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作者通过文字向读者传递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的一种艺术表达形式。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汲取写作的灵感和力量。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一
有段时间,我们班非常流行看网络小说,大家晨读时看,课间时看,午休时看,吃饭时也看,甚至个别同学上课了还偷偷地看(当然,只有一些丧心病狂、走火入魔的人才这样没日没夜地看)。
但是“好景不长”。一天晨读,老师非常“不合适宜”地说:“同学们,从现在开始,严禁看任何网络小说,否则一经发现,后果自负。”老师走后,班级里立刻炸开了锅,大家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不带这么贱的(网络流行语)。”然后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这下连生活乐趣都没有了。”“苍天啊,大地啊,把我的耳朵治好吧,刚才是不是听错老师讲话了。”“思前想后,我们除了要集体反抗,还是应该集体反抗,必须要集体反抗!”“老师怎么会知道我们在看网络小说呢?难不成老师在所有网络小说上都装了监视器?”“难道是有什么人在威胁老师不让我们看网络小说?”但不管怎么样,以后看网络小说只能成为“地下党”工作了。就拿我作例子吧:今天我在学校门口买了一部网络小说,然后就把书塞进包里带到教室,再把书塞进抽屉里,一直都在抽屉里看。整理书包的时候,也是第一件事先把那本书塞进去,然后一直都不敢再拿出来。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看网络小说也没什么不好啊,那些不好的成份我们也能分辨,实在看到了一些也无伤大雅;我们接受新事物要比老师快,没有老师那么多顾虑,也没有老师那种“网络小说就是坏”的旧观念。
真希望老师能把自由阅读的权力还给我们。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二
在小学二年级以前,我整天沉迷于打游戏、看电视。但是长期的玩游戏和看电视使我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我的视力逐渐下降。爸爸妈妈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保护我的眼睛,丰富我的知识,爸爸妈妈开始严格控制我玩游戏和看电视的时间并引导我走进了书的海洋。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来到保山学院图书馆,妈妈把我领到了文学书库,当看到堆积如山的图书时,我震惊了,书籍如一排排等待检阅的士兵,昂首挺胸,整齐划一地站立着。我如首长般穿梭在书籍当中,随手拿起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不经意地翻看起来,随着情节的深入,我仿佛身临其境,被吹牛大王闵希豪生的幽默、乐观、机智、勇敢所折服。他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第一次知道书中的故事是那么有趣,它里面有奇思妙想的故事,有脱离现实的片段,有精彩绝伦的佳句,还有令人胆战心惊的画面……从此以后,我便爱上了阅读,阅读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家还是学校也或是出行,我总是带着图书,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就开始不知疲倦地阅读,毛泽东爷爷就曾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只要我一拿起书读起来,就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有时候妈妈叫我睡觉,我还是一动不动地读书,因为书实在是太有趣了,我太想看完了再去睡觉。却总是惹得妈妈发脾气,说我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只好关灯假装睡觉,等妈妈走了之后再悄悄打开台灯继续看书,直到困得不行了才睡觉。
从二年级到现在的短短三年间,我读过的书垒在一起已经比我的个子还要高了。其中有《小鹿斑比》《凡尔纳的故事》《淘气包马小跳的故事》《兽王全集》……徜徉书海,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领略了万千世界,尝遍了人间百态,明白了许多道理。但是,学海无涯,我所读的书只是书海中的沧海一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要踏着书籍的阶梯一步一步前行。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三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四
生活里,我喜欢的也就是看书,有一次发生的事情我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便让我渐渐地开始更喜欢上了书籍!每看一遍,也就会有我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获!
