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是负责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的专业人士,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随着财务管理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会计总结也在不断创新和改进,以下是一些新颖的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一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符合上述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当在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允许在同一个考点内选择不同考试时间完成2个科目考试,但2个科目必须一次性选择完毕),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应考人员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应考人员自行操作。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应考人员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为了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率,建议应考人员使用ie浏览器办理报名及网上缴费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应考人员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由于报名系统需要按规定要求设置登录密码,提请各位应考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以确保以后能够顺利重新登陆考试系统。
2013年下半年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预计10月下旬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公布。2个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应当于2014年4月30日前按照《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领证手续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元/人次,《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10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应考人员,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报名时通过网上订购的教材及交付的快递费,不提供收费票据。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3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三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登陆本系统向所在地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考试申请。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b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注:由于考试系统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考生只能选择a类考试,暂时无法选择b类考试,考生何时可以选择b类考试,待省财政厅通知。
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现行标准:每科50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四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蓝色或白色,并能真实、完整、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露额、脸、耳,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明显畸变,神情自然大方。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相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电子彩色证件照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5年下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或岳阳市财政局网站上的`链接网址进行报名、缴费、订购考试辅导资料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
中央和省直在岳单位以及省、部属在岳各大、中专院校考生应选择岳阳市市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缴费等工作。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失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若遗失准考证,考生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全省考试时间定为2015年11月7日至22日。有关考场设置、考试科目及时间等具体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考生可关注岳阳市财政局网站,知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方便应考。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5年下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在考生答完全部3个科目考试并交卷后,考试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计算考生考试得分,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考生也可以在2015年12月15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财政部2014年度修订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推荐考生使用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编委会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宜使用正版教材,盗版教材有错漏)和无纸化考试网上在线模拟练习系统,以便熟悉考试内容和考试环境。
按照省物价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9号)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填写好个人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相片及相关材料,在2016年1月4日至7月3日期间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五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在考生答完全部3个科目考试并交卷后,考试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计算考生考试得分,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考生也可以在2015年12月15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六
下半年江苏南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208月29日,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时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珠算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下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访问方式。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须访问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包括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访问方式有三种:
(一)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点击首页飘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首页右侧【在线申报】栏目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二)访问报名网址:/cityaccount/。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请在首页中选择具体考区,并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自行完成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工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并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相关内容,准考证生成以后考生信息不予修改。
二、考生注册。
2014年8月20日开始,考生可进行网上注册。
三、报名日期
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时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珠算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科50元,《珠算》考试费为30元。
六、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文件,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规定。
南通市财政局。
2014年8月12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七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1、2013年7月1日起,之前未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单的考生,必须一次同时报考以上三科并在该次考试中三科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
2、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其中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成绩合格单的考生,未合格的考试科目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有一次报名参加未合格科目考试的机会。若这次考试仍未合格,以后必须一次报考三科并三科考试同时合格,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若未合格科目这次考试成绩合格,之前通过的考试科目报名时间到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不得超过两年,超出两年则成绩无效。
二、考点设置。
按照“相对集中、服务考生、考培分离、管理严格、独立运行”的原则合理布局。全市共设立9个考点: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合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财政学校(其中:渝中区、九龙坡区考点正加紧建设中,待建设完成验收后,在网上直接对社会开放,承担考试任务)。
三、报名条件。
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并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四、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网站首页,进入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要求完成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五、报名时间。
2013年下半度共安排两次报名:第一次7月10至20日、第二次10月10至20日。根据目前各考点考生容纳数量,每次报名均采用额满为止方式。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满额后,报名系统即自行关闭,本次报名即告结束。
六、考试时间。
2013年下半年度共安排两期考试:第一期8月20至9月10日、第二期11月1至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考试(特殊情况除外)。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需连续考完当次所有报考科目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考场安排。
按照考生自行填报的具体考点,由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具体考场和考试时间。考生应在本期考试开始前5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具体考场、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要求。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
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进行身份验证,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座位计算机桌右上角待监考人员随时检查,并将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处,考试系统将在规定的时间打开、关闭。考生应认真作答,不得违纪违规,爱护考场内设备,如果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九、违纪违规处理。
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都配备多台高清摄像头,进行不间断摄像。若有替考、作弊、夹带、交头接耳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考试合格。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确定。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次月10日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公布合格分数线,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自行上网打印合格成绩单。
十一、考试收费。
十二、办理证书。
考试合格者持成绩合格单、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学历证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在校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八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下面条件外,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超过两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九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哪些?
