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是对读完一本书之后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感悟的总结。最后是一些读者分享的个人读书心得,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一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感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可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比较的主角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完美,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述很细腻,多数经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主角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我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我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可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我的仇人。忠于自我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感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我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明白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感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经过感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感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活力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感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感情无关。
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经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经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我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向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经过她来表达自我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感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主角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我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十分十分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十分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理解,只因为达西原能够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杯具,婚后所要应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向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感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杯具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本事,仅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主角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主角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仅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经过婚姻来为自我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述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我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能够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经过婚姻来衣食无忧,此刻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本事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向认为是自我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感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珍贵!
珍,伊丽莎白一个温柔善良,一个聪敏机智,在一次舞会上,他们分别遇上了自我的爱人,珍与珍的他是一见钟情,而伊丽莎白却和达伟发生了冲突,每一次对伊丽莎白机智的回应,达伟发现自我喜欢上了这个大眼睛闪着智慧的姑娘,在他们的感情故事中,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在那么多事情之间,最让我气愤的事就是达伟的弟弟挑拨离间,达伟帮他,从没讲过他的坏话,对他的坏事也是一字未说,可他为了钱财竟然假冒君子,让人误解达伟为达伟带来的伤害。最终,凭着两人的努力,换来了他们的幸福。正因为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伟表面的傲慢,才使他们的爱路如此坎坷。
我看完后,回想起我对别人的误会,忽然觉得懊恼,也许,就是那一次,让我失去了一位朋友,傲慢、偏见都是致命的缺点,它能让你在别人面前注重自我的形象,拼命的去维护自我的尊严,从而起欺骗别人,甚至自我!却无视自我带给别人的痛苦。它能让你失去一切亲情、友情、感情,当应对自我对别人质疑时,要去想一想,我对他的质疑是真的存在吗?是我误会了他吗?不然,你就会像伊丽莎白一样只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去误会他人,为他人带来无限的痛苦。
应对任何事,我们要放高眼光看全面,不能因为某种,也许是环境、也许是荣誉,而傲慢,我们本是一样,不要看不起比自我地位低的人,他们不比我们卑贱,他们的品质也许比我们还要高。
傲慢、偏见,一个永远的错误!
如果,你出生在一个歧视女性的时代,你会自卑吗?会抱怨吗?会自暴自弃、一蹶不振吗?也许你会,但这本《傲慢与偏见》的主人公伊丽莎白却不会。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一生极其坎坷。她出生在一个穷牧师家庭,受尽了世人的歧视。每一天,她都要干农活、做家务,即使这样,她还时不时受到富家小姐的讽刺与嘲笑。朋友背叛了她,家人蒙骗了她,就连她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也利用她来获得万贯家产。但伊丽莎白没有被击垮,也没有被打败,她始终怀着一颗向往幸福的心,去抗争,去追求,最终最终得到了幸福。
是啊,只要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就能获得成功吗?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数学题,做完基础练习,还有一道思考题。我嘴巴一撇,像发现了“瘟神”,立马避而不见——思考题很难。
正当我慢吞吞地收拾书包时,脑海中浮现出《傲慢与偏见》给我的启示:“抗争!向困难挑战!"一股力量从我的身体中迸发出来,好似自我被打通了脉络,豁然开朗。我鬼使神差地从书包里抽出刚才没有完成的数学练习册,拿起笔,一遍遍的演算起来。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的额头沁出了豆大的汗水。啊,算出来啦!我惊喜得说不出话来了,心里想:我不可能那么快就解开呀!再验算一遍吧。于是我怀着激动又紧张的心境再次拿起笔,哆哆嗦嗦地在纸上重新演算。“耶,对啦!”结果正确,我高兴地叫出了声。
我又陷入了沉思:如果我刚才没有拿起笔,鼓起勇气去和思考题挑战,而是惧怕困难,胆小懦弱,岂不是失去了成功后的喜悦和自豪?多亏了《傲慢与偏见》,没错,我们必须和困难抗争!
最近电视上经常报道有中小学生压力太大,又被人讥笑,不堪受辱,自寻短见。我再次想起了《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她过着比我们穷苦百倍的生活,却始终热情开朗、乐观向上。伊丽莎白勇于生存,善于生存,所以成为了生活的强者。
勇于抗争,勇于生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险境,只要怀揣着勇气与信心,便会战胜困难!
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一样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一样角度的感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忙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齐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感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之后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明白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哦对了,写到最终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十分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完美,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完美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可是之后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之后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二
《儒林外史》主要说了在旧时代时,各类人士对功名富贵的不同表现。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儒林外史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礼教和腐败事态。至今仍非常具有警世意义。
既然写读后感,就必写作者经历,以之结合,才可感而写。作者吴敬梓,一个厌恶世俗,愤度全伦的清代文人,身在官场的他,更是看透了不知多少沉浮,多少纠葛,也由此着作了《儒林外史》,此书以故事的形式,塑造鲜活人物,其故事人物的刻画代表了作者对封建事态的一定看法。鲁迅先生曾评价此书表述的委婉,犀利却直白,不失为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可见此书的成功。
读儒史,让我看到了古代封建王朝的顽固不化,吃人,害人。但更多的是让我思考现在的中国。现在的中国早不是如以前一般;现在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高举列宁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本的国家;现在的中国更是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这令我们中华儿女感到无比骄傲。但在我们前进的路上,总还是有一些绊脚石,例如:贪腐之风不减,法律体制尚未较为完善,诸多政府机构缺乏监察,环境恶化等等,都是我们需要耐心,细致,认真解决的问题。
“趁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尽己之力,为建设强大,民主,美丽的中国作出贡献。
复的机构,多余的机构只会浪费钱和造成腐败。
《儒林外史》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其作者吴敬梓。吴敬梓出生在康乾盛世的官宦人家,世代为地方旺族,家世显赫,祖父吴旦是个监生,伯叔祖吴晟、吴昺皆进士及第。
《儒林外史》的艺术成就主要在于:第一,突破传统说书体小说的叙事模式,进入文人书面化创作;第二,经过独特、鲜明的讽刺艺术成就反讽艺术的巅峰之作;第三,创造了新的小说结构形式——以思想贯穿的连环短篇结构。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讽刺艺术到达最高峰的一部巨著,也是一面封建社会的照妖镜。它经过对封建文人、官僚豪绅、市井无赖等各类人物的真实生动的描述,并涉及当时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社会风气等,让人深刻地认识当时的封建社会。
说到读史,有必要说说读史的境界,在此借用佛教中的三种境界:“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读史的境界或许会因人而异,但大概不会偏离这三层意思:第一层境界是只看到历史的表象,“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第二层境界是能透过历史表象看到当时社会的本质,“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层境界是经过对历史的了解从而提炼出能为当今社会所用的意识并运用于当今社会,“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蛊惑他人弃俗、反俗让人误入歧途更不能够扰乱社会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做出反人民、危害人民反社会、危害社会的事情。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儒林外史》把锋芒射社会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并且是客观的、写实的,此刻读来,仍感叹不已。
