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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在市委、市政府及建设局党委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局干群共同努力,克服了资金紧、任务重、责任大的困难,紧紧围绕建设局党委年初工作目标,科学谋事干事,积极创先争优,并取得了优异成绩,现向领导简要汇报。
一、打好经济仗,再上新台阶。
各项收入总额为563万元,高于万,其中自筹收入340万元,财政预算223万元,另政府年终补足部分50万元未计其列。
2011年,各项总支出为630万元,其中:工资为4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150万元),福利60万元,各项上缴5万元,招待费11万元,小车开支2万元,生产车辆开支100万元,其中油料费为70万元,修理费30万元,环卫设施维护及垃圾场开支20万元,其他各项开支32万元。
财务收支相抵全年亏损17万元。虽然仍处于亏损境地,但我单位与下属两所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收费人员目标任务,积极开拓费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取得了全面胜利,干部职工工资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借好“五创”风,打造新临湘。
环卫局是我市“五创”提质核心队伍之一,城市卫生的提质关键在于我们的服务能力,要上水平、上台阶,就要借风扫落叶。尤其在迎省检时,通过我们400多名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向各级主管部门和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服务范围不断拓展。
清扫面积达到100多万平方米,在2011年增加20条背街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0条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范围,垃圾收集覆盖率达98%以上,日清运210吨,基本做到日产日清。所有服务对象投诉得到都及时处理。
(二)、设备设施不断完善。
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城区果皮箱的更换;增加了一辆10吨的洒水车和一辆农用车;五里牌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与绿化广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新建已经动工;指导中国电网临湘公司等单位建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池5座;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已经全面开工。
(三)、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制订责任制度。我们为了城市卫生全面提质,首先在年初对城区各路段进行了重新测量,并按实际条件进行了重新劳动定额分配,实行了“路段清扫、保洁承包责任制”和“清运承包责任制”,保洁时间达到18小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宣传劝导。在做好日常清扫,卫生保洁工作的同时,按市“五创”办要求,对责任路段开展了文明劝导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垃圾不出店”与背街小巷的宣传力度,分区分片,责任到人到岗,严格控制了城市主要污染源。三是清除卫生死角。我们对城乡结合部进行了严格监察,并定期进行清理,采用集中行动与平常检查相结合原则治理,基本清除了卫生死角。四是街巷洒水降尘。我们在增加一辆洒水车后,在每天洒水降尘的同时,对城区主次街道进行了地毯式清洗,城市卫生质量得到全面提高。特别是在今年夏季,天气持续高温,我们的洒水车每天进行了两次喷雾降温,大大改善了我市人居环境。
三、践行“两维护”,建设新环卫。
四、创建两文明,树立新风尚。
我们今年又申报了“岳阳市精神文明单位”,并开展了创建活动,并获得了荣誉。一是成立了精神文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团结、务实、勤政、廉洁为要求,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制度约束,确保队伍健康、稳定发展。极大地加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二是机关工作有条不紊。机关工作不断改观,机关卫生状况、劳动纪律、办事作风良好。三是党、工、青、妇工作开展有声有色,职工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学“红旗市民”、学“劳模”、学“五五普法”、学习两个维护等“五争四学”活动,开展了篮球赛,拨河比赛、精品街道打造赛等环卫赛事。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我单位党支部建设成了“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涌现了以王文龙为代表的一大批省市先进工作者,增加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陶冶了干部职工情操。四是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我们根据自身弱点与优势,加强了各方面的工作,重新制订了计划生育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重大责任事故为零,干部职工上访为零,计外生育为零(节育率100%)。
五、研究新形势,规划新未来。
我们目前困难主要是资金短缺。收入5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3万元,收费收入340万元。另外,政府年终补算50万。而支出需要9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需要7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0万元,环卫设施建设及维护需要69万元。一年收支缺口达到421万元。也就是说,由于经费不足,一是工人工资无法提高,人力资源贫乏,职工年龄偏大,梯队建设不稳,卫生提质困难;二是环卫设备设施无法更新,特别是车辆都无法及时修理与更换,给生产酿造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城乡结合部管理薄弱,没有经费清理野垃圾,城市总是被垃圾包围。
面对困难,我们提出了2011年计划,并大胆实施。
(一)、把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放在党政工团组织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高举“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理论学习,大力提高科学谋事干事水平。一是研究环卫目标状况与可持续发展方向,正确把握我市环卫长足发展道路;二是加强干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让理论在实践工作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三是坚持民本执政理念,影响和带动群众坚持艰苦创业,把环卫事业推向市场,推向高水平、高发展新平台。
(二)、把居民住户卫生费伴水征缴放在卫生费征缴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居民住户卫生伴水征缴主要有六大好处:一是能够增加环卫居民卫生费覆盖率;二是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三是可以节约环卫人力资源;四是财力保证了可以弥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上的不足;五是不影响水费征缴,甚至给供水单位增加收入;六是符合湘政办法[2011]27号文件《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收费计费办法。我们将请示建设局党委同意,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搭建一个全新的收费平台,为我们建设系统广开财源。
(三)、把服务范围向城郊拓展和卫生提质放在保洁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清扫、保洁、清运是建设“秀美临湘、清洁临湘”核心工作,努力提高临湘城区与城郊环境卫生质量是来年新的形势发展必要。一是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二是逐步在清扫、保洁、降尘等方面向机械化转移,致力机械化、现代化、精品化;三是逐步把临湘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区域纳入环卫管理范围,扩大环卫业务。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长春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配套建设,综合管理,保证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使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七条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卫生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应当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九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为基础,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鼓励境外投资,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三
