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是一种全面发展的教育,它注重培养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能力。以下是几篇学校总结的精选范文,你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技巧。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一
为确保我园师生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突发事件,根据教育系统领导小组要求,特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李炳春
成员:王文友、王倩
具体措施: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前进行一次相关的主题安全教育。在活动过程中服从指挥,及时提醒、教育学生活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
二、发生意外事故,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马上拨打求救电话,无条件服从现场总指挥工作安排,第一时间抢救受安全威胁的学生。带队老师迅速将自己负责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并协助抢救工作,及时清点学生人数,马上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上级领导。
三、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应急电话:
医疗急救中心:120 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 消防:119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二
1、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注视幼儿各项活动。
2、注意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避免触电:检查线路、插座、接线板的摆放。
避免砸伤:检查各类物品的`摆放。
避免摔伤:检查教师组织幼儿活动时的情况。
避免烫伤:检查饮用水温、饭菜的温度,以及这些物品的摆放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作好记录。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有毒物品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幼儿易,接触部位。各种消毒药品、幼儿药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师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丢失幼儿。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2)接送时间:来园7:30~8:30时。
离园16:00~17:00时。
(3)要求家长按接送时间接送幼儿。
(4)接送幼儿,原则上由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负责,总之接送人员必须稳定,接送人员必须是幼儿认识的。如有特殊情况请人代领,必须事先请幼儿带条或与本班老师联系。
2、检查时间: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
3、专人负责:值周老师。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师。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三
每一个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对于每一个幼儿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每个幼儿园都必须在食品安全方面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http://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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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8.做好食品台账登记与食品留样、饮用具消毒等记录,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四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00元。教职员工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
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
2、要正确使用接送卡,课前家长把幼儿送入教室教师把卡给家长,放学后家长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来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代接人应带好幼儿的接送卡,并在登记本里签名。
4、请家长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丢失,万一丢失,家长应在当天放学前到幼儿园(班级)挂失、补卡,以免出差错。
5、要求各位家长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1、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防汛值班、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2、幼儿园安排教师值班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本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4、教师必须每天对本班幼儿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检查用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幼儿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1、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2、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幼儿园或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幼儿园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1、幼儿园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幼儿园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幼儿园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1、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2、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幼儿园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1、幼儿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指定专人负责园内消防安全,建立园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把好采购关:采购员杜绝买腐烂变质、三无(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食品。
2、把好验收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按卫生要求验收保管好购进食品。
3、把好消毒关:搞好厨房清洁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负责保管好。
4、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健康上岗,上班时必须安全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6、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1、幼儿园的食堂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2、建立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样制度。
3、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4、幼儿园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5、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幼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幼儿安全教育:
(1)内容:
a、在公共场所、参加游览、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动时,应教育幼儿不得随便离开集体有事告诉老师。
b、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儿不要随身携带玩具及锐利的器具,更不应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伤害。
c、教育幼儿在运动或游戏时应按顺序,避免碰撞。没成人带领不能自已过马路,与成人一同过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讲解和宣传科学常识,让幼儿懂得玩火、玩电的危害。
e、教育幼儿没有成人看护不从高处往下跳或从低处往上蹦。
f、教育幼儿不爬桌椅、不爬窗台、扒窗户。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
g、开门时要先推门,手不放在门缝中。
h、乘车外出时不在汽车上来回走动、打闹。
i、不使用棍棒在室内外追打。过往楼道要轻声,走路有序。
j、学会保护自己,不轻信生人的话,未经允许不跟生人走。
k、能说清楚自己的姓名、园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长所在单位名称。
l、大班幼儿逐步学会要根据天气、身体变化,自己增减衣服。
(2)形式:
a、以生动形象的方法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教育。
b、模拟演练。
c、利用家园栏、家长学校、家长资源等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
d、利用社会各种节日,如爱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动进行教育。
e、创设环境加强教育指导。
3、教职工安全教育:
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阅安全教育相关网站、请有关安全专业人员来园作讲座
等多种方式,丰富提高教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1、幼儿园要建立符合园情实际的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细则,安全工作管理员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组织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达到每日一检查,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总结。
2、幼儿园要对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教师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层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预防烫伤
1、幼儿洗手、洗澡、洗脚、洗头前,教师先试水温,调节好后适宜再洗。
2、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越过幼儿头顶传递,要从侧面送到幼儿面前。
3、教师提出水壶或保温桶均要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
4、幼儿不得出入厨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二)预防外伤
1、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抡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伤着别人。
2、教育幼儿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幼儿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3、教育幼儿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时,不要穿硬皮鞋。
4、幼儿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教师要注意照顾保护,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眼中。
