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写司法工作总结时要注意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夸大事实,同时也要注重语言的精练和思路的清晰。阅读以下司法工作总结范文,可以让我们对司法工作总结有一个更深刻的了解。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一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_难题、补齐短板,奋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在防风险促发展上展现新担当。去年以来,我们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研判、靠前服务,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探索建立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律风险研究机构,在全省100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处设立信息采集点,收集、研判并发布企业法律风险,及时提供企业、环境治理等法律风险管理服务。部署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先后走访企业20347家,提供法律建议16049条,排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6422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经济下行特别是处置“僵尸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实施,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出版《“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成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加强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对接,在“长江经济带”重点企业设立律师工作站,在20家大型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召开后,我们紧扣促进市民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助推“城市病”解决,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法润江苏“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品质三项提升行动,近200万人次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志。我们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省发改委联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推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的“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实现“前台集中受理,多个窗口服务,后台工单指派,一揽子处理问题”,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在实现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同时,大力推进12348话务平台、网站平台、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平台以及电视平台等虚拟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一年来,12348热线接听群众来电超过28万人次,12348网站浏览总量达到39.7万余人次,在线办理公证书3000多件,群众满意度95.62%。按照精准服务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万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万余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14亿元。着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编制完成《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审议通过并转发,全面启动“七五”普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普法惠民环省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编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在宜兴、如皋、沭阳三地开展试点,为在全省全面推开打好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44%,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坚持融合共治,在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全系统始终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深化平安江苏创建的重要路径,从源头治理和末端管控两方面入手,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综治、公安、法院、检察和劳动、环保、卫生、住建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主管部门的衔接对接,筑牢人民调解这一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的要求,把安置帮教作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工作的延伸,坚持融合发展,加强工作联动,推动治理难题的解决。全面实施“零容忍”警务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监狱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全面安全、持续安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对重点人员、重点制度、重点场所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四是着力补齐短板,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举措,针对基层能力、基层力量、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大力推进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发展。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的重要引擎,扎实推进以“2+1+n”一体化智能平台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司法行政“智慧法务”格局。目前,一体化智能平台已覆盖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并向村居一级延伸,平台汇聚了近48亿条各类信息数据,建成了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执行和矫治管理等六大类数据库。在纵向上实现了全系统上下的一网联通、信息传递,特别是加强数据“反哺”,提高基层工作效能;在横向上推动了司法行政与公检法、综治办、人社、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建共享。与阿里云等单位合作,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成立首家“大数据研究中心”,下一步将着力发挥中心在信息化前沿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深入贯彻中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精神,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步伐,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了涵盖基础型、枢纽型、专业型、行业型、网络型等五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制定涵盖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司法行政保障等5大类120多个标准化项目。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南、司法所建设导则、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等4项标准被列入2016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高效性。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探索新模式、积累新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制度改革。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加强律师执业监管,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修订《现代监狱建设指标体系和监测指标考评细则》,探索高、中、低监狱分类建设,龙潭高度戒备监狱和江宁低度戒备分监狱正式运行,为全国监狱分级分类建设积累了江苏经验。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通江苏监狱微博、微信以及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主动向社会公开狱务信息,有效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积极推动《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在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有效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法律援助在覆盖全部低保人群的基础上向低收入人群延伸,13个设区市均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迈出新步伐。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儒法并举的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活动,把合格党员要求融入家庭建设,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以实战为导向,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首批新任司法局长培训,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增强。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原则,推动职能重组,变革勤务机制,加强力量整合,探索形成了司法行政民意调查队伍、数据分析研判队伍、全覆盖法律服务队伍、互帮共建队伍、社会工作队伍等“五支新军”,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厅直系统反腐倡廉“季度双会”制度,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和源头预防,队伍防腐拒变能力不断增强。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二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推进“大调解”。一是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组织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全年调处纠纷5948件,调解成功5877件,调解成功率98.8%。二是完善诉调、警调、检调、信调、政调“五调”联动体系。区诉调联动调解中心受理民事诉讼诉前调解案件120件,成功调处91件;受理民事诉讼委托调解案件660件,成功调处584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40件,成功调处40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141件,成功调处131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9月,举办全区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普法宣传员业务培训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禁毒委办公室、区法院老师授课,参训人员140余人。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2名司法所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
2、强化“大管控”。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率为零,无脱、漏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2001人,建安置基地151家,重新犯罪率1.55%。西城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日常监管。构建司法行政情报体系,被市局评为20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项目。规范学习教育、日常报到、公益劳动、委托管理、安置基地建设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会同区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2次,区矫正办单独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检查4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在全区司法所统一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程序,排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说情因素。目前各司法所的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均已运行。四是做好“缓解看守所羁押压力”工作。按照回避及2人以上办案原则,司法所通过书面调查和实地考察,层层把关,确保审前调查做到合理合规。
3、夯实“大基础”。一是创新建设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和社区矫正工作站。4月中旬开始,采用“一村一室”或“一片一室”模式,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打造“五统一”、“三落实”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资源调配、统一格式文书”、“落实场地、落实人员、落实制度”。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矫正帮教和法律服务三个小组,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全区共建司法行政工作室158个、社区矫正工作站93个。二是积极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按照省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细则》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度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新创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家,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9家。东城司法所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全区廉能监察评估前十位职能科室(所、队、站)。三是开展特殊人群排查摸底工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和至少见一次面、谈一次话的要求,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全面落实分阶段、滚动式排查、定期巡查、定人包案、管控升级等管理制度和措施。
