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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一
近年来,上访问题有增无减,上访者有进省的,进京的。上访者中各色人物都有,各种问题都有。上访问题是各级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最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单位和领导者的声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单位的经济发展。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以保持相对稳定,经过调研,笔者谈点不成熟的看法,同大家商榷。
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上访者的心态也是复杂多变的。上访者的心态导致了上访结果的发生,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干部行政违法,损害了群众利益,导致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在现实的工作中,个别干部主观主义色彩太浓厚,办事凭想当然,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问群众愿意不愿意,行政命令似的,叫群众干什么或不干什么?不按客观规律,自然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主观臆断的下结论,作指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还有的干部在工作中,不按行政法规办事,自己说了算,一手遮天,把群众的得失抛在脑后,这样的结果,没有不上访的。
2、法律裁判不公,导致了上访。
现在涉法上访的案件不少,当事人主要的反映是裁判不公。
一是办案人员在认定事实上有出入,证据采信不合理;二是在办案程序不公,有的办案人员违反程序办案;三是适用法律不正确。因而导致了裁判结果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差异,由此引起上访。
3、案件执行不力,导致上访。
殊不知,现在案件执行特别难,不少上访者是因案件判决了,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引起的上访。一是当事人诉讼前或诉讼中没有财产保全措施,官司胜诉后,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拿不回钱来;二是虽有财产保全,由于办案人员疏忽,造成财产被转移、灭失等,而无法执行;三是由于地方保护的干扰或个别被执行人的地方势力的影响,办案人员不敢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的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因而引起上访。
4、违法办案引起的上访。
在现实,真正违法办案的几乎没有,但也不能排除,极个别办案人员,由于思想不正,职业道德意识差,受腐朽思想的影响,办人情案,关系案,直接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导致的上访。
5、土地发包中的合同违约,引起上访。
土地发包和承包问题,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案件逐年上升,上访的时有发生,典型的是过去的开发性家庭农场主。由于当时的土地开发、经营、利费税上缴等,都是有国家、垦区、农场的政策扶持,大部分农场主或土地承包者靠优惠政策挣了钱。后来政策发生变化,合同应及时调整或变更。但由于这方面的工作做的不细,不到位,手续不健全,造成土地承包中的合同违约,引起上访。
6、房屋拆迁、补偿资金不到位引发上访。
近年来,各地都在搞开发热,修路、建楼、搞小城镇建设,形象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动迁户,有时往往是农场或主管单位一纸文件,就要求群众拆迁,群众很不满意。主要是资金不到位,一是补偿的资金太少,同开发商售楼的价格差距太大;二是补偿金不能一步到位;三是不能合理安排拆迁户拆迁后的去处,有的拆迁户,原是门市房,拆迁后断了生活来源,引发上访发生。
7、一些基层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上访。
现实社会纷繁复杂,各种矛盾和焦点不断涌现,在老问题没有解决时,新问题又来了。农场接触群众最直接,矛盾也最多,如老干部问题,老职工问题,工资问题,职工应付款问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教育收费,职工下岗等等,这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最能引起集团或群体上访。
总之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访者有自已的缘由,有自已的目的,不访是相对的,上访是绝对的。
1、多教育干部和执法者,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应经常组织行政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政和按法律程序办案,在处理群众问题时,不违法,同时还应加强对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公正办案,为民服务的意识,使之减少或避免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2、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稳定,让上访人员息访。
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者,凡涉及到上访人员来访,都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诉说,做好记录,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一个答复的期限。千万不要推诿,不要烦,更不能说,你这事我管不了,你愿去哪儿访就去哪儿访吧!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一定要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让他们就地息诉或息访。
3、实行属地管辖、专人包案。
所谓属地管辖是指,上访人员的户籍在哪个单位或上访人员是哪个场的就由哪个场负责,由最初的办案人员或最初的办事人员把上访人员包管下来,专门负责解决上访人员的问题。必须责任到人,限期解决问题,严格控制上访人员越级上访。
4、对上访者既要做工作,又不要大开方便的绿灯,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既不鼓动,又不强行阻止,多作劝导工作。
现在上访人员都摸透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心理,怕访,怕上级领导施加的压力,于是这些上访者专门找总局党委开扩大会议期间,省和中央开“两会”期间去上访,给下面造成压力。一些上访者公开说“爱哭的孩子有奶吃”。我们的各级领导不要怕访,不要回避矛盾,要面对现实问题,主要做好上访者的思想疏导和劝导工作,一定要防止个别人鼓动上访者或者为上访者大开方便之门。殊不知,有的上访者是有理的,而有的是无理缠访的,要分清情况,不要单方面听上访者一面之词,多做调研,不要枉下结论,也不要强行阻止上访者,要以理服人。
5、对上访者的问题,该解决的按法律法规一定解决,达到他们的要求,不该解决的,超出原则范围的也不要拿钱买平安。
现在中国的法律已经很健全了,上访者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没必要去上访。造成目前这种局面,上访者往往有3种心理,一是怕走法律程序花诉讼费;二是怕事情得不到解决;三是他们的事情如按法律程序办,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即使有证据,诉讼时效已过,未必能打赢官司,因此只好走上访,在上面“五马长枪”的一闹,上面重视了,给基层造成了压力,本身有的问题不该解决的,为了稳定,也解决了。殊不知,有的上访者的问题,都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年限长,事情复杂,代有连带性,该解决的不要拖延,按规定办;不该解决的,也不要花大钱搞稳定。如果你今天给他解决了100元,他明天会要你1000元,暂时的平安,可能造成长久的后患。花钱买稳定,会起到鼓动怂恿上访的结果。
6、以开证会的方式,解决上访问题,办法最有效。对上访者的问题,一定要疏理好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由有关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让各界代表,权威人士参加,让上访者及上访者信得过的人一同参加,把上访者的问题摆出来,由大家来明辩是非,解决问题,可当场在听证会上达成各种协议,签字划押,使问题得到解决。
7、对那些不按信访条例办事的无理上访者,按法律法规办。
按治安处罚条例办,实行拘留或收容,刹一刹组织上访、串访、无理上访者的歪风,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上访问题是个严肃问题,也是事关全局的问题,在当前稳定压倒一切的情况下,各级领导千万不要忽视这个问题,一定要下决心办实事,解决好上访问题,使垦区的各行业在健康有序和谐的环境中发展。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二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已成为各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因此,为进一步落实金融,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金融债权纠纷的力度。从我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票据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委托dk纠纷、证券回购纠纷等一审金融纠纷案件来看,不仅案件数量居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之首并逐年增多,且争议的标的额也越来越大。1998年,我院受理的一审金融纠纷案件26件,占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32%;1999年受理38件,占一审经济纠纷案件40%;2000年受理52件,占45%,2002年受理69件,且诉讼标的额在千万元以上的有15件。我们通过对金融机构债权债务案件的审理以及对金融机构目前债权情况的调查,尽管金融机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金融债权的案件胜诉率很高,但实际执行到位率却很低,金融机构不良dk的余额仍然较大。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经济环境变化、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法院执行力度不强等因素,还有银行内部在发放dk和管理dk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等原因。现就金融纠纷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应采取的相应对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有的不顾自身经济实力“借鸡生蛋”负债经营;有的因“三角债”困扰,主要依靠银行dk维持生计等。同时他们偿还银行dk的能力也在逐步丧失。涉诉时借款人、担保人企业实际上已处于关、停、并、转等不正常运转状态的约占此类案件的50%左右。目前,除部分债务人确无偿还能力外,在许多情况下则是债务人故意采取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办法,加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客观上助长了一些逃债者的侥幸心理,致使金融债权难以实现。
