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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一
摘要: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我国法学研究及学科建设中涌现了一些新的分科,我国诞生并发展起了一个新兴的学科一体育法学。伴随着体育与法制实践及其反映与概括这一实践的科学理论体育法成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分,在于其具有特殊性,并就其在未来几年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和预测。
关键词:体育法学;法学新学科;现状;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突飞猛进,法学研究与法学学科的建设也有了长足进展,出现了不少法学新学科。当前,随着我国政府对法制建设及法学研究的日益重视,我国国内法学新学科的研究也在逐步展开或越发深入。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国内法学新学科研究的现状及前景,对于推进这些学科的建设以及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无疑都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体育法学是一门体育学和法学结合而成的综合学科,是研究体育法律规范、体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的法律科学。它是在现代体育获得迅速发展并出现对其规范和调整的专门体育法律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体育法制建设日益加强,体育法学也从无到有不断发展,正在成为与体育和法制实践紧密联系并为其有效服务的重要学科。
一、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形成及其背景。
二、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的主要成果与特点。
1、我国体育法学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主要表现为如下:
(1)在著作教材方面: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释义》和各部体育行政法规的释义,先后在“二五”和“四五”普法教育中编写的《体育法规知识讲座》、《体育法规知识读本》等体育普法教材,都体现了有关的理论研究成果。一些体育院校学者相继出版了《体育法学概论》、《体育法学概要》、《体育法学》、《体育法理》等著作和教材。在《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状况与发展趋势》、《体育人文社会科学概论高级教程》以及其他一些著作、教材中,都有体育法学方面的专门内容。最近还有体育法学的有关译著公开出版。
(2)在科研立项方面:在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体育学立项中,已有10余项属于体育法学方面的课题。国家体育总局(原国家体委)先后批准的体育社会科学课题中,体育法学方面至2004年已达50余项,其中1995年以来的占86%。这些成果中有些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许多已经转化为各级体育行政领导的决策,有的成果还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批示,有些获得了不同层次的科研奖励。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二
摘要: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一直是成人高校十分关注和致力研究的问题,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对抗赛教学法引入到法学课程教学中,从对抗赛题目的设置、准备工作、比赛过程、存在的问题和收获等一些方面详细介绍了对抗赛应用到法学课程教学的过程,为推动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对抗赛;法学课程;教学改革。
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一直是成人高校教师,尤其是电大教师十分关注的问题和致力研究的课题,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对抗赛教学法”也可以称为“比赛教学法”,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在教师的指导和学生的共同参与下,让学生在游戏、对抗、娱乐的比赛氛围中学习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2]这种教学法已经被广泛运用到了体育教学和经济管理教学中,成为对传统教学方法的一种突破和补充[3][4]。但是,将这种教学法运用到法学课程教学的研究并不多见。
笔者所在的电大在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班级开设了《法学概论》课程,这门课程属于法学知识的普及课,课程特点是内容多,容量大,让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如此大量的法学知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如何在短短的几次课内完成教学任务并让学生很好的掌握基本的法学知识,成为这门课的难点之一。基于这门课的特点即法学知识本身没有难度,难的是信息量大,因此,笔者认为最好的方式就是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增加课程的趣味性。基于这个出发点,将“对抗赛教学法”运用到了这门课的教学中,选择组织了两个班级的法学知识对抗赛,让参加学习的两个班级学生之间有一个竞争,通过对抗赛提高大家的兴趣,掌握法学知识。下面就《法学概论》课程对抗赛教学的具体情况进行论述。
一、法学知识对抗赛的题目设置。
基于电大学生的特点,工学矛盾突出,对抗赛的题目是在预先设置好的100道题目中选择50道作为正式对抗赛的题目,而且为了给大家充足的准备时间,对抗赛题目在设置好之后,提前一个月下发到各位参赛选手手中。
二、法学知识对抗赛的准备工作。
准备法学知识的对抗赛,可以说导学教师和任课教师都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之前的准备工作涉及到了方方面面,下面就主要的方面进行论述。
(一)选择参赛选手。
法学知识对抗赛的主要参与人员就是两个班的选手,在选择参赛选手的时候,主要依靠导学教师来进行。导学教师一般都会选择本班出勤好、学习成绩也较好的学生,在选择参赛选手的时候,导学教师考虑的非常周全,每位导学教师在选择的时候都设有1-2名备选队员,万一哪位选手因为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备选选手可以替代。导学教师在确定参赛选手后,及时将纸质的题目发给学生进行准备。
(二)法学知识对抗赛规则的制定。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三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不断增强。不断提高中国大学生的公民价值意识,在大学生法律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与法律教育之间有重要的联系。近些年来,全国各大高校法学专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教育工作重点突出了专业教育的重要性,却忽视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公民价值意识,这是不可取。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学概论方面的课程进行研究,通过了解大学生在法学概论方面课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研究,认识了法学士在思想政治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概论教学疑难案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生;法学概论;法学课程;职业道德。
一、引言。
近些年,法学专业学生越来越热衷司法考试,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法学职业精神的培养。各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虽己经取得了进步,然而大都把教育的重点都放在了专业教育,忽视了职业意识、职业道德的培养,这就使得法学毕业生整体的职业素养不够优秀。__也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强高校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本文希望通过对法学毕业生的调查,得到反结果,了解了法学生的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情况,及法学生职业精神培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更好的提高法学职业精神养成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提供客观、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二、法学生职业精神研究现状。
(一)思想政治素养较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治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上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很多人明明懂法却犯法,追求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思想政治素养不高,只有具有了较高的思想政治职业素养,法律人员才能在社会工作中做到不被利益诱惑,从而确保法律政治的高度纯洁。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栋梁和社会的重要人才,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才能够在法律工作中取得更好的进步以及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职业道德高尚.
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是每位大学生在法学课程中必备的重要环节,尤其是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客观事实,公平办事,如果违背了这项原则,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学生自己,还有很多无辜的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必须处理好法学课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之间的关系。大学生如果在未来的工作中想要得到认可,必须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客观事实,公平办事。
(三)专业知识扎实。
对于法律专业而言,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求具有专业扎实的素质和素养。最仅几年,在一些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中也出现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是对其专业的一个重要检测之一。所以,现在社会越来越多部门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多,这也是检测大学生自身专业知识和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不仅思想政治觉悟要高,而且专业知识也要过硬,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大学生能否胜任相关的法律工作。
(四)法律信仰高。
罗伯特.n.威尔金的《法律职业的精神》中写到,“精神的东西会按精神的方式行进,而获得这一精神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崇尚它,只有崇尚才能根植于心,为灵魂所拥有。”法学生最需具有的职业精神便是对法律的信仰与崇尚。法学毕业生在本科受教育阶段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有两方面:包括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法律思维的建立,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专业的法学知识体系,还有更高层面上的素养,即本身的德育水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社会。坚持诚信为人,坚持公平正义。
三、法学生职业精神养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四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五
(一)教材与课程中存在问题。我国现在使用的教育心理学教材主要注重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强调实际服务,其二,偏重研究基础。我国过去的教育心理学课程大部分以面对教育实际为出发点,认为教育过程中的种种心理规律和现象都是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所以教育心理学的教材通常是从基础知识、技能培养、思品教育、审美水平、个别差异等方面进行组织,这样,实际上教育心理学就失去了其学科本身的学术价值和学科价值。随着西方心理学的研究深入并且传入我国学术界,我国的教育心理学家为充分体现其学科的心理学特性并突出本学科的科学特性,走向了学术的另一个极端,即重视在实验室里的研究,相对忽视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需要,使得我国的教育心理学研究与西方的“教育心理学”越来越接近。
(二)教学方式与评价的问题。教师在课堂进行讲演是我国在教育心理学教学中长期采用的方式。教育心理学的教学内容中往往要涉及到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合作学习与探索、人本主义的学生中心等主题,但是在实际的课堂中,又常常是教师拼命说,学生拼命记的教学模式,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心理学的绝大部分知识对于学生来说只是纸上谈兵,学生不能充分理解和掌握心理学的核心知识,在日后的教学实践中也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对我国教育事业的长久发展具有极大的.阻碍作用。此外,教育心理学的学习评价一直采用笔试考试的形式进行,而考试的内容基本上也是对基本概念和内容的考查。在此种教学方式下,考试前临时突击,考后全部忘掉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与当今社会对大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去解决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充分发挥创新、创造能力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此种教学模式不仅对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能力没有提升作用,对高等院校教学目标的实现也有极大的阻碍。
(一)优化课程结构体系。教育心理学是以学生学习特点、规律和条件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其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发展与教育、一般学习心理、分类学习心理、学习理论与教学、教学心理与教师等方面的内容。“心理发展与教育”主要是阐述维果斯基、皮亚杰、柯尔伯斯等人关于心理发展的理论;“一般学习心理”涉及到学习的动机、学习的迁移、学生的生理机制等问题;“分类学习心理”会涉及到建构知识体系、学习的策略、解决问题的方式、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学习过程和促进以上方面的条件;“学习理论与教学”部分主要是关注基础理论知识,压缩旧理论的部分,突出新的理论和观点;“教学心理与教师”主要涉及到教学的设计、个别差异、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教育。学习与教学心理在整体上前后呼应、相辅相成,在结构上,课程互为一体。
(二)重视实践操作。解决教育教学在实践过程中的问题是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进而达到提高学习和教学质量的目标。所以,教育心理学的主题应该是问题解决、学习态度、知识学习、动机激发、态度与品德等内容。例如,在“知识学习”的过程中,要能通过组织系列直观、概括的活动能将简单的知识有效地掌握,也要对知识如何整合、概念如何产生等重点问题重点关注,对高级知识、高层次的学习过程和自我调节的学习过程给予充分的关注,并放在一定的高度。在“动机激发”中,对如何运用已有的成功案例对动机进行合理有效的激发是要特别重视的问题,例如,根据成败归因论组织进行归因训练,根据自我效能的相关理论进行自我形象的提升。在“态度与品德”的学习过程中,要对品德结构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并且要对社会规范对个人品德内化的过程和相关的理论进行相关的说明。此外,以上各方面的内容都需要有教育实际案例的支撑,编写相关的思考题、案例和讨论题目,引导学生进行多方面多形式的学习活动,通过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使学生在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中真正具备实践的基础,对理论的理解有极大的帮助。
(三)更新教学内容。现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主要方向为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在知识自主建构中的作用,在强调“教材”的同时,也要成为“学材”。对于“学习心理”、“品德心理”和“心理发展与教育”三个方面进行有效加强。强调学生为学习的中心必须要建立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研究学生心理的发展过程与发展规律,对以皮亚杰等为代表的心理发展理论和教育的深层含义做充分的说明和阐释。同时,需要全面了解学习的实质、过程和条件,从而能有效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在教育心理方面,要对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且要介绍在信息技术的条件之下的学习和教学过程。在个别差异的部分,需要主要介绍多元智能理论以及它在教育过程中的应用,同时,学习方式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也要有所涉及。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深入理解“学生”和“学习”,从而对不同的学习领域学习过程和教学规律的理解和认识才能达到不一样的水平。
(四)对教学方式和评价手段的改革。将课堂讲授与师生讨论相结合。涉及到一些教育心理学的基本问题时,一般是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授,可以在教师讲授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加入到课堂中来,通过学生对教师讲授内容的质疑和讨论,促进学生的理解。课堂的教授应该倾向于精讲,对有关主题的内涵和逻辑的联系要有重点地突出,从而保证教学的质量。
(五)小组合作探讨与学习。充分利用学生的已有知识和生活经验,鼓励学生主动去探究知识并且运用知识,例如,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形成、社会规范的内化等问题的探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探讨知识,能够深化学生对于知识结果的理解,体验知识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从而进一步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实际操作过程中,个体要针对某一主题进行独立的探讨,进而对相关问题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之后学生之间可自由结组进行讨论,每人就相关主题的看法的观点进行交流,对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合作精神进行合理的培养。教师的最后总结和概括,保证相关主体理解的深度和知识的广度,从而保证教学的效率。
教育心理学是高校教育类课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探索其课程和教学的改革,为其他课程日后的改革提供经验与借鉴。要重视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也需要师生的配合、任课教师的整体综合协调,从而促进教育心理学的课程改革能够顺利进行。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六