我曾经徘徊于《西游记》的经典里:孙悟空的英勇,唐僧的'执着,猪八戒的幽默以及沙和尚的忠厚。徜徉在《绿野仙踪》的智慧中,它让我们明白做什么事都要去认真,都应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回味于《海底两万里》的探险里:海里的世界是多门的丰富和神奇啊!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家都可以借助它在考试中取得进步。因此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层一层的进发。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啊!我们应从小做起,养成好的读书习惯。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五
要说我的阅读经历,得从我开始上幼儿园的时候说起。当我第一次正式看书,是幼儿园的班主任赵老师发了一本绘本让我们回家翻阅。我当时很兴奋,为什么呢?因为我很期待书里面讲的是什么。
回到家后,我连忙问妈妈:“妈妈,你能给我读读这本书吗?”妈妈给我读了一遍,并教我把拼音全标上去,然后我试着自己读了一遍,居然全读对了。就这样,我用这个方法不仅读完了幼儿园要求读的书,还把妈妈帮我买的课外书籍也都读完了。正是因为大量的阅读,我的表达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幼儿园毕业典礼时,我还被园长选中当主持人。
上了小学后,学校推荐我们读的书目越来越多,比如《小猪唏哩呼噜》、《洋葱头历险记》、《没头脑和不高兴》、《我和小姐姐克拉拉》、《长袜子皮皮》、《夏洛的网》……随着阅读量的提升,我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
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会坚持阅读,阅读更多的书,学习更多的道理,写出更好的文章,让阅读丰盈我的人生。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六
我很喜欢阅读,同学们都叫我是“书虫”。为什么我会爱上看书呢?原因来自我的妈妈,小时候,妈妈总是会给我讲睡前故事,陪我一起看书,慢慢的我听得多、看得多了,就对书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很想自己快点长大,认识更多的字,可以看懂书本,可以自己讲故事。
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自己可以看懂的漫画书:《父与子》。我拿到以后爱不释手,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那些幽默的图画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笑声,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破烂不堪,但是它一直都还放在我的书架上,偶尔我还会去翻阅。大班的时候,妈妈又给买了《窗边的小豆豆》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就为巴学园着迷了,我好向往巴学园,好希望自己快点成为一名小学生。我好喜欢小林宗作校长,他们的“山珍海味”常常让我垂涎三尺!当我真的成为小学生后,我学会了更多的知识,认识了更多的字,慢慢的我阅读了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人文历史、科学幻想等等书籍。在书中我学会了很多老师那里学不到知识,懂得了很多哲理,我懂得了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深刻道理。
读《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候,我明白了历史的轮回,我渴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历史考古学家,去挖掘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读《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神奇,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动物学家,并将这个梦想付诸行动,蚂蚁、蚱蜢、小鸭子、蚕宝宝、小仓鼠、西瓜虫等等,都成为我生活中的伙伴;读《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仿佛亲临了巧克力工厂,甚至闻到了香气扑鼻的巧克力的味道,我做梦都在想:旺卡先生要是能发明一种“坚强”的巧克力糖那该多好啊!读《皮皮鲁和舒克贝塔》,我又仿佛伴随着舒克贝塔登上了五角飞碟,用1。7秒的速度环绕地球,我好想成为一名发明家,发明时光机,能穿越时空,到白垩纪时代去和恐龙交谈;读《牛顿》、《居里夫人》、《爱迪生》、《诺贝尔》,我明白只要有坚持不懈,不怕失败的决心,就一定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名人,为人类贡献出一份力量。
我很喜欢读书,喜欢安静的读书,喜欢一本书反复的读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直到我真正能读懂、能体会这本书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才会放手。我觉得读书是快乐的,读书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更让我在生活中充满自信!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七
寒冷的冬天降临在一座小镇上,一条往常都很热闹的行人街,却在今天变得很冷清。两只趴在木盒里的小猫,呆呆的看着冷清的街道。
今天对它们两个而言,真是一个很糟糕的一天……。