在当时认为举业高于一切,于是读书人便死作那些八股文,认为只要有了功名,便高人一等。于是隐藏在这种心理背后的丑态被折射了出来,君不见那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可是当他们考取了功名,真正为老百姓做事,当一个好官的又有几人呢?进士王惠被任命为南昌知府,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询问当地的治安,不是询问黎民生计,不是询问案件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能够通融;之后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但与他们相比开头出现的王冕,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头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构成鲜明对照。
而那些有钱的财主们却又为富不仁。贡生严致中是横行乡里的恶棍。他强圈了邻居王小二的猪,别人来讨,他竟行凶,打断了王小二哥哥的腿。他四处讹诈,没有借给别人银子,却硬要人家偿付利息;他把云片糕说成是贵重药物,恐吓船家,赖掉了几文船钱。严监生死后,他以哥哥身份,逼着弟媳过继他的二儿子为儿子,谋夺兄弟家产,还声称这是礼义名分,我们乡绅人家,这些大礼,却是差错不得的。
这林林总总的丑态也正说明了清朝黑暗统治下士大夫阶层的堕落与无耻,政治的罪恶与社会的腐败。几百年后的这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与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忙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立刻与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我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我应当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当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我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齐,可是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我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我的清白,与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述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明白了什么是近墨者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总觉得小说无非是以情节取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想我也会写出跌宕起伏的悬念的。我自我还是很喜爱优美的风花雪月,对于天马行空的感伤也有兴趣。这次是闲来无聊翻了一下《儒林外史》,就有一种儒林外没有史的感觉。
对于吴敬梓的这部大作,历史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我也有一点自我的观点。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点累的感觉,他跟别的小说不一样,要十分用心的去看,要不然过了几章之后你就会发现里面的故事已经是物是人非了,对于这点我很纠结,正因我同时有两点观点了。
小说在一开始就讲王冕的故事,作者从那里入手,是有很大的深意的。透过在后面的各位书生故事的阅读,与王冕的一生比较就会显示出作者的讽刺。王冕一生受尽磨难,勤奋苦读,才造就他的博学多才,却终生不入仕途。与其他的书生诸如严监生,范进之类构成鲜明的比较。虽然他们有的夜很苦读,但大多数是那些市井无赖制备,就是换了一身衣服摇身一变就成了秀才,却还是总写鸡鸣狗盗,偷鸡摸狗的勾当,作者并没有过多的写书生们之间的政治斗争来显示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确实透过一些小事,或者是一些搞笑的事情来解释他们的小丑形象的,讽刺学校过十分明显。
读了这本书,我能够说只学到了一点,就是换个角度来写东西,任何事物都有机棉,如果就死站在一个角度就永远不会有那种横看成岭侧成峰感受。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三
《神秘岛》的作者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著名的三本名著之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神秘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讲如雷贯耳。他那一部部脍灸人口的科幻著作世界闻名,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时如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飞天、潜海、登月、寻找藏宝、深入地心、荒岛冒险、还能学到广博的科学知识,是一种智慧的享受!自从读了他所著《神秘岛》之后,心中感触良多。
《神秘岛》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五个被俘里士满的人——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黑人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和少年哈伯特企图乘坐气球逃走,不料遇到了空前的风暴,把他们刮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岛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这五人充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改变了荒岛的面貌。
当我读到了他们五人流落荒岛,史密斯被海浪给冲走了,他的爱犬托普自愿扑上去救他,却和他一起失踪了;忠心耿耿的仆人纳布执意要去找他的主人,不惜冒着惊涛骇浪和大风大雨,坚信史密斯还活着,之后,使我不禁想起了五月十二日的汶川大地震。救援人员不怕疲累,不怕危险,抓紧时间抢救伤员,这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纳布吗?在地震中,有一只小狗,守护着一位昏迷的老太太,还不断用舌头舔她的脸颊,使她有一点水份,这也不正是托普的化身吗?《神秘岛》中写了许许多多的人间真情,给了我深刻的教育。
这一次寒假,我读了神秘岛,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五人一狗在在战争中乘坐热气球逃命时遭遇飓风,其中有一人失踪。一天后,他们又相聚。他们没有火,没有饮用水,还没有房子,他们都一一克服了。他们用表盖做了聚焦镜,烧起了火,又上山找到了水源,还把石洞开凿成了一个大宅。他们又做了铁器,去开凿大宅,做了硝化甘油炸出饮水道,还有水电梯上下。他们又打败了海盗,又有了电报联系,最后还离奇般见到了尼摩船长。
如果把我放在这样一个荒岛上,我是不可能把荒岛变成这样的。
读了《神秘岛》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上面写得是:五个人怎么来到小岛,怎么过生活,怎么回故国的内容。
他们团结一致,用他们的优点在这片荒岛上过生活:赛勒斯。史密斯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一个,他勇敢,敢于冲在前锋;热代翁。斯佩菜是创作纽约时报最优秀的一位记者,她说的话头头是道;纳布是一个黑人,也是赛勒斯。史密斯的仆人,他忠诚,善良,热心;彭克洛夫是一个水手,他动手能力很强,可以一人干多人的活儿;哈伯特是一个少年,他精通数学和科学,被彭克洛夫当孩子对待。他们都是优秀的人,好像被选拔来到神秘岛上生活一样;同时,他们也是幸运的人,在小岛毁灭之时,得到了拯救;他们也是幸福的人,在岛上,因为动物不缺,他们在岛上吃到了野味。
《神秘岛》主要讲的是:史密斯、史佩莱、潘格洛夫、赫伯特、纳布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等。建立起幸福的生活。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这个人就是——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五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格兰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最后他们终于回到了他们自己日夜思念的祖国!
读完了《神秘岛》,让我懂得了: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要相信命运!
《神秘岛》这本书是妈妈推荐给我的,她说这本书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我,拿到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写的太精彩了。
这本书是凡尔纳的四大科学幻想名著之一。它描写的是五个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的战俘。他们在一个风暴之夜偷偷乘坐热气球逃跑,被风吹到了大西洋的一个小岛上,他们给小岛起名叫林肯岛。林肯岛上荒无人烟,他们运用智慧和勇气,在岛上幸福生活。其中发生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在遗物角发现了一大箱生活用品;海盗驾船来攻击他们时,突然被鱼雷炸死等等。最后他们才知道是尼莫船长一直在帮他们。可是,更大的灾难在等着他们。林肯岛上的火山喷发了,整个林肯岛被毁于一旦。他们在一块安全的小礁石上快饿死的时候,奇迹又发生了。格兰特船长去塔布岛接被流放在那里12年的埃尔顿,发现了尼莫船长留在那里的求救纸条,就赶来救了他们。他们回到了美国,用尼摩船长的遗产建造了一个大陆上的林肯岛。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回味无穷。我喜欢探险,喜欢非常刺激的情节,书中有很多这方面的描写。比如说他们进行全岛勘察的时候,去达布岛救埃尔顿的时候,海盗袭击他们的时候,写得都很惊险刺激。还有,书中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缺一不可。书中绘声绘色的描写使我感觉人物和场景像活的一样,看书就像在看电影,好像自己也和他们在一起探险。
我非常喜欢《神秘岛》这本书。喜欢探险的同学们,我推荐你们赶快也来看这本书吧!
《神秘岛》是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纳的作品,也是凡尔纳的经典三部曲的末篇,讲述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5个不同职业的人:史密斯、史佩莱、潘多洛夫、纳步和赫伯特的故事,他们5个人想通过一个氢气球逃亡到其他国家,不料气球遇上了热带风暴被卷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上,但他们却利用荒岛丰富的物产,互相帮助赤手空拳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需品,甚至还驯养黑猩猩做他们的仆人,可是他们无论干什么,都明显感觉到有一个守护荒岛的神秘人在暗中帮助他们,这个人就是早先一步到达荒岛的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鹦鹉螺号的船长,后来,即将去世的尼摩船长把对荒岛的担忧告诉了他们,原来,尼摩船长居住的这个洞穴与火山岩浆的主通道道仅一墙之隔,他们带走了尼摩船长的纪念品后不久,火山爆发荒岛崩溃了,他们被甩到一块礁石上,恰好遇到了“邓肯号”游船,被救后重新回到了已经和平的美国。
这是一部让人们知道如何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如何去认识困难、克服困难的书,其中包含了大量生物学、地理学、航海学、物理学、化学等方面的知识,配合着荒岛生存这一经典的主题,娓娓道来,整部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描写了多姿多彩的美丽的海岛风光:奇趣的热带雨林,神奇美丽的溶洞,小岛多变的地形,海边优美的风光,美丽的水鸟和各种各样的动物……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而那五个人之间的团结协作,勤劳勇敢的精神更是使我难忘。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困难在团结、友爱、勤劳、智慧、勇敢面前都会像渺小的尘埃一样微不足道!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四
野性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终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之后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终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明白了:在自然环境下仅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明白,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本事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终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可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并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仅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终,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五
《呼啸山庄》这一本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与世隔绝的两个孤立山庄之间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呼啸山庄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前一段看了《呼啸山庄》,惊异于爱与恨的力量如此之大。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都聚集在希斯克里夫形象的刻画上,他的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小说看了大半,是怀着一种沉重的心情看的,因为整个场景都安排得变幻莫测,时而阴云密布,时而鬼哭狼嚎。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不快乐,其实我挺同情希斯克里夫的,本来他是个弃儿,但得到了养父的关爱。继养父去世后,却遭到哥哥的嫉妒,一心想赶走他。养父走后,希斯克里夫的心都在妹妹凯瑟琳身上,可以说青梅竹马的两人,而为了物质,凯瑟琳却背叛了他,造成希斯克里夫后来一系列的报复。
诚然希斯克里夫做法欠佳,但是这城市多少因为这样那样原因背叛的人。我不能理解,却也不能指责什么。其实人世间不光是爱情需要彼此的安全感,友情,亲情亦是。只有让自己不断的变优秀而且要给予对方信任,才能使这份情长久下去。我想我们要做的,也是不断让自己优秀起来,吸引身边的人。对待情感也要绝对的信任,这样的路或许走起来更加平稳一些吧!
