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中,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权限,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下面是一些单位管理中常见的挑战和应对策略,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一
我自愿申请进入随州市兴一建筑有限公司,并参与承包施工任务。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明确我的责任,为随州市兴一建筑有限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在单项工程承包方式上,实行自负盈亏,确保上交,节约归已,超支自补的承包方式。
二、本人一定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规范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全面地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等,由此给建设单位或其它第三人造成损害所引起的赔偿,由我承担全部责任,并以本人的劳动收入和家庭财产作担保。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经营,如因承包工程所涉及的末有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因此起诉随州市兴一建筑有限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用和办案开支等)全部由我个人承担。
四、本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和承包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必须依法经营,并加强施工中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经营性管理工作。若因本人及其所聘人员中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损害到公司利益的',本人将为其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五、本人服从公司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否则,愿接受公司的处罚。
据要约,作出以上承诺。我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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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二
一、进入xx花园的施工员一律凭物业公司核发的。
三、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应按指定路线出入,违者处以50元的违约金。
五、施工人员不得在别墅内留宿,如确为施工需要,需由主管部门批准,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做到每日到保安员汇报并登记。如发现有超编人员或未登记者,将令其出场,并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50-100元的.违约金。
七、施工人员不得到处乱跑乱蹿、大声喧哗,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房间哐区域,违者处以100元的违约金。
八、进出货物必须服从保安的检查,所有带出物品必须填写出门条,业主签字认可,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保安核实后方可放行。违者处以100-500元的违约金。
九、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负责人赔偿一切经济捐失。
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各施工装修单位和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三
1、经我司确定认(且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核准)的,分包所报该项目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且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总包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4、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6、施工现场物资进程布置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我司总体施工平面布置规定,且现阶段马上对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未经我司批准随意放置物资,我司将视为垃圾进行清场处理。
7、总包方将成立专业幕墙分包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幕墙工程的整体正常运转工作和协调组织工作。
(2)工期进度管理措施。
1、施工计划除前期编制的总消项计划,所有各分项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各种材料、机具总量及目前加工情况、进场数量、下月(周)计划进场数量及劳动力组织实际情况等。每月(周)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奖罚。
2、每天下午17:00由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业分包协调会,随时解决影响幕墙施工生产的当天问题。切实落实每天进度的追进和完成情况。因此会议范围小,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给予,更好的处理解决方法。会议纪要由我总包负责记录和编写印发,当天的会议进行当天整理,在第二天签字下发。
3、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
通过计划工作逐级分解,最后通过下达到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任务书进行落实。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跟踪、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计划管理是工期管理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图纸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业主及相关方勾通,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计划管理。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进度计划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进行总控制;各专业分包队伍也成立专门的进度计划控制机构,并安排专人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该分包队伍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
1、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材料设备,则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时应签订检验合同。物资设备部根据合同对特殊要求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控制。材料设备的检验方式在采购合同中要加以明确。
2、对需进场复试的物资,项目物资部要组织项目施工、技术等人员参与验收,收集合格证等随货技术资料,组织报验,并做好《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业主监理封样的物资,注意核对是否满足封样要求。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需我方负责复试的,按“物资复试及报验”的规定组织取样复试,项目试验员负责复试结果同时通知到项目物资部及分包商材料员。
3、对各分包单位主材供应情况进行过程控制,为确保总施工目标的实现,在签订进场协议时明确总包有权对其进度、质量问题进行处罚(且总包必须在所有进场物资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业主才能付款),以确保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满足现场需要。
1、室外人货梯与外墙施工吊篮合理结合,合理安排提高使用效率,解决幕墙施工期间的垂直运输问题。为不影响各工序正常的穿插作业施工。提高垂直运输机械的运输效率,将采取分单位分时段使用制度,避免多单位排队拥堵电梯,造成用工浪费及效率降低,大宗材料尽量夜间运输。所有材料必须提前两天报总包生产经理安排夜间运输计划,确保材料不在现场积压,影响其他单位材料的到场及运输。
2、我司将据幕墙分包方的需求,尽可能提供所有垂直运输器械,以满足工期目标和抢工得以实现.
