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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一
(一)职责与编制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xx〕123号)和《中共德江县委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党发〔20xx〕1号),县人社局的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1、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3)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
(4)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及有关文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转办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9)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实施县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引导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工作。
(13)负责县人民防空、外事工作;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烟叶生产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15)负责县政府办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16)负责县政府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7)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责调整。将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人民防空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将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督办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政府督查室。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司法局,不再保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设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将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2、机构编制
县政府办总编制数为98人,行政编制32名、行政工勤3名,事业编制53名,20xx年12月底实际在职人员74人(行政26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45人)。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设18个内设机构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秘书五股、秘书六股、秘书七股、秘书八股、文书股、县政府总值班室、督查室、放管服改革股、外事股、议题案股、行政股、人防股、人教股。
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社情民意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和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
1、部门全部资金收支
(1)预算收支。根据德财预〔20xx〕1号文件县政府办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24269995元,其中基本收支9569995元:工资性收支8595795元,公用经费收支974200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决算收支。根据本部门20xx年决算报表20xx年决算收支为12424982.90元,基本收支923413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自评得分98分;公用经费收支882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自评得分98分。
3、结转结余
根据决算报表,县政府办20xx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支出
本部门随同20xx年预算编制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德财绩〔20xx〕12号、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xx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能、已经明确下达的指标等因素,本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入下:(略)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财政绩效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支出责任,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评价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后续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国家财政预算与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相关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7、其他相关资料
(一)立足本职,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和举措。注重对整体工作的谋划,及早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组织和谋划了《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会及各专题会议材料的撰写,不断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得到了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注重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共拟草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典型发言等综合材料700余篇,调研报告30余篇。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我县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不审不签”原则,审查了投资协议、合同60余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80余份。三是认真抓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资源优势,以做好领导公务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为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协调;坚持把综合协调工作渗透到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注重与部门、乡镇沟通,综合权衡,通盘考虑,使各方面工作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严谨细致,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出精品、创一流做好“三办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起草文稿坚持高质量。坚持对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下发文件等各种材料都做到严谨细致,实行发文、登记两档(纸质、电子档案)校稿,严把行文、运转、审批关,特别是在综合文稿起草上,坚持会商制度,集智聚力推进文稿高质量形成,切实提升文稿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全年共制发各类公文76件。二是办文力求精益求精。严格遵循行文规则,严把公文运转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退文重办,对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不断提高办文效率,公文运转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全20xx年度全年共处理文件11559份,其中:处理上级文件6375份;处理下级请示、报告、便函等文件5184份。突出档案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对所有涉密文件及时办结并实行流程登记并及时归档处理(电脑记录及涉密文纸质登记),对非涉密存档文件进行规范登记和整理归类。三是办会坚持一丝不苟。致力精心、用心、细心、尽心,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环节,全力做好会务工作。全年承办县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共80余次。
(三)立足服务,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狠抓政务信息报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搜集素材,捕捉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工作思路、措施和进展情况,使领导及时了解到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二是狠抓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加强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强化政民互动工作监管,提高信件办理工作效率,缩短信件办理时限。全年县长信箱互动信件112条,办结112条,办结率100%。
(四)强化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紧扣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分级负责”要求,积极探索督查内在规律,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举措,坚持在主要领导重视支持中高位推动,在抓好问题整改解决中守住底线,有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开花结果。一是积极配合上级督查。全力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积极做好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主动做好联络对接和督查服务。今年以来,相继完成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历次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查、国务院统计大督查、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各项批示精神督办事项等,累计开展督查并报送落实情况56件次。二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全县重点承诺事项督查考核,按季度收集重点承诺事项推进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工作实效。持续做好县级领导暗访工作,每2个月开展一次,及时形成暗访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统筹开展督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县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已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内容的,由县联合督查督办室开展专门督促检查。一年来,共形成督查通报40期、督查专报44期,开展督查调研18期、蹲点督查3次。
(五)强化举措,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功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56起。二是加强应急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直通车”报告制度,特别是在防汛、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全年编制应急信息14期。
(六)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工作。对于群众来信,认真登记、不拖不压、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上访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对符合政策应该给予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办理,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县政府办良好的“窗口”形象。
(七)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以小支出办大事情的指导思想,从严控制各种支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了使用效率。二是改进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车辆调度,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安全,满足县政府及办公室高速运转需要。三是周到严密做好行政接待工作。坚持以客人满意为目标,做到既热情周到、让客人满意,又把握分寸、不铺张浪费。得到了来德客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92.3分,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44号),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指标分析
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文件附件中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细化并赋予各类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设定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详见附件1),并评定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92.7分。从3个一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预算编制10分,实得8.2分;预算执行20分,实得18.9分;产出及效率70分,实得65.6分。