近年来,******区始终坚持将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专项推进与全面治理相结合,载体推动与常规管理相结合,建立了“八有八统一”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机制,即:层层有机构,处处有责任,投入有保障,活动有载体,管理有规范,行为有监督,绩效有考评,优劣有奖惩;经费统一拨付、设施统一配备、人员统一管理、待遇统一标准、绩效统一考核、垃圾统一处理、整治统一行动、四害统一防制,达到了辖区责任全覆盖、处处有人管、视野无垃圾、位次保第一的预期效果。我区环境卫生工作始终保持全市领先地位,综合考评成绩连续14次在全市排名第一,被授予河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区,先后获得了全省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先进单位、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环境卫生治理先进单位和全市农村改厕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一、建立保障机制。
为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区建立五大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领导力量不减、工作机构不撤、人员队伍不散、工作格局不变,并适时顺应情况变化和新的矛盾问题,不断调整和创新整治思路,强化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区、办事处、村(社区)环境卫生三级管理体系;办事处爱卫办做到“五有五化”,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经费、有办公设备、有交通工具,职责任务目标化、业务工作精细化、检查督导经常化、基础工作规范化、卫生管理网络化;村或社区爱卫办做到“三有”,即有工作人员、有机构牌子、有固定办公场所,确保有机构理事。二是加强制度保障。以区爱卫会文件形式明确了区爱卫会和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了行政村或社区工作目标和任务、保洁人员配备、职责和待遇、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聘请爱国卫生检查员和监督员,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办事处、村或社区分别根据实际制订环境卫生管理、经费投入、保洁员考勤奖惩等相关制度,并制作成版面悬挂在爱卫办醒目位置,确保有制度管事。三是加强队伍保障。一方面,在全区城乡配足配齐了环卫保洁工作人员,建立了近千人的保洁员队伍,实行区直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双重管理,实现了村、社区保洁人员全覆盖。另一方面,努力改善保洁员福利待遇。保洁员工资由区爱卫办每月统一定期拨付到各办事处,保证工资发放、并根据夏季道路温度高的特点,筹资10万元购置了“空调背心”和特制“伞帽”,避免环卫人员因炎热中暑,保障福利待遇,激发保洁员的工作热情,确保有人做事。四是加强装备保障。按照统一标准,配置建设环卫设施,做到维修、更新制度化、长效化,确保有条件干事。对全区10家加油站环卫设施进行了整改提升,共整改问题50余个,在全市率先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对涉农办事处垃圾周转箱进行了全面更新,其他办事处更新垃圾桶700余个,新建垃圾池50个,改造公厕4座,创建卫生样板街巷10条。粉刷美化墙壁达12000余平方米,新建围墙1500米。五是加强财力保障。建立环境卫生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每年将城乡垃圾清运经费、保洁员工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资、设备维修费等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通过区爱卫办按进度拨付到各办事处,全力保障,全力支持,确保有资金办事,保证了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的正常有序运转。
二、创新运行机制。
******区建立“上下协调、多方联动、紧密配合、协调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管理网格化。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分级管理。将全区划分为44个网格105个管理单元,在每个网格内做到“四明确”,即任务明确,队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同时也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的督导职责,财政局的.财力保障职责,城管局、环卫处等10余个职能部门的环境卫生职责,以及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职责。二是保洁制度化。先后出台了《清扫保洁员管理制度》、《垃圾清运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区域坚持定时清扫,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持续保洁。对全区9个办事处的所有保洁员进行排查摸底,重新登记造册,进一步明确了每一名保洁员的工作时间、保洁范围和工作标准。三是监管科技化。先后投入1300余万元,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监控网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城乡各重点部位进行全天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形成了环境卫生快速反应处理机制。系统自运行以来,已经处理“三种经营”、违法张贴广告、乱堆垃圾等各类事件6000余起。大大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四是质量精细化。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将城市管理内容细化成8个大项,量化为56个小项,以此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同时针对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各个环节,制定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环境卫生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了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标准,规范行为,定期抽查,促进了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将环境卫生治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五是载体精品化。以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为契机,做好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力度和健全档案资料等工作,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合格率居全市第一。以环境卫生先进样板单位创建为载体、以先进基层爱卫组织创建为主导,在全区开展了以爱国卫生先进组织、优秀保洁员、精品街巷、精品楼院和样板村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五创”活动,按照创建标准,各办事处积极投入资金,增补配足环卫设施设备,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同时组织区政府办、爱卫办、城管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到各创建单位,逐项对照标准,全程跟踪,现场指导,打造亮点,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示范带动,以精品样板创建引领全区环境卫生上档升级,共创建精品街巷9条,精品楼院(小区)11个,样板村8个。我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市爱卫办专门下发简报,在全市介绍我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一体化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武陟现场会上,我区在县(市)区中唯一一家就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作了典型发言。
三、建立整治机制。
