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对某个领域或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并书面表达的一种文献形式。调研报告是研究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成果,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一
杭州市振石教育集团(修改成自己渔业资源专业实习单位)。
此处可以继续添加具体你渔业资源专业实习单位的详细介绍。
五、实习主要内容。
我很荣幸进入杭州市振石教育集团(修改成自己渔业资源专业实习单位)开展毕业实习。为了更好地适应从学生到一个具备完善职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实习单位主管领导首先给我们分发渔业资源专业相关岗位从业相关知识材料进行一些基础知识的自主学习,并安排专门的老同事对岗位所涉及的相关知识进行专项培训。
在实习过程,单位安排的'了杜老师作为技术指导,杜老师是位非常和蔼亲切的人,他也是渔业资源专业毕业的,从事渔业资源领域工作已经有十年。他先带领我们熟悉工作环境和渔业资源专业岗位的相关业务,之后他亲切的和我们交谈关于实习工作性质以及渔业资源专业课堂上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容易遇到的问题。杜老师带领我们认识实习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并让我们虚心地向这些辛勤地在渔业资源专业工作岗位上的前辈学习,在遇到不懂得问题后要积极请教前辈。
在单位实习期间,我从事的渔业资源专业相关的工作之外,还负责协助人事部部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计划,利用渔业资源知识处理相关文书。具体实习内容过程如下:
第一、招聘。协助人资部处理首先,要熟悉招聘流程。其次,与用人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用人部门的需求状况。
第二、录用并建立员工档案。给员工办好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办工作证等等;在合同方面遇到问题时,才发现在大学里学渔业资源专业理论知识之外,更应该学习合同相关实践法律知识。
第三、单位考勤管理,完成每月考勤记录,并根据考勤情况进行薪资计算。虽然只是简单的计算,但也需要excel相关知识。在大学里学习渔业资源专业知识之外,我利用课余时间考取电脑应用二级证书终于在这里发挥了作用。
短暂的实习生活除了掌握渔业资源专业相关工作经验,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学习到了很多在渔业资源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还有人生角色的变换——从校园思维模式到职场思维模式的转变,为今后尽快适应融入渔业资源专业岗位职场生涯奠定了基础。
六、实习总结。
当我们从母校——××大学(修改成自己渔业资源专业所在的大学)毕业,就意味着要踏上职业生涯的道路,对于渔业资源专业的应届生的我来说,还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经过了这两个月渔业资源专业相关岗位实习,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特别是在领导和渔业资源专业岗位相关同事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二
敬爱的市环保局领导:
你们好!地球是生命的摇篮。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地球,这个人类的母亲,是那样美丽壮观。我们都热爱我们的可爱家园。但是,人类随意浪费地球慷慨提供给我们的自然资源。比如:大气资源,水资源,矿物资源,生物资源和森林资源。人们乱砍滥伐树木,森林资源日益减少。作为“地球之肺”,它们不仅可以为所有的动物提供氧气,也能吸收许多对人体有害的气体。人类毁坏森林资源,其实也是在毁灭自己。在垃圾桶里可以经常见到只写了几页就扔了的笔记本,也可以见到许多一次性用的筷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使人们的环保知识过于少和对奢侈生活的追求。为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实施垃圾分类,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纸,木材进行回收利用。
2、为珍惜资源,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一次性纸碟等用品,纸要两面都使用。
3、不乱砍滥伐木和保护森林植被。
4、保护环境,多植树,多造林,用于抵挡风沙,防水土流失,防止洪水。
5、加强宣传强度,让人们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号召人们保护珍惜森林资源。为了让地球变得更美丽,为了让天空更蓝,为了让白云更纯洁,为了让土地更肥沃,为了让河水更清澈,让河流为我们流淌,让鱼儿为我们畅游,让鸟儿为我们歌唱。让我们一起珍惜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呵护地球家园。
以上是我个人的片面之见,希望领导们能考虑并采纳我的建议。祝宣传工作顺利!
xx市第一小学学生尚琛展。
xx年10月31日。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三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建议,我部于8月21日至27日牵头组织县林业局、防火办等单位组成调研小组深入黄沙、上奉、渣津、马坳、复原、漫江等六个乡镇和星子县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调研,对山林火灾引发原因与如何做好山林防火工作有了较直接的了解。现就此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客观原因
1、全球性气温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对山林防火有直接影响作用。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烧煤烧气农户增加,烧茅柴农户相应减少,田边、山边形成了较为丰厚的枯茅,对控制火源非常不利,成为引发山林火灾的隐患。
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大部分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下的大部分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出现火警时难以在有效时间内召集扑火队伍,导致山火蔓延。
4、我县部分山区老百姓有着刀耕火种的传统习惯,为山林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引发火源。
5、我县山林面积大,边界线长,干部人员相对数量少,在管护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6、山林火警发生后的扑救手段十分原始。我县大部分乡镇都没有现代化的灭火设备,灭火的工具是一根树枝,一把柴刀,只有县扑火队才配备了风力灭火器等现代化灭火工具,发生火警后,由于扑火不力,延误战机的情况屡有发生。
7、有极少数火警、火灾是由于雷击、高压电线短路引发。
(二)、主观原因
1、部份老百姓防火意识差。来源于老百姓对山林感情不深,责、利不明显,认为是否发生山火与其没有太大的关系,导致出现“着火有人看没人打、百姓看火干部打火”的.场面。
2、宣传留有死角。出动宣传车、书写宣传标语、张贴禁火令等宣传工作并未在全县范围内全方位到位,宣传工作没有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
3、对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看护责任没有到位,我县还没有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是导致我县火灾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4、我县在“清明节”、“元宵节”上坟祭祖期间烧火纸、点火烛、放鞭炮、焚香的传统习惯没有改变,使用鞭炮,燃烧香纸,却未待余火灭烬就离去,致使“星星之火”扩大成山林火灾,导致在两节期间火灾频繁发生。
5、山边、路边、田边、坟边、屋边等“五边”清理工作没有到位,生物防护林建设和人工防火带砍伐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6、部份老百姓在烧田边、地坎时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也是引发山林火灾的原因之一。
7、有些村有地方保护主义,有案不报,给案件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无形中助长了百姓在野外乱烧茅草的胆量。
8、对失火者处罚打击力度不够,连带责任不显著,在处罚过程中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1、黄沙镇茶场:在防火关键时期选派专人到进出道口看守,对外村人员进入茶场的一律要进行签字登记,并对其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和落实责任追究。
2、上奉镇观前村:对全村9000多亩山林全部实行封山,并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报酬标准聘请2名护林员,定期对山林进行管护,在防火关键期进行鸣锣巡查。该村还通过村规民约规定:失火者按500―1000元进行罚款;该村目前已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谁家失火谁就自愿请上山打火的百姓吃一顿饭,以表感谢。
3、马坳镇、渣津镇:在吸取往年发生山火教训的基础上准备采取新的防火模式: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防火基金,并设立专用帐户,由各村管理和支配使用,镇分管领导监管。
4、马坳镇:结合林改工作认真做好责任山内坟墓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并落实好祭祖期间坟墓区内防火责任。同时,计划在林改期间每村明确一座公墓山场,以便坟墓区的防火管理。
5、复原乡:成立了边界联防机构,并明确了领导分工,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在火险期实行火警、火灾零报告制度和日鸣锣制度。另外,复原乡老百姓通过长期的传统美德熏陶和党委、政府防火责任意识的灌输,形成了良好的全民防火意识。如:有一次雅洋村黄沙段发生火警,中坪、湖洲等村的老百姓自发参与打火。
6、漫江乡沙溪村:采取砍“三边”和重要时期按20元/天的报酬请人鸣锣警示等措施,对防火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该村在近11年中都未发生山林火灾。
对星子县山林防火通过为期一天的调查,结合本县的山林防火现状进行比较,认为星子县在防火工作上有三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一)、全面动员,努力强化全民防火意识
公开信,层层签订责任状,转发张贴九江“禁火令”等方式,采取“联防、联户、联保”的形式,强化全民防火意识;三是开展“人人是防火对象,森林防火从我做起”的群众性活动,形成全社会性的森林防火合力,并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课,确保防火教育每月不少于一课时。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范农事用火,正确引导农俗用火
在高火险天气,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在“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县委、县政府抽调万人机关干部下乡抓森林防火;提倡文明祭祖,严格执行五不准(即:上坟祭祖不谁烧纸、不准焚香、不准放鞭炮、不准送明火灯、不准点蜡烛);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做到重奖严罚山火追究制。