1、预算编制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设置和预算编制两个方面考查。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得8.2分。主要表现为绩效目标重点不突出,收入预决算差异大。
(1)绩效目标设置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目标合理性两方面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5分。
(2)预算编制
该部分内容从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两个方面的进行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3.2分。
a、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本单位20xx年预算收入24269995.00万元,决算收入12424982.90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95.33%,本项实得1。2分。
b、“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本年“三公”经费预算710000.00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895000.00元,较上年变动率为—20.67%(详见表2),本项得满分。
本项指标2分,实得2分。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预算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考查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8.9分。主要扣分点在重点项目资金拨付率方面。
(1)预算控制
a。预算完成率。本单位20xx年年结转结余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本项得满分5分。
b。“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0000.00元,实际支出711177.44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17%,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出境出国费用,其他“三公”经费未超预算控制水平。本项指标5分,实得4.9分。
(2)预算管理
a、预决算信息公开。该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反映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本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到财政予以公开。本项得满分2分。
b、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项得满分3分。
c、资金监管
本单位没有现金收支业务,全面实现集中支付,款项都是直接支付到对方账户,不存资金隐患,本项指标3分,实得3分。
d、绩效自评价
本项指标2分,实得1分。
3、产出及效率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率两方面考查考察部门履职成效情况。指标分值为70分,评价得65.6分。
(1)职责履行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配置,选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业务、实地督办安排、转办事项数量、拟草综合材料、制发各类公文、处理文件11559、承办重要会议、县长信箱信件办理等七项指标作为衡量本部门重点工作的主要依据。指标分值为45分,评价得43分。
(2)履职效率
本指标着重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个方面考察。本项指标25分,实得22.6分。
a、经济效益。本部门协助县领导为全县经济稳定发展出谋划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项指标7分,实得6分。
b、社会效益。从部门资金的使用效果来看本部门多项职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生活的质量,社会影响很大。特别是疫情防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项指标8分,实得7分。
c、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本部门职能,随机对各单位和群众调查,多数认可本办公室的工作,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但少数群众反映某些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项酌情扣0。4分。
本项指标10分,实得9。6分。
一、全办职工对绩效管理认识不深入,不重视,导致有绩效指标不符合实际,部分科室在项目运行中监督管理不到位,使项目没有达到预期。
二、部分项目参与人员较少,导致项目进度不明确、没有及时进行上报,导致资金拨付率不高。
三、申报绩效目标时仅简单罗列本部门的数据指标,重点不突出;开展绩效自我评价时未全面总结部门工作成效,各股室不重视绩效目标工作。
一加强培训学习。我办将在职工大会等多种内部学习机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县财政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其他绩效管理做的好的单位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狠抓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率。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筑牢政治站位意识,提高业务运行效率。筑牢政治站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学深吃透文件精神;科学有计划的制定设备采购制度,细化岗位权责,实行监督、经办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一)重视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评价单位的绩效培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被评价部门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1、重视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预算资金支出要求的专项培训,不定时组织各业务股室学习、了解相应科室的预算支出情况,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把控并进行合理的安排。
2、建立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议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分化和明确,明确了经费的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3、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接待费用的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4、对项目实时跟进督促,专人专项负责,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确保经济有效增长。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区民生办《关于扎实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区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按照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大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今年以来,坚持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把关低保申请、调查走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健全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按月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加大对低保对象核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截至12月份,全区农村低保对象11675户2195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9362.97万元。继续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9月份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046.7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9.46万人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低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低保资金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责任目标管理。二是区民政局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低保工作。三是为加强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为全区22个乡镇(街)和37个城市社区配备专职低保员,每季度召开低保员例会,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业绩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运行规范长效。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金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建立金安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着眼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基本生活。结合我区实际,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同时,按照分类施策、重点保障、分类提标的原则,将农村低保a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650元/人/月、b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人/月、c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280元/人/月,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聚焦脱贫攻坚,强化兜底保障。联合区扶贫部门制定印发《金安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六金民〔20xx〕36号),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动态信息比对,密切关注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将符合条件的102名未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28名贫困边缘人口和49名脱贫监测人口纳入低保。
(五)坚持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将低保家庭分成a、b、c三类,实行定期核查、动态管理。7月份全区开展了一次集中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和信息比对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规范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了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扶贫和就业扶持制度和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实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电话,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六)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重新印制低保政策宣传单页单,张贴宣传条幅,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同时,结合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逐村逐户走访到位,家庭情况调查到位,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切切实实让低保政策扎根群众心坎。
(七)健全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审批。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健全低保信息系统,及时开展农村低保数据采集、上传、交换、更新,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与报表数据和民政统计台账数据同步一致,无错误数据、臆造数据、重复数据等情况,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业务数据集中存储、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统计分析准确便捷的目标。今年6月份起,全面实现低保无纸化审批,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印发《20xx年金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金安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等,将治理内容延伸至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召开会议积极部署安排,及时开展重点对象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在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布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举报电话、邮箱等,在民政局门口设立意见举报箱,在农村低保长期公示栏公布区、乡、村举报电话,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信必回、有访必果。10月份,对全区19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督查,分别随机抽查一个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该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该村(社区)所有救助对象和随机走访非救助对象家庭,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质量。1-12月份,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新增852户1980人、取消790户1658人。
