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给予每个成员明确的方向和框架,减少决策的迷茫和不确定性。推荐给大家一些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和步骤,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一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1、严格按照6s管理要求执行。
1.1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1.2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1.5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50元/次。
2、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2.1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2.2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2.4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1、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2、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3、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二
1.0目的:
2.0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0总经理安全职责:
3.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7负责及时、如实对外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4.0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负责各自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
4.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报告。
4.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7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5.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7做好安全生产任务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标;
6.0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6.3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6.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艺标准及新引进设备的技术安全标准;
6.7负责对有关部门对生产车间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进、执行、落实。
7.0专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7.2在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7.3对工厂发生消防隐患、安全事故处理与上报;
7.4保障和杜绝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5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7.7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7.9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7.12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7.14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15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8.0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8.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8.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8.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8.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8.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义务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9.0车间副主管安全职责:
9.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9.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9.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10.0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0.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10.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
10.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6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10.7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10.8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9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0班、拉长安全职责:
11.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0.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10.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0.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0员工的安全职责:
11.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11.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11.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11.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0总经办安全管理职责:
12.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12.3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12.4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2.5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3.0行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3.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
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13.4负责对外连接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和贯彻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方针;
13.5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
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13.6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3.7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3.10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4.0制造部门安全职责:
114.4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5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14.6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4.8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证安全生产;
14.9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4.10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4.13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4.15参加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5.0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5.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6.0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6.1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6.2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
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16.3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6.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出。
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16.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16.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16.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16.10协助公司安全主任做好一切安全管理事物。
17.0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7.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管担任;
17.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本制度随公司发展而修改具体事项,具体修改事宜以会议形式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通过为准。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三
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取得资格证书的情况。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等。
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花名册。
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
四、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安全教育是指对施工人员的现场教育及班组级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一次。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每三天一次。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规定。
1、参加本项目生产的成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得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得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四口”“无临边”防护,一图五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规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人员负责人同意方可。
7、施工人员做到“三不伤害”,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被他人伤害;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8、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胡乱操作。
9、凡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得,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上高处前应检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应检查操作点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有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伤人。