学术上的这种呼应,也令人赞叹!《概论》是我国现代辞章学史上第一部辞章学的专著,被誉为“奠基”之作[10]。石破惊天,《概论》出版10年后,即1996年,张志公著的《汉语辞章学论集》(编入1961—1996年发表的相关论文)问世,他在内部试用的《汉语辞章学引论》(讲义)中,设十五讲,讲了《汉语辞章学概说》、《说语言》、《汉语简论》、《语言的运用———简论“听说读写”》、《篇章论》(上、下)、《句读论》、《语汇论》(词、虚词、成语、习惯语)、《字》、《说“比、兴”》、《体裁论》、《风格论》、《结束语》等。可以看出,这些都是对语言“艺术形式”的具体化,而不是“诗文的总称”。是否可以说《概论》和《论集》的研究“对象”总体上是一致的呢?一般来说,肯定容易,否定难;否定别人容易,否定自己难上难。尤其令人感佩的是大师级的张志公先生在《论集•结束语》中勇于否定自己在研究辞章学中的“失误”。他说:“经过这几次的试验,尤其是最后一次尝试,自己的认识逐渐地更明确了一些。一开始我曾经说过,‘辞章之学’就是‘文章之学’(见《谈‘辞章之学’》,《新闻业务》1962年第2期),现在认识到这种说法有片面性。辞章学同所谓文章之学有相同、相近的部分,但是也有很不相同的部分,因而说成‘就是’,把这两个东西当中划个等号,是不妥善的。我还曾经在一篇参加国际学术讨论会的论文里,提出一个英语的译名,我说,‘辞章学……如果用英语来称说,大概可以称之为theartofwriting:alinguisticapproacb。现在想想这个译名也不妥善,因为辞章学不仅仅是写作的艺术,它是全面培养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也就是平常说的听说读写在内的各种能力)的一门科学。这里说说,也是想提醒你们注意:不要因为在总的方面你们接受我的观点,就认为我说的每句话都对;同时也建议你们,要敢于发现并承认在研究、讲述、写作中出现的某些失误。万万不要因为我这样说过,就得坚持不变,不能自己否定自己。不对,该否定就得否定,清代学者戴震说过,作学问,要‘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蔽己’。(转引自孟宪范同志文)这句话说得太好了!希望你们记取!”这是志公先生对他的研究生说的话。志公先生太伟大了,作为著名的语文学家、语言学家、修辞学家、辞章学的倡建者,缜密思考,对他34年前以来说的辞章学定义作了订正,免得南北方的观点牴牾,大家还要舌争笔战,这样学科就建立不起来。_说得好:“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对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某一学科的对象。”“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11]辞章学要解决的是“话语(含口头语和书面语)艺术形式”和“信息”(内容)之间对立统一的特殊的矛盾,它区别于只讲书面语中内容与形成的文章学;“话语”,含篇法、章法、句法、字法、声律等各层次的语言艺术以及辞格、表达方式[12]以及语体和文体的对应研究(辞章体裁学)、语言风格和文章风格的对应研究(辞章风格学)[13],还有表达方式、艺术方法等“言语艺术”,研究这些方面“说写与听读”;而文章学只侧于对成篇诗文作品写作与阅读,研究的文体、文章风格和表达方式。区分了辞章学和文章学各自的研究“对象”———“特殊的矛盾性”,把“辞章学”从“等同”于文章学,或“文章学的一个侧面”,或“诗文写作的语言艺术”,给它以独立的地位,再不至于“重复建设”,才有建设辞章学这一学科的必要性。对现代汉语辞章学研究对象的认识,郑氏的“发音”和张氏的“定锤”,南北呼应,两代学者取得了统一的认识,明确了主攻的方向,为2002年建立全国性的辞章学研究会,为两岸合作交流,促进辞章学发展、繁荣,创造了最重要、最基本的理论基础。从此,大陆学者都统一用“辞章学”这一术语,也不用“词章学”了。
二、两岸交流,迅速发展。
《辞章学概论》出版后,也发行到台湾,实际上已用书面语与台湾学者在做书面的交流。2000年,郑颐寿以大陆中国修辞学会的代表的身份到台湾高雄师范大学作修辞学研究的交流,向大会提交了约三万言的《“四六结构”与风格学》论文(被编入会议的论文集,后编入郑氏的《辞章学新论》)。会议结束前,郑颐寿与台湾辞章章法学的“领军人”陈满铭及其弟子仇小屏、陈佳君等在台湾师大会晤,开始了面对面的辞章学学术交流。两岸辞章学研究者在研究中对辞章学的诸多理论问题取得了大致相同的认识。郑颐寿的《台湾辞章学研究述评》(《国文天地》2002.3)一文开头先给“辞章学”正名,然后指出台湾辞章学研究,在“哲学思辨”、“多科融合”、“双向兼顾”等方面,与大陆的辞章学研究是一致的,其观点得到陈满铭教授的认同。修辞学讲“章法”,文章学、逻辑学等也一样。辞章学则要融合多科的理论,称为“辞章章法”,或在辞章学书中简称“章法”。它同样含口语话语和书面文章。在明白了这个前提下,先讲“文章章法”是可以的。郑氏之谈辞章,也是在阐明了这一前提下,“本书只讲作为书面表达的文章的写作方面”。[4]3台湾第一部“辞章章法”的专著是陈满铭指导其弟子仇小屏写的60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辞章章法论》(1999)。其后,他们虽然出了多部“辞章学”或“文章章法学”,但都是多科融合的。2007年,由仇小屏等编的《陈满铭与辞章章法学》(台北:文津出版社),则详称“辞章章法学”。此书可看成是对陈氏荣退前对“辞章章法学”研究的总结。由于郑氏在辞章章法研究方面有上述的“大同”(“小异”还是有的)加上两位学术带头人都是“谦谦君子”,“文人相钦”,因此配合默契,推动了汉语辞章学研究的发展与繁荣。
三、交流合作,互利多赢。
其成果如下:1.建立适应各层次读者需要的普通辞章学。所谓“普通辞章学”是就辞章学研究的“面”展开的。(1)面向硕、博士生和其他研究者的有:《汉语辞章学论集》(张志公,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辞章学导论》(郑颐寿,台湾万卷楼,2003)、《辞章学发凡》(同上,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5)、《辞章体裁风格学》(郑颐寿,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辞章学论文集》上下册(郑颐寿主编,福州: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2003)、《辞章学十论》(陈满铭,台北:里仁书店.2005)、《海峡两岸教授博士辞章学丛书》(10本,郑颐寿主编,福州:海风出版社,2005—2008)、《海峡美育、辞章学丛书》中的9本辞章学专著(郑颐寿主编,福州:海风出版社,2013)。(2)面向大学生和中学语文教师的有:《辞章学概论》(郑颐寿,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6)、《冰心名篇赏读》(郑颐寿主编并为主撰稿,海峡文艺出版社,1999)、《辞章艺术示范》(郑颐寿、张慧贞、郑韶风,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及其完全同构思、同体例的“异名书”):《文章修改艺术》(郑颐寿,福建教育出版社,1983)、《言语艺术示范》(郑颐寿、祝敏青正副主编,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2)、《初中语文名篇修改艺术》、《高中语文名篇修改范例》(郑颐寿、潘晓东主编,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7)。含语、修、逻于一体的“语文趣话”系列(5本,郑颐寿主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言语修养》(郑颐寿,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3)面向广大受众的工具书,有《辞章学词典》(郑颐寿主编,林大础副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及其同体例的姐妹书《中国文学语言艺术大辞典》(原称“辞章学艺术大辞典”,为通俗改称。郑颐寿、诸定耕主编,重庆出版社,1993)。2.建立了多科专门辞章学。所谓“专门辞章学”,是对汉语辞章学的一个“点”,作深入开拓的。它“以点带面”,促进了“普通辞章学”的研究与发展。(1)“辞章章法学”与“篇章辞章学”及其系列分支学科的建立。这是“专门辞章学”中成就最大的学科。2000年前,台湾陈满铭教授指导仇小屏写成“辞章章法学”的硕士学位论文,资料丰富,体系周密。它宣告“辞章章法学”的建立。2001、2002、2003年,陈满铭把“辞章章法学”简称“章法学”,写成三种章法学代表作:《章法学新裁》、《章法学论粹》、《章法学综论》,由台北万卷楼分三年推出。2005年,陈满铭大大发展了“辞章章法学”的理论,写成《篇章辞章学》(福州:海风出版社)。2007年,仇小屏等编的《陈满铭与辞章章法学》(台北:文津出版社)可看成是两岸学者对陈满铭“辞章章法学”研究的汇评与阶段性总结。2011年,陈满铭又写成《篇章意象学》(台北:万卷楼),2012年又推出《章法结构论》(台北:万卷楼)在陈氏的指导、带动下仇小屏写成《章法新视野》(台北:万卷楼2001)、《篇章结构类型论》(上下册)、《篇章意象论》(台北:万卷楼,2006)。陈教授还指导其弟子写“辞章章法学”的诸多下位学科。陈佳君写成《篇章纵横向结构论》(台北:文津出版社,2008)、《篇章纵横向结构论新裁》(台北:万卷楼,2010)和《虚实章法析论》(台北:文津出版社,2002)。(2)艺术体辞章学。这一类也别具特色,最充分地体现了辞章的艺术。可分为以下几个小类:一是小说类辞章学。2000年,祝敏青推出《小说辞章学》(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13年,薛美秀推出《苏童小说辞章研究》(福州:海风出版社)。二是诗词散文类辞章学。2005年欧阳烔推出《杨万里诗歌辞章学》(福州:海风出版社),许清云推出《〈诗式〉辞章学》(同上)。2012年,姚恩健推出《赵玉林辞章艺术摭谈》(香港:中国文化出版社),郑颐寿推出《诗词创作对话———建构辞章学》(福州:海风出版社),陈满铭推出《苏辛词辞章学》(同上)。含苞待放的还有高万云的《唐诗辞章学》、仇小屏的《〈古文关键〉辞章学》等。艺术体类的辞章学大有可为,值得两岸学者进一步开拓。3.其他(1)对辞章学研究工作历史性、阶段性小结的除了上述陈满铭六弟子的《陈满铭与辞章章法学》,陈满铭荣退时出版的《陈满铭七秩荣退志庆论文集》外,还有郑娟榕、林大础的《中国当代辞章学史稿》(福州:海风出版社)、江仁魁的《郑颐寿辞章学研究述评》(同上)。还有李义海待出版的《海峡两岸汉语辞章学交流、合作与发展研究》(省社科项目)、《辞章学理论体系建设》两部重量级的专著……(2)张志公说:“语文教学要走辞章学的路子。”李鹤鸣的《辞章学与语文教学》(海风出版社,2013)正为此而编写的。自从两岸进行汉语辞章学的交流、合作之后,“双赢互利”,实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促进了学科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辞章学园圃可谓万紫千红,美不胜收,正迎来辞章学的春天。由上可以看出:合作首要“正名”,有共同的语言,才能交流,才能合作,才能发展。一门学科是这样,两岸的大事更是如此。两岸交流要在“一个中国”、“_”大框架下进行,而不能称“_”或“_”,这种“正名”,岂可忽之!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七
例如,如何认识当前我国阶级、阶层的变化,如何认识多种经济的发展对党的建设提出的要求,如何认识党在新时期的先进性等,都需要作出科学的理论解释。同时,加入wto后的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拓展全球经济发展空间,共产党要站在时代的前头,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以创造性的思维,发挥自己的优势去进行各个领域的创新与开拓。
其次,要按照发展的要求,提高执政水平。执政党的执政水平,直接关系到执政的地位。
第三,要按照发展的要求,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中国共产党有十分注重领导方式和方法的光荣传统。毛泽东曾指出,“没有正确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迅速地开展经济战线上的运动,是不可能的。”江泽民同志强调:采取正确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具备的能力。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同时不断根据实践的发展改革创新,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八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改革开放后一系列经济制度变迁的结果。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并采取了渐进式、系统化推进策略以缓解改革阻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因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要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变迁,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对外经贸高水平高层次发展,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还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经济制度是由一组经济规则集合而成的,是对人们经济行为和方式的界定和规范,也是对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界定和维护。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制度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经济制度也会不断变迁。人们对财富积累的追求使生产力持续进步,而从短期来看经济制度具有稳定性,经济制度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生产力进步;当经济制度阻碍生产力进步时,就必然要求改变经济制度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然而,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会形成与其相依存的、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并被视为是合法的、不可侵犯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就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从理论上说,经济制度变迁是用效率更高的新制度替代旧制度,新制度具有旧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终究会给全体社会成员带来日益增进的利益。但是在新制度的积极效应还没有完全释放以前,经济制度变迁必然会使有些既得利益者(即获得较大相对利益的人群)受到暂时性甚至长期性的利益损失。因而,旧经济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会反对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阻碍者;而能够从新制度中获得更多利益的经济主体往往会拥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推动者。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政党的形成与发展,使政府在经济制度变迁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政府本身(尤其是地方政府)也是经济行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加上多元化经济、社会、政治理论和道路的并存,对于生产力进步驱动的经济制度变迁,政府可能是倡导者和推动者,也可能是抵制者和阻碍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站了起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下,中国建立了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中国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这是一种集权式的经济制度,其固有的集中过度、统得过死等弊端严重地束缚了地方、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在当时乃至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都是一种低效率的经济制度。因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必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创造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在短短的四十年间使中国富了起来强了起来。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本身的成效及其带来的经济增长绩效都是极其显著的,并且在此过程中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稳定的、健康的,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阻力。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虽然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但这种转变也是系统性的,必然带来利益分配格局的大调整,尤其是“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利益关系产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利益受损者会支持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合法性,反对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形成经济制度变迁的阻力。此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总体上是实践先于理论的,因而其还会受到传统社会主义理論和观点的干扰。对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选择了渐进式推进的模式[1],即从改革阻力最小的领域入手,尔后逐步创造条件继续向前推进。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将涉及更多的利益调整,可能面临更大的阻力。因此,有必要充分借鉴渐进式、系统化改革的经验,妥善处理好各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邓小平指出:“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取得成功以后,我们就转到城市。城市改革比农村改革更复杂,而且有风险。”[2]117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选择农村为突破口,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农村是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严重的社区,从相对意义上说,农村居民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牺牲者”,而城市居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受益者”。突出的表现是,搞了20多年的社会主义,许多农民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著《摆脱贫困》,主要也是研究农村的贫困问题以及如何脱贫致富。因此,广大农民群众对改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更高的积极性。与之相联系,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在启动阶段表现为“自下而上”地推进,带有很大程度的自发性。因此,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属于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称为需求主导型的制度变迁)。这种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是市场取向的制度变迁,是建立在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制度变迁,或者说是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变迁。这种带有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要求,其核心是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让权、责、利高度统一于农户。这种新制度的创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积极性,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又未解决的温饱问题。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绩效,根本原因在于其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包户)真正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即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从一开始便具有市场化取向。塑造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核心是产权很明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划归农户所有,实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马克思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个人所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与个人所有制有机结合在一起。