它们失望的合上盖子,然后互相抱住对方,因为这样做可以让身体暖和起来。
寒冷的风吹进了小巷里,被风吹得抖动的木盒上写着五个字。
“请收养我们。”
这两只猫是被上任主人偷偷抛弃在这里的,那时候它们两个都还很小,它们只看到了主人离去的背影,对于面貌一点印象都没有。上任主人还是有点良心的,因为把它们两个抛弃的位置就是这条小巷。拜这条小巷的福,这里很少有野猫或者野狗过来,就连人都很少会从这里走。
因为这条小巷曾经发生过一起案件,这案件被一个个人传下去,最后越传越玄乎。所以就变成了这样,没有几个人敢走进这条小巷里。
它们小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去找食物,它们有翻过垃圾桶,或者寻找有被扔掉的食物。很不幸的是……有很多好地方都被其它野猫占领了,所以它们两个经常会饿肚子。
不过后来,它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因为长得非常可爱的哥哥很受大家的欢迎,每天都会有人过来这里送食物。
它们两个瘦弱的身体……也逐渐壮实起来。
第二天早上。
明媚的阳光划破乌云照射在镇上,热闹的人群占满了每条街道。吵闹声吵醒了猫哥哥,只见它朦胧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猫哥哥轻轻的闻了闻面前的猫弟弟,熟悉的气味,还有那平稳的呼吸声。
猫哥哥刚打开盖子,温暖的阳光立即进入到盒子里面,驱走了寒冷和黑暗。
猫哥哥小心翼翼的伸长脖子,一双蓝色眼睛好奇的打量小巷四周。一如往常那样非常安静,很难看到有人会出现在小巷里。
猫哥哥从盒子里跳出来,却不想到地上竟然有一滩水,一不小心就把水溅到在自己身上。
猫哥哥慌张的摇晃身体,想要把毛上的水甩掉,却不小心撞到了木盒。
木盒晃动了几下,最后平稳下来。
猫哥哥担心的盯着木盒,一个让猫哥哥不想看到的小脑袋从木盒里伸了出来。喵的一声,猫弟弟高兴地从木盒里跳出来。猫哥哥无奈的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弟弟,他兴致勃勃的玩着自己的尾巴,一点都不在乎脚下的水。
不得不说猫哥哥长得很可爱,但是猫弟弟却长得很丑……。
恩,不是一般的丑,反正长得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
不过猫哥哥并不介意弟弟的模样,因为这个世界就只有弟弟一个亲人了。
咕噜噜。
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猫哥哥的思路。猫弟弟揉着自己的`肚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猫哥哥。猫哥哥会心一笑的露出笑容,带着猫弟弟走出了小巷。
一座公园里,猫哥哥兄弟两来到了这里。
经常逛公园的都是带着孩子的父母多,他们为了教育孩子善心,都会带一点食物让孩子亲手喂野猫野狗。
猫哥哥利用公园喷泉的水洗漱着自己的身体,毕竟一副脏兮兮的模样会让人类好感度下降的。但是猫弟弟却对干净一点兴趣都没有,经常一身脏兮兮的模样。哪怕猫哥哥强迫帮他洗澡,他也会拼命拒接。
猫弟弟自个笑着东张西望公园四周,安静地等待哥哥洗漱完毕。几分钟后,洗漱完后的猫哥哥带着猫弟弟去经常乞食的位置。
一张白色长椅上,两只猫咪正在左顾右盼,这里就是猫哥哥兄弟两的专用位置。
很快,有一对母女进入了猫哥哥的视线。猫哥哥已经锁定好了这对目标,一等到目标接近过来,立即按住猫弟弟的脑袋往下压。猫弟弟乖乖地低下脑袋,还伸出双手遮住自己的脸。小女孩蹦蹦跳跳的拉着自己的妈妈的手走到了长椅前,如猫哥哥所想的那样,小女孩的目光立马被自己所吸引。
猫哥哥朝着小女孩叫了一声喵,还在长椅上打个了滚,算是一种卖萌的方式。小女孩被猫哥哥逗得乐乐笑,用力拉了拉自己的妈妈说了几句话。小女孩的妈妈无奈的从挎包里拿出一包火腿肠,小女孩从妈妈手中接过火腿肠,撕开了包装后,就拿出一块火腿肠伸到猫哥哥面前。
猫哥哥伸手刚想接过,却想不到猫弟弟突然一口咬住火腿肠。
小女孩吓了一跳,惊恐的躲在妈妈身后。
猫弟弟咬着火腿肠狼吞虎咽,一点都不在意身旁的人的目光。
吃完火腿肠的猫弟弟,一脸幸福的揉着自己的肚子。猫弟弟这才注意到,送食物的那两个人类咋不在了。猫哥哥突然从椅子上跳下去,看都不看猫弟弟一眼,一直向着前方走去。猫弟弟也从椅子上跳下去,一如往常跟着猫哥哥身后走。
但是猫哥哥似乎很不高兴,不想搭理猫弟弟,只见他加快速度往前跑。
小跑了一段路后,猫哥哥成功甩掉了猫弟弟。
猫哥哥走出了公园,仰头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四周的人群。
就在猫哥哥发呆的时候,一个小女孩接近了他。这个小女孩就是刚才给猫哥哥送食物的小女孩,她的身后跟着爸爸和妈妈。
小女孩高兴地指着猫哥哥对着自己的父母说了点什么,只见小女孩父母点了点头,然后小女孩兴奋地抱起猫哥哥。
猫哥哥刚反应过来,却没有挣扎。因为他感觉被小女孩这样抱着好温暖……。
小女孩一家人漫步走在路上,直到过去了十分钟后,小女孩一家人来到了一辆车子前。猫哥哥好奇的观察车子内部,却没有注意到车子发动的引擎声。车子缓缓的开动了,窗前的事物随着速度不停的在改变。
一只小猫从草丛里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了趴在窗前的猫哥哥。猫弟弟高兴地小叫着追向车子,但是他的速度根本追不上车子,猫弟弟不得不加快速度。
一块石头躺在猫弟弟的前方地上,猫弟弟一时没有注意,被石头绊住了脚摔倒在地上。
猫弟弟从地上爬起来,低头看了一眼受伤的双脚,再抬头望向已经离自己很远的车子。
猫弟弟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来,他呆在原地,难以置信的看着车子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眼中。
……。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八
阅读是我的最爱,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因此大家都叫我“小书迷”、“小书虫”。但如果你认为我天生就喜欢阅读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下面我还是给大家讲一讲我的阅读故事吧!