(一)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实用”的原则,为每个乡镇(街)都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员,由乡镇(街)聘用,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区民政局统一为其发放基本报酬和购买保险。城区社区都配备一名专职低保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畴,20xx年为全区303个村(社区)配备民政协理员,有力的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定期召开低保员例会,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业绩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
(二)建立低保督查核查制度。20xx年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建立城乡低保新增对象核查制度》,对新增低保对象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同时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全区22个乡镇(街),分别随机抽查一个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该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该村(社区)所有救助对象和随机走访非救助对象家庭,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质量。
(三)建立社会救助问责机制。20xx年出台《最低生活保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金政秘〔20xx〕81号),明确了区直相关单位、乡镇街、村(居)和低保对象相关职责和责任追究。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应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检查,严肃社会救助政策,为精准扶贫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六金民〔20xx〕105号),对拥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在申请或已获得以上对象进行失信行为的认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推进全区社会救助诚信制度建设。
(五)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开发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管理系统,真正将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制定出台《建立金安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全区开展特殊困难群体精准关爱、精准帮扶提供政策保障;开发应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服务管理系统,初步形成人员信息采集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实时监测的共享平台。开展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实行监测预警,督促帮扶责任人及时走访探视到位。为评定为三级的特殊困难群体配备一键呼叫设备,遭遇突发情况可立即sos呼叫帮扶责任人。
(一)困难群众生活明显改善。今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30元/人/月,增幅达7.7%,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2元,同时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
(二)动态管理机制长效运行。全面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救助,并开展定期核查,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后能够及时做出动态调整,逐步形成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积极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编发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手册、民政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民生政策、入户调查开展面对面宣传,认真开展“送温暖”慰问和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活动,同时做好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一)救助资金保障压力较大。随着救助对象的不断增加和救助水平的逐年提升,资金保障压力日益增大,虽然区级财政克服困难加大了投入,但资金仍面临巨大压力。
(二)基层救助经办力量不足。基层民政工作人少事多,资金量较大,管理对象多,工作任务重。虽设有低保专职人员,但随着救助制度日益完善,工作重心不断下移,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相应的不断增加,导致民政干部普遍身兼数职,专干不专,直接影响到各项救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低保对象管理难度大。一是申请对象收入界定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也呈多元化,居民家庭收入核算难度越来越大,许多家庭收入带有很大的隐密性和复杂性,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影响核查结果的'真实性。二是“人户分离”对象核查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居民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极不统一,给入户调查、公示公开带来很大难度。三是动态管理难。随着农村低保救助标准逐年攀升,附加值越来越高,低保对象进来容易出去难,争吃低保的呼声很高,普遍存在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的思想。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精准识别。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协同,优化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数据精准、对象精准。同时根据脱贫攻坚要求,保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对象衔接、制度衔接、标准衔接工作,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采用多种方式和媒介,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规定,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引导公众关注、参与、理解、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营造关心困难群众、依法依规救助、鼓励自主脱贫、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打造过硬救助队伍。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很多具体事务都要靠基层来落实,切实加强基层力量刻不容缓。要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低保管理水平。加强与审计、监察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查处低保工作中执行不力、优亲厚友等情况,严格执行因户识别、按户施保,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漏保”、“脱保”、养懒汉等不良现象。加大公示举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低保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三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xx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县继续落实低保城乡统筹,7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县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保障标准的通知》,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70元/月/人,从7月起落实提标标准并打卡落实到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类施保、动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低保对象分类实行定期审核和不定期检查,掌握其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变化情况,按月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xx年12月底,在册农村低保对象2821户3760人,累计下拨农村低保保障资金2103.14万元,年月人均补差451.95元。20xx年度新增农村低保128人,退出404人,补差标准调增(减)68人次。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打造救助新格局。一是健全低保制度,20xx年5月联合县财政局下发《绩溪县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文件,为精准施保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绩溪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城市低收入人口276户373人,农村低收入人口3588户4707人数据库,已与安徽省(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系统对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三是出台《绩溪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9月起我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已全部委托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四是出台《绩溪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打造分层分类、统筹衔接、政社互补、高效便捷、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一是方案落实到位,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示单》《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下发《关于开展民政民生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联合县财政局到各乡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及社会救助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及时通报,督促乡镇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开展低保年度复核动态管理。4月启动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全面复核工作,对复核出现预警信息的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实,经核实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20xx年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清退173户277人。四是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台账审查。对在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台账进行梳理排查,发现农村低保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562户,发现城市低保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20户,及时开展复核纠正,对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注明原因。五是聘请第三方入户抽查复核预警人员。委托经典公司进行第三方评估核查,共核查未纳入低保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重残困难户、重病困难户、低保边缘户、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复核预警人员总计726户。对抽查结果进行筛选核实,对核查后的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图片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加强监测预警,精准摸排核查。对脱贫人口中的重病重残人员、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未纳入低保的对象,按月建立摸排比对摸排台账,并及时反馈县乡村振兴局与各乡镇,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8月联合乡镇振兴局、财政局下发《绩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xx年12月底,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中已脱贫人口1767人,累计发放资金1012.21万元;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已脱贫人口9人,累计发放资金7.16万元。保持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收入增长高于低保标准的已脱贫人口,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确保稳定脱贫,建立渐退帮扶台账63户,截至目前已退出51户。二是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协调机制的作用,与相关部门有效衔接。6月会同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强与乡村振兴、残联、医保、公安、人社、应急、教体等部门信息对接。开展重残、重病、死亡与户口外迁人口、领取社保金与失业人员、转移安置、完善修缮、异地重建、困难学生等人员信息比对,建立预警台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xx年符合低保条件的新增城乡低保中因重病纳入50人,因重残纳入37人。因家庭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清退173户277人。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加强临时救助与低保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对暂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又存在一定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其家庭困难。20xx年度低保转介临时救助6人2.24万元,救急难救助6户1.34万元;已脱贫人口中因就医、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困难的共救助25户6.2732万元。
