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半年总结,我们可以对过去半年的成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半年的目标和计划。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半年总结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一
(一)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上,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至5月底,全县各级各类民调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4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85起,调处化解884起,累计调成率99.89%,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7期1170人次,建立人民调解员普法微信群87个,打造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化普法平台。
(二)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司法局《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各行业调委会设立部门、单位间的协调联系和沟通,对全县10个专业调委会就专业调委会阵地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人民调解员聘任、第三方专家库建立情况、调解程序的规范运行和调解文书的制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各专业调委会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配合,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八有”、“七上墙”、“五薄”、“三册”的标准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制作统一调解文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专业调委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至目前,全县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42件,化解成功42件,化解率100%,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帮扶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实现了基层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7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建设,调整充实了40名干部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全部落实到位。制定并下发了《2020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计划》,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按照责任清单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
(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纠纷化解实效。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公调对接等联调联动,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化解矛盾纠纷177件,化解率100%。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93件,达到书面协议总数的55.62%;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办案79件,占案件总数的8.93%;调解中心调解复杂疑难案件126件,占调解总数的14.24%;履行协议874件,协议履行率98.76%。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二
(一)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人员结对帮教、跟踪帮教、分类帮教、示范帮教、联合帮教等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监管,认真抓好人员衔接,档案建立等工作,并及时进行帮教。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下发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经费补助和管理办法》、《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切实调动各方面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已创建的2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激励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自食其力、融入社会。止5月底,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14人。其中,今年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8人,衔接安置58人,安置率100%。开展远程视频探视会见帮教活动12次24人次,为狱所服刑人员和家属见面沟通提供了近距离平台服务。
(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化建设。两节及两会期间,我局对各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和训诫活动,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调查摸底和谈话教育工作,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目前无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现象。并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程序,两会期间,严禁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对新增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录入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完善信息内容,加强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全面落实手机定位监管措施,手机入网定位率达100%。严格落实周汇报、月报告、季考评和“双八”制度;各基层司法所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微信群,为落实监管措施及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止5月底,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71人(其中缓刑162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三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资源设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服务事项、服务承诺、受理流程及工作职责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确保法律服务窗口有人、有责、有服务。全县7个镇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按照“统一进驻、规范设置、定期值班”的要求,公开公示法律服务内容,配备人员负责法律服务,并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工作。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76个,设立了标识牌,公布了法律服务事项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相关内容,做到信息公开,法律服务定期开展,为群众提供了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12348甘肃法网”运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
(二)整合公共资源,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接待咨询便民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案件管理信息化、结案归档标准化的要求,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看守所、法院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止5月底,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项,其中,行政诉讼1件,刑事辩护5件,民事代理41件,非诉讼调解37件,代书24份,受援群众达11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0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为开展法律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全面推进落实“一村一顾问”工作。各镇全部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并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履行职责,主动上门为联系村及经济实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特别是对村规民约等内容及时帮助进行审核修订,帮助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修订完善章程、合作协议,对生产经营情况、重大项目等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完善经营并避免法律风险的合理化方案,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县15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时为76个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审核村规民约48篇,为村经济组织提出法律服务意见27条,为联系村村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12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4次。全县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32件,担任法律顾问53家,代书69件次,解答法律咨询395人次,参与信访接待9件次。
(四)公证业务进一步拓展。加快公证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完善制度优化人员配置,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公证社会影响力,按照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要求,以方便快捷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一次性告知、上门服务、限时办结等公证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公证工作稳步发展。止5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89件,接待来访群众68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6份,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9件次,为困难人群减免公证费用32件次,减免公证费1.4万余元。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四