(三)、健全巡山队伍,设立要道关卡,确保重要地段杜绝火警
根据山林防火工作需要,积极健全巡山队伍,在重要地段做到每一千米配置一名巡山员,并给每位巡山员配备手操扩音话筒和轻装灭火工具,要求巡山员对来往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在进入坟山的要道设卡检查(设卡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到晚上8点30分),检查进山上坟人员是否带有违规物品,并对进山人员进行详细登记。
1、完善宣传机制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认识。要把山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进农户、进学校、进机关;到公路边、到要道口、到偏僻屋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要在重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牌;要做好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把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杜绝山林防火宣传遗留死角。
2、加强护林队伍建设
一是按规范标准配备足够的有战斗力的护林员队伍;二是通过护林员的工作,使野外火源管理落到实处,把大量工作放在做好超前预防上,放在杜绝引发火源上;三是每年应举办1-2期防火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利全面提高护林员敬业、技能综合素质;四是建议护林员的报酬通过“一事一议”来确定,在村规民约罚没收入中支出。
3、完善联防制度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单靠政府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做好的。如果没有当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其后果是不难设想的。一是稳定联防组织,创新管理机制,做好全面协作。二是加强联防值班,按联防工作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联防值班制度。三是加强协作交流,及时做好森林火险信息和火情、火灾信息通报工作。
4、落实责任机制
要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户,到学校,到机关,对“三边”(山边、路边、田边)和山上坟墓要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一处着火两处受罚制度,并进行双重处罚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5、建立预防机制
认真砍好重要地段的防火带;不断加大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力度,在山边外围和山脚田边火险等地段,营造以木荷、毛竹为主体的生物防火林带,是森林防火上一项根本性、长远性的“治本”重大措施;启动“一事一议”制订村规民约,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把村规民约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从思想意识上服从村规民约。
6、建立全民监控机制
要在各级党政、村、组、农户,机关,学校建立监控机制,确保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工作到位;通过启动“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做好巡防工作或全民进行轮流巡防。
7、建立经费保障制度
要转变目前这种“重扑火轻防火”、“重应急支出轻长效支出”的现状,要通过各方筹措筹集资金,认真做好从三个字上下功夫,即:突出一个“防”字(即:做好山林火灾预防工作),落实一个“保”字(即:保障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的支出,当前要解决县森林消防队的“三保”、今春乡镇扑火工资兑现问题和县防火办宣传、通讯等防火工作经费支出),抓好一个“查”字(即:确保山林火灾案件查处到位)。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四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渔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西湖水域、西溪湿地水域以及城市河道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开展渔业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跨行政区域的,由市渔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有关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渔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渔业资源保护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水利、环保、海事、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公安、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地方特色渔业品种名录由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鼓励、支持开展本市地方特色渔业品种的基础性、应用性科学研究。
第七条。
本市实施重要渔业水域严格保护制度。
重要渔业水域名录、类型、范围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八条。
禁止在重要渔业水域范围内设置新的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应当达到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要求。
在重要渔业水域范围内进行水工建设、疏浚航道、勘探、建设锚泊地、爆破、采砂、排污等作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前应当征求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前款作业对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有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并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对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国有渔业资源损失的,渔业主管部门有权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第九条。
市、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重要渔业水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动态监测、调查和评估,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渔业捕捞限额控制等提供决策依据。
渔业、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环境监测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
第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进行捐赠。
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渔业资源监测、调查结果,每年组织实施增殖放流,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单位和个人实施增殖放流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增殖放流期间,禁止在增殖放流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捕捞作业。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实施增殖放流七日前向社会公告禁止捕捞的期间和水域范围。
第十二条。
禁止非法捕杀、伤害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市渔业主管部门设立或者委托公益性救护机构,对受伤、搁浅、误捕、没收、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和暂养。暂养和救护治愈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及时放生。
第十三条。
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生生物生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确定并公布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名录。
禁止向开放性水域投放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
第十四条。
七里泷大坝下游富春江水域、钱塘江水域的禁渔期、禁渔区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水域的禁渔期、禁渔区由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五条。
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水域特点,可以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为垂钓区。在垂钓区进行垂钓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禁捕品种、最低可捕标准的规定;。
(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者污染水体的饵料;。
(三)不得妨碍渔业生产;。
(四)除休闲渔船外,不得使用船舶或者其他水上浮具离岸垂钓。
在千岛湖水域划定的垂钓区垂钓的,应当遵守千岛湖渔业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具体办法由淳安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十六条。
属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和捕捞权,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所得资金专项用于渔业资源增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民的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削减新安江水域、富春江水域和钱塘江水域的网箱养殖规模,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
在七里泷大坝下游跨县(区、市)行政区域的水域实施捕捞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款规定以外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所在地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渔业资源总量及区域分布情况制定捕捞渔船数量和捕捞工具控制办法。