高中文化程度,并不单指普通高中,而是包括中等职业技术类教育(中专、职高、技校)。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涵盖基金行业概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投资管理、运作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国际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十
一、领证时间:自每批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于每周的周二、周四领取证书,六个月之内不领取证书将视同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证地点:“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青山区九星电子大楼往南200米――七天酒店底店)领取。
三、领证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与报名信息同版的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委托他人代领应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如果报考信息填写是在校生的,请开具在校证明(写明所在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101房间审核后,再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证书。
请广大考生,在查询成绩时系统上显示“您的证书已领取”后,再按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十一
考生可参考年上半年陕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2016年4月份,详情可见准考证。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3个科目。所有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每科目答题时间为60分钟。
2016年陕西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财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12月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师生近期在多项学科竞赛中取得佳绩。
近期,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师生在会计、珠宝、创新实践等竞赛中均获佳绩,提升了学生专业技术方面的能力,扩大了学校影响力。
商学院代表队在全国大学生创新会计人才技能大赛上获高职类团体三等奖。11月18日,在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举办的2016年第十届“新道杯”全国大学生创新会计人才技能大赛即寻找企业好会计挑战赛(全国联赛)竞赛上,商学院代表队获得(高职)组团队三等奖的优异成绩。两支代表队分获二、三等奖。
此次大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经教育分会、新道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西安交通大学协办,有包括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校23支参赛队伍的92名学生同台竞技。
此次竞赛展现出了学生扎实手工账和会计电算化的技能知识,也彰显了学生团结一致、不畏强手、勇于拼搏的精神风貌。通过比赛,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一次展示技能、提升实践水平的机会,同时推进了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引导学校教学、实践与岗位具体要求深度对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意义重大。
珠宝学院师生在2016全国高校“广艺杯”钻石分级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11月18至20日,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举办的2016年全国高校“广艺杯”钻石分级竞赛在天津商业大学举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长徐德明出席活动。本次大赛有来自全国的31所高校代表队的93名参赛选手同台比拼钻石4c分级实操技能。
珠宝学院代表队师生充分运用专业所学,发挥自身所长,披荆斩棘,最终获得5个奖项。其中,团体二等奖一项,戴洁获优秀指导教师奖,高奕霖、叶雄两名同学获得个人一等奖,李鹏潘同学获得个人三等奖。
据悉,本次大赛由高校和权威珠宝质检机构的专家担任评委,依据国家钻石分级标准(gb/t16554-)对选手提交的钻石分级报告进行评判,以钻石分级正确率高低进行排名,团体成绩由各队参赛队员成绩相加而得。比赛中,选手需要在100分钟内对10颗钻石进行分级,其中,对4颗钻石进行颜色、荧光、净度、切工分级,对其余6颗钻石进行净度和切工分级。
通过参与此次竞赛,提升了该院珠宝专业学生的钻石分级能力,促进了与国内其他珠宝院校间的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加强了珠宝行业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实现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的目地。
国际经济学院学子在2016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泰安杯”流通业创新实践竞赛精英赛取得一、二等奖。11月19日20日,来自20多个省份、自治区,30多所参赛院校的30余支代表队,共计240余人齐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角逐2016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国际经济学院派出了“凌云”战队和“exome”战队参与比赛。通过两轮激烈的角逐,最终两支参赛队伍也分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同时该院获得最佳院校组织奖。承办此次全国性质的比赛,对于陕西商贸学院来说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此次比赛的承办,使学校一方面加强了和全国范围内商科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也在经济贸易类人才培养质量上也得到了提升。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职业准入中的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对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3号,以下简称“新版考试大纲”)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便〔20**〕1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考试报名、新旧考试大纲及题库的衔接工作。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为确保《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的平稳过渡,暂停20**年1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及考试系统将于20**年2月期间进行系统升级和测试,20**年3月10—15日恢复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0**年4月开始按新版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
由于新版考试大纲的.有关内容作了较大调整,且是组织建设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的唯一依据。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于5月通过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新版考试辅导教材,由新华书店统一经销。故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不再委托有关人员专门编写,建议考生以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新版考试辅导教材作为考试辅导用书,请广大考生自愿选订。
自20**年1月起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不再提供网上购书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20**年8月1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3篇)篇十三
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三十六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工作情况,现就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二、申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基础上,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涉及单位不许外借的会计档案,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对于从业20年间在不同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需分别提交各从业单位的会计档案。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的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自2013年8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在“操作窗口”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点击“证书申请”按钮,凭身份证号进入申请网页,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后,携带申领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对于年满50周岁,且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结算日期在2013年7月1日之前,对于在2013年7月1日之后满足规定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对于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2013年7月1日的限制,只要达到规定条件即可申请办证。但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非执业会员不享受本规定的申领政策。
(三)对于年满50周岁,且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办证期截止至2014年8月1日,期满未申请者视同放弃。
(四)对于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以其满足规定条件为准,不设办证申请截止日。
(一)对于年满50周岁,且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应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对于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以其持有的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盖章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到所属地财政部门现场确认,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