其实,小时候我并不喜欢阅读,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玩、看电视,读书哪有看电视和玩快乐呢。你说那书不会说也不会动的有什么好看的?爸爸妈妈给我买回的书几乎都让我撕掉了,(不喜欢就撕?我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要撕书。)至今还能找到那本被我撕成烂面叶似的带拼音的绘本《鲁滨逊漂流记》。
爸爸妈妈一直为我不爱读书而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嘿,老爸还真想出了个好办法。他带我去书店办了一张借书卡,每次可以借两本书和一碟光盘。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看光盘多过瘾啊,中间从不加广告!人家书店可有规定,书一定要爱惜好,弄破了要原价赔偿。放心,咱不撕也弄不坏,不看就是了。光碟很快就看完了,我就吵着让爸爸去换书(其实是换光碟)。可把爸爸乐坏了:“我儿子好棒哦!这么快就看完了,我还没看呢,你给爸爸讲一讲书里的故事吧,然后我们就去换书,还有好看的光碟呢!”没想到爸爸来这招!我支支吾吾地说:“剩……剩一点儿了。”说完,我红着脸回去仔细地把书看了一整遍。
第二天,我得意洋洋的给爸爸妈妈讲了一遍书里的'小故事。虽然我讲得不好,但爸爸妈妈直夸我讲得棒极了,当然我又有新光碟看了。
从此以后,光碟越看越多,书也越读越多。慢慢地我发现我离不开书了,吃着饭看,走着路看,上课时偷着看,甚至晚上不看一会儿书就睡不着觉!我成了一个十足的书迷。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书中的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的人物对话,和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因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书可以让我足不出户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游遍整个世界,甚至通过书可以穿越时空,漫步神奇的恐龙世界,还可以尽情地去想象……啊!阅读带来的快乐与享受是任何东西都无一能比的!
阅读其实很快乐!看过我的阅读故事,你心动了吗?心动不如行动,快快捧起书本,让我们一起到书海中遨游吧!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九
上帝要从一些小孩里面挑选几个出来让他们成为天使。
他来到人间,给每个小孩一人一个神奇的烛台。叫他们保持烛台光亮,一尘不染,说只有这样烛光才会一直不灭。等过些日子的时候,他再来取回烛台,如果谁的烛台上的烛光没有灭的话,谁就能够成为天使。
孩子们很高兴,每一天都小心又仔细地将烛台擦得很干净,他们期待着成为天使。日子很快就过去,已经两个多月了,上帝还是未出现,除了少数没有耐心的孩子的烛台灭了,大多数孩子的烛光仍然明亮。
有人说上帝会再第100天时到来。到了这天,孩子们很早就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上帝的到来。可是,一直等到天黑,上帝也未出现。很多孩子都说上帝是骗子,生气的把烛台扔进了树林里,水沟里。
又过了两个月,上帝还是没有来过。孩子们每天在一起游戏,玩耍,不再去管烛台了。可是有一个被他们称为“笨笨”的小孩,依然坚持每天把烛台擦拭的干干净净。
在第200天的时候,上帝来了,使带到天庭。其他的小孩又希望变成天使,纷纷找出烛台来,可是,无论如何也点不燃了。而“笨笨”的烛光一直未灭,所以只有她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一位美丽的小天使。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
我对读书越来越痴迷,就连每次和别人打赌的时候,赌的也是书,有一次我一下子赢了爸爸13本书;到郊外旅游时,只要有空闲,我都会把带去的书拿出来阅读;晚上睡觉前,我也要看书,看到好晚才睡得着。
因为阅读,我的知识掌握得越来越多了,不怕您笑话,我的目标是: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最后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一
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里面面对孤岛没有任何退缩和烦恼的主人公鲁宾逊实在是令人佩服。
