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的教育不仅仅关注学术成绩,更注重培养我们的综合素质。在下面的范文中,作者对自己在学校中的表现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和概括,为读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一
为了令各位图书管理员掌握其岗位职责,以下以学校图书管理员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学校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供各位制度职责大全图书管理员参考。
一、热心为教师(制度职责大全教师)和学生服务,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服务周到,有问必答,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好图书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制定每学期图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
三、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提供教工阅览室内报刊杂志,资料的预订要求。新书到校,要在一周内做好登记、分编、上架工作。分类、编目力求规范化,科学化。及时编目分类、登录储存、整修曝晒、收发装订。
四、负责教学参考资料和音像资料的出借、回收和保管。每期编写一份部分学科教学资料索引,及时向教师提供教学参考资料。
五、做好新书的`借阅工作。新书整理完毕,立即投入流通,不得无故积压。积极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做好新书的介绍推荐工作。做好新书介绍和读书心得交流工作,图书橱窗布置的内容,每月更换一次。
六、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期末组织一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读书知识讲座。关心学生阅读情况,做到一学期每个学生阅读课外书不少于10本。
七、认真做好每天中午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学生的阅览工作。
八、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清洁工作每日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做到窗明几净。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二
1.校园宣传栏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规划安排协调,各单位按分配进行使用、管理和维护。党委宣传部采取“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方针对宣传栏进行考核,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辖宣传栏负责,应明确专人管理本单位宣传栏,并将管理员名单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石婧雯,联系电话:xxx。
2.没有安排宣传栏的单位,要使用宣传栏进行主题宣传活动的,说明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方案、时间期限等,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安排使用。
3.校园宣传栏分配方案见附件的宣传栏分配示意图。
1.宣传栏应紧跟形势,及时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内容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的原则,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到导向正确,贴近师生。
2.宣传栏的内容形式应图文并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为广大师生员工所喜闻乐见。
3.宣传栏应注重实效性,各部门应及时更新所辖宣传栏。如遇特殊情况(如学校重大活动等),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及时更新宣传栏。
1.除负责宣传栏海报设计、粘贴外,各区域的宣传栏的卫生清洁情况(宣传栏正反面)也交由管理该区域的单位负责,要保证宣传栏(正反两面)清洁可视、不被小广告等其他物体覆盖。
2.党委宣传部会按照“日抽查,周必查”的方针派督查小组对各个宣传栏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宣传栏的评比考核中。对校内违反规定张贴的信息,监督小组有权利予以清除,党委宣传部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1.党委宣传部将每学期组织一次宣传栏评比,评分指标由主题内容、版面设计、清洁美观等内容组成。
2.平时的考核结果作为重要数据纳入评比中。
3.对于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党委宣传部有权收回宣传栏使用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三
一、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在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以社团为核心、配合社联其他部门工作、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有效宣传、参与学院大型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部门。
二、社团联合会宣传部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展现丰富的大学社团活动、反映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社团联合会的建设发展以及学院各项大型活动的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三、为了规范社团宣传,树立社团形象,提高宣传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宣传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办事高效化,各成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此制度作为规范,望宣传部各成员和各社团严格遵守执行。
四、宣传部内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根据个人能力分配成若干宣传小组进行管理。
五、宣传部各成员必须按照本部门工作流程制度办事,做到工作的准确、无误、高效、规范,使宣传效果得到最大化、最优化。
六、宣传板的管理。社联内部组织和社团借用展板必须上交申请书并在展板登记簿上登记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系部等其他组织借用展板必须持借条来我宣传部登记,方可借出展板。申请书以及借条由宣传部保管,展板归还清点正确后取走申请书以及借条。借出人要及时归还展板,若展板逾期没有归还应立即电话通知,催其归还。
七、宣传片的制作。对于社联以及社团的大型活动,由宣传部提出策划,由部门成员讨论后制定出方案后制作。制作完成后递交主席团审核。
八、社联文艺活动形象设计。根据社联大型晚会及文艺活动的计划,提出工作安排,由宣传部成员提出舞台布置策划,并递交审核。方案采纳后在活动举办前配合文体部做好机动工作。
九、社联对外形象设计。由社联各部长及主席团提出方案,宣传部设计。