在全区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主线,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一是结合节假日和季节特点集中整治。在法定节假日,组织办事处对农村、居民楼院、背街小巷、居民公厕、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进行拉网排查,集中整治卫生死角,并组织保洁员在假日期间继续做好清扫保洁工作,节后对节日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做到节日和平时一个样。针对“三夏”、“三秋”期间道路两侧秸秆堆放严重问题,组织涉农办事处的行政村对所有道路,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治,清理秸秆,畅通道路。二是以全市检查排序为契机开展全面整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主次干道的卫生保洁、交通秩序和三种经营的整治规范,组织办事处对各责任区域进行全面整治。三是以上级领导调研为切入点进行重点整治。积极做好中央、省市环境卫生工作,组织有关办事处和职能部门对领导调研沿途道路两侧环境卫生、乱堆乱放、乱设摊点、广告标语、店外招牌等集中清理整治。四是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重要道路两侧大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现象严重的问题,协调大型清运机械和运输车辆,采取推平、掩埋、清理等方式,对大堆垃圾杂物,进行了彻底整治,累计解决环境卫生难200余项。五是规范早夜市摊点。按照“方便群众、确保畅通、维护环境”的要求,根据早夜市经营特点,提前安排,及早部署,把早夜市划分为严禁区和规范区,实行24小时无空挡管理,既方便群众,又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六是搭建载体积极整治。围绕爱国卫生活动月、卫生单位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居民公厕整治、精品路和精品街巷创建等专项活动,组织爱卫会成员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办事处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近年来,共先后出动1.5万余人次,铲车650车次,清运车1200台次,清理各类垃圾1万余方,营造了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四、强化督导机制。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强化督导是重点。一是加强跟踪督查。区爱卫办建立了环境卫生“周抽查、月巡查、季考评”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村、社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三种经营、乱停车辆等各类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下发督导通知单,促其限期整改,严格实行销号处理制和限时办结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督办事项处理情况列为责任单位当季考评排序内容。办事处爱卫办每周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巡查,每月对辖区农村或社区进行一次检查排名。村或社区爱卫办每天对保洁员进行考勤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保洁员管理。区爱卫办每月对各办事处保洁员上岗情况、保洁效果随机抽查一次,将检查结果与办事处经费挂钩;办事处至少每周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每月对村或社区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排序;村或社区爱卫办工作人员,每天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结合保洁成效、保洁员出勤情况,严格实施奖惩激励政策。三是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了环境卫生热线电话、网络信箱、便民服务店等社会监督平台,同时聘请农村环境卫生协管员5名,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组织、宣传、督察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建言献策奖励制度,及时受理督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处理群众困难事项175件,提供便民服务1000余次,营造了全员参与、全民建设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考核激励。年初由区爱卫会与各办事处和20个爱卫会成员单位签订了环境卫生治理目标责任书,各办事处分别与行政村或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行政村或社区分别与辖区保洁人员、垃圾清运车辆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考评,兑现奖惩,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责任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四
(11月1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4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
第三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义务。
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本条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本市提倡和鼓励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的经费。
第六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本市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第九条市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和户外广告应当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十条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确定。
(二)河道的沿岸水域、水闸,由岸线、水闸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地铁、轻轨、隧道、高架道路、公路、铁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六)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负责;。
(七)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八)保税区、科学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责任不清的地区,由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责任人。
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人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是: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有权要求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义务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街巷、里弄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十七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应当包括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外立面整洁和完好,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清洗或者粉刷;对外立面破损的,应当修复。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代为清洗、粉刷或者修复,所需费用由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约定的责任者承担。
第十九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景观灯光设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市景观灯光设施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照景观灯光设施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设置景观灯光设施。景观灯光设施规划和技术规范应当向社会公布。
景观灯光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划或者有关技术规范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对不符合规划的,可以强制拆除,对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可以强制停止使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景观灯光设施的完好,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启景观灯光设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应当向社会公布。
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以下统称户外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违反规定设置户外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强制拆除,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设置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对户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应当修复。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设施,应当及时整修或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应当加强对户外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强制拆除。