1、统筹谋划,加强指导。一是制定下发《黄岩区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目标分解的通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全区各单位,指导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完善普法宣传员网络建设,建立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六五”普法讲师团20名,建立“六五”普法宣传员讲师团29名,建立“六五”普法领导干部讲师团26名。在全区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发展普法宣传员兼信息员78名,在企业发展普法宣传员151名,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60多名,招募乡村特色普法志愿者队伍和各行业普法志愿者800多人。
2、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一是开展“法治永宁、普法春天”系列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包括“春风计划”(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春雨计划”(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春耕计划”(普法农村行)、“春苗计划”(青少年学法)、“春雷计划”(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等五部分,以专项活动带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实施“边缘”群体普法便民工程,选取劳动力市场、黄岩基督教堂、茅畲留守儿童学校、农贸批发市场、看守所、老年大讲堂、城乡结合部吉岙村等十个试点,探索设立普法“边缘”群体服务窗口,减少普法宣传的“盲区”和“死角”。三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法制宣传栏、村级普法学校等传统阵地,利用新兴媒体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开通“黄岩普法办”微博,在微博、黄岩法治网、手机彩信、户外大型led屏等新兴媒体上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普法渗透力。四是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举办“十八大”精神宣传暨法制教育文艺汇演,将十八大精神送到基层,目前已在江口街道埭头村、宁溪镇岭下村和大地村展开。
3、突出重点,普治并举。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会同区委组织部、人劳局、法制办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制度。深化“领导普法带群众”区管领导干部法律文化建设“十个一”活动。10月,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首次举办以“优化法制环境、打造宜居城区”为主题的区管领导干部法制演讲比赛,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各系统的26名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比赛。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向领导干部赠送各类法律知识读本1130本。12·4活动期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到劳动力市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大型上街咨询活动,到屿头乡、宁溪镇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二是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评选。抓课堂教育,做到“计划、课程、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区各中小学均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开展法制教育不少于2次。会同区综治办、法院、教育局命名4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分别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宁溪初级中学、宁溪中学)、屿头乡“两岸3°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宁溪法庭“青少年模拟法庭”。通过上法制课、开办法制图书馆、设立青少年模拟法庭、播放法制影像资料等形式,开展体验式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购买《青少年以案学法法律知识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等法律图书500多册、青少年法制宣传挂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电视专题片20余套,以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充实基地法制图书馆。11月以来,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护蕾”行动,实施普法宣传车进校园、普法讲师团进校园、法律资料进校园。普法宣传车深入全区19个乡镇街道、54所中小学进行巡回法制宣传,并沿途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行程达1500公里。组建多支“普法讲师团”到各中小学开展多层次法制专题讲座,律师、法律骨干讲师团面向区级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讲师团面向19个乡镇街道,形成区、乡镇街道两级普法联动。向各中小学赠送法律及道德类书籍500余本、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册。《黄岩开展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被《台州日报》报道。三是突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6月,台州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调研会在我区召开。7月,组织全区前四批101家“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回头看,对在两年内发生严重失信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5家企业予以摘牌,确保创建质量。50家企业新被授予黄岩区20xx年度“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轮训6场次,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开展法制教育30余场次。会同工商、经贸、财税等九部门组成“企业法律体检团”,对全区50余家授牌的“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开展为期两周的法律体检活动。
4、立足基层,彰显长效。一是建设特色法治文化基地。在125家规范化学习会馆中培育“学法特色会馆”,建成院桥镇繁荣村“普法茶吧”、潘深河大讲堂、北城流动人口学习会馆等学法示范会馆。依托全区200余个“文化舞动广场”经常性开展法制影片播放、法律咨询、有奖竞猜、法制文艺等“法律夜市”系列活动。流动普法图书馆进农家书屋,满足农村群众学法需求。二是推进“普法农村行”。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法制培训2期,参训率98%。以“周末文化配送工程”、“农民文化家园”、“志愿者活动进会馆”等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26场次。会同区文广新局开展法制文艺下乡10余场次。三是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对已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全面考核复评,发现问题和不足,重点指导改进。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院桥镇繁荣村),市级10家。我区现有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8家,市级79家,区级达标率84.7%。
1、实施“四个百”法律服务工程。一是建立台州首个律师行业党员服务中心。建立党员律师接待日制度,党员律师轮流到中心办公,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月成立以来,12名党员律师参与了活动。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成立青年律师法律服务讲师团,组织青年律师和女律师到乡镇(街道)、学校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开展公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年和公证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公证信息员和特聘公证信息员作用,推行预约服务、上门公证等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三是推进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区委书记、区长大接访等活动,为党委、政府和群众解答难题、化解纠纷。我区律师全年参加政府信访接待25人次。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理论研讨工作。市律协理论研讨文章评选中,我区有4篇论文获奖,黄岩律协联络组获组织奖。全年各律师事务所总收案1674件,公证处办理公证370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总收案546件。
2、创新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建立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4月,会同区政协社法委建立黄岩区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中心人员由区政协法律界(主要为公检法司系统政协委员)组成,通过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为全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每月15日为接待日。截止10月份,中心共接待6场次,接待来访咨询31人次。二是完善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区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87.9%。8月,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走访月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活动期间,局分管领导、公证律管科科长带领村居法律顾问走访乡镇、街道19个,村居20个,梳理意见21件,促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推进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为政府部门产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组织律师深入基层、企业,对中小企业和民间融资问题进行检查,推进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提供法律帮助。全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走访顾问单位及联系村居、社区2000余次。
3、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实现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核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窗口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印制法律援助指南10000余册供群众查阅。加强“12348”专线服务,严格落实群众来电、来访登记制度,疑难、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特殊人群上门援助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二是推行实习律师坐班制。组织实习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轮流坐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8月以来,实习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539人次,协同其他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三是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援助律师。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给予“特事特办”。7月,浙江华东塑料模具有限公司33名职工集体上访讨薪,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讨回欠薪5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纠纷激化。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3件,窗口和专线解答法律咨询1642人次,其中来访1157人次,来电48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组织上街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流程表》、《申请法律援助须知》、《劳动合同法》等近3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1名当事人送锦旗到法律援助中心致谢。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黄岩区“学习雷锋活动示范单位(窗口)”称号。
4、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监督管理。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日常监管机制。各法律服务单位和窗口办案(证)流程和制度上墙。实施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建立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申请的事项实施集中办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完善法律服务案件评查机制。7月,对全区法律服务案件进行检查和评比,评出优秀案卷10份。通过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检查机制。每季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合格的法律援助案件发放补贴,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全年共检查法律援助案卷190份。四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管理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办法》,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对补贴发放标准、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推进规范运作。