十、各场大型活动配合组织部做好机动工作。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四
2、制订图书借阅规章制度,包括借还、赔偿、罚款等制度。
3、做到报刊资料的分编、流通、阅览和管理工作,合理组织藏书,充分发挥书刊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作用。
4、书刊登录要做到准确、完整、整洁。对新书要加盖藏书章,夹入口袋片,打号核对。未编目的'的新书不得外借。
5、开展参考咨询,读者辅导工作,推荐新书,编印书刊资料目录,开展室互借工作。
6、严格按借还制度办理,细心插卡,还书时植查书刊是否完好。负责办理图书遗失、赔偿、报废等工作。
7、书库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及时上报。结合清点,做好剔旧注销等工作。
8、每天开放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确保图书的正常流通。还要搞好图书(阅览)室的卫生,及时整理图书和报刊。
9、帮助各班建立图书角,每学期评比一次。
10、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中组织好有关的读书竞赛活动,期末统计出图书流通率、作好工作总结。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五
为规范校园宣传栏使用情况,保证宣传栏内容更新及时、主题丰富健康、版面整齐清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保障宣传栏达到有效的宣传作用,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校园宣传栏建设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将我校宣传栏共划分成十五个区域,交由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具体负责其内容(海报)设计、海报张贴及清洁等工作。校团委和各院分团委共同拥有校园宣传栏的使用权,其中每个学院学生会负责俩块宣传栏、校学生会负责三块宣传栏,共三十一块宣传栏。
第二条校学生会负责具体落实所有宣传栏的使用情况,对宣传栏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各院学生会的宣传栏管理工作,并对各学院所负责区域的宣传栏管理工作定期做出考评。该项工作具体由校学生会宣传部和设计部落实完成。
第三条宣传栏的主要用途为张贴海报,通过海报所传达的信息来对校园重要活动、特定日以及校学生会和院学生会举办的活动等进行宣传,同时也可以争加校园的文化氛围。不同区域宣传栏的海报分别由校学生会和各院学生会的相关部门负责设计与张贴。
第四条海报的内容主题由校学生会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求统一规定,并下发至各院学生会。所有宣传栏的海报每一个月统一更换一次,需要更换时,校学生会将提前发布“某月校园宣传栏主题通知”在校学生会“阳光在线”博客上,同时通知到各学院学生会,并规定评比时间。
第五条各院学生会可根据院系活动等需求自行设计海报张贴于所管辖区域的宣传栏上,但必须保证校学生会规定的评比时间当天张贴统一主题的海报,以便参与统一考评。当涉及到各学院统一参与的重要活动时(如科技文化艺术节),各院学生会所管理的宣传栏要以校团委的统一宣传工作为重,务必保证全校统一主题海报张贴一周以上方可更换其他内容的海报。
第六条校学生会所属宣传栏的海报设计工作由校学生会设计部完成,平时参与全校统一主题的海报设计,如有校团委举办的`大型活动需要宣传时(如四星大赛、寝室文化艺术节等),则不参与统一主题的海报设计。
第七条除负责宣传栏海报设计、粘贴外,各区域的宣传栏的卫生清洁情况也交由管理该区域的学院负责,要保证宣传栏清洁可视、一周之内不被小广告等其他物体覆盖。校学生会派专人对各个宣传栏一周之内的清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定为每天晚上6点,该结果将纳入各学院宣传栏使用情况的评比考核。
第八条校团委所使用的三块宣传栏的清洁工作由各院学生会共同完成,详情见附件二(各院学生会清理校团委宣传栏分工表)。该部分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样计入各院宣传栏评比考核之中。
第九条校学生会对每半个月更新的海报进行统一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优秀学生会的评比项目。宣传栏考核评比由三部分构成,即海报设计内容、宣传清洁保持情况、考评现场各院部长出勤情况。详情见附件一(宣传栏海报评比细则)。
第十条每个月各院更新宣传栏海报后,需将电子海报设计图(jpg格式)于评比当天晚上12点前发送至校会设计部邮箱xxxx@,评比结果公示后,获得优秀的学院的海报将在校学生会“阳光在线”博客与官方微博上进行展示。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20xx年6月15日起开始执行,由xx理工大学学生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六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一)值班巡逻制度。
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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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七
为进一步抓好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为教育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反映本校教育发展的消息通讯图片和报告文学等正面宣传报道的新闻作品。
我校的教职工。
县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追加5元。
州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2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10元。
省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4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20元。
国家级:在《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8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40元。
凡符合《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中奖励条件的,除享受《细则》中所列奖励外,学校奖励1000元。
1、凡发表(播放)的作品,当年12月31日前,凭刊用稿件原件、音像作品到办公室登记。没有按时登记的不予兑奖。
2、多人共同采写的作品,与校外人员合作的,对本校第一作者进行奖励;同属本校人员合作采写的作品,仅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八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局域网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校内各部门、各社团办校内刊物、报纸,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凡有校内刊物、报纸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3、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宣传阵地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管理。各院系、各部门自办的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审定,并按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及时更换。