按照传统的所有制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但是,根据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可以分开的。通过用益物权法可以破解这个难题。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当用益物权人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他物权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时,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上述权利。农户有了明晰的土地产权,则会形成刚性的市场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6]。该制度变迁源于农民自发的行动,是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变迁,也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是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方向,是正确的方向。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一方面,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肯定、推广和优化比如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就是党和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進一步优化。,使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成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在肯定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的同时,也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即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较大规模的包产到户在全国曾经出现过三次,但都被“自上而下”地压下去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也是被禁止或限制的,中央文件对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的态度先后经历了“不准包产到户”“不要包产到户”“少数边远山区和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直至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明确指出家庭承包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可见,对待人民群众自发推行的经济制度变迁,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政府都应予以支持,并积极进行推广和优化。邓小平同志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的。”[3]711-712习近平同志也指出,在农村选择什么样的经营制度,“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能代替农民选择。”[4]59从这里我们可以更深刻体会到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经济制度变迁中的指导意义和战略作用。
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功,必然会触动城市经济系统,进而引发城市经济制度的变迁。但与农村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经济制度变迁不同,城市改革是供给主导型(或政府强制型)的制度变迁,无论是财税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还是户籍制度,城市改革都表现为自上而下地推动。之所以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别,原因在于城市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强大的地方,制度变迁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较大,改革的难度也大;而农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方,改革比较容易推进。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一样,城市经济制度变迁的方向也是市场化,但由于是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往往不容易一步到位,在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双轨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农民工”“城中村”等是城乡二元制度在城市的缩影。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是“扬弃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不是(也不能)采取推倒重来的“休克疗法”,不能即刻废除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既要依靠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又要进行经济制度创新,这是不可回避的矛盾。变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必然涉及经济利益的重大调整,如果步子迈得过大,既得利益集团难以接受,而其往往又具有占主导地位的话语权,改革会面对相当大的阻力,这就需要进行渐进式的改革。首先是选择能使所有人都能获得利益增进的经济制度变迁,如前所述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其次则可以选择使部分人利益增进但又不损害(或损坏很少)其他人既得利益的经济制度变迁,即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领域率先改革,也称之为从“制度外改革”或“增量改革”入手。这种制度外增量改革突出表现在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上。
邓小平同志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2]238“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3]631乡镇企业之所以被称之为“异军”,是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是“正规军”,国家工业化的推进要依靠城市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业化与城市化相辅相成。谁也没有料到在广大农村也会自发地发展出与“正规军”(即国有企业)相竞争的乡镇企业(即草根企业),而且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市场化的,进而形成一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之外的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异军”。早在1985年,乡镇企业产值就超过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6万多亿元,相当于1985年全国社会总产值;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达12万多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5%,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与当年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相当。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有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包括“长三角模式”“珠三角模式”“温州模式”以及“晋江模式”,都是建立在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的。
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是制度外增量改革的重要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的,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对经济增长、国家税收、居民收入、科技创新以及对外贸易等的贡献份额持续上升,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占比超过70%,提供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90%。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资本实力较为雄厚,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非公有制企业机制灵活,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增长能力。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党的十九届。
四中全会。
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创新和发展。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质量不断提高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种分配制度有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经济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将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置于统一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場竞争。
现在回顾起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增量改革,要做到完全不触动既得利益者是不可能的。因为传统经济制度结构下的利益结构是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的,并且各经济主体在此利益结构下的既得利益是受法律和制度保护的。传统经济制度外的增量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打破制度交易的平衡,从而使传统既得利益者受到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害。市场空间总是有限的,增量制度变迁的产物——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必然会对传统公有制企业的既得利益造成较大的冲击,两者成为竞争对手,冲突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只是这种损害程度比起制度内存量改革要小得多,相对比较容易被既得利益者所接受。因此,只进行制度外增量改革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不是最优方案,只能说是次优方案。还必须进行制度内存量改革,将公有制企业也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并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让其与非公有制企业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
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并不断地向纵深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家庭承包制的建立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如果说家庭承包制把“一统天下”的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打开了一个缺口,那么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则使中国经济制度不可避免地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变。但是,这两项制度变迁都是农民自己创造的,都是源于农民群众的自发行动。农村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发源地,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绝对离不开城市改革,离不开国有企业改革。在城市经济制度变迁及其制度内存量改革的启动阶段,为了减轻制度变迁遇到的阻力,在很多领域并没有立改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而是先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框架内做些政策性调整。这里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进行分析。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对国有企业统得过死的弊端,改革开放后首先实施了对国有企业“扩权让利”的过渡性政策,即把一部分权力和利益下放给地方、企业和个人(包括利润留成、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政策调整),以利于调动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政策性调整,只有激励机制,而没有约束机制,往往会导致工资、奖金、福利等的增长速度超过企业利税的增长速度,进而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政策性调整转入制度创新。建立硬预算约束机制则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只有建立起硬预算约束机制,才有可能把国有企业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而要形成硬预算约束机制,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为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源支付代价,二是企业必须按事先规定的标准向国家上缴利税,三是企业经营亏损时不能随意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四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契约(包括信贷契约、商业契约等)。因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探索,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股份制或公司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模式。
但是,要把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造成为股份制或公司制,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国有资产产权问题。比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以防止在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如何有效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建立合理的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防控机制;如何管控国有股权交易,使国家、企业和个人能够平等分享国有资产增值利益;国家的股东职能应由政府的哪个部门代理,以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政企不分;等等。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通过产权流动或转换推动资本流动和重组,使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要素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从效益低的部门流向效益高的部门,进而促进生产的集聚与集中以及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即国有股占绝大比重,導致股份制或公司制改造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还需要为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进入创造有利的条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改革离不开市场化的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权利的获得都应通过市场交换实现,所有权也不例外。不完全的市场条件必然导致不完全的所有权形态,扭曲的市场关系必然造成扭曲的所有权关系。所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进一步从产权制度改革来看农村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差异性。表面上看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具有相似性,都是“两权分离”关于“两权分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需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离开所有制关系谈所有权,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马克思提出了科学的所有制和所有权理论:所有制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系列经济关系的产物,所有权则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所有制关系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其主体是同一的;所有权也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但与所有制不同,所有权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分离的,即分属于不同主体。马克思把所有权关系或财产关系定义为“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7]。既然是法律用语,法律可以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进而使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分离有了法律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两者的“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具有本质区别。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所有权人把资产或资源委托给经营权人经营,就会产生代理关系带来的代理成本,使经营者的经营方向有可能偏离所有者的目标。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农户则是集体成员,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目标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加上农业家庭生产经营规模及监督成本较小,因而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几乎没有代理成本;同时,包干制使农户的经营绩效与其自身收益密切相关,进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经营活力,也为农民走向市场扫除了障碍。而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相对于“农民集体”,“全民”更为抽象,也有更多的目标取向,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可能具有较大的不一致性,加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组织运行较复杂,监督成本也较高,因而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较大的代理成本;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益与经营绩效的关联度相对较小,其努力程度也难以衡量,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但可能产生激励不足问题,还可能引发寻租、利益输送等弊端。此外,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和政府干预的惯性,简单的“两权分离”并不能使国有企业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还需要在诸多领域进行相应的市场化改革。可见,公有化程度越高的领域,改革的难度越大,产权越难明晰,越难与市场经济接轨。因此,某种意义上讲农村经济制度变迁是一步到位的,并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成效;而国有企业改革面对的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需要逐步推进,其短期绩效也逊色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
