工程建设项目各方核心利益,以及正当权益,还能有利于良好商业合作关系的建立,最大限度的减少出现的纠纷问题,保障施工单位项目顺利进行,以达到科学管控工程造价的目的。获得企业的长效发展。不管是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中期施工还是后期的审核,都需要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成本,获取经济效益。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需要贯彻其中,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项目的资金支出的偏差,将实际的工程造价与预算的成本相符合,充分的利用施工单位的资源,减少设备、机器的损坏率,并且应重视设备清洁工作,增加其使用周期。此外,调动一切因素,激发相关人员工作主观能动性,让其更好地参与到施工建设当中。只要在工程项目施工当中,采取相应的手段与措施,加强建设合同管理体制、机制,才能将工程造价真正的落实下去,工程建设项目就可以收获可观经济效益,就可以促使企业稳步向前,推动我国市场经济长效发展。除此之外,在施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要及时的进行总结与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力度,加大专业知识学习,不要在合同的编写内容上出现问题,例如出现内容不严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现象,让对方找到漏洞。其次在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加强自身的学习与职业素养的提高,依据签订的合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降低工程造价。使得施工企业获得最大效益的经济效益,同时,树立一个严谨、科学的企业形象,获得社会效益,双臂出击,推动施工企业的长效发展。
[1]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j].基建优化.20xx(02)
[2]齐清华,李林革.浅谈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作用[j].今日科苑.20xx(08)
[4]薛玉影.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j].山西建筑.20xx(31)
[5]王洪健.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项目的关键与核心[j].中国科技信息.20xx(03)
[6]杨夫江.试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xx(25)
工程造价合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篇七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合同签定后,咨询人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起 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七、本合同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
(签章页)
委托人: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三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四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六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约定就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款做如下修订补充,如与标准条件有不同的,以本专用条件为准。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一)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4.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5.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6.国家、自治区、钦州市建设管理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咨询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出具咨询所需资料的清单,委托人应及时按照该清单向咨询人提供资料,如咨询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应当自初次收到资料起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书面提出补充资料清单,否则视为委托人已完整提供全部所需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与造价咨询有关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如因委托人的答复不及时造成时间延后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咨询人提供成果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根据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二十四条,酬金比率为 。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相关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价为: ,费用已包含咨询服务费、交通差旅费、利润、税金等。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支付流程:项目工程预算经主管部门审定备案后,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函,委托人在收到请款函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加协议条款: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某一方无故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终止合同方应支付对方 5000元的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遭受损失的,解除合同方应赔偿损失。
2.如果委托人逾期支付咨询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日历天,下同),委托人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二向咨询人支付滞纳金。
3.如咨询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咨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咨询人按每日500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仍不能提交咨询成果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赔偿损失。
4.如咨询人因其过错原因造成造价误差率超出行业标准的,每超1%,委托人有权扣减1%的造价咨询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