因公共利益需要,有关管理部门对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作出调整的,应当事先告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并对设置者因户外广告设施调整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第二十一条本市道路两侧新建的建筑物临街一侧,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拆除。
本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一侧的现有围墙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或者有关规定予以改建。
透景围墙内外应当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二十二条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建筑物破墙开店或者进行其他门面装修、改建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经批准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应当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招贴栏,并负责日常管理。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公共招贴栏中。
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利用或者组织张贴、刻画、涂写、悬挂或者其他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进行宣传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规定随意张贴、刻画、涂写、悬挂或者其他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中公布其通信工具号码的违法行为人,由城管执法部门通知其限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书面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暂停其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电信部门恢复其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出现的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应当组织清除。
第二十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商业配套设施,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引导设摊者进入经营场所的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于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设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二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在临街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遮阳棚的,应当保持其安全、整洁、完好。
第二十七条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应当保持容貌整洁。利用车船张贴、设置广告或者宣传品的,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陈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运输水泥、砂石、泥浆、垃圾、粪便、渣土等的车船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违反规定未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责任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产生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行驶,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五
(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会议修正),207月30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六
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丢废电池等实行单独收集的特殊废弃物;。
(四)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道路、广场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
(七)有损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其中,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装运垃圾乱倒的,可以暂扣运输工具,并要求违反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后,发还运输工具;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各类码头、船舶应当配备与垃圾、粪便收集量或者产生量相适应且符合设置标准的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进行码头、船舶装卸作业或者水上航行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或者垃圾、粪便污染水域。
进行水面漂浮物打捞和船舶垃圾、粪便接收作业的,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防止污染水域。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桶),将粪便倒入倒粪站,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当在物业公司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集市贸易市场的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按照垃圾日产生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集市贸易市场内的摊贩应当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
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封闭围栏、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整洁、完好。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栏,或者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和材料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可以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可以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从事车辆清洗、修理以及废品收购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从事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居民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劝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污染环境严重、周围居民意见大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解决城区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全县环境卫生质量,着力打造整洁、有序、美观的生活环境,单位开展了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规划。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能够按照相关标准顺利推进。各执法中队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区域谁整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扩大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利用手机微信、qq、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宣传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的重要意义、行动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决制止在门外摆摊设点、骑门店经营、乱堆、乱放、乱画、乱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20余处,查处乱倒建筑垃圾1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给予行政告诫8人(次)。
(三)加强督促检查,治理油烟污染。针对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摊点,结合归行纳市工作,将城区所有烧烤、餐饮、临时占道售卖瓜果蔬菜、百货等摊点全部搬迁至城关农贸市场集中经营,实现了入市入店经营。同时,各执法中队按照管辖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有效监管措施,坚决取缔城区沿街随意摆放烧烤等餐饮摊点,至目前。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防止了地面油污污染。