11、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处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用有效得隔离措施。
12、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有上而下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从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3、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未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14、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任意设灶。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人用或位移。
1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架上。
17、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严禁吸烟,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防火灭火措施,禁止火花飞溅,并需要配备看火监护人及合格灭火器。
18、各班组交接工作时要记录清楚,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记录。
19、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二)、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电气设备必须在第三级上接电源。两级保护指在三级配电中有两级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其中第三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安装高度底部距地面为1.2m至1.5m,开关箱中的闸刀严禁用铡刀,均采用空气开关。
3、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制。每台机械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管一台机械设备。
4、严禁将漏电保护器作为开关使用。施工中一律采用多功能漏电保护器,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5、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才可继续使用。
6、非电工严禁拆装保险丝;开关箱内的电器安装与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操作。电闸保险丝断了,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再接好保险丝,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7、线路、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维修前必须切断源头电源,并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派专人进行看守。检修完成后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送电通知后合闸送电。
8、施工临时用电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不稳定地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能缠绕在钢筋上,一旦漏电,会造成大面触电,造成更大的触电事故。
9、施工电器设备外壳要接地、接零;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为专业电工,并持有证件。其他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0、用电作业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解决。: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项目部也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活动。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并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和实施;我部还定期对项目部人员和施工队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做好预防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安全工作会议。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派负责人主持会议。
2、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三、会议分类。
1、安全会议: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2、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
四、会议内容。
1、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五、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5、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下发。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四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6.4 《文件评审表》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五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文章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六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教育、厂区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奖励与惩罚、工伤工资等。
2.1.1安全工作实行厂长总负责制、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责任制相结合。
2.1.2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对主管厂长负责。
2.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2厂长职责。
2.2.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必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2.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2.2.3批准、发布工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2.2.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2.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2.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2.2.7组织全厂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2.2.8坚持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2.3厂长办公室职责。
2.3.1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
2.3.2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
2.3.3组织调入职工和新职工上岗前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2.3.4定期组织有害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保和保健品的发放工作。
2.3.5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2.3.6定期对职工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2.3.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2.3.8管理好厂区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2.4财务室职责。
2.4.1对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及时支付费用。
2.4.2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的合理采购及发放。
2.4.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项目不得支付费用。
2.4.4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2.5经营供应科职责。
2.5.1做好经营人员外出安全教育,提高业务人员安全意识。
2.5.2对采购的器材、防护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要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对产品质量负责。
2.5.3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的管理。
2.5.4对送货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送货途中的安全工作。
2.5.5对运输工具、卸纸人员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6生产技术科职责。
2.6.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2.6.2制订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督促车间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2.6.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改革和挖潜改造时,做好周密的论证及实施计划,要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6.4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6.5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组织安全考核。
2.6.6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事故隐患,落实好整改工作。
2.6.7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违章生产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2.6.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6.9负责对设备、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7车间主任职责。
2.7.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7.2严格执行车间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措施。
2.7.3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7.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5组织车间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厂长报告。
2.7.6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7.7建立、健全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台帐。
2.8机(组)长职责。
2.8.1组织机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工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8.2认真交接班,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8.3检查本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并做好记录。
2.8.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检查本机台职工的安全作业。
2.8.5负责机台、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2.8.6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本岗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车间,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9职工职责。
2.9.1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常识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9.2认真交接班,生产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9.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记录要真实、整洁。
2.9.4定期检查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9.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保持现场清洁。