二、企业借改制逃废、悬空银行债务。有的企业借改制之机,实行母体裂变,分立成几个企业法人,但分资产不分债务,将原企业的资产分光,债务无人负担;有的企业采取所谓的“脱壳经营”,成立新的法人实体,新体接收原企业的有效资产而不承担原企业的债务,留下徒具空壳的老企业应付债权人。如蚌埠商储公司改制后,成立了具有法人资格的新体华运公司,原老体的有效资产房地产,现均以新体华运公司的名义办理了房地产所有权证,而老体已无任何资产,以此来逃脱银行债务。
三、有的借款人借银行之间相互竞争,利用合同骗取信贷资金。有些借款人利用银行间的竞争,从多个金融机构开户,以规避监督,有的故意用租赁、承包及自行开办的企业名义向银行申请dk。他们为了达到dk的目的,采用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贿赂手段,拉拢腐蚀有关信贷人员。有的用自己的甲或乙公司借款互为担保;有的用同一标的物与多家银行签订抵押dk合同等。致使日后dk无法收回。
四、金融机构在发放dk时审查不严是造成金融资产流失的一个。
内部原因。有些银行在dk时未按规定操作,没有严格审查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还款能力、dk用途等就盲目放贷;有些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权属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现上述权利的可行性审查不实就轻易放贷;有些银行个别人员甚至发放“关系贷”、“人情贷”、“金钱贷”等等。这些违规放贷和fb行为直接导致了日后dk无法收回,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五、对担保人审查不实,担保人缺乏担保能力。有些银行对担保人的资格、实力审查不严,使一些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单位成为担保人,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或担保流于形式,起不到代偿的作用;有些银行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对抵押物房屋、交通运输工具等不按规定到房产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当为同一抵押物引起诉争时,办理过登记的当事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未履行登记的当事人只得在抵押权人全部受偿后,才能按比例与其他债权人享受同等的权利;有的银行在办理动产抵押dk时,对抵押物不实行监管,造成抵押物流失,抵押权无法实现。
六、金融机构不及时行使诉权,是造成债权清收困难的因素之一。许多金融纠纷案件金融机构在债务人有偿债能力或部分偿债能力时不起诉,而是采取各种方式长期催要无着后才诉至法院的。特别是因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或有关人员从中渔利而导致的纠纷,往往要等到负责人更换后才起诉,这些案件因事过境迁,有关企业已倒闭或濒临破产,即使法院判决也难以执行。另据调查,目前金融机构大量的陈年dk未能及时清收,其中有许多dk已超过诉讼时效,失去法律的保护。
七、“执行难”也是影响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债权难以实现的因素之一。“执行难”虽然有很多客观因素,但是法院自身执行力量不足,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不能依法执行,直接影响了金融纠纷案件的公正执行。另外,企业多头多行开户、多头dk,使债务人逃避债务有机可乘,法院在查封此类债务人资金时,个别银行不协助法院工作,甚至帮助债务人转移资金,客观上造成了“执行难”。金融债权难以实现。
针对以上存在的几种原因,审理此类案件应采取以下的对策。
一、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加大保全力度,为裁判后的执行创造条件。对金融机构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的均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债务人的资产及时进行查封、冻结、扣押,防止债务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转移、藏匿财产等逃废的行为。在诉讼保全过程中,对金融机构提供债务人有财产的,依法进行保全,对金融机构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的,在审理中注意查明债务人的财产也进行及时查封。近年来,我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价值四千多万元,诉讼中直接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达二千余万元。如我院在审理交通银行诉康达医药有限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的三个案件中,按交通银行申请保全的金额1480万元,及时查封了债务人康达公司的等值财物,并变卖了部分查封不能长期保存的财产,为案件顺利地进入执行程序打下了基础。
案件,对于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们充分考虑到其涉及面广,不简单地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并因此免除保证人的责任,以避免银行大量dk无法收回,增加金融风险。对贷新还旧的保证人是否免责,我们依照法律原则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处理: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合同是贷新还旧的,保证合同有效,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主合同是贷新还旧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对借款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原有金融债务承担方面,不轻易免除有关当事人的债务。借款企业因改制而分立、兼并的,依财产流向追加当事人,依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借款人的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金融机构已同意,否则在企业分立、兼并中,原企业对债务承担的自行约定对金融机构无效,以此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我院审理交通银行诉天桥家电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天桥家电公司分立成立了天桥实业公司,我们即追加了天桥实业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并判令其在接收原企业天桥家电公司资产的范围内承担原企业的银行债务。以确保交通银行dk不因企业改制流失。
好新类型的金融纠纷案件,我们首先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了“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证券法”等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是边审理边总结经验,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新型金融纠纷案件。如1997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要求金融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证券机构脱钩的通知要求,我市金融机构进行了积极的贯彻落实,因此原证券机构与股民间股票透支等遗留问题也暴露出来。为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该项工作,我院依法受理了多起银行诉股民股票透支案件,在案件的审理中,我们认真核查每一笔帐目,多次组织当事人对帐,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通过调解、判决的方式迅速审结了此类案件,平息了透支股民与金融单位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为维护金融秩序,我们坚决制裁企业之间违规拆借资金及企业向非银行、非金融机构借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我们在受理此类非法借款案件时,不但判决其借款行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无效,同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制裁。
六、从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注意协调银企之间关系,把严肃执法、公正裁决同经济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以上的对策,我院近年来已审理了百余件金融机构起诉的借款、担保、抵押、股票、债券、信用证等金融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协调银企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三
近年来,法院系统涉诉上访案事件呈逐年增多趋势,有些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或案件审理后,多次到上级法院或有关党政机关上访,有的甚至采取公开静座、威慑、滞留不归、自杀等形式,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与机关办公秩序,涉诉上访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法院的告诉申诉和息访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涉诉上访案事件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归纳下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腐败问题,不依法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态度蛮横及枉法裁判现象,引起了当事人对审判结果的不满,越级上访。
(二)反映司法效率与公正的有关问题,不按时结案,久审不决,止兑应付,兜圈子,审理中程序违法。
(三)司法公信度不高,司法严肃性与权威性缺失问题,有些案件当事人“唯大、唯官、唯上”,在法院判决后,即便对判决不服,不上诉而去上访。某些党政领导大包大揽的作法也加深了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解信任程度。
(四)缠访、闹访现象。有些案件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抛开法律,寻找“捷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通过上访对法院施压,从而希望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何化解以上社会矛盾,正确解决涉诉上访问题呢?
