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更加贴近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不断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理解,形成团结和和谐的工作氛围。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一
为了规范 xxx 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 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充电站仅 xxx 小区业主电动车充电使用,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 使用;
4、本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8、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9、充电站发生故障时,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不得自行处理;
10、请自觉爱护充电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11、需要购买充值卡的业主,请到 xxx 物业管理处办理。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二
为了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车的停放,方便师生出行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电动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若车篓内物品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2.学生上放学期间不得骑电动车。
3.教职工电动车进出学校及停放,要服从保安人员的安排、引导;若乱停、乱放,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者,电动车将禁止进入校园停放。
4.教职工因电动车无锁,出现电动车被偷,学校概不负责。
5.对于不按规定地方停放,在校园内乱停乱放者,学校将把车辆清除出校园。
6.教职工进出校门要主动下车推行,不准在校园内骑电动车。
7.教职工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时要注意安全,不骑快车,横穿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8.教职员工电动车不得在学校充电。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三
为了规范南溪佳苑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进入充电区的人和车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2、非电力驱动的车辆(燃油车)严禁入内,
4、充电区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
14、车主在充电时必须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6、泥溪口社区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四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公司指定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员工电动车充电。
二、xx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管理。xx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并上报。
三、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如下:
(一)禁止明火;
(二)禁止私自更改线路、插座;
(三)禁止一座多充现象;
(四)禁止使用花线;
(五)禁止使用无散热装置或散热装置损坏的.充电器;
(六)禁止雨雪、潮湿天气在车棚外充电;
(七)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源上;
(八)禁止随意挪动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
四、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如下:
(一)电动车要按秩序停放,每次充电不得超过8小时;
(四)充电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以防长时间充电引发安全事故。
五、电动车车主承担的责任
(一)因充电时间过长或充电车辆及附属充电设备老化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事故;
(二)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事故;
(三)因电动车自身问题或者充电方法不当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
六、xx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和完善,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五
确保电动车辆性能完好,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满足公司使用要求。
负责电动车辆的行驶、保养、维修。
3.1车辆行驶前,检查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方向选择器和加速器踏板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适当;轮胎螺丝是否松动;检查电量显示器的指示红灯是否合符要求。
3.2正确使用方向行驶选择开关,在行驶中,不能同时踩下加速器踏板和制动踏板。下坡时应用行车制动踏板控制车速,决不允许转挽方向选择开关所处档位。
3.3停车时,要锁住刹车制踏板。方向行驶选择开关要在空档位置。应把钥匙转到'off'位置, 并取下钥匙。
3.4清洁车辆时,不能用水直接冲洗所有电器设备。
3.5行车前,确保所有乘客坐稳并抓紧扶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乘客不得把身体探出车外。
3.6在潮湿、人多,复杂的地形应减速行驶。
3.7车辆在转弯或上下坡时,应减速行驶。
3.8本车辆重心低,离地间隙小,绝对不允许车辆长期在凹凸不平均的路面上行驶,更不允许在公路上行驶。
3.9当车辆行驶过有水的区域后,可能会影响制动系统,因此在驶过水域后,请试踏行车制动踏板,检查制动系统的制动情况。如制动距离不够,请连续多次踩下行车制动踏板,直到恢复制动,方可再继续行驶。
3.10严禁超载行驶。
3.11严禁离开小区在马路上行驶。
3.12在充电或维护蓄电池时,关掉所有的电器附件,确保钥匙开关已处'off'位置。
3.13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外部清洁,所有连接的`地方应保持良好接触。
3.14每天使用后,需要重新给蓄电池充电,清理电池及接线柱上的污垢,检查电解液的高度。
3.15每天检查所有的导线是否破损如有破损请更换导线。检查所有接点是否牢固。如有松动或虚连,请拧紧或焊接。
3.16每日检查车辆上所有的零部件是否牢固,如需要应拧紧或焊接牢固。
3.17在行驶过程中,如有异常响声,请立即停车检查,并请有关维修人员维修后,方准行驶。
3.18不准驾驶过程中,要中速行驶,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疲劳驾驶电动车。
4.1
5.1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充电及停放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因充电及停放不当而引发的火灾、触电事故,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及停放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第二条电动车应按学校指定的`区域停放,遵守停放规范,服从学校管理。
(一)停放区域为校内自行车棚;
(二)不得在学校建筑房屋内停放;
(三)严禁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地下空间等区域停放、充电。
第三条电动车充电必须在学校电动车车棚,遵守电气安全规范,积极预防电气火灾事故。
(一)严禁在学校建筑房屋内给电动车或电动车蓄电池充电;
(二)严禁私自接线给电动车或自动车蓄电池充电;
第四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政府部门关于电动车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禁止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
第五条学校保卫、后勤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校内电动车进行管理,依据法规和学校制度处理违规行为。违反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拒不纠正,学校管理人员可实行暂扣、禁止电动车进入校园等措施,必要时,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电动车棚管理人员职责
