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对于组织的发展和长久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规章制度的遵守是组织文化建设和良好工作氛围的基石,让我们共同遵循。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一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叉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2、特种设备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特种设备是受国家强制性监管的设备。
3、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装、移装、维修等都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6、特种设备的停用或报废要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二
为加强电焊机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公司)各种形式的电焊机安全管理。
3.1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制度。
3.2各部门、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的电焊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4.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均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4.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4.2.1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4.2.2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4.2.3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4.3焊机变压器一、二次绕组,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值不少于1兆欧,每半年至少应对焊机绝缘电阻摇测一次,且记录齐全。
4.4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m,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焊机一次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铜芯橡胶电线或绝缘良好的多股软铜线,其接线长度不允许超过3m。如确需使用较长导线,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焊机一次线不得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得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5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5.1焊机二次线必须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允许超过三个,应根据焊机容量正确选择焊机二次线的截面积,以避免因长期过载而造成绝缘老化。
4.5.2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6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焊钳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轻便柔软,使用方便,无过热现象,导体不外露,钳柄屏护良好。
4.7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4.7.1设备的工作环境与其技术说明书规定相符,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4.7.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
4.7.3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当操作者的手需要经过操作区域而可能受到伤害时,必须有效地采用下述措施进行保护: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任何当操作者的手处于操作点下面时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
4.8电焊机安全操作
4.8.1电焊机操作由经过安全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
4.8.2电焊机操作必须遵守《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l5578、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1部分:焊接电源(gbl5579、1995)》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l0235—20xx)》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三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1﹑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2.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四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五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本标段)铁路建设中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xx〕179号)、《建设标准化体系》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各分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所在分部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dk167+155~dk217+366.15)内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第六条所有部门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项目经理部举报。
第七条本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岳峰。
副组长:王福和,王跃,王永红,樊占东,罗桂君,王雨标。
第八条本标段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分部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各分部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
3、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各分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大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各分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在既有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等级、方案,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第十四条对起重吊装、架梁、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五条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大型机械操作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拒绝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向上级举报。
第十七条各分部应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八条各分部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九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规定: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规定: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验收检测规定:
1、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保养规定:
1、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反腐等。
第二十三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改造规定: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第二十四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报废的规定: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经认定属实,可以申请报废。
第二十五条各分部要结合项目施工进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情况,按照本办法及铁道部、沪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各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各分部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应纳入评价考核中。
第二十七条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施工责任人员及分部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六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1﹑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2.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4.1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使用和维护。
4.2.1空压机转向:应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指示相同。
4.2.2所有维护工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进行。
4.2.3拆卸空气机受压件前,空压机应与所有压力源隔开,并且把空压机中的压缩空气完全排空。
4.2.4修理空压机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压机起动,应断开起动电源,并在起动装置上挂指示牌“警告:正在检修,禁止开车”。
4.2.5成套使用时应维护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装置不应发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样安全的其它装置替换,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气压自动开关。(半月一次)。
4.2.6应定期清洗气阀、过滤器、气缸盖、空气管道及正常条件下与压缩空气接触的部件,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用易挥发性,易燃清洗剂或对人体有害的清洗剂来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应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压力容器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要求检验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对内外表面进行一次检查)。
4.2.8空压机行驶前(移动前)应对储气罐减压,开机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机器运转时发生位移。
4.2.9每次保养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4.2.10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空压机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七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术语和定义(无)
3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八
(1)作业场地两端外侧应设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2)作业前,应检查被拉钢丝两端的镦头,当有裂纹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3)固定钢丝镦头的钢板上圆孔直径应比拉钢丝的直径大0.2mm。
(4)高压油泵启动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载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拧开进油阀,待压力表指示值达到要求,油路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操作应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不得站人。拉伸机在有压力情况下,严禁拆卸液压系统的'任何零件。
(6)高压油泵不得超载作业,安全阀应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严禁任意调整。
(7)在测量钢丝的伸长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操作。
(8)用电热张拉法带电操作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9)张拉时,不得用手摸或脚踩钢丝。
(10)高压油泵停止作业时,应先断开电源,再将回油阀缓慢松开,待压力表退回至零位时,方可卸开通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使千斤顶全部卸荷。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九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3、闸瓦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4、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5、后备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8、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9、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6、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7、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9.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四)主通风机
1、轴承超温报警置 每天检查一次
2、 主通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1、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生产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复合车间、工务维修车间、锅炉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所指的生产设备、设施指公司各生产场所,除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桁吊、叉车等)以外的用于生产、施工及有关保障的各种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 生产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
第一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安全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 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三条 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四条 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五条 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或隔离措施,未经允许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八条 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或批准手续,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门卫保管,经门卫进行安全提示和登记后,方可进入。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乱动和擅自操作设备。
第九条 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十一条 责任部门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一条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坚持不断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 生产设备设施选购必须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没有相关国家机构安全认证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得选购。
第三条 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必须要制订专门计划或方案,要指定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手段和措施。
第四条 设备安装好后,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分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包括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单》,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五条 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装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和有关记录,并对使用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 岗位操作员工应在每班使用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如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七条 生产操作人员应自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要按设备设施规定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线、阀门不渗不漏,润滑、紧固点状态良好。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同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案。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第九条 若设备出现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分为下列三种类别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条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为安全期间下列情况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申请报废: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
2、生产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继续使用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3、生产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第十二条 由技术部门建立和保存生产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选购、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处理等程序进行存盘保存。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一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二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三
一、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状态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二、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工作除外)。
三、定期进行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用电仪器设备在检修、保养、接线时,必许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保安触电器连接。
五、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水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在雷雨季节,应将不用的`电器设备总闸关掉,并将电脑电源信号线、网线插头拔下。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四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装了安全监控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设备安全处保存。
三、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设备安全处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五、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安全处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五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六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3、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4、工作前应先检查岗位上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5、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6、特种作业应严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应是指定的的操作人员才可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7、检修中,如行车起吊物品时,被起吊物品下,严禁有人停留。
8、起吊重物时,应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9、行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起吊物从作业人员上方经过或停留。并根据检修人员的指挥来进行操作,当出现多人指挥,对操作信号不明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操作。
10、检修人员在使用行车时,严禁多人指挥的,由专人指挥行车进行操作,应做到指挥信号明确清晰。
11、各检修岗位在检修时应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检修过程中,每天在派班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13、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防止不安全现象的出现。
14、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即是本项目组的安全负责人,在布置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好检修过程的安全主要事项,明确可能造成不安全的因素,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