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检制”,即:幕墙装饰分包单位班组、幕墙装饰分包单位项目部自检,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终检。质量预防与控制依据各项质量验收规范、行业标准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指导施工。
1、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质量控制,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会及时与幕墙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对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各专业分包单位,并抄送业主及监理各一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滞后的行为,我司将勒令强制其整改,并做经济处罚。
2、坚持样板引路,各分项工程从事前准备,过程控制,事后评比各方面出发,严格施工程序,明确责任人及奖罚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3、建立质量巡检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总包质量例会,一次专项质量检查例会,并现场检查,落实整改,每两周做一循环。
4、质量控制控制方面,总包工程部、质量部进行全方位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必须向总包报验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或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责令分包方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5、认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细化节点图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作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6、我项目质量部在审核所报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程序后,进行现场验收。我项目工程部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参加。质量部人员验收成优后统一报监理公司。
7、对于幕墙质量通病(例:石材幕墙打胶等)及天气对质量的影响,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措施,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1)、总包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
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
(3)、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4)、我司监督落实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部。
未响应工期要求,现阶段正处于加班加点抢工阶段,晚上使用吊篮等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前必须配置强光照明和安全保障措施,我总包方将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安排专职安全员予以监督巡视。确保施工操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
(1)、项目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2)、各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各分包单位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4)、各施工单位现场布置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5)、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要求各施工单位进场时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如出现违章情况严格按照承诺书进行罚款。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四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制度:
一、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确保身体健康方可上岗。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持期的食物。
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十二、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十三、要求食堂管理人员每日自查一次,管理小组每周检查一次,管理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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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方可上岗,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炊事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学习,并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服应勤洗、勤换,工作前后及时洗手,不随地吐痰。
3.操作间内应保持清洁,无油污、灰尘,不准吸烟,闲人免入,并有防蚊蝇、防鼠、保鲜卫生设备。
4.严把采购、验收关,一切原料、食品应从正规菜场、商场购入,精料新鲜、清洁、无毒害,对不熟悉的鱼类、菜类、野生动物及腐烂变质的食品严谨购入。
5.库内生熟食品、原料、辅料分别存放,科学储存,严禁放置有害、有毒物品及其他杂物,确保无腐烂变质、鼠咬虫蛀食品。
6.炊事人员按每周的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服务热情周到,保证员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7.应将生、熟炊事用具分开放置和使用,用后及时洗刷、蒸煮消毒,保持炊具清洁卫生。
8.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定期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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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应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碗、桌椅及大声喧哗。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要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食堂的餐具拿出食堂就餐区或带回宿舍、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项目部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项目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完善食堂管理办法,保证员工伙食质量和身心健康,根据食堂存在的现实问题,制定郑州公司食堂管理办法。
三、 食堂制定周期伙食表(附表1),要求根据季节调节制定伙食表并征求就餐60-70%员工同意。 食堂主副食、调料每日必须填写采购清单(附表2),必须经食堂管理执行人当日对每日采购清单数额 过量、复计费用、签证,并对采购的米、面、油和肉类食品质量查检,确保员工的伙食标准足额享受和饮食安全,每月底将每日采购清单费用汇总(附表3)、装订、项目经理签字报分公司劳资,全范围的对比物价。费用汇总张贴公布。
四、 每月分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食堂管理、饭菜数量、质量、卫生进行检查和抽查(附表4),检查比例低 于60%的现金处罚项目经理500元,食堂管理执行人和食堂厨师限时整改;检查比例低于50%或连续月低于60%的的现金处罚项目经理1000元,食堂管理执行人现金处罚食堂管理执行人200元,更换食堂厨师。
五、食堂厨师月工资按月检查比例(伙食费使用情况、食品价位、员工评价)确定每月工资发放标准,月检查比例50%以上至60%厨师月工资1000元,70%厨师月工资1100元,月检查比例80%厨师月工资1300元,月检查比例90%以上厨师月工资1500元,就餐人数15人以下结合检查比例厨师月工资1000-1200元。
六、为了足额的保质保量的员工伙食消费,加强食堂管理,就餐员工共同管理监督,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带头重视员工生活,保证员工的`生活质量,本办法从日起执行。
食堂日采购清单(附表2)
项目名称: 201 年 月 日
本页金额合计: 元 厨师: 食堂管理人:
食堂 月伙食费汇总(附表3)
项目名称: 201 年 月 日
厨师: 食堂管理人: 项目经理:
食堂 月伙食检查评比表(附表4)
项目名称: 201 年 月 日
1 概述
为规范施工现场食堂管理,保障为职工提供合格食品和周到的服务,营造文明健康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堂管理,包括采购、制作、供应、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3 参照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职责和权限
4.1 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工作。
4.1.1 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4.1.2 负责审批后勤工作计划,落实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4.1.3 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现场食堂管理。
4.1.4 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 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食堂管理。
4.2.1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检查食堂做好施工现场职工餐供应。
4.3 项目部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食堂管理的相关工作:
4.3.1 财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的核算和监管。
4.3.2 机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3.3 医务、安全和公安保卫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食堂管理的相关工作。