1、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创先争优活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等为抓手,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周学习日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十八大精神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核心价值观大讨论等活动,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和宗旨观念,坚定政治信念。2名同志获全市政法系统“岗位学雷锋”演讲比赛二等奖,2名同志获黄岩区“回顾光辉历程喜迎党的十八大”党史知识竞赛三等奖,1名同志入选全区“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征文活动。二是加强作风督查。区局组织对机关科室、司法所执行省四条禁令和局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2次,检查情况在学习会上通报,并上报区纪委。三是加强基层调研。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局班子带头深入乡镇、村居、企业、农户,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联系相关单位帮助解决问题。局班子走访村、农户、企业等调研26次,落实相关措施16项。此外,信息、调研等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区局被评为省、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构建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xx年度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黄岩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梳理出规范性文件6个,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统一公布。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截止10月底,区局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三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编制本部门职权目录,其中行政管理服务类52项,行政处罚类39项,编制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流程图11个,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四是狠抓培训教育。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知识培训,区局经培训已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10名。新参加省司法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和市行政执法综合考试12名。本系统未发现违规执法行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3、深化党建工作。一是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集中攻坚月”活动。局党总支在原有7个党支部的基础上,新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支部和矫正及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协会临时支部。目前,局党总支共有党支部9个,其中两新组织(协会)支部6个,党组织覆盖率100%。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岗位、科室(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局共找出风险点133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45条。建立干部、职工廉政风险信息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制定《黄岩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月廉政教育日制度、局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开展岗位廉洁教育和廉洁机关创建活动。邀请区内知名画家、书法家,创作廉政书画20余幅,悬挂在局办公楼墙面,接受廉政文化熏陶。通过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向家属发送廉政信、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共建单位和家庭廉政防线。1名同志获全区廉政杂文大赛二等奖。队伍中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20xx年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行政事业又上新台阶的一年。通过大家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圆满完成了各级赋予的目标任务,赢得了荣誉,提升了形象。区局连续五年获市司法行政系统考核优胜单位、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优秀单位),并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此外,还有集体获市(厅)级先进3个(次),区(局)级先进8个(次),个人获省(部)级先进2个(次),市(厅)级先进5人(次),区(局)级先进10人(次),有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三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四
(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1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9人,今年上半年调查评估44例。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84人,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1-6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起,调解成功313起,协议涉及金额94.3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起、邻里纠纷172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3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合同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22件、其它纠纷37件。排查纠纷217次,预防纠纷32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5月份在刘文成副局长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上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上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25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执法证发放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同时组织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2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在审理当中。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五
年,我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先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部署,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着力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高水平建设“三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对标、实对表、争一流,坚定不移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示作为。
1.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摸排、监管、教育、转化、深挖等五项重点工作,对在册近50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滚动式集中梳理和调查摸底,摸排出涉枪涉爆社区服刑人员19名,涉赌涉毒社区服刑人员37名,统一开展谈话,尚未发现隐患。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签订《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承诺书》,共437份。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来共计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5场,分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支持和保障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保障,由农办从新农村建设中列支83.2万资金用于“三治融合”示范村和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将“三治融合”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有机结合。今年共创建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175个,绍兴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50个。
3.全面完成重要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全力做好重要节点和“平安建设攻坚月”维稳安保工作,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召开安保动员部署会,成立维稳安保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监管,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零失控、零冲卡、零脱漏管”的目标。
二、抓重点、出亮点、求实效,坚定不移在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中展示作为。
(一)“大基础”建设全面推进。
1.以“五比五赛”为载体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在全市13个中心司法所组织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五比五赛”活动,通过“比创新、赛亮点,比台账、赛规范,比服务、赛质量,比进度、赛业绩,比作风、赛形象”,整体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创建注重过程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起抓,实施“清单式、销号制”管理,上半年各所已在14个大方面182个销号目标中完成销号182个,完成率100%。与乡镇街道投入资金共计100余万元用于全市“联合调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全市13个中心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共5家司法所成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黄泽、崇仁司法所成功创建省规范化司法所。
2.以强化考核为抓手完善中心司法所运作模式。进一步健全考核体系,加大对司法所创新工作的考核,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将各项工作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建立健全中心司法所“定人、定时、定点”联系乡镇司法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司法所运作模式,全面规范中心司法所业务职能和主体责任。目前,13个中心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3人以上、政法专编2人以上,基本实现专编专用,基层工作职能发挥更加有效。
(二)“大调解”机制持续健全。
1.完善人民调解体制机制。一是补齐大调解工作短板。根据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短板,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的意见》两个文件,明确了市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主管部门职责清单,并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等提供保障,目前我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已基本建立完善。二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成立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筹建金融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村企等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一镇一品”创建,目前,已建成村(社区)调委会48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1个,联合调解中心2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个,人民调解“一镇一品”调解品牌13个。三是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市人民法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惟律师事务所和13个中心司法所分别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262次,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2897件,化解2850件,成功率98.4%,其中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18件,已调处成功18件。
2.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行动。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时组建驻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由2名具有法律知识的专职调解员和1名值班律师驻点调处来访案件。成立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目前全市21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联调中心建设并开始运行,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卓有成效,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五大集镇司法所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庭所即时对接联动机制,已就地化解涉诉民事纠纷21件。同时抓好工作培训,特邀全国人民调解专家、诸暨老杨调解中心创始人杨光照为我市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专题讲座。自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共摸排信访矛盾纠纷186件,梳理信访苗头隐患186件,与信访部门对接74件,化解信访和苗头隐患249件,引导诉讼7件。