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要实现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难以想象的,阻力也是相当大的。加上没有现成的经济制度和经验可供借鉴,中国的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没有一下子全面铺开,而是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选择了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路径。这种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在地域上表现为:先在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再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全国的经济增长和市场经济发展;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再推广到全国。具体来讲,最为典型的就是根据不同阶段改革开放的需要,相继建立了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区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
为了在经济制度变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保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就必须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市场经济制度较易建立的地方开始,经济特区应运而生。1980年中国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8年又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以引进外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区域,一般设置在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比重较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区。这些地区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制约较小,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外资经济比较容易发展。在当时投资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为了吸引外资,中央赋予这些地区特殊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金融优惠、土地厂房使用权优惠、固定资产折旧优惠以及放宽外汇管制等。这些特殊优惠政策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构建了经济特区独特的经济竞争优势,使经济特区以超常速度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并有效带动了全国的经济增长,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固然对突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却不符合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公平竞争规则,不符合经济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殊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狭小直至消亡,而普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宽大直至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又先后建立了一批包括深圳、厦门经济特区在内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经济制度变迁从重点突破、单方面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的必然产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顾名思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在于全局性、系统性、链条性,要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城乡、生态等方面多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协调性,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央选择有一定代表性又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并把解决各地区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与攻克全国性制度创新难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面系统的制度创新,率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综合性配套改革发挥示范作用。应当说,创建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都是为了促进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如果说经济特区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開辟了道路,那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是与经济特区一起,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创造条件[8]。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规模效益的存在决定了市场经济是开放的。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市场经济与外部的市场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制度创新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深化制度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地,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商品、服务、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的国际流动,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要从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开放上升到市场规则的开放,不但要学习发达国家好的经验,也要坚持和推广自己好的做法,还要为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完善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9月,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260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有效促进了国内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目的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但需要逐步推进,还要求制度变迁是系统性的。这里基于中国市场体系的发展,进一步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的渐进性与系统性。高标准的市场体系要求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国内市场统一,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统一,还包括市场规则的内在统一,要消除各种行政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开放不仅仅是对外开放,对内也要开放,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部门之间相互开放,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城乡、跨行业的商品和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完整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市场,还包括资本、劳力、土地、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不仅包括现货市场,还包括期货市场。完整的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进而具有渐进性、顺序性,具体表现为商品市场发育、要素市场发育和期货市场发育三个不同阶段。
与计划经济制度相辅相成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更不承认要素是商品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关系“只限于个人消费品”。。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商品的范围从消费资料扩大到生产资料,但也明确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因为这涉及要素和资源的核心问题,即所有制问题。然而,经济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放开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销和价格,使商品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使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就要求要素配置也要市场化,让要素能够根据市场信号进行自由流动、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没有要素市场对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只能发挥微观组织的比较优势,无法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要素生产率和报酬率。此外,要素市场还可以通过地区间、城乡间的要素流动和配置,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差距。因此,没有充分发育的要素市场,也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要理论创新,就是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作用”上升到“决定性作用”,从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9]。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第一份文件。
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育呈现明显的渐进性和顺序性,要素市场、期货市场的发育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公有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人,劳动力不应当成为商品;既然土地和劳动力这两个最基本的要素都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就不存在要素市场。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新中国成立后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追赶型经济发展战略,而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当时的条件下所必需的资本原始积累只能由“三农”来承担,其主要途径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要素价格剪刀差,这就必然会抑制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比如严禁农村劳力、土地在市场上流通和交换。中国“三农”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是其中重要的原因。长期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在供给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供给侧和需求侧都有影响,但并没有改变供需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供给侧。只有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才能促使要素从低效领域向高效领域流动,提高要素质量和要素配置效率,推进经济发展动力转变、效率提高、质量提升,从而不断优化供给结构。而要发挥市场在资源(或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就必须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步伐,推动政府从“定价格”向“定规则”转变。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要素流动都要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直接干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要素价格,进而调节要素市场的供求关系,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随着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形成与发育,客观上要求建立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机制,以防止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的严重冲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规避和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借助于政府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即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过多的政府干预,不利于市场的发育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种是借助于市场经济所特有的自我调节、补偿和平衡功能,将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分解和转移,比如由风险投资者承担,这主要是通过期货市场来实现。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辅相成,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即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有效分解和转移现货市场中的价格波动风险;二是提供较为正确稳定的预期价格信号,减轻和削弱资源配置中可能出现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使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还需要积极发展健康的期货市场。
除了各类市场发育程度参差不齐,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发育明显滞后外,当前中国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还面临诸多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与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相联系的城乡市场分割仍然存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若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的趋势将难以扭转;二是由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改革造成的市场分割较为严重,地方和部门利益膨胀限制了要素在地区间和部门间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区域和产业协调发展,也不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如何解决数据要素的确权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要素提出,目的是促使其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当前中国制造业面临比较优势明显削弱的挑战,要重塑制造业国际竞争优势,必须加快推进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但是,数据交易中如何确權、单位是什么等问题尚在探索之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四是市场规则建设滞后,市场交易行为不够规范;等等。由此可见,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积极推进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是改革开放后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的结果。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起源于农民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市场化取向,并逐步而坚定地系统化推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而又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为严重的农村为突破口,从农村到城市,从增量到存量,从政策到制度,从局部到全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减轻改革阻力,以维护制度变迁中的经济社会稳定。同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仍需不断完善,而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利益关系调整,可能会有更大的阻力。今后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市场化方向,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也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新时代的经济制度变迁要着眼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也要放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经济制度变迁,一方面要进一步促进生产力进步,实现充分发展;另一方面要平衡好地区间、部门间、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协调发展。在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经济制度变迁也要促进高水平高层次对外经贸发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在新冠疫情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等的冲击下,世界经济下行而中国经济独好,反映出中国的市场经济至少在集中力量办大事、减缓经济波动、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基于市场化方向,中国以往的经济制度变迁学习和借鉴了发达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有益经验,今后也需要学习和借鉴,但更应挖掘本土经验并进行系统化集成,以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势。因此,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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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九