故事的内容大约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人名字叫鲁宾逊,他一心想出海航游,但是他的大哥因为在做战中不兴阵亡,所以他的家人不让他出海。但是一年后他出了海,经过几次出海之后,有一年的出海发生了一场意外使他呆在了孤岛上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但是他并没有对生活放弃,尽然在荒岛上重起了小麦,过了一多时间后他拯救了一名野人叫星期五。终于他碰到了一名船长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懈就是胜利,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有一次,我跟妈妈爸爸一起去金鸡湖玩,走着走着我就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很害怕,后来我想起了笛福在书中写到: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后来我通过电话找到了我的爸爸妈妈。
记住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二
阅读能够让人增长知识、拓宽眼界。遨游在书包里,让我认识古今中外的名人名事,让我欣赏山川的雄伟壮丽。我热爱阅读。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叫我去超市买盐,我走着走着,经过书店,我走进去看一看,一本封面漂亮又吸引人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我拿起这本书,它就是杨红樱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我一看就入迷了。故事中,笑猫的孩子腾矢,在银杏林遇见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男孩,他总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渐渐地在胖矢的帮忙下,那个孩子的行为不再古怪,还发现了他拥有惊人的音乐天赋!最终,笑猫得知,那个孩子其实是个自闭症儿童。这本书,作者用简练却又美妙温馨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简单却又包含着真诚与哲理的故事。这些故事,会今你不由自主地和故事人物一同欢笑,一同流泪,还会让你完全沉浸在其中。可能看得太入迷了我竟然忘了时间,等我拿起表看的时候,已经六点三十了,完了完了,我像火箭一样向超市奔去。到超市时超市已经关才了。怎样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回去必须要挨骂了,这时妈妈来了,一下子,搂住我说:“我的好丫头,以后不会叫你去买盐了。”回去后妈妈把我给骂了一顿。虽然被人骂的滋味很不好受,可是这一次的挨骂是值得的,因为我在看书的过程中获得了许多欢乐。
阅读本来就是一种欢乐的享受,有一些人还不懂,而我已经体会到了。朋友们你们也和我一齐来分享所有的欢乐吧!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三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觉得读书的过程是一种享受。在这过程中,它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
刚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读书了,虽然还不怎么认识字,但还是每天抱着书,看着上面的插图,脑子里将妈妈平时讲的这个故事和书上的图片联系起来。有的时候,我还会把这些故事讲给我的弟弟听呢!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虽然不能认识全部的字,但我还是就拿起了书,高兴地打开书的第一页,通过汉语拼音津津有味地看着。就连小伙伴们叫我出去玩都没听见。
记得我看得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清楚的记得其中有的一个故事《海的女儿》,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每件事之前都要先想想别人。
而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很傻的螃蟹,它想竖着爬。但最后却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最后它终于知道了每个人的走法是不同的。它自己的爬法也很好的等等。
读书,不仅能培养我的阅读兴趣,还能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更能提升我的个人修养。我喜爱阅读,我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把阅读中的知识全都挖出来。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四