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吸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以乡镇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组建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织密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据统计,全市共计建立人民调解队伍21支,其中志愿者队伍8支,信息员队伍13支。以“先进人民调解员”、“调解好故事”和“优秀调解案卷”等评比活动为抓手,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共评选出30名市先进人民调解员、30篇“调解好故事”和15件优秀调解案卷。
(三)“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
1.推动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下发《市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普法清单,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市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金融风险防范普法宣传中,根据普法责任制联合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投融资整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同时,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在绍兴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排名中位列第三。
2.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开展“法润宪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召开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创新载体,除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和传统媒体外,将宪法宣传融入本土文化和文艺活动,在华堂小学开展“诵读宪法、书写宪法”活动,使宪法宣传与羲之书法文化有机融合,同时开展宪法知识竞答、越剧演唱等多样化环节,以及“讲好宪法故事”征文、演讲比赛、“百姓读宪法”、“宪法进万家”摄影与绘画、“宪法宣传我先行”公益广告征集等活动,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等。今年共开展宪法宣传80余场次,分发宪法资料10万余份。
3.推动“法润”深入实施。进一步抓好“法润”各个项目的实施,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组织市反腐倡廉讲师团和职务犯罪预防讲师团分赴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宣讲,抓好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加强部门、行业、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农村“道德讲堂”“文化礼堂”“流动大舞台”“法治电影下乡”等强化农村普法。今年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个,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新创建55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全年共计组织普法讲师团授课20场次,发送法治短信11万余条次,组织模拟法庭3次。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六
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适应硚口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扭住全区转型、创新、升级主题,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件大事(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改造、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城中村建设改造),着力打造三大功能区(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宝丰—宗关特色商务带、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三大产业(现代商贸、工业服务、健康服务)发展任务,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区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今年1-9月累计调处纠纷5829起,同比去年增加0.62%,成功5823起,调解成功率99.90%,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5524起,同比去年增加1.14%,成功5524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05起,同比去年减少7.85%,成功299起,调解成功率98.03%,充分显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月排查”“周报送”制度。今年1-9月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69次。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组织各级调委会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累计调处涉企矛盾纠纷226起,成功率100%。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季度和年度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分析研判阶段性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电子化工作,对各调委会上交的卷宗做到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形式规范不走样。巩固发展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人民调解基本属性,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整体优势。
2、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按照省市开展首批红旗司法所评选通知精神,制定创建红旗司法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推进司法所新(改)建项目。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完成韩家墩街司法所的新(改)建。
目前,截止2017年9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4人,解除1639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5人。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3人。其中被判处管制1人,被宣告缓刑181人,被裁定假释9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24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
切实推进一中心一室建设。依托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硚口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到位。完善组织队伍建设,成立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专班。“省级矫正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建设目标方案,抓紧对标建设落实,准备迎接省司法厅达标验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筑牢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检、法、司信息互通常态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小组,采取街道司法所、矫正科、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至9月底,我区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12件,其中速裁案件148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今年,累计对165名入矫、137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规范落实监管措施。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奖惩工作联动机制,截至9月,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37人次。规范信息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100%。成立手机定位巡查小组,严管类、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实施100%手机定位监管。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建立日常抽查巡查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自查自评,增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化。增强培训力度,提升整体队伍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17年9月硚口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安置人数及帮教人数均达在册人数95%以上,重点帮教人数(三无、特困、重犯)达57人,区级工作机构1个,所级工作机构11个,社区127个。
2017年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截止10月,累计普法51510人,开展普法讲座239场次,法律培训175场次,法律咨询1180场,法治文化活动202场、法治文艺演出179场、发放宣传资料22100份。
规划导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制定符合区情的硚口区“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景新华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等重要内容。制定区直部门、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三百”(百所学校、百家企业、百个社区)行动责任清单,推行“精准普法”。分类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年度学法治度。开展2017年法律知识无纸化平台学习和服务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我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决赛。编写青少年法治读本,推动“法治读本”“法治课时”双规范快步实施。规范化建设全区62所中小学的校园法务室,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阳光行动”品牌品质。开展暑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7110人(次)。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企业经管人员2400人(次)。重点推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性。普法服务“一号工程”。以“红色引擎工程”为契机,各普法成员单位设立党支部“红色维权岗”,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为基层劳动者现场维权,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效。立体叠加,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紧抓“3·8”“3·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参加宣传36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3000余份。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密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完成好文明城市复检任务的同时,切实提高普法知晓率。
积极整合全区法律援助资源,服务民生改善。2017年区法援中心预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同比增长6%,完成区级目标任务300件的193%;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141%;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5000件,同比增长10.5%。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保障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长效活力。依托硚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加强区法援中心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基层援助站点巡查工作,规范法援工作站点工作流程。拓展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开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和青少年中开展专项讲座与维权服务。加强与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帮助引导农民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认真落实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律援助提质工程。挑选骨干律师,建立硚口区名优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加大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力度,强化法援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每案必访”服务满意度调查,对2017年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满意度达98%以上。
截止三季度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460场,参与重大活动102次,参与调解347起,进行法律咨询2443人次。
