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的撰写过程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效果,进而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模式。自查报告需要包含对自己的评估和目标设定,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一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11〕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专业技术人员: 人,工勤技能人员: 人。 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11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4、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及时按通知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检,业务活动从未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参加各项编制专项检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报表,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开展。
我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船舶机驾人员处于短缺状态,队伍老化比较严重,青黄不接。
二是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二
按照省、市、县委编办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的工作要求,镇党委组织专职人员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进行核查,现将自查报告于下:
20xx年,撤区并镇工作中,由原xxx区xxx乡与xxx乡合并建立现xxx镇。根据《xx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县编委〔20xx〕6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政府机关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成立政府直属事业单位xxx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共计32名。
(一)政府机关:政府机关目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空缺编制4名。
(二)事业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实际在编人员8名,在岗人员7名(借调人员1名,1名建管人员在xxx集中办公,附加一名上岗待聘人员)。全镇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7人。
(一)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乡镇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请假、休假、外出一律由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严格干部借调,确需借调一律按照正规程序办理;对不按时到岗人员,镇纪委及时召回约谈,确保人员在编在岗在位。
(二)严控编外用工。编外用工因事设岗,确因工作需要,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编外用工数量、薪资等关键事宜。目前全镇编外用工5人,其中机关驾驶人员1人,城管办4人。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三
根据《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漳县武阳东街小学等十家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督查的通知》(漳编办发〔2018〕14号)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按照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全面对我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漳县四族小学位于甘肃省漳县四族乡四族村二社69号,于1998年和四族中学分校后迁于此处,是一所县直六年制小学,服务区包括四族、牙下、魏下、立桥里、代家沟五个自然村。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漳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漳编发〔2017〕30号)文件,核定我校编制42名。现实有在册教师40人,其中:代课教师3人。专业技术人员37人(县幼儿园培训2人),占编人员29人,不占编8人。
二、职责履行情况。
我校主要职责:教育。
教学。
工作和教学相关工作。
通过自查,在履行上述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三是围绕我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
(一)机构设置规范。我校已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情况;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三)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变相成立内设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范建立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四、存在问题。
1、因我校业务职能多,但我校现在不占编人员太多,对单位管理影响较大。
2、工作人员紧张,专业人员相对缺乏,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难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附件:1.教师花名册及统计表。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四
雷屯小学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我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单位名称:石阡县汤山镇雷屯小学。
2、机构规格:股级。
3、经费:财政拨款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23,实有在编16人。
4、领导职数:校长1人。
5、专业技术人员16人。
6、食堂营养餐工人5人。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人员调动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明确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1、教师缺编7人,在缺编情况下,教育局抽调了1人,教办抽调了2人。
2、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比较紧缺,这种状况不利于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上形成合理的梯次,不利于素质教育、不利于人才队伍培养,更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1、建议加强农村小学教师的机构编制调控力度,按专业设岗。
2、人员调动必须按编制要求,实现教师资源的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五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
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事业编制**名)。
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
离岗**人,其中:正科级**人;副科级**人;其他**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
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2年**月**日。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六
一是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时间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召开了专题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审核等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核查工作。
二是把握要求,严格程序,确保规范。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从方案印发之日即启动核查工作,通过准备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自查公示阶段(20xx年11月5日前),比对核实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更新维护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1月5日前)等核查标准时点,根据“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工作要求,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把关、严格把关,逐一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认真核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校正勘误、规范填报、实施维护、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
自查工作结束后、局机构编制自查情况以适当方式在本部门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实地核实。20xx年11月15日,我局完成对局所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准备相应材料,迎接市委编委对各单位的检查哈收工作。12月15日,我局完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及时更新;对公示收到的反馈进行调查、取证,据实更新:对数据比对、实地核实中发现的差异进行同步更新。通过上述举措,有力确保了我局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经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机构。
二是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我单位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的。
三是无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四是无编制外聘用人员。
五是无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的人。
六是无超编、超职数人员。
七是我单位实际机构编制情况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完全一致。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七