(四)加强能力建设,保障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村(居)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保障每个村(居)至少设立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二是及时公布救助热线。在绩溪县政府的网站上公布县级救助热线及通讯地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长期公示乡镇级救助热线,保障困难群体寻求有线、救助有门。县局不定期电话检查各乡镇救助热线接听情况,确保热线有效畅通率100%;三是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查询机制,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及时将低保对象名单、每月资金发放情况及低保备案对象在县、乡、村三级长期公示,确保公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四是积极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编制发放《20xx民政民生宣传册页》、“绩溪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政民生工程专栏、入户调查开展面对面宣传、人流聚集广场集中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一)开展“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一是及时下发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印发《绩溪县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民办[20xx]71号文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实施项目、分解实施步骤,确保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落地落实;二是项目积极推进。依托县禾康养老机构开展城乡困难老年人关怀关爱服务,主要是对全县城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70周岁以上老人、特困供养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等1313名困难老人提供老年人专用手机一部,并开展每周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xx年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5.7万人次,支出资金190.2万元;三是在县慈善协会账户下设立独立核算的扶贫爱心基金,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全县干部职工、各类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和个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3000余人240万元,用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贫困户和边缘户帮扶,共救助61户204人,支出资金33.1万元;四是发起“慈善圆梦困难老人儿童微心愿”活动,在深入开展困难老人儿童走访活动前提下,针对不同困难群体的实际征集“微心愿”,发布有关慈善和志愿服务项目,主动对接爱心企业和个人,帮助实现困难老人和儿童“微心愿”37条。
(二)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出台《绩溪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授权,自20xx年9月起,县民政局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的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实施。将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是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了县民政局监管职能,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实现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进一步简化环节、精简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保障公平。一是多途径开展核查工作,依托核对平台、每月入户抽查和聘请第三方的形式,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做到救助精准;二是组织专项检查和督查。赴乡镇开展民政民生重点工工作督查,通过查看档案资料、随机入户抽查服务对象、现场查看对象名单与资金发放公示、备案对象公示等方式,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到位,保证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深入推进;三是聘请第三方,抽查在册低保中年度复核出现预警的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及贫困户中重病重残未纳入低保对象合计500户,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各项保障到位。一是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每月及时动态调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并及时进行补差标准调整。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新增128人,退出404人,补差标准调增(减)68人次;二是有效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共下拨3批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27.95万元,20xx年共临时救助134户次37.70万元,其中发放小额临时救助93户次17.5675万元;三是农村低保补差水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截至12月底,我县20xx年农村低保年人均月补差451.95元,占农村低保标准670元67.46%,相比20xx年年人均月补差增加11.3%。
(三)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衔接效果明显。一是比对台账建立清晰,20xx年12月,在册农村低保对象3760人,其中脱贫人口1767人。20xx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28人,其中脱贫人口13人;二是持续开展摸排监测救助工作,20xx年排查边缘易致贫户未纳入低保140人、脱贫不稳定户未纳入低保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低保13人,各乡镇均建立了排查台账。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新纳入农村低保的突发严重困难户1人;三是建立渐退台账,截至目前建立贫困人口渐退帮扶台账63户(其中主动退出51户);四是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预警台账,完成在册农村低保年度复核2928户,其中有预警信息1139户,并建立复核预警台账,经复核清退147户225人。
(四)政策宣传到位,民政对象满意度提高。以县为单位,通过民意调查,社会公众和低保对象对低保工作的满意程度达到100%;低保对象满意率达到100%;社会公众对低保政策的了解程度,知晓率达到100%。
(一)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确保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有序流动,采取增加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镇民政所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是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检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力度。建立健全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城市低收入人口,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数据调整及时有效。充分利用安徽省(宣城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单、宣传车、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保兜底政策的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监督民政民生工程工作。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四
按照省厅政局、省乡村振兴局对20xx年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要求,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xx]68号)通知中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结合我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实际工作,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及相关部门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实施)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脱贫攻坚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
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农业局有关业务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监控运行报告和预算单位的自评报告等资料,利用对看工程实况、查资料、听汇报,与项目区群众访谈等形式,对20xx年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客观公正进行绩效评价。
二、
20xx年根据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同意在我县昝岗、祁仪、张店三个乡镇共建设三个标准化、规模化母猪繁育小区,使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项产业发展稳定增收渠道,激励群众参与产业发展,防止规模性返贫。
20xx年项目预算投入财政资金4800万元,其中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351.45万元,实际支出457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已达到100%。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行政村数量为16个、19个,增长比例为18.75%,增长18个百分点;20xx年、20xx年参与发展该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数量分别为5300户、10047户,增长比例为89%,增长89个百分点;20xx年通过分红收入方式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总值为480万元,衔接资金总额为4800万元,收入总值占衔接资金总额比例为10%。
1.社会效益。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实施)项目同脱贫户建立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该项目惠及全县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每个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都有1个优势产业,农业产业扶贫集中实施类项目完成改造后,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2.经济效益。优势特色项目的实施,实现农业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得发展高效农业成为可能,推动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
3.群众满意度。通过对参与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实地走访或问卷调查,共2100份,满意度为100%,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表示高度的认可。
评价小组通过数据分析及入户调查问卷及口头询问的方式,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推荐为可持续发展项目。作为我县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加强项目预算的准确性。