一、提高认识。
首先认识到涉诉上访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稳定压倒一切,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环境,就搞不好发展,司法建设这个上层建筑也就缺乏经济基础的支撑。其次态度务实。在处理涉诉上访过程中,不能采取草率应付思想,撩汤止沸,不能一蹴而就,盲目答复,已承诺按期答复的,要守时答复,以免授人一柄,引起新的矛盾激化、反弹。第三,处理过程中强化五个意识:全局意识、稳定意识、服务意识、司法为民意识、求真务实意识,以“三个代表”思想统揽工作全局,扑下身子,耐心工作,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以诚相待,与上访者交心、交朋友,使其态度转化,由对立转向对话,由对话转为理解、诚服。
二、加强领导,确立上访包案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上访问题存在五个难点:一是越级上访,二是重访缠访,三是集体访,四是上访老户,五是闹访、暴力访。要处理好以上问题,要加强领导,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涉诉上访绝大多数属于申诉问题,领导包案了,问题清楚了,能及时答复的予以及时答复,需要研究处理的,也要在研究处理后予以及时答复。属于再审的要予以立案再审,达不到再审条件的要耐心解释,属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转入纪检监察处理,以上这些问题的处理定论是一般同志期及不了的,这也是之所以领导包案解决问题的职责范围所在。
三、确立“大信访”格局,建立预防与解决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
解决涉诉上访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单靠法院能解决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应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首先,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打铁还要自身硬,要预防上访,每个案件就要办成“铁案”,法官也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因此,要常抓不懈地加强法官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法官都成为“公正”的“化身”,正义的“天平”。其次,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协调、联动。涉诉上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它不仅涉及审判程序与法律实体,也涉及党委、政府和其各个部门的意见、处理,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各部门要及时沟通,若答复口径和处理原则不一致,就会自乱阵角,增加处理的难度。第三,建立惩戒机制。在接访过程中,对于确属无理纠缠、缠访、闹访的,或造谣惑众或冲击国家机关,打骂工作人员的,要及时与上访者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联系沟通予以法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进行全民普法教育,树立公民学法、知法、守法观念,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加强司法改革,确立三审终审制和提高审理法官级别的上诉审制。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四
1、市场因素。
建设主体具有多样性,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而施工方由于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自然人或者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以联营、承包、挂靠等形式成为施工方的现象大量存在。施工企业是资源配制的载体和市场活动的基本经济形式,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障碍,为求生存,变相垫资现象司空见惯,为抢占市场不得不在欠款额度上做文章,助长了施工企业拖欠款的风气,并且拖欠款额度越来越大。
2、施工企业自身的因素。
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有相当一部分欠款都是跟质量问题纠缠在一起的,施工企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想从发包方讨回工程款就难上加难了,无法实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
3、工程承包合同问题。
由于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对于建筑市场采取了较多的干预。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经常是民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交织一起,而且由于建设工程投入较大,工程实施阶段程序多、时间长,内容复杂,案件往往涉及到合伙、合作建房、挂靠、转包、分包,施工与招投标、勘察、设计、监理、建筑材料供应等多个关系交织一起。一些单位法制观念谈薄,承包工程时不订立合同,特别是发包方为私营企业、个体户、自然人时这种现象较为突出,这类工程一般不进行招投标。其次,在发包方欠付承包方工程款时,发包方仅仅打一张简单的欠条,欠条内容不经过仔细推敲,致使漏洞百出,从法律角度上讲,这种欠条根本没有约束力。再次,工程完工时,有的工程决算书没有经过合法机构的审核,有的干脆连决算书也没有,纠纷发生时往往证据单薄,取证难,诉讼举证能力低,至使在拖欠付诸法律时大打折扣或根本无法实施。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五
种类。
成因。
危害。
对策。
【目录】。
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在我国,家庭暴力日益严重,从农村到城市,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婚姻家庭关系,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改革开发以来,新的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继颁布实施,为保护妇女、儿童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的家庭暴力状况从总体上来说还不容乐观,不仅要面对现有暴力种类,还要受新的冷暴力模式的考验,所以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的路还很漫长,需要更多司法力量,社会力量去完善和干预。
联合国家庭暴力问题专家委员会对家庭暴力作了一个界定:家庭暴力的暴力表现为人身虐待,往往一再反复,并与精神折磨、忽视基本需要和性骚扰等行为相互关联。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单位内部成员间,往往由矛盾分歧引起谩骂肢体冲突,偶然发生到日渐频繁,最终会给受害人在身体和精神带来双重伤害。偶然发生的家暴事件如不立即采取紧急干预,这种行为往往会一再重复发生并趋于严重,当惨案发生之时,后悔已晚矣。
对于家庭暴力,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作了明确表述:即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冲突的极端方式,当事人除了的拳打脚踢,往往还使用一些锐器工具,这样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更为严重,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危及性命。在道德社会里,家庭暴力是不允许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
家庭暴力是持续长期的人身伤害违法行为,具有对象的特定性、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主观的故意性、行为的违法性等特点。具体表现在:
(一)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家庭成员内部之间,成员间除了有血缘关系,还有夫妻关系以及某种家庭内部关系,比如夫妻,婆间,父子等特定关系。在我国家庭暴力中,绝大多数是丈夫对妻子的人身伤害行为。
(二)行为的隐蔽性。因为其家庭暴力对象的特定性,所以很多时候发生的暴力侵害往往不被家庭人员之外的人得知,一旦发生,受害者为了息事宁人,忍气吞声的过日子而隐瞒暴力的发生。还有的受害者,为了面子,不好意思向他人或者司法机关申请援助,这类事件往往在性暴力上表现尤为突出。
(三)手段的多样性。家庭暴力除了殴打、捆绑等身体伤害外,还有性虐待,语言攻击等等。
(四)主观的故意性。一次暴力的发生是偶然,但长期的暴力行为必然带有一定的故意性,只有主观的故意,才造成了客观存在的伤害事实。
(五)行为的违法性。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与人类的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势相背离、与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形象不相容的社会现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罪。
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身体上的伤害,也有精神上的损害,按其形式可分为:一是身体暴力,主要包括对身体直接的攻击行为,如推搡,拳打,脚踢,用工具进行攻击;二是语言暴力,主要包括辱骂,刁难,当众或私下恶意进行贬低,挖苦,嘲笑等等不涉及身体伤害的暴力;三是性暴力,是指恶意进行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关系等行为,还包括性虐待和婚内强奸;[2]四是冷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和漠不关心的方式让受害者痛在心里、有苦难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暴力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在陈娟的《家庭暴力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中曾提到“冷暴力”这一新的暴力行为,她认为“冷暴力”属于精神上的一种暴力形式。[3]调查发现,一般的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文化层次不高、经济条件不如意的家庭里,而精神暴力却频频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干部家庭、高收入家庭等,这里的知识分子家庭状况尤为突出。专家分析说,知识分子往往自尊心强、好面子,不善于宣泄和表达,但对感情和精神的要求却比一般人更加细致,“冷暴力”所造成的精神伤害也就更加严重。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愈合。事实上,在“冷暴力”处境中的女性,在受到伤害的程度上,与直接的肉体折磨造成的健康问题同样严重。武力造成的结果是明显的身体外伤和家庭裂痕,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而“冷暴力”没有明显可见的证据,很难受到社会和法律的制裁,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即使当事人将“施暴者”告上法庭,案件也无法得到处理。深受“冷暴力”之苦的当事人,心理上和精神上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冷暴力也应该得到更多人的重视和司法机关的干预。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法律机制相虽然相对健全,但为什么家庭暴力不仅存在着,还日趋严重呢?原因诸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封建思想文化因素。
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根深蒂固,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确立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权益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在人们的头脑意识中,封建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并未彻底从人们的头脑中肃清,许多人仍然认为丈夫是天,掌握着妇女的生杀大权。同时一些女性也仍持有男主女从的观念,在家庭中依附于丈夫之下,三从四德,逐渐丧失了自我。在这样的背景下,家庭暴力作为解决家庭矛盾的一种常见手段也就不奇怪了。
(二)经济收入的影响妇女的经济收入不高,经济地位较低,这是诱发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这种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在农村,农村妇女,特别是农村贫困妇女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妻子在经济上必须依靠丈夫生活,也就直接丧失了他们的家庭经济支配权,更不要说财产所有权了,这种依附关系再加上传统文化的夫权观念作祟,很容易强化丈夫在家庭中的霸主地位,如有稍加不满,清者恶言相向,重者拳打脚踢。[4]很多妇女在受暴力之后选择逃避,在当时或者事后回娘家,因为他们在经济上不能彻底独立,担心孩子的供养问题和离婚后的生活问题。
(三)婚姻当事人自身原因。
1.日常生活中一些男性性格扭曲,品行不端直接引发家庭暴力。他们大多会沾染上许多不良习惯,整天贪于玩乐,游手好闲,在外赌博、酗酒、嫖娼无所不为。有的横行乡里,危害百姓,更是人见人恨的恶霸。这些人一有不顺心的事就回家对妻子孩子施以暴力,妻子若欲提出离婚,男子就会扬言要杀其全家,在他们的威逼恐吓下,妻子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告发。