1、电动车车棚管理人员要定期向保卫科、总务处反映有关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校教职工要积极配合电动棚管理人员做好工作,严格遵守制度。
3、电动车棚内寄存车辆管理必需每天要摆放划一,卫生环境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其它相关物品。
4.电动车棚值班人员要注意棚内外的安全,保证用电安全,及时报告安全隐患,防止出现问题。
5.电动车车棚内的卫生和清洁工作由物业负责。
6、电动车棚管理人员要每天按时到岗,经常巡查,管理好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
第七条本办法适应于进入校园的电动车。
第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实行,解释权归学校安全保卫科。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并且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质量的特种自行车。
国家对电动自行车及其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道路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涉及城市市容方面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工业和信息化、物价、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商务、民政、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社区服务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本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协调配合的执法工作机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六条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协助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相关保险。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机关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机关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九条在本市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有关许可手续。
第十条在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质量。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制度。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工商、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依法取得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载明生产企业名称、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等内容,向社会公告,并适时更新完善。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国家标准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相应电动自行车涉及信息从产品目录中删除。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品目录编制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以下简称经营户)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质量并且已经列入产品目录。
因经营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不合格或者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消费者所购电动自行车不能在本市办理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退货或者更换该电动自行车。
经营户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者所购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驾驶常识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销售、停放电动自行车。
第十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动力装置、座位、高分贝音响或者擅自加装车篷;
(三)擅自更换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
(四)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消音、限速装置;
(五)更改电动自行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其通行安全的其他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企业、经营户应当提供废旧蓄电池以旧换新或者回收利用服务,并按照规定建立管理台账。经营户应当将收集的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交由生产企业回收利用,没有条件交生产企业回收利用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应当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集中处置,不得交由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
禁止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存贮、处置和利用电动自行车废旧铅酸蓄电池。
第十五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户进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六条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营户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主动置换或者报废废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质量要求生产电动自行车。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经营户建立并且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未经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条件、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并通过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方式提供快速登记及其他便民服务。
第二十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2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且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电动自行车发票或者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款规定材料齐全并且属于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不能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材料或者不属于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并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属于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符合登记条件的新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凭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临时通行。
第二十二条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其受让人应当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四)牌证损坏、遗失的,其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申请换领或者补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第二十三条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部位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及其他车辆的电动自行车牌证。
第二十四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年满16周岁以上,并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
