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学生学术能力的衡量标准,也是他们塑造个性的重要环境。下面是一些学校总结的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一
1、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7、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8、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二
一、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二、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三、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四、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一、学生心理辅导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二、查阅档案资料,未经辅导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三、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
四、除了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及心理辅导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都无权查看学生心理档案材料。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三
二、每天上班时,要做好咨询室的内务整理工作。
三、对来往文件、信息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四、值班期间要接待来访者、接听咨询电话、做好记录。
五、认真做好个别咨询辅导工作。
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七、不得随意请假和开放、关停咨询室。
八、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咨询室。
九、不得在咨询室聊天、大声说话。
十、不得在咨询室接待外来人员。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四
一。心理辅导室每周三、周五下午开放,每次咨询时间35分钟。如遇到特殊问题,应另约时间。
二。心理辅导室值班老师要保持咨询室整洁舒适,有温水、纸巾、纸笔等供应。
三。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来访学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四。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一般情况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特殊情况除外)。
五。及时整理来访学生的材料,做好记录归档工作,以备随时查阅。
六。如遇来访学生确有严重精神问题时,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七。心理辅导室外设“悄悄话信箱”,须及时收阅、登记、回复。
八.如遇学生有危害自身或社会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九.须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家长建立咨询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五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八、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六
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基于心理咨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咨询室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学生进出,宜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咨询室设于图书馆的三楼右端,方便学生进出且相对较为安静隐秘,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一)心理咨询室采用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通过电话或到心理咨询室与咨询老师预约咨询时间,以保障咨询工作有序进行。
预约时间:上午8:00至12:20(学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话预约或到心理咨询室内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宜定在晚自习时段,如有不便,与咨询老师商量其他时间段咨询。
(二)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工作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对来访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咨询辅导记录。
(三)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五)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六)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协助班主任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或团体咨询与辅导;
(二)负责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四)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一)心理咨询老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三)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心理咨询老师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四)心理咨询老师严格管理、保存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个案记录、信件和其他资料。
(五)心理咨询老师因专业需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椐以辩认出来访者身份的相关信息。
心理咨询不是说教,是聆听;不是训诫,是接纳;不是教导,是引导;不是控制,是参与;不是侦讯,是了解;不是遏止,是疏导;不是做作,是真诚;不是解答,是领悟;不是解决问题,是协助成长;不是表面屈从,是内心转变。
xxxx年xx月xx日。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七
1、各教师按学校安排到总务处登记领取钥匙,自行保管,搬迁时要如上数交回。爱护学校公物,配置的物品要自行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2、各教师保持宿舍、门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画墙壁。做到墙面无污迹、手脚印,洁白无破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自行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教师生活垃圾及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4、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排放整齐。不得占用学校公共场所。
5、节约能源,楼梯灯专人负责开关。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要求定时开窗通风。
7、学校设立教师宿舍管理1名。监督管理宿舍卫生。学校总务定期安排职员搞公共卫生,并定期检查。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八
为保障学院教学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完成学院交通运输的任务,加强车辆的管理,特做一下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三检”(出车前检查、行驶中途检查、收车后检查)、“四勤”(勤紧固、勤保养、勤润滑、勤清洁)制度,保持机件完好,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2、建立机动车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数据、使用、维修等有关情况的记录。
3、机动车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维修保养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汽油刷洗发动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车辆火灾事故。
4、机动车在执行任务后返回学院停车场,防止被偷盗、被破坏事故发生。
5、各部门组织的长途外出活动须提前向院申报,填写用车报告单后经院领导批准。
6、各种机动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和单位内部抽查、普检、地区组织的季检。
7、保证各部门使用车辆的安全,严禁在修车辆执行运行任务。
8、司机要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清洁,严禁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公司总经理批准。
9、司机要服从运输中心经理统一管理调配、不得私自出车,非在编司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学院车辆。
10、购置、变更、报废、停使、调出、调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及时向学院及有关上级管理部门申报、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九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想,急人所急。
三、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八、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
1、负责编制学校的财务预算收支计划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年终的预决算工作。
2、负责学校会计的日常工作,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正确处理帐务。
3、负责财务报表(含基建帐户财务),及时向校长报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4、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包括各种帐簿、报表、计划报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据发票等)。
5、负责管理财务印章和印鉴,并按用途使用。
6、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的审计工作。
7、积极配合稽核组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行政出纳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及有关人员已审签的合法凭证及时办理资金的收付、转帐、结算业务。
9、负责按规定审验报销单据,做好学校采购物品价格的监督工作。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10、根据安全规定做好现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现金、及时清理逾期借款。
11、负责差旅费报销,工资发放,代扣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和政策性代扣资金。
12、负责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报表、上报、支取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一
学校科学管理必须经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四步动态流程。
(一)准备。
1、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这是制定计划的依据。
2、了解当前小学教育改革的方向,致力于把以升学为中心的教育转化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3、了解校情、镇况,分析主客观条件和存在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决策。
1、拟定管理目标、制定切实的措施,作出具体的安排。
2、发动干部、教职工提建议和意见,认真讨论、修改计划。
(一)组织。
1、建立健全指挥系统,精心组织、指挥,把人力、物力、财务动员起来,投入完成计划的行动。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
3、制订必要的规定、制度和纪律,提供必要保证。
(二)指挥。
1、纵观全局,有效指导。
2、深入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3、循循善诱、耐心启发。
(三)协调。
1、协调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等各部门间的关系,使前后步调一致。
2、协调各村校之间关系,使得上下动作一致。
3、协调人与事之间关系,使人与事摆布相称,事事进度相宜。
4、协调事、财、物之间关系,使事的轻重缓急与财、物之多寡得相应的配搭。
(四)激励。
1、促进学校激励机制的正常运转。
2、进行教育激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3、进行强化激励,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一)调控。
1、抓计划的达到度,检查计划的执行进程、效果和问题。
2、吸收校内外各种教育信息,加强信息反馈。
3、抓计划的优化,采取措施调控和纠正。
(二)监督。
1、对各部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查。
2、对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3、加强师生的自我检查,自我监督。
(一)总结。
1、以自我总结为主,发动师生时行自下而上的总结,评议得失。
2、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吸取教训。
3、推广经验,评奖评优,鼓励先进。
(二)提高。
1、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2、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提出改过措施,引入下期计划中去解决。
3、对取得的经验、成果用教育理论加以分析,上升提高,形成书面材料,为以后工作所借鉴。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二
1,值班教师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受同学的咨询,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三
制度是为了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圈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四
1、依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同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案,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帮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方案,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阅历沟通,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支配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同学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同学干部”、“三好同学”、先进集体的评比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同学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同学干部的培育、教育,协作团委指导同学会的工作。
6、协作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同学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同学状况和班主任工作状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帮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五
1、全体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方案评选等活动。
2、教师参加优质课竞赛、基本功竞赛和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主题班队会的具体负责人为教研组长或大队辅导员,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负责协调指导。
3、各级各类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评选,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交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然后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再上报上级部门。
4、各类竞赛、评选活动揭晓后,教师将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获奖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奖励。
5、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和主题班队会,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优质课奖”进行相应奖励。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靠中档,主题班队会靠高档。
6、科研课课题获奖,视其成果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重大贡献奖”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
7、经验论文和宣传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上发表或播出,教师将相关证明件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经审查核实后,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中“经验论文奖”靠高档奖励。其中宣传报道类按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规定再进行专项奖励。
8、以上所有奖励,均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
9、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德育处认定为准。
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专业16篇)篇十六
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学年结束按单清查。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