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通知是一种重要的书面材料,能够有效地传递信息、组织事务,并促进工作和生活的顺利进行。接下来是一份来自某公司的通知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一
看过了2016深圳高温津贴标准后,我们来看看高温防范措施。
高温防范措施。
2、不宜在阳台、树下或露天睡觉,适当晚睡早起,中午宜午睡。
3、室外劳动时应戴上草帽,穿浅色衣服,并且应备有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如感到头晕不舒服应立即停止劳动,到阴凉处休息。
4、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后再用温水洗澡。
5、空调温度应控制在26~28℃,室内外温差不要超过8℃。空调运作时,尽量避免送风口冷风直接吹着头部或长时间对着身体某一部位吹。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6、避免皮肤被蚊虫咬伤、开水烫伤等,预防因气温高、细菌繁殖加惴而造成的感染。
7、注意饮食卫生。要多饮水,每日补充2000毫升以上的水,以温淡盐开水或茶水为主,兼食瓜果和新鲜蔬菜。
8、要静心度夏,遇事戒躁忌怒,安心调养,怡然自得。
9、要提高防范中风的意识。少食多餐,切忌过饱过腻,以防胃肠道消化食物时与大脑争血,增加脑缺血性中风的机会。凡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者,应坚持服药,一旦出现心慌气短、头昏眼花、手足不灵、走路不稳、精神萎靡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二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__煤焦有限公司。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三
各部门:
高温炎热天气已至,为提高员工福利,食堂将在6月份开始每周二、四下午三点提供糖水或凉茶消暑饮料(结束提供时间根据实际天气而定)。
公司将对无空调降温及风扇不能有效降温的.岗位给予高温补贴。发放高温补贴的岗位包括:包装员、老化员、物料员、非电子仓仓管员、电工、厨工、清洁工。发放高温补贴标准为150元/月。
若一整月在非空调区域工作,给予150元/月高温补贴。若未满一个月的,按照6.90元/天给予高温补贴。对于三楼仓管员,若一半以上气温超过40℃,按照300元/月发放超高温补贴,其余按照正常的高温补贴发放。
备注: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超过一半工作天数温度低于33℃(含33℃)取消当月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__-5-27。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四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范围。
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三、发放方式。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衡水金太阳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x日。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五
各项目部: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20__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__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六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
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三、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四、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适当增加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各级劳动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xxx。
20xx年xx月xx日。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七
今年西安的夏天虽说来得有点晚,但一入夏温度就迅速升高。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室外作业人员防暑降温费为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25元。劳动者若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3或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举报投诉。
省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去年我省对高温津贴标准做了调整,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执行范围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也在去年调整提高,防暑降温费标准具体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各企业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人社部门将督促企业根据生产特点,通过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做好工作场所防暑降温。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陕西每人每天25元补贴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
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去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就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这笔津贴。
从开始调整,高温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7月1日之前仍按老标准执行。这笔钱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种福利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这笔钱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在内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钱从哪来?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来自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用。
比如,一名在户外作业的建筑工或保洁员,除了领每天15元的防暑降温费外,如果工作时间温度高达35℃以上,还可领取每天25元的高温津贴。有单位以饮料来冲抵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这样做是不对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不能用发放降温品来替代,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果劳动者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但是却没领到这笔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来督促企业进行发放。
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
根据20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这也是该省自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记者统计发现,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
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多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记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被列入了检查内容。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是重点。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上面这5篇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八
浙江省近日印发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提高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通知明确,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企业应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此前,浙江省执行的是出台的相关规定,即“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当时的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新政策将高温津贴适用岗位调整为室外作业和室内作业两类,概念更加清晰,容易理解,方便企业和劳动者把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高温津贴是按月发放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而且,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此外,已经按照往年标准发放了高温津贴的企业,也应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九
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全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中直驻桂企业,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企业高温津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二、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应在企业“应付工资”项下列支,做单列工资统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
三、实施高温津贴后,用人单位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
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高温津贴的政策解释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
七、本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十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等部门此前发放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39号)规定,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的高温津贴。根据要求,用人单位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据了解,高温期间,我省各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深入高温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比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情况,以及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