(二)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三)携带行驶证;
(五)转弯时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六)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打转向灯示意,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行驶;
(八)横过机动车道、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时,应当下车推行;
(九)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戴安全头盔;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下列行为:
(一)酒后驾驶;
(二)载客营运;
(三)逆向行驶;
(四)驾驶拼装、改装、制动器失效、夜间无有效照明条件等情形的电动自行车;
(五)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
(六)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七)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电动自行车;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未设置停放地点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确需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的,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市容市貌和不损坏市政设施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且向社会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和医院、学校、商场、步行街、体育场(馆)、展览馆、集贸市场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可以根据交通需要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按照《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保障道路畅通;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增强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销售、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因经营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不合格或者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消费者不能在本市办理登记手续,拒不退货或者拒不更换该电动自行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废旧铅酸蓄电池交由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或者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电动自行车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至第十项、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三十五条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3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退还其电动自行车;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被扣留的电动自行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八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营户违反本规定的不良记录,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且输入诚信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八
(一)为完善食堂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委机关就餐的职工。
(三)办公室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一)食堂管理实行办公室总负责下的“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委机关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地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九)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办公室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一)菜肴标准原则上为二荤二素一汤。职工要文明就餐。
(二)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二)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开考评,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办公室要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和投诉等。
(三)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以上(含)为良好,60分以上(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连续三次不合格者,通报批评,直至解聘。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一)食堂职工都在考勤范围内,由负责食堂的管理员负责考勤。
(二)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七小时者,扣发一天工资,无故缺勤三天以上者,经批评教育,视其态度予以处理。
(三)食堂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管理员同意报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管理员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
(四)食堂职工请假必须在委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告知办公室请假的天数、事由、去往何处和联系方式。假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在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上班,若因需要延长时间,必须告知办公室及管理员天数、事由,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食堂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任意外出,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无故不上班,不服从分配者,按缺勤处理,扣发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七)食堂职工生病期间,不能按时上班,本人需向委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无故不返回,除扣发工资外,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三)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四)认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五)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六)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监督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八)监督检查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九)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经常检查、保养所有的食堂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一)环境卫生。
1、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2、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3、就餐大厅要有灭蝇、灭蚊、防毒、防鼠等设施,对大厅环境每月进行1—2次全面消毒。