总之,我们党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又面对世界范围内日趋激烈的竞争,能不能解决好发展的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实现国富民强都无从谈起。
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十
xx暑假已经到来,许多的学生放假在家。他们每天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可以进行体育锻炼,参加各种补习班,或外出旅游等等。假期本就是一个放松的时间,可以随性所欲。
二、问题的提出。
轻松愉快的暑假是每一个中小学生所向往的。那么,在暑假期间学生们又在做些什么呢?他们是在家复习功课,和父母出门旅游,还是参加各种各样的学习班培养自己的特长等等。中小学生的暑假还存在哪些问题?学生们的暑假究竟该怎样度过?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我对当地的中小学生的暑假生活进行了调查。
三、正文。
现在多数的家庭父母都有自己的工作,平时父母上班,孩子上学。可到了暑假,学生常常是自己在家。没有了父母和老师的看管,这些未成年人能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吗?处在这样一种无组织、无规律的生活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是最大的隐患。
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超过6成的学生在暑假期间是独自在家,没有父母或其他大人的照看。他们安排自己每天的生活,什么时候学习,什么时候看电视,什么时候出去玩,什么时候参加课外的补习班……尽管每个学生的暑假生活会有所不同,但基本的内容是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网吧是多数学生打发假期时间最常去的地方,另外,暑假天气炎热,很多学生为了避暑去野浴,这都是很危险的行为。据调查,本市有一半以上的中小学生,整天泡在网吧或是游戏厅里,给孩子们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也给家长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如家住本市湘北市场姓王的同学,今年14岁,暑假的第一天进游戏厅玩耍,另一个姓杨的同学上前找王要游戏币,王不肯,杨便操起椅子向王猛砸,尔后又用木棒打其后背,将王打得鲜血直流,晕倒在地,终因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而死亡。又如一姓胡的孩子暑假在家无所事事,便和几个同学去附近农村的坝里游泳,胡本来还会游几下,但由于水草缠身,一时慌张,弄不清方向,他拼命地往深水处挣扎,终因体力不济而活活淹死。其年近七十的奶奶突闻噩耗,一时支持不住,心脏病复发,抢救无效而死亡。
如果这些学生有大人的照看,有人来管理他们的生活,这些惨剧或许就不会发生……但既然已经发生,我么就要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时间的再次发生。
暑假的时间很长,很多家长并不放心把孩子单独放在家里。于是,家长为孩子报学习班,既希望能培养学生的某些特长,又能让学生的生活有些规律,毕竟学习班里有老师看着学生,情况会好些。
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32%的中小学生在暑期中参加了课外辅导班,但喜欢参加课外辅导班的孩子数只占6%。数据显示,家长在孩子学费上的支出占所有支出的65%,学习科目主要集中在英语、计算机、数学、文艺等方面。其中,28%的家长希望孩子通过参加暑期活动来提高学习成绩,26%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提高学习兴趣。
所以在暑假期间经常可以看到很多的学生背着书包坐公交车到各各学习班上课。商家也看准这个时机,开设各类的补习班招揽生意。
作为“假日经济”的一种延伸,长达两个月的暑期成为不少商家获得经济效益的“黄金时期”。这对有些孩子而言,假期却十分难过,他们那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又会给他们报上各种各样的学习班、特长班,对此,家长们也有自己的难处。
通过对所的数据的频数分析可以看出,大一学生的课外时间最多,平均达到每天六小时,而大三学生的课外时间相对较少,平均每天两小时。如图课外时间柱状分析图。
在调查中显示大学生对课外生活自我安排的态度可以看出,50%同学都是稍微安排自己的课外生活,余下的部分,约有10%是仔细安排,而大多数都是无所谓或者不安排,由此可见大学生对自己的课外生活都是没有自主安排得,由此窥视出大学生的课外生活质量出于一个不理想的水平之上,亟待解决。
大学生的课余生活类型以娱乐主导为主。
根据某种活动在课余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为标准,可简单地将大学生课余生活分为学习主导型、活动主导型、运动主导型、娱乐主导型等类型。在学生课余活动中选择率最高的是上网,占89%,而睡觉、玩手机、体育运动等也分别占55%、445和35%,这说明大学生课余生活类型是以娱乐主导为主。
对课余生活的利用情况。
大学生课余生活脱离了社会,不利于技能和经验的提高在大学生的课余生活中,做兼职、义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人很少,体现了大学生的课余活动脱离了社会,不利于大学生在个方面能力与技能的提高,也不利于大学生为走向社会做准备。
以上的种种数据从各个方面反映了目前当代大学生的总体课余生活的状况,对大学生的课余生活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二)对比比分析。
1、不同性别的大学生课余生活的对比分析其中在购物和健身方面有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在购物这一项上女生占36%,而男生只有16%;相反,在健身一项上男生占22%,而女生则7%。通过性别之间的对比我们不难得出,男女生之间的课外生活所存在的差异极大程度上是受各自性别因素上的影响。
2上网的学生多,使用时间长,上网目的不一。
从调查结果看,约40%的学生每天花2-3小时上网,占其所有课余时间50%左右,且12%的时间用于学习查资料,68.6%的时间用于聊天,上校内及论坛,看影视剧。这表明,网络在大学生课余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大学生也越来越钟情于这种新兴的娱乐学习方式。但仅有12%的上网时间用于学习查资料,其余大部分用于聊天,冲浪,游戏和看影视剧。可见,大学生的网络的学习价值和功能有待开发和提高。
3、上网的主要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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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十一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热点,大量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通过对这一时期毛泽东早期文化观以及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文化领导权等研究成果的梳理,为更好地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引起学界高度重视。学者从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毛泽东早期文化观、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研究,成绩斐然。本文旨在对其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概括,以期为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笔者将改革开放以来的研究成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梳理。
这一阶段出现了研究毛泽东文化观的热潮,对毛泽东文化观研究不断得到重视。将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1对毛泽东早期中西文化观的研究。
1.2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特征研究。
这一阶段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研究趋于成熟、稳定,且侧重从微观方面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这一时期亦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更为客观地论述毛泽东文化观,牟岱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为目的出发,对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的原因、特点和意义进行分析,指出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与其家庭生活经历、传统文化教育、“五四”新文化运动有关,受马列关于文化论述的影响、是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结果、是政治斗争的必然要求。[13]张慧明以建设好社会主义文化教育事业为目的出发,深刻分析了毛泽东文化教育思想,指出毛泽东关于新文化教育的基本观点是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同时“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对待中西文化的正确方针。
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更加细致丰硕,主要研究成果分為以下几个方面:
3.1对李大钊文化思想与毛泽东文化思想关系研究。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以陶红霞等人的研究最为典型。关于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的研究,陶红霞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表现在对待中西文化都采取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态度,都主张中西合璧创造中国新文化。[17]管晓莉则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对于中西文化观的趋同性主要表现在李大钊、毛泽东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主静,西方文化主动,对中西文化都进行辩证的否定,均认为中国新文化源于中西文化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3.2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后,很多学者试从微观入手研究毛泽东文化观,譬如对毛泽东法制文化观、民俗文化观、民主行政文化观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成果如下:
覃梦早对毛泽东民主行政文化观进行了讨论,作者着重论述了毛泽东民主行政思想的提出、民主行政价值观的界定、民主行政本质的定义以及民主行政的一系列运作原则和方法,指出毛泽东民主行政文化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民主行政文化观,对于当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文化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27]吴燕对毛泽东法制文化观进行分析,阐述了毛泽东法制思想的要点和党的法制方针以及共和国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探讨了毛泽东法制文化观对当今的消极和积极影响。周直对毛泽东革命文化观进行了探析,分析了毛泽东革命文化观的内涵、特点,论述了其发展历程,对毛泽东的革命文化观进行了反思,提出在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毛泽东革命文化观仍然有着警示作用。
除以上学者外,还有学者从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文化创新思想、文化批判思想、文化政策思想等角度进行分析。譬如潘娜从建构现代国家文化治理体系的视角出发对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的核心要义进行分析,指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突出体现了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的核心要义,同时指出传承和发扬毛泽东文化治理思想,要正确处理“一”与“多”的关系,强化法律和制度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现代国家文化治理体系。亓娇分析了毛泽东文化大众化理论,指出毛泽东文化大众化思想是实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杨成敏分析了毛泽东文化创新思想,指出文化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
这一时期学术界渐重视从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研究毛泽东文化观。这一时期主要代表有康渝生、孙宏健等人。康渝生认为梳理毛泽东有关文化问题的理论建树,透视浸润于其中的致思理路,有助于进一步把握毛泽东文化观的精髓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33]孙泽学在分析毛泽东文化思想的基础时提出毛泽东关于文化建设应与经济、政治发展相适应、新文化建设要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吸收外国先进文化走向世界,文化的现代化与民族化的统一等思想,为初级阶段的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孙宏健在分析毛泽东文化观的基础上提出毛泽东文化观关于文化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成功经验,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积极启示作用。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对毛泽东文化观及相关问题探讨深刻而广泛,研究成绩斐然,但还有一些研究薄弱环节需加强。笔者认为纵观目前研究成果,一是对于现实价值还需深刻探析,深入把握,深入挖掘毛泽东文化观对现代文化建设以及文化自信建设的现实价值;二是笔者发现学界对毛泽东文化观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影响论述欠缺,有待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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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热门12篇)篇十二
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改革开放后一系列经济制度变迁的结果。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并采取了渐进式、系统化推进策略以缓解改革阻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因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要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变迁,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对外经贸高水平高层次发展,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还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经济制度是由一组经济规则集合而成的,是对人们经济行为和方式的界定和规范,也是对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界定和维护。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制度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经济制度也会不断变迁。人们对财富积累的追求使生产力持续进步,而从短期来看经济制度具有稳定性,经济制度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生产力进步;当经济制度阻碍生产力进步时,就必然要求改变经济制度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然而,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会形成与其相依存的、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并被视为是合法的、不可侵犯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就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从理论上说,经济制度变迁是用效率更高的新制度替代旧制度,新制度具有旧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终究会给全体社会成员带来日益增进的利益。但是在新制度的积极效应还没有完全释放以前,经济制度变迁必然会使有些既得利益者(即获得较大相对利益的人群)受到暂时性甚至长期性的利益损失。因而,旧经济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会反对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阻碍者;而能够从新制度中获得更多利益的经济主体往往会拥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制度变迁的推动者。需要强调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政党的形成与发展,使政府在经济制度变迁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政府本身(尤其是地方政府)也是经济行为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加上多元化经济、社会、政治理论和道路的并存,对于生产力进步驱动的经济制度变迁,政府可能是倡导者和推动者,也可能是抵制者和阻碍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站了起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下,中国建立了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中国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这是一种集权式的经济制度,其固有的集中过度、统得过死等弊端严重地束缚了地方、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在当时乃至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都是一种低效率的经济制度。因此,经济制度变迁成为必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创造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奇迹,在短短的四十年间使中国富了起来强了起来。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本身的成效及其带来的经济增长绩效都是极其显著的,并且在此过程中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稳定的、健康的,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阻力。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虽然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但这种转变也是系统性的,必然带来利益分配格局的大调整,尤其是“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利益关系产生了巨大变化。因此,利益受损者会支持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合法性,反对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形成经济制度变迁的阻力。此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总体上是实践先于理论的,因而其还会受到传统社会主义理論和观点的干扰。对此,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选择了渐进式推进的模式[1],即从改革阻力最小的领域入手,尔后逐步创造条件继续向前推进。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将涉及更多的利益调整,可能面临更大的阻力。