4、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等宣传品。凡校内各部门张贴海报、广告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标语、空飘等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悬挂。
5、校外各种营业性的海报、广告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张贴。特殊情况需在校内张贴者,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讲演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3天向党委宣传部和科研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经党委宣传部和科研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7、校园书报销售摊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售卖。书报内容必须科学健康。如有格调低下、黄色等不健康内容,将对摊主进行处罚。
8、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接待部门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报,经宣传部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
9、校内各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的宣传材料和网上宣传材料须经党委宣传部审阅同意。
10、学校每年年底将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九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要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对本校各级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承包经营户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率达100%。
二、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物品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司炉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卖部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不得少余四小时。对新上岗和更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情况。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
一、图书管理员在教导处领导下,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师生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师生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四、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六、经常宣传新书内容配合教研组,团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七、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九、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学生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
十、配合教研组搜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了,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和教学资料。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根据本校区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每年进行2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
7、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二
1、申请表格由团委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申请表格数量为一份,教学区横幅、喷画的申请,最后要拿到保卫处审批后方可悬挂。
2、横幅等悬挂物可申请的悬挂地点为:教学区运动场外、六栋篮球场外、九栋篮球场外。(注意:a、教学区校道悬挂位置,所有横幅统一悬挂于足球场一侧铁网,喷画统一悬挂于排球场一侧铁网;b、体育馆后篮球场,只允许悬挂喷画。)。
3、横幅准许悬挂以两个星期为限,每期到既需清除;喷画准挂以两个星期为限,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天内就须进行清除。如活动时间超过两周者,可续申请。
4、横幅、喷画悬挂前都须用大油性笔在横幅左下侧写上申请通过时由团委所提供的唯一编号,以便团委委员进行检查;此外悬挂须平坦美观笔直,应配合悬挂地点处已悬挂的横幅情况采用左边对齐从上依次向下悬挂。保安将定期对横幅悬挂情况进行检查,并拆除不符合要求者。
5、横幅悬挂期间,悬挂组织有义务在横幅被风吹落或破损等情况下自行进行维护。若经提醒后仍无改进,将进行相关处理。
6、横幅等宣传物悬挂期满,悬挂组织须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或到悬挂截止期后经提醒仍不拆除者,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并计入黑名单。拆除横幅等宣传物时须把固定横幅的红线或绳索一并拆除。若违反此规定,将追究其责任,将影响下一次申请的审批。
7、横幅,喷画、楼幅的悬挂数目,教学区(运动场外)和生活区(六、九栋篮球场)最多只能各申请一条横幅和一幅喷画。若该活动需要一次性申请两条以上的横幅、喷画或楼幅,需要附上指导老师签字以及简明策划书。
1、活动场地申请表格由团委宣传部统一格式(见附表一),活动用电申请表格由后勤基建处统一格式(见附表二),各组织须通过获得申请表的电子版后根据需要自行打印或者复印。
2、活动需该组织指导老师同意,活动申请用表上级组织意见必须有指导老师的签字以及是否同意。
3、场地可申请的范围为:活动中心一楼空地(非商业性活动)、第一二饭门口及饭堂前校道(非营业性学生摆摊,包括:咨询点、派报名表、派传单)、九栋篮球场(活动、商业性摆摊)、东三路(商业性摆摊)。
4、带有商业性质的学生活动必须附上活动策划(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需要明确标明赞助金额以及赞助物品明细。)。
5场地申请不得涉及食品卫生安全。
6已通过审批的申请表应留底,以备检查。
1、九栋篮球场共有五个篮球场,靠近7栋的为1号场,靠近11栋的为5号场。各个组织申请时应标明要使用哪几个场,申请活动场地的时间必须写明,具体写上时间段。
2、商业性活动及带有商业宣传的学生活动须上交场地租用费。商业性摆摊以摆摊数量为单位,一个摊位200元;大型商业活动一次租用费用为xx元,活动不得超过5小时。(商业性活动,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以及物品明细。)。
3、九栋篮球场每周最多只能申请两次活动。