4、洗手间长期清扫冲洗,保证洗手间无臭味,要求每周消毒一次。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1、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2、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3、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4、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1、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2、肉类必须先清洗干净方进行蒸、炒、煮、爆等。
(四)个人卫生。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充满朝气。
2、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3、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1、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2、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患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严禁从事厨房工作。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禁止上班吸烟饮酒,不准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衣、帽),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戴口罩。
2.厨房工作人员必须自查食物食材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严防食物中毒。
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中按照食材自行搭配食谱,力求做到色味,花样、品种多样化。食材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4.厨房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持员工就餐纪律,要求就餐人员按秩序排队取餐。
5、厨房工作人员应合理控制成本,对食材等使用和处理都要本着避免浪费的原则,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6、公司员工就餐遵照“足量供应、杜绝浪费”原则,保证每位员工饭菜的足量供应,同时严禁所有就餐人员随意倾倒、浪费饭菜。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50元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7、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及时清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抽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
8、为防止造成洗碗池及下水道堵塞,所有员工就餐完毕后将食物残渣倒入泔水桶,严禁将食物残渣倒入洗碗池内。
9、食堂在库物资须分类摆放整齐;储存食品标示进货日期;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库房地面保持干燥,通风透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未经管理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10、员工在取餐过程中,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取餐工具。严禁将手及个人餐具伸入公共饭、菜、汤盆中;接触和盛装的容器做到分开使用,定位放存,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1、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50元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12、厨房工作人员应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使用及放置。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3、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对违反该规章的人员进行举报,公司将根据情况对于举报者实施奖励。
14、每日进行清洁卫生打扫,保持操作间卫生整洁。
17、下水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无污物淤积。
18、必须做好防鼠防蝇工作。
19、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墙面屋顶清洁,无灰尘和蜘蛛网。
20、工作装每日清洗。不得在操作间清洗、晾晒衣物。
21、供餐结束后,必须做好餐厅清洁卫生,桌面光洁无油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九
为了规范xxx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充电站仅xxx小区业主电动车充电使用,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3、充电站实行刷卡(或投币)充电管理,刷卡或投币1元可以充电3个小时,以此类推;
4、本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6、充电站的供电时间为早8:00至当日晚上10:00,请业主提前计划好充电时间;
8、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9、充电站发生故障时,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不得自行处理;
10、请自觉爱护充电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11、需要购买充值卡的业主,请到xxx物业管理处办理。
联系电话: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
1、餐厅员工必须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2、窗口服务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口罩,仪表整洁,售饭菜时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3、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师生顶撞、吵闹或打架,一经发现除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4、员工之间不得争吵、嬉闹或打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出售菜肴价格合理,买卖公平,不走后门,不搞特殊。
1、餐厅必须切实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有害现象。
2、餐厅的设施、设备和餐饮用具,每个员工必须加以爱护和合理使用。
3、食堂设备必须注意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维修,严禁非正常操作。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合理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用具,不能违规使用和强行工作。
5、人为造成的'财物损失,在批评教育下,还需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者,责任全部由操作者负责。
食堂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搞好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
1、严禁采购、验收和加工变质食物。
2、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放置。
3、每日制作的饭菜及下班后剩饭菜,必须随时清理和加盖。
4、存放食品的容器,用完后必须清洗,需消毒的坚持消毒,并摆放整齐。
5、炒熟及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随手加盖或上架,不得随地乱放。
6、工作告一段落后,洗菜池、工作台、砧板、案板必须打扫干净。
7、各种机械刀具,置放指定地点,机械工具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扫干净。
8、货架、售卖台、抽风系统、箱柜要经常清扫,保持整洁,洗物池做到无垢、无苔。
9、库房内物品要一物一标签,堆码整齐,能加盖的必须加盖。
10、门窗、玻璃保持干净、无积尘,天花板、墙壁无积尘、无蛛网。
11、保持地面清洁,每餐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12、餐桌残留物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清洁,无油腻。
13、餐厅内外下水管道畅通,经常打扫。
14、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不刁烟作业。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
15、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