因此,有必要充分借鉴渐进式、系统化改革的经验,妥善处理好各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中国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邓小平指出:“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取得成功以后,我们就转到城市。城市改革比农村改革更复杂,而且有风险。”[2]117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选择农村为突破口,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农村是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严重的社区,从相对意义上说,农村居民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牺牲者”,而城市居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受益者”。突出的表现是,搞了20多年的社会主义,许多农民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著《摆脱贫困》,主要也是研究农村的贫困问题以及如何脱贫致富。因此,广大农民群众对改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具有更高的积极性。与之相联系,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在启动阶段表现为“自下而上”地推进,带有很大程度的自发性。因此,农村的经济制度变迁属于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称为需求主导型的制度变迁)。这种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也是市场取向的制度变迁,是建立在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制度变迁,或者说是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变迁。这种带有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充分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要求,其核心是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让权、责、利高度统一于农户。这种新制度的创立,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积极性,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又未解决的温饱问题。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绩效,根本原因在于其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包户)真正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即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从一开始便具有市场化取向。塑造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核心是产权很明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划归农户所有,实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马克思这里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个人所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与个人所有制有机结合在一起。按照传统的所有制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但是,根据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概念,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转让权是可以分开的。通过用益物权法可以破解这个难题。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当用益物权人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他物权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转让权时,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上述权利。农户有了明晰的土地产权,则会形成刚性的市场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6]。该制度变迁源于农民自发的行动,是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变迁,也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是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方向,是正确的方向。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一方面,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肯定、推广和优化比如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就是党和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進一步优化。,使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成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在肯定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市场化方向的同时,也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即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较大规模的包产到户在全国曾经出现过三次,但都被“自上而下”地压下去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也是被禁止或限制的,中央文件对包产到户或家庭承包的态度先后经历了“不准包产到户”“不要包产到户”“少数边远山区和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直至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明确指出家庭承包制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可见,对待人民群众自发推行的经济制度变迁,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政府都应予以支持,并积极进行推广和优化。邓小平同志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由农民首先提出的。”[3]711-712习近平同志也指出,在农村选择什么样的经营制度,“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能代替农民选择。”[4]59从这里我们可以更深刻体会到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经济制度变迁中的指导意义和战略作用。
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功,必然会触动城市经济系统,进而引发城市经济制度的变迁。但与农村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经济制度变迁不同,城市改革是供给主导型(或政府强制型)的制度变迁,无论是财税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还是户籍制度,城市改革都表现为自上而下地推动。之所以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别,原因在于城市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强大的地方,制度变迁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较大,改革的难度也大;而农村则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方,改革比较容易推进。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一样,城市经济制度变迁的方向也是市场化,但由于是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往往不容易一步到位,在改革初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双轨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农民工”“城中村”等是城乡二元制度在城市的缩影。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是“扬弃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不是(也不能)采取推倒重来的“休克疗法”,不能即刻废除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既要依靠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又要进行经济制度创新,这是不可回避的矛盾。变革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必然涉及经济利益的重大调整,如果步子迈得过大,既得利益集团难以接受,而其往往又具有占主导地位的话语权,改革会面对相当大的阻力,这就需要进行渐进式的改革。首先是选择能使所有人都能获得利益增进的经济制度变迁,如前所述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其次则可以选择使部分人利益增进但又不损害(或损坏很少)其他人既得利益的经济制度变迁,即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领域率先改革,也称之为从“制度外改革”或“增量改革”入手。这种制度外增量改革突出表现在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上。
邓小平同志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2]238“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3]631乡镇企业之所以被称之为“异军”,是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是“正规军”,国家工业化的推进要依靠城市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业化与城市化相辅相成。谁也没有料到在广大农村也会自发地发展出与“正规军”(即国有企业)相竞争的乡镇企业(即草根企业),而且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市场化的,进而形成一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之外的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异军”。早在1985年,乡镇企业产值就超过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6万多亿元,相当于1985年全国社会总产值;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达12万多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5%,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与当年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相当。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有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包括“长三角模式”“珠三角模式”“温州模式”以及“晋江模式”,都是建立在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的。
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是制度外增量改革的重要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的,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对经济增长、国家税收、居民收入、科技创新以及对外贸易等的贡献份额持续上升,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占比超过70%,提供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90%。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占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资本实力较为雄厚,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非公有制企业机制灵活,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多变性和不确定性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增长能力。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创新和发展。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质量不断提高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种分配制度有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匹配的经济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将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置于统一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場竞争。
现在回顾起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以外的增量改革,要做到完全不触动既得利益者是不可能的。因为传统经济制度结构下的利益结构是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的,并且各经济主体在此利益结构下的既得利益是受法律和制度保护的。传统经济制度外的增量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然会打破制度交易的平衡,从而使传统既得利益者受到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害。市场空间总是有限的,增量制度变迁的产物——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必然会对传统公有制企业的既得利益造成较大的冲击,两者成为竞争对手,冲突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只是这种损害程度比起制度内存量改革要小得多,相对比较容易被既得利益者所接受。因此,只进行制度外增量改革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不是最优方案,只能说是次优方案。还必须进行制度内存量改革,将公有制企业也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并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市场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让其与非公有制企业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帕累托改进”。
我国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并不断地向纵深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家庭承包制的建立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如果说家庭承包制把“一统天下”的传统计划经济制度打开了一个缺口,那么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则使中国经济制度不可避免地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变。但是,这两项制度变迁都是农民自己创造的,都是源于农民群众的自发行动。农村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发源地,但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绝对离不开城市改革,离不开国有企业改革。在城市经济制度变迁及其制度内存量改革的启动阶段,为了减轻制度变迁遇到的阻力,在很多领域并没有立改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而是先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的框架内做些政策性调整。这里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进行分析。
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对国有企业统得过死的弊端,改革开放后首先实施了对国有企业“扩权让利”的过渡性政策,即把一部分权力和利益下放给地方、企业和个人(包括利润留成、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政策调整),以利于调动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政策性调整,只有激励机制,而没有约束机制,往往会导致工资、奖金、福利等的增长速度超过企业利税的增长速度,进而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政策性调整转入制度创新。建立硬预算约束机制则是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标志,只有建立起硬预算约束机制,才有可能把国有企业塑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而要形成硬预算约束机制,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为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源支付代价,二是企业必须按事先规定的标准向国家上缴利税,三是企业经营亏损时不能随意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四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契约(包括信贷契约、商业契约等)。因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探索,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股份制或公司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模式。