市渔业主管部门在上级核定的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捕捞限额总量内,按照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核定全市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捕捞限额指标,下达各区、县(市)。
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捕捞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并与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第二十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省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和渔具外,本市行政区域内还禁止使用下列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和渔具进行捕捞作业:。
(一)使用鱼鹰、灯光诱捕的;。
(二)在鱼类洄游通道设置断江捕捞的;。
(三)利用水位落差搭建围坝、围堰等设施捕捞的;。
(五)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富春江水域、钱塘江水域使用虾笼捕捞的;。
(六)在千岛湖水域使用二层框刺网、三层刺网等渔具捕捞的;。
(七)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方法进行捕捞的。
前款所称密网,在千岛湖水域是指最小网目尺寸小于4厘米的渔网,在其他水域是指最小网目尺寸小于2?5厘米的渔网。
第二十二条。
本市渔业水域主要保护鱼类品种的起捕标准由市渔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各种捕捞作业应当主动避让幼体群。捕获小于前款规定起捕标准的主要保护鱼类及其幼体的应当立即放回水域。
第二十三条。
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水上作业要求;。
(二)具备捕捞作业技能,并通过渔业法规和渔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向发证机关备案登记本船捕捞作业人员。
第二十四条。
从事渔业捕捞人员作业期间,不得向渔业水域倾倒垃圾、排放油污,不得携带禁止使用的渔具。临水作业应当穿着救生衣。
市、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人员发布潮汛、洪水、水体污染等涉及渔业生产作业安全的水文信息。
建德市、桐庐县人民政府应当分别在新安江大坝、七里泷大坝下游划定禁止进行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为渔民转产转业提供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引导渔民从事休闲渔业、水产养殖等其他行业。
第二十六条。
市、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增殖放流水产苗种检验检疫工作,建立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产地准出等制度,推广应用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提高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在禁止捕捞的期间和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捕捞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非法捕杀、伤害省、市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捕捞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属渔业从业人员的,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开放性水域投放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投放的危害性外来水生物种,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属渔业从业人员的,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违法进行垂钓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钓具,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和渔具进行捕捞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捕捞小于规定起捕标准的主要保护鱼类及其幼体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不符合条件的渔业捕捞人员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改正,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人不向发证机关备案登记本船捕捞作业人员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从事渔业捕捞作业期间携带禁止使用的渔具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没收禁止使用的渔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核发养殖证、渔业捕捞许可证的;。
(二)参与或者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未依法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五)未依法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五
企业提高利润率的途径只能是增加产量,行政管理的思路是通过检测严把质量,通过公开让社会选择优质低价的厂家。
(一)xx单位平方米防火设备造价:通过典型工程分析,防火设备造价每平方米为x元。
由于数据就较少,无法从工程类型、防火设备种类对单价的影响进行分析。若把所有数据看作无明显主导因素的随机分布,则单价从x元到x元之间,离散系数为x,可见离散比较大。若保守估计,则每平方米单价为x元。
(二)xx每年新开工消防工程规模:通过近几年报建数据分析,我市平均每年新增防火设备容量为x万平方米。
从时间序列上分析,因为增速趋势明显,呈现二次曲线关系,不宜以平均数预测今后几年我市新增防火设备容量。鉴于数据较少不好拟合,用加权移动平均预测今后三年内我市防火设备市场容量,近三年权数分别为x,x,x,则今后三年内我市防火设备容量为:x万平方米,x万平方米,x万平方米,平均后今后每年预计新增x万平方米。
(三)xx防火设备总量:按照以上数据,我市以后三年新增防火设备额市场容量为1亿元左右。未来三年将新增防火设备市场x亿多元。
(四)预测量的定性分析:以上统计数据和预测是通过典型工程分析的来的,只具有有限的代表性,但对于宏观管理已经足够。本统计和预测数据尤其是存在以下不足:
每平方米防火设备造价应该划分防火单元,按照各个单元进行分析。
未来审批的消防工程数量应结合地上建设总量进行分项预测。
(五)适宜的厂家数量定性分析:从规模经济分析,一个中小防火设备厂家需要年销量x万元左右,最低不能少于x万元,否则就无法购置先进设备,只能进行小作坊式粗放经营,对保持稳定的防火设备质量不利。按照每厂家x万元分析,xx市场能容纳3个厂家,以x万元分析,能容纳x个厂家。x个厂家是上限,否则厂家就无力进行技术更新,有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的可能性。
(一)防火设备各个成本因素分析:
通过典型设备分析,防火设备造价成本因素为:
红星美凯龙家具城的沙发主要有博登沙发跟米洛沙发。其中博登沙发的特点是时尚简约,优质上品。博登沙发旗下品牌有“欧兰迪雅”、“麦迪”、“倾情之恋”、“富诗妮”等沙发品牌。
其中灰色代表变动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和计件人工工资。紫红色代表固定成本,主要包括折旧、办公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和非计件工人工资。黄色表示销售成本。天蓝色表示摊销成本、中小修理费用。
成本分析数据如下:
1、从成本分析来看,防火设备的主要成本是原材料和设备折旧。其中设备折旧占x—x%,其次原材料占x—x%左右。
2、不同厂家成本构成差异非常大。采用先进设备的,设备折旧超过x%,采用家庭作坊式作业的,折旧低于x%。
3、不同型号防火设备原材料占的比重也不相同,钢构电动门原材料占x%以上,钢构门占x%左右,混凝土门占x%左右。
4、简单平均成本为x元/樘。
(二)典型设备折旧分析:
目前防火设备厂家技术更新快的已经采用加工中心。某厂的加工中心一台价值x万元左右,目前年加工x樘防火门,按照高新设备平均5年的技术寿命折算,一樘门的机加工费用就是x元,占成本的x%。
这样一台加工中心每台班可加工x樘,一年可加工x樘。如果按照每天一班计算,每樘机加工费x元,如果有市场协作,三班计算,则没樘门机加工费用x元。
可见折旧费用高的原因是产量上不去。
(三)目前的售价分析:
三是要同相关协作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土地招拍挂工作中的问题,完成供地前期规划、供地后期管理的基础工作和验收工作;建立统一协作关系,共同促进和培育规范的土地市场。
目前简单平均售价x元,税前利润率x%,可见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该行业将逐渐萎缩。目前xx几家企业有的准备转产,有的已经转产,有的处于半停顿状态,就是低利润率的真实反映。
(四)合理售价分析:
按个个人测算,防火设备合适的利润率税前应达到x%。这x%中,其中上缴国家企业所得所税x%,付银行利息x%(按照x%资产负责率。
按照x%的税前利率计算,合理的防火设备售价应达到x元/樘。和目前的x元相比,需要提高售价x%。
(五)提高利润率的途径:
提高利润率只有降低成本。三个主要成本要女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折旧费中,材料费无法降低,否则只有采用劣质材料。
1、人工费:近几年呈现上涨态势,也无法降低。但是可以增加产量降低单位产品人工费。如车工目前每月工资x元,加上其他费用大约x元。目前开工率大约x%,每年生产x樘,每月x樘,则该人工成本每樘门约x元,如果开工率达到x%,则每樘门约x元。
每天加班4小时,如果加班按照国家规定付加班费,月工资费用加上加班x%,则每月人工工资为x,月工作小时x小时,月产量x樘,小时工资由x元上升到x元,每樘门由x上升到x元,可见加班不能降低人工费用。
2、设备折旧费用:如前所述,对于加工中心,目前每樘机加工费用就是x元,按照设计能力计算每樘机加工费x元,按照极限加工计算每樘门机加工费用x元。
3、经济规模分析:折旧费随产量减少,人工费用随产量先减少后增加,经济规模下成本最低,利润率最高。此经济规模何以作为xx市场按照既定个数限制厂家数量的参照。
4、最大利润的企业规模分析:按边际成本分析,各个企业有最大规模,超过最大规模企业将利润减少。此规模也可做为xx市场按照优劣排序原则限制厂家数量的参考。
(一)xx防火设备市场产业发展情况:我市防火设备市场发展到目前,出现了市场总量扩大、厂家持续增多、销量快速增长、利润总额快速增长、竞争激烈、利润率不断下降的现象。
(二)xx防火设备生产销售厂家综合实力情况:目前在我市生产销售防火设备的厂家共有11家,通过考察和比较,总体感觉这协厂家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质量、成本、规模都还处在一个水平上,但是分化趋势已经非常明显。
其中有的规模相比非常大,通过规模来分摊成本,增加利润。有的厂家购置先进设备,通过设备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有的坚持自主创新比,开发适应自己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但也有的设备人员少,做工比较粗糙,规模也相对较小,尚未最后脱离小作坊式生产。