5、教育儿童不要爬到窗台及楼道栏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6、每月检修大型玩具,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7、对儿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1、班上不得存放过氧乙酸、泡腾片等有腐蚀性物品,对上述物品,保健室应采取用多少泡多少,助理教师用完有剩余及时送回保健室。
2、幼儿内服药由保健医生按顿送到班上服用。
(四)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器管
1、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放在嘴里。
2、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五)预防幼儿遗失
1、传达室门卫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出走。
2、外出活动时,教师随时清点人数。
3、交接班时,交清幼儿人数。
4、日托教师下班时,将尚未接走的幼儿交到值班老师手中,并写好名单。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五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
3、外来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4、外来人员如找园长,请出示证件,再和园长取得联系后,登记方可入园。
5、平时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出入,防止幼儿走失,家长中途接孩子,请出示门禁卡(没带卡、请和班上老师联系)填写会客单,教师签上姓名后、方可带孩子离开,严禁幼儿误接或丢失。
6、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堵到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7、如遇到闹事者,可打一键通报警。
8、管理好幼儿园各班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9、每天做好幼儿园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园内管理,强化教师职责,确保幼儿安全,本园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值日教师上午7:30到校,下午1:30到校(夏季下午2:00),负责当天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认真填写日志,除上课外其余时间都必须在园内巡视(负责时间上午7:30至11:20,下午1:30至4:50),并和本班教师共同在园内巡视,互相协调,特别是上、下午放学,值日教师直至幼儿都接走方可离园。值日教师要尽职尽责,当好一天班,如有事故发生,值日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有医药费用都自己付,并处理好与家长之间的纠纷。)另外,值日教师特别注意刚入园的幼儿,以及上、下午第一节课,防止幼儿外出,两教师互相配合,谁没课谁负责,同时,清走园内的家长。至于园内幼儿玩的玩具,值日教师要多动嘴,有序地组织幼儿,不能任其散漫不管。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准幼儿玩自来水,以免弄湿衣服造成生病的后果。我们在园的教师要做到人人有责,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值班教师烧水时要注意用电安全,谁人为损坏幼儿园财产谁赔偿,另外,特别注意幼儿饮水,自己掌握水温,谁值班烫伤幼儿谁负责,处理办法同上。
二、每天上、下午第一节课的教师到班级一定要进行晨、午检,如发现幼儿有什么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反映,及时诊治,教师要做好晨、午检记录。
三、幼儿在班级做作业、上课时,在岗的教师要跟班,不私自离开岗位,管好班级纪律,认真上好每节课。课堂上幼儿有什么事故发生,谁上课谁负责,处理办法同上。
四、教育幼儿不要在园内的墙壁和课桌上乱涂乱画,更不能用小刀划桌子。不允许任何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如小刀、小石头、木竹片等,以免戳伤皮肤。另外,经常提醒幼儿不玩水、不玩火,注意不要触摸电线、开关,不去人多、车多的地方等。同时,不准幼儿带零食在园内吃。
五、发现有事故,值日教师和本班教师要及时处理,需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及时治疗,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六、如值日当天发生事故,情节严重的,对幼儿园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值班教师必须自己解决好并离开幼儿园。任何人不得违规违纪,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七、本园的各项活动均要以幼儿为中心,教师要关注幼儿的各项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七
1.成立家委会和家教指导联系网络,形成园长负责,家长参与,教师指导,后勤参加,人人重视的局面。
2.每学期开学召开班级或全园家长会一至二次。
3.家委会每学期活动1~2(期初或期中、末)。
4.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一次或二次,召开各类型的家长会。
5.每月通过家园联系、家园宣传栏、家长接待等形式,及时了解幼儿生活、学习、健康情况,增长育儿知识。
6.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家长需求,在教养孩子中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设家教讲座并指导,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八
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班、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 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六、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园、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九
一、为了保障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照《上海市中小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幼儿园应着力发挥家长在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安全制度和措施,要告知家长在幼儿园安全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
三、家长在幼儿园安全工作中义务:
1、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幼儿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须及时向幼儿园反应,并积极解决。
3、要积极参与各种家园互动的活动,并协助幼儿园完成相应的工作。
4、在特殊时期,幼儿园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
6、在幼儿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幼儿园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幼儿园应通过多种方法,让家长参与幼儿的教育过程,使家长有机会交流经验、提出建议,有机会为幼儿园提供所需资源,改善幼儿园的运作。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十
1、幼儿来园和离园值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签字确认。
2、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3、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5、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6、值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7、园长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8、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作。
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户外活动和放学由两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9、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0、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1、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
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12、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要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13、幼儿五个环节的安全防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就寝、入厕、户内外活动、出入园)。
14、坚持下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15、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16、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一
4、幼儿园大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关,早7:00开、早8:50关,下午4:30放学时开、下午6:30关。
8、未经允许,校内不准设摊,不准放个体商贩入内买卖;。
9、不准家禽、宠物入校;。
10、传递邮件和报刊,做到发放及时、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14、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改室内线路,不得使用未经幼儿园允许的电器;。
16、门卫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分管。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二
一、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二、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幼儿园,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幼儿园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严守会客制度,防止坏人混入校内,制止闲杂人员和非在校小孩人员进入校区喧闹。
三、两到校前30分钟开大门,疏导学生安全进入幼儿园,制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幼儿园,制止非幼儿园人员进入幼儿园。
四、如有家校结合的'`家长进入幼儿园,需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五、上课后关掉大门,学生上课时间外出,须有班主任或相关科室的放行条登记后方可放行;教职工或家属携带重大物品出校,须经幼儿园门卫过目后放行。
六、上、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进、出幼儿园,关注校门情形,防控伤害事件发生。
七、放学后,注意巡视幼儿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景,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反映和联系。
八、做好教师车辆的停放指挥工作。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三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幼儿园门卫制度如下:
1、门卫人员上岗执勤要衣冠整齐,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24小时内必须有人在岗,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2、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幼儿园,须凭班主任或有关老师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幼儿园。
3、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应及时上报幼儿园。
