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读的是哪一种作品,写读后感都是一个锻炼思维和表达能力的好机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一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二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三
同学们,你们想当侦探吗?还是想当警察呢?那么我给你们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这是一本开发智力,开阔视野,拓展思维的好书。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讲福尔摩斯破的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接到一封信说是发生了凶杀案,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男尸一具,让福尔摩斯找出真凶。他坐上一辆马车来到现场查看,发现一枚金戒指和用血写的字,壁炉上的一段蜡烛,地面上的痕迹,结合福尔摩斯的经验与推理,知道了凶手是谁。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探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以及《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这些故事结构严谨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引人入胜。同学们,你们要是读了这本书,也会像我一样,梦想将来成为一名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四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跌宕起伏,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看到《最后一案》的时候,我心中不免有一丝担忧的情感,因为侦探悬疑小说的结局往往是不好的。果然,作者让福尔摩斯与他的对手莫里亚蒂教授在激流中死去。我本以为福尔摩斯不会再出现时,我又看了一本名叫《空屋》的书,《空屋》中作者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这令我欣喜不已!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让人爱不释手,可能是因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的功劳。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案,不仅仅是靠缜密的逻辑思维,还需要一个朋友—华生,他是一个退伍的军人。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勇气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往往正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呢?
人的一生,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快也不能慢。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照亮未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六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七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八
我从小就想当一名侦探,那种破案成功的感觉,多爽啊!可是只有决心没有行动可不行,所以我十分喜欢看侦探类的小说和动画片,其中我最喜欢的侦探就是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力和观察力使我十分佩服。他那叼着烟斗,拄着拐杖,头上戴着一顶黑帽子的经典形象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变的聪明了许多,每当家里有什么事或者是谁撒慌了,我总是了如指掌。
更让我佩服的还是福摩尔斯的那种与朋友同甘共苦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让我学习。
书中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四签名了,这个由四个签名引发的案件,使我看得步步惊心。我十分敬佩柯南道尔,他让整个案件都复原在我脑海中。
唉!要是世界上多几个像福尔摩斯那该多好,我一定争做第二个福尔摩斯。
《鞋》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九
最近,我看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案。读了这本书,好像自己也和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去探案,真是有惊险,又刺激。
福尔摩斯先生是个又有智慧,又有胆量的侦探。在他所判过的案子中,没有一个是不离奇,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妙之案。
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先生曾被坏人追杀过,也被人叛逆过,但是,他从不为此而感到害怕,感到畏惧,反而十分愉快轻松地说:“如果我被人害死了,这将是我侦探生涯中最完美的.句号。”
福尔摩斯,一位冷静,沉着,所让人尊敬佩服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十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它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名作。
书中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遇,到他们一起侦破一件件奇案迷踪,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善于思考,善于动脑的人,他总能通过观察别人身上的细节判断这个人的一生。100多年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一直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为了令罪犯闻风丧胆、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最令我敬佩的是,最后他和莫里亚蒂搏斗后,牺牲了自己和莫里亚蒂一同坠入深渊的做法。当初,福尔摩斯完全可以抛下一切逃里那个事件。以保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这种深明远义的做法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民族英雄——黄继光,黄继光不惜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和侵略者的碉堡作斗争,这和福尔摩斯很像,他明知道去找莫里亚蒂无异于去送命,但为了法律的尊严他仍然坚持这么做,我认为这是个令人钦佩的做法。就凭这这点一只屹立在我心中的那个英雄毫无疑问就是他。
福尔摩斯的推理令我敬佩,而更让我钦佩的是,他有一颗仁义的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十一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相信大家都看过,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介绍了福尔摩斯,讲了他的所有故事,这本书,我一直爱不释手,一天都在看,我也希望我变得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我最喜欢的.词语是:负担,规律,瞬息之间,无聊,足不出户,观察,大吃一惊。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是,一个体格健壮、衣着朴素的人正在街那边边左顾右盼的走着,他拿着一个蓝色的信封,焦急的寻找着门牌号码。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十二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应都熟悉,他是英国的名侦探,也是位破案高手。就在前几天,我买了一套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书。说到福尔摩斯成名,跟他的好朋友也就是一开始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牙科医生“华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华生”是他的好朋友所以每次他探案都带着“华生”,“华生”在观看破案时记录了下来。因此“歇洛克·福尔摩斯”才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下面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这里面既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经典中篇,让我看到了人们为财残杀的一面;而《第二块血迹》、《六尊拿破仑雕像》、《跳舞的小人》、《鬼足迷案》……短小精悍的故事又让我看到了人们不择手段的一面。
我读后发现其实,福尔摩斯不只是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聪明推理而办案,而是为寻找真相和证明自己的推理而办案,而且,他也不是一味的把最终的凶手绳之以法,有些故事,他在查明真相后,发现那人并不是故意杀人,那人一个劲恳求他,他最终放了她,还说了一句“滚出伦敦”。
在我心里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人我很崇拜他,想成为这样以为侦探!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没有读的的朋友们快来读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十三
书中主要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在生活中遇到的许多案子,让人看得有时会被迷惑,连怎么回事都不知道,非常好看。书中有位女士让我非常敬佩,不只是我,他的聪明连福尔摩斯都对她就佩不已。她叫做艾德勒,她用她的聪明把福尔摩斯也给骗了,而且让福尔摩斯心服口服。本来是福尔摩斯下的圈套,她却巧妙地应付过去,反而让福尔摩斯中了圈套。所以福尔摩斯尊称为那位女士。
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很多,比如,看到形迹可疑的人时,不要盲目跟踪,要确定自己很安全。还有就是要留心自己身边每一个人的`样子,有时这会让你知道他的习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悟(专业14篇)篇十四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