4、申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九栋篮球场申请时间为16:30—22:00,星期六、日活动时间为8:30——12:00和15:00——23:00(8:30前、12:00——15:00和23:00以后,禁止进行播音试音。)。周二、四不给予申请任何活动。
1、一二饭门口的摊位申请,递交的申请表需要附上策划书(表和策划书都需要该组织或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商业性摆摊申请须上交租用费用。摆摊租用费用以摊位数量为租用单位,一个摊位200元;大型商业活动一次租用费用为xx元,活动不得超过5小时。(商业性摆摊,必须附上详细策划书,包括具体商家,活动流程,商家赞助资金以及物品明细。)。
2、活动时间:第一二饭堂门口及饭堂前校道摆摊申请时间为:9:00——18:00。(8:30前、12:00——15:00禁止进行播音试音。)。
3、如果摆摊派表,须在申请场地时把所派表格打印版附上;如果活动过程需要用电源,用电申请表格须跟场地申请表格一起递交。
1、活动场地用电需要写明用电范围。
2、单独用电申请需附上策划书。
3、活动场地申请无需到后勤基建处审批,用电申请最后由后勤基建处审批。
1、申请表(见附表一),传单不可涉及商业内容。
2、若需到宿舍楼派传单,申请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七栋物业留底,一份各栋宿舍楼管理员查看。
3、在校道内派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七栋物业留底,一份派发地点附近保安亭留底。
1、申请表格(见附表三)1式4份,如不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则1式3份即可。
2、课室申请时间只能在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并要提前10天申请。
3、课室申请用途一栏填写须具体详细,讲座、开课培训申请须附上策划书,申请表一律需指导老师签字。
4、长期申请课室,需要附上详细策划书,并将每周安排列出。长期申请课室只允许社团内部培训,需写明每次的培训内容。
备注:凡上述中有需要上交策划书的申请,策划书一律需要指导老师(封面)的签名。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三
为了健全我校对外宣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积极主动、客观准确地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成就,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述对外宣传的内容包括:
1、校内各单位编辑制作的向校外公开扩散的有关我校情况和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如图片、画册、贺年片、明信片、光盘、网页等)。
2、校内各单位或个人联系或协助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社会各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我校情况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含图片、通讯、录音、录像等)。
3、校内各单位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反映我校有关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4、校内各单位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或发送的有关我校情况和形象的介绍材料、展览品或陈列品。
第二条 以校内各单位或个人名义采写和制作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各类对外宣传品,必须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1、各学院及其下属有关单位采写和制作的仅涉及本学院工作内容的对外宣传品,由院分党委、总总支审核、批准并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若超出本院工作范围的,由院分党委、党总支与校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并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2、校机关各部门组织采写和制作的仅涉及本部门工作内容的对外宣传品,由各部门审核、批准并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若超出本部门的工作范围的,由部门与党办或校办共同审核并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3、凡全校性的对外宣传品以及各学院、各部门涉及有关政治性、表扬性和批评性的对外宣传品由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审核,必要时报经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第三条 审核、批准对外宣传品时,必须认真、仔细、慎重、负责,把握以下原则:
1、所有对外宣传品必须政治观点和舆论导向正确,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抵触或违背。
2、对外宣传品的内容必须反映真实、表述准确、评论客观、语言得体;属直视图像作品,还必须色彩和谐、影像清晰、主体突出。
3、对表扬或批评性的对外宣传品,在发稿前须听取和分析被表扬或被批评对象的意见,并经分管领导的审核同意。
4、严禁在对外宣传品中泄露国家机密以及我校的科技机密和其它秘密事项。
第四条 校内各单位应热情接待社会各新闻媒体的采访,积极地协助、配合其工作。
1、校内各单位遇有新闻媒体的主动来访,应及时报告所属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并通报校党委宣传部。
2、各学院、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邀请新闻媒体来校采访,事前应报经所属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向校党委宣传部通报。
3、全校性或重大的对外宣传活动,经校领导同意后,由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校各有关方面与有关新闻单位通报信息、联系报导,并负责记者的接待工作。
4、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国(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必须事先将打算采访的对方、内容、时间、方式等有关情况报送党委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并上报广东省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按审批规定安排。
5、校内各单位在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的过程中,无论对方是否主动要求审核他们采制的对外宣传品,主管负责人都应向他们明确提出阅审的要求。
6、对送审的各类对外宣传品,主审部门应及时地审核并明确提出“同意发表”或“不同意发表”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修改后可以发表的,应提出具体的商改意见,待修改后再审核。