(四)强化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垃圾焚烧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加强与生态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强化中午、晚上错时值班,安排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人为点燃焚烧事件及时制止处理。并对一些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背街小巷等部位,重点进行巡查监控,劝阻和制止焚烧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及露天烧火取暖等人为点燃违法行为,经巡查,未发现随意焚烧行为。
(五)加强巡查,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配合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对烟花爆竹规定定时定点集中燃放,一小时内清除纸屑垃圾。签订烟花爆竹燃放自律协议,督促婚礼、庆典、集会举办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在空旷地带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并及时清理收集废弃物,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六)加强协作配合,不间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污染源采取强力整治,从源头上减少、防止噪声污染问题的发生。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自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本单位强化错时上下班,安排各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噪声扰民事件及时制止。对商业宣传广播喇叭扰民的,要求其在店内播放,彻底杜绝出店播放,以减少噪声的扩散。共制止噪声扰民现象3件。
(七)严格监管,整治露天加工、乱倒污水行为。各执法中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露天加工点、装潢部以及占道装修门店、门外乱倒污水行为开展巡查。依法取缔露天加工、喷涂作业行为,所有户外装修必须实行围挡施工,共规范装修门店围挡施工2家。
(八)分工协作,净化市容环境。开展了“门前三包”集中整治行动,对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乱摆乱放、店前脏乱差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口头宣传、发放材料等方式,督促门店业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现场发现12处问题立行立改。积极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环卫大队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在日常市容巡查中对发现的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市政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提高城市品质。
(九)严格落实周末、月末卫生清扫工作。为保持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优美,本单位严格执行周五、月末卫生清扫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月末全面清洁责任区域内路面垃圾,清除积存垃圾、杂物等,切实保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查处有疏漏,重教育轻处罚,处罚的力度不够;
二是个别区域监管次数少,反复性大,常态化监管机制还不到位;
四是市民素质参差不齐,乱丢、乱吐、乱挂、乱倒等现象依旧存在,个别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与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城市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交流,及时反馈。在执法过程中,片区中队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推广,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上报。
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上相互支持,行动上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八
1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清单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州庆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局涉及的存在问题为第18项“保障油料充足供应和油品质量”,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了调查和问题核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油品供应现状中石油是全市油料保供的主渠道,辖区内有9座加油站,总库容为1200吨,在不进油的情况下,能保证2-3天的供应量。
二、油料保供措施(一)多渠道保证油料来源充足为保证建州节和国庆期间的油料供应,已安排了多条油品供应路线。
(二)准备充足的油罐车,保障运力中石油已准备20台拖挂油罐车负责辖区加油站的油品配送,如节日期间成品油需求大,则及时补充油罐车,保证运力。
(三)科学制定配送计划管理各加油站已指定专人负责油品配送计划管理,每日收集加油路库存,结合加油站的销售情况,科学安排配送计划。同时,加强与油库、运输公司的日常沟通,实时跟踪配送情况,全力保障油品按时到站,保障加油站不断档脱销。
三、
下一步措施。
2我局和各加油站将随时关注路况信息,目前318老路已恢复通行,油料运输车辆,每日都在往返运油,目前全市油料保供充足。我局将持续加强市场巡查,务必保证州庆和国庆期间的油品供应,并持续常态化的开展日常油料保供、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九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乡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在农村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关键措施,着力打造人居新环境,建设优美新乡村,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经整治全乡19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共投入经费42万余元,投工6500余个,开挖土方2200余方,使用涂料321袋,清理垃圾102吨,整治公路18公里,渠道5公里,街巷户道71公里,栽植侧柏3000余株,新投放果屑箱5个,建立垃圾池36个,清理乱搭乱建3处。
(一)抓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扎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乡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乡长为副组长,驻乡机关负责人、村支书为成员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的规划、部署、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道路交通整治组、环境卫生整治组、村容村貌整治组、宣传工作组、督促检查组,明确了各组的职责、任务、整治的重点及区域。各村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一是乡党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在动员会上反复强调部署,各村通过召开党员会、村组干部会、群众会等形式,认真宣传乡村环境卫生治理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通过标语、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活动宣传到千家万户,发动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到全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行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从而调动了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抓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点带片,整体推进的思路。根据环境卫生治理的内容及要求,狠抓重点村、主要交通线、驻乡机关站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是以基层条件好,环境卫生状况优的蒋家庄村为典型,引领带动其他各村开展工作。
二是集中对石西线、里上线沿线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整治,大力提高形象。
三是充分发挥乡政府、驻乡机关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狠抓关键部位的整治,重点抓好机关、主干道路、沿街建筑、居民集中区、背街小巷等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四)抓督查评比,攻克难关。