呼啸山庄是一个发生在英国呼啸山庄爱情与复仇的故事。
希刺克利夫被“呼啸山庄”收养,被庄主恩萧宠爱。爱他高于自己的亲生孩子,使大儿子辛德雷十分恨他。在恩萧去世后,他被辛德雷虐待,可辛德雷的妹妹凯瑟琳却迷上了他。凯瑟琳在林敦的家“画眉山庄”休养时,碰到有教养的埃德加,接受了他的求婚。数年后,希刺克利夫回来复仇,诱骗致使辛德雷破产,娶林敦小姐无情折磨以伤害凯瑟琳和林敦先生。凯瑟琳难捱重挫,最终与希刺克利夫诀别。希刺克利夫成为两大庄主,最后在百无聊奈中走向自我毁灭。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千,这个故事始终被仇恨所覆盖。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贪婪背叛了希刺克利夫,从而让希刺克利夫产生了仇恨。虽然他后来报仇了,也成功了,但他并没有感到快乐,反而走向死亡。我懂得了做人不能像凯瑟琳一样虚荣、贪婪;更不能像希刺克利夫一样被仇恨迷住了双眼。
这是我很早以前读的一本书了。但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印象深刻。印象深刻不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而是因为全书都透露着一种令人窒息的仇恨。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与恨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希斯克利夫的弃儿,他被恩萧先生收养,在恩萧先生死后,受到恩萧先生儿子亨得利德长期虐待和压迫,因此性格扭曲。可是恩萧的女儿凯瑟琳跟希斯克利夫青梅竹马,他们相恋了。但是最终凯瑟琳嫁给了富有贵族林顿,希斯克利夫愤而离家出走,三年后他回来了,展开了他的复仇计划,他用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在《呼啸山庄》中,我们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浪漫,只看到了仇恨和人性的阴暗。但是到了故事的结尾,这一切仇恨都随着希斯克利夫的死而划上了句号,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回归,看到了爱的美好。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的是在太多太多。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在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希斯克利夫的结局是很凄凉与悲哀的,但同时也是一种解脱,对他是一种没有痛苦的结局,他可以无忧地与自己所爱的人长久地呆在一起了,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与烦恼,是一种人们都向往的生活,虽然他没有看到自己胜利的结局,可是如果他真的看到了自己所希望的那样的结局的话那么他的内心会舒服吗?会得到欣慰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只有这样的结局对他才是公平的,才是完美的。
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么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己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同时在自己没有能力给“敌人”回报的时候就要学会忍耐,学会接受对方,但在自己有了能力回击的时候也要给对方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对方更强大的机会,只有这样自己才会在挫折中不断地进步,其实遇到挫折与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丧失心志任由事态的发展而不去努力丰富自己阻止事态更严重地发展下去。
人生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这是一场交织复杂的爱情故事,在这人性与仇恨的冲突中,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悲剧就这样上演。从希斯克历夫的懵懂童年到他生出爱情萌芽再后来悲剧的发生以及复仇的焰火吞噬他的灵魂后又重新唤醒了心中的的那一点良知。故事曲折纠缠,人物性格复杂,感情纠结多变,在那佣人迪恩太太的口中故事一点一点慢慢展开。
当年少的希斯克历夫被外出的老厄恩肖先生捡回家中,故事便慢慢开始,在希斯克历夫刚到家中便被呼啸山庄整庄人所不喜之时,悲剧的发生便早已埋下了伏笔,正如作者所说,“收下他,哪管他黑的就像从魔鬼那边过来。”老厄恩肖对希斯克历夫的宠爱引起了一家人的反感,从佣人到少爷俱都对希斯克历夫产生了浓浓的厌恶感,也因此买下了希斯克历夫心底仇恨的种子。少年懵懂的希斯克历夫饱受欺凌,最终在老厄恩肖死后被亨德雷赶出家门时,点燃了心中那抹复仇的火焰。而小时与凯瑟琳小姐的懵懂爱情也在那虚荣与无知中彻底葬送了希斯克历夫心中的最后一点理智,一心复仇的他走上了背井离乡的道路。多年后的希斯克历夫不知在何处赚到了一大笔钱后回到了呼啸山庄,被仇恨遮蔽双眼的他不顾一切对当年肆意欺凌他侮辱他的亨德雷展开了一系列人性扭曲的折磨。带坏了亨德雷的儿子小林顿后慢慢蚕食了呼啸山庄的同时也骗取了画眉山庄的财产,他把林顿家的掌上明珠娶回家后却又频施家暴,在后悔与无奈中郁郁而终,他把对凯瑟琳的爱与对亨德雷的恨意施加在他们的后代身上,最终希斯克历夫在临死前放弃了自己的复仇,带着自己对凯瑟琳的爱与那最后复苏的一点人性走向了黄泉。在凯蒂与哈里顿的爱情中他看到了当年自己与凯瑟琳的影子,在那最后复苏的一点人性中,他为自己的复仇行为感到了一丝后悔,放弃了对下一代人的折磨,放下了自己多年的心结,在一切都烟消云散知识带着那对凯瑟琳一如既往痛彻心扉的爱意走完了自己人生的最后一步。
希斯克历夫一生由爱而恨,由悲而悔,说不清我们对他到底应该同情还是痛恨,他的一生可悲也同样可恨,在自己纠结的复仇与悔恨的心理中不停地折磨着别人也同样在折磨着自己,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小说的结尾美丽的让人沉醉,那一片湛蓝的天空下又有谁不能安眠?人性扭曲也罢疯狂复仇也罢,希斯克历夫的一生让我们在纠结中思考在痛苦中体味,在那失而复得的人性中慢慢领悟着人生。
人总是这样,走在书店里,面对书架上玲琅满目的书籍,一瞬间感觉自己对知识的渴望无限膨胀,于是便“不理智”地买下许多书,回到家便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只是感情仿佛经历了沧海桑田,变化太大。
我上初一的时候,相同的镜态,买了好几本书,有鲁迅的《呐喊》,冰心的《繁星》和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只记得这几本。这是一次很神奇的读书经历。《呐喊》整个初中我读了三遍不止,而《呼啸山庄》每每翻至第五页便由衷地感觉读下去的自我强迫,以至于不得不放弃。中考结束后的某个暑假,雨夜,在我近视不是很深的时候(突然羡慕起眼睛不近视的时候,老师布置作业,寻找仙后座,观察月亮移动的轨迹),我看到天空酱紫色的深邃,没有星星,感受着小雨的清凉,窗台上的串串红和月季很怡人,就去翻我的书柜,找到了这本“遗弃”的《呼啸山庄》,终于跨越了“五页”这个瓶颈,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我的夜晚,忘记了雨,忘记了串串红和月季。
抛开书的内容,翻译质量可圈可点,我看的是由上海美术出版社出版,翻译简约和真实,给人以干净和顺畅的好感。从内容上看,小说选取管家角度讲述整个事件,给人以床头故事的感觉,自然又顺畅。小说就是这样,再好的故事也经不住罗哩罗嗦,故意堆砌文字的打击。专业的评论人这样说它“全篇充满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超现实气氛,惊悚恐怖之中感人至深,带有部分哥特文学的奇幻恐怖色彩。”对我来说,这些评价当然字字珠玉,但却又难以理解。喜欢它,不过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我个人的理由而已。
第一我感动的是希刺克里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无法理解爱和地位之间的矛盾,也无法体味他们之间的爱情。凯瑟琳说:“我这么爱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我在后来的经历中慢慢体会到爱情的感觉就是这样,对方的样子就是你期待你自己的未来是那个样子,所谓的“更”则是更加接近期待的状态。凯瑟琳甘愿赴不幸的婚姻,接受命运的安排。从一开始,仿佛悲剧已然发生。凯瑟琳的那句“无论人类的灵魂是什么样的,他的和我的一模一样”(英文为whateveroursoulsaremadeof,hisandminearethesame。这句话,在一次投票中荣膺人们最喜欢的情话)我们无法想像希刺克里夫忍受了多大的折磨才将自己锻造为“文明人”,在我看来,这种锻造甚至是艰辛的。无论是19世纪的英国,亦或是宣扬“美国梦”,在梦想面前人人平等,更是今天的中国。无形的“阶级”依然存在,突破这种阶级的天然存在着实不易。更加让人倍感惊悚的便是凯瑟琳很早便已过世,希刺克里夫却一直坚持着他的复仇,凯瑟琳的灵魂独自在荒野飘荡和哭泣了20年,无法安息,无法永眠。
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由于凯瑟琳和希刺克里夫对社会的反抗和对自由的向往,他们挣扎于世俗之外。
相遇于爱情,却各自流浪。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六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背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却处处打动着读者的心,也让我感概万千......