第五条 学校鼓励师生员工个人采写和创作各类正面宣传我校形象的新闻作品以及美术和摄影等艺术作品。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采写和制作本规定第一条第1款所列的对外宣传品;不得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污蔑、攻击他人或集体(单位)。违者,学校将予以追究,严重的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条 学校鼓励各单位和个人遵照本规定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并在每学年对在对外宣传报道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办法另行颁布)。
第七条 对外宣传报道冠名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凡我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对外公开宣传有关学校内容的新闻报道,必须冠以“暨南大学”总名称。
2.对外宣传如使用涉及校名、校徽等标示,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志。
3.各附属医院有关的宣传内容必须以“暨南大学第?附属医院”冠名,与华侨医院有关的宣传内容可以“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冠名。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四
校园宣传阵地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作成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维护和保持校园稳定的重要场所和载体,也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管理规范、立德树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为加快推动学校发展提供良好的宣传文化环境。
本办法适用于校园网主页、二级网站、新媒体平台,校报、校内出版物,校园广播、电视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公告宣传栏,标语横幅、喷绘、海报、阅报栏等校园宣传阵地。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处室、各年级、各学生组织以及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的管理。
第二条宣传载体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4.影响民族团结或者有损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民族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网站技术维护由办公室负责,内容审核根据工作分工分别由各负责老师严格把关,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组织、社团通过宣传阵地发布的内容要通过组织负责人初审后,由指导老师审核,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提交党支部终审后方可发布。
第四条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各组织、社团已建立的宣传载体,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条校园内悬挂张贴和设置宣传横幅、标语、喷绘、海报、橱窗等严格实行登记审批制度。各处室在校园内悬挂张贴和设置宣传横幅、标语、喷绘、海报、橱窗等要事先经党支部登记审批,并严格按照登记审批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各处室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固定宣传设施,如确有需要,应与办公室商议并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宣传内容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主题突出、用语准确,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八条宣传文字原则上使用简体中文和规范英文。
第九条宣传形式要与空间环境协调,保持整洁、规范、美观,不影响交通,不破坏公共设施,不影响校园环境。
第十条校园广场、主干道、主要场所和主要建筑物等公共区域,原则上只悬挂张贴和设置有关党和国家、省市、学校重大活动及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等的宣传内容,由党支部统一实施。未经党支部批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不得覆盖、移动、拆除宣传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开展大型活动,例如:迎新、毕业典礼、校庆等,由活动负责单位提出整体户外宣传方案,报党支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设施。
第十二条有赞助单位的活动,由活动负责单位与赞助商商定各事项,并签订合作协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事项进行宣传。活动期间,活动负责单位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若与赞助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宣传方案的,活动负责单位应事先将宣传方案依照第三条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活动负责单位应在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党支部申报,提前1个工作日户外布置,活动结束当天及时拆除。户外宣传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有特殊意义的宣传内容根据报批时间而定。
第十四条宣传阵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部门、各处室宣传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宣传内容报党支部审核。
第十五条各处室应加强对本单位宣传阵地的使用和管理,对设置的宣传内容要注意及时维护,对掉落、损坏的宣传内容要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对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横幅、标语、喷绘、海报等要及时进行清除;对在除张贴栏外的校园公共设施、文化设施和建筑外立面上的乱张贴、乱涂画行为及时制止。
第十七条后勤处要加强校园保洁工作,定期对校园公共区域的宣传阵地进行保洁维护。
第十八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宣传阵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第十九条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给学校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五
为提高我校对外宣传工作水平,规范学校对外宣传工作,根据上级对外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党委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党委宣传部门为学校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单位要明确一位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统筹管理本单位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第三条 接受或邀请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的要求