16、餐具、炊具洗净后摆放整齐,用前消毒,台、桌擦洗干净,搅拌机无酸味、切肉机清洁无异味。
1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工作区,严防食物中毒。
18、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做好疾病传播和细菌交叉感染预防工作。
19、食堂以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做好防鼠、防蝇、防盗、防潮湿、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工作。
防鼠:食堂操作间、仓库等存放食物的地方必须有密闭的铁门、铁窗户,以老鼠进不去为标准。
防蝇: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设施、一经发现应立即喷药消杀。
防盗:食堂的一切物品必须堆放保管好,保管员应经常清点物资,食堂、仓库要有铁门,窗户要有铁网。
防潮湿:食堂主付食品、炊、用具、机械设备,保管员应清理分类堆放整齐,而且应上架隔墙离地,该加盖的加盖。
防食物中毒:青菜要浸泡、开水烫,肉类、油类要检疫,禁止出售变质变味和不卫生的食品,炊具、用具、快餐盘要严格消毒。
采购、验收、保管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一
1.电动车由吕春建管理。车辆由物流部员工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电动车不得借予其他部门人员使用。物流部员工使用车辆后将钥匙交还车辆管理人。
3.使用人驾驶车辆前应对电动车检查,包括电池电量,刹车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格按照电动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驾驶,严禁载人、载物时禁止超重、超速、超高、超宽或其他违章行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自将电动车开回家。车辆转借时只准借与具有电动车驾驶经验人员使用。借用人必须经管理人批准方可使用。如私用时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人负担,并予以处罚。
6.电动车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处,不得占道,防止刮蹭。不按规定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电动车充电应停于指定位置充电,充完电须拔离插座避免满载充电。
8.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电动车每2天对车辆清洁一次,保证外观无泥巴,连续下雨天除外。
9.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回公司后写维修报告交于总经理。
10、不准私自对电动车进行改装拆卸,如确实工作需要,应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改造完成后再次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进行使用。
11、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并予以处罚。
12、公司各部门须按照上述规定妥善保管车辆,加强人员管理。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外训管理,提升员工专业知识与技能,从而整体提高企业的组织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中心、台州生产基地、河南生产基地、河北生产基地。
三、定义
1、外部培训:指公司把员工送到外训机构进行学习的培训。以下简称“外训”。
2、外部培训费:指员工参加培训项目的课程费用,不含因参加培训而产生的餐旅费。餐旅费请按照集团及各基地《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3、集团培训部:是集团培训最高管理部门,统筹集团各中心及三地的培训管理。以下简称“培训部”。
4、各基地培训责任单位:指各基地负责培训职能的相应部门,如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基地”。
四、职责
1、培训部职责
(1)组织集团外训需求调研;
(2)负责集团外训计划的制定与报批;
(3)负责集团外训计划实施;
(4)对集团外训成果进行验收与管理;
(5)外训后餐旅费用报销审核权;
(6)集团及三大基地外训人员资格审核权;
(7)建立集团外训人员培训档案;
(8)对外部培训机构具有选择权。
2、各基地职责
(1)组织基地外训需求调研;
(2)负责基地外训计划的制定并上报培训部审批;
(3)负责基地外训计划实施;
(4)对基地外训成果进行验收与管理;
(5)外训后餐旅费用报销审核权;
(6)各基地组织外训人员报名并上报培训部审批;
(7)建立各基地外训人员培训档案;
(8)定期向集团培训部汇报外训情况。
五、适用情形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选派骨干员工到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
2、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需要外部培训。
六、外训人员资格
1、生产及相关部门:班组长及以上人员;
2、非生产部门:专员及以上人员;
3、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4、入职满一年以上;
5、原则上一年只安排一次外训机会,无特殊原因不得安排第二次培训;
七、培训需求分析
1、培训部及各基地于每年10月15日进行次年度外训需求调查。
2、培训部及各基地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及业务单位需求,进行外训需求分析。
八、外训计划制定
1、培训部、各基地根据培训需求编制次年度集团、各基地外训计划。
2、各基地外训计划需各基地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培训部。
3、培训部对各基地提报的'外训计划进行审核,报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及董事会审批。
4、审批后各基地外训计划由培训部发至各基地。
九、外部培训机构的确定
培训部可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或同行介绍、参训人提供信息等多渠道获得外部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机构信息(名称、资质、成功案例、主要服务项目、公开课计划、区域和联系方式等)和培训讲师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十、外训计划的实施
1、填写《培训申请表》
各中心及各基地根据外训计划,提前一个月组织参加外训人员填写《培训申请表》,经各中心及各基地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培训部审核,报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及总裁审批。
2、填写《外训报名表》
《培训申请表》审批通过后,集团及各基地培训对接人员将外训报名表(该表格格式根据外训机构报名表格式而定)发至受训人员处,填写完毕后,各基地培训对接人员将报名表发至培训部培训专员处,由培训部与外部机构对接报名。
3、组织签订《员工外训协议》
在参加外训前,培训部及各基地组织参训人员签订《员工外训协议》。
4、发放《上课通知函》
外训机构将上课通知函发送至培训部培训专员处,由培训专员转发至各基地培训对接人员,然后再转交到参训人员。
5、参训人员参加培训
参训人员在《外训报名表》填写后,根据培训时间安排填写《出差审批单》,安排好培训期间职务对接人,并与培训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培训。
十一、外训人员评估
1、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7天内将培训教材、所获证书、培训心得、工作改善计划上交至相应培训组织部门。
2、在培训后30天内,培训组织部门组织参训人员将所学知识在公司内部进行培训。
十二、参训人员的管理
1、参训人员在参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形象。
2、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出培训,否则,所有费用自已承担,并按旷工处理。
3、参训人员培训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4、因工作需要,公司提供外训项目,要求参训人员接受相关培训,参训人员不得无故拒绝。
十三、员工外训协议
1、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外部培训协议》。
2、《外部培训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外部培训协议》一式两份,由参训人员和培训组织部门各执一份,保存期为3年。
十四、外训人员档案管理
1、培训组织部门将所有外训人员
根据培训结果建立培训电子档案,每次培训各部门需将员工培训结果及考核情况提报至行政人事中心培训部《员工培训档案记录表》,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
2、培训教材、学员心得、学习笔记由行政人事中心培训部或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如部门有需要,可向行政人事中心培训部或各基地综合管理部申请借用,需填写《培训资料借还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十五、流程图
十六、附则