作者开头写到“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从这段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生活的凄凉、惨淡和社会现实的黑暗,也为下文父亲的“背影”作了铺垫。这时候,作者父亲要去南京谋事,而作者要回北京念书,本来说好父亲不送作者的,但父亲再三叮嘱仍放不下心,最终还是陪同了作者,而那时,作者已经二十岁了。作者父亲对作者的爱顿时一览无遗......到了车站,父亲还要为作者买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倾斜,显出努力的样子”,瞧,父亲为了儿子不顾艰辛地攀爬,曾不抱怨一句,这是多么真挚、深沉、浓厚的爱啊!而此时的作者,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也是十分感动,他对父亲同样充满了爱和感激。就这样,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不舍顿时涌上了心头,我也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达芬奇曾经说过:“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冰心曾经讲过:“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受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在《背影》一文中,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无私、深沉的,而儿子也对父亲充满了关怀。在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父母亲的爱,也永远要记得多多去体谅他们,因为:父母的爱永远是神圣的、伟大的!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当我读完全文,我才明白:原来他把儿子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而他自己,都是其次。其实,普天之下,哪位父亲不是如此呢?把孩子捧在手心上,生怕化了。
文中的朱自清当时都已经20岁了,已来往北京两三次,可他就是怕朱自清口渴,就是怕朱自清一路不顺利,就是非要送朱自清去车站。他总是为儿子着想,无非就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无非就是为了多照顾照顾儿子;无非就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亲。有一次他送我,我走下台阶,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等我走到了台阶最下层,直到我走远……父亲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父爱,是细腻的,缓缓流入儿女的心灵。
记忆的长河中,有些事儿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500多公里,但他不辞辛劳,每周都要坚持回家看望我,路途上的时间单程都要5个多小时。路途上,窗外的风景应该烂熟于心了吧!哪里会有一座桥、哪里会有一条隧道,父亲定然都看倦了吧!他的旅途定然是无聊的吧!路途上,父亲一定会很劳累吧!他是为了谁?可以每周都要花十多个小时在单位和家之间往返?是什么在支撑着他?是爱啊!
父爱是什么?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其实,父爱更是一份对家、对亲人的眷恋,父亲的爱就在他往返的旅途上,陪伴着我,陪伴在我的成长路上!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七
格林童话中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格林童话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利用寒假期间的时间又看了一遍《格林童话》,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
童话是一个魔袋,袋子很小,却能从里面取出很多东西,甚至比袋子大的多。童话就像一个五彩缤纷的大花园,里面开满了千姿百态的鲜花,让你流连忘返。童话就像有感无比神秘的的城堡,当你走进去总有奇妙的事情发生。从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在《格林童话》中我一次又一次被它美妙的故事情节说吸引。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
《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不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人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
这一个个神奇的童话故事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曲折的情节,更多的是生活的启示。亲爱的同学们,当你考砸了心情不好,被老妈唠叨的时候。请你打开《格林童话》,它是一株忘忧草,它会带给你去一个幽静没人打扰的世界。当你无聊烦躁的时候,请你打开《格林童话》,它是一剂镇静剂。
当你身体不适躺在床上,忍受病痛的折磨时,请你打开《格林童话》,它是一片止痛片,让你忘记痛苦。
我利用暑假又看了几遍《格林童话》,却受到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或许,有部分人可能认为童话故事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故事里面有许多道理和丰富的知识。
从中,我体会到了一个字:善。做人要善良。善,它是一种美德,是指一个人心灵深处美。生活中常常会看到像这样的事情:在车上,看到某一位年老的老人,没有座位做,作为好孩子、好人的人都要给年老的老让人让座。那一个让座的人是善良的。
善良的人最终都会有好结果,所谓善有善报这个道理。这本书中的一篇《灰姑娘》。主人公是灰姑娘,尽管灰姑娘受尽了后妈和两个姐姐的欺负,还忍到了最后,心地还是善良的,最终得到了王子的喜爱和幸福。
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报应。《灰姑娘》中的继母和两个姐姐就是很好的例子。
《格林童话》让我了解了人性是真诚、善良、美丽的。同时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和平共处的。
《格林童话》沒有华丽的辞藻,沒有刻意的修饰,但每一个故事都是人间最美的真理,它让你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
在这些故事中,最让人感动的就是《灰姑娘》。它讲的是从前,有个小姑娘,妈妈死了之后,爸爸又娶了一个妻子,并把她的两个女儿也带来了。从此,继母和他的两个女儿就夺走了小姑娘的一切。她们整天让小姑娘洗衣服、挑水、做饭……小姑娘只能躺在灶旁的灰堆里睡觉,满身是灰,她们都叫她灰姑娘。
一天,国王邀请全国最漂亮的姑娘去参加宴会,让王子挑选未婚妻。继母的两个女儿都去参加了,灰姑娘在一位仙女的帮助下,也打扮得十分漂亮并参加了舞会。最后王子选中了灰姑娘做妻子,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都被气疯了。
读了这本书,我收益匪浅。是啊,在生活中,我们正是需要以一顆真诚美好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才能得到別人的肯定和支持;刻意伤害別人的卑鄙行为,终将受到人们的谴责和反击。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们自己开始,从每一件事开始,从每一个生活中的细节开始,体会生活中的真、善、美,以自己的行为去创造美好的世界。让真善美永放光芒,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我在《格林童话》里看了一篇动人的故事叫《灰姑娘》。
情节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去世了。这个富人的女儿天天在母亲的坟前哭,但是她很有孝心,在大雪天她生怕母亲冷,为母亲坟上披着毛毯。春风吹来,她就为母亲坟上披着绿叶。
后来,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女儿。后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常常欺负她,还让她住在阁楼上,但是她毫无怨言。后妈让她天天打扫,后来因为她天天满身沾灰,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有一次,王子邀请灰姑娘和后妈的女儿一起参加舞会,但是后母不让灰姑娘去,还把她的请帖撕了。这时仙女出现了,她还让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去参加舞会,还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那晚王子只跟灰姑娘跳舞,别的公主想和王子跳舞,王子老是说:“我在和这位公主跳舞”。在午夜12点时,灰姑娘要走了,她在走前掉了一只水晶鞋。最后王子靠着这只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两人幸福得在一起。
灰姑娘从不贪图金银财宝,父亲要出去问女儿女们要什么,后妈的女儿们要项链什么的,而灰姑娘只要第一根碰到父亲帽子的树枝。
灰姑娘善解人意……有说不完的好。
我爱看《格林童话》,更爱看里面的《灰姑娘》,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能贪得无厌。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你们可能以为他们只写童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研究范围涉及到语言学、哲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
最后,也是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八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这是一部很好看的书。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铜葵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的暑假,我看了《青铜葵花》,看的过程中我多次被书中的情景感动的热泪盈眶,对这本书我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是以农村生活为背景,让我这个城市长大的孩子耳目一新。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青铜的农村男孩和一个叫葵花的城市女孩的故事。青铜是个憨厚的男孩,葵花是个心灵手巧的小姑娘,一次偶然的事件让他们相识并成了兄妹,他们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
青铜为了妹妹上学牺牲了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给妹妹写作业的灯,做了萤火虫的南瓜灯;为了妹妹看戏,顶了妹妹一晚上;为了给妹妹凑学费,让自己的脚走在冰冷的雪地中……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宁愿放弃学习,独自来到遥远的江南捡银杏果;为了哥哥不被人看不起教哥哥认字……兄妹都在默默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付出,这种情感多么的令我感动呀。
书中青铜他们一家虽然日子过的很穷苦,但是他们家充满了快乐、温馨。这两个天真纯洁的孩子和家人经历了水灾、蝗灾,但他们依旧非常的乐观。在他们的眼里家是多么的温暖呀,有和蔼可亲的奶奶、勤劳善良的爸爸妈妈。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一家人相亲相爱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爱,这些爱都是值得我去学习去体会的,我相信爱的力量能让一切变得有希望。
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题记。
白净而干瘦的小脸上略带平静,纯朴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孩和牛,柔顺而稀少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我从心里莫名的对这个叫葵花的女孩产生了好奇和好感。
葵花的爸爸终生都热爱着那最具有灵性和奇异的植物——向日葵。他热爱这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
作者已经为他的死亡做了伏笔——他没来由得想急切地看到女儿。他想看看他用一生来保护的女儿,女儿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儿,光滑的皮肤,灵动的眼睛,都让他感到深深的自豪。可是读到他的死时我不禁有些愤然,难道他就这么自私的走啦?!他有没有想到自己那年幼的女儿?他那个年幼的女儿是多么的需要他,他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父爱!