2.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6]许多人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而失去伦理道德,贪图享乐,只懂得追求物质享受。在外养情人,包“二奶”,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他们视糟粕为时尚,以拥有“婚外情”作为向人炫耀的资本。最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这是现代社会家庭暴力发生的主要因素。家庭暴力即是婚变的原因,又成为施暴者达到婚姻裂变目的的手段。
3.妇女自身的素质低下,维权意识不高使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长期以来,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受害者往往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重要原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加之发展不平衡,在许多地方,特别是落后的“老少边区”乡村,相当多的民众经济上不富裕、文明程度不高,文化素养、道德水准、法律意识欠缺,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缺少对自己的约束,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往往不会或不善于用法律和其他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四)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司法机关和和社会行政机关干预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相对滞后,目前尚未制定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实践中,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惩处侵害妇女、儿童、老人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具体的制裁办法,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警察、法院、检察院、医疗社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这些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的主动性,司法保护无力。实践中如果家庭暴力达不到重伤程度,检察院一般不会提起公诉;如果受害人不告发,司法机关也认为是家庭私事。受害人多数得不到有效的司法保护,反而招致施暴者更加残酷的虐待。因此,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女性向这些机构求助意愿不大,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以制裁,从而助长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不少研究表明,家庭暴力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上、精神上和性方面的权利。而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除了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人身损害外,还会带来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害。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
家庭暴力的发生,不仅会在身体上给受害者造成伤害,在精神也有一定的影响,必然会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身体伤害轻则恢复的较快,重则伤及性命,影响就是一辈子的问题;精神伤害比身体伤害的恢复是更需要关注和调节的问题,受害者心灵受到了创伤,精神抑郁会使很多人有轻生的想法,逐步走向精神的极端,以致结束生命。家庭因为暴力而失去,身体和心灵因为暴力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
(二)严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容易形成不良人格。
一个个家庭的解体,受伤害的不仅是当事人,还有更为无辜的孩子和老人。孩子一般年龄还小,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知父母为何离婚,目睹家庭暴力的发生,在他们幼小的心里会留下一定的阴影,直接影响他们未来的成长和面对家庭和社会的心态。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一个错误的选择甚至会影响一辈子,所以,在当家人大打出手,互相伤害的时候,多想想自己的孩子,调整自我心态,积极面对婚姻,生活,给孩子一个良好成长的坏境。孩子很小,老人很老,更多的老人为儿女担心,尤其在农村,老人是和儿子住在一起,婚姻解体,老人没有人照顾,更显得孤老无依,让我们情何以堪,中国的百善孝为先,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危害社会安宁,妨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家庭暴力不仅对家庭成员造成伤害,同时也是危害了社会的安宁。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家庭成员的伤害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得伤害,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思想的偏激,容易做出一些伤人伤己的事情。尤其是一些名人,在社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的行为对很多人有一定的领导和标杆的作用,例如前段时间报道的“李阳虐妻事件”,对整个社会和谐健康的造成了很坏得影响,舆论铺天盖地的指责和声讨,一度让李阳本人很不平静,因为他知道什么是“名人效应”,而他在家庭暴力下无疑是负面教材。最后夫妻二人一起到派出所进行了解调,事情才告一段落。不过,在中国,家庭暴力案多是“不告不受理”,如果丽娜华本人不正式寻求法律保护,则“虐妻”一事便会不了了之。这种“不告不受理”的做法,需要改变。
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从社会能力的角度而言,家庭暴力控制的核心在于通过司法控制,加强对犯罪人的惩罚,从而加强对家庭暴力环境的控制。在预防家庭暴力犯罪的策略上,首先是要解决不敢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其次才是通过教育和社会的变革,使得人们根本上放弃家庭暴力的观念。笔者认为,我国的家庭暴力的预防模式是以司法控制为核心,建立社会的预防网络。
关于家庭暴力问题,我国现有的《宪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对于施暴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上述法律规范都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对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家庭暴力事件在法律适用上显得力不从心,确造成了法律适用没有统一的尺度,法官自由裁量的幅度过大;对家庭暴力犯罪行为人惩罚体系不完善;诉讼程序不尽合理;现行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于对施暴者事后制裁,而对暴力行为持续发生过程的干预较少,缺少有效、及时遏制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因此,有必要修订现行相关法律、法令,使之明确、具体,具有操作性。另外,应尽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为反家庭暴力提供法律依据,通过立法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救济途径,确保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法律对制止家庭暴力已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反家庭暴力的法制现状,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统一的专门用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以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范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律责任。
在健全和完善立法的同时,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执法,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得到及时的救济。现在一些执法机关不愿过多介入家庭暴力,导致受害者权益得不到及时救济,而施暴者更加猖獗,使家暴惨剧愈演愈烈。
1.公安机关是家庭暴力公力救济最直接的接触者。在接到报案或群众举报后,应积极介入,特别是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在救济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时,对施暴者要采取强制措施加以制止,真正达到救济受害人的目的。
2.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家庭暴力案件,如证据确凿,应依法提起公诉,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不起诉,对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即使受害人不愿起诉,也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于造成受害人重伤却以“缓和家庭矛盾,改善双方关系”为由不予起诉的,应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应重视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如果法官认为家庭暴力是私事而对施暴者轻判,就会使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努力白费。更严重的后果是,施暴人会越来越有恃无恐,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更严重的侵犯。法院对施暴人的严惩,其意义远远超过对施暴人个人的惩罚。它是向社会发出这样一个信号:家庭暴力是犯罪而不是家庭私事,侵害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庭或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的维权法庭,从组织上予以支持。
(三)社会有关组织的干预和保障机构的建立。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
1.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认知水平。唤醒他们的维权意识,让他们知道,家庭暴力是违法的行为,不是家庭内部事情,自觉自发的抵抗家庭暴力,从而减少发生率。这种宣传不能流于形式上的发放法律读本,进行一两次的普法教育,应当有针对性地向妇女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使妇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知识分子,他们相对素质较高,但却是家庭冷暴力高发群体,因此要对他们多进行反暴的教育,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冷暴露的危害比身体伤害更为严重。带动这部分人,利用他们所学的家庭暴力法律知识和案例,去宣传和教育更多身边的人。
2.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首先要从娃娃教育抓起。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教育制度不断变革,九年义务教育推行了一段时间,但在一些贫困山区,一些孩子还是没办法参加义务教育,在重男轻女旧思想下,女孩不上学,上不起学,辍学现在尤为严重,这也是造成农村妇女素质普遍低下,法律意识更加薄弱,一直处于弱者不可回避的现实因素。笔者认为,强制性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有一定的必要性。
3.要主要针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素质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当自身的权利受到伤害时,要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逆来顺受,息事安人,要懂得为自己负责,才是为家庭其他人员,为社会负责。
在社会主义道德存在的中国,我们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一系列经济和科技成就的取得,让我们有了强的国,才有了一个富的家。家是国得以矗立的依靠,家是社会得以存在的源泉,所以请给予每个家庭更多的关注,更多的关爱,对家庭暴力从根本上给予重视和适当的干预。不要让家庭暴力成为威胁社会安定的毒瘤。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团结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医疗,媒体,社会等集体的力量,我们才能在家庭中寻找幸福,在社会中寻找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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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六