2.9.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2.9.7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能操作其他工种的生产设备,同时也拒绝其他工种的人员操作自己的设备,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安排。
2.10卫门值班室职责。
2.10.1来厂参观人员,须经厂长办公室同意后,由专人带领方可参观。
2.10.2职工家属、亲友及小孩,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车间。
2.10.3出厂物品,一律凭出门证或送书单,值班人员有权检查和询问,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2.10.4值班员严守工作岗位,负责厂内安全,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远离岗位时,不能自找人顶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并负责收发书信、报纸、刊物、电话、电报、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人员。
2.10.5各车间的钥匙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后将钥匙交给门卫值班人员,非因公不能随意领取钥匙擅自开门,特殊情况经厂办公室批准,方可开门,并办理登记手续。
2.10.6值班人员负责全厂考勤工作,对于迟到、早退、带刷卡者,中间擅自离厂人员进行登记,当天报厂长办公室。
2.10.7班值班人员,要经常对厂区周围及车间进行巡逻,检查工厂防火重点部位的情况;发现一切可疑情况,及时报学校7971110和主管厂长。
2.10.8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厂区存放各类物资的防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厂长。
1.10.9下班后遇到工厂停电,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各车间断电情况,凡未断电的设备要即时断电。
2.10.10由于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按9.2条中(4、5、6、7)款,要追究其责任。
2.10.11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袁治彪。
副组长:王建人柳祥。
成员:龙琳侯强朱爱莲连继民樊亚斌王延军。
3安全教育。
3.1新职工进厂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3.1.1厂级教育,由厂办公室和生产设备科负责。教育内容:印刷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并进行考试。
3.1.2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本车间生产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1.3机台(组)教育,由机(组)长负责。教育内容:根据岗位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教训,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2安全教育时间。
3.2.1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天,机(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2.2工厂内部调动及脱产半年的职工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进行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2.3进入工厂参观、实习、学习的人员,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对参观者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到生产现场讲解。
4厂区消防。
4.1消防总则。
4.1.1消防工作是由厂长总负责,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车间组织实施,职工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工作,全体职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隐患。
4.1.2消防工作是工厂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公共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全厂每一个职工的责任。
4.2防火规定。
4.2.1严禁厂区吸烟。
4.2.2车间、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对纸花、废页随时清理,车间废油布、棉丝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4.2.3车间易燃品随用随领,不准储存过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4.2.4车间照明灯应做到人走灯灭,马达停转,电源拉闸。
4.2.5库房对各类油料、纸张、化工原料,分类存储,对易燃品严格管理,定量发放。
4.2.6非电工人员不准私自安装电源,乱拉线路,严禁电闸悬吊和接触易燃物品,严禁在配电室乱堆放杂物。
4.2.7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剂、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证消防道畅通。
4.2.8严禁小孩在厂区玩火,由此引起的火灾,追究当事者及家长的责任。
4.2.9严格禁止办公室使用电炉,生产需用电炉时需主管厂长批准,因生产使用电炉、电烘箱、电焊、电加热等设备,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各负其责。
4.2.10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间,严禁职工及其他外来人员带小孩进入厂区。
4.3消防职责。
4.3.1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厂长全面负责,有权处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4.3.2办公室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向全厂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拟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
4.3.3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器设备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教育电工,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全厂的电器设备线路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处理电器线路消防和生产中发生的火警事故。
4.3.4各车间、职能部门对管理范围的防火工作全权负责,其职责是:经常向职工进行火灾教育,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并提出部门具体管理措施。发现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一但发生火灾,组织职工扑灭,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并查清原因和肇事者并及时上报厂部进行处理。
4.3.5义务消防队职责是:模范执行防火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熟悉单位的防火措施,牢记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消防技术培训和消防技术演练。
4.4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队长:柳祥。
副队长:樊亚斌。
队员:侯强王延军刘伟蔡秉欣岳志明。
徐世红陈海善任天阳郗晓东刘祥。
5交通管理。
5.1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全面负责。
5.2严禁在消防通道停车,禁止在生产道路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
5.3汽车运输装卸物资工作完成后,随时清理现场。
5.4严禁在厂区内快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5.5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审验。
5.6严禁无证驾车,非驾驶员驾驶车辆,严禁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车辆。
5.7严禁货运机动车辆人货混装,超吨位装载或驾驶室超员乘座。
5.8严禁库房、车间、设备旁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必须存放自行车棚。
5.9机动车、违规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合同赔偿外,自理部分由当事人按9.2款中相应条款对应执行,违规行驶造成交通罚款由个人自理。
6.1计划依据。
6.1.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印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1.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6.1.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6.1.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6.2计划编制。
6.2.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6.2.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6.2.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6.2.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6.3资金来源。
6.3.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6.3.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6.3.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6.4物资供应。
6.4.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6.4.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6.5检查和报告。
6.5.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6.5.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6设备安装验收。
6.6.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7.1任务与要求。
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
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
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生产科负责人;。
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检查的内容。
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类。
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8.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8.1.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的经济损失。
8.1.4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救费用。
8.1.5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8.1.6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8.1.7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8.1.8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管理部门。
8.2.1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事故处理。
8.3.1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3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8.4事故抢救。
8.4.1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8.4.4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责任划分。
8.5.1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9奖励与惩罚。
9.1奖励。
9.1.1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各1000元,主管厂长奖励1500元。
9.1.2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200~500元。
9.2惩罚。
9.2.1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00元。
9.2.2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总额20%;。