规范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10个。9月底,10个示范点的建设全部到位,准备迎接市司法局检查验收。加强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的组织力度。上报法治讲座登记表460份,获得市局肯定。今年以来向市司法局推送6场优秀讲座,激励律师提高讲座积极性,提升讲座质量。创新社区律师值班管理模式。制定《社区(村)法律顾问周四值班情况检查台账》,形成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检查、三级台账的模式,综合三级的检查情况确定律师的补贴发放。建立“机动律师”制度,确保社区律师不缺勤,不空岗。落实服务与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圆满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在册律师,累计收入1291万元,创造税收62万元。预计2017年底累计收入2400万元,创造税收120万元,同比增长200%。组织开展硚口区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开展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我区律师整体影响。充分提升律师资源利用率。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律师共参与妇联法律援助值班14次,禁毒值班7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6场次。推荐我区律师十余人加入硚口区普法讲师团。10月建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律师顾问团”,预计截至年底将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高度重视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动员律师向市法学会报送调研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两万元重大课题优秀成果。利用“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平台发布“社区法治论坛征文通知”,对社区法律顾问等社区法治相关课题进行征文。9月底已征集8篇论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硚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注重抓好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队伍和组织保障。
筑牢思想防线。以上率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有实效。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重走武汉第一红街,接受红色洗礼”活动1次,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1次,引导全局干部队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两微一端”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理预案,截止目前报送网络舆情80余条,在硚口发布和云端硚口上累计发布5篇,上报微博34篇,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扎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公务员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全年推荐提拔科级干部5人。严抓日常工作纪律,制发会议纪律通报1次,下所检查8次,机关纪律巡查6次,着力解决机关“慵懒散浮”等突出问题。组织青年公务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年,累计组织区管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人次480小时,科及科以下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7期208人次。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升级。每月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课7次,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进入社区、贫困地区开展为民服务。组织全局56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建立党员进社区报到信息库;在党员结对社区开展环保实践行志愿服务活动2次,结对慰问困难群众20人,慰问资金4000元;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认领岗位服务活动2次,完成了45个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队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3次;党员进村开展春节慰问、“六·一”节前助学和扶贫日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物资累计14000余元。督促22名结对党员干部加强精准扶贫“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调研。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局政治纪律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硚口区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制,监督检查时刻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执纪审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开展“四严十不准”教育活动,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新衙门”作风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到11个基层所检查,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加强“四种形态”的正确有效运用,将抓“三个坚持”贯彻于纪检日常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纪检组长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85人次,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
(一)基层基础薄弱。
目前,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采取财政文件明确土地划拨的方式,没有办理明晰的房屋产权,没有二证,原有房屋与现实工作需要存在差距。基层基础建设的不足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长足发展。尤其是相对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来说,经费保障显得乏力。
(二)工作机制创新亟待加强。
传统的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形势需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体制机制亟待创新、完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综合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手段、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三)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形势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中专业性人才非常稀缺、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力量不足。
(一)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着力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围绕我市“一号工程”、结合硚口市场商贸大区、老工业城区、健康体育强区的区域特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深度参与市场行业商会、老工业基地、健康服务业领域、全区重大项目所涉的矛盾纠纷化解,挖掘和培养“三调联动”工作示范点。紧扣民生主题,调整充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家智库,设立“红色调解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重点项目现场,提升社会矛盾应急处置、依法调处专业水平。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相结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持续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工作。强化司法所品牌意识、特色创建,着力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形象。
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提高矫正实效,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参加全市即将开展的刑罚执行专项清查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督查和执法质量和案卷评查,落实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加强科技定位,更多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矫治水平。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经评估仍有危险的人员,向维稳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措施。按照武汉市区级矫正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建设硚口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从内设部门、功能设置、管理模式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矫正功能,实现功能统一化、程序制度化、执法法定化、管理规范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有效合力。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引进社区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讲课活动;与民政部门协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鼓励商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举措,加强帮扶力度,实现对其经济、物质、岗位全方位的帮扶效果。
(二)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着眼于全区“三个三”中心工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新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招商法律知识培训,深化法治宣传“三百行动”。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律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为政府、企业和项目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是要着眼于法治城区建设,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重点着眼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培养,探讨社区律师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力度。着力加强律师服务全区经济、法治建设力度,在服务过程中发展我区律师事业。会同区政府法治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机关、人民团体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将律师服务中心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效与重要荣誉授予、重点项目推荐直接挂钩。
三是着眼于司法体制改革项目,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质量评估和体系,推行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差别化办案补贴发放办法;对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利用网络化办理流程,简化法援证明材料;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受援点全覆盖;夯实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考核等,推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司法、执法和普法相结合。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治度,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示范工程,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推进普法进课堂,实现中小学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培植和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阳光示范学校”;全力打造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法治教育基地。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度。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硚口普法公众号,提高我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破除发展瓶颈为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覆盖。近年来,司法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张军部长将其作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市局今年提出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目标,即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网络平台。区局要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配合市级实体平台打造,作好向区级实体平台延伸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对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现场所建设、设施配备、窗口设置、识别标志、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的标准化。
二是实现信息化技术的全覆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更加积极主动地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实现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司法部下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总的设想就是构建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平台,市局目前正在建设的信息化二期项目与司法部要求是相契合。积极争取信息中心和财政局支持,开展视频会议室市、区、街道司法所三级连通建设,努力实现与市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连接互通。
三是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红旗司法所”创建引领作用,在人财物方面全力向基层倾斜,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采取普遍参与,分步实施的战略,以成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模板,鼓励所有司法所参与省级创建活动,首先做到从软件上达标,再解决硬件问题,以每年2到3个司法所的速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最终实现全部达标。