查找不良贷款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下行对企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上仍未实现精耕细作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如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条件不落实和贷后管理不到位。我们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1重贷轻管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治。
在金融机构的发展史上,一直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控,重贷款投放,轻贷款管理的现象。这很大程度上受考核导向和方式的影响,在考核导向上,虽然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强调了收益与风险匹配的要求,但实际情况是规模考核前置且力度大,质量考核受制于资产分类不及时和审计事后调整等因素往往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上的“短视”行为,导致“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考核方式上,大都采用“买单”的方式,直接同贷款投放,以贷引存,贷款收益挂钩,形成各机构重投放重收益,过分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了资产质量的管控要求。同时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任期制,也易导致片面追求任期内业绩的倾向,在发展与风险的博弈中,风险管控让位业务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
2风险管理的理念仍未深入人心。
金融机构极易被“黄金客户”所迷惑,如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政府项目等贷款不做深入分析,通过各种手段降低准入标准,调整其风险限额,扩大授信;贷后放松管理,对贷款的使用,企业的经营等情况监控不力。为了形成投放,忽源,过分相信和依赖第二还款来源,认为只要有担保的贷款就是好贷款,忽视了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担保能力不足,“担而不保”执行难的问题,抵质押品估值偏高,变现难的问题。在贷款管理过程中,认为“不欠息就是好贷款”,对企业重大事项关注不足,对企业的现金流不做深入分析,不能对贷款风险作出及时、准确判断,进而丧失最佳盘活处置时机。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化现象严重,在贷款到期后,一味依赖转贷,认为“借新还旧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对于市场竞争乏力、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视而不见或存在侥幸心理,其结果是将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
3信贷流程控制不足。
流程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中之重,流程控制上的问题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如对新暴露不良的管控,考核部门、经营部门、处置部门看起来各司其职,实质有可能人人负责,人人负不了责。如:经营部门对不良形成负有管理责任,但却不用操心处置化解,保全部门负责处置化解,却不用为不良的形成买单,处置多了就是业绩,考核部门不是经营部门,关心数字更甚于项目本身。
4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性。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资产质量和考核的影响也应引起足够关注。众所周知,不良贷款的认定是依据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来确定的。风险分类的结果影响减值准备计提,如果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得不到及时暴露,减值准备的计提就不准确,对各经营主体的考核也会出现成绩体现在前,惩罚滞后的现象。
5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到位性不足。
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和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是对授信业务全过程的检验和考核。目前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认定项目的业务种类繁多与历史沿革跨度大的考验比较突出;三是对各个阶段政策要求和制度依据掌握不够,在做责任认定的时候,往往受制于责任认定人员个人素质,责任认定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责任追究的情况看,项目从形成不良、责任认定到责任追究过程比较长,追究的滞后和追究时的避重就轻,直接影响其严肃性,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教育作用。综合责任认定和追究的情况,我们不难发现,责任认定环节对贷后管理不到位的关注远胜于对贷前调查不深入的调查,过分强调贷后操作环节细节上的不尽职,对贷前客户选择和营销策略制定等环节的缺陷避而不谈,同时责任追究对一线员工的处理面和处罚强度远胜于对有决策权的经营者的处理,处罚不公、处罚不力的问题对不良贷款的产生也有较大影响。
二、不良贷款清收难的对策。
要改善资产质量、遏制不良贷款集中暴露的趋势,必须找准问题,自我加压,迎难而上。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解决好认识和机制问题,重点突破。
首先要解决好收益和风险关系问题。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要提高“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严把信贷准入关,加强信用评级和授信方案审批。其次要解决风险管控的压力和业务发展的动力问题。明确信贷业务各环节的主要风险点和尽责要求,严肃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既要防止一味追求业务发展,忽视风险管控,也要杜绝畏手畏脚,制定尽职免责办法,对不同类型客户分别明确尽职指引,打消贷款管理人员的工作顾虑。对于工作不尽责、应作为未作为、违规操作的人员,特别是因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资产质量下迁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第三要解决贷款管理的机制建设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相关部门在贷款管理的职责定位和主要风险点,建立科学、高效、责任清晰的信贷营销、准入、审批和发放的管理机制,建立贷后企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贷款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合理的贷款管理激励制度,出台信贷岗位尽职工作指引,将考评结果与机构和人员的奖惩挂钩。要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防止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层层衰减。建立风险预警例会制度,使信贷风险事件能得到及时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加大不良贷款的盘活和处置的激励力度。
2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质量管控体系。
一方面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重点投放行业的研究。通过研究,找准目标定位,大力拓展市场,准确识别并有效控制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促进信贷结构的优化。制定贴近市场的信贷政策,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实现由“大向优”的转变,由重视大中型客户向重视优质大中客户与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并重转移。由于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信贷风险与行业景气状况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行业背景的研究和对市场发展前景的分析预判,强化风险缓释措施。第三是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牢固树立风险与收益有效平衡的理念,健全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提高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抵御信贷风险的发生,促进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第四是要提高贷后管理能力。贷后管理是信用风险管控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按照贷后管理的频度和深度要求,密切关注企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关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关注企业现金流变化。
3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
要加大对存量不良的处理力度,首要任务是必须遏制新暴露不良贷款的产生。不断巩固和发展优质客户群体,用可持续的发展从源头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和退出类重要客户的策略研究,避免因“死退”和“退死”,将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的情况发生。其次要用足用好政策,多种手段消化不良。要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对项目的把控,把合适的政策用到合适的客户上,充分利用新政策、新工具、新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贷款进度,稳妥消化历史包袱。第三是建立资产质量控制激励约束机制。用政策杠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行领导班子信贷资产质量控制考核和责任约束机制,实行责任收贷。实行奖惩制度,完善信贷资产质量控制问责制,严肃责任认定,从根本上提高信贷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七
目前,不良贷款清收是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不良贷款前清后溢的现象普遍存在,降低不良贷款已成为防范化解农村支行风险,提高农村支行效益的重点工作,对此,各家农商行高度关注,分析问题原因,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想方设法堵住不良贷款前清后溢。
1、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环境不完善。
农户文化素质低,信用意识淡薄,贷户之间互相攀比、互受影响。这主要体现在老贷款及一些行政干预的专项贷款如,xxx、xxx、xxx行的双孢菇贷款,贷款到期后,贷户之间相互看,你不还款,我也不还。总觉得钱是国家的,用的理直气壮,天经地义,对到期贷款能拖则拖,能赖则赖。还有一些贷款户认为支行没有健全的法律管理体系,我即使不还,你也无能为力。有些贷户则是负债累累,家徒四壁,干脆就是破罐子破摔。
借款人口头承诺较好,实际兑现较差。有的借款人把支行的催收不当一回事;有的借款人不接听贷款人的电话;有的借款人在支行不知情的情况下顶名给他人借贷款,支行实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后,不良贷款划剥到资产中心管理,贷款分布区域广、笔数多、金额小,中心人员有限,造成清收经理管户较多,对到期贷款不闻不问,借款人对偿还逾期贷款没有时间观念。
2,违规放贷是不良贷款前清后溢的主要根源。由于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低,合规意识淡薄,业务操作违规,“三查”制度不严。信贷人员未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办理业务,超比例贷款、超权限贷款、跨区域贷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冒名、化名贷款、违规担保贷款、人情贷款、违规延期等信贷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究其个别支行员工舍己为借款人违规的动力,不排除个别员工还存在道德风险因素,这是各支行风险防范中的重之重。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重在口头、书面上,实际操作执行少。一是贷前调查不细。缺乏科学全面的调查论证,信贷员单凭借款人口头陈述和印象就草率做出决定,造成贷款投向不准,客户进入和贷款发放把握不严;二是贷时审查不严,只重看书面材料,不深入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真实情况;三是贷后检查不力。贷款发放后,除贷款交息或到期电话催收外,基本上不再过问,信息掌握不及时,致使贷后管理出现“真空”。
3、对借款人违约缺乏有效制度制约。
虽然信贷制度不断在健全完善,但对借款人违约没有强制约束的法律和办法,因而导致借款人违约成本低,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除了催收或者依法诉讼外,就没有其他有效办法催收。目前依法诉讼时间长、执行难,对借款人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借款人偿贷意愿低。