1、本程序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程序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中心;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
生技科、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3.6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2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4.4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
4.5.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一、目的。
为规范学校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学校实验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2、药品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学校保卫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学校保卫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班级的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药品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安局缉毒大队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班级要按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药品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第一条各实验室须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管理档案。
第二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出入库登记台账管理手续。
第三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只允许用于教学、科研实验。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私自储存、转让、买卖。
第四条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上报校办公室、保卫处和危化中心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各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实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和用量),并备案。
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废物,由各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第七条未按学校规定购置、使用和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4.减少库存: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剧毒类专人专柜:
有毒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废品处理: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无标签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三
1.1.1严格zhi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dao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1.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3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1.1.4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1.5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1.1.6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1.1.7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1.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2.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1.2.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1.2.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1.2.5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2.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7:40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2.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
2.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2.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2.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2.7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2.9餐厅内禁止吸烟。
2.10凡协力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
2.11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2.12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实行加餐制,用餐者须持票进行加餐。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四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二、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周更换食谱,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每学期对食品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四、幼儿服药制度。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及学生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根据文件精神,幼儿园规定不准幼儿带药入园。如果幼儿生病在家治愈后方可入园,特殊情况下,早上晚上可在家服药,中午如果需要服药必须做到:
1、需要服药的孩子,家长必须持有孩子就医的病历、处方,晨检时经保健医查验、核对后方可将药物带到班级,家长需在《幼儿处方药服药登记表》上登记齐全日期、姓名、药名、剂量、服药时间及就诊医院,经当班教师再次确认后,家长签字同意由教师协助服药。
2、凡无医生开据的处方药,教师一律拒收。
3、班级教师一律无权私自收家长或孩子带来的无处方药物,私下答应家长给孩子服药的,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同时请家长配合遵守我园的服药制度,共同保护好孩子的健康。
4、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离园时带回,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我们将一律弃之。
5、保健室配备一些普通的外用药品,均从正规渠道购买,登记入库。
如孩子擦伤、跌伤后涂抹的双氧水,纱布、创可贴,退烧贴等。幼儿园不备有任何内服药。
五、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幼儿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
1、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2、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3、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4、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5、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6、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六、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格坚持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二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对保教人员、家长、幼儿进行1-2次健康教育。