总之,市场处于一个分化的前夜。
(三)各个厂家目前市场占有率情况:通过20xx年7月到20xx年底数据,以工程个数为依据,各个厂家市场份额如下:
按照市场份额看,防火设备厂可以分为三个梯队。其中四方、元大属于第一梯队,这两家占总市场的52%。属于第二梯队的有兴业、中昊和牧城这三家,占市场份额的35%,其余5个厂家占市场份额的13%。
(四)目前市场存在主要问题:存在厂家低价恶性竞争现象;质量发展动力不足;质量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得不到充分体现;企业科技发展投入不足;市场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分化联合,达不到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成熟市场要求。
这其中,恶性低价竞争是主因。低价竞争导致企业利润不足。利润不足导致企业发展动力不足,无法更新设备扩大规模,无法进行技术研发投入。技术研发投入少导致产品无法更新换代,导致市场一直在初期阶段运行,无法发育到专业化分工协作、厂家之间融合参股的成熟市场状态。
(一)当务之急是扩大规模。走以规模促质量、促成本、促品牌的路子。只有扩大规模,才能摊薄固定资产成本和人工成本,才能降低防火设备造价。同时扩大规模还能促使质量更加稳定。
(二)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目前全国有300多家防火设备生产厂家,竞争必然加剧,要想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靠制度开拓市场、靠制度广揽人才,要摈弃家族式管理和人治,要推广现化企业管理制度。
生活类图书品种繁多,生活编辑室共5名编辑,怎样才能选准一个方向发挥团队的协作能力,集中精力一次推出几套有影响力的书是我们工作的首要。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生活室郁主任说:他们对一些不成气候的生活类图书品种基本已放弃,现在主要是做宠物和园艺类图书。他还建议我们如果要找特色定位的话,最好是结合编辑自身的专业、兴趣、作者资源以及出版社所在的地方资源综合来考虑。我认为在分析特色定位时,还需要对现有的生活类图书市场进行细致的分析,知己知彼方能扬长避短,找到一个可能进入的细分市场。就菜谱类图书市场而言,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的菜谱类图书已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并被广大读者认可,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三)落实标准化管理体系。学习西方现代化标准管理技术,要落到实处。各厂家都建立了1so9000等认证体系,但是考察发现有的没落到实处,如有的企业电焊不带护目镜,企业有的内控程序无记录可查。
(四)加快技术更新步伐。
(五)加强销售部门。扩大销售部门编制和财力投入,进行广告宣传,扩大促销力度。
(六)做好兼并重组的准备。将来肯定是一个全国的大市场而不是一个个分割的省内市场。所以防火设备厂家要进入兼并重组时代。通过兼并重组、买壳参股,可以快速进入当地市场,即有利于目前市场体制下的扩大规模,也有利于将来市场体制下的扩大规模。
目前普遍反映xx十一个厂家太多,需要限制数量。但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大原则就是要开放市场、逐步取消壁垒,所以通过行政命令限制厂家数量明显不合适,而且今后还会有更多厂家进来,所以只有通过市场竞争自然淘汰来达到限制数量的目的。行政机关的管理思路就是顺应潮流,不再限制数量,而着重于促进公平竞争。具体管理思路就是通过检测促质量,通过质量保价格,通过价格限数量,通过规模出效益,同时对房地产商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干涉。
(一)通过检测促质量。防火设备的特性之一就是在市场中无法自动做到质量和价格挂钩。因为防火设备是强制性安装,质量好坏只有在特殊时才能体现出来,所以房地产企业不关心质量,只关心价格,谁的价格低就用谁的,只要装上了工程就合格。所以这就无形中助长了企业竞相降低质量压价销售的现象。
另外,这种质量属于内在质量,不易通过肉眼识别出来,必须通过科学检测才能体现出来。所以行政机关通过检测维护一个最低质量标准就非常必要。通过检测机构对防火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结果,作为行政机关管理防火设备市场的依据,凡是达不到最低质量标准的,就必须退出xx市场。
今后各区市消防办应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检测经费,每年组织一到两次防火设备检测,作为量化考评的重要依据,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在我市继续经营。
今后还应该严格执行每个消防工程竣工前必须进行防火设备检测的规定,把检测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检测经费应该由委托单位负担。
(二)通过质量保价格、限数量。设定最低质量标准,通不过的不得销售,这样粗制滥造的厂家就无法经营,低质低价的厂家也无法经营,否则在既定质量下低价销售只能赔本,无形中价格就上去了,只有有能力的厂家才能经营,无形中厂家数量也减少了。
(三)通过规模出效益。企业数量少了,每个企业的销售额也就多了,一方面销量扩大利润增加,另一方面规模扩大可以摊薄成本,两项相加,企业效益自然好了,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也有能力加大投入了。
(四)对房地产商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干涉。在防火设备市场中,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重要的`市场主体,一定程度上指示着防火设备厂家的经营思路。所以房地产商要负社会责任,在防火设备选择中做到公平公正,质量和价格挂钩,保持最低质量底线,行政机关也进行适当引导和干涉,主要是:
1、建议房地产对防火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保证公正。
2、对合同价格进行监控。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行政机关可强制进行质量检测。
3、把防火设备质量列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防火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不得验收。
4、及时发布防火设备厂家质量信息,为房地产商提供防火设备质量价格服务。
5、处罚不按合同执行的防火设备厂家,尤其重罚低价签合同的“钓鱼合同”。
(五)其他管理措施和建议。
1、量化考核,优进劣出。
量化考核就是建立量化考核标准,通过考核结果分出防火设备企业的优劣,作为行政机关管理防火设备市场的依据。只有建立了量化考评机制,才能对防火设备企业分出优劣,所以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通过考核实现对防火设备企业的科学管理。
优进和劣出是保证防火设备质量的两个不同方面的手段。优进就是从源头上把关,防止防火设备厂家一拥进入市场,良莠不分。优进要求各地消防办对进入当地市场要从严把关,只有三证齐全的,才可以进入。外地企业要进入,一般要有当地消防办的推荐函。同时企业要提出申请,提供三证、企业简介、三年内的销售情况说明,还要出具质量保证承诺函。各地消防办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生产场地进行实地考查,到该企业主要销售地进行调查,要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检测。只有产品质量好、市场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好的“三好”企业,才能进入市场。凡未经批准进入市场销售的,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劣出就是对已经进入市场的防火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严格进行量化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凡量化考核达不到既定标准的,强制退出市场。
永久退出。适用于情节严重的或者被吊销资质、资质过期或备案证失效的。该类企业如果要进入市场,要重新审核。
暂时退出。适用于违规情节虽然严重,但经整改可以继续在xx销售的。该类企业整改完毕后,即可重新进行销售。
2、建立质量基金。可以由各个厂家交纳一定资金,组成质量基金,所有权归各个厂家所有,支付权由行政机关决定,主要用来支付检测费用和有关组织和厂家对质量问题的举报。
凡有举报质量问题的,即可启动质量基金,先行支付费用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质量基金支付。经检测有质量问题的,由这个厂家支付检测费用和举报奖励费用,行政机关先直接从质量基支付,并由这个厂家事后补交。同时这个厂家应该按照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的销售额的10%—50%缴纳质量基金。当某个厂家的质量基金份额不足时,由这个厂家补足。拒不补足的,按照协议自动退出市场。
设立质量基金后,可以建立质量问题举报的奖励机制,使质量问题得到曝光;可以达到质量和厂家的经济效益挂钩,促使厂家提高质量;可以先期落实检测费用,使质量管理有足够经费。
(一)兼并重组必将到来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我院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是根据广东省及周边地区对装潢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而设置的一个新型专业。xx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开办的。
目前全国有防火设备厂家300多家,处于分省经营的市场分割状态,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厂家,分省经营也必将被打破,防火设备企业的真正的市场竞争时代必将到来,兼并重组也必将到来。
a)欧美式风格家具。设计方面高贵、典雅、色彩艳丽、线条流畅,通常轮廓和各个拐角都是对称的,并享有金铜,刻画细致,显示出一种贵族气息。欧美家具具有一种很强的装饰性及华丽性,严谨富有浓厚的文化底蕴。相比较而言,美式家具有更强的实用性,不追求张扬。欧美家具多采用框架式,面料多数为皮质及亚麻,内部填充以海面、太空棉为主。欧美家具舒适大方,但是对于小户型及小房价使用不是十分合适,并且价格较高。
先知觉的得先机。企业必须尽早作出安排。通过兼并是进入外地市场的最佳模式,通过重组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最佳方式,同时防止对手兼并重组对自己造成的压力也需要及早应对。
(二)多种经营必将到来:
防火设备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设备生产率越来越高市场越来越小,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运用。目前加工设备都是通用的,利用现有设备进行多种经营是必由之路。目前xx的四个厂家都是多种经营,而且防火设备有逐渐退出主营业务的趋势。这应该是大势所趋,因为防火设备市场毕竟不大,跟不上生产能力的提高。
(三)厂际合作、工序分工必将到来:
为破译生产能力利用不足,建议开展充分的厂际协作,按照比较经济的原理进行工序划分。比如某一个厂可以主要生产门轴,生产的门轴供应周边好几个厂家,厂家之间取得比较经济效益。
第三,工商协同营销力度的加大,促进了骨干牌号体系的成长。依托方便快捷的信息沟通平台,及时把市场上的信息反馈给各中烟公司,促进各卷烟牌号规格不断完善和各牌号的快速成长。客户经理的营销层面从零售客户向消费者延伸,注重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定期反馈给中烟公司,共同培育骨干牌号。