一是实行“3131”工作制。乡环境卫生整治组要求各村每三天汇报一次整治情况,乡政府每三天召开一次整治工作交流会。二是实行实名打分评比制。乡政府两次组织乡村干部逐村观摩检查,参加人员依据整治标准实名打分,汇总排队,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强督查。乡政府督察组两次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并将督查结果张榜公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巩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坚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一是订立制度。主要制定了《**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各村制订了保洁公约,并在村庄醒目处刷写永久性标语约15处,在河道地带设置了管护牌,明确管护责任人、管护范围和要求,签订了联户保洁。
责任书。
42份。
二是成立了环卫中心。乡环卫中心有分管卫生的副乡长任主任,两名公务员为成员,各村环卫中心由一名村委副主任任主任。乡环卫中心负责全乡环境卫生的整治、监督和指导,村环卫中心负责对本村街巷、道路、垃圾池实行全天候保洁,村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是完善机制。一是投入机制。实行“受益者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投入办法,通过“群众自筹、上级补助、户主投入”的方式,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二是强化考核机制。落实了“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将乡干部、村干部工资每月挂10%作为奖惩。
一是部分村社干部认识不到位,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
二是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还有侍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三是因资金紧张,难以形成特色和亮点。
1、进一步强化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加大整治力度,使全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2、进一步落实城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办法、措施,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进一步克服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中的不良倾向,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全乡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我镇在市、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和县现场会后,立即行动起来,针对省道丰柏线贯穿**镇全境,历来公路二侧出现脏、乱、差,垃圾乱堆乱放十分严重的现象,迅速行动,对**镇农村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将近段时间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如下的汇报:
市县农村环境整治卫生工作会议后,我镇就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贯彻县动员大会精神,并对**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领导进行调整和充实,由镇长任组长,从城建、党政办、财政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第二天就召开有镇全体机关同志、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及整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整治发动,要求整治建设领导小组、各驻片工作组、各村、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驻片工作组、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将镇道、村道和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分工落实各驻村同志、村干部包干到具体地段、具体区域和村组,实行包干负责到人。
镇政府通过在丰柏线悬挂横幅,从乌洋村到顶厝村4公里路段张挂横幅3条,公路两旁张帖标语200多张,向各村民发送《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以及有线电视台、出动宣传车28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把“**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经济要发展,环境卫生要搞好”,“搞好卫生,保持村容整洁,建设新农村”等理念传送给村民,使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发动全镇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热潮中去,使群众认识到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是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全镇村民的卫生意识和环保观念,使保护农村环境卫生成为我镇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为确保我镇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布置:
1、深入调研,分析问题。镇动员大会后,镇长带着领导小组的成员深入丰柏线沿线六个行政村进行实地的调研,和村干部、村民一起探讨怎样对丰柏线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2、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进行调研后,大多数村干部和村民都形成共识,认为要对全镇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那么就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垃圾填埋场,对垃圾进行收集;二是要对垃圾进行袋装化,然后由卫生员把从袋装垃圾运送垃圾场进行处理。为更好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我镇以乌洋村作为试点村,拨付6000元作为乌洋村袋装垃圾的启动资金,5月1日乌洋村在帮扶单位--县建设局的帮助支持下,投入资金10万元对原一口鱼池进行修理后作为垃圾填埋场,然后在主村实行了袋装垃圾化,目前该村的袋装垃圾及填埋场实施后,该村的环境卫生大有改善。我镇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要求沿省道丰柏线六个行政村必须按照乌洋村的模式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目前顶厝村和新楼村已经完成对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工作,正在进行青苗补偿等工作,下半年将实行垃圾袋装化。其它村此项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3、投入资金,建设队伍。我镇成立了临时垃圾清理队伍,同时也要求各村要相应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业队,对镇村的环境卫生能够在节日前进行大清除。我镇于6月1日,组织全镇中小学学生在各校区、各路口、镇区圩、红十字博爱新村、外宫礤尾灾民新村等进行了大扫除;6月5日各片工作组、各驻村同志协同各村进行镇道、村道、垃圾堆及房前屋后、公共场所、臭水沟、杂草进行整治;今年来,我镇投入5万元,对公路两旁积存多年的垃圾进行彻底的大清除,每次都对省道丰柏线的9个垃圾池运走垃圾50多车,然后对各个垃圾点进行消毒。
为切实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避免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出现“一阵风”,我镇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的下一步措施是:一是镇政府争取上级资金帮助,在新楼村的陈村后山建立垃圾处理场,作为全镇的垃圾集中处理点,目前已和县建设局的有关领导协商函接,准备早日动工兴建。二是乌洋村、镇区、新楼村居民每户每月按3—5元标准、各单位和厂区每户按20元标准收取卫生管理费,作为垃圾运输人员的工资,镇政府另拟每年拨付5000元作为垃圾运输车和环卫人员的经费补偿。
通过本次的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明显改善了我镇的环境卫生,为我镇投资环境的改善、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镇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镇将加大力度,要为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而不懈地努力奋斗!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十
我镇根据县爱卫会对20xx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要求,为迎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整洁行动”和“爱国卫生月”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面貌,我们对15个行政村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主管环境卫生的副职为副组长,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镇政府首先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制定了监督检查制度。划分责任区和路段,制定了卫生标准,确定了卫生清洁时限,全部落实到责任人。形成了环境卫生处处有人管,卫生有标准,监督有人查。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之后,各村和相关单位负责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划分区域路段,按照卫生环境整治标准和检查制度逐一落实,做到无死角。