当读到葵花的悲痛,她的无助,她的孤独,她的不舍与依恋,都像一根根针密密麻麻的扎入了我的心房。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设身处地,仿佛我就是大麦地的一名乡里人,亲眼目睹了葵花的悲伤与痛苦。
还好老天对她有所眷顾,让她遇到了青铜。这个五岁时因得了脑膜炎而成了哑巴的善良少年。
“青铜,青——铜——呵。”我反复的读着,不禁有些好笑,这个少年怎么会起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当然,青铜没有辜负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性格,也为之让人摸不到头脑。青铜,这个倔强而具有一丝强悍的少年,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拦着他。可是当我知道他曾是一个快乐而又活泼的小男孩时,脑膜炎夺取了他的欢乐时,心里不禁隐隐有些作痛。在古怪的行为与性格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自卑和不甘心吧。
能读懂青铜心理的想法,只有奶奶、老黄牛和葵花吧。提到奶奶,一头满是银发的老人,她的头发,是最美的芦花。她懂得青铜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含义,她知道青铜爬上树不肯下来的原因,她也知道青铜不上学是为了葵花。她为了青铜,为了葵花,为了她们这个家,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然去棉花厂工作,去弹棉花!为的就是给家里赚钱和让青铜葵花有个衣裳。多么好的老人啊!读到老人快要逝去,我不禁想,可不可以让我拿出十年的光阴,让这个善良的老人重新有一个幸福的家!
读到最后的时候,青铜能冲破喉咙说出来的强烈欲望的情感时,我的眼眶迅速变红,青铜、葵花,两个人的命运可能上天早已注定了吧。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无穷。一片生机,却又是一片肃穆。
在这篇纯美的小说里,我终于懂得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安武林曾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是否能散放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住苦难的磨砺。《青铜葵花》这本令人感动的小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让我看到了苦难中的人性美的光辉。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爸爸去世后,葵花被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收养,认识了哑巴青铜,历尽苦难,依然乐观坚强的活着,而上天开了个玩笑,又让他们在葵花12岁那年分离。
一次又一次细细的品读这本小说,却每一次都忍不住被感动的流泪。上天真的很喜欢开玩笑,让这么多苦难都一起堆在两个孩子身上,一个家庭身上。但是他们却乐观的面对着这些苦难。葵花的生活确实有着很多苦难,但是,她却也很幸福,她有着这样一个对她好的哥哥。青铜虽不会说话,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表达了他是多么的关心、疼爱葵花。当葵花被市长接走后,将近十年没说话的青铜,居然说出了话,虽然只有“葵花!”两个字!这是他第一次说出了话,虽然就只有两个字,却足以让我们感动的落泪,这,就是亲情的力量!
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那么聪慧,那么喜爱读书,故意考很低的分数,只为了帮生病的奶奶挣医疗费。读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心中不对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的敬佩之感油然而生。
看着他们遭遇苦难却还仍然坚强,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我们。我们仿佛从小就长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来没体会过那样的苦难,却仍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这让我对他们的坚强与乐观更加敬佩。
苦难仿佛通往幸福的路上的绊脚石,它或许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扰,但是,永远有一种比它更强大的东西,那就是爱!有时,要勇敢的踏上那条有着苦难的路,带着笑容,带着爱。我们相信,爱总会如温暖的阳光,使苦难融化!
岁月维艰,爱称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小说的主人公,便是青铜。火灾使他不能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神领会,聪明绝顶。不聋却哑的残疾更磨练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直坦荡的品质与个性。
从主人公身上,我真切感受到:生命中没有挫折,那么人就会变得懦弱。只有你经过挫折,面对现实不逃避,才会变得坚强。小时候,我常常跟爷爷去放风筝。总认为顺风跑风筝就会飞的更高,于是拼命地跑啊跑,但是很快风筝就被大风刮倒在地。爷爷说,只有逆着风跑,风筝才能飞得高。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想:人好比风筝,只有在逆境中才会飞起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提到更高、更远的发展。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这种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成长”。
在书房里,在茫茫书海中,闪耀着一处夺目的光辉,那便是《青铜葵花》。每次翻开它,我的心灵便要受到一次隆重的洗礼。
这是穷孩子青铜与葵花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失去爸爸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不畏贫穷与磨难,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城市。
《青铜葵花》中,身为哥哥的青铜时时刻刻都在关心、谦让着妹妹葵花。每当读到这一段,我的眼前就不禁浮现起那件事……那是在五岁那年,妈妈为我买了一块大蛋糕,我们盼啊盼啊,终于盼到吃蛋糕的时间了,身为小寿星的我连忙把蛋糕上的小兔子切了下来。可是,小白兔还没放稳呢,老弟便嚷嚷起来:“小白兔是我的,我要嘛!”“这是我的呀!”我连忙双臂围成一圈,护住那块蛋糕。“我的!”“不给!”我和弟弟争吵起来,然后逐渐演变为打,可弟弟怎能打败年轻力壮的我呢?终于,弟弟被我打哭了,全家人连忙安慰弟弟,都不欢而散。
后来,我读了《青铜葵花》,不禁感慨万千:身为姐姐的我不该这么不懂事,青铜在困苦的生活中,仍旧谦让着妹妹葵花,甚至连上学的机会都给了她。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有多少认为我们做了谦让的榜样?战国时,孔融把大梨让给了兄弟;住的司令在贫困时,把青稞面让给了伤员们;汶川大地震中,谭千秋老师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学生……看看他们,想想我自己。一只小兔子就是我们姐弟俩闹矛盾,值得吗?身为姐姐事事都应该谦让着弟弟妹妹,我们现在都是独生子女,表弟表妹就是我们最亲的人,谦让他们应成为我们的本能。因为我们长大了。
《青铜葵花》让我受益匪浅,使我的心灵受到一次巨大的震撼!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九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雾都孤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这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抔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
假期里,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用风趣幽默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把战争描述得淋漓尽致,让我钦佩。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_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_政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这个猛)、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历史和人生一样,往往充满了遗憾。在昏暗的灯光下,在宁静的时光中,我似乎看到你孤单而又瘦削的身影一步步走来。张居正,回首相望你的人生片段,让我感受你的灵魂。
翻开大明王朝的历史,你所带来的丰功伟绩是不可磨灭的。你以少年天才的身份进入官场。你亲眼目睹了官场上为权力争夺的腐败现象。由此你逐渐变得更加睿智,冷静。最终在残酷的斗争中不但保全了自我,并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梦想。你当上了内阁首辅,但你并不为之雀跃欣喜。因为你眼前的王朝,只是一副被掏干挖尽的皮囊。朝政的腐败、百姓的流离失所、国库的空虚,让你有了救国的决心。于是你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改革大业。错综复杂的政治舞台上,应对守旧派的重重阻挠,你力挽狂澜,不惜一切代价的让国家有一番新正之气。最终也因你的改革,让国家本衰竭的命运一度出现中兴之气。
抉择。当改革轰轰烈烈的施展开来,当国家好不容易走上正轨时,有一个巨大的磨难走向了你。你的父亲去世了,那一刻,你泪流满面。很难想象,为了朝政与抱负,你十九年从未回家看过父亲。更多的愧疚,思念,仅有在你心里更显凄凉。而更大的磨难,是你要放弃朝堂,回乡为父守孝。在梦想和道德中,你面临抉择。改革大计还未完全实施,你又怎能离开?在满朝官员的弹劾和非议中,你超越了世俗,超越了那个时代,在亲情和梦想的抉择之中,你毅然向着梦想前进。