将来的趋势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最起码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防火门的品种将进行分化。一个成熟的市场必定是一个高度专业分工和协作、相互依赖的市场。在市场寻求最低销售价格的过程中,销售机会在各个厂家之间进行选择,只有成本最低的厂家才能赢得销售机会,竞争的结果,每个厂只生产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厂家应该早作准备,开展这方面的尝试。早起的鸟儿吃虫子,晚起的鸟儿吃草籽,一定不要做晚起的鸟儿。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六
为加强乡村古建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乡村旅游事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笔者利用春节回乡之机,深入xx乡村,就xx乡村古宅保护工作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乡村古宅保护的基本现状。
xx历史悠久,乡村古建遍布乡野。据该县统计,建国以前的祠堂、民居、桥、塔、亭等建筑4400余座,其中古宅有3000余幢。古宅分布点多面广,分散在各自然村,列入国家和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宅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修缮,市保以下及未列入文物保护的大部分古宅破败严重,且有继续恶化之趋势。
春节期间,笔者走访调查了段莘乡、溪头乡、江湾镇和秋口镇等4个乡镇的12个自然村。目前尚存清代至民国的古宅168幢,大部分古宅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破败不堪,有的已倒塌。
二、xx古宅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古宅保护意识不强。乡村干部和村民对古宅保护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古宅是乡村历史的见证和老家的灵魂,有的古宅被村民当成圈养家禽场所。
二是古宅保护经费短缺。除列入国保和省保的古宅外,其他古宅保护经费短缺,市、县、乡三级政府专项保护经费有限,大部分古宅户主经济收入较低,没有能力维修保护。
三是部分古宅产权存在纠纷。有的一幢古宅原有几户人住或者经过几代继承,现有继承人之间存在纠纷。因产权存在问题,古宅修复保护工作互相争执推诿,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四是部分古宅建筑构件被盗。因古宅原户主外出打工或迁居在外,长期无人管理,古宅里的.精致木雕、石雕、砖雕、铜门锁等建筑构件常被社会不法分子盗走卖掉。
三、古宅保护的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乡村古宅保护规划。将乡村古宅保护利用列入乡镇工作考核,县、乡两级政府与文化主管部门一同组建一个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乡镇辖区内古宅评估、筛选、认定工作,深入调研,对乡村古宅进行逐一登记和分类,并针对现存所有古宅的历史年代、艺术风格、人文价值等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乡村古宅保护意识。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世界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出动宣传车辆、散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乡村干部和村民的保护意识。
三是要完善机制体系,形成县、乡、村齐抓共管的保护网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成立县、乡、村三级工作小组,制定县、乡、村各级保护管理制度,对一些产权有纠纷的古宅要先依法理顺产权问题,签订责任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
四是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古宅修复保护经费。一方面,县、乡两级政府和文化、旅游部门牵头负责向上级争取专项保护经费;另一方面,要结合旅游开发、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统筹发展,把古宅保护纳入其中。同时,还要积极倡导社会力量来保护,成立古宅保护基金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古宅保护。
五是要加强古宅保护执法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省、市、县三级地方性文化保护条例等,由公安和文化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除定期深入乡村巡查外,每年还要开展2—3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盗窃、倒卖古宅构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古宅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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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89年2月
工作经验: 应届毕业生
毕业年月: 2012年7月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学院: 长江大学
所修专业: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居 住 地: 湖北省 荆州市 荆州区
籍 贯: 贵州省 铜仁地区 思南县
求职概况 / 求职意向
职位类型: 全职
期望月薪: 面议
期望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浙江省 杭州市 ,贵州省 贵阳市
期望职位: 农林业技术员 园林设计员 导游业务人员
意向概述: 我是一名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想找份与林业相关的工作
教育经历
时间 院校 专业 学历
2008年9月 - 2012年7月 长江大学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本科
2008年9月 - 2012年7月 长江大学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本科
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经历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1年6月 - 2012年9月 深圳文科园林规划公司 技术员(实习)
2011年6月 - 2012年9月 深圳文科园林规划公司 技术员(实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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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八
xx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县之一,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县整个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局党委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局党委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确立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重于救,宣传到位,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森林防火指导思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县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林区内可燃物增厚,林区群众的生产性用火增多,以及近几年宗教、迷信用火的增加等因素,我县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相当严俊,应该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县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几十起,损失森林面积100公顷左右,烧毁林木1000余立方米,幼树近万株。使全县林农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桃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旱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旱20天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县森林火灾是南路少,北路多;西路少,中路多;林区少,丘陵多。特别是桃源的三大重镇(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
根据我县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认为要加强以下四个“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象重视防洪抢险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象抓计划生育一样抓森林防火工作,要象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县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要使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到森林火灾不只烧掉了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迫感。
我县近几年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三是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有静态的固定宣传形式(如固定型、永久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又要有动态的宣传形式(如森林防火录相片、电视宣传片、森林防火宣传车等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既要有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失火案例教育,也要有森林防火的业务、科技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懂得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又明白森林防火的各项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又具备正确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复杂,建立强有力的森林防火机构是极其必要的。从现状看,虽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公机构,但是,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机构还相当薄弱。尤其是村、组二级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机构,处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乡、村、组三级又是森林防火工作最基层、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机构。必须要切实加强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组织机构建设,形成自上而下、完善协调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建立好森林防火的工作基础。