4.红色调解助力一号工程。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深化“红色引擎”引领基层治理,目前已建立“红色调解室”50个。主动服务区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中的疑难杂症“把脉问诊”,以“红色调解”微动力持续助力“红色引擎”总功率。汉正街红色调解室成功调处品牌服装批发市场群体性械斗纠纷,调解员抓准商户与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货物和资金问题争议焦点,组织开展三轮对账,最终理清账目,平息纠纷。韩家墩街红色调解室快速化解辖区某工地非正常死亡纠纷,为死者家属依法争取56万补偿款,同时确保了工程正常有序开展。加强红色调解员专业培训,提高分析研判、应急处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5.“四大行动”构建普法新生态。以“法润xx”为主题,开展“法进机关、法护成长、法企同行、法惠万家”四大行动,构建普法新生态。上半年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321场,面对面解答群众投诉咨询1939人次,发放宣传品9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1万。先后组织开展“学习新宪法奋进新时代”、“防范非法集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春季集中整治”、“禁毒宣传进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下发《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通知及考核细则》,签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召开2次全区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会,年度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要求,抓好全区动员部署和自查整改,稳步推进中期迎检工作。
6.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打造xx样本。充分发挥律师促进人权司法保障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打造“xx样本”。与xx区检察院创新引入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审立体三维防护网,真正实现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闭合保护体系。4月10日我区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律师团成立大会,来自立丰、昊楚、原道、君与时、海纳川等律所的37名优秀刑辩律师受聘成为律师团成员,为我区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提供高品质法律供给。4月28日xx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挂牌成立,我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将正式启动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并行模式。截至目前值班律师共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95件。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五
一年来,我镇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七届和十七大五、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建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面积19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4万亩,人均耕地。
4.5亩;全镇总人口6049户、24732人,其中农业户口22910人。主要有维吾尔、汉、柯尔克孜、回等9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占总人口的90%,汉族占总人口的4%,其他民族占总人口的6%。辖15个行政村、82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有19个站(所)、1所中学、1所中心小学。
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245平方米(4间办公室,8间干部宿舍),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桌椅、打印机、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臵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8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295起,已解决287起,解决率97%。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六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区几大家领导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同志百忙中出席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区几大家领导以及各乡镇、街道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司法行政干警的关心、爱护和支持。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领导将要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局党政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2016年,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区9个“十大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和突破,为推进平安市中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区荣获法治枣庄建设先进区。我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市中建设、法治市中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提案承办、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连续五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一)法治市中建设成效显著,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快速启动“法治市中”建设年活动,制订不同层面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细则,基本形成党政主管、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法治枣庄”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中,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永安乡等7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集体。今年3月,在法治市中建设中取得辉煌业绩的53个先进集体和93名先进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隆重表彰。继续完善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和任前考法等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在总结以往普法考试基础上,切实改进2016年度普法考试工作,区分行业、划分类别、扩大范围,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加突出,2632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年度普法考试。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知识竞赛、手抄报、法制论文等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切实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去年6月,与区法院在枣庄四十一中学组织举办“真实法庭进校园”,公开审理一起青少年盗窃案件,2800余名师生受到真实直观的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突出抓好“一室一街一校”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村创建办公室、建好普法一条街、用好村法制夜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一年来,先后8次组织开展“解千家事、暖万人心”普法实践活动,赠送书籍8600册,发放资料5.6万余份,解答咨询757起,化解纠纷138起。以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为平台,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审查、修订经营合同1437份,解答法律咨询187人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论证63起,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28起,避免和挽回企业经营损失180余万元。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去年12月4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在青檀路两侧,设立站点42个,制作彩虹门2个,200余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普及法律知识,发放资料、书籍12.3万份(册),解答咨询360余人次。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区电视台向全区作法制讲座,《市中通讯》开辟法制专栏,使活动更具新颖性、应求性和普及性。
(二)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大力加强区、乡(镇、街)、村(居、企)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推行调解主任职业化,落实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在各乡镇、光明路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庭庭前调解室,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与区纪委联合,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区乡镇、光明路街道设立农村(社区)合同监管中心、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实现了与区直有关部门联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形成了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化解效能明显提高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4件,处置群体性事件43起1290余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6起,处理医患纠纷12起,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案件35起。我局在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政务管理创新三等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注重在个性化教育矫正、心理矫正、教育学习、评估体系等方面求突破。全区520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动态分类个案,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与劳动部门和再就业培训指导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就业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提高安置率,全区45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司法所基础建设投入不断扩大,工作环境根本改善,职能和地位日益增强,工作效能愈加体现,作用发挥越来越突出,在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心目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光明路司法所被市人事局、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齐村、孟庄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国庆全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永安、税郭司法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职能、人力资源,努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区委于书记专门批示:“区司法局结合部门职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9个‘十个重点项目’建设提出的法律服务意见很好,应给予充分肯定”。