(五)以深化“三大活动”为有力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用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到平常,体现到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失责必究,加大压力传导。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全面加强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打造务实担当队伍。以更强的意识、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大活动”。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指导,精准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继续聚焦“新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联系实际对照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岗位大练兵。引领全局干部加强信息化对称性能力建设,更好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要进一步推进工作技能大比武。将干部参加“三大活动”、履职尽责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与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回头看,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追责问责,问题出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让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把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作为政治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为司法行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七
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司法行政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强化“五区”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大局。着力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依法治监(所)、从严治警,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我州实现率先发展,率先脱贫提供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为总体要求。突出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湘西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突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突出强化监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有力促进法治湘西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第二年,我局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巩固去年“六五”普法成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州人大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实施,以多种形式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广泛宣传普法知识,首先在全州科级干部轮训中讲授法律知识,共140堂法律课。其次,各县市利用赶集等相对人口集中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共289场次。再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张贴普法宣传挂图800余副。另一方面,坚持突出普法主题和重点,创新普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会同宣传、农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充分调动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了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了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州委6月28日以州发[2012]2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法治湘西建设的决定》,吉首、泸溪、花垣、凤凰等县全面深化创建法治县市,各基层乡镇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州司法局与吉首飞扬101电台合办专栏法制宣传节目,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全州1320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州12个村(社区)呈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拟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州已构建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指导、协调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如xx县要求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常排查、勤了结”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排调网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其次是抓人员素质提升。年初,各县市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的业务培训,全州共有170余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参训。根据省厅要求积极组织全州8县市9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的司法所长培训班。如xx县司法局对24个乡镇调委会业务骨干举办了2期培训。该县各乡镇对379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及调委会主任进行了12期业务培训。再次是抓重点时期专项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节及“两会”时期、“清明”、“五一”假期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特防期值班值守制度,动员12270余名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干警在全州开展了“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两会”、春耕生产、五一节庆等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截止6月底,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59件,调解成功6562件,成功率97%;防止非正常死亡27件,45人;防止“民转刑”145件,756人;防止群访215件,3819人;防止群械59件,2731人。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信访管理要求,3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面化解。。
(三)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是全面摸清和掌握矫正与安帮对象情况,狠抓管理到位。上半年,全州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7人,解除社区矫正368人,现有909名矫正对象。各县市安帮办对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假”、“三无”刑释解教人员。逐个进行核实,实现分类管理、登记造册、一一落实“三帮一”管控措施。全州8县市先后进行了28次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州安置帮教对象情况清、底子明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如xx县毛沟镇安帮办在全镇32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实行“四表一卡”的管控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控机制,该镇实现了连续3年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3月份xx县与该县法院举行缓刑等犯罪人的无缝管理对接仪式,常态管理,无缝对接,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其次是以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建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帮教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县市先后28次组织干部深入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走访慰问,截止目前共为安置帮教对象联系解决就业54人次,解决困难救济54800元、大米43000斤、棉衣棉被320件(床)。
(四)监所安全持续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提升。一是积极维护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从思想上、硬件上、制度落实、犯情掌控、狱情研判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促进监所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对监狱减刑假释呈报工作的监督,完成了对监狱第一批、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审查。开展了违禁物品整治和场所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积极防范于未然,吉首监狱投入670万元的二监院综合服务楼验收合格。近600余名罪犯于6月中旬迁入新监舍。州劳教所投入60余万元,在劳教大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探头11个,在习艺楼各楼层间安装了防护铁门和铁窗。监管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有力保证监所安全稳定。二是切实注重教育改造(矫治)质量的提升。吉首监狱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为罪犯上传统文化课程,凸显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关注诉求、疏导心理”专项活动,广泛摸排罪犯的诉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排除心理隐患。州劳教所重视社会帮教,5月,州关工委到所进行帮教助困活动。先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基层基层建设年”活动,吉首监狱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跟班带班制度。半年来,在州局、监所的共同努力下,吉首监狱连续8年实现“四无”目标,州劳教(戒毒)所连续7年实现“六无”目标。
(五)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提升社会公信力。目前,我州共有18个律师事务所182名社会执业律师,24名法律援助律师;24个法律服务所126名法律工作者,8个公证处21名公证员。4月,组织开展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并组织律师举行“新刑诉法”辩论赛,5月对23名新执业律师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律师进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两中心、两窗口、一基地”(即州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窗口、党员律师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窗口、高校与律师事务所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在州妇联和州司法局、律协的支持下,4月6日,湘西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湘西自治州首个妇女维权中心;5月在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上半年,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868件(其中刑事313件,民事421件,行政诉讼15件,非诉讼事务119件),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64家,业务收费374.6万元。1-6月,全州共办理各类公证140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915件,国内经济公证262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226件;收费322100元。截至6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6件,民事非诉讼调解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1件,仲裁案件59件,接待法律咨询1021人次。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98万余元。注重司法鉴定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准入、监管、推出和淘汰机制,全州12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726件。
(六)做好证书发放和备案,积极筹备2012年司法考试。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及时完成了167名湘西考区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含在校大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年度备案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完成网上考生的报名服务工作。2012年湘西考区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止7月6日已确认200余名考生。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州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在局机关和律师队伍中大力推行党员“三制一卡”、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州律协党总支还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与企业、与顾问单位结对服务活动。6月组织参加了全州政法系统第六届篮球运动会。xx县司法局毛沟司法所长龙先进在全州政法系统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掀起学习先进,超越先进的热潮。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新发展3名新党员,举行局机关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暨新党员宣誓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机关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评、和谐文明社区共建、“两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推进年活动和“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作风、行风。上半年,走访州市共建单位新桥社区,实施法制共建、综治共管,协助完善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5批次深入扶贫联系村xx县雅酉镇夯杜村,开展调研和扶贫帮困,并投入资金2万元支持扶贫点烤烟生产;开展党内扶助基金捐款,共捐款13600元。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300人,选送50名同志到上级学习,局机关科级干部在州委党校分期分批轮训,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讲座2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讨论3次。