我县产业建设虽撬动了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的投入,成效还不十分显著;项目申报时,绩效资金匹配度欠缺,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提高精准性。下一步要加强资源整合,强化资金管理,有力地撬动社会资本“出城下乡”“钱、地、人”等要素加速向特色产业集聚,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发挥出社会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的积极作用。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实效,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xx〕303号)要求,对我市20xx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差水平为462元,保障面为3.67%。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4分,自评4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6分,自评6分)根据省、市工作目标要求,《淮北市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xx年度工作绩效目标。目标要求与省市下达的目标要求一致,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实际需求相符。在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全面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5分,自评5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到位及时率(总分5分,自评5分)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将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区配套资金按规定拨付,保障困难群众能够按月获得救助资金。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过程(总分32分,自评32分)
1.项目管理(总分22分,自评22分)
(1)制度贯彻(满分2分,自评2分)
出台《淮北市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统筹各类救助、扶贫资源,推进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2)能力建设(满分2分,自评2分)
健全了以政府领导、民政部门负责、财政托底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市、县区均建立本级协调机制,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全面高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县区结合实际,科学整合相关机构及人力资源,根据社会救助对象数量等因素充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和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3)信息化建设(满分3分,自评3分)
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推进淮北市智慧民政平台的建设,拓展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系统、临时救助以及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服务平台等功能,能够与现运行的低保信息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切实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打通了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
(4)监督检查(满分3分,自评3分)
连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社保兜底大排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年末对各县区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年终考核。针对特殊紧急工作建立日报周报制度,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5)动态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标准有升有降。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将低保家庭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分类别增发低保金。定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并建立精准台账,对a类家庭实行一年复核一次,b类家庭半年复核一次,规范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各县区均建立起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进行扶贫和就业扶持制度和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实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电话,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6)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185号)文件要求,我市审批类档案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管,日常管理类档案由民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建档保管。我市低保工作资料归类建档,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符合相关要求。
(7)资料报送(满分3分,自评3分)
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内容齐全、真实、准确。
(8)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低保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低保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城市、农村低保金均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县区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信息系统,按月提供低保金发放清单,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确保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低保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财社〔20xx〕622号)执行,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保障情况(总分8分,自评8分)
20xx年,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6577万人次,共发放低保金1.97亿元。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应保尽保。
(2)低保标准水平(满分9分,自评9分)
20xx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xx〕3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641元/月提高到673元/月,率先在全省实现低保政策、标准、程序、管理的城乡统筹。农村低保标准超过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3)扶贫衔接效果(满分8分,自评8分)
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低保扩面工作。报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淮政办〔20xx〕14号),重点推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考核等六个方面的衔接工作。20xx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在全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扩面试点工作,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为重点,主动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更好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20xx年,市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制定了《淮北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xx年,市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效果(总分23分,自评23分)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标准有升有降。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社会满意度较高。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六
(一)项目概况
泸西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每月通过“社银一体化”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截止2020年12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61户11447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照“分档次”的.办法将农村低保分为a档、b档、c档,并根据保障人员家庭情况采取“分档分类”施保的形式,不搞平均发放。
1.前期准备。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500元/人年,补助水平a档375元/人月、b档230元/人月、c档190元/人月。
3.分析评价。根据项目全年实施情况进行核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财政局对预算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县民政局按户通过“社银一体化”按时足额发放。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全年共计发放135071人次、发放金额3841.38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并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
2.项目完成质量。
全额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共计135071人次3841.384万万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及时审批,按月发放,社会发放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
(一)主要经验
1.同“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认真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并重点关注因“疫情”不能外出打工人群,通过部门系统数据比对、主动入户排查,全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05户1532人,停发农村低保对象390户717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2.设立专用账户,通过“社银一体化”实现“低保资金”封闭运行,做到了低保资金每月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3.全面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时间范围及要求推进治理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1.家庭收入难以核算,虽通过入户核查、“泸西县家庭经济核对中心”等能核查出大部分家庭情况,但由于核对平台核对范围的局限性,仍存在一部分在保人员隐瞒收入、财产情况。
2.基层民政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全县87个村(居)委会均配备了民政“协理员”,但由于基层事务繁忙,多数“协理员”身兼数职,精力有限,导致对业务不熟练、政策把握不准,家庭情况核实较慢的现象。
(三)意见和建议
1.充分调动基层经办人员积极主动性,加大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加强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比对,充分发挥“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查功能,做到精准施保、应保尽保。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七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3、项目承建单位: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
20xx年7月,经祁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新建中的重大问题。
衡师附中学校新建工程是由祁东县教育局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校园的排洪渠、科技楼、教学楼、艺术楼、办公楼、图书信息楼、食堂、学生公寓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工程施工方均为衡阳保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为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5,469.00万元,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5,46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支出5,418.3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
(1)付工程款3908.36万元;
(2)付设备款516.38万元;
(3)归还贷款本金200万元;
(4)付贷款利息651.21万元;