劳动者如遇到用人单位强迫在高温天气下工作以及未按规定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可以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
温馨提示。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十一
看过了2016深圳高温津贴标准后,我们来看看高温防范措施。
高温防范措施。
2、不宜在阳台、树下或露天睡觉,适当晚睡早起,中午宜午睡。
3、室外劳动时应戴上草帽,穿浅色衣服,并且应备有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如感到头晕不舒服应立即停止劳动,到阴凉处休息。
4、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后再用温水洗澡。
5、空调温度应控制在26~28℃,室内外温差不要超过8℃。空调运作时,尽量避免送风口冷风直接吹着头部或长时间对着身体某一部位吹。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6、避免皮肤被蚊虫咬伤、开水烫伤等,预防因气温高、细菌繁殖加惴而造成的感染。
7、注意饮食卫生。要多饮水,每日补充2000毫升以上的水,以温淡盐开水或茶水为主,兼食瓜果和新鲜蔬菜。
8、要静心度夏,遇事戒躁忌怒,安心调养,怡然自得。
9、要提高防范中风的意识。少食多餐,切忌过饱过腻,以防胃肠道消化食物时与大脑争血,增加脑缺血性中风的机会。凡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者,应坚持服药,一旦出现心慌气短、头昏眼花、手足不灵、走路不稳、精神萎靡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文档为doc格式。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十二
看过了深圳高温津贴标准后,我们来看看高温防范措施。
高温防范措施。
2、不宜在阳台、树下或露天睡觉,适当晚睡早起,中午宜午睡。
3、室外劳动时应戴上草帽,穿浅色衣服,并且应备有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如感到头晕不舒服应立即停止劳动,到阴凉处休息。
4、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后再用温水洗澡。
5、空调温度应控制在26~28℃,室内外温差不要超过8℃。空调运作时,尽量避免送风口冷风直接吹着头部或长时间对着身体某一部位吹。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6、避免皮肤被蚊虫咬伤、开水烫伤等,预防因气温高、细菌繁殖加惴而造成的感染。
7、注意饮食卫生。要多饮水,每日补充毫升以上的水,以温淡盐开水或茶水为主,兼食瓜果和新鲜蔬菜。
8、要静心度夏,遇事戒躁忌怒,安心调养,怡然自得。
9、要提高防范中风的意识。少食多餐,切忌过饱过腻,以防胃肠道消化食物时与大脑争血,增加脑缺血性中风的机会。凡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者,应坚持服药,一旦出现心慌气短、头昏眼花、手足不灵、走路不稳、精神萎靡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十三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等部门此前发放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39号)规定,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的高温津贴。根据要求,用人单位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据了解,高温期间,我省各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深入高温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比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情况,以及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
劳动者如遇到用人单位强迫在高温天气下工作以及未按规定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可以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
温馨提示。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十四
山东这几天真是热得不行啊!济南最高气温逼破35℃,一出门简直跟在蒸笼一样!
烈日当空,冷饮,雪糕,空调等等清凉战士齐上阵,简直是烧钱买清凉!
温度一高,一项津贴就引起了大家伙儿的关注,那就是高温补贴!
什么是高温补贴?
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谁可以享用高温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当然也包括山东!
重磅好利!
不少人以为,只有在室外的工作才能领取高温补贴,其实不然,根据相关规定,在6月到9月,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工作场所温度在33℃及以上的人员,都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山东省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这也是山东省自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
每年的6月9月,山东符合条件的,都应该领到高温补贴一个月算200,一年可就800元呢!
提示: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高温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人社部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单位不发,使劲举报!
相关阅读:高温津贴“热”起来淄博将按山东津贴标准执行。
进入6月,尽管酷暑高温天气还未到来,但高温津贴的话题又热起来。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记者了解到,去年山东省已经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淄博市统一按照全省标准执行。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去年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适当调整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记者了解到,此发放标准自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从昨日发布的数据来看,我省今年依旧按照此标准发放。“我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执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按照规定,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四川高温津贴标准通知(优质15篇)篇十五
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广西一直在关注防暑降温管理和高温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早在去年8月,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厅、安监局等6个厅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针对的是在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的各企业员工。
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通知》规定,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
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达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我区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也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通知》还对环卫一线工人进行了特别规定。环卫一线工作虽按劳动合同制度管理,但绝大多数长期在露天作业,考虑到其工作特殊性,自治区政府决定,实施高温津贴将环卫一线岗位纳入其中。
此外,《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作业。
津贴月补省份。
江苏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湖南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广东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6月-10月共5个月。
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于120元,室内工作者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山东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天津每人每月83.8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津贴日补省份。
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的`天气,每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河南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湖北每人每天8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福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放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00元;其他工人(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每人每天1.20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天1.00元。
发放时间:7月-9月15日共2.5个月。
甘肃高温津贴每人每月45元发放时间:7、8、9月。
据报道:近期,兰州最高温度已突破33度,嘉峪关、敦煌的高温也在37度左右。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我省劳动者如农民工等却有相当一部分无缘高温津贴,目前执行的也是前制定的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但目前,全国已经有14个省、市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执行月补的8个省市中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
近日来,兰州市真正进入了酷暑,最高温度一度飚过33度。甘肃省的高温津贴也引起了许多人的的普遍关注。目前针对高温下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法规,只有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而在我省,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在曾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作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好高温工作者的时间,并且适当提高夏令清凉饮料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0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3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7、8、9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