该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汇报,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xx委编委转发的《关于开展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自查自纠的通知》(xxx通﹝2021﹞xx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调整情况。2019年,根据《xxxx关于印发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x〔2019〕xx号)规定,xxx为xx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执法科等7个科室。
(二)编制、职数使用情况。截止目前,我单位实际有干部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管干部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没有超编制超职数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故不存在情况机构编制问题相关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14〕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14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14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八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2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九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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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十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xx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xx市妇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xx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xx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
xx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一百”、“新家园行动计划”、“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要求和“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打造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创新方面,市妇联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制度创新工作,以“诚信、公正、公开、效能、服务、廉洁”为主题,围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落实创新”三个方面创新妇联工作。
20xx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xx年9月被xx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xx年6月被xx市委表彰为20xx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三定”规定,市妇联下发了《xx市妇联关于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内设机构更名,原发展部更名为发展科、原维权部更名为维权科。按照规定设置了办公室、发展科、维权科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加挂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自查,市妇联未出现越级上报请示现象;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xx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xx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xx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xx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存在问题。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席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xx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十一
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10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十二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十三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www.》。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十四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1﹞4号)要求,市妇联及时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2020年对项目进行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编制合理,预算资金切合实际,预期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99.5万元,追加项目预算3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预算31万元。全年预算支出160.5万元,资金安排分解下达合理,到位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99.5万元,追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31万元。全年支出140.5万元,资金全部按项目进度执行,执行率87.54%。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我会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绩效目标执行,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做到按工作进度按时支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六一”儿童节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关爱特殊困难儿童100名,及“六一”节庆祝活动1场。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特殊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儿童。
2.家庭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选评最美家庭100个、市级示范家长学校40所、家庭教育先进个人40个和先进集体20个,2万元;征集好家风好家训作品,邀请全国、省、市级最美家庭代表和知名家风家教讲师开展家风家教宣讲5场,每场5000元,共计2.5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选评市级最美家庭100个,评选表扬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100个。举办家风家训讲座6场。通过项目实施,发挥最美家庭模范作用,助推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形成家校社结合家庭教育新格局,引导广大家庭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共建共享,展示最美家庭风采,凝聚家庭细胞正能量。
3.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2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50人,400元/人/天,共4万元;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2万元;两纲督导2万元;在全市村(社区)筛选4个项目点开展关爱困境儿童保护和服务项目,每个1万元,共4万元;妇女儿童工作宣传4.2万元,在日报、晚报等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不少于10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北川举办“两纲”培训班1期5天,培训县、乡、村(社区)从事两纲工作人员60人。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全年深入9个县市区开展两纲督导。在涪城、游仙、安州和北川分别选取一个儿童之家开展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直播绵阳、绵阳观察等市级媒体宣传妇女儿童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党委、政府对两纲目标任务完成的支持和重视,选取妇纲和儿纲健康领域中的重难点目标任务加以推进和完成,促进当地妇幼健康领域重点难点指标攻坚达标,带动全市两纲工作深入实施。
4.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在全市选取4个家庭教育点培育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亲子阅读、中华传统文化传承、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选取4个社区进行特色家庭教育示范点培训,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构建幸福婚姻家庭教育、寻找最美家庭、亲子阅读、科学家教等方面的活动,建立家、校、社共育的家庭教育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宣传展示广大家庭生活的巨大变化和新时代家庭的良好风貌,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家国情怀、爱国热情、民族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书写家国情怀,讴歌党的领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5.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维权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1次绵阳市妇女社会地位调查5万元;召开绵阳市巾帼维权服务团工作会暨培训会2万元;开展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四大宣传行动主要用于资料印制、宣传费用等共4万元。举办首届绵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发布会3万元;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8万元。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安州、江油三地开展第四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共调查15个社区,225户家庭。召开全市反家暴联动机制落实座谈会。线上线下开展三八维权宣传月、法治宣传周、防艾、禁毒、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在涪城、游仙、安州、经开、高新、三台升级或新建6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站,惠及群众上千名。继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法律进家”“守护港湾”“雨后彩虹”等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项目。在全市各地开展巾帼维权讲堂19场,惠及妇女群众近800人。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我市妇女儿童综合维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妇女维权意识和基层维权阵地。