身后名。《明朝那些事》里这么评价你“一个天才,生于纷繁复杂之乱世,身负绝学,以一介草民闯荡二十余年,终成大器。”对于我来说,你是一位孤独的英雄,你的卓越成就是无人能比拟的。但同时,你也留下了巨大的遗憾。对整个大明王朝,你的改革减慢了王朝的灭亡。当你离去,当你的改革被废除,当清太祖努尔哈赤打来时,人们不禁惶恐,不禁痛哭流涕,可世间再无张居正!就像《风雨张居正》里面所说“有的人死了,但你还活着。”你用你的人生告诉我们,良知和梦想是不会消失的,不因富贵而逝去,不因权势而凋亡。
纵使时光飞逝,可对于历史来说,你永远不会消逝。你的一身正气,你超越常人的智慧和决心,永远沉淀在了历史中。你是大明王朝最醒目的标志。你与历史共前进。
这本书早就听说过,但那时候一向在看《东周列国志》,没心思看这个。别的书看完了才把它翻出来看。这一看就再也看不上其他书了,全扔一边了。
能够说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读书的欣赏水平。
这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是一个非专业研究历史的公务员,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这部《明朝那些事儿》更加的平民化。有人说,历史不能够幽默不能够白话,因为历史是严肃的,这话没错,该书作者也说:“不是历史幽默,而是我幽默”。所以,那些不幽默的历史书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当是幽默趣味的,精彩的说着大白话的历史书。因为现如今的老百姓们虽然大都有文化有文凭,可他们毕竟不全是历史专业出来的,没有那么多关于历史的基础专业知识,如果你给他们看的书,要先让大家伙都去预习一回历史基础课,看完通史或通鉴才能够看,这玩笑就不免开大了。而当年明月就使的我们能看到这幽默的历史“书”,读历史居然能够这样简便。
该书资料以明史为蓝本,几乎所用事件都有史可查,个别出自野史之处,皆注明,并加了作者自我的分析,说明其可信程度。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认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作者说,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能够写得很好看,写《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
而作者也的确证明了这句“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
《明朝那些事儿》从明太祖朱元璋开篇,到崇祯朝结束,前后历时二百余年,共六部。书中出现的人物、事件都是作者经过精心“海选”和“pk”的,作者说:“不是牛人不入书,不是牛事不叙述”。
这部书的主线即是明朝的十七位皇帝,按照年排列出各个重大事件及历史人物,它让我们明白历史里好看的不仅有野史,其实正史同样好看。并且让我们了解了那些我们只窥其一斑的全豹。它告诉我们,朱元璋是残暴的它登基以后诛杀开国功臣,心狠手黑。所有开国功臣,包括开国六公爵和四个手握免死铁劵的老臣,另外两张铁劵的主人,常遇春开国之初即暴病,当初拉他入伙的汤和也只因当朱元璋看到他时,这位当年英勇无畏的将军只能躺在椅子上,嘴角留着涎水,支撑着向他行礼。据说当初开国的功臣幸免的包括汤和共两人,另一个是朱元璋的外甥。并且朱元璋施行机发明的酷刑简直就是惨绝人寰,并且他还有一个历史上其他皇帝没做过,也没想过的“庭杖”——皇帝亲自拿着棍子在朝堂之上把大臣打死。但它还告诉我们朱元璋是仁慈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天下的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他的残暴只对大臣,贪污银六两者剐刑。对百姓能够说是“耶稣救世主”,在朱元璋统治时期,用今日的话说幸福指数快速的上升。
它告诉我们朱棣是篡的侄子朱允炆的权。但它还告诉我们在当时朱允炆的削藩就像是好学生要抢黑社会的刀,痴人说梦。朱棣是当时整个大明最优秀的将领他手上又有当时做强悍的军队。削藩,不可能。
它告诉我们,宦官郑和七下西洋是永乐大帝伟大英明的决定,但它还告诉我们,郑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宦官,在朱棣造反的时候它更是一位伟大的将领,曾为朱棣立下汗马战功。
它还告诉我们,以往有一个被称为“黑衣宰相”的和尚,他极力的鼓动朱棣造反,能够说是朱棣成势的最大功臣,但朱棣登基后他却退居下层,不做高管。但他依然是那个朝代实际的宰相,所以被称为“黑衣宰相”。
等等等等。它里面有我们不明白的却十分有意思的事。
该书分六部,但前后连贯,无笔法的不一样可作为一部明史来看。到最终一向写到朱由校煤山自杀而止,全书完。
我不是学历史的,所以我不分析历史。我只是一个读者。我只喜欢好看的故事。当年明月做到了既让我看到了好看的故事,又看到了历史。
明朝,是一个变化多端的朝代,是一个十分离奇的朝代。从起始到灭亡,一切都是那么怪。
第一阶段,明兴(1328——1398),朱元璋建明。这个阶段,元末战火纷飞,民不聊生,名将辈出,各地农民相继起义,朱元璋打败张士诚和陈友谅,与元决战。元原本以为这个人只是想在战争中捞点好处的乡巴佬,元朝也太蠢了,你看看,元官吏的压迫使朱元璋家破人亡。朱元璋选二十四名将,其中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周德兴、汤和等人。一举攻破大都,元灭亡。朱元璋杀开国功臣,又经历了蓝玉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一并称为“洪武四大案”。朱元璋用自我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才能,战胜了所有的竞争者,获得了最终的胜利,直到他遇到了最终一个敌人——历史规则!
第二阶段,明盛(1403——1449),这一期间朱棣起兵造反,史称“靖难”。除此之外,他还北征了蒙古,打败瓦刺,平定安南,国力日渐强盛,又做了两件大事,即修永乐大典、郑和下西洋。先讲永乐大典,此书共3亿7千万字,它的资料包括经史子集、天文、地理、阴阳……涵盖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知识财富,它绝不仅仅是一部书,而是一座中华礼貌史上的金字塔,是文化传承、自强不息的精神。再说说郑和下西洋,郑和与西洋各国建立了良好关系,虽然彼此之间的生活习惯不一样,国力相差很大,但大明没有对这些国家另眼相看,它以自我的礼貌和宽容从心底征服了这些国家。
第三阶段,明衰(1465——1627)。这个阶段是中明三大征的发生时间,第一征土木堡,第二征京城保卫战,第三征朝鲜保卫战。这三征使大明元气大伤,晚明的灭亡无法避免。还有内斗,这期间有六名天才角逐,分别是徐阶、严世蕃、陆炳、杨博、高拱、张居正,徐阶等死了陆炳,除掉了严世蕃,却被高拱一竿子打翻,张居正又用一记黑枪结果了高拱。还搞出来个四党之争,齐、楚、浙三党构成联盟,东林党和三党僵持不下,直到汪文言的出现,汪文言以布衣之身,操控天下,最终,汪文言把三党拆解并逐个击破,东林党胜利了。
第四阶段,明亡(1627——1643)。此刻的明朝,战乱纷飞,官府疲于应付,全国大部分经济萧条,各地人民纷纷起义,重现元末景象,六个猛人被派去镇压起义军,最终奄奄一息的明朝被李自成击败,女真入关,自立国号为清。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明朝灭亡的起因有很多,有人说万历,有人说天启,有人说嘉靖,说法不一而足,但原因是官吏无能、经济萧条、皇帝不管事等等。但它还是一个十分诡异的时代,比如建文帝丢帝位后死没死等一系列谜案,明朝这个朝代,十分诡异,也十分伟大。
后记:《明朝那些事儿》共九部:《第一部·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第二部·朱棣:逆子还是明君》《第三部·太监弄乱的朝代》《第四部·妖孽横行的宫廷》《第五部·内阁不相信眼泪》《第六部·帝国,风雨欲来》《第七部·拐弯中的帝国》《第八部·人间再无魏忠闲》《第九部·1644最终的较量》。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一
《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其长子傅聪间精神接触和思想交流的实录,由傅雷次子、傅雷胞弟傅敏选编。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傅雷家书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作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最近我读了傅雷先生的《傅雷家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书中有傅雷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纯真、质朴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从书中,我知道了,傅雷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悉心培养,希望他成为一个时刻爱国、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呢?。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在演奏姿态方面。”
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这一封封书信里,他希望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他成为“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读《傅雷家书》有感《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初看《傅雷家书》的时候,首先感到的是傅雷心切和望子成龙,字里行间句句流露出对子女的严格而深刻的教育,每封家书都映照出他对子女的爱之切和情之深。像所有中国的父亲一下,傅雷对子女的爱是热烈而又深沉的。他把行动上羞于表达的爱,当面说不出来的话通过书信传递给子女,使孩子虽然远在国外,但一样体验到父亲浓浓的爱。我在读《家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我的爸爸妈妈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对我或者正面教育,或者循循善诱,都是因为爱!