(1)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并要有一支100至200人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每年要进行1—2次集中培训和演练,以备应急扑救之用。
(2)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有一支50人左右的森林防火兼职队伍。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有备无患,有备而战,才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森林防火工作要舍得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取得实效。如森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奖励等等都要大量的经费。在资金筹集上建议采取多渠道的办法:一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政*财政每年要有一定经费预算计划;二是国家、省、市、县四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有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建立森林防火基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在资金使用上要切实做到建立专款专用。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九
我国森林总体面积大,但覆盖率小、森林经营水平低、人均占有资源少、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和环境仍在恶化。下文是西安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相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是指相关责任主体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森林采伐利用和林地林权管理,以及林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责任。
第四条本市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所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工作。
监察、财政、环保、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工作。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七条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分管的负责人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责任人。
(二)组织和指导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三)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监测;。
(四)指导、监督所属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六)监督、检查、考核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九条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一)负责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二)负责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具体组织并督促检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具体组织并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第十条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林权权利人,对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森林资源承担保护发展责任。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森林资源直接管护人员,对依法划定的管护责任区域承担巡护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体系,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并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十三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资源的所有权性质、地域分布、功能划分、保护管理状况等情况,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并组织实施。
市属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责任书。
制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及示范文本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与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林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
林地所有权人与其他林权的权利人不一致时,林地所有权人与其他林权权利人应当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
第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所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的实际状况,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域,设立管护站并配备相应的管护人员。
国有林场与管护站,管护站与管护人员应当签订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资源的实际状况,划分保护管理区域,确定保护管理人员并与其签订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十八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建立本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保护管理信息共享。
相关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确定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责任区域面积、责任书编号等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及时的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
第十九条国有森林资源的管护人员、集体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人员,应当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记载巡护巡查和护林情况,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检查、考核的直接依据。
第四章保障监督。
第二十条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落实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
第二十一条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检查,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国有林场等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综合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二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主体未履职尽责的,有权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二十三条对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中积极履行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进行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责任主体,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责任主体未履行相关责任的,按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8日起施行。
我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林业发展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是实现20xx年森林增长目标任务艰巨。从清查结果看,森林“双增”目标前一阶段完成良好,森林蓄积增长目标已完成,森林面积增加目标已完成近六成。但清查结果反映森林面积增速开始放缓,森林面积增量只有上次清查的60%,现有未成林造林地面积比上次清查少396万公顷,仅有650万公顷。同时,现有宜林地质量好的仅占10%,质量差的多达54%,且2/3分布在西北、西南地区,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越来越大、成本投入越来越高,见效也越来越慢,如期实现森林面积增长目标还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二是严守林业生态红线面临的压力巨大。5年间,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200万亩,其中约一半是有林地。局部地区毁林开垦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生态建设的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压力日益加大。
三是加强森林经营的要求非常迫切。我国林地生产力低,森林每公顷蓄积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131立方米的69%,人工林每公顷蓄积量只有52.76立方米。林木平均胸径只有13.6厘米。龄组结构依然不合理,中幼龄林面积比例高达65%。林分过疏、过密的面积占乔木林的36%。林木蓄积年均枯损量增加18%,达到1.18亿立方米。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的潜力还很大。