(5)付待摊工程支出142.37万元。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结余50.69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衡师附中学校制定了《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基本实行了专款专用。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设在县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衡师附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监督推进。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衡师附中学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为提高祁东县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的需要,建立一所高规格、现代化、示范性的公办完全中学-衡师附中学校。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善学校除主要教学楼外的其他附属配套建筑设施。
(2)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配套用户及设施。
(3)二期完成后,则学校整体可以交付验收使用。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部分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制度不完整、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立项变更欠规范、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项目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6.8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目前学校已正常交付使用,但评价人员未收到二期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是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完善扩大教学规模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完善办学规模和教育设施,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6月18日-20xx年6月22日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立项变更欠规范。
总投资超投资计划,无变更文件。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费用开支未提供文件依据,
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欠完整。
评价过程中未收到县教育局针对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除《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外其他相关制度,且《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中重大事项中的工程款支付流程不够清晰、不明确,评价人员只能以财务的角度评价项目核算情况。
(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支付工程款支付附件不齐全。
2、未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基建账务并入学校大账中。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基建账务处理应并入单位账内进行核算。
3、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本次评价人员未取得相关工程合同,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4、评价人员未收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相关资料,无法核实基建账务情况。
5、部分监理费支付给个人,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应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应编制经费预算明细,项目工作计划等规范项目立项工作,如果超出立项概算,应写出书面说明,报请相关部门对立项总额进行变更。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违反政策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严控财务风险,保证合同方、开票方、付款方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五)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六)全面清理项目资料与账务账目。
应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已发生的资金收付重新进行基建会计账务的清理,所有工程款(含一期、二期)支付附件中应有合同及工程进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各年末将基建资产并入学校账务的“在建工程”科目,如实反映项目的整体状况。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八
20xx年,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基本权益。现将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4人次,站外救助163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13.5万元。20xx年县救助管理站站内托养照料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站内照料服务质量。全年全县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事件,做到100%应救尽救。
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格,对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8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率100%,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
年初我县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列入预算,县财政配套40万元,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统筹使用中央社会救助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今年为提高滞留人员生活照料服务水平,我局继续实施站内托养照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切实提高站内照料服务质量。
2、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分32分。
年初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印发各乡镇、开发区,县救助管理站。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公安、卫健、城管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在救助过程中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外伤人员,做到第一时间送医,落实“先救治,再救助”原则。对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做到100%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协作护送返乡。救助管理站与所在地卫生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做到医生24小时随叫随到,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救助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且建立站内长期滞留人员100%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
3、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5分。
日常救助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原则上不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救助,需要提供短途交通费的,上限为20元。目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做好物资储备、畅通救助热线、多地方设置救助引导牌,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近百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全部做到及时救治、救助。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入站24小时后及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并推送今日头条。救助程序严格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及时深入救助管理站、医疗救助机构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效果情况,自评得分25分。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最弱势群体之一,社会关注度高,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酷暑季节里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全县无流浪未成年人。此项救助社会公众满意度为100%。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九
(一)概况。包括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位于武定县白路镇108国道贯穿而过,距离县城62公里,占地5.35亩,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中药离子导入仪、中药熏蒸机、煎药机、针灸专业设备、急诊急救抢救设备等,下设综合医疗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妇产科门诊、检验科,超声心电图室、中医科等业务科室,能开展简单外科、顺产接生、中医诊疗和理疗服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危急重症抢救治疗。开设病床20张,病床使用率达80%以上,主要进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乡镇共10个行政村(其中白路村就在乡政府所在地,其医疗服务由卫生院负责实施与开展),设立村卫生室9家,村医18人,担负着全镇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纳入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当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卫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持医疗业务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满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统筹规划卫生院及下辖各村卫生室的各项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积极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部门全面覆盖管理。本年度所涉及的收入及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共申报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11.4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进一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全覆盖。按要求对我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部门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为实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工作措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我院整体支出情况。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逐年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院20xx年年初预算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2.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1.44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执行232.65万元,用于上半年人员工资薪酬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运转支出等;项目支出实际执行111.44万元,本年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省级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项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补助项目。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xx年一致,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预算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并对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培训,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了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根据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单位职能职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成效等,围绕年初制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一)投入管理情况