三是推行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认真修改和完善了局机关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意见和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杨善洲》、《忠诚与背叛》等。开展了对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建设。湖南金垣律师务所被州直工委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四是强化执法公开和制度化建设,机关运转高效。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配合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领工作,配合州政府办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督查调研。按要求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任务,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编制和及时公开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报告,累计公开信息150多条次。根据州政务公开办安排,完成州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政务公开资料编撰和指南编辑工作并上报州政府办。按要求全面完成州志司法行政篇26500余字的初稿撰写工作,并上交州志书编辑部。234个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202个,在建4个,待建17个,完成总投资1547.3万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法治湖南建设等开展工作并力求新的突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六五”普法计划的落实,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湘西。组织普法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同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重点是专项活动的开展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继续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化积案专项活动。加强督查和调度,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完善和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的拓展,服务法治建设。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的职能优势,在服务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服务法治湖南、法治湘西建设、服务社会稳定中求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拓展法律援助网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律软环境。
四是抓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综治考评。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突破,狠抓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的起色。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改造和戒毒劳教。落实监狱和劳教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安全巡查,推进吉首监狱监舍改造和州劳教所监管设施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公开,确保监所实现全面安全稳定。
六是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八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玉溪市委编办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九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一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xx全会、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二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20xx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xx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2000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20xx年度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三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四
我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宪法》、《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的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六五”普法以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发挥普法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受到中省市的表彰奖励。20xx年3月,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先后在我县11所中小学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开一次主题班会”为内容的活动,同学们各抒己见,谈心得、说体会,使大家对青少年犯罪有了深刻的.认识;组织了13次法制报告会,其中在祥塬学校举办了我县首场“预防儿童性侵、保护儿童安全”知识讲座,迅速填补了我县在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预防“儿童性侵”方面的空白和盲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由我局牵头,打造完成了法治环境专业组中心广场南墙百米宣传墙;以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路灯法治文化牌等不断完善蒲城紫荆法治文化公园和煤化工业园法治文化大道。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创建qq普法群,依托公交移动电视网络,在公交移动电视和出租车固定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语,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法治蒲城”官方微博,基本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全年我局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9900份,法律法规读本18000册,《中国司法》宣传画、法律服务便民卡、普法报纸3100份,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86余台次,举办法治讲座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扎实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送宪法进基层活动,召开学宪法报告会,通过多种形式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首个宪法日设立之际,我县通过无纸化系统参加考试的单位107个,参考人数1100余人,无纸化考试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2月4日,我局统筹安排县级机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同志亲临活动现场指导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2.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千斤重担齐心挑,探索就地化解矛盾新模式。以我县开展的“干部回原籍”活动为契机,利用回原籍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在处理矛盾时更容易在第一时间找出症结,进而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优势,指导全县1699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筑起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此举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进行了专题报导。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提出了两个衔接机制,一是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要求司法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经调未果的,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邀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持调解一次,并提供“蒲城县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卡片”,由当事人从中进行选择,司法所负责联系。二是讲做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做好“三个一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对司法所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或指导1次、每年至少为社区矫正人员做法律道德辅导1次、每年至少参与司法所调解点评1次。在我县开展的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中,采用电话联系咨询或邀请到场参与处理的方式,听取包联律师的法律意见,全年共组织现场调解观摩活动10场,以现场说法的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着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在市局选出的“十佳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中,我县1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和1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位列其中。每季度组织案卷赛展一次,并实行案卷“回头望”大检查活动。在市局组织的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中我县被评为第一名。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特殊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创建“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政府”。全年共调解案件总数2219件,调处成功案件2152件,调处成功率为97%以上,有效实现了“三不出、五下降”的工作目标。
3.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教育、监督、奖惩、解除等工作制度,在平时工作中推行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集体教育、每月一次社区服务、每月一次走访”为内容的“五个一”工作法和以“在入矫后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有思想波动时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受到奖惩时必访、解除矫正后必访”为内容的“六必访”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无缝监督”和“无缝监管”。制定了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制度》,全县分为5个片区,每月各片区司法所长轮流作为组织者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包联律师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座谈等形式,通过讲法律、指方向、心理疏导、公民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gps监控管理。一是明确了监控定位人员的分类,二是县局与各司法所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三是县局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被监控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不脱管、漏管。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0人,解除168人,现在矫302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行“三联单”网上通知,确保刑满释放与帮扶教育无缝衔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55名,全部建档建册,逐人制定了帮教措施,跟踪服务到位,未有脱管现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稳定。
4.围绕中心,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实现服务“零投诉”