4、除上级领导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5、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填好会客单。
6、外访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遵守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门卫有责任维护并保证幼儿园教学有序进行。
7、报刊信件的及时分发。在节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时通知有关老师。
8、对危害幼儿园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幼儿园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9、在节假日、晚上必须进行巡视,及时开启报警设备,有情况及时查看,报警防盗装置需经常调试如有损坏及时报告。
10、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幼儿园,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十四
我大班三位老师深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予余力的做好安全工作。现将安全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行为规则活动和安全主题活动,并利用日常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和幼儿探讨、共同制定行为规则,使行为规则被幼儿接受,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
1、教室、寝室每日通风换气、保持干净,并闭窗消毒半小时;
2、保证桌椅的安全、卫生;
3、每周清洗、消毒玩具;
4、保证幼儿的水杯和毛巾每天清洗消毒;
5、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发现大型玩具有松了的螺丝钉,及时汇报,做到及时消除不安全的隐患,保障幼儿安全。
制作“有电,不要触摸”、“不摸插头开关”、“小声说话”等图标,提示幼儿:小心触电,不玩插头开关,小声说话、保护嗓子。
充分利用家园专栏,班级博客,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达成家园共识,引起共鸣。
学会正确拨打特殊号码:110、119、120,学习正确表述困难、得到营救。
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下同)的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贯彻积极预防、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突出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并将相关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校(园)长、治安保卫机构或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任课老师。
第五条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学应设立治安保卫机构,小学和幼儿园应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二)中小学、幼儿园至少应聘用2名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至少应聘用3名专职保安人员;在校师生员工人数超过1500人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2‰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寄宿制的应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3‰聘用专职保安人员。
(三)专职保安人员应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或由单位自行招用,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年龄不高于50周岁,经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能上岗。
(四)治安保卫机构、专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应定期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防范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门卫管理、值班巡查、安全检查、重点守护、应急处置等内部防范措施,及时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
(五)中小学、幼儿园应为保卫(保安)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
第六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出入口等场所、内部重要部位采取以下实体防护措施:
(一)在校园出入口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机动车辆减速装置,有条件的可设置防车辆冲击设施。
(二)具有防护条件的',应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防攀爬设施;
(三)在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采用坚固的金属防护栏对其窗户实施防护,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保管重要物品。
(四)在校园内部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等事故的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五)根据校园内部具体情况,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实体防护设施。
第七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在主要出入口等场所、内部重要部位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集体宿舍主要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主要出入口摄像机应适当外延,保证能够覆盖门口人员活动区域,有条件的应将图象联入辖区派出所治安监控中心。应在门卫(传达)室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实现与周界报警装置的联动。
(三)根据需要在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质、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等物品的部位安装入侵自动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一种以上的技术防范装置,有条件的应在学生集体宿舍出入口安装门禁控制装置。
(四)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校园内部主要通道、停车场,行政、教学楼的通道、电梯厅、电梯轿厢,会场、食堂、体育场馆内和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五)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录像回放能够清晰显示监控区域内人员体貌特征、出入车辆号牌等情况;入侵报警装置应与公安机关联网或与本单位值班室(监控室)相联;应对图像记录、入侵报警等设备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安全防范控制中心(监控室),通过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入侵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六)校园技术防范建设所涉及的技术系统配置,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选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技术防范设施的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设置上述实体防护设施、门禁控制等装置不能妨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行为。
第八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以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由专职保卫(保安)人员负责查验、登记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批准的校外机动车、非教学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可能伤人的动物进入校园。
(二)值班巡逻制度。组建护校、护园队,规定职责任务、巡查线路、时间和具体要求,落实值班、巡逻措施;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三)安全教育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防范重点,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消防、治安安全知识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学生接送制度。小学、幼儿园应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学、放学时的接送制度,明确接送时间、手续等。
(五)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校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校园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相关人员教育稳控工作。
(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有接送学生、幼儿上、放学车辆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接送学生车辆性能良好。
(七)重要部位管理制度。明确重要部位责任人、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八)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安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发挥作用。
(九)其他相关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九条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加强校园消防管理。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状况,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单位(个人)应及时、足额解决所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保卫工作所需人、财、物等问题,无条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将中小学、幼儿园作为治安保卫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严密控制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各类重点人员;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和对形迹可疑人员的盘查询问;加强校园周边拥堵、易发交通事故路段的交通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护导和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防范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预防案件事故。
第十二条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涉校突发事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主管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警校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妥善处置涉校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对在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评先创优资格;对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或者造成学生、教职工伤亡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为青少年和儿童提供非学历教育的各类知识、技能培训、辅导等机构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