5 实施要求
5.1 炊事员
5.1.1 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在岗炊事员必须每年例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炊事岗位工作。
5.2 设施设备
5.2.1 食堂一般布置在生活区内,但不得与宿舍混用一座房屋。
5.2.2 食堂内的炊事工作间、配餐售饭间和仓库应相互分隔。
5.2.3 食堂除配置炊具外,还应配备冷藏柜、卫生消毒用具,有防“四害”措施。
5.2.4 具备清洁水源。无自来水的施工现场食堂应配备能加盖上锁的储水池。
5.2.5 应备有垃圾桶,污水、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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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应按规定备齐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功能正常。
5.3 计划供餐
5.3.1 炊事班长应掌握每天就餐人数,计划早、午、晚餐饭菜供应量。
5.4 采购
5.4.1 炊事班长对采购品种、数量应事先作出计划,做到按计划采购。
5.4.2 购进食品应经过验收,验收人员由炊事班长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但不得由采购人员一人同时包办采购和验收。
5.4.3 购进食品应保证数量和质量。有包装的货物应点数,查看有效期;蔬菜、肉食应过秤,保留样本。
5.4.4 大宗采购和长期采购品种,应进行供应商筛选,做到货比三家,保障供给。应将供应商的证照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5.4.5 应在采购当天填写《采购结算单》,并报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5.5 炊事制作
5.5.1 炊事班长按计划供餐量和每日食谱,核定炊事用料,据以登记出仓。
5.5.2 炊事人员应分工明确,各施其职。
5.5.2.1 洗菜应用水洗三次,做到“一洗、二过、三漂”。净菜应用筐装好上架存放。
5.5.2.2 切菜应有生、熟食品分开的措施,做到不混用菜刀、砧板,不混装、混放。
5.5.2.3 烹饪应煮熟煎透,熟食应加盖或加纱罩。
5.5.3 禁止在厨房外炊事制作。
5.6 配餐与供应
5.6.1 供应品种应按计划,因故改变计划应向食堂管理人员报告。
5.6.2 窗口供应时,就餐人员应排队取餐,凭饭卡或饭票供餐。
5.6.3 送餐到施工现场时,施工调度应事先派员与食堂联系,食堂应按时供应,并做到饭热菜香。
5.6.4 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让就餐人员自行装饭、装菜。
5.7 食品卫生与环境卫生
5.7.1 严格把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关。炊事员年度例行体检不合格的,应立即撤离炊事工作岗位。
5.7.2 严格把好食堂采购关。做到渠道不明不采购不验收,过期食品不采购不验收,冒牌劣质产品不采购不验收,腐败变质食品不采购不验收,未证实熟食的生产销售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前不采购不验收。
5.7.3 严格控制食品储存、制作、供应过程的卫生。
5.7.3.1 炊事人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配餐时应戴口罩和工作帽,食品制作时应穿围裙,套袖套。
5.7.3.2 原料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应分开处理,工序间临时存放食品应加盖加罩,送餐应采用环保饭盒,剩余食品应冷藏保管。
5.7.4 严格控制食堂场地和设备卫生
5.7.4.1 餐前餐后应清扫餐厅,冲洗厨房制作间和配餐间。每周应进行 “大扫除” ,并进行药物消毒。
5.7.4.2 每次使用食品加工机械和烹饪设备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5.7.5 严格控制炊具、餐具卫生。做到不外借给他人使用,不随意调换功能使用。每次使用后,应用清洗剂加洁净水清洗干净,并进行高温消毒。
5.7.6 严格控制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定期灭鼠、灭蝇、灭蟑螂。垃圾处置和废水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5.7.7 计划当天用完的原料应留样本,每餐食品应留样本。样本应保留24小时,并确定无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方可处置。
5.7.8 用餐人员应将剩饭菜渣和饭盒放进垃圾箱或垃圾桶,以便集中处置。
5.8安全与节能
5.8.1 厨房、仓库的钥匙专人保管。关门上锁要及时,晚上应有巡查。严防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盗窃、投毒事件。
5.8.2 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5.8.2.1 有气的燃气瓶与空瓶应有明显标识,库存燃气瓶存放地点不应与炉具同处一室。
5.8.2.2 使用中的燃气瓶与炉具之间应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班长离开厨房锁门时,应检查关闭燃气瓶阀门。
5.8.2.3 禁止自行排渣、瓶对瓶过气、倒置气瓶和自行处理空瓶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5.8.3 遵守炉具、电器和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相关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5.9 核算与检查
5.9.1 食堂管理人员应每天巡视检查食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9.2 食堂安全和卫生检查,每月一次,由项目部食堂管理部门召集。
5.9.3 食堂实行日核月结,班长每天将《食堂采购结算单》和销售收入记录交给食
堂管理人员审核;分月进行盘点核算,并公布《食堂收支平衡表》。做到日核及时,月结平衡。
存 卡
品名 单位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库 存 盘 点 表 年月日
负责人: 盘点: 复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采购结算单
编号 年 月 日
采购: 验收: 审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 )月份收支平衡表
单位:元
制表: 会计: 审核: 注:使用外购表格时,应与本表格式相符。
项目部
(食堂)安全卫生检查记录
月
一、项目部的后勤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抓好工地食堂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就餐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食堂的管理,爱护食堂的公共设施,不浪费食品,不污染环境。做到文明用餐,讲究礼让,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就餐,不准在餐厅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员及帮厨人员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要做到衣着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在操作时不吸烟、不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四、食堂操作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准在食堂内聚众聊天、洗漱、洗衣服、打牌和睡觉。
五、贯彻《食品卫生法》,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谨防食品中毒。没有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同意,炊事员不准为他人开小灶。
六、炊事员搞好厨房和餐厅卫生,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及地面干净、炊具摆放井然有序,做好餐厅卫生及餐器具消毒工作。
七、食堂按时开餐,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炊事员根据事前预约和通知及时予以安排,不得借故推诿。
八、职工食堂本身是为职工生活服务的,后勤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让职工满意。合理安排,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减少损耗和浪费。
九、食堂采购人员必须大公无私,树立一切为项目部职工考虑的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同时要把好质量关,坚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
十、食堂管理人员要强化食品安全卫生意识,确保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五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委托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除交通、水利外,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专业三类人员申请受理、资料初审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的初审意见和考核意见进行核准。
第二章 申请的前置条件
第五条 三类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
(二)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考核要点见附件一。
专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要点由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确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书面考试形式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年二、四季度各考试1次。考试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
条八条 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根据考核要点,结合被考核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确定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第九条 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的规定,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为合格: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所在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企业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个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项目负责人:
1、所管理的项目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管理的项目有与其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所在企业或项目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的;
2、个人或所在企业(项目)有由其承担责任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第四章 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 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在册人员和教育培训证明文件;
(六)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2、3、4项资料应上交证书原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采用定期受理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每年的第一、三季度的第三个月11日至15日受理。
(二)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并由所在企业统一向企业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申请人所在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石化、铁路、民航等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相关专业部门申请。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详见附件三)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申请人的申请,受理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依法不需要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或者不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所在单位通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3、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属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申请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受理。
(五)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 上报的材料 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由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五章 证书管理
第十二条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重大事故,未受到过暂扣、撤销等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同意,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由所在企业统一收缴证书,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文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每年第二、四季度各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 三类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单位的,应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第十四条 三类人员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携带相关证明按原申请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应当加强对三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符合任职条件,责令限期整改,可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工程技术标准的;
(二)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关部门检查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三)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四)不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五)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上报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的。
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行为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实施。暂扣时间一般为30—90天,按当事人上交证书之日起算起。
暂扣期间,当事人应进行整改。暂扣期满,当事人应提交整改报告和要求恢复的申请报告。相关机关应对其整改情况和任职条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给予返还证书;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撤消处理。
第十八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其不再具备任职条件,撤销行政许可,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五)一年内被有关主管部门暂扣证书3次及以上的;
(六)达不到《考核要点》规定要求,不再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应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证书被收回的,相关当事人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其中第(一)点情况的,发生一起二级重大事故或两起三级重大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一起三级重大事故或累计发生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内不予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第十九条 给予暂扣证书处理的,相关机关应填写《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处理决定书》(附件四)
给予收回证书处理的,作出收回决定的机关应填写《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收回处理决定书 》(附件五)。
给予暂扣或收回证书处理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告。
第二十条 三类人员证书应随身携带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证书。
(一)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 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三类人员在同一企业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应同时取得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1.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1.1.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1.1.3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1.1.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方法;
1.1.5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1.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1.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1.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4 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1.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7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9 所在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2.1.2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1.3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2.1.4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2.1.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2.1.6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1.7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2.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2.3 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2.4 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2.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2.6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8 所管理的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3.1.2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1.3 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3.1.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3.2.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2.2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2.4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3.2.5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7 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e#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含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最高行政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集团公司:按1人/10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4人。
