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情节和主题的思考和感悟,能够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对于这本书的各种读后感,我们希望通过分享和讨论,能够达到碰撞思想的效果。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一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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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二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三
暑假,我来到北京旅游的这七天中,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充分曝露出了我自身的缺点。
行路苦、行路难、行路需要个铁脚板。
在去北京的火车上受了一路颠簸,到了大哥家只有一个感受就是“累”,下午又出去逛了奥运村,本想回去好好休息,可老爸却让写日志,要知道本人一向不爱写杂文,所以挑夜灯一直到凌晨才睡。可谁知天刚蒙蒙亮,老爸就翻身起床叫我们一起去看天安门升旗,天!我才只睡了3个多小时唉!无奈,只得揉着睡眼惺忪的双眼和大人一起出发。到了天安门国歌正好刚刚奏起,老爸快马加鞭,三两步跨到围杆旁,还不时的催着我,心本来就很疲倦再加上老爸的催促,我便脸色低沉,显出一脸不满,问话不答,老爸见状便训我,心情更是糟糕,看那面徐徐上升国旗就像是床被一般漂游不定,眼皮又跳起舞来……挨到了中午在天安门广场又排了一支老长老长的队,整整绕着广场曲里拐弯绕了一圈,中途连坐的地都没有。为的就是瞻仰一下毛主席的仪容,好容易到了水晶棺跟前却被工作人员前推后撵的.弄了出去,嘴中还不住的喊着:“快!快!”我心里想好好的仪式就这样匆匆的结束了。走出水晶棺脚酸的实在难耐,便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脚的束缚顿时解放,爽!可老爸却毫不停顿,又走去叫在正门看行李的舅舅。
经过一番折腾,我的脚后跟一连疼了几天,本以为老爸身强体壮,没想到他的脚上却磨了一个大泡,脸不由得有些微热,真该扪心自问:谁才是最累最苦的人,我想起了古人说的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行路途中处处都小心。
刚来到北京第一天去坐地铁,因为坐地铁次数不多,所以一直没操心自己的站点在那,车一到站,人群陆陆续续下车了,而我却被左推右挡,没有办法下车,不料,地铁的车停的时间很短,只一会门就慢慢开始闭合了,见机不妙,我想到这车门应该是像电梯的门一样一卡就打开了,于是先伸出一只手,随后一跳将后半身从车里抽了出来,老爸见况吓了一头冷汗,狠狠吼了我一顿,事后想也是,如果被带到下一站又是初来乍到的一定要出事。
游览不是逛公园,不知内涵真无聊。
我也是过后得知,舅舅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过去有个孩子学习不用功,考高中没能如愿考上重点,于是父亲为了孩子便把校长的职务辞掉去一所重点高中当教师,孩子便被感动了,他说将来一定考上北大来报答父亲。临大考前,父亲特地带他去转了趟北大、清华,孩子说他发现清华注重理科更适合自己,果然,孩子考上了清华。
这个故事一直感动舅舅许久,所以特意要带我和哥哥还有大哥去逛清华、北大。
到了北大,我便发出感慨:一直以为北大多了不起多现代化,看起来还不如我们那的政法学院时尚。
走了一路看了一路的仿古建筑,好像进了一个巨大的仿古公园,一下大跌眼界。离开了北大,舅舅又说要去清华,哥哥便抱怨起来,我也有些不情愿,心想:“还不如逛公园算了!”舅舅一下火了,批了哥哥一顿,最后我们在清华转了一小会就走了。
回过头来看看我和哥哥也真是,如果了解了清华、北大的历史故事和大人们的苦衷应该就不会这样了。
北京的七日游,虽路上有苦有泪、有怨有怒可过后总是觉的这是一笔不小的收获,以及行万里路的必要,也是一次难忘的往事。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四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梦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突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第二日,她尝试去梦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成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承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懊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似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假设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顿,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五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六
自从第五世,萨姆的心变了,仿佛用心去看,世界上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她意识到曾经做错了一些事――以前从不曾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她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证明自己值得让生活继续。她终于明白,上帝给她重生的机会,是让她重新去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改变从来都不晚。
爱情:
萨姆对男友罗布开始是喜欢的,却不是真的喜欢,像是因为罗布是全校女生的讨论对象。将死亡之日反复过了几次,萨姆认清了自己的心,她看到了一直默默爱着她的肯特。萨姆和肯特青梅竹马,小时候的萨姆真实而勇敢。她在肯特被欺负时帮助他回击了取笑他的男孩,那时,丑小鸭萨姆是肯特的英雄,肯特默默想,他一定也要做她的英雄。肯特的爱让人暖暖的,像阳光照在身上,暖在心上。
友情:
琳赛和朱丽叶是儿时最好的朋友。琳赛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女生,坚强、完美,所以时刻不能放松,保持完美,让自己随时被人喜欢和追随。
小的时候,萨姆做着自己,在学校里,她却是被取笑的一方。当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琳赛找到她,眼睛亮亮地对她说出“你要去看下吗"这句话时,她成了琳赛的朋友,害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所以就算心里并不这么认为,也会跟随琳赛。萨姆扔掉了以前的豆袋椅,远离了肯特。在学校里,她成了受欢迎的人,可以做想做的事。
如何做才能受欢迎,这是个很难解释的事,只可意会。在某个时刻,你做了不一样的选择,就开始向不同的方向滑去,或许会有人喜欢,或许会被人无端嘲笑。
朱丽叶是琳赛的儿时玩伴,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有一日醒来,在帐篷里醒来的琳赛尿床了,因她父母离异,好强的她竟然尿床了,可她是琳赛,这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于是琳赛说是朱丽叶尿床!