组织开展文明律师所、和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创建活动,法律服务诚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建立与信访部门的固定联系渠道,协助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处理各类“急、难、险、重”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明公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单位,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目标考核先进基层单位。基层法律服务“护农惠农”活动成效显著,直接受惠农民群众8000余人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纵向上,在11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全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基础上,又在22家企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横向上,与残联、妇联、卫生等部门联合成立了8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各站(点)为基础和纽带,覆盖全区、运作顺畅、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在3月12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全方位覆盖、多渠道便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维权网络成效》的典型发言,受到广泛好评和赞誉。
(四)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始终把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在全系统广泛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提质提速年、马上就办、民主评议行风等集中教育、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做到深入学习调研与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分析整改与_发展难题、完善工作机制与激发工作活力、实践科学发展理念与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四个结合”,切实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效。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练功和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大规模培训干警,建立起各项学习激励机制,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全系统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推行执法服务公开,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诚信文明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洁谈话和专项监督,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积极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用生命对待事业”的宋厚省干事创业精神广泛弘扬。去年,全系统共有31名同志受到各级记功、嘉奖,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代表,宋厚省同志被评为“感动枣庄十佳政法人物”提名奖,形成了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浓厚工作氛围。同时,全系统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后勤保障、信息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七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模,提高档次以及开拓市场,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五是市属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统一安排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每周三的市长接待日活动,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管理。今年我市对符合条件的26名人员发放了实习律师证,强化了对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二是认真完成了2004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坚持对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坚持了对投诉未查清的律师暂不予年检注册。通过年检注册,做到了严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关。律师注册前,要求各县司法局对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市局分两批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培训。2004年,全市共有34家律师执业机构通过年检(含四家法援中心),300名律师获准注册;三是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考核。年初,市局成立考评组对市属18家律师事务所2003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为规范市属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市局与市档案局共同下发了市属律师事务所档案升级达标工作的通知,并举办了档案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3、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入。根据《芜湖市开展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转入正常工作。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与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每月都安排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在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市属宇浩、铭诚、盛国、安然、江声、平衡、法援中心等七个单位与其对口联系的七个安全文明社区联系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咨询日活动,还分别向对口联系的社区赠送法律书籍500余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八
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的工作思路,推动整体工作加快发展,为建设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和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青岛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3个区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1个律师事务所和1名律师荣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一、场所安全和教育改造并进--监狱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平稳运行。
(一)平安监所建设再创佳绩。深入开展全市狱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强化狱所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监管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安全稳定情况专报分析制度,加强狱所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持续推进“四位一体”监管安全检查,累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30余次,消除安全隐患40余项,实现了监狱“四无四防”目标和强制隔离戒毒“六无”目标。全市监狱系统连续16年以上未发生脱逃等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毒品“零进入”。
(二)法治监所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办理罪犯假释案件的通知》,认真做好“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核工作,组织进行2013-2015年度狱所执法执纪工作大检查,强化狱务公开,邀请社会力量监督刑罚执行工作,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
(三)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工作质量双向提升。认真落实“双先”战略,积极推进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市人社、财政等部门推动出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关文件,协调推动调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标准。探索与社会医院联合研究中医戒毒工作,加大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社会宣传力度,开展“6.26”禁毒宣传和强戒所开放日活动,在李沧区世园街道建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指导站,所内戒断率达到100%。深化心桥品牌建设,共为狱内145名长期不会见人员和25个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
二、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并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发展。
(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明确再犯罪责任倒查、脱管追查、日常执法监管、手机定位监管、调查评估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六大考核事项标准,建立健全数据信息月报季报制度和业务指标随机抽检制度,抽查季度考核3次,开展现场执法督查2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较大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管理规定执行更加规范,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增幅达25%,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建档率达100%。
(二)社区矫正教育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区(市)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规范和调查评估办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三)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联合市综治办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市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98.7%,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91.5%,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低保救助53人、临时救助9人、失业登记88人,开展技能培训533人次,推荐就业185人次。探索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和回归就业联合帮教机制。