9.2.4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因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1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工伤工资。
10.1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10.2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临时工每月100元生活费。
11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西北师大印刷厂厂长办公会议提出。
本标准由袁治彪负责起草。
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本标准修改和解释权属厂长办公室。
本标准自2003年3月修订,2004年3月起执行。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3.1分管安全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安环企管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4.1带班安排。
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环企管处备案。
4.1.2部门/车间级干部带班安排。
部门/车间级领导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区长/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由安环处在每月1日下班前将下月部门/车间带班领导干部名单安排后发各部门,并在安环企管处门背后张贴。
4.1.3由安环处将每日带班领导干部的名单公布于办公区黑板上。
4.2带班职责。
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部门/车间干部带班职责。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公司“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带班名单,每一次罚安环处责任人10元;
5.2.3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部门/车间“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八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下文是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最新办法全文,仅供参考!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
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九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员负责编写,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
在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广泛征求队组老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编制人员和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矿建技术科长。矿建技术科长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打印成册,由会审者全部签字有效。
二、《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第一条相同)。
四、掘进工作面开口,与构造、与老空、巷道贯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强制放顶、过构造、过老空、井下电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审批。
五、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每月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隐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审批。
六、矿建技术科负责在施工前向队组职工贯彻批准的规程、措施,贯彻后必
须进行考试,并由被贯彻者签字后,方可作业。轮休或请假者必须补课,并签字、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条文属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条款,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八、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矿安检科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有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科长等人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通风、安全等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电焊、氧焊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机电矿长负责,施工队技术员贯彻落实,机电科、安检科、施工队落实专人参加现场监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开启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专业人员(或救护队员)操作,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负责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
设备安装的基本规程和施工方法,做到规范用电、安全用电。
二、配合好施工工作、备好施工中所用到的机械机具,确保施工中的'机械运转正常,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巡察施工场地,对有安全隐患的用电牌号了解情况、机械及时整改。发生用电、机械事故要及时汇报领导处理。
四、定期检修、保养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隐患。
五、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制作机械检修保养卡,做到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一
3.进取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减少职业伤害。
1.重伤、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火灾发生率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轻伤事故每年控制在2起以内(含2起);
4.事故隐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率98%;
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职责制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总工程师逐条完成履职和目标,由总经理年终进行考核。
总工程师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二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呼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议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1、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单独存放,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立即通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食品批发企业对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子公示,通知购货人员立即停止销售,负责将该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3、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消费反映已经造成危害后果的食品。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公司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风电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四条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风电场场长、风机检修班组、电气检修班组和运行班组组成的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共同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领导中有1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三)检修中心电气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分别设置检修班长、风机维护员和电气各专业1-2名检修专责人员,在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运行班组负责公司设备的运行工作。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分管领导职责。
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职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设备管理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全面组织领导设备管理工作。
(二)协助生产分管领导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并对班组做好技术指导。
(三)审核公司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制订对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审核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重大设备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风电场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编写、修订公司设备管理标准、业务流程及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二)组织制定备件标准,审核设备备品备件需求计划和报废设备的更新计划。
(三)组织审定设备的检修方案,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工作安排。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
(五)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
(六)审核外协维修单位预决算,确定预决算费用,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七)组织技改、新建、扩建工程设备的计划、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八)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并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九条风电场场长职责。
(一)对本风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规定。
(三)对风场设备的正确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四)监督年度、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及主要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情况。
(五)提出本风场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配件。
(六)经常组织本风场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七)组织风场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培训,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检修班长职责。
(一)领导检修班认真组织设备检修,提高检修效率,确保检修质量,并组织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督促设备专责人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亲自进行巡检设备。听取专责人汇报巡检情况。
(三)组织编制落实年度大修、月检修、临时停机检修、两措、技术监督和备品备件计划等,保证检修计划的完成,主持分部验收,补充修改备品图纸,了解备品库存情况,提出补充计划。
(四)加强技术管理,督促做好各种记录的整理工作并建立技术台帐。
(五)组织、培训指导检修人员正确检修维护设备,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危害设备的行为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班长对本班管辖设备的检修质量,设备健康水平和技术资料的完整负责。
(六)参加设备的评级会议,并提出所管辖设备的升级措施建议。
(七)负责组织大修技术方案、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提出本公司备品备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备件。