1.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由校党委宣传部门审批
各单位或个人未经校党委宣传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以职务或组织名义接受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各单位或个人接受涉及学校方面的采访,或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来校采访,要事先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接受、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来校采访申请审批表》(可从校党委宣传统战部网站下载)报校党委宣传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校党委宣传部门出面邀请或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自行邀请。
2.由申请单位或个人自行邀请媒体采访所发表的新闻报道作品,应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新闻报道刊用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一份给校党委宣传部门存档。
3.凡是以个人身份和名义接受校外媒体采访与学校无关内容的,应自行对采访负责。
4.接受采访的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及单位的技术秘密。对学校列为秘密或规定不能对外透露的内容,未经授权,个人不能擅自发布。
第四条 对外宣传报道的要求
1.校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指导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对外新闻发布。
2.涉及全校性的重要政策、改革措施、工作部署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等的对外新闻发布,可以“安徽财经大学”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由校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校内突发性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由校党委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4.涉及学校重要政策、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稿由校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审核,并报校分管领导审批。
5.各单位可组织实施不涉及全校性的重大政策、工作部署,不涉及校内突发性事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并事先报送校党委宣传部门备案。
第五条 学校对外宣传的重点内容
1.学校的办学基本思路和学年工作重点;
2.学校在加快建设和改革发展方面的重要办学措施及活动;
3.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特别是优势或特色学科专业建设的措施和经验;
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育人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绩及经验;
5.师生员工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动、经验和成果;
7.学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成绩和经验;
8.中央和省、市领导莅临学校视察及指导办学的情况;
9.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及经验;
10.其他可以对外宣传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对外宣传的主要途径和形式
1.依托中央和省、市级宣传部门及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信息传媒开展对外宣传;
4.通过制作外宣资料、印制图书画册、拍摄电视专题片、制作多媒体光盘等方式宣传学校。
第七条 校党委宣传部门在对外宣传工作中的职责
1.校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中心任务及学年办学工作的安排部署,在认真调研和积极协调的基础上提出每年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重点及具体实施方案。
3.组建核心宣传队伍、教职工通讯员队伍和学生骨干宣传队伍,为“三支队伍”开展工作提供条件。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对宣传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对外宣传工作,并纳入工作计划,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
第九条 制定安徽财经大学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表彰和奖励对外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经校党委和行政同意,设立对外宣传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对外宣传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六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疫情报告
学校应于2小时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三、培训教育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德育处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委、区卫生保健所、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4、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宣传教育
1、学校必须做好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课、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病宣传,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2、春季是流感高峰期,学校必须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教育学生不要接触流感症状的人群,不要接触病死的禽类,不要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七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何卡林校长;副组长:赵永平主任;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八
1、不定期深入班级,通过与学生交谈的方式,了解教学情况。
2、充分利用每次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对各班级教师任课情况的反应,对暴露的问题认真整改。