我喜欢阅读,尤其是喜欢阅读一些推理类的小说,虽然就像陶渊明笔下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当读起一本书的时候,还是会忘的周边的人说什么。
记得有一天早晨,老妈要出去外面,并且走之前叮嘱我说一定要把早饭做好。当时,自己正在认真地读书,没有没有认真去听老妈的话。只是听到老妈的叮嘱随便应了一声。
再一次沉浸在自己书海的世界中。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等老妈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生火,更不用说是做饭了。
这个时候老妈就说我不是让你做饭吗你怎么还没有生火?怎么还在看书啊我走的时候你不就是在看书吗?这个时候我才把自己的思绪从书海中拔出来,并且还跟老妈说并没有听到他说让我做饭这件事。
没办法老妈只好自己去做饭了。可是那天的早饭吃了很久我也饿的肚子咕咕叫。但是谁让自己正在看书忘了老妈说什么呢。
生活中因为看书而听不到他人的说话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常有发生,以至于后来爸爸妈妈让我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是先把我手里的书拿走,然后再告诉我需要做什么。
当然更多的时候老妈看到我那么爱读书也不会嘱咐我去做什么事情。因为读书我得到了很多的知识,不是因为读书也在生活中闹了好多的笑话。
我与阅读的故事很多,希望书海能够伴我走过这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五
“一缕缕阳光在书中流淌,一丝丝真情在书中徜徉,书对书相托,心对心相帮,知识的力量给我一对翅膀……”炎炎夏日,我聆听着《我爱读书》这首歌,心是如此平静。我热爱阅读,我贪婪地从书海里面汲取丰富的营养,拓展自己的视野并且增长自己的见识。
牙牙学语的我。
小时候,我喜欢躺在床上听妈妈读故事,精彩的故事伴随着妈妈温柔的声音娓娓道来,我心里的那颗阅读种子正在生根发芽,它占据我整个心房,让我对这个五颜六色的世界充满好奇。慢慢地,我和妈妈一起阅读,妈妈经常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和我玩认字的游戏。我的心插着想象的翅膀,高高地在蓝天中飞翔。
因为有了书的陪伴,让我儿时的生活增添了一份奇异的色彩,多了很多趣味。
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喜欢阅读,读有益的书。阅读丰富我的情感,改变我的想法,使我收获许多知识,让我更好的了解世界,让我更加自信。从家庭藏书,到社区图书馆,再到学校图书馆和市图书馆,我们可以阅读的书籍非常多。
我喜欢阅读历史故事,很多可歌可泣的历史故事,让我荡气回肠,回味无穷,多了解历史文化,习古鉴今。
我喜欢阅读推理故事,可以锻炼与培养推理能力,让我们的观察力、判断力等得到提升。
我喜欢阅读名人传记,散文随笔,同龄人的作文,这些丰富我的情感,滋润我的心灵,给我动力,让我更好地思维,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我的精彩。
我爱阅读,我爱做阅读笔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量的阅读,让我们写作起来得心应手。
未来的我。
我将一如既往的热爱阅读,阅读带给我们智慧,带给我们欢乐,带给我们力量,让我们在人生路上更好地思考,更好地学习,更好地创造,让我们一起热爱阅读,共同进步!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六
我和《阅读》的初次见面是在学校设定的早阅读课上,同桌手里的一本轻便小书内容丰富,插图精美,我凑上去看了几眼,决定借过来好好地读一读。
那天下午,正好赶上学校举办“跳蚤市场”——同学们带上各自的闲置物品和图书进行爱心义卖,所得款项再捐给本地的一所特殊学校。
我带上几本从家里“筛选”出的“烫手”书籍,兴致勃勃地来到了我们班的“跳蚤市场”地摊前。乘着“顾客”们还没有大量云集,我正好翻翻尚未看完的那本《阅读》杂志。
里面的小故事跌宕起伏,优美的文笔仿佛有股特殊的魔力,让人欲罢不能。突然,我看见一位低年级的小弟弟一蹦一跳地走过来了。我赶忙招呼他:“小弟弟,快来看看姐姐这边的热卖畅销书,可便宜啦!”小弟弟很好说话,没有丝毫犹豫便蹲下了身子,他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又看看那本,嘴里还嘀嘀咕咕地唠叨着什么。
我呢,一边留意小“顾客”的一举一动,一边一心二用地读着《阅读》杂志里一则由安武林爷爷写的故事——《草框里的秘密》,我觉得眼前的这为小弟弟很像故事里那位爱看书的小主人公。
小男孩很会说,但我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出所料,小男孩果真憋不住了:“我想买下你手里的……”“呵呵,这可是我借来的哦,不能卖!但我可以给你看20分钟。”他又弱弱地问了一句:“要钱吗?”我冲他做了个鬼脸:“零元——听说过‘知音’吗?”
