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种将个人经历和感悟转化为文字表达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例子,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一
连日来,为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进一步贯彻落实20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定陶农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以参观案例警示教育展板和组织专题教育讲座为主,支行全体员工分批次接受警示教育,多层次、多岗位的展示了近年来农行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作案人员的悔过书、服刑前后的图片展示,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并从中受到警醒,筑牢思想防线。支行还邀请了当地司法部门专家进行授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真正做到知敬畏、守规矩。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二
2016年6月14日晚,农行陕西宝鸡渭滨区支行召开了以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为主题的“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毅主持,支行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毅副行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渭滨区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李毅副行长在领学中强调,通过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以及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学习大力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氛围,为全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对学习教育计划进行了安排。
随后支行安排专门人员对的警示教育展板进行了宣讲,通过宣讲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警醒全行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最后全体员工共同观看了全省农行廉洁从业演讲比赛宣传片。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三
为热烈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我校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开展了以“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12月3日,学校电子大屏幕就以醒目的标语对“国家宪法日”进行了宣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让我们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让全体师生记住了“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晨读课上,1200余名同学们统一朗读了学校统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序言和纲领部分,学习和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下午班会课,学校邀请了威坪派出所陈警官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讲座课。陈警官围绕国家宪法,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守法的重要意义,他教育学生要“慎交友、立大志、慎善独、敢维权、要坦白”,指引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敬法、爱法的合格公民。学校德育副校长张金彪老师也围绕“国家宪法日”做了主题发言,他要求全体师生自觉学习,正确理解国家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并且要在行动上坚决遵守宪法,争做知法、敬法、守法、爱法的社会公民;他特别指出,高中生正是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法制意识,为自己一生的幸福保驾护航;他号召全体师生要在国家宪法的指引下,敬业爱岗、勤奋学习,知法守法,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争做合格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本次“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极大地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浓厚了“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意识,宪法地位、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进一步融入师生心灵。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四
为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员工法治素养和合规观念,近期,农行庆云县支行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在全行深入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警示教育强基础。加强警示教育,是强化内控管理、遏制案件高发的现实需要。农行庆云县支行编写警示教育展览图册,制作宣传展板,征集“知法、守法、敬法”警言警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同时,纪委书记给农行庆云县支行全体员工上“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课,认真剖析农行庆云县支行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研究梳理内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找漏洞,追根溯源,督促相关部门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行完善,教育引导全行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二、案例释法解疑难。农行庆云县支行积极联系当地司法部门,邀请检察院人员对全行员工进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检察官结合金融系统的实际,选取近年来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教,重点介绍金融犯罪的主体、客体、特点及成因,提出了预防金融犯罪的对策措施。全体员工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几种常见金融犯罪的立案标准、基本概念、发生形式等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提升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三,现场警示增实效。农行庆云县支行组织全体员工分批到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基地以举案说法、警示教育为核心,通过展板、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政策,展现服刑人员忏悔场景,剖析犯罪发案特点及规律。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一句句发人深省的警句,图文并茂的展览和多媒体结合的现代科技表现手法,深深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位员工,使农行庆云县支行全体干部员工在思想和心灵上都受到了洗礼。大家纷纷表示,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常怀纪律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同时,珍惜工作岗位,珍惜生活,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农行庆云县支行的改革发展、稳健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五
农行陕西营业部正式启动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据了解,该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内控管理、遏制各类案件和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员工法治素养、合规观念的必然要求。活动为时三个多月,分组织筹备、学习教育、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该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要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肃纪律。干部员工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做好笔记。集中学习,要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四是做好宣传。通过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做到两个结合,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五是总结经验。通过开展活动,积累成功经验,弥补缺陷不足,在总结中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总结促推进、促完善、促提高。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六
为了提高农业银行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培养学法守法意识。6月6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韩济泽、职务犯罪预防科刘文国受邀到县农行,为农行30余名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题为“知法、守法、敬法”的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上,该院结合近年来银行系统有关职务犯罪案件,分别从发案原因、特点、对策等方面进行讲解,并采取以案释法,以案警人的方式,进行案例警示教育。讲座中,韩济泽告诫大家要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认真对待手中的权力,抵制各种诱惑,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此外,为增强讲座的生动性和感官性,讲座中还播放了《途》《给妈妈的一封信》等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使参会干部职工深刻体会到职务犯罪危害。