(八)定期组织本公司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应督促并及时复查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九)组织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业务学习,加强安全技术教育,抓好档案技术资料的积累和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检修班组检修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设备技术规程,做好设备的正常使用、精心维护和设备检修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设备专责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消缺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工期质量负直接责任。应按设备检修规程,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专责人负责制定检修、维护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重大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资料、记录、材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自检,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五)编写检修规程、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六)按照设备管理有关制度,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施工过程的控制、修后评价、备品备件计划的上报工作。
(七)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缺。
(八)负责设备的异动管理。设备异动时进行设备异动申请,并保证设备异动过程安全和按期投入。
(九)负责保护设备定值管理。定期核对、整定保护定值,保护定值需变更时负责保护定值变更的各项程序。
(十)负责设备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定期调试校验的监督工作。
(十一)设备管理责任人对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配合协助的职责。
(十二)按照设备评级管理制度,检修人员参加设备评级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工作,保证备件充足。
(十四)负责设备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台帐的管理工作。
(十五)定期参加技术学习,提高检修技术水平。
(十六)检修人员只有在办理完工作票后才能对设备进行消缺维护(事故处理例外)。
第十二条风电场运行值班员职责。
(一)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各参数是否正常。所有运行中的设备的管理,由运行人员负责。
(二)按照设备运行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消除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上报。保证装置的投入率等经济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四)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五)配合定期的设备评级自查工作。
(六)参与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七)定期修编设备运行规程,并提出能提高设备运行性能的措施。
(八)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优化运行工况,节能挖潜、降耗增效。
(九)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按照电气设备、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用设备进行划分。
(一)电气设备按照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通讯及自动化专业进行设备划分,分别由电气一次检修专责、电气二次检修专责和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电气检修班长作为电气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电气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风机检修班长是风机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机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风机检修班组负责管理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共系统设备。
(三)各级检修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对所属班组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岗位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电气一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风电场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
(一)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110/220kv线路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2.110/220kv母线及附件。
3.110/220kv母线pt及pt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4.110/220kv线路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110/220kv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
6.110/220kv主变高压侧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7.升压站内避雷器及附件。
8.升压站架空导引线路及附件。
9.110/220kv主变本体及有载调压装置、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温度监测装置、中性点接地系统、中性点放电间隙、主变套管ct、主变低压侧避雷器等附件。
10.升压站内绝缘子、套管及支撑瓷瓶及附件。
(二)风电场35kv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配电室内35kv母线及附件。
2.主变进线开关、隔离手车、风机进线开关、站用变开关、接地变开关、无功补偿开关、分段开关及各接地刀闸等柜内所有一次设备及附件。
3.35kv线路各支路ct、过电压保护器及附件。
4.主变低压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35kv母线pt及消谐装置等附件。
6.35kv风机进线开关至风机箱变的集电线路。
7.接地变、接地电阻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8.站用变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9.动态无功补偿开关、电容器组、电容器支路开关、ct、电抗器及放电线圈、svg支路连接变压器及集装箱内一次设备、svg支路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支路ct。
(三)风电场10kv站备变系统一次设备及附件。
(四)风机箱变的定期检修、试验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
(五)风电场内接地系统,包括:。
1.升压站内接地设备。
2.35kv配电室接地设备。
3.0.4kv配电室接地设备。
4.集控室内接地设备。
第十五条电气二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继电保护及安稳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包括:。
(一)110/220kv线路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二)110/220kv母线微机保护系统。
(三)主变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四)35kv母差保护及二次回路。
(五)35kv风机线保护及二次回路。
(六)动态无功补偿开关柜保护、svg支路变压器保护、集装箱控制器保护及电容器组保护及二次回路。
(七)站用变系统保护测控及二次回路。
(八)35kv电压互感器测量装置。
(九)接地变保护、接地变开关保护及二次回路。
(十)故障录波装置。
(十一)直流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空气开关的定值校核。
(十二)安稳a、b装置。
(十三)电能量采集系统。
(十四)各测量表计及二次回路。
(十五)小电流接地系统。
(十六)排油注氮控制系统。
(十七)偏磁式消弧消谐控制装置。
(十八)保护定值的定期校核。
(十九)ct的定期全项目试验。
第十六条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站内远动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包括:。
(一)集控室内测控装置。
(二)pmu装置。
(三)站内gps时钟全站统一对时及时钟检测装置。
(四)通讯机房内所有设备(不含电视)、通讯机房蓄电池。
(五)五防主机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通信。
(六)调度数据网、纵向加密装置。
(七)升压站后台监控系统及调度电话。
(八)各保护、测控装置与远动主机的通讯。
(九)升压站内与网调、区调等的数据传输通道。
(十)故障信息子站的维护。
(十一)avc子站。
第十七条(一)风机检修班组负责风电机组设备。
风电机组设备包括:。
1.风机机舱、塔筒内所有设备。
2.风机塔筒至风机箱变低压侧电缆。
3.风机监控信号至集控室监控系统的通讯。
4.风机箱变的日常检查维护。
5.风机agc、avc控制系统的维护。
6.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日常巡检。
7.风功率预测系统维护。
8.0.4kv配电室(站用变、站备变外)的电气设备维护。
(二)风电场统一管理风电场内公用系统设备,包括:。
1.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及动力电源系统。
2.生活用水及消防水系统。
3.电暖温控系统。
4.火灾报警系统。
5.路灯、电视及太阳能加热系统。
6.厨房电气设施维护。
7.升压站内消防器材。
8.工作办公电脑及电话。
第十八条各班组职责分工。
1.检修班组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及设备的检修及定期巡检,运行班组负责所有电气设备、风机及公用系统的日常巡视,运行操作及运行维护。
2.运行班组负责设备日常巡视、定期切换、定期测绝缘等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定期工作。
3.运行班组负责设备停送电申请及停送电操作,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保证无误操作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
4.运行班组负责设备运行,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加强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处理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并及时上报值长。在检修人员赶至现场以前,运行人员应尽量处理缩小设备缺陷的影响范围,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时运行人员需配合检修人员处缺工作。
5.运行人员在检修工作开始前负责办理检修人员的工作票,并落实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办理工作票终结。
6.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运行班组负责,有设备检修、调试工作时,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完成,从工作票上注明的允许工作开始时间开始,工作票中所列进行工作的设备归检修人员负责,所有本设备的操作可由检修人员完成,直至检修工作票终结。若工作过程中需改变运行设备运行方式或改变安全措施,则必须由运行人员确认后由运行人员完成,完成后重新办理手续并将设备移交检修人员。检修工作中需要其它设备进行停送电、开关改变状态、位置等配合工作时,必须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检修工作完毕试运无误、工作票终结后,设备移交运行人员,设备管理权限归回运行人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四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五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提高企业各级管理者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效果,规范各自应奂其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纯净测量的管理制度,明确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与评审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二、建立企业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量。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四、责任制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五、各级管理层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建立落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1、签订责任状。