但是,要把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造成为股份制或公司制,还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国有资产产权问题。比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以防止在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如何有效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建立合理的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防控机制;如何管控国有股权交易,使国家、企业和个人能够平等分享国有资产增值利益;国家的股东职能应由政府的哪个部门代理,以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政企不分;等等。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通过产权流动或转换推动资本流动和重组,使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要素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从效益低的部门流向效益高的部门,进而促进生产的集聚与集中以及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即国有股占绝大比重,導致股份制或公司制改造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还需要为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进入创造有利的条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改革离不开市场化的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任何权利的获得都应通过市场交换实现,所有权也不例外。不完全的市场条件必然导致不完全的所有权形态,扭曲的市场关系必然造成扭曲的所有权关系。所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进一步从产权制度改革来看农村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差异性。表面上看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具有相似性,都是“两权分离”关于“两权分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需要从理论上厘清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离开所有制关系谈所有权,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马克思提出了科学的所有制和所有权理论:所有制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系列经济关系的产物,所有权则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所有制关系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其主体是同一的;所有权也包括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使用、归谁受益,但与所有制不同,所有权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分离的,即分属于不同主体。马克思把所有权关系或财产关系定义为“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7]。既然是法律用语,法律可以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进而使所有权与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相分离有了法律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两者的“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具有本质区别。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所有权人把资产或资源委托给经营权人经营,就会产生代理关系带来的代理成本,使经营者的经营方向有可能偏离所有者的目标。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农户则是集体成员,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目标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加上农业家庭生产经营规模及监督成本较小,因而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几乎没有代理成本;同时,包干制使农户的经营绩效与其自身收益密切相关,进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经营活力,也为农民走向市场扫除了障碍。而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相对于“农民集体”,“全民”更为抽象,也有更多的目标取向,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可能具有较大的不一致性,加上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组织运行较复杂,监督成本也较高,因而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较大的代理成本;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益与经营绩效的关联度相对较小,其努力程度也难以衡量,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但可能产生激励不足问题,还可能引发寻租、利益输送等弊端。此外,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和政府干预的惯性,简单的“两权分离”并不能使国有企业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还需要在诸多领域进行相应的市场化改革。可见,公有化程度越高的领域,改革的难度越大,产权越难明晰,越难与市场经济接轨。因此,某种意义上讲农村经济制度变迁是一步到位的,并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成效;而国有企业改革面对的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需要逐步推进,其短期绩效也逊色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
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要实现从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难以想象的,阻力也是相当大的。加上没有现成的经济制度和经验可供借鉴,中国的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没有一下子全面铺开,而是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选择了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路径。这种以局部带动全局的制度创新在地域上表现为:先在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再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全国的经济增长和市场经济发展;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再推广到全国。具体来讲,最为典型的就是根据不同阶段改革开放的需要,相继建立了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区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
为了在经济制度变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保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就必须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市场经济制度较易建立的地方开始,经济特区应运而生。1980年中国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8年又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以引进外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区域,一般设置在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比重较低、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的地区。这些地区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制约较小,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外资经济比较容易发展。在当时投资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为了吸引外资,中央赋予这些地区特殊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金融优惠、土地厂房使用权优惠、固定资产折旧优惠以及放宽外汇管制等。这些特殊优惠政策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构建了经济特区独特的经济竞争优势,使经济特区以超常速度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并有效带动了全国的经济增长,也为全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固然对突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却不符合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公平竞争规则,不符合经济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殊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狭小直至消亡,而普惠政策的覆盖面将越来越宽大直至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又先后建立了一批包括深圳、厦门经济特区在内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经济制度变迁从重点突破、单方面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的必然产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顾名思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在于全局性、系统性、链条性,要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城乡、生态等方面多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协调性,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央选择有一定代表性又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并把解决各地区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与攻克全国性制度创新难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面系统的制度创新,率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综合性配套改革发挥示范作用。应当说,创建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都是为了促进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如果说经济特区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開辟了道路,那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是与经济特区一起,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创造条件[8]。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规模效益的存在决定了市场经济是开放的。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市场经济与外部的市场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制度创新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深化制度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地,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商品、服务、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的国际流动,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要从商品和要素市场的开放上升到市场规则的开放,不但要学习发达国家好的经验,也要坚持和推广自己好的做法,还要为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完善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优化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9月,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260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有效促进了国内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
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具有明确的市场化方向,目的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但需要逐步推进,还要求制度变迁是系统性的。这里基于中国市场体系的发展,进一步说明中国经济制度市场化变迁的渐进性与系统性。高标准的市场体系要求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国内市场统一,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统一,还包括市场规则的内在统一,要消除各种行政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开放不仅仅是对外开放,对内也要开放,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部门之间相互开放,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城乡、跨行业的商品和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完整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市场,还包括资本、劳力、土地、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不仅包括现货市场,还包括期货市场。完整的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进而具有渐进性、顺序性,具体表现为商品市场发育、要素市场发育和期货市场发育三个不同阶段。
与计划经济制度相辅相成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承认消费资料是商品,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更不承认要素是商品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关系“只限于个人消费品”。。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商品的范围从消费资料扩大到生产资料,但也明确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因为这涉及要素和资源的核心问题,即所有制问题。然而,经济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放开包括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销和价格,使商品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使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就要求要素配置也要市场化,让要素能够根据市场信号进行自由流动、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没有要素市场对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只能发挥微观组织的比较优势,无法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要素生产率和报酬率。此外,要素市场还可以通过地区间、城乡间的要素流动和配置,缩小地区间、城乡间的差距。因此,没有充分发育的要素市场,也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要理论创新,就是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作用”上升到“决定性作用”,从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9]。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第一份文件。
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消费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育呈现明显的渐进性和顺序性,要素市场、期货市场的发育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公有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人,劳动力不应当成为商品;既然土地和劳动力这两个最基本的要素都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就不存在要素市场。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新中国成立后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追赶型经济发展战略,而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当时的条件下所必需的资本原始积累只能由“三农”来承担,其主要途径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城乡要素价格剪刀差,这就必然会抑制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比如严禁农村劳力、土地在市场上流通和交换。中国“三农”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要素市场发育滞后是其中重要的原因。长期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在供给侧。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供给侧和需求侧都有影响,但并没有改变供需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供给侧。只有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才能促使要素从低效领域向高效领域流动,提高要素质量和要素配置效率,推进经济发展动力转变、效率提高、质量提升,从而不断优化供给结构。而要发挥市场在资源(或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就必须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步伐,推动政府从“定价格”向“定规则”转变。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要素流动都要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直接干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要素价格,进而调节要素市场的供求关系,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随着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形成与发育,客观上要求建立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机制,以防止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的严重冲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规避和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借助于政府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即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过多的政府干预,不利于市场的发育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种是借助于市场经济所特有的自我调节、补偿和平衡功能,将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分解和转移,比如由风险投资者承担,这主要是通过期货市场来实现。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辅相成,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即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有效分解和转移现货市场中的价格波动风险;二是提供较为正确稳定的预期价格信号,减轻和削弱资源配置中可能出现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使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还需要积极发展健康的期货市场。