小男孩可高兴啦,读也读的挺认真。临走时,他对我说:“我不叫‘知音’,叫‘杨智赟’,是一(5)班的小朋友。我也知道你是四(3)班的王娱佳,因为地上的书里就有呢!你的字真好……”
我想小弟弟已经迷上了《阅读》。他属不属于“知音”呢,我也说不准。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七
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听一曲舒缓的音乐,携一卷唐诗宋词。于是我的阅读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繁忙与琐碎充盈着我们匆匆的步伐,当世俗与尘埃纠缠着我们迷惘的思绪。这时多想让心灵纤尘不染,多想让内心深处的那根弦放松平缓。古人曾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我却把那悠悠五千年的经典视为心灵最珍贵的杜康。
在人生最迷惘,最困惑的时候是阅读为我点亮了那一盏盏通往成功与幸福的灯塔。在那一次次阅读中游离出了多少激动与感怀。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金庸笔下的英雄侠客,钟情于一壶酒,一把剑,一身胆气走天涯的豪放阔达。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陶醉,每每阅读时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武侠小说里的每一次挥剑,每一句对白,每一段波澜起伏的情节都给了我无比的满足与酣畅,有天夜里竟废寝忘食读到了天亮,却一点也不觉得累,正是那些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阅读中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与芳华。
读中发芽,然后在字里行间拔节、开花。
星期天的下午阳光很眷顾这间小屋,一朵一朵的阳光落在阳台上,落在书桌上,落在我的心间。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阳台,从书橱里选了一本平日里最喜欢的散文细细的品读,那字字句句都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每一句都蕴含了灵气,就像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唱歌的精灵。那优美的辞藻是文章的眼眸,在无数次的深情凝视中我被感动,被牵引。
午后的时光过得总是那么快,当我还沉浸在丰美的意境与感慨作者飞扬的文思时,黄昏已如期而至,夕阳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化作一个美丽的句号,书里一个世界,书外一个世界,书里的世界很神奇,书外的世界很诗意。这个下午我让心灵真正的度了一个假,我的灵魂穿梭于作品中那仙境般的场景,如在深邃的山林里掬了一杯清泉一饮而尽。美哉,快哉,乐哉!
周末当人们都在狂商场,尽情的打扮自己的时候,当音乐厅响起节奏明快的旋律,人们尽情为这个时代摇滚的时候,我却把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的书海当中,尽情咀嚼着那一篇篇精美的华章带给自己的乐趣。或浅吟,或低唱,或栩栩如生,或绘声绘色,让人足足过了一把瘾。每一次进书店都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最爱。就像在沙滩发现珍珠一样的欢畅与惬意。所以我每次从不空手而归。看着书房里一撂撂的精神食粮,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
从阅读中我曾无数次的与先哲们对话,无数次的'被那一串串妙语连珠所震撼,那散落在阅读中的思绪与感受也就成了我写作的源泉。同时,通过阅读我认识了不少文化界的朋友,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以文会友的无穷乐趣。
城市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那一片喧嚣与尘埃都将在阅读中被净化,阅读可以使人智慧,使人宁静,使人心灵得以休憩,得以升华,请让我们的城市多几分书香。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八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乐趣。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的阅读故事随笔,希望您喜欢!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不少成就的人,都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知识。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你。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饭可以一天不吃,觉可以一天不睡,书不可以一天不读。这是毛泽东说的一句。
名言。
我想我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因为我只要一天不读书我的心就像有只毛毛虫在爬,怎么也睡不着。
我每天放学都要到书店过过书瘾,看些有趣的课外书。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去书店,第一眼就看中了一本书,这本应该是新出的吧!叫《三十六计》。我不慌不忙地拿起那本书,但目光又转到了旁边的《。
成语。
故事》,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啊!可是《三十六计》里的情节又是那么紧张刺激。经过一段时间的脑交战,我终于想好了,我放下了《三十六计》,毕竟它是新的,什么时候都会有,我还对《三十六计》说:“你是新书嘛,给点机会给旧书啦!”