四是森林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接近50%,木材安全形势严峻;现有用材林中可采面积仅占13%,可采蓄积仅占23%,可利用资源少,大径材林木和珍贵用材树种更少,木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同时,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的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十
摘要:森林资源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只有保护森林资源,如土壤、水、空气等方面的生物繁殖基础资源,才能更好的保证人类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造成了能源的无限制消费,不仅破坏了我们的生存环境,也使我们的能源出现了稀缺的现象。因此,保护森林资源成为我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森林资源已经成为我们不可缺少的能源,如果地球上没有森林资源,人类将无法生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地面对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不足的现象,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能够实现可持续的目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林业资源在自然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清洁,也能使我们从森林资源中获取一些利益。自我国设立环境法以来,森林资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同时,森林资源是我国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决定了森林资源的重要性。但现在中国的森林资源管理存在很大问题,有大量的砍伐森林现象,这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森林资源。我们要尽快找到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以便更长远地发展国民经济。
1.农民法制观念淡薄,伐木造田现象严重。部分农民的法律观念淡薄,对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不足,林粮间作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严重的影响造林成活率,同时,森林保护意识不强,只考虑眼前利益,大面积的树木被砍伐来种植粮食,导致造林成活率低。不仅如此,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法制观念同样淡薄,对这种现象不进行管理,导致一些农民无视法律的约束,非法砍伐森林,造成森林大面积剥蚀,最后导致森林资源的破坏越来越严重,水土流失,山体滑坡,许多严重的问题已经出现,对此,人们必须认真对待。
2.木材凭证限额采伐制度执行难度大。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采伐能力,从而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针对保护和管理的森林资源,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法令。即使如此,在大多数的林业木材生产县,一般是没有有效实施这一法规的,采伐限额难以执行的最根本原因正是由于农民为自己的利益,从而对深林无节制的进行乱砍乱伐。同时,在贯彻党和国家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法律法规的一些地方,往往表面具有活力和活力,但在实践中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完全消除森林砍伐现象。
3.林政管理队伍力量微薄。在现阶段我国的林业管理队伍并不健全,管理人员质量参差不齐,人员布局不合理,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却身在管理的职位上,领导管理不规范,管理和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人员或滥用权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不易适应新时期的林业发展的现象。这些都是形成砍伐森林非常猖獗现象的主要原因。
4.木材流通秩序混乱,非法加工现象严重。一些运营商在业务流程中发现了政府管理中的漏洞,他们就会从中获得一些不义之财,运营商往往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自行进山收购木材并进行转售,从中谋取暴利,滥伐者通过自己的双手成功地将木材导入市场流通,他们从中获得可观的利润,助长了坏风气的剥蚀。因此,森林资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阻碍了国家完成木材采购的计划。同时,一些不法商贩对木材进行非法加工,谋取利益,使宝贵的木材出现了不必要的浪费。因此,政府应加大对木材的非法经营的整治力度,整治这些不健康的风气。
1.加强木材流通秩序管理。我们在木材运输时,要严格执行只有有证书的木材才能进行交通运输的政策,林业部门还组织林业局、公共安全检查,检验人员开展对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检查,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各地不得突破限制,禁止乱开口子,任意批条。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凭证日志”、“总量控制”、“全员管理”的原则。同时合理布局木材加工企业,加大整顿原木材加工企业的力度,消除小规模企业,资源消耗大的企业。一旦发现企业非法收购木材,其经营资格需要被取消,坚决禁止没有许可证经营。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探索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方法,并搞活木材流通,实现贸工林一体化。继续坚持重点产材县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进山收购的政策,不得随意撤销依法设立的木材检查站。经过我们全方位管理,一定能使木材流通秩序管理得到加强。
2.改革加强森林采伐管理制度。近年来,乱砍滥伐现象严重,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的保护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国家在森林管理系统存有漏洞,让森林资源被恶意的利用。因此,对森林采伐管理、林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林业分类进行管理和分区,加强对林业管理的战略意识,坚持严格的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管理、可持续利用的政策、创新森林采伐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积极有序的森林经营体系。未依法办理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任何理由侵占和无偿划拨国有林区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林地。我们也要及时发布采伐限额数量和森林采伐管理政策,开放采伐限额分配和审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这是公平的,公开的,让人民群众得到应有的权利。我们只有进行严格的采伐管理,才能防止砍伐森林,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切实做好森林的管理工作。我们在要求别人的同时,在森林经营中也应做好保护工作,特别是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如果你不注意,在炎热的天气,很容易引起火灾,在发生火灾的森林,会产生严重的损失,所以在森林居多的地方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同时要严格执行室外消防许可证制度,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和室外消防审批管理,从而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我们应该经常去森林调查,对森林进行仔细的管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完善森林公安队伍。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有足够的力量来惩罚那些罪犯,我们要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扎实基础,艰苦实践基本功,打造高素质公安队伍。不断提升他们的素质,比如开展培训班,把重点放在训练上,让他们充分意识到,砍伐森林的严重性,他们的工作是多么重要,让他们能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在办案过程中,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坚持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统一性,森林公安成为整体素质高、严格执法的优秀团队。
三、结语。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地球上,森林资源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之一,由于人类对森林保护意识的缺乏,一系列不合理的使用,砍伐森林,使森林受到严重伤害。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最终会受到影响的是我们自己。因此,我们必须反省自己,认识到保护森林的重要性,采取一定的措施,弥补由我们造成的损失,使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正在使用的森林资源,而且还保护森林资源,这是我们的每一个林业工作人员的责任,而且我们必须做的。
参考文献:
[1]赵忠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0:251.[2]刘彦宏.浇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森林防火管理[j].科技展望,2014,15:130.[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j].湖北政报,1994,07:20-22.[4]宋维?u.基于可持续发展观下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2:274.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十一
___林业局局长:
___一带是严重的沙漠化地区,空气干燥,植被稀少,生态环境十分糟糕。只有加大森林建设,才能改善这里的环境。美丽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人都殷切希望的。然而当下太原,树木稀少,人们整日沐浴在"风土"之中,饱感"沙漠风情"。究其原因,除了地理位置本身,还在于__的森林太少了,树木贫瘠,阻挡不了风沙,若多植树,定能翻新面目。而林业局的同志们,应当加强工作力度。谁都不管不顾的话,太原地区迟早被黄土隐埋。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1、将荒废的土地全部利用到植树上。
2、对城市绿化带进行拓宽,重点保护。
3、多多宣传植树爱树。
4、为市民免费发放小树苗,全民参与森林建设。
为了我们的家园,赶快加入到植树大军中来吧!让"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无风三尺土,风起土满天"不再重演!