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按1人/1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并不应少于5人。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与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总造价: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2亿元的工程为3人;
2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七条 省建设厅成立“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除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和发证工作,下设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办公楼内,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九条 申请考核人员按以下程序报送考核资料: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地级以上市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二)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直接向省考核办公室报送考核资料。
(三)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考核资料,再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省考核办公室统一报送考核资料。
第十条 申请考核的人员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附表);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第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考核申请人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将报名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省考核办公室。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采取全省统一出题、分期分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人员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考核合格,考试题主要从建设部制定的题库中分类按比例随机抽取。考试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考核要点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附件。
第十三条 省属、省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一级项目经理由省考核办公室直接组织考试;市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由省考核办公室分别会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试。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省建设厅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部统一式样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新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原则上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考核申报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法人单位等的,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和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规定的分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超过规定的分值的,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整改,重新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电力、交通等省直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和个人的财物,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六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七
1、厨师班长根据每周安排的食谱每天做出新鲜蔬菜、肉食等原料的采购计划,以采购单的形式报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后交采购人员;食堂其他原辅料、燃油等物品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填写采购单报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后交采购人员。采购单要求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明确标注,采购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采购人员,一份由厨师班长留存。
2、采购人员根据提供的采购单及时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做到货比三家、价廉物美,采购的物品必须开具税务发票或收据,如不能开具票据的,应将采购地点、采购数量、价格等信息予以注明。
3、物品采购完毕后,采购人员结合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毕后,采购人员根据入库单和相关票据予以报账。采购发生的票据应及时报销,最晚不能超过三天,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报销的,应提前说明情况。
1、食物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3、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采购的食品必须新鲜、卫生、清洁,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肉类食品采购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明;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5、采购定型装食品,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等,缺一不可;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用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6、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7、采购的食品不得放臵或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8、食品采购人员定人、定责、定位、定岗、每次、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八
炊事员每天必须按早、中、晚三餐做好膳食安排,以便就餐人员能准时就餐,就餐时间:早餐x:xx~x:xx,中餐xx:xx~xx:xx,晚餐xx:xx~xx:xx。如个别就餐人员因工作忙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就餐的,炊事员也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
讲究清洁卫生,严格用膳管理。对用餐后的食用器具必须及时进行清洗,并放入消毒柜内消毒灭菌。
管理好餐具,每年县纪委监察局到各乡镇进行核查清点。
要经常保持食堂内外整洁。
二、炊事员的管理
炊事员的管理由乡(镇)政府办负责,炊事员要服从乡(镇)政府办公室的领导,每月工资由县财政拨给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财务室发放(月工资为xxx元)。
炊事员要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讲究卫生。
炊事员每半年到卫生部门体检一次(由县纪委组织),如不符合从事饮食业健康规定的予以辞退。