读《傅雷家书》,我受到了很多的成长教育。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谦虚待人、谨慎做事、礼仪得体;遇到挫折不气馁,取得成绩不骄傲,做人要有气节、有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很庆幸在初三这个暑假读到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处于摆脱青涩,探知世界,走向成熟的人生关键阶段,还有很多内容我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纳,但正像我爸爸对我所说的:“这本书值得你一直读,读一辈子!”
读《傅雷家书》,我最受震动的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他敢于让儿子自己去闯,支持孩子有自己的选择。傅聪虽有磨难但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音乐家,这与其父亲支持他大胆地闯是分不开的。傅雷让孩子从小就出去冒险,接受挫折教育,独自应对国外生活的种种挑战,而不是溺爱孩子。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我们所有人都不能依靠爸爸妈妈一辈子!
《傅雷家书》是一部“百科全书”,它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也使我更加理解和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的爸爸妈妈没有傅雷那样学富五车的才华,更没有文学、美术、音乐等方面的高深造诣,但是他们像傅雷深爱着傅聪一样深深地爱着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拿起这本也许并不太重的书,却觉得沉沉的。
了解过傅雷,为他的含冤自杀而感到同情,傅雷在学术上是一位学者,在家里是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这些家书,有三层内容,第一层是傅雷作为一位普通父亲对远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表达四年、关怀之情;第二层是傅雷与儿子如同益友,知己般倾心地交谈,讨论艺术;第三层就是傅雷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认真引导儿子要具备高尚人格和艺德,启发儿子的爱国情、民族情。
《傅雷家书》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升自身修养的一本好书,在风云暗涌的年代里,傅雷通过书信亲子爱子,传达出一种高尚的品质。
爱子之情本是人间常情,而傅雷却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把亲情放在第二。读了《傅雷家书》,可以看到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爱,也更突出了傅雷在艺术造诣高深,在生活对朋友爱惜尊重,政治上关心国家发展,又如益友、知己般与儿子平等探讨艺术的多个方面的个性特征,并且还能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获得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体会父母之爱。可能如傅雷那样,对我们有着一颗期盼之心,希望我们成人成才,有一份浓浓的、毫无保留的爱。明白了父母的爱心,我们就会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术修养读物”,更是平凡又典型的“不聪明”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我们可以像傅雷一样从中体会做人、学习的道理。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书写而成.另外看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二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那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是描述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这篇作品主要写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那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此刻的肥差,从而把自我同复辟政权栓在一齐。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蛮不讲理。
《红与黑》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终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于连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勇敢,出生卑微却敢于追求资产阶级阔佬的夫人:他胆怯,去巴黎面试侯爵助理的时候,凝重的气氛能够让他害怕的哭:他真实,拒绝了艾丽莎的爱慕,不为她所拥有的遗产而魑魅献殷:他虚伪,两段感情的开端都源于他的虚荣心作祟,而不是自我真实的情感:他矜持,对于上流社会的种种不为所动,不阿谀奉承,对于美丽的德·瑞纳夫人和巴黎最漂亮的姑娘玛蒂尔德·德·拉莫尔都表示了反感和被动;他伪善,为两个女人爬梯子偷情,应对深陷的感情毫无尊严;他自信,果断霸气的回复来自上层阶级的侮辱;他自馁,常常怨艾自我的卑贱身世,和自我高攀的可笑……我喜欢于连!
他的风度,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个性……这已经不是怀揣青涩和无知的少女所倾心的仅有个性和外在,没有深度和立场的男人。这是一个无比强势而又不失可爱的男性。而他的死正是因为他的强势和其后对名利的渴求到达一种过分的陷入,他因为眼前的繁华而颠倒了自我的人格。我们不能怪罪他,因为他有无比庞大的自尊心,他有太强烈的对成功的渴求!
这些都是好的东西,这些让这个年轻人显得尤为进取。而正是这些东西与那个时代令人窒息的冷漠和伪善压迫着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打击着他纯白干净的对繁华和成功的梦寐,他便毫无芥蒂的陷入陷阱。他走向成功的道路是比较迅速的,我看到的他成功的因素在于他过人的才华,可是仅有才华恐怕他也很难如此迅速的成功,他的情妇对他的辅助是很大的一个因素,和他自身的拼搏也是脱不了干系的。
而在他步步前进的时候自信心的膨胀,和对于荣耀的难以取舍也为他之后的成败埋下了祸根。有人说于连在他犯罪之后已经彻底的失败了,而我觉得他短暂的一生的成败应当是在最终成功的,因为他在监狱里深刻反省了自我。看清了所有的富贵荣华都是空洞的,看清了这个时代的丑陋,看清了自我真正爱的女人,看清了自我,他能够平静的应对死亡,能够将一切看的更宽容些。
他在这个时期在归于平静之后真正有时间思考,在审视和批判中他的人生境界有了升华。这正是任何金钱名利所交换不了的,那些表面光鲜而本质粗鄙庸俗,不会思考的富人不会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做的,而学会思考就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就不是行尸走肉!在于连身上有着我们应当学习的精神,也有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也许你也会喜欢于连。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
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
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三
第一段:介绍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心得体会是人们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或者其他活动后,通过总结和回顾所得到的经验和感受。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自己的能力,还可以推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心得体会的汇集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总结,更是对自己经历的反思和思考,它的价值不可估量。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并解释为何心得体会对每个人都是如此重要。
第二段:工作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在工作中,心得体会是一个宝贵的财富。通过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我们可以找出自己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比如,我曾发现自己在团队协作方面有所欠缺,于是我开始主动参与团队项目,学习如何与团队成员更好地合作。通过心得体会,我发现要做到有效团队合作,需要互相尊重、沟通畅通和责任心等品质。随着我的努力,我的团队合作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因此,工作心得体会是我们成为更优秀职场人的关键。
第三段:学习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相比工作,学习是人们一生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总结学习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提高学习方法。例如,我曾陷入学习困境,觉得自己学习效果不佳。通过对自己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反思,我发现自己没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缺乏集中注意力。我尝试了一些学习方法,如番茄钟、制定学习计划等,这些方法使我更加高效地学习,获得了更好的成绩。因此,学习心得体会是我们成功的关键。
第四段:生活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生活是多彩多样的,我们每天都有新的经历和感受。这些经历和感受都值得被记录和总结。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生活态度和对待问题的方式。例如,我曾遇到一段困难时期,感到迷茫和挫败。但通过对这段经历的反思,我逐渐发现积极的心态和乐观的思维可以帮助我战胜困难并从中成长。这个经历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以正确的态度去面对,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生活心得体会是我们走出人生困境的关键。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的价值(200字)。
心得体会汇集能够使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找到自己的问题和优势所在。心得体会还能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而提高自己。通过总结工作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和生活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在事业、学业和生活各个方面变得更出色。因此,无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重视对自己心得体会的总结和汇集。让我们保持积极的心态,勇于总结并向前迈进。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得到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无疑是成长和进步的源泉。无论是生活中的点滴小事还是工作中的挑战,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并加以汇集。本文将从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等五个方面,分享一些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个人成长(200字)。
个人成长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在我过去的成长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勤奋、坚持和自律的重要性。我们时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不放弃,保持积极的心态,我们就能够战胜困难。此外,我也发现了通过读书和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见识的重要性。因此,我坚持每天读书,并把读书当作一种习惯。这些经验让我明白,个人成长是一场循序渐进的修行,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扩大自己的视野。
第三段:职场进阶(200字)。