除了各类市场发育程度参差不齐,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发育明显滞后外,当前中国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还面临诸多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与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相联系的城乡市场分割仍然存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若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的趋势将难以扭转;二是由行政分权和财政分权改革造成的市场分割较为严重,地方和部门利益膨胀限制了要素在地区间和部门间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区域和产业协调发展,也不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如何解决数据要素的确权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要素提出,目的是促使其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当前中国制造业面临比较优势明显削弱的挑战,要重塑制造业国际竞争优势,必须加快推进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但是,数据交易中如何确權、单位是什么等问题尚在探索之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四是市场规则建设滞后,市场交易行为不够规范;等等。由此可见,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积极推进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变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是改革开放后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的结果。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起源于农民自发性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市场化取向,并逐步而坚定地系统化推进:以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突破口,尔后逐步推进城市经济制度变迁;从制度外增量改革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内存量改革;从政策性调整入手,尔后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局部性制度创新入手,尔后逐步扩大到全局性制度创新;从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到构建完整的市场体系再到制定有效的市场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之所以以传统计划经济制度较为薄弱而又受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压抑较为严重的农村为突破口,从农村到城市,从增量到存量,从政策到制度,从局部到全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减轻改革阻力,以维护制度变迁中的经济社会稳定。同时,这种渐进性式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党和政府对家庭承包经营等自下而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进行了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和科学优化,并自上而下地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系统化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不但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变,而且还实现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仍需不断完善,而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利益关系调整,可能会有更大的阻力。今后的经济制度变迁也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市场化方向,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也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新时代的经济制度变迁要着眼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也要放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经济制度变迁,一方面要进一步促进生产力进步,实现充分发展;另一方面要平衡好地区间、部门间、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协调发展。在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经济制度变迁也要促进高水平高层次对外经贸发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强。在新冠疫情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等的冲击下,世界经济下行而中国经济独好,反映出中国的市场经济至少在集中力量办大事、减缓经济波动、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基于市场化方向,中国以往的经济制度变迁学习和借鉴了发达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有益经验,今后也需要学习和借鉴,但更应挖掘本土经验并进行系统化集成,以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势。因此,应将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优势上升为制度优势和理论优势,为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制度变迁提供借鉴,并为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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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3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10]习近平.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j].求是,2020(16).
《浅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摘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坚持。
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建立了举世闻名的灿烂文化。但是,由于封建统治的腐败和历史局限性,到清代的康、雍、乾时期,虽冠以帝国之称,由于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加之统治者盲目乐观,其实已到历史发展的尽头,光彩夺目的“盛世繁华”背后映衬着的只是落日余晖。终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英国的坚船利炮首先撕开了中国的大门,清朝军队不堪一击,中国自此开始逐步滑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此后的中国屡遭西方列强的侵略和蹂躏,国家主权和领土不断受到侵蚀,中华民族蒙受着空前的屈辱和灾难。
面对着“亡国灭种”的严峻局面,多少仁人志士怀着强烈的危机感和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为了寻求救国真理,历经千辛万苦,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民族赞歌。但无论是以洪秀全为代表的农民运动领袖,还是以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派,亦是模仿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戊戌维新派,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究竟路在何方?直到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革命的面貌才焕然一新。
马克思主义创立于19世纪40年代,是工人阶级政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是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但马克思主义自诞生起已有160多年的历史,人类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发展,都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预想。要将理论变为现实,实现伟大理想,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向前发展,不断以新的内容来丰富和发展自己,以使自己始终充满活力,不断与时俱进,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所在。
马克思主义初入中国时面临着“如何中国化”的问题。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指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之间的相互结合、双向建构的互动关系,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相互适应、相互融合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要在中国“生根、开花、结果”,必须在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不断地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元素,并把它改造融合为自身成分;必须适应中国实际情况,在内容和形式上做出相应的调适;必须随着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的不同阶段的条件、特点、任务而发展自身。同样,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全面认识,从而真正把其精髓融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初始就信奉马克思主义,把其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史。中国共产党94年的发展史表明:解决中国的时代课题,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行,但是忽视中国实际,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同样不行。
土地革命后期,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路线在党内盛行,他们不顾中国国情,机械理解马克思主义,将苏联经验神圣化、教条化,最终导致了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国革命几乎陷入绝境。在关乎存亡的危机时刻,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实行工农武装割据的正确主张,从而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新型革命道路,创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领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经验不足,照搬他国模式,在此过程中我们走了弯路,付出了巨大代价。“文革”结束后,中国何去何从,历史又一次将中国推到了十字路口。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正确把握中国社会发展阶段,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初步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
进入新世纪,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深刻变化,我们准确把握当代中国发展实际,在实践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马克思中国化取得全新进展,中国共产党先后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什么是发展,怎样发展”等时代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它们既反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又以新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既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又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
显而易见,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中国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之所以能够从失败走向胜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毛泽东大胆地倡导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独立思考,大胆创新,最终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适合于中国的实际,并引领中国革命走向成功。同样,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曾一度遭受严重挫折,也是因为党在那个特殊时期,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原则,把马克思主义的某些理论观点教条化、公式化,背离了中国实际,背离了时代特征。
当下,中国共产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一项极其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它的建成和实现标志着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一个历史性的发展新阶段,意味着我国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唯有在认真分析国情、民情,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脉搏的基础上,紧紧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我们唯有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创造新办法,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发展的理论推动和指导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各方面的创新,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难题。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马克思主义。正是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具有了中国特色,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才使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取得胜利。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时代课题。历史上它经历了种种艰难曲折,新时期仍将可能经历新的艰难曲折,出现各种争论和斗争。但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和挑战,我们都应坚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坚定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坚持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在发展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只有这样,国家才有出路,民族才有希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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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m].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4.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热点,大量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通过对这一时期毛泽东早期文化观以及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文化领导权等研究成果的梳理,为更好地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毛泽东文化观引起学界高度重视。学者从毛泽东文化观产生的渊源、特征、毛泽东早期文化观、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研究,成绩斐然。本文旨在对其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概括,以期为推进新时代文化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笔者将改革开放以来的研究成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梳理。
这一阶段出现了研究毛泽东文化观的热潮,对毛泽东文化观研究不断得到重视。将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1对毛泽东早期中西文化观的研究。
1.2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特征研究。
这一阶段对毛泽东文化观的研究趋于成熟、稳定,且侧重从微观方面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这一时期亦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更为客观地论述毛泽东文化观,牟岱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为目的出发,对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的原因、特点和意义进行分析,指出毛泽东倡导大众文化观与其家庭生活经历、传统文化教育、“五四”新文化运动有关,受马列关于文化论述的影响、是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结果、是政治斗争的必然要求。[13]张慧明以建设好社会主义文化教育事业为目的出发,深刻分析了毛泽东文化教育思想,指出毛泽东关于新文化教育的基本观点是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同时“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对待中西文化的正确方针。
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更加细致丰硕,主要研究成果分為以下几个方面:
3.1对李大钊文化思想与毛泽东文化思想关系研究。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以陶红霞等人的研究最为典型。关于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的研究,陶红霞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中西文化观趋同性表现在对待中西文化都采取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态度,都主张中西合璧创造中国新文化。[17]管晓莉则认为李大钊与毛泽东对于中西文化观的趋同性主要表现在李大钊、毛泽东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主静,西方文化主动,对中西文化都进行辩证的否定,均认为中国新文化源于中西文化的相互渗透和融合。
3.2毛泽东文化领导权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后,很多学者试从微观入手研究毛泽东文化观,譬如对毛泽东法制文化观、民俗文化观、民主行政文化观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成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