讲座结束后,农行行长表示,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内容丰富,效果良好,干部职工受到了强烈的警醒与深刻的教育。其他干部职工也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拒腐防变的警觉性。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七
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决不触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和‘底线’。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xx银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
心得体会。
希望对你有帮助。
日前,农行上虞支行举办“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并有计划地组织各单位员工观看,旨在让全行广大干部员工接受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真正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本次展览以“知法·守法·敬法——宝贵人生路,珍惜每一步”为主题,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以生动直观的图片和发人深省的文字,展出了近年来在银行业发生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农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各项。
规章制度。
以及《刑法》中涉及银行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
参加此次图片展的农行员工说,“我们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决不触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和‘底线’。”
为确保“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近日,农行山东安丘市支行纪委紧密配合本行实际,对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在肯定前期效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不足,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教育阶段”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农行安丘支行纪委要求各网点、各部门在下步“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中,要注重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参加人员到位,突出抓好总行编写的“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展览图册、《刑法》、《准则》、《条例》、条线与岗位规章制度、案防制度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名员工要结合。
岗位职责。
及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并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推广好的做法和效果,交流学习体会,提高学习教育实效。同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支行纪委随时检查或抽查单位学习记录和员工学习笔记,并在全辖通报。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该行纪委还采取为员工上警示教育课、邀请司法专家上法制课、组织员工参观监狱、看守所和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员工法纪观念,使干部员工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坚持以法合规经营和廉洁从业。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八
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
规章制度。
打交道,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园”。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的银行知法守法敬法。
演讲稿。
供大家参考。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上至,下到普通百姓,乃至于我们这样的中学生,无论哪一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纪律,法制的约束。
有的同学把遵纪守法单纯的看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触犯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的观念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体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时时这样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校园内的不同地点发生,损害着同学的利益,损害着班集体、学校的利益。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每一位同学的足够重视,并时时警诫自己。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九
近日,自从上级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农行大化县支行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动员部署,亲自参与组织员工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
据了解,该行在组织干部员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业务制度流程的同时,近日,该行还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参观“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展。通过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观展活动,使全行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真切感受到法纪的威严,使其内心受到触动,思想得到净化,精神得到洗礼。让广大员工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严重危害,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尽职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银行成为了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金融服务与咨询、资源配置与风险管理的重要职责。然而,在这个充满竞争的行业中,仅有合规经营,追求法律的底线是不够的,银行还须立足于更高的道德要求,自觉守法。在我长期从事银行工作中,我深感银行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并从中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法律法规是银行知法守法的前提。银行作为一家金融机构,面临着众多与法律相关的规定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法、金融管理条例、合同法等。只有深入研究这些法规,明确自己的行为范围,并将其贯穿于业务操作的方方面面,才能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营。例如,在与客户合作时,银行必须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了解客户的身份、资金来源等,杜绝洗钱风险的发生;在内部管理方面,银行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确保员工及合作伙伴的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银行知法守法需要保持低迷的风险意识。金融活动伴随着复杂的风险,而银行承担着风险管理的重要职责。在风险意识的引导下,银行能够更加高效地应对风险事件,并积极防范风险的发生。例如,在贷款业务中,银行必须了解和判断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确保借款人还款能力,并在贷款合同中加入风险预警措施以防止贷款违约;在资金管理方面,银行必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合理配置资产,防止资金出现大幅亏损的风险。
第三,银行知法守法需要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银行服务的主体是广大的消费者,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银行守法经营的核心。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必须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真实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各项服务。比如,银行应当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手续,确保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在营销推广中,银行应当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只有真正关心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银行才能得到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