职场是一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地方。在职场进阶中,我通过与同事和领导的交流和学习,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尤为重要。合作和团队精神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增进彼此的人际关系。其次,我认识到不断学习和适应变化的重要性。职场竞争日益激烈,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力。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正确处理压力和挫折。在职场中,我们难免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只有勇于面对,敢于挑战,才能迎刃而解。
第四段:学习方法(200字)。
学习方法是我们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的关键。在我个人的学习中,我尝试了很多不同的学习方法,并从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合理分配各个科目的学习时间。其次,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任务分解成小目标,逐个击破。此外,我也深信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学习资源,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查找资料、参加在线课程等。最后,重要的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学习当作一种习惯,保持持续不断的学习动力。
第五段:人际关系与生活态度(200字)。
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我过去的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与他人的良好关系对我个人成长和发展有着巨大的帮助。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学会了尊重和体谅他人。此外,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无法改变某些事情的发生,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和处理它们。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未来的可能性。
结语(1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源泉。通过总结和汇集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无论是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还是生活态度,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不断改进和提升,更好地适应这个充满变化和挑战的世界。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五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钻出一朵茶花,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世间。
——题记。
情愁爱恨化作一江春水向东流,正因美丽的容颜带来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无奈的悲剧。
妓女,这个几乎配不上职业的职业,在世人眼里,一谈到妓女似乎自然联想到淫荡、放纵、无耻之类的词,认为她们出卖肉体为生,为人所不齿。
这正是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是那个时期人们内心的矛盾。他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那些处身于贵族富翁位置的人们妓女,自以为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养,一面却用他们的金钱去占有玩弄她们,表面上还装出一副正人君子之相。他们把拥有情妇作为高贵成功的标志,他们虽然在妓女身上大把花钱但是始终都是为了自我的虚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而主人公玛格丽特就是被那些阔佬的虚荣品位所把玩的烟花女子之一,她被视为卖身的贱人,尽管陪的是有地位的人,自己却毫无地位可言,她们只能凭借美貌与整个资产阶级相抗衡。以狂欢狂饮缓解精神上所受的侮辱,以及灵魂的孤独。女主人公在这种环境中早趋麻木,但她终被阿尔芒真挚的爱唤醒,致使她向往过一般人的生活,和阿尔芒永远相爱,然而世俗偏见与她们所走的道路纠造就她们根本获得不了爱情的幸福,似乎就连上帝也不允许。
有关《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我就不必细说了,不过,在我看来,《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比《玛侬·莱斯特》更为悲更跌荡起伏,与《红楼梦》倒旗鼓相当。
玛侬是死在荒凉的沙漠里,但她是死在一个真心爱她的情人怀里的。玛侬死后,她的情人为她挖了一个墓穴,他的眼泪洒落在她身上,连同着他的心一同埋葬起来了。而玛格丽特呢,她像玛侬一样是一个罪人,也可能已像玛侬一样改邪归正了,但她却死在富丽豪华的环境里,死在她过去一直睡觉的床上;可是她们的心都是一片空虚,像被埋葬在沙漠里一样,而且这个沙漠比埋葬玛侬的沙漠更干燥、更荒凉、更无情。
而玛格丽特与林黛玉是多么相像啊。玛格丽特处于病态中歇斯底里的疯笑与林黛玉多愁善感的哭泣表达的都是同一种情感。玛格丽特与林黛玉的纯真之爱都是因为世态炎凉,爱人的愚昧无知再加上疾病,最终在自己的床上香消玉损,与世长辞。而她们的爱人,一个怀着忏悔的心与她最后一次相见,一个皈依佛门,不再与世俗之争。
多少女人向往玫瑰花般的爱情、热情、浪漫。玫瑰花瓣即使落了,仍是活鲜鲜的,依然有一种脂的质感,缎的光泽和温暖。当它们脱离枝头的拥挤,自由舒展地躺在那儿,似乎比簇拥在枝头,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丽。
而茶花令我害怕,它们生前是那样的惊世骇俗,仿佛有一层神秘的薄雾笼罩着它们。但它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预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了下来,真让人心惊肉跳。我大骇,从此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
可怜的妓女,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爱她们是一种过错,那么至少也应该同情她们。同情见不到阳光的瞎子;同情听不到大自然音响的聋子;同情不能用声音表达思想的哑巴。但是在一种虚假的所谓廉耻的借口之下,人们却不愿同情这种心灵上的哑巴。这些残疾使痛苦不幸的女人们变得疯狂,使她们无可奈何地看不见善良,听不到天主的声音,也无法表达爱情和信仰。
有时候,一个伟大挺身而出,用他的爱情,甚至以他的名誉来为她们恢复名誉。雨果刻画了玛丽翁·德·萝卡姆;缪塞创作了贝尔娜雷特;大仲马塑造了费尔南德。各个时期的杰出思想家和诗人都把仁慈的怜悯之心奉献给了妓女们。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悲可怜的美丽女人,不管小说是如何地虚构,它带给了我最真挚的情感,催泪而下。但愿这朵茶花来世不再在阴暗的墙角,能整日与阳光相伴。
仰望茶花,仰望一个圣洁的灵魂,愿她今后不再像前世那样美丽而又凄惨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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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六
人生如秋日。俗话说得好,活得像个梦,好像是个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感人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纠葛,让我们深刻理解了“爱”这个词在人的生命中占据了多大的位置,在“爱”和“被爱”之间做出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角色,让人又爱又恨。她一味的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就像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美好的爱情里,失去了常识。可能很多人觉得她幼稚愚蠢,但我佩服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斯佳丽没有拘泥于一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和道德的局限。她才是值得瑞特真挚爱情的人。在战争的情况下,瑞德坚持要上前线,媚兰又要生了。没有任何支援,斯佳丽带着生病的妇女和孩子独自冲出火场,向塔兰村走去。你无法想象一个高贵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在做什么。也许当一个人面临绝境的时候,他的内心可以强大到超越生死。
飘读书心得汇集(优质17篇)篇十七
《金银岛》这篇小说描述了一群去寻找宝藏的人们在正义与邪恶之间的一场恶斗,揭露和抨击了人类的贪婪与凶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金银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是一个比《鲁宾逊漂流记》更刺激的故事,这是一段比《绿野仙踪》更离奇的历程,作者史蒂文生的这部作品,让幽默与恐怖结合,正义与邪恶并存,史蒂文生那锐利的笔下将整个故事变得充满情义。
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一张藏宝图,有钱的乡绅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帆船,准备出海寻宝,不料,在招募水手的时候,以约翰。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充当了水手,一起随船出海,前往金银岛。
围绕先前海盗的头儿——弗林特埋藏的70万英镑,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抢宝游戏”,而吉姆在岛上数次弄“拙”成“巧”,无疑为整个故事画上了点睛之笔。
故事的结局以寻宝者的成功而告终,海盗也被流放在了小岛上,7位寻宝者只剩下了4人,他们从起航到回港共花费了68天,找到了全部宝藏,得胜而归。
这本书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并不是具体的寻宝细节,而是对约翰。西尔弗这个人特点的详细刻画,有刚开始的殷勤、恭敬、巴结到后来凶相毕露时的阴险狡诈,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几乎让人无法相信。
对于其他方面,作者依然小心谨慎,任何小小的细节都做到了完美,两个章节之间绝不用同一种方法相连,这也是引人注目的地方。
至于说到这本书所向世人诉说的真理是“不被外表所欺,不被金钱所惑”英勇的斯摩列特船长告诉我们的是: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要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只要这样,就能创造奇迹。
史蒂文生在序言中说“我还想为西尔弗而骄傲,并且至今还欣赏这个狡诈而难以对付的家伙”。所以大家也许不知道,这本书的原名是《船上的厨子》,而如今这本书已风靡全球,它就是大文豪史蒂文生的著作——《金银岛》。
《金银岛》题材新颖,情节曲折,人物生动,可以说是文学中的一朵奇葩。
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已厨子西尔弗为首的船员设计了一条精妙的计谋,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凭借着各个船员的机智勇敢,不久,他们把海盗一网打尽,最后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为已经十分危险的团队送去希望。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厨子西尔弗是其中的代表,开始,他抛弃了船长,船主,吉姆的正义的船员,为了宝藏杀人灭口。最后,为了能不在小岛丧生,他又装出谄媚的样子,细心为正义的船员服务,抛弃了此时弱小的海盗一方,这种墙头芦苇的人真是该死,可惜最后还是让他逃走了。相比之下,吉姆就因为善良赢得了众多好评,为自己的队伍贡献了不可没灭的贡献。
总之,书中告诉我们善良总是能战胜邪恶,善良的人终归有好报!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它叫《金银岛》,我读了很有感触,所以写了这篇金银岛读后感。
我其中最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吉姆。吉姆从小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正是去了金银岛探险,胆子才变得打起来,和海盗们生死拼搏,并拯救了和吉姆一起的一些伙伴,海盗们还用一些东西想收买吉姆可是吉姆看都不看宁死不屈。我这点很佩服他的勇气和正直。这本书中“陷入敌营”和“海上探险”这两个篇章最最吸引这我,其中陷入敌营讲的是吉姆前面独自离开小木屋,又回到小木屋,没想到小木屋已被敌军占领,但他毫不惧怕,他听说敌人要让他上绞刑他也不怕,还给敌人讲大道理。最后感化敌人。看到吉姆要上绞刑是我的心眼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真的被绞刑,可是好人有好报,最后吉姆杀了海盗,逃出了敌营。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想,如果吉姆是我,我能做到这些吗?我说不,如果我被海盗抓住了,我一定会投降于他们,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所以,我长大也要做个像吉姆这样的人,做个勇敢,正直,不怕困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