4、业务操作违规,贷后管理制度不严。
度不够,检查频率低、流于形式,贷款出现风险后,往往不能及时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等到贷款逾期或大量欠息后,风险已难以控制、化解。
5、借新还旧,淡化了借款人的还款意识。部分支行对到期难以收回的贷款,采取借新还旧的方法变通,对已经出现风险的贷款不是及时提示预警而是掩盖事实,长时间的借新还旧,使部分借款人淡化了还款意识,增加了支行对贷款收回的难度,致使贷款越盘越死。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内控,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完善贷款决策机制,完善支行贷款审批委员会职能,充实法律人才,增强对贷款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严格按照信贷管理操作流程规范信贷行为,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引导借款户规避好市场风险,防止贷款挪作他用,同时杜绝违章违纪贷款的发放,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支行现业务品种单一,信贷业务是资产类的主打业务,只要控制了信贷业务的风险,也就控制了农信社的主要风险。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岗位约束机制。每笔贷款都有ab角色,通过岗位约束来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严把贷款投放关,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
实行竞争上岗,不断充实信贷队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让那些作风正派、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业务熟悉、能吃苦耐劳的员工从事信贷工作,并定期实行轮岗制度,防止个人行为风险。二是要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业务及法制教育,认真贯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努力培养一批精业务、懂经营、会管理、强风险的“复合型”人才。
3、加大宣传,营造信用氛围,创建良好的诚信环境。
通过加大宣传,积极依托地方党政支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宣传发动,大造信用平台建设的声势和影响,在辖区内深入信用工程建设,努力培育信用平台,努力构建良好信用环境。扎实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依据评定结果划分客户群体,分类进行扶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定期开展信用村户评先工作,表彰通报诚信单位和个人,并把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强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环境,让那些诚实守信、奋发进取的农民切实得到信用的实惠,从而建造互动共赢、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素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加大考核追究力度,实行赔偿制度,坚决予以限期收回,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5、依法清收,借助外力联合攻坚。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纪检部门的合作,对行政公职人员欠款,配合纪委开展专项清收活动;对涉嫌诈骗、内外勾结发放顶冒名贷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联手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对陈案、未执结案件,协调法院进行集中清理清收;对以贷谋私等渎职行为和未及时保全债权的失职行为,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切实提高清收成效,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6、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对症下药清收。多措并举清收,根据贷款拖欠的不同成因做到“一户一策”。对赖债户,钉子户,可通过依法起诉,强制清收;对老、旧沉淀贷款和死亡绝户贷款,通过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能落实的,想方设法予以落实;对行政干预贷款,可通过加强同地方政府、社会各部门的联系,磋商协调,千方百计为盘活不良贷款。
7、核实贷款责任,实行责任清收。即在划分时间段的基础上,对所有新增贷款梳理建档,按发放过程中的审批、担保、发放、介绍等不同情况确定第一责任人,新增贷款形成不良的,责任人负责清收。并采取领导带头,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奖惩措施等办法,促进责任清收的落实。尤其对违规发放的贷款,必须要求限期收回,限期收不回或清收效果不佳者,扣发效益工资归还责任贷款,从而促进责任人收回不良贷款。
8、紧紧依靠政府,实行政银合作清收。即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借助行政力量,帮助支行清收不良贷款。实行政银联动清收,如何争得政府的支持是关键,支行要采取积极向政府汇报和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发展“双管齐下”的策略,争取政府把清收农村支行不良贷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八
湖北省京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内容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有一部分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将子女留在本乡由长辈或其他亲戚帮助看管,催生出了“留守孩子”这一特殊群体。这些孩子难以得到父母关爱,他们缺乏社会责任感,留守孩子的问题作为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和解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有一部分的农民在外过着低收入的打工生活,无力支付高额的异地借读费用,只好将子女留在本乡由长辈或其他亲戚帮助看管,催生出了“留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他们享受不到父母的温暖和叮咛,只能在隔辈或亲戚有心却无力的关爱中徘徊,而贫困山区的留守人员,恰恰大多也是老、弱、病、残、文盲、半文盲等弱势群体,这对留守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多么不利啊!
“留守学生”普遍缺乏必要的家教氛围,无论是隔代亲人还是亲戚,对他们大多局限于对孩子吃饱穿暖之类的浅层关怀,在监护内容及责任上存在着很大的盲区,难以尽到对他们的教育责任。
“留守学生”难以得到父母关爱,却渴望温情,年幼无知的他们为得到温情可能不择手段(诸如偷窃、陷入早恋之中),或得不到温情后漠视人情甚至发展为仇视人情。而代理监护人与“留守学生”之间由于年龄上的差距,直接造成两者之间心理、思想、行为等差异。由于想不到一块,因而也就“说不到一块儿”,无法经常沟通。代理监护人对学生的所作所为,更多的表现为看不惯,不理解。因此,学生在心烦或受到委屈,有学习焦虑时,选择不向代理监护人诉说,也就不足为奇了。
部分“留守学生”的共性是情感冷淡,缺乏爱心;生活铺张,不懂节俭;我行我素,不受管束;性格偏激,容易激动;有挫折感,自信心弱;行为乖僻,不计后果。“留守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明辨是非能力尚欠缺,好的行为习惯尚未养成,离开了父母的管束,便表现出自由散漫的特征。即便是有监护或是寄居,但因寄居家庭的负面影响,祖辈们的唠叨,独处时的孤单,双休日的无聊,没有父母的关爱,缺少同龄孩子的乐趣等等,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留守学生”容易出现自卑孤僻,不合群等心理障碍。留守学生还存在只知单相的接收爱,不去施爱,更想不到如何感恩回报,整天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对他人缺少诚信,片面强调个人利益,依赖性强,对家庭朋友、邻居、社会冷漠缺少热情,缺乏社会责任感。留守孩子学习表现在:对学习缺乏主动性,成绩不稳定,有的甚至出现厌学,逃学。
有些“留守学生”的家长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或本身层次不高并不希冀孩子在校学习怎样,而仅仅把学校当成“托儿所”,放松对孩子的要求,对学校工作不予理解和配合,这样更助长了孩子的不良习气。父母更是缺少跟代理监护人或孩子的经常协调沟通。把孩子放在自己的老人或兄弟姐妹处,做父母的比较放心,所以跟家里的联系很少,偶尔打电话来,也无非是对孩子一顿训斥,或以“不听话,回来一顿打”相威胁。年长日久,这些“留守学生”就有可能变成人格心理均存在一定障碍的新一代国民。
代理监护人教育方式存在一定问题。第一,说教多。表现为成天地唠叨。学生做错事时唠叨,取得成绩也唠叨,在他们看来,孩子是在一刻不停地提醒下成长起来的。第二,包办代替。许多祖父母、外祖父母出于对孩子的无限关爱,把学习之外的一切杂务都包办下来。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较差。第三,溺爱。对孩子的教育多采取放任态度,有求必应,百依百顺,关爱有余,近于溺爱。第四,专制。代理监护人往往从安全原因出发,对学生行为采取简单地限制,学生自由活动空间很狭窄。
作为教育机构,学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学生制度。学校可成立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学校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让典型学生与学校教师结对,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儿童谈心,随时把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对所有学生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学生的成长日记,让留守学生在教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乏家庭教育和亲情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我们大力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孩子仅仅依靠力量微薄的学校是不够的,还需发动社会的热心群体加入到“关爱行动”中来,让他们担任“代理家长”的角色,与孩子们一道迈向新的明天。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学校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帮助代理监护人正确对待“留守学生”的教育,改善教育方式,提高成效性。学校主要通过举办家长会,对代理监护人进行专题讲座辅导,使代理监护人懂得“留守学生”的特点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不要因为孩子小,父母不在身边,而对他们加倍的溺爱。要尊重孩子的选择,留给他们一定的空间。通过开展访万家活动,帮助代理监护人正确分析“留守学生”的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教育措施。
留守学生”父母离家乡,但孩子的许多问题因他们不在身边而产生。因此,学校在每学期要发出:“致留守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全面了解孩子的情况并告诫他们不应该用一个“忙”字推脱,要经常来信来电和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每次来电来信,不能一味地训斥或威胁,而应注重沟通方式,进行耐心地询问、了解,帮助孩子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鼓励孩子的每一个进步。父母对孩子最了解,因此父母与监护人之间应加强联系,了解各种信息,提供施教方法。学校老师是代理监护人、学生、及学生父母之间的桥梁,当寄居生活已经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时,老师应该及时联系孩子父母,根据孩子的特点,重新选择寄居家庭,尽一切可能减少“留守学生”的心理障碍,以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留守学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学校更应该站在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解决好留守学生问题。锻炼他们的意志,培养坚韧、独立的个性,形成健全的人格,促使他们健康茁壮地成长,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社会培养出一代合格的接班人,学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对这项工作进行不断的探索、研究,全力做好这项工程,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九
1)性格缺陷:
这是青春期抑郁症的病因之一。有些学者以为急性抑郁症儿童病前个性多为倔强、违拗,或为被动—攻击性人格;慢性抑郁症则病前多表现为无能、被动、纠缠、依靠和孤独;隐匿性抑郁症患者病前有强迫性和癔病性格特征。
如5-羟色胺(5-ht)功能降低可出现抑郁症状,5-ht功能增强与躁狂症有关。药理研究表明,中枢去甲肾上腺素(ne)和/或5-ht及受体功能低下,是导致青春期抑郁症。
3)早期生活经验方面的因素:
先天易感素质的儿童经历创伤性体验后轻易促发情感性障碍。有调查提到抑郁症儿童精神刺激事件比对照组多三倍。一个人早年和儿童时期不良的生活经历会使患青春期抑郁症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家族内发生抑郁症的概率约为正凡人口的8~20倍,且血缘越近,发病概率越高。调查发现,青春期抑郁症中约71%有精神病或行为失调家族史。抑郁症儿童青少年的一级支属终生患该症的比率在20%~46%范围内。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十
目前,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地陷入负债运转的困难境地,乡集体负债日益严重,且久拖难解,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诸多矛盾的焦点,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部的工资款、财政周转金等,究其原因有乡镇经济结构不合理、乡镇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收入分配体制尚不完善、分配秩序混乱的体制上的矛盾,还有机构膨胀、冗员过多以及预算执行与监督乏力等管理方面的原因,具体如下:
1、政企不分,盲目上项目,导致乡镇负债累累。政府职能未能及时转变,仍然过多地插手微观经济活动,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极个别的地方,打着壮大集体经济的幌子,盲目上项目、贷资金、办企业、搞开发,“户户冒烟、村村开花”,违背了市场运行法则,没有科学规划,加之管理不善、责任不明、监督不力,最终亏损倒闭,致使乡镇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2、乡镇干部政绩考核不全面,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导致乡镇负债日增。乡村工作的不稳定性及复杂性决定了干部考核的艰巨性。当前由于对乡镇工作缺乏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乡干部政绩考核往往只靠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考核方法单一,内容简单,难以操作,对一些隐绩及长远利益难以兼顾,加之基层干部“走读”现象日趋严重,变动频繁,造成工作中的不稳定性加大,加剧了乡级干部决策行为的短期化。部分基层干部为了出政绩,不惜大量举债,大搞形象工程,标新立异、以求突出政绩,取悦上级,结果是个人发迹,集体亏损,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甚至是一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导致乡镇债务日益加重。
3、达标评比项目繁多,相互攀比,进一步加重了乡财政负担。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成灾成害,有些部门把各种达标评比当作推动完成基层各项工作任务的唯一手段,在乡镇大搞各种评比达标活动,这虽可对一些工作起到暂时促进作用,但各项达标评比工作如果多滥,加之不切合实际地强调高标准,规范化,既要干事,又无必要的配套资金,其结果不仅牵制了基层干部大量的精力,使之疲于应付,同时也诱导基层干部为了评比而评比,为了博得领导的印象分、重视分,各乡镇不得不倾其所有,相互攀比,不惜靠举债去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不切合实际的评比,甚至负债招待。
4、乡镇自身发展能力差,为了维持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不借债运行。由于自身环境、资源、信息等原因限制,加之当前经济大环境不景气,导致农村乡镇企业盈利减少,亏损增加,乡集体经济发展缓慢,而当前基层乡村各项公益事业均需大量投入,乡镇自身财务收入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支出不相适应,支出远远大于收入,为了确保乡村工作的正常开展,乡领导只能靠拿政府的信誉来四处借债,乡债务日益增加也就不可避免。同时乡镇费九牛二虎之力争取来项目时,许多部门要求下面必须配套资金,为了上项目乡镇领导四处筹款,最后只能负债运行,历任累计,就成了巨大的包袱。
5、乡财务管理职能弱化,财务混乱加重财务负担。在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格局下,财务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农村已改变了过去那种统一经营、核算、分配的旧模式,农牧民生产、收入不过多地依赖于集体经济,人们逐渐淡化了集体财务的管理职能。正因为如此,导致部分乡既未延用过去老一套的财务管理办法,也未建立健全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财务管理死角,造成了部分地区乡财政职能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管理极度混乱。由于管理手段弱化,难以对不交“三提五统”的“钉子户”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致使农村群众“三提五统”尾欠逐年增大,造成恶性循环,同时有些乡干部争相做人情批条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各种债务无人承担,债权无人追缴,届届累积,负债急增。
6、“三乱”导致乡镇债务加大。乡级以上的各级、个部门都可强制向乡级推销各种报刊、杂志、宣传品等,向乡级摊派各种费用,甚至连发的奖牌都需自己掏钱,每项看似不多,各单位都伸手,就加重了乡级的负担。
7、吃喝玩乐,负债拉关系。吃喝风和拉关系请送也是乡级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要在乡镇大吃海喝,招待各路神仙,而且为了能从上面争取到资金,还要在县城等地请吃、请喝,请送,有些不仅要自己吃,而且有些被逼无奈还要陪着手中有权、有钱的人吃,为此,有些乡镇把周围的饭店吃垮了,把党委政府的形象吃没了,把党风吃坏了,把信誉吃光了。
8、部分领导贪污腐化,加重乡镇的债务负担。为了保“官”不惜利用手中的权利卖官、买官,乡干部贪污腐败,玩忽职守,损公肥私虽然是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极为恶劣,也是导致乡镇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采取的措施。
乡镇负债导致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功能严重弱化,无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制约了农村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的发展,影响到了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巩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须做好一下几项工作:
取先清查后处理的办法,全面清查、清欠乡级债权债务。注重研究化解债务矛盾的有效措施,抓两头,带中间,实行党员干部带头还款的办法,带动群众,教育群众。对于乡干部中出现的贪污、挪用公款、负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够不成犯罪的、工作渎职失职的,应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律处分;对于乡帐目屡清屡乱的,对负有责任的乡领导及财务人员应及时给予应有的处罚,就地免职或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对于坚持财务制度的单位及领导,应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表彰奖励,做到奖惩分明。具体工作中要尽快建立干部待岗培训机制,就是对于犯错误的干部或是不适合财务工作的干部采取待岗培训的办法,统一由上级部门进行培训教育,合格后再予以安排,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则应及时清理出干部队伍,以达到纯洁肌体、教育干部的目的。
第二,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乡镇负债问题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切实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壮大集体经济,增强乡集体自身的造血机能。壮大集体经济绝非是简单的乡村集体贷款办企业,而是要稳妥地将集体财产以公开招租的办法,稳定地获取收入,这需要基层干部及群众长期的共同努力,需要几届领导班子的共同奋斗,只有乡镇经济发展了,群众生活有了进一步的改善,集体收入稳定增长,才能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才能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使农村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乡负债问题。
第三、精简机构,理顺站所关系,规范乡镇工作职责。乡村工作纷繁复杂,各级驻乡镇单位强调条条管理,互不隶属,增加了基层的工作量及工作运行过程中的阻力,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效率,应尽快打破门户之见,切实理顺乡镇各站所关系,建立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管理机制,实行工作考核以块块为主,监督检查以条条为主的管理办法,以实现最优配置,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同时要规范乡级工作职责,不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做到市场能办的决不插手,需要政府服务的也绝不退缩,尽量不干预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增强政府角色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加大宏观管理力度,实施全方位服务,为农村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提供最佳服务,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第四,加大民主化管理力度,规范乡镇财务支出。
一是要做到公开的程序规范、内容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管理规范,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经常性,将乡村财务、政务公开切实落实到实处,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严格依法处理“公开”出来的各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开来化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目的。
二是要规范乡镇接待标准,关键在于管住领导者自己的嘴。“其身正,不令而行”,目前基层具体工作中,对大吃大喝放任不管与“一毛不拔”都是不正确的,都会给基层具体工作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招待办法,进村吃派饭或吃工作餐,在乡镇一级采取饭菜“一碗端”的办法,既可以为乡镇节约有限的资金,又可以避免乡镇相互攀比,利用吃喝搞不正之风,同时还可以缓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增进干群感情。
三是要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对于乡村管理的资金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职能,严格进行内部控制,明确干部在财务上的职责,淘汰不合格人员,采取会计委派制,采取“村帐乡管、县站审计、互不挪用、互相监督”办法,以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限制非生产性支出。具体要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制度,即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投资使用制度,做到科学使用,做到不盲目决策投资办企业,不盲目学习外地经验,不脱离本地实际情况高达标升级活动;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制度,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纳入帐内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稳值增值减少流失;建立健全拍卖、租赁公开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回收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站、所定期审计制度,确保集体资产出售后,资金合理使用,确保乡村资产保值增殖。
五是规范农村税费收缴工作,及早实施费改税和农税送交制。在“三提五统”等各项税费收缴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严禁不合理收费,同时对于极个别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有偿还能力而不还款的人,通过法律途径限期依法清欠,形成“热炉效应”,以弘扬农村正气。
第五,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引入公共财政模式。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基层政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凝聚力,要按照分稅制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乡镇财政体制的改革步伐,科学合理地确定乡镇财政体制,从传统的生产性财政模式转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模式。在兼顾县乡利益的基层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及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划分乡镇收支范围,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确定收支基数,保证乡镇政府行使基本职能的财力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按《预算法》的要求,逐步恢复乡级国库。上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集中部分财力,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困难乡镇进行转移支付,确保困难乡镇政府能依法行政的基本财力需要。