每年考核一次,称职的继续留用,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九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礼貌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礼貌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务必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资料及形式务必贴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资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持续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务必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贴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持续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务必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务必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务必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务必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务必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务必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个性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个性是板筋,务必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务必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务必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务必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务必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务必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务必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个性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状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务必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职责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务必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务必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理解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务必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务必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1、施工单位务必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务必到达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务必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务必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务必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务必向甲方带给《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务必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带给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状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务必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用心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务必有值班工长外,还务必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状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带给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务必立即整改,一切职责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职责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带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务必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持续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职责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务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务必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务必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带给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务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潜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务必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务必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一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务必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务必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状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务必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职责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务必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00/项次。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务必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职责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职责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礼貌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状况。配合协调状况、约定事项的执行状况、材料供应状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务必构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思考: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务必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状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务必由项目经理及职责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务必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贴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十
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食管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十一
一、室内要做到干净、整洁、餐具要清洗洁净,锅碗瓢盆要摆放有序。
二、管伙人员要做到:蔬菜新鲜安全,价格合理,帐物相符。
三、食堂管理采用顿餐制,当天伙食当天上表,绝不隔天划伙,避免错误出现;所有老师由伙管员划顿,所有学生由大师傅划顿,当天那位老师没吃饭的原因有伙管员记清,以便月末查算;不可有大师傅代替,违者造成重大问题者处罚金50元以上。
四、学生用餐采用饭票制,买票人员将粮菜折合总金额买给饭票,不赊帐,不折吃。每天吃饭学生的票据由伙管员收缴,每周末伙管员将票据交往会计处记帐,并当面销毁票据。月末结算完后现金由学校统一开支。
五、学生票据打印后除盖学校公章外,加盖买票员和学校领导私后方可生效。
六、伙食结算要当月公布,结算后的账目由学校会计或校长签审后方可公布,使账目清楚明白,人人心中有数。
施工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实用12篇)篇十二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工作人员中午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帮厨人员。
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采购和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进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分别在购物发票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一)机关食堂承担工作人员中午就餐。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后9时前先到值班室确认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划签名签到,食堂按签到供餐。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当天就餐费用在工资中照扣。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当天常规就餐双倍的费用。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擦扫,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持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机械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一)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五)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六条加强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机关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二)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加强食堂管理,提出改进饮食服务的意见,监督食堂开支情况。
(三)机关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每位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四)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进。
(五)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机关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