朱丽叶一直保护着这个秘密。好朋友为朋友保密,最好的朋友帮朋友保密,而朱丽叶是琳赛最初的最要好的好朋友。命运开了个玩笑,当琳赛用手指着朱丽叶说是她尿床时,琳赛也两眼亮亮地对萨姆说“你要来看下吗”,于是朱丽叶成了被笑的那一个,而萨姆成了被欢迎的那个。她们就像是奥利奥的正反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总有一些人在笑,另一些人被人笑。“成长”的关键在于,学会一直站在笑的人那一边。
萨姆在死亡的第七日终于知道,她没有可能复活了,但她拼着自己救了朱丽叶。她依然是琳赛的好朋友,但她也不会再为了附和琳赛去伤害朱丽叶。
死亡: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时间并不重要。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七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醒过来。面对它。多难也要面对它。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释放了一些东西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晚安。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八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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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九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10年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
(一)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
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
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
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
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
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
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
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
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
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
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
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
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二)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三)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
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全书无泪点,却给了我比这更大的震撼。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
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一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10年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文档为doc格式。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二
《忽然七日》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三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
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四
忽然七日读后感,一本超现实的书籍值得一看,令人深思,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忽然七日读后感,欢迎阅读!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
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
——《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
因为漂亮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
——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平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
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许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
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爱的。
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会不会也有一点无趣?)。
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
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
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
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
没敢主动做点什么。
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
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
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平安快乐地长成大人。
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
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
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
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
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
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
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
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
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
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
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
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
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
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
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
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
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
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许多件有意义的事。
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
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
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
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许许多多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
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
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小平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
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
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
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
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
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
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
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
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
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
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
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
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五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六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忽然七日读后感(汇总17篇)篇十七
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美国作家劳伦·奥利弗的《忽然七日》,这是我第一次读外国的畅销小说。小说中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非常漂亮,喜欢张扬,主人公萨曼莎·金斯顿也是这些拉风女生中的一个。但是在丘比特日的一个派对上却遭到一个神经质女生的谩骂,她们的车在回家的归途中遭遇车祸,于是萨曼莎死了。不过,第二天她又离奇复活,之后的七天,都是重复着丘比特日。她死去,复生;又死去,又复生。于是她开始顿悟:过的事,已经不能改变,但是她可以去做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像《忽然七日》中一样,有很多事情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但我们至少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安意如说,人生长路,目的地虽然不由得们选择,至少在哪路口,该往哪走,我们还是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一切过去的事的确无可逆袭的打上了封印,在背景里,暗下去。生命中始终有逼近的东西不可跨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
萨曼莎在第四天复活的时候,终于认清了谁是真正爱自己的人,终于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情。席慕容说,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唯独放不下的却只有友情。似乎习惯了等待,单纯的以为等待就会到来但却在等待中错过了,其实等待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不管未来有多遥远,也不管在什么时候相逢,我们永远是朋友。
郭敬明说,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但我们都已来到青春的门楣前,已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而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也无法留在原地,我们只能踏着时光的旅程继续向前走。大仲马曾经说过,预见命运的人改变不了命运。就像萨曼莎无法改变丘比特日发生的那些过往一样。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伤悲,我们的负罪,继续向前走。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是我们也绝对不是命运的羔羊。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那和寂寞,并以幻想晴天度日。
张晓风说,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所以,我们能够可以快快乐乐的活着总是不错的。生命的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做,有很多人我们还不懂得珍惜。但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