祝工作顺利!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十二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3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岐山。
二〇〇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二条本市森林、林木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
国家公益林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市级公益林的范围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商品林的范围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市林业发展总体规划认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条例》办理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防治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因工程建设需要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应当符合《森林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交工程建设批准文件、林地现状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补偿协议、绿化方案等资料。
因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应当符合林业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木。
第七条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非规划林地新造的用材林,林木所有者申请采伐利用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采伐手续。
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耕地上种植的经济林,林木所有者可以自主采伐、移植。
第八条因工程建设或者其它原因需要移植林木的,移植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移植方案,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移植审批手续。
第九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市木材经营加工的原料进行监督管理。
木材(含外省市在本市的落地材)运出本市的,应当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
本条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半成品。
第十条森林防火期内,在一级、二级防火区组织一百人以上大型群众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日15日前将防火方案报举办地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在收到主办单位防火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一条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保护森林资源方案。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二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征收工作的管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应当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采伐林木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特种用途林、防护林按木材价值3倍计算;
(二)用材林、薪炭林按木材价值2.5倍计算;
(三)经济林以前3年平均产值为基数,鲜果按5至6倍计价,干果按7至8倍计价,有材值的另加材值计价;未形成产量的,按实际投入计算。
工程建设占用或者征用苗圃地的,苗木的补偿标准按市场价格计算。
第十四条盗伐、毁坏林木,造成林木损失的,赔偿金额依照前条规定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组织大型群众活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方案采取防火措施,尚未造成森林火灾的,由举办地的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组织大型群众活动造成森林火灾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经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按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条例》第四十七条所称的“情节严重”是指未经批准移植100株以上的林木。
第十八条森林、林木、林地的损失鉴定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中介组织承担。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具有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组织承担。
第十九条本市木材价值的计算方法,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木材材积,依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计算。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农村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一、必要性。
1999年市人大颁布了《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取代并废止了1985年颁布的原《北京市农村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1987年市政府依据原《条例》制定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实施北京市农村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应当废止。《管理条例》颁布后,有关内容需要具体化和补充完善,因此制定新的条例实施办法是有必要的。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对下列内容进行了细化:
(一)《管理条例》规定移植林木应经批准并按技术规范施工,本《办法》进一步明确为应当依技术规范编制移植方案,并办理林木移植审批手续。
(二)《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大型群众活动应制定防火措施并报批准,本《办法》参照了《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明确大型群众活动指一百人以上,另确定了防火方案审批的程序以及相应的罚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林业部门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条例》规定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森林法》规定育林费专款专用;《森林法》、《实施条例》、《管理条例》未对育林费的征收部门作明确规定,原《若干规定》确定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市或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管理条例》的精神,本《办法》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的征、用统一规定为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并专项使用。(四)我市1999年制定的《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而国务院2000年制定的《实施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为同国务院的法规一致,本《办法》规定未经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本办法》对下列内容进行了补充:
(一)本市生态公益林共一千三百多万亩,国家公益林占七百九十多万亩,因此有必要划分市级公益林并加以规范。“生态公益林”的名称是我市于1999年《条例》中确定的,而“国家公益林”的名称是国家林业局于2001年制定的《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中确定的,本《办法》援引了这两种称谓。(二)《实施条例》规定在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特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伐,再在一定期限内向有权批准采伐的部门报告。本《办法》将防治检疫性森林病虫害补充为特定的紧急情况。因为检疫性森林病虫害不同于一般病虫害,它具有传播速度快、破坏性强、难于根治的特点,往往须迅速采伐病树做消毒处理才能达到防治的效果。
(三)《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林的采伐许可、指标、育林费没有作特殊规定,本《办法》补充规定了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非规划林地上新营造的用材林、经济林林木所有者的采伐利用。海淀区、顺义区、大兴区政府等区县政府反映上述林木属于商品林,是农民在非规划林地内自主营造的林木,且按农田管理,继续交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所以可以视为一般的庄稼,政府应当放宽管理,采伐许可证、采伐指标、育林费等都应取消,这样才能提高农民育林的积极性,同时对滥伐林木的需求也是一种疏导。我们参照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通知》(林资发[2002]19l号)的精神,吸收了区县政府的意见,对关于采伐、移植作出了规定。
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调研报告(实用13篇)篇十三
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权属管理第三章森林防火。
第一条为了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监督和管理,依照《北京市绿化条例》执行。
第三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镇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受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森林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五条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建立林业基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第六条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经营,森林和林木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商品林包括经济林、用材林和薪炭林。生态公益林范围的划定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本市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人民政府对营造商品林给予扶持。
第七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建立森林资源档案。
第八条本市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利、矿务、园林等有林单位应当建立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订立护林公约,配备护林员。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森林资源,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条森林、林木,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七)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在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上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八)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上栽植的林木,归该农村居民所有。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十三条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区、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跨区、县的国有林场经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第十五条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以及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包、转让、互换、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林权证书、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文件、合同文本等有关资料到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持林权证书、开发规划、保护森林资源方案及其评估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七条本市对林地用途实行管制,严格限制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建设工程和勘查、采矿征收、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须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核定林木和地上物补偿费,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办理征收、征用或者占用手续。
第十九条本市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第二十条林地划分为三级防火区:
一级防火区是指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特种用途林地和千亩以上的有林地。二级防火区是指一级防火区以外的成片有林地。
三级防火区是指护路林、护岸林、宜林地和农田林网。
第二十一条有林单位应当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建立防火组织;一级、二级防火区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扑火队。
第二十二条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本市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内,按下列规定实行用火管制:
(三)在山区林地作业和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严防漏火、喷火;严禁司乘人员丢弃火种。因特殊需要在一级防火区生产性用火的,须经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核发用火许可证。在一级、二级防火区组织大型群众活动的,应当制定防火措施,并报市或者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
第二十三条在森林防火期内,根据高温、干旱、大风等天气预报,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并公布本市森林高火险期。
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各级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和林地。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逐级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第二十五条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对有森林火灾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第四章森林病虫害防治。
第二十七条本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无检疫对象的林木种苗繁育基地和母树林基地;依法实行产地和调运检疫,防止检疫对象传播;对新传入的危险性病虫害采取封锁和扑灭措施。
营林单位育苗或者造林,不得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的林木种苗。
第二十八条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发布森林病虫害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方案。
第二十九条森林病虫害防治,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由营林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发生暴发性或者危险性的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临时指挥机构,采取紧急除治措施。
第三十一条禁止采伐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天然林,其他森林、林木采伐应当严格控制,实行限额管理。
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采伐限额内核发采伐许可证,不得超限额审批。采伐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地点、树种进行采伐,不得超采。
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及采伐薪炭林除外。
市林业、公路、铁路、水利、矿务等部门和部队采伐林木,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个人采伐林木,由所在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采伐林木的审批权限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三十三条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本市林木采伐期。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禁止采伐。
在非采伐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须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国有林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持林权证书并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其他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持林权证书并提交具有采伐目的、地点、林种、树种、林龄、株数(或者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抚育措施等内容的文件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育林费。
第三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移植林木的,应当经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施工。
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的,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未经批准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经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造成林木损害的,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用火规定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的,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越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由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直到其完成更新造林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移植林木的,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情节严重的,按照滥伐林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毁林开垦或者毁林采石、挖砂、取土、筑坟、堆物堆料及其他毁林行为,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
第四十九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5年8月3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5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修正的《北京市农村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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