2、每月对保教人员讲课一次,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每学期请专家卫生讲座一次。
4、定期由教师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课。
5、园内定期以黑板报,画画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6、每个班级要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
八、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九、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六),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厕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绿化美、环境美。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条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洗一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十、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1、幼儿园建立传染病应急预案。
2、校园内一旦发生传染病,马上隔离,按“预案”程序根据传染病分类等级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将病人送往指定的地点。
3、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重的请防疫部门进行消毒。
4、建立疫情报告登记及疫情跟踪记录表。观察有无其他病例。
5、发现漏报或不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
2、新入园幼儿应在健康检查卡上填好预防接种史,有专人登记备案。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五
教学过程包括两个方面,学生优异成绩的取得,不单靠教师认真而科学地教,也要靠学生自觉、主动、认真地学。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保证学习质量,全面完成学习任务。特指定如下学习常规管理制度:
一、预习制度
预习新课是学习全过程的首要一环,是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之一,是初步了解教材,明确教材重点、难点和基本知识的重要步骤。 预习应做到:
1、上新课前,必须根据老师的指导,通读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初步感知教材。
2、预习时要标记出新教材中的重点、难点,使自己对教材的学习有的放矢,做到重点听记。
3、预习的目的在于达到“掌握学习”,在预习过程中要积极发展自己的自学能力,通过自学能够解决的问题,力争在预习中自己解决。
二、上课制度
上课是学习全过程的关键一环,是学生接受教师传递教学信息的主要形式。认真听好每堂课,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上课前3分钟,安静地进入教室就坐,准备好学习用品,思考回顾上堂课学过的知识,准备回答老师的提问。
2、上课时要全神贯注,要明确本堂课的教学目标,抓住教师讲课的重点、难点,积极思考,要注意教师如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3、要善于动脑、动手、动口。中、高年级要学会记课堂笔记,对于要求背诵名言警句、文章段落、公式、定义、法规等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并能够灵活运用。
4、要善于质疑问难,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发展创造性思维能力。对于不懂的知识问题,要虚心讨教,不要不会装会,养成实事求是、勤学好问的良好学风。
5、教师布置的课内阅读、练习或实验等活动,要按时认真完成,不能拖拉草率。
三、自习、作业制度
自习、作业是学生消化知识、巩固知识、应用知识以训练技能、技巧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补充与发展。应该做到:
1、自习时应专心致志地复习、预习和做作业,不随便说话,不做与学习无头的任何事情,要充分合理地利用自习时间,消化所学知识。
自习课要做到老师在与老师不在一个样,按时上、下课,不得放任自流。
2、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完成每节自习课的任务,不能无目的地乱抓一把而浪费时间。
3、要学会自学的方法,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不事事依靠别人。
4、要先复习再做作业,做作业时要潜心思考,按时、独立完成,不抄袭他人作业,不偷懒,不漏落作业。
5、写作业要正确、整洁、美观大方,格式正确,上留天,下留地,侧留边,数学作业中间要打上双竖线,眉目清晰。
太平小学生学习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过程包括两个方面,学生优异成绩的取得,不单靠教师认真而科学地教,也要靠学生自觉、主动、认真地学。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保证学习质量,全面完成学习任务。特指定如下学习常规管理制度:
一、预习制度
预习新课是学习全过程的首要一环,是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之一,是初步了解教材,明确教材重点、难点和基本知识的重要步骤。
预习应做到:
1、上新课前,必须根据老师的指导,通读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初步感知教材。
2、预习时要标记出新教材中的重点、难点,使自己对教材的学习有的放矢,做到重点听记。
3、预习的目的在于达到“掌握学习”,在预习过程中要积极发展自己的自学能力,通过自学能够解决的`问题,力争在预习中自己解决。
4、中、高年级预习要注意教材的前后联系,整体把握。
5、搞好预习贵在坚持,要逐步养成习惯,提高预习的要求。
二、上课制度
上课是学习全过程的关键一环,是学生接受教师传递教学信息的主要形式。认真听好每堂课,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上课前3分钟,安静地进入教室就坐,准备好学习用品,思考回顾上堂课学过的知识,准备回答老师的提问。
2、上课时要全神贯注,要明确本堂课的教学目标,抓住教师讲课的重点、难点,积极思考,要注意教师如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
3、要善于动脑、动手、动口。中、高年级要学会记课堂笔记,对于要求背诵名言警句、文章段落、公式、定义、法规等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并能够灵活运用。
4、要善于质疑问难,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发展创造性思维能力。对于不懂的知识问题,要虚心讨教,不要不会装会,养成实事求是、勤学好问的良好学风。
5、教师布置的课内阅读、练习或实验等活动,要按时认真完成,不能拖拉草率。
6、回答老师的提问要立正站好,声音响亮,使用普通话,注意说完整连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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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六
一、校内住宿生自行车统一存放在车棚内,通生自行车存放在指定位置,教职工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存放。
二、存放自行车的学生要服从管理,照章存取。
三、凡存放的自行车要有车锁,车撑,新车要加防盗锁,锁好车后方能离开,自行车必须存放整齐,以班为单位用钢绳加锁。
四、不到离校时间,不得随便取车,若有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和政治处审批的取车证方可取车。
五、在车棚内严禁骑车,存取车一律步行。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顺序取车,不许拥挤起哄。
六、存车者不得将钥匙交他人代取。
七、将车钥匙丢失者须持有关方面证明方能取车。
八、若发现有的`自行车保险性差,其他钥匙能互开的自行车要及时换锁。
九、值班人员要保持车棚卫生,保证白行车放置整齐,每晌检查无锁、未加锁自行车。在学生存取自行车时,监督指导学生存取,值班人员要坚守,昼夜不离岗,保证自行车存放安全。
十、值班人员要与治保室、政治处有关同志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
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热门17篇)篇十七
1、本院为方便职工、病人及家属停车之需要,特提供该免费停车场所。
2、该停车场为自行车、摩托车等综合性车辆泊位点。
3、停车场秩序由保卫科监管,但不负责车辆看管。对停车棚内的。车辆碰撞、擦刮或其它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棚内一切车辆停泊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妨碍其它车辆的停与行,否则将承担违规停车的后果。
5、停车棚严禁一切车辆长期滞留,一经发现,将按每日50元收取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