城乡妇女共建。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培训、复查、宣传、表扬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为妇女释放创造活力、实现自我价值搭建平台积极引导各岗位结合业务工作不断创新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上来。
7.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成果展及技能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对口帮扶村及藏区贫困县开展技能培训或产业扶持,组织参加巾帼家政技能大赛,组织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妇女依靠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全国的巾帼家政技能大赛,在全市开展走访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组织了2期家政技能培训,鼓励广大妇女依靠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帮助近千妇女实现返乡创业就业。对口帮扶村产业扶持,募集资金帮扶藏区彝区送技能送物资。通过项目实施,最大限度地带动妇女就近就便就业,有限提高就业水平,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有力助推“巾帼脱贫”行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8.两癌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利用“三下乡”、三八宣传周、春节返乡季、送岗位、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对“两癌”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两癌”项目工作培训,交流,对妇女开展“两癌”预防知识讲座;对项目实施县市区园区进行项目督导和检查。通过项目实施,帮助农村贫困妇女建档立卡户,其他家庭困难、病情较重的“两癌”贫困妇女得到了救助,极大解决了困难家庭的生活及医疗后续费用,用实际行动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健康,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难事”。
9.全国精彩人生女性终身学习计划试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开展女性读书活动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5场,每场4000元,小计2万元。建设网上妇女之家、打造有影响的新媒体公众号及微视频拍摄6万元。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帮助困境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举办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女性读书活动15场次,运营“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拍摄“致敬了不起的她”微视频等。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广大妇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
10.开展国际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0周年大会。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根据全国妇联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线上举行系列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庆祝活动,线下慰问绵阳援鄂医务人员家庭。通过项目实施,宣传党领导下的绵阳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表扬先进妇女典型,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11.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工作。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完成了绵阳新女性微信公众号改版。通过项目实施,使公众号版块内容更丰富,增加了粉丝数量,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
12.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示范点。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涪城绵兴路社区打造市级妇女之家,安州区桑枣镇枣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社区服务妇女儿童功能,发挥好妇联基层阵地作用。
13.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根据信访工作需要,拟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在巾帼大厦市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八楼、九楼办公区安装监控设备。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信访工作需求,提升办公区安全。
14.追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追加项目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2020年追加项目为开展市级民生工程-金秋助学活动10万元,资助全市新考入大学贫困女大学生50名。通过项目实施,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妇女儿童及贫困女大学生的关心关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助力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引导她们跟党走、听党话。未执行项目为“婚姻家庭服务”项目20万元,原因是该项目申报审批时间为2020年12月,根据项目推进进度,将在2021年完成各项目标。
15.上级转移支付项目2020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年预算数31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绩效指标:一是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宣传活动;二是在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试点工作。实际项目完成绩效指标:开展巾帼心向党群众性宣讲活动,覆盖了3类以上不同妇女群体,覆盖人数达5万,组织线上线下宣讲、宣传活动100场;在高新区火炬二小试点性别平等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在主城区五个社区设置家政服务网点,探索建立基于社区、服务家庭的家政服务体系、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机制,依托“四川省家政服务标准化单位”--绵阳红枫家政公司、富乐家政公司、二分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满足社区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保障家庭服务有效供给,提升辖区妇女职业技能,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引领妇女和家庭追求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提升家庭幸福感。
2020年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各个项目的实施,经费保障及执行合理。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对各项经费的支出按季度进行自我评估,积极调整支付进度,并根据绩效目标对标对表严格执行预算,各项目经费保障到位,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良好,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存在的不足之处是:一是个别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宣传手段比较传统;三是工作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二是加强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增加新媒体的宣传投入,延伸妇联工作手臂,亮出妇联旗帜、发出妇联声音、凝聚妇女力量,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
绩效自评结果将应用于2021年及以后的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绩效自评结果将按时按要求对外公开。
市妇联在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问题。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精选15篇)篇十五
xx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8月,20xx年8月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xx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下设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目前,政务办共有工作人员22名,其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13名(科级干部7名,一般工作人员6名),劳务派遣人员3名,公益性岗位6名。主要负责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独立的办事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中介机构、进驻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等。
区政务办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化管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单位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各项数据指标等准确、完整。人员照片已上传,实有人员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一致,机构主要职责、批准文号与审批文件一致。
《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机构信息、职责任务、核定编制及人员机构、核准领导指数、实有人数统计、人员花名册、非在职人员花名册填写准确、完整,人员调整做到及时更改、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年审。
办理人员出入编严格按照要求在单位张贴公示。
按时参加工资联审,财政供养人员与编制情况相符,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自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