本年度共投入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5万元,项目支出111.44万元,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
(二)履职完成情况
门诊服务人次及出院病人服务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在本年度完成各项指标工作;基本费用总成本控制在344.09万元左右。
(三)履职效果情况
确保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体现政策导向,保障基层卫生工作长期平稳进行;努力提升相关部门及群众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我院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人员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二)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前期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绩效跟踪、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绩效考核定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侧重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级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级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医院职工的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制定和修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正确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落实资金管理措施,加强事前审核,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理顺资金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规范理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
无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十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十一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本项目建设一栋综合教学楼和一栋门卫房及室外运动场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209.35㎡,其中新建综合教学楼地上建筑面积为5182.03㎡,新建门卫房建筑面积为27.3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200米标准环形塑胶运动场(含一座舞台、升旗台),田径场中间设一处7人制足球场,以及2个篮球场、1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沙池等体育场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指跨年度项目总目标)。
20xx年9月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指跨年度项目当年度目标或经常性、一次性项目当年度目标)。
20xx年12月底计划完成投资210万元。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20xx年下拨210万元经费,实际到位资金210万元,全部是地方财政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总投资概算2884.79万元,20xx年下拨210万元经费,目前已支出约5.86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开发区财政局和国库支付局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自20xx年立项,20xx年完成施工招标,开始施工建设,并于20xx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该项目由洋浦建设公司代建,施工现场设有项目管理部,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由洋浦建设公司代建,严格按照工程量进行审核,成本预算控制良好,未发现有浪费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于20xx年进场施工,项目按照施工合同计划有序组织,未发现有质量问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项目建设是为保证、提升开发区社会公共配套,服务居民项目,是公益性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项目,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能从很大程度上缓解甚至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的问题,能进一步改善洋浦开发区的整体教育水平,对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教育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截至目前,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完工,将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公共配套设施,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社会服务功能。
项目进展顺利,按照计划完成了预定目标。
无。
无。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十二
(一)项目概况。
淮阴区委、区政府把聚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淮阴教育作为补齐发展短板中的重大民生实事,以新建续建教育项目为抓手,全面提高区内优质资源供给率和覆盖面。
20xx—20xx年淮阴区在原渔沟中学校址整体新建渔沟高级中学。按10轨30班高中规模建设,实际可容纳12轨36个班。总用地面积50592㎡,总建筑面积40338.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862、73㎡,包括教学楼9690.18㎡,综合楼5904㎡,学生宿舍9373.03㎡,教师周转公寓2820㎡,食堂3411.97㎡,报告厅1099.16㎡,科技楼3245.55㎡,传达室100、26㎡,陈列室334㎡(保留建筑),半地下车库1041、26㎡,地下车库2434.42㎡;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等附属实施。
项目立项总投资约1.6亿元,epc中标合同价1.4157亿元。20xx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6月基本完工。财政资金3457万元已到位。本专项债6900万元已到位,并已支付。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完善教育资源,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重要决策部署,优化淮阴区普通高中的资源布局,较好满足当地普通高中学龄人口快速增长和事业发展需求。
项目阶段性目标:20xx年底项目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餐厅完工,2022年上半年综合楼和科技楼完工。
(一)项目特点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资源,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在建设过程中实施严格的动态管理,整个项目建设的目标做到细化、量化、清晰、合理。整个项目现已交付使用,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故本年绩效评价重点在“产出”和“效益”指标评价上,主要从资金的使用、制度的建立、资金使用及时性、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
(二)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考核。本次绩效评价依照“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逻辑路径,从财政支出专项资金角度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析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模式、项目成果、社会服务满意度。
(三)评价工作情况。
专项债券的使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项目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餐厅于2022年1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综合楼和科技楼于5月14日竣工,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江苏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对淮州中学分校—渔沟高级中学专项债券资金从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四个维度进行自评价,重点评价产出、效益,满意度,自评价得分98分,绩效等级为“优”。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出口”,又是高等教育的“入口”,是人才培养过程中“承上启下”、承载“家庭希望”的重要阶段。近年来,随着高中阶段招生结构的调整,我区普通高中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渔沟镇作为国家重点中心镇,区域副中心,特色小城市,区位优势、办学优势明显。渔沟中学三百年校史,声名远播,育英才无数。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重要决策部署,优化淮阴区普通高中的资源布局,较好满足当地普通高中学龄人口快速增长和事业发展需求。可以使当地学生就近接受高水平教育,成为新世纪所需的人才,为自己和国家创造价值。项目投入使用,能够吸引生源、在教育教学的同时,也会带动学校周边经济发展,使该地域环境周边获得社会效益。受教育者的言行与品质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生活在其周边的人群,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由于疫情的影响,项目部分工程进度滞后。绩效理念有待强化,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绩效评价指标不够细化。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项目管理,按项目完成进度付款。
二是健全项目监管制度。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做深做细,从技术经济方面综合评价拟建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概算一经批准,即作为建设项目总投资计划控制额,不得随意改变。增强风险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十三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十四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下达桂东县扶贫办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3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4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xx年从项目库桂扶领字〔20xx〕20号文件批复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3个,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补助、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调整后的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8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25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20xx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9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30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自桂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文以后,所有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6.3675万元,结余193.6325万元。因为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正在审核公示阶段,计划在12月30日前将结余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xx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20xx年度秋季职业教育补助处于审核阶段,暂未拨付到位,我们将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
通过对近几年项目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20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
1、港房屋协管经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我单位20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十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县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已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县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市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187号)文件精神和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共申报项目3个,其中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1个、自然生态保护设施建设项目1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源治理项目1个。