三、基层探索和统筹协调并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
(一)实体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办发〔2016〕37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全市两级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过千万元。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0%,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黄岛区、胶州市获评全省首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我市建设经验在全省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电话平台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升级改造“12348”呼叫中心系统,覆盖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的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以及融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舆情分析、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专线”进一步完善,累计接听群众电话咨询4.1万人次,流转纠纷事项万余件,接话量提升5.5%。
(三)网络平台初具规模。积极构筑全媒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全省首创网上公证预约、咨询和部分办理平台,全国率先开通“法治青岛”手机客户端,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精准度,法律援助手机报年播报量超过20万条,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四、创新创优与便民惠民并重--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一)积极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人才库和公证专业服务团队作用,积极参与地铁项目、蓝色硅谷等重大项目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等重大战略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大项目建设办理公证标的额数百亿元,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公证服务1.4万余户。支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2016年市“两会”律师界代表委员提交建议提案57件,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协调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定《青岛市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共开展公益活动千余次,全市律师代理案件5.4万件,公证办理业务10.4万件,司法鉴定办理业务1.1万件。山东诚功律师所、山东天正平律师所张俊杰律师分别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二)积极提供便利法律服务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社区(乡村)”和“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培训工作,努力推动城乡居民法律服务均等化。公证行业延时预约服务常态化,累计提供预约延时服务1000余人次。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将经济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低保收入的2倍,全面实施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申报承诺制,借助全市大救助平台审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推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纳入全市大救助平台体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法律援助体系,《法制日报》刊发我市办理军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来访1.5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21件,同比增长3%,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连续9年全省第一。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青岛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强化行业监管服务优化法律服务市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律师年度考核、公证“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和“司法鉴定行业秩序整顿年”活动,共查处投诉25件,行政处罚3起,行业处分6起,提升了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五、专业特色和规范发展并举--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基础建设日趋完善。
(一)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指导建立3家企业组织和6个区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保险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广城阳区“警调联动”经验。目前,全市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4个,涉及领域20多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162人,共调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4000余起。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7800家,其中,镇街调委会137家,村居调委会6641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39家,我市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起。
(二)“两所两室”建设规范有序。深入推进“两所两室”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企业法律服务室),基本形成“四统一、四规范”建设标准,全市新建“明星司法所”28个,获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8个,规范化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402个。平度市、莱西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我市2个司法所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2名司法所长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表彰。
(三)基层法律服务监管不断加强。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工作为抓手,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对18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15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社区公益活动1230余次,参与社区人民调解活动5500余次。
六、行政推动与社会协同并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七五”普法全面开展。完成《关于我市“七五”普法依法治市情况和〈青岛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安排意见的报告》,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决议》。在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市南区、市北区、即墨市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
(二)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协调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通知》,区市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学法达360余场次,全市近4万名公职人员完成了近40万课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讲座学习任务,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走在了全省前列。抓住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制定《青岛市“七五”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体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各单位齐抓共管,学校、社会力量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年内全市学校共举办法治讲座2000多场次,我市青少年普法工作经验受到全国关工委领导充分肯定。
(三)普法载体不断丰富。制定《青岛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用活“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以案释法活动300余次、撰写典型案例400余个。协调市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市广播部门等单位成立法治宣传媒体栏目联动协调领导机制,播出“真情调解”288期,“新说法”240余期,“上蛤蜊”336期,全新推出《丁一说法》广播栏目,对青岛普法网站、青岛普法微信平台、普法微博进行实时更新。深化巩固以“法治村居为基础、法治镇街为纽带、法治区市为主体、法治城市为目标”的“四级联创”机制和“1+5+n”社区(村居)普法工作模式,普法阵地全面夯实。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九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__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06年和2007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__”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__”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05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13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__”、构建“法治__”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六合彩”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__”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__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__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06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十
xx年以来,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以下积极贡献。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镇在中心镇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十一