第四,银行知法守法需要注重内部风险防控。银行内部风险是影响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银行知法守法的前提是在内部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银行应通过建立合规内控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完善风险行为监测等方式,提高内部的风险防控能力。例如,银行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识别和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防止违反合规要求的风险事件发生;在人员管理方面,银行应注重对员工的廉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敬业的原则。
最后,银行知法守法需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银行知法守法的保障和引领。银行应该树立诚信经营、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建立和谐、公正的企业文化,让员工从内心深处意识到“守法就是为自己好、为银行好、为客户好”。银行应该注重建设一支遵守法律、具备专业素养的员工队伍,以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标准,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银行知法守法是银行经营的基石,也是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银行应该充分了解法律法规,保持低迷的风险意识,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守法经营,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一
一是带头学习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法当做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习惯,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作为一名市人大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基本法,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读好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知法懂法,才能依法办事,更好地依法履职。
二是带头依法行政。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培育宪法认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将自己的全部活动纳入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时以法律来规范自己,事事以法律约束自己,使法律成为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三是带头遵守法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既不滥用权力,也不玩忽职守。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网民以及媒体监督,做一个勤政廉洁的人民公仆和群众信任的人大工作者。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
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
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三
近日,农业银行玉溪通海县支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为有序推动活动开展,该行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注重“三个结合”,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注重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围绕“四讲四有”标准,切实做到“四个进一步”,着力解决“六个突出问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二是注重与合规文化建设活动相结合。通过合规文化建设与抄罚则活动,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工作氛围;通过多维度、多层次、多岗位展示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增强广大干部员工案防意识。三是注重与“平安农行”建设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普法活动、组织全行员工参加法制知识问卷测试等活动。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四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代表,在日常运作中必须承担起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了解并守法经营,在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我有幸在银行工作多年,深感银行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和体会。下面将从制定银行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培训、树立岗位责任感、建立完善的风控体系以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五方面,展开阐述我对于银行知法守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制定银行规章制度是银行知法守法的基础。银行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银行在日常运作中必须面对众多复杂的法律法规。因此,银行必须制定一系列明确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制定反洗钱措施以及合规审查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规范运作。制定规章制度不仅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更重要的是能够使每一位工作人员深入了解规定,提高法律意识,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
其次,加强内部培训是银行知法守法的重要手段。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在工作中运用到实际当中。因此,银行应该通过组织内部的法律培训,将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给每一位员工。同时,还可以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帮助员工深入理解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内部培训,银行可以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增强员工意识到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第三,树立岗位责任感是银行知法守法的内在需求。银行工作人员往往涉及到巨额财物交易,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树立起岗位责任感,时刻保持警觉。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还要时刻关注行业动态,了解业内的最新规定。只有高度重视自己的岗位责任,才能够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为顾客提供可靠的金融服务。
第四,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是银行知法守法的重要保障。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银行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只有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银行才能保证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同时,银行还需要进行定期的内部风险评估和审查,确保合规运营。只有建立起完善的风控体系,才能够有效降低遵法守法的风险。
最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品牌形象。作为一家金融机构,银行承担着社会责任和使命。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银行能够增强社会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银行还可以通过社会公益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并提高公众对金融业的认同度,促进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银行不仅能够内化守法的责任,还能够外化与社会良好的互动,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
总之,银行知法守法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准则,需要每一位银行从业者都始终保持警觉。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培训、树立岗位责任感、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以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银行可以更好地培养出一支遵守法律法规的专业团队,为社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为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五
日前,我作为一名民族区域自治县的县长参加了省委举办的云南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深受教育、深受启发、深受警醒,感觉自己在学法、知法、懂法、敬法上仍然存在差距,石林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任重道远。
一、参加此次专题研讨班的几点体会。
(一)必须加快观念转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作为领导干部,在危机和压力面前时刻觉得忐忑不安,“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对政府工作特别是政府领导既是释压也是考验,当前,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规依纪办事。
