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是一门关于财务信息系统和财务报告的学科,它关注的是如何准确记录企业的财务交易和事件。范文四:通过对过去一段时间成本和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一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
领证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天河区。
刘先生。
李小姐。
周一至周五。
越秀区。
吉祥路111号一楼越秀区人才中心。
陈小姐。
83305280。
周一至周五。
荔湾区。
逢源路133号荔湾区人才交流。
张先生。
白云区。
政通路28号三号楼217室。
黄先生。
唐小姐。
黄埔区。
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先生。
伍小姐。
萝岗区。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3路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3楼c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蔡小姐。
海珠区。
同福中路399号市红会医院对面。
余先生。
南沙区。
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陈先生。
花都区。
花都区花城路41号花都人才市场一楼花都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点。
李小姐。
番禺区。
隶属番禺区的考生,请登陆番禺区人事局的网站(http://)查询具体的领证事宜。
增城市。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新行政中心3号楼104室。
李先生。
从化市。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科技楼5楼。
曾小姐。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二
各位考生: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5年5月26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三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2014年5月19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四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文档为doc格式。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五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年5月19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六
各位考生:
20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各县、市人事局领取证书,市直及宣州区的考生请到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携带有效身份证。
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一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七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八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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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九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年5月26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
请2008年度会计职称初、中级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2月10日――20日(节假日休息)携本人身份证和20元工本费到丹阳市会计管理中心(地点:行政中心东楼体育中心西区三楼h3012室)领取合格证书。
丹阳市财政局。
2009.2.4。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一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二
各位考生: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三
请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考点)报考,已经交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于2月25日―3月25日的周三、周四到省人事厅十一楼业务受理大厅专业技术人员处受理台审核并领取证书,届时请带上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证和证书工本费7元。地址: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联系电话6386317。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四
各位考生:
2008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已到,已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带证书缴费单来领取证书;未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带本人的毕业证、会计上岗证原件及证书工本费(7元/本)到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市政府综合大楼七楼731号房)进行资格复审。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五
二00八年九月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后(周六、日休息)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湖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沙分校(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4楼)签字领取中级、初级证书和档案表,并交证书工本费15元。
联系电话:5230196、5230197.
可乘4、104、105、115、123、140、150、701、702、703、803、804、905、908西线到涂家冲站下车。
在四县(市)报名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到四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六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16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丁川川等3586名同志取得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通用17篇)篇十七
2009年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市直到我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地址:丹溪路1177号,电话:0579-82462336,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各县(市、区)到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领取。代领请携带双证。
金华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