2、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授予权,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晋职加薪,评优等;建立约束机制,对失职或不尽职者实行降职撤职,降薪、罚款;全员风险抵押。
七、企业应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六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职责。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人员职责。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
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五条。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七条。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第十条。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第十一条。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二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职工安全职责。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设备。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电信线路。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防护。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整改。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教育培训。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七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 xx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xx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xx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
第七条 xx公司接受集团公司、xx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xx公司的要求,制定xx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每年应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二)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
(十三)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督“三同时”的落实。要保证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安全职责。
(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八条 xx公司各风厂、项目部接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对所管理的生产及基建工程直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公司和xx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
(四)组织好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网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六)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本风厂、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八)结合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九)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建议,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对本风厂、项目部的生产信息及时上报xx公司。
(十一)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
(十二)对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意见,上报xx公司。
(十三)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风厂、项目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技术监控、可靠性管理、防汛、防火灾、防冰雪等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本风厂、项目部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对本风厂、项目部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验,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 各班组受公司和风厂领导,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和xx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的职能。
(四)自觉接受风厂和公司的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结合技术监控结果,加强设备的试验维护,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认真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
(七)认真完成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八)认真演练xx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质量见证。
(十一)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严肃执行xx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及时、如实向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
第三章 奖惩规定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 xx公司与各部门、风厂以及风厂与班组之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xx公司发生特大事故、重大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处罚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风厂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xx公司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八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公司与车辆运输的安全,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的`安全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九
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
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
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
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科根据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并由技术员根据现场变化负责及时增、撤瓦检点,每次设置、增、撤瓦检点都必须书面报总工程师审批。
2、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实行跟班蹲点随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工作面还要安设甲烷传感器。对于瓦斯异常采区里瓦斯涌出量不大、瓦斯涌出量正常的一般地点实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每个班检查3次,两次检查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小于2个小时,也不得大于4个小时。
3、瓦斯检查员在班中每检查一次必须向调度汇报。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
4、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认真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手册必须有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测定瓦斯浓度,应在巷道靠近顶板以下20厘米的位置;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巷道靠近底板20厘米处。
6、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回风顺槽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导风筒末端以外的巷道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
7、在井下任何地点放炮,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非炮掘施工单位原则上不准放炮,确需放炮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严格按措施执行。放炮员要认真填写齐全“一炮三检”记录。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因其它原因停风必须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对停风地点的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9、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由矿山救护队严格按措施执行。
10、及时检查可能涌出瓦斯的地点,消灭瓦斯积聚,并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
1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矿总工程师。
1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及时报总工程师和通防科、调度室。
13、停电检修期间和恢复通风时,通风工区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按程序审批,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14、瓦斯异常区内的采掘工作面及特殊地点,要安装使用瓦斯电闭锁,并严格按高瓦斯区管理。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5、加强对高冒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检查。对高冒区及时防治瓦斯积聚,及时充填,及时封闭。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重点检查,发现瓦斯接近超限浓度时必须派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同时在工作面进风隅角挂较为严密的挡风帘;在回风隅角附近挂导风帘进行治理瓦斯。
16、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m内,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和采煤机附近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正常使用。煤与半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按监测管理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位置与传感器相同。
17、机电部门和采掘单位要严格执行“包机制”,确保机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可靠,防止失爆。确保局部通风机的可靠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18、通风科每周对所有的密闭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瓦斯涌出,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19、瓦斯检查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20、进入瓦斯异常区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以《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措施为重点进行安全培训并熟练掌握,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规范工作行为。