3.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条件和范围要求,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
(2)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完成植被修复500亩、珍稀植物挂牌建档和设立保护标志牌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购置垃圾桶60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0户。
(3)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节水养殖,循环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艺。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质量要求,工程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成后,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设施管护到位,运行正常,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态乡镇创建水平。
3.分析评价。
县环保局深入到该3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认真对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发〔2013〕156号)的要求,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召集项目单位安排部署绩效评估工作;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深入实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的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财政局和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拟报项目,经县财政局和县环保局会商,确定拟申报5个项目,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同意县申报3个项目,即: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2013年6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下达县2013年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万元,县财政局、环保局将此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到市局已同意的3个项目,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2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8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总投资58.4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4.4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4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项目总投资3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4.8万元、争取专项资金7.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县财政局于2013年12月31日将31万元专项资金追加到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已拨付到位资金31万元,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至2013年6月,已拨付到位的31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3个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
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可研—发改立项—项目申报—项目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财政预审—发改下达投资计划—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自然生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是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规定和技术设计施工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对工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四、项目完成情况。
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已按进度、保质保量全部完成了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退耕还林800亩、新造竹林1000亩、小区森林覆盖率达75%,完成23种珍稀植物挂牌建档30多个和设立保护标志牌2个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池15口,购置垃圾桶66个,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3户,完成小区内水泥路建设5.5公里。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租用空闲土地4亩作为湿地对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五、项目效果情况。
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设施管理到位,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彻底解决解决新村场镇生活污水直排的历史问题,确保了人畜饮用水安全,切实改善乡镇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生态乡镇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镇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保护自然的行动中,更好地保护了飞泉自然生态小区内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带动第三产业,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的的改造,改善了养殖场及周边的环境污染,达到了预期治理和整改的目标。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县2013年3个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污染排放达标,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项目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3、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县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正在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并力争于2015年创建为国家级生态县,在创建工作中,特别是农村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希望市局多给予县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2、逐步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让牺牲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好的地区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篇十六
(一)项目概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学校地块位于靖州县城西部。场地东临拥军路,南靠体育路,北面和西面为规划住宅。拥军路东侧为靖州文体中心。学校规划用地面积58108.42平方米,合87.16亩。基地整体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约233米,整体地势略呈东高西低的态势。整个校区场地较规整,内部无较大高差,多为田土和少量民宅。场地与周边道路平顺相接,有利于校内道路和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
根据通靖发改〔20xx〕4号《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建的芙蓉学校校区需满足全日制学生1800人学习,合36个班。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808.00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科技及艺术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期19个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为了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形势,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芙蓉学校(中学)刻不容缓。一是可以缓解城区学校学位紧缺的压力;二是解决“上学难”、“大班额”等社会热点问题;三是满足教育长远发展的需求。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速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扎实芙蓉中学工程建设,确保芙蓉中学建成标杆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县财政安排,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1000万元、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共计20xx万元,实际下拨金额为20xx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20xx年度芙蓉学校收到靖州县财政局拨入征拆及建设资金20xx万元,支付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20xx万元,收支持平。
3、资金管理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并记录专项款项的使用情况,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拨付是根据征拆及建设实际情况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项目当年财政预算实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原则,由靖州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集中支付,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违规情况发生,审计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学校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和工程管理及征拆办公室。征拆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及工程部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专门的考评考核制度,每月情况全方位定期考评,根据考评改进征拆建设措施。
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新校已投入使用,相关验收、结算等手续正在进行中。
绩效评价目的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我所对靖州县教育局20xx年度芙蓉学校建设及征拆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组。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单位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拍照。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根据《靖州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评分,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一)经济效益。
项目征拆及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资金的按时投入使项目进度得到了保障,目前芙蓉学校建设已完工,现正处于财评阶段,项目建设达到预期,项目成本控制在总投资限额以内。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完成质量良好。城乡学生上学环境得到改善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较迟,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际下拨时间为20xx年9月24日。
2、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经查,与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epc)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订立时间未填写,履约担保书未填写盖章,部分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承包方未填列日期。
3、未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应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经检查发现,实际实付未按合同执行。
4、20xx年9月4号凭证支付第七期工程款,工程形象进度支付申请表施工方报送的支付金额与工程项目部审核后的金额不一致,检查中未见双方就工程进度核减金额达成一致的协议、资料。
(二)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审查程序,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权责分明。
2、明确教育局对芙蓉学校项目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3、严格付款程序管理,建议严格审查合同付款条件,加强付款资料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