我看得正起劲,突然,我的肚子传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时,我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这两个小时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水,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去。
书里的知识就像“井水挑不干,知识学不完”。永无止境,高尔基说过:“书箱是人类进步阶梯。”因此,我更爱看书了。妈妈常说:“你真是个书虫。”但我不介意,因为我就是从书中获得生活的乐趣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伟大的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名言。
在学习的过程中,阅读是肯定少不了的。现在,学校也非常重视阅读。老师是建议我们睡觉前看半小时的书,我觉得不一定只能看半小时的书,看到尽兴时多看半小时,也可以啊。每天中午,我做完作业,就回去拿书看,周围有人吵闹,我竟然没有察觉!这样,用不了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看完一本书。
我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老师让我们睡觉前最起码看半个小时书,我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的,所以这几天都在认真看书,正在努力赶上班级的看书队伍。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考试当中,就经常会碰到必读和选读书目里的内容,而且还占许多分数,所以我们平时就要认真地看书,争取在考试的时候考出好的成绩,爸爸妈妈就会高兴,也算是对父母的感激了。
以后,我一定要认真的看书,同学们,书浩如烟海,我们不可能读完世界所有的书,所以,这就要靠我们每天的积累了,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让我们每个人都从现在起步来一次读书的旅行吧!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十九
“忍别离,不忍却又别离……”那甘醇甜美的歌声又勾起了自己曾经的回忆。最初的一幕又一幕浮现在脑海之中。雪后的南京城更显单调,只见那纷纷的雪花随风飘舞,那一缕缕残阳透过稀疏的叶间照射在这银装素裹的大地上。走进一座亭中,坐在长椅上不堪重负的我卸下了沉重的书包,不禁松了一口气,心里也不再那么压抑了。
这部小说虽已品读多遍,但心中仍久久不能平静。唯有写下二三字来纪念那位云淡风轻而又壮胆豪情赛、的“林殊”。它唤醒了深藏在我心中的期待:期待至善至纯的友情;期待披肝沥胆的忠诚与信任:期待一场最纯粹恣意的生命之舞。
慢慢合上书那时那刻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既有对男主过人才智的敬佩,又有对他与霓凰坚贞爱情的赞美以及他那一片赤诚之心的歌颂……沉淀在心中的烦恼随着亭外的雪花悄然散去。静享那份分离的无奈与家国破碎的悲楚。
在这雪天里依稀看见一个人影离我远去,幸会能在亭中与您相遇。在人生最迷茫最困惑的时候,阅读为我点亮了一盏通往幸福与成功的灯塔。收拾好心情,继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明天。
街道上的行人步履匆匆,只是为争得那一分一秒,而淡忘了去享受那片刻的宁静与乐趣。每自品书香之醇。便有几多感悟,为何不在书中多享受一份陶醉。
展一卷书墨,淡一世心境。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二十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黑柳彻子(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在一年级时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小豆豆。因为她遇到了一位超级棒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小林宗作先生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连续听小豆豆讲四个小时的话不打哈欠;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般的想法等等。其实,大家不妨想想小豆豆的特点:朝气蓬勃、天真烂漫、十分懂礼貌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基本上具备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小豆豆”,只是没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这样善解人意的好校长。
和那么好的妈妈。这是我在寒假里看的一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雨果曾经说过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二十一
小时候,总喜欢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虽然妈妈很忙,讲故事的时间总是有限,但爱听故事的我总是听得那么陶醉,求着他们再多讲一点儿。
现在长大了,我早已不再满足于听大人讲故事,而是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可我还是不满足。一到假期,便让爸爸送我去新华书店“啃书”。走进书店,满足感总是油然而生。有一次,我边走边翻阅书架上的读物,突然,一本《闻着孩子味儿的乌龟》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非常好奇里面写些什么,于是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想看下去,里面有很多人物像发着光一下指引着我情不自禁的读下去,我看完一本,继续搜索系列丛书,周围的谈笑风生丝毫影响不到我,结果连爸爸打我电话都没听到,最后爸爸只能停好车气冲冲的上来找我,当他看到我阅读投入的状态,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坐在车里,我兴奋的跟爸爸聊着书中有趣的情节,在我的央求下,爸爸居然答应给我买整套《笑猫日记》,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一个星期后终于拿到心爱的书,我爱不释手,迫不及待,一次又一次的在阅读的世界里漫游,不由自主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也会被书中人物感动到落泪,爸爸妈妈看着神经兮兮的我,也被逗乐了,有一次陪妈妈去逛街,我边走边看,结果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额头冒起一个大包,妈妈看了哭笑不得,送给我一个“小书虫”的爱称!
阅读让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阅读让我爱幻想大脑变得更有智慧,阅读让每个地方变成充满书香的天堂。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二十二
我从小时候喜欢卡通画,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确书籍越来越少,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在陆老师不断地要求每天读书,读后有感,一开始我有点厌倦了,慢慢地习惯了发现原来书籍是那么有趣。我喜欢的书有《十万为什么》,《神奇校车》,《分类作文》。
我还要看更多的书,收获很多的知识和快乐。
我的阅读故事(热门23篇)篇二十三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