____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03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zd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十二
一是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打造工作亮点。继续推进法制学校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讲师团管理、经费保障、督查考核等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3月23日专题研究决定今年按照每个村(社区)5千元的标准,为132个村(社区)安排市民法制学校建设经费66万元。今年我区所有法制学校均设置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内容。今年来,全区市(村)民法制学校累计上课421堂,听课群众20000多人次。二是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春节期间开展了返乡务工法制宣传活动。5月17日,我局在西湖路佳惠华盛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您身边”综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取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图板展览等方式开展,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本次综治宣传活动新增了有奖知识问答环节,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大家积极参与,踊跃答题,气氛热烈,在兑换奖品的同时,发送宣传资料。5月份我局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活动今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2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0余份。10月份我局深入贫困村开展“八个一”对贫困村进行“法律脱贫”,以此为契机,“八个一”活动将在板桥乡的泥湾村、蔡锷乡的山东村、罗市镇的希夷村等其他省级贫困村开展,共赠送法律书籍500余本,为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法律风险体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按照省、市委法治办的文件要求,全区3389名国家工作人员登录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研究开发的如法网“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全部进行网上学法考法。我区国家工作人员比着学、赶着学,纷纷在单位工作群晒学习进度,分享学习经验,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宣法的浓厚氛围,参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四是做好“七五”普法启动筹备工作。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制定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区、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五有”、“六统一”标准对全区9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规范。做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摸底工作。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日常化。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区级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在“两会”、“清明”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今年1-10月,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610起,调处610起,化解成功595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6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台帐月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上半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6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矛盾纠纷能否有人调处”已纳入全省综治民调内容,为提高民调成绩,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我局对外公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及时张贴调解通报。同时,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调动村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严格管控特殊人群。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9月7日,在社区矫正中心召开全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会议听取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情况的汇报,并分析研究当前我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部署了下半年社区矫正工作内容。同时,开展了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活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衔接责任,研究工作措施,健全协助制度,构建常态化共管机制,努力实现“无缝监管”。二是加大社区矫正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召开了为其3天的岗位大练兵培训活动,省厅抽调干警胡秋良就社区矫正工作作了专业培训,并举行了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业务考试,提升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截止今年10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86人,解除241人,在册管理人数145人,其中判处缓刑92人,管制26人,假释11人,监外执行16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295起,120人接受gps定位电子围墙管控,没有发生的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
四、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持续提高法律援助影响力。建立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将法律援助机构延伸到村(社区)。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98个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已全面规范,招牌统一、制度上墙。建立区公共服务中心网络平台,通过如法网在运行,如法律援助案件的登录以及法律援助年度考核。建立覆盖全区、惠及群众的服务网络,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法援便民窗口的作用。实行社会律师值班制,每天安排2名社会律师值班,2016年至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1件,结案数312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案件1420件(来访咨询案件737件,来电咨询883件),为困难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回访,为下阶段启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加强法援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把审查受理关,督促承办人员规范执业,对办案过程全程跟踪,健全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层层签订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状,将法律援助工作分解到各地,落实到人,案卷归档工作到位,已装订180余本。加大宣传力度,每月上报2篇典型案例到市中心,定时上报信息内容。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
一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我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的汇报,争取早日将12个司法所辅助人员配到基层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达到上级要求的2名人员,我局2016年省考招录3名公务员现已报到办理入职手续,为推动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抓实事促落实。扎实开展“三联二访一帮”、“一站一校两活动”、“三进三争”活动,将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细化为“六项工作进村(社区)”,即法制宣传进村(社区)、法律援助进村(社区)、三调联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矫正帮教进村(社区)、戒毒指导进社区。我局落实《2016年全区综治重点工作》的要求,将我局综治重点工作责任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并制定《精细化管理和目标量化考核方案》,细化各股室和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内容,每月调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今年我局精准联系帮扶蔡锷乡罗市村38户,全体干部参与,分组落实到位。三是抓宣传促形象。通过“联创入户”、“干部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完善2016年的司法行政宣传资料,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我局于9月积极组织安排全体干警深入九井湾社区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9月27日,扎实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在九井湾社区文广新局会议室召开“民情恳谈会”,切实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继续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四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市区的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迅速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方案》,以及学习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同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清查全局党员组织关系,并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四次讨论会。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十三