第六,完善基层干部考核办法。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对干部政绩的考察要结合其自身所处的大环境,考核干部政绩从全局出发,不囿于一个地方,孤立、片面地进行考察,政绩应是群众公认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实的,不仅要看基层干部上了多少项目,投入了多少资金,做了那些看得见的政绩,同时要对干部工作中的干群关系、负债情况、项目的三大效益(经济、社会、生态)等潜绩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将考核意见与干部使用培养相结合,避免少数人为了个人的政绩而不顾实际地去铺摊子、增投入,增加乡村债务负担。
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十一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品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也间接影响到社会的经济的稳定性。
会计信息失真,即是限制国企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
其出现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经济条件因素。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流动十分频繁,许多信息均存在着一定的时限,信息、物价、市场更新极快,而会计核算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及滞后性,造成信息的生成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市场经济越不稳定,导致差异越大。
二是制度因素。
许多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沿用传统的制度。
现代社会形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
该制度明显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且内审人员的责任意识十分单薄,没有制度约束,导致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监管不力,信息失真严重。
三是人员因素。
许多会计人员及领导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有限,法制意识薄弱,对财务制度及规范没有深刻的认识,为了个人的利益弄虚作假肆无忌惮,造成了信息失身现象愈演愈烈。
二、相应对策。
1.强化会计管理。
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国家权利下放至国企。
国有企业利用该类权利进行严格的内部财会管理,不仅是所有管理工作的基础,也能够保障会计信息具有较高的真实性。
因此,各级政府部需要积极调配人员,辅助国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在会计人员的管理上,需要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落实执行,社会中介机构也需要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约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优化注册会计师的政治觉悟、道德素养及技术能力等,将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完全发挥出来,并保障其专业性、公证性。
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需要将会计信息递交至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核后才能生效,该程序应该在各个企业中推广应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2.政企分离。
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与国企的运行机制有紧密的联系。
国家对于国企的控制过于严密,许多制度存在缺陷使得会计的管理水平较差。
政企分离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避免地方政府或者行政机关对于上市公司进行干预,将行政行为带入经济活动中,影响市场经济的成长运转,限制国有企业的发展。
因此,应通过政府机制改革彻底实现政企分离,政府及行政机关将干预企业经营转变为引导其健康发展,企业才能彻底摆脱政府的管制,灵活的应用经济规律进行财务管理,改变僵硬的运行机制,实现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避免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3.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
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及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还需要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道德素养,深刻的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及自身的责任,更好地开展工作,为社会服务。
三、总结。
国有企业的性质较为特殊,人员机构及组织形式也有显著的特点,在会计管理上也有着系统的方式。
但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生成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其真实性本身就容易受到影响,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限制也最终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该问题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决策者无法得到真实、客观的信息,则无法做出最为合理的决定或者决策,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也会脱离实际。
因此,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需要予以重视。
笔者仅从一般的角度分析了原因及措施,在实践活动还需要管理人员全面掌握国有企业的各项情况探索出适应实际情况的会计管理方式,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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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账式成因及对策范文(12篇)篇十二
摘要: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重要的金融机构,其快速发展带动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不良贷款的问题。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良贷款问题急需解决。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贷款人自身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信用社的原因。对于不良贷款,我们要想方设法的将其解决,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前言。
近期以来,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建设也取得了进步,支付手段也更加的快捷方便,改善了当前的经营状况。不仅仅是资金实力比以前增长了很多,而且信贷能力也大大提高,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虽然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还是出现种种问题,不良贷款就是其中之一,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发展以及生存。
(一)区县经济发展薄弱,贷款承担的风险会比较大。农村的经济来源是农业生产,农业自古以来就是靠天来定的,容易受到天气、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并且个人的规模比较小,缺乏经营管理的经验。除此之外,农作物的收益时间会比较的漫长,资金周转不会很及时,因此就会形成所谓的不良贷款。
(二)政府的政策影响。为了进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让人们进入小康社会,政府一般会向一些人群发放贷款。这固然是好事,但是也是有利有弊,这样的贷款没有有效的抵押及担保,倘若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亏损,那么就会形成不良贷款的现象。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认为这是国家给的补助,是国家奖励给自己的,不用归还。各地政府也采取各种手段来通过信用社向农民以及当地的企业贷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农民收成不好或者企业运转不正常,导致亏损,部分贷款是有去无回,所以造成了不良贷款。
(三)由于大多数的农民学识不是很高,故导致他们的信用意识降低,因此出现了借新还旧的现象。还有就是借贷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他们为了避免不良贷款现象的发生,他们便鼓励那些贷款的人员办理借新还旧的业务。他们这样做不仅仅是欺骗了自己和客户,更是欺骗了国家对他的信任,掩盖了事实的真相,违背了国家和政府的意愿,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信贷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素质问题。在信用社工作的人员比较少,因此他们的能力不能够胜任信用社的业务。他们每个人管理的客户人数比较多,因此就会忽略一些问题,造成管理的松散。他们管理的人数较多,所以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就会忘记到期的催收工作,还有就是他们的业务能力以及技能的掌握比较缺乏,只有眼前的利益,没有长远的目标。
(五)这些信用社的信贷人员没有职业道德,缺乏敬业精神,对于借贷后的管理工作不认真负责,贷款到期不能够及时的催促他们还款,抵押物也不能够及时处置。借贷人员自身的原因,他们有些人员会出现意外情况或者对信用社进行诈骗的行为,这些都会引起不良贷款。
(一)对于信用社信贷人员队伍的建设,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在这个贷款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员,因此对于他们的选拔要严格,防止那些有不良企图的人员进入信贷机构。除此之外,还要加强那些专业的信贷人员与刚刚入职的信贷人员的交流以及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信用社信贷人员的素质与专业素养,对于比较有效的清收方法和经验要进行宣传和推广。
(二)对于信贷人员也要实施一些激励制度,一方面是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增加一下他们的收入。为了体现能者多劳,信用社逐步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奖励和惩罚分别处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于请收不良贷款的工作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对于出现不良贷款的工作人员实行惩罚并且加大对其的监测,信用社定期开展内部交流会议,将奖惩结果公布于每一个人。
(三)政府对于这样不良贷款现象的约束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作者还是应该出台很多的规定的,这样就会改善当代的社会信用环境。出台相关的规定也有助于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从而就可以避免不良贷款,如今的信用社的征信管理经验比以前丰富许多,因此在以后的信贷工作应当积极的使用政府出台的征信系统。
(四)清收不良贷款。
1.不良贷款的影响极其的不好,我们应该下大力气进行清收。在贷款的过程中,信贷人员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且是与客户直接进行交流的人员,所以说他们自己的认知对于结果有很大的影响。与此同时,不良贷款对于信贷人员的业务是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的,所以说这些信贷人员为了利益和自己的荣誉就将贷款的分类模糊化,造成了隐形的不良贷款。为了防止不良贷款的出现,我们应该划分好贷款的分类,做好不良贷款的清收行动。
2.通过一些手段来清收追回不良贷款。现在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要依法办事,对于顽固分子我们依然要依法收贷或者以其他的措施来进行收回贷款。对于那些无法寻找到的人员要通过村委会或借款人亲戚等渠道催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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