3、通过校长信箱实行民主管理,多渠道掌握教育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4、不定期召开家长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5、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给家长上课、培训,与家长沟通信息,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
6、举办家长接待日活动,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比如:班级科任教师的调配等。
7、家长学校的活动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各班家长会的活动需经家长委员会的批准。
8、家长委员会由主任、班主任、成员组成。主任由学校的校长、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校长、管理副校长及一名家长担任。
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内容(实用19篇)篇十九
幼儿园要坚决执行、认真实施幼儿园课程标准,切实按照幼儿园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和教育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依据幼儿园课程管理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园发展实际进行教育。鉴于影响儿童发展因素的复杂性以及幼儿教育课程模式多元化的世界发展趋势,幼儿园可根据课程管理的要求确定本园幼教课程方案,所拟方案应先报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再报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
1、制定计划。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和检查、交流计划的制度。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师教育工作计划的基本要求》来制定教育工作计划。
2、创设环境。教师应充分认识环境对幼儿的教育作用,并努力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生态学、社会学等理论,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心理环境(包括师生关系、社会交往等),让幼儿在与环境的交耳作用中得到发展。环境的创设应体现教育的目的性、幼儿的参与性,学习的阶段性、材料丰富性、安排的合理性,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教师还应充分利用周围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幼儿进行教育。
3、组织活动。教师应精心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做到动静交替,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多样,并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要让幼儿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师作适时地指导,并注重活动过程对幼儿发展的作用,重视面向全体、因人施教。在日常活动中应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4、个别教育。教师应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教育,要重视幼儿的个体差异和个体发展协调性,对特殊幼儿应观察分析其身心发展的特点,不断调整其阶段教育目标。研究个别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创造条件,使每个幼儿获得成功感,建立自信心,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展。
5、游戏指导。教师应确立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以及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观点,积极地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造游戏的条件,要保证幼儿游戏的时间,充分利用室内外空间开展各类游戏,场地安排合理,避免相互间的干扰,鼓励幼儿在自然环境中探索;游戏材料的提供要丰富,体现功能的多变性、层次性和针对性,鼓励幼儿自制玩具,丰富游戏内容。教师要充分尊重幼儿游戏的意愿,参与到游戏中,既对幼儿实行全面的监护,还要启发幼儿自己解决问题,不要过分干预,使幼儿愉快地自主地游戏,促进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6、观察分析。教师应在一日活动中观察幼儿的表现,了解幼儿的需要,抓住教育的契机,及时地进行教育。要分析本班幼儿和个体的发展水平以及形成的原因,并能作出相应的教育对策,使教育内容和教育要求切合本班幼儿的实际。
7、家长工作。教师应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幼儿家庭教育,根据幼儿发展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促进家园同步化的教育,使幼儿家长成为幼儿园教育合作伙伴。
幼儿园园长、教师应以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为指导,开展幼儿教育的专题研究,改变只重视幼儿单方面拔苗助长的教育行为及以活动竞赛名次,活动形式等来衡量教育质量的片面做法幼儿园应建立对幼儿身心发展水平观察评估基础上的保教质量的水平分析制度,以教师教育水平考查评估为主的全方位的保教质量的原因分析制度,把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落实在幼儿的发展上。
1、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和管理,认真总结,推广先进教研组的经验。
2、抓好教研组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检查和总结。
3、健全教育研究活动的制度,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内容落实,形式多样,提高实效。
4、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选好教研组长,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使用。
1、合理安排配班教师,编好幼儿班。
2、科学、合理地按照幼儿年龄特点和季节特点,安排一日活动作息时间表,并留有余地供教师按幼儿活动的兴趣作适当调整。非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幼儿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幼儿正常在园活动。教师带班时间的变更须经园长或分管的`教研组长同意。
3、建立、健全教育业务档案,重视教育资料的积累,应建立教育资料室、各种专用活动室管理制度。
4、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管理手段现代化。
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测查及以知识、技能为内容的幼儿考查考试活动和智商测试活动。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幼儿园以任何形式举行幼儿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