一是律师工作。深化律师担任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做好“三个一”:每月一个电话联系、提供一次法律服务、记好一个笔记。以解决影响稳定的涉法涉诉案件为重点,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涉及到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案件的处置时,包联律师做到全程关注、及时参与,在必要时直接参与矛盾纠纷问题的调处,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确保化解矛盾依法规范进行。每月在《民生直播室》制作1—2期以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的公益普法节目,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法析理”的形式加以细化分析,为老百姓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既达到了普法宣传效果,律师也向社会推介了自己,同时也是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实现了“互利共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开展“百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实践活动,律师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到乡镇、进街道、入社区开展以“优服务、讲法治、调纠纷、解心结、帮民困”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会帮扶、法律援助等活动,思路新、措施实、方法活、效果好,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蒲城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131件次,参与县级领导接访51次,参与涉法信访处理19起,担任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7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45件,担任法律顾问12家。二是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镇、工会、妇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9个,并在全县360个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栏,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无盲点”。围绕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各援助工作点场所建设,配齐服务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设立岗位,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业务台账,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方便了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开通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相互对接。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的,立即调解,全年共援助该类案件62起,大大减少了受援人诉累,市局在7月组织调研中对我县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县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以案说法》4期,真正实现了讲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增加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较去年增长2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公证工作。以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的“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为契机,组织公证人员上街、进村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意义和作用,让公证深入人心。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全年办理公证事项48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五
20xx年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为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努力,具体工作如下:
1、抓好“两会”和“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今年“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司法所首先召开社区调委会工作会议,传达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同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劳动所等科室工作人员分组到社区排查纠纷苗头,及时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司法所和综治办等部门尽全力劝阻辖区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确保“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辖区平安稳定。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今年1-10月份,在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和警民联调的共同努力下共调处各类纠纷1653宗,其中社区调委会107宗,东门步行街区调委会36宗,警民联调室1350宗,地铁老街站人民调解室160宗,继续筑守维稳第一道防线。
3、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区司法局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通知精神,我所制定《东门街道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专门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展板,印刷一批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和宣传标语横幅。司法所、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妇联等科室一起在东门步行街文化广场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挂图展板,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4、按照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东门街道7个工作站xx个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召开了居委会调委会成立大会,并对调解员进行了有关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了相关的调解宣传资料,各社区居委会的调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5、抓好居委会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今年8月,我街道举办了居委会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驻点律师给xx个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以及东门步行街区域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讲课,专家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深受基层调解员的欢迎。
1、继续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抓好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按照市、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底,东门街道7个社区xx个居委会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共xx个专职律师分别挂点到xx个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纠纷调解,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基层。二是做好全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迎检准备工作。司法所派专人对辖区xx个居委会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制定了东门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查记录”簿,逐项对照认真查找问题,对不合要求的及时纠正和指导。从9月14日起,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街道xx个居委会“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为全区迎检工作做好准备。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在“3.8”、“”、“5.1”、“5.4”这些传统纪念日子,司法所和街道妇联、团委、工会、综治等科室以及挂点律师事务所联合举行相应主题活动,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1—10月份,街道开展大型普法活动4场,现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约5万余份。
3、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我们把法制宣传栏做为普法宣传的阵地,及时把市、区司法局制做的“人民调解”、实施“六条例”罗湖更美丽等宣传挂图发放给社区调委会进行张贴,并做好宣传栏的维护和宣传图片的更新工作。20xx年1—10月份,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共张贴三期约300张。
1、按照《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报到、书面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每月家访等制度,重点落实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多元化、人性化管理模式。在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及国庆等重大节日前,专门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与矫正人员谈心,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相关规定。今年截止到10月底,我所共接收矫正人员11名,解除矫正人员13名,目前共14名。在矫正工作中,针对个别情况比较特殊的矫正人员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
2、20xx年1-10月份,我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共13名,根据个别化原则,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环境开展不同的帮教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或谈心等方式,掌握每个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从而引导其融入社会,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出现。目前13名安置帮教人员目前思想情况稳定,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一是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管理,对各科室、工作站草拟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今年1-10月份,我所为街道其他部门提供了法律审查意见书23份。二是对xx市、xx区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函认真阅读并积极进行回复。1-10月份共回复征求意见函9份。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六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七
公司从组建到发展,现在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回顾20__年,领导对行政人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极大地鼓舞着行政人事部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理解和协助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使我更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令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员招聘。
1、各部门新增岗位的管理工作。
2、根据各部门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合理性招聘员工配备各岗位;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如广发招聘信息、网上招聘、现场招聘等各种办法揽用工人才,卓有成效,完成公司上半年__位人才需求。
二、建立、建全、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1、对现有人员进行建档工作,合同、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住址、合同年限等信息,现员工档案齐全。
2、完成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工作。
3、办理社保工作,并完成每月新增正式员工社保的办理工作。
4、完成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绩效评定涨薪等管理工作。
5、实行各部门负责人对在职人员的人数进行每月统计,并对离职、新进、调动人员作月统计并进行核对,员工通迅录更新,方便各部门、财务查找、结算管理。
6、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人才库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后期招聘效率。
三、员工培训工作。
1、完成新入职人员职业化培训,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工作汇报等。其中考勤管理,规范打卡、外出登记;加强请假制度,对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擅自离岗者等,坚决予以查实并作出处理,这样既维护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的积极性,进而大大改善了公司的工作作风。
2、协调开发部门的持术培训工作,并按时通知每月培训内容。现周x硬件开发部门培训、周x软件开发部门培训、周x下午由x总或外请老师培训。
3、同人力资源行业专家联系,计划邀请老师为公司做管理培训。
20__年公司是紧张忙碌的,行政人事部工作责任重大,但我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兢兢业业,履行行政、人事等各项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当然,行政人事部在20__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力争在20__年工作中改进和纠正。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可以预计20__年行政、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努力为公司做出贡献!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八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实用19篇)篇十九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