(二)必须提高法治意识。县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用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修身正己,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优化工作,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努力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必须树立法治思维。作为县政府“一把手”,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结合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形势,加强法制知识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法治素养;要突出理念创新,用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政府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等方面,必须做到依法、科学、以人为本,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法治思维。
(四)必须严格制度落实。规则制度是刚性约束,我们只有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履职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能尽量避免工作违规或失误。作为县级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落实制度既是一次自我警醒,也是一次严以律己的更高要求,时刻警醒自己,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强化自我约束,杜绝工作任性,做法律、制度的践行者、落实者、维护者。
二、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几点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就是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正确认识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石林县而言,我认为重点要思考和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长期历史使命和阶段性发展任务的矛盾问题;二是全国、全省的宏观性大命题与石林微观性特征相结合的问题;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对石林落后生产力发展促进的问题;四是发展与稳定、改革与发展的统筹推进问题。解决以上问题,重点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准确把握“四位一体”的实质。党是灵魂,是神经中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改革是心脏,为发展提供动力;法治是骨骼,是框架约束,是强基固本的关键;全面小康是躯体,是党、改革、法治的外在表现形式。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并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准确领会“改革是破,重在创新突破;法治是立,重在规则程序”的深刻含义,准确把握立与破之间的关系,打破旧思维,大胆问、大胆试,实现改革与发展的同步推进。
二是推进行政管理职责、目标任务法治化。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法制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法制监督员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使;重点要加大对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清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三是推进依法自治民族性和法治性的统一。要制定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环境保护和水能矿产等资源保护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倡导“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着眼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全局,将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纳入“五六”普法规划,着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每年举办村组干部民族方针政策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民族工作理论水平;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法治化。立足于少数民族自治县特殊县情,始终坚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原则上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的同等比例安排少数民族招录计划、选拔任用干部,逐步改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和干部比例。同时,营造领导干部敢闯敢干、勇于开拓创新的干事创业环境,以改革激活力、以创新生动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法治化,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指标考核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主动学法、认真守法、心中尊法,争做学法的好学生、懂法的好公民、守法的好干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完善依法治县。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六
银行从业人员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守法合规是其应尽的责任。在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和法律法规素养的同时,银行从业人员也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金融安全和合法性。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守法合规的意义。
银行从业人员应当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守法合规是银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银行市场中,优秀的银行从业人员应该不仅懂得如何追求高业绩,也要懂得如何保持合规与稳健的经营,遵循合法的道路取得行业发展。因此,我们要时刻坚持合法合规、公正诚信的原则,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管意识和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段:意识到合规意识与行动的重要性。
银行从业人员应该时刻保持守法合规的意识,并将其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审批、复核、还是风险控制等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认真审核资料,防范风险。同时,我们应该注重内控,定期检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强化对客户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合规意识和规范操作,确保业务合法稳健地开展。
第三段:提高法律素养和监管意识。
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监管意识是守法合规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学习、汲取行业法律、财务等相关知识,并积极获取及时有效的市场动态、政策法规的更新,我们才能更好地做出决策。此外,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和应对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展现对监管政策的执行及相关风险的认知能力,与法律感知力的提高。当然,更要时刻做好身心健康的保持、行业伦理及道德素质的提升,避免任何可能导致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四段:重视合规纪律的建立和执行。
银行从业人员把守法合规的意识落实到工作中,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合规纪律的建立和执行。在落实银行法律法规制度和合法、合规方面,我们要注重审慎、规范地执行交易改变制度、条款条目效应等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强化风险意识,对客户、对业务和以及对交易对手方等做到控制风险,推动企业的合规管理做深做细机制的运转。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在守法合规的工作中,银行从业人员还需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对好的监管做法、吸取成功的案例、反思失误和失败,合理地客观评估自身能力、观点和决策,并总结出适合银行行业的合规管理策略,不断提高保障客户、公司和业绩的风险把控、实际合规性,筑牢银行行业守法合规的坚实基础。
结语:
守法合规是银行从业人员的职责所在,银行从业人员应该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增强监管意识,贯彻合规思想,在自己的岗位上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推动银行合规管理的高效运转。只有这样,银行行业才能发展壮大,并为社会经济百姓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
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八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优良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小学中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教室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教室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认识、权利义务认识和守法用法的认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银行人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九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本站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