20__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开展以“学文件、鼓干劲,补短板、争圆满”为载体的集中宣讲活动,省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联系点,到所在支部、省属监所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坚持创新方式学。积极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集中轮训专题学、交流研讨反复学、主题党日深入学、先进典型带动学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覆盖、全员覆盖。坚持结合实践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提出的“把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的要求,全面梳理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水平、大格局谋划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状态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提出“打造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改造为“12348浙江法网”,建成“淘宝式”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之江法汇、村(社区)“e服务微信群”。进一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53家公证机构、6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了服务群众的广度。发布7大类4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五、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12.1万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万余个;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179个,与美国等111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一带一路”公证专窗53个,推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评估报告51期,办理涉外法律业务9.1万件,办理企业上市法律业务566件,办理企业债券发行法律业务119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86家。
六、全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12家。
七、“四四五”戒毒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修订完善《戒毒工作纲要》,推动“四四五”戒毒工作模式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实行指挥中心与各戒毒主干业务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着力实现“管得住”;组织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探索“产学研”一体研发应用模式,大力推广优势矫治项目,着力实现“戒得了”;搭建家庭、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多层次支持平台,着力做到“巩固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社区矫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调查评估、电子监管等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关心桥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平湖市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20__-20__)》《浙江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8.7%。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浙江行”“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助力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服务村级组织换届三大行动”“法治宣传主题图片展”等主题活动,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8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108人次,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20368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1668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轮训;7234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探索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干部群众达35万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4万余人次。完善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4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召开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其中109个、省级1196个。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8.7%,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57.1%;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11.6%,万人律师比3.45;全年办理各类案件52.3万件,同比增长12.3%。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84.2万件,同比增长5.4%。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__-20__)》,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__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十四
以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契机,争取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意见》,组建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团,中心城区所属街道实现物业纠纷调委会全覆盖。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县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与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衔接机制、物业纠纷分级调处机制、“三长一顾问”调处联动机制、“以新调新”工作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吴兴区局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全市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01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192个、同比增长34%。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达到全覆盖。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共调处矛盾纠纷30050件、成功率98.2%,分别上升22.2%、0.3%,17个集体和个人分获全国、全省先进。
二、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发展和业务建设实现双赢。
围绕八大专项行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组织40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服务保障项目攻坚、平台推进、企业培育、招商引资、农业提升和环境优化等工作,累计走访企业1524家,为246家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重点项目41个,涉及资金8.2亿元,参与化解“三改一拆”矛盾纠纷288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8条。办理知识产权类公证72件,股权转让等融资类公证2507件,涉及金额22.97亿元,为15个重点拆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组织专项督查并列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实现全覆盖,全市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列入全市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纲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所所结对”,搭建矛盾化解、法制宣传等五大合作平台。深化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强化监管自律。稳步推进司法鉴定进驻县区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办案数分别增长8%、0.4%、18.1%、9.2%。
三、培育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市两办出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完成沈家本纪念馆布展开馆,成功举办沈家本法律思想研讨会。精心打造长兴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中心、南浔法治景区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为53.97%、50%,创建市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17家。在主流媒体开设普法专栏8个,建立普法微博27个,拓展楼宇电视、城市大屏幕等普法新阵地,《德清老娘舅》、长兴《娘舅来了》、安吉《王义说法》等公益电视普法节目成为品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开展,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工程,邀请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出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守则》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创办《领导干部学法参阅》,组织1065名县处级干部和3104名公务员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开展第二届学法用法“双十佳”评选,举办“中国梦?法治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市、县区领导干部浙江普法手机报实现全覆盖。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小学校“法制四有”实施意见》,推动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创建安吉县天子湖新居民法制学校等10所流动人口法制示范学校。精心部署“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由市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县区和110个市直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定。
四、做实法律援助,保障群众法律诉求应援尽援。
深化法律援助网格化建设,全市已建各类援助站144个、联系点1183个,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实现全覆盖。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出台加强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法律援助实施意见,不断巩固“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深化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强化援助中心窗口管理,实现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政府阳光热线双轨运行,实行24小时接听,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开展知名律师法律援助行系列活动,组织民工欠薪维权等专项行动,受理讨薪案件4505件,讨回欠薪4019.6万元。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财政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刑事援助办案补贴由每件1000元提高到2200元。实行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坚持每案回访,通过听庭、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办案督查,提升援助质量。累计受理援助案件6507件、同比增长115.5%,挽回损失6821.5万元,受援6744人次,增长48.3%。12348专线受理来电来访17485人次,增长11.2%。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推荐为全省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五、严格监所管理,监管场所保持安全稳定。