21、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2、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井调度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及时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3、瓦斯异常区内的采煤、综掘工作面原则上禁止放炮。确需放炮时,必须编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审批外,必须经矿长审签。放炮施工单位严格按火工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4、已封闭的巷道,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负责破除挡风墙。
25、排放气体的安全措施必须由通风科编制,经通风科、安全科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排放气体措施送救护队,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由救护队实施排放。
26、排放气体前,所有参加排放气体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排放措施并签字。
27、通风科技术员要做好排放气体记录。
28、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科科长、区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9、监测监控装置要保证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安全监控设备每月必须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组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由校验监控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30、监控中心要24小时不间断正常监测,设备显示、打印、报警、存储等功能正常,按时打印报表。
31、按要求及时填绘有关记录、台帐、报表、图纸。建立监测数据库,瓦斯、一氧化碳等资料要保存1年以上。
32、主要通风机和井下局部通风机要安装开停传感器,风硐安装负压、风速传感器,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内要安装瓦斯、风速传感器,主要进风巷要安装风速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2台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1台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33、风速传感器要安装在能正确反应巷道平均风速的位置。
(二)防尘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
2、井下巷道冲尘必须悬挂冲尘牌板,严格按冲尘周期执行。
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划分的管理区域,挂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
4、各类防尘设施由通风科按标准安装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存档,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发火
(1)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然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规定。
(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当煤层厚度超过采高时,必须沿顶留底开采。在因受地质条件影响时,留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产过程中,采空区必须回撤干净,不得随意丢弃物料和支护用品,两巷端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4)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巷道的支护,必须采取防止通过巷帮裂隙向采空区漏风的喷浆封阻措施。
(5)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密闭。
(6)建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每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气体分析,建立分析台帐,并编制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7)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然异常区,必须及时报矿调度和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1、外因火灾
(1)主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的防灭火管理,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
(2)必须使用阻燃性皮带,坚决杜绝非阻燃性皮带下井。
(3)皮带运输机要安装防滑保护、防跑偏装置、堆煤保护和温度烟雾保护等装置,并有专人检查维修,保证灵敏可靠。
(4)运输巷必须安装齐全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除防尘用水外,必须满足消防用水。
(5)皮带机头、机尾及周围的浮煤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和灭火沙等消防材料和工具。
(6)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坚持使用好过流、短路、漏电及漏电选线保护装置。
(7)机电峒室、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和其它电器设备处,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沙箱和其它消防材料,现场工作人员要熟悉存放地点并会熟练操作使用。
(8)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和材料峒室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井下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9)加强井下烧焊管理,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烧焊前要制定严密的措施。烧焊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有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监督检查。严禁无措施和超范围烧焊。
(10)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严格火药、发放、领取、清退和存放制度,各放炮地点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严禁放糊炮和明电放炮。
(11)加强职工的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1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3)在出井口和井底车场分别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储存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
(14)矿井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每季要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一次,要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以备必要时进行反风。
(四)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升我矿防治水管理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固保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良好局面,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2、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裁决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时,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怀疑区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怀疑区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
10、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由防治水中心负责人组织每周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排查,每次排查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
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防治水管理十不准:
(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
(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施工。
(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时,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时,不准贯通。
(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明时不准施工。
(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
(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位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施工。
(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施工。
(10)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层位。
有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二十
一、矿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
三、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
四、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凡外出学习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其培训费自理。
五、各科室职能部门、各工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日由科室主要领导,工队队长亲自组织,矿安全、技术部门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六、井下新掘进和综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此项活动由施工队领导组织,技术科派技术人员授课,安检科进行监督,否则不得施工。
七、宣传、工会部门要积极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的机会,抓住矿内、矿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矿人力资源部必须为各职能部门、各工种职工购买煤矿安全技术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学习资料。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九、每位矿工都必须建立安全学习记录本。每一次安全学习、业务技术学习情况必须由矿工本人认真记录,依次填写学习时间、学习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领学人。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时要写出观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书写要认真,记录要规范。安全学习记录要集中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内,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上交,确定专人保管,不准带回宿舍或家中,不准撕扯页面或内页,不得丢失。
十、各单位必须建立每位矿工的培训挡案,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主管技术员统一填写、管理、保存,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填写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外出培训、业余培训,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可靠。
十一、安检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建档情况检查一次,凡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漏填或填写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连续二个月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通报批评。
十二、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培训档案的第一责任者,技术主管是具体操作者,必须增强责任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领导将给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