扎实开展监所“教育质量年”活动,推进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平安监所”创建。湖州监狱全面落实“5+1+1”教育矫治,完善“两规范一日流程”管理模式,提升了教育改造水平。指导市劳教所组建“日常管理、转型发展、扩容迁建”三个工作组,在全省劳教转型改革中率先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12月28日市劳教所顺利摘牌,实现平稳转型,整体扩容迁建工程顺利推进。截止12月,湖州监狱和市劳教所分别实现9年9个月和14年9个月安全无事故。
六、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矫正执法监督流程管控机制、案卷质量考评机制、重大执法活动审核机制以及评查制度,开展专项督查,查纠整改问题,提升执法质量。严格执行“日报告、日联系、日巡查、日查办”,做到“月见其人、周闻其声、日知其踪”,加强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和安全稳控。落实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对未请假外出、无故关机、人机分离等实施分级处遇,对违规人员作出警告处罚。德清县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执法岗位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并将社区矫正纳入县三色预警体系,安吉县完善社区矫正指导员制度,吴兴区开展指纹报到考核试点,南浔区审前调查案件采信率达100%。
七、落实安置帮教,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居乐业。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先后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意见》,与驻湖监所签订《监所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协议书》,联合市妇联组成“帮教服务团”,开展“姐妹牵手,共创新生”帮教活动,建有安置基地45个、各县区均达5个以上。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98%,预释预解人员信息回执率100%。安置帮教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全市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名,帮教率99%,安置率97%。
八、完善行业监管,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得到提升。
指导县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工作实现双覆盖,市律协党委及清溪、振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授予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以“改进作风行风、严肃执业纪律、廉洁从业行为”为主题的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评选优秀律师,举行公职律师新律师执业宣誓仪式。完成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协、司法行政部门办公、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了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和诚信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第一批24人通过省厅核准,第二批50名完成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集中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注销清理了15名不符合执业条件人员。
九、加强基层基础,服务功能得到完善。
全市建有直属司法所71个,直属所覆盖率93.4%,工作人员331名,其中司法专项行政编制4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数、专编人员数分别比去年上升7.5%、31%。制定实施《直属司法所指导管理的意见》,开展全市优秀司法所长评选活动,继续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37个司法所被评为三星级以上,占48.7%。市局直属分局运行机制、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直属工作成效得到显现。两级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得到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有序实施,司法行政虚拟专网全部联通,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得到提升。
十、提升队伍素养,履职能力切实增强。
以创先争优和“两看两比”活动为载体,以提升“五种能力”为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阳光建设系列工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狠抓正风肃纪工作,先后制定《作风效能问责实施细则》、《机关公务活动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等,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树形象”集中教育。圆满完成局机关和湖州监狱、市劳教所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推荐市管副局级后备干部5名,局管后备干部6名,并分别落实上挂、下派、党校学习等措施,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组织调研破难,局领导分别牵头完成7项攻坚克难和8项重点调研课题,其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健全助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加强物业纠纷调处化解》等调研建议受到多名市领导批示肯定,成果得到转化。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秀15篇)篇十五
1.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上半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2人,解除106人,目前在册220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95人,被裁定假释的5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20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481人,新增刑释人员151人,解除刑释人员103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进一步强化执法留痕意识,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突出痕迹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记载过程清晰、内容详实。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监管装上“火眼金睛”,切实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重新犯罪率为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清查大规范”,强化督查“亮剑”效应。坚持寻常时段抽查、重要时段必查、重点人员专查、部门联合检查、年中年底执法检查考核、涉邪教专项排查等督查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制、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不真、记录“早产”、台账资料不全、执法留痕不详等问题,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落实整改。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依托专业力量,强化法治辅导,组织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讲法治课活动34场次;依托政府购买,强化心理矫治,大乘心理咨询室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19场;依托民间商会,凝聚监管合力,发挥汉正街商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探索建立民间组织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依托部门支持,强化治本思维,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争取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防线。上半年全区累计调处纠纷3396起,成功3394起,调解成功率99.9%,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累计调处纠纷3196起,成功3196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累计调处纠纷200起,成功198起,成功率99%。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纠纷隐患抓早抓小。充分调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全方位、多层面地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2976次。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发现矛盾线索87件,及时调处矛盾纠纷7起,调处成功率100%。以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制作为抓手,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对标《武汉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卷宗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要求,组织对2020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制作的千余本人民调解卷宗集中自查互评,不断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发展。按照“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的原则,实现诉调对接三“员”全覆盖。配好“指导员”夯实诉调对接平台,引入区人民法院业务骨干担任各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对疑难纠纷提供指导意见;做好“陪审员”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挑选素质较高的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审判;选好“协调员”形成强大解纷合力,调委会明确专人作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联络人,畅通纠纷解决告知、委派、反馈、联席会议等衔接渠道。
3.筑牢信访维稳法治防线。建立完善一把手开门接访、领导班子重点管控、责任部门包案化解、综合部门研判调度的信访机制,确保信访投诉不越线。扎实做好2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联系提案人,协调办理科室,切实提高议提案办理满意率。妥善处理群众投诉5件,其中市局信访转办1件,武汉市阳光信访平台2件,xx区督办工作系统信访件1件,办理xx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平台2件,其中市长热线1件,城市留言板1件,按时办结率均在100%。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深挖、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作,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苗头和犯罪线索,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备案指导,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治宣传,形成有利于顺利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