截止到5月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去年提高1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比去年提高15%以上,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合格率达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比去年提高10%,村卫生综合整治完成85%以上。尤其雅图沟村为达到达到实现省级卫生标准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全镇各村都已经将环境卫生纳入当前首要工作,村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将街道两帝边沟清理完毕,基本达到大街两侧无积存垃圾和粪便,实现庭院卫生良好、道路平整、沟渠通畅、柴草堆放整齐,消除了“五乱”现象。
为使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我镇对各村实行属地管理。各村按照爱国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参与“整洁行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我镇将252国道、平铁线国道两侧卫生分解给沿路的村委会所在地,由村委会直接抓落实,抓卫生管理。
使卫生环境基本达到:街道有人扫、垃圾有人运、卫生有人管。能做到游商入市、坐商入店,车辆停放归位。镇里有专人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采取暗访、抽查方法对整治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追究责任,限期整改。让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在实处,还给群众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让群众满意,政府满意。
总之,几个月来,我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励,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使我镇的环境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十一
xx镇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立足镇域实际,深入分析、精心组织,率先在全县开展新一轮为期25天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细化整治内容、严格整治标准、跟踪督查考核、落实步骤节点,形成了领导带头、乡镇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党员包户、人人参与、村村争先的良好氛围,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入秋以来,我镇迅速行动,于10月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10月6日召开了由全体工作人员、全体村两委干部、县镇村三级网格员参加的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动员会,全面部署动员,确保全体镇村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动真碰硬。于10月19日召开推进会,对环境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打紧板,制作了环境整治记录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整治过程中,分三次对6个行动缓慢、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村进行了约谈,强化压力传导,确保了整治活动的顺利推进。
将宣传引导贯穿活动始终,先后印发倡议书15000多份,制作条幅标语200余条,对乱搭乱建经营户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118份,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广渠道、全方位展示整治效果、宣传工作动态,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对“脏乱差”现象的曝光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明环保意识,营造了镇村互动、上下联动、干群共建共管、共治共护的氛围。
结合全县“千名机关干部进网格”与xx镇党员负面行为劝诫制度,创新开展“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活动,将县、镇、村三级网格长、网格员以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地域就近划分到全镇50个网格内,每人负责联系5—10户,构建了“镇党委——片区党总支——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的纵向管理体系,形成了“村中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镇村干部、网格员、群众自觉参与到所在网格内各项重点工作,创造了党建引领、干部带头干、党员示范干、群众跟着干的人居环境整治新局面。
以“道路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房前屋后、庭院内外”为整治重点,全面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五堆”等,共发动干部群众3万余人次,其中党员干部1万人次,出动大小车辆1万余台次,转运陈年垃圾31900方,整治大街小巷垃圾、“五堆”23100余处。通过联合执法,彻底拆除私搭乱建96处、规范治理沿路商店182处。
成立督导检查小组,镇主要领导坚持现场督查、现场调度,召开现场调度会,通过村党组织书记现场解说、座谈交流等方式,推动村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开展日常督查16次,召开现场调度会7次。10月31日,对全镇40个自然村进行检查验收,强化结果运用,对排名最后的5个村进行了处罚并明确限期整改时限,确保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效果和质量。
镇党委政府不断巩固“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活动成果,将每个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全镇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周,完善“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专线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对各村每月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打分通报,并作为各村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常态,切实防止了“头天清理、两天复原、三天回潮”现象的发生。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良好的人居环境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积极借鉴兄弟乡镇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站在新高度,探求新途径,把惠及民生、造福百姓的大事办的更好,以崭新的城市形象迎接高铁时代的到来。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十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对各村的环卫管理考核制度,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并立足街道实际,下大力狠抓村容村貌的综合治理工作。街道把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治理整顿全街道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治城镇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提高城镇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使我街道的卫生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为我街道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较好的环境。下面,将卫生工作汇报如下:
年初,街道把卫生工作列入了街道工作议程安排中,提高对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视。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卫生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城建主任总负责,城建办主任具体抓,建立了城镇管理办公室,由城建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清运组、保洁组、城管中队和各村建立保洁队伍,鼓励各行政村建立垃圾中转站,方便垃圾清扫收集和清运,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经过这几年的行政村环境整治全面进行,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整治,农村的环境卫生有了显著的改善。随着村庄环境的改善,每个村民心中有了一份保持村庄整洁卫生的责任心,都积极投入到了环卫的工作中来。通过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村庄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变成了村民的共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个别村村民自发成立了义务清洁小分队,每天早晚义务打扫村庄的卫生,时刻保持村道路没有垃圾,让村庄变得更加美丽整洁。
为了更好地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真正做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我们完善了相应的环卫规章制度,建立了自己的考核机制,提高环卫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责任心。
二是我们加大了对环卫的投入,今年街道投入大约11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支出(包括清扫、清运、填埋场、垃圾运输、基础设施等),今年各村总计投入大约70万元资金用于各村环境卫生管理,保证了街道辖区内、各村街巷、弄堂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现在街道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实现了一条龙服务,日产垃圾60吨,保证了全街道范围的垃圾日产日清。明年打算投入50万元再增添一台机器,保证跟上垃圾增长速度。
三是我们加强了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清理,我们定期派人对各村的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进行检查维护、清理和消毒,对已经损坏的垃圾箱进行了更换,实现了垃圾设施周围无赃物。
四是我们保持了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街道配备专员对这块进行负责,及时处理了各类发生的事情。五是维持了对河道的清理,西坞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对主要河道上浮漂物的清理,现在每天都有垃圾打捞船对主要河道进行保洁,保证河面上无漂流物。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全街道的卫生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成效也比较显著。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垃圾随意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镇区的环境卫生。
二是农村环境设施的各村投入资金差距大,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进一步加强宣传知识,强化环境整治的目的,以点带面加强各行政村之间的平衡,成立白杜、尚桥环卫站,加强对这两个地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快发展西坞的环境面貌,使西坞成为一个山清水秀、和谐文明的.美丽古镇。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十三
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村民代表对卫生所工作行风监督,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部署,继续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本村实际、能够满足广大群众需要的卫生保健服务思路,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如下:
全村总面积2、8平方公里,总人口812人村卫生所能开展一般医疗保健工作,能够为本地村民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卫生所为村属,有乡村医士一人。所内设施基本完备,是农村标准化建设卫生所之一。
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村级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工作的宣传服务的核心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村两委共同完成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2、以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健康教育”和行风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理论素养,树立行业新风,创建文明服务阵地。
3、卫生所在结合实际,按上级要求的“三室”分开进行标准建造,改变了卫生所容貌,尽可能让人们满意。
4、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素质培养,牢固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医疗各项制度。对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免收诊疗费,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好评。
5、计划免疫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充实完善,极时传送乡卫生院计划免疫门诊的各种计划免疫通知。积极配合乡卫生院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健康档案的建设。为卫生所在群众心中地位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我村卫生所有一名乡村医生,已通过各年度的考核、换证;严格药品采购、处方管理、收费制度等,遵纪守法,不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活动。
7、积极参加了卫生院开展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了自身业务水平。
1、发放各项卫生宣传材料356份。
2、每月出版卫生墙报四版,发送中医药宣传资料258人次。
1、卫生所改革创新步伐较慢,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有待于进一步学习和提高。
2、鉴于当前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和我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业务素质的培训。
2)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以妇幼保健和老年人群多发病为重点,为农村建立较全面的个人和家庭健康档案,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3)严格执行县局对村卫生所的各项管理和考核制度,确保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功能的健全和计划免疫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4)争取上级相关的支持,以完善卫生所设施和群众的就医环境。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十四
我镇在市、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和县现场会后,立即行动起来,针对省道丰柏线贯穿**镇全境,历来公路二侧出现脏、乱、差,垃圾乱堆乱放十分严重的现象,迅速行动,对**镇农村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将近段时间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如下的汇报:
市县农村环境整治卫生工作会议后,我镇就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贯彻县动员大会精神,并对**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领导进行调整和充实,由镇长任组长,从城建、党政办、财政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第二天就召开有镇全体机关同志、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及整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整治发动,要求整治建设领导小组、各驻片工作组、各村、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驻片工作组、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研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将镇道、村道和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分工落实各驻村同志、村干部包干到具体地段、具体区域和村组,实行包干负责到人。
镇政府通过在丰柏线悬挂横幅,从乌洋村到顶厝村4公里路段张挂横幅3条,公路两旁张帖标语200多张,向各村民发送《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以及有线电视台、出动宣传车28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把“**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经济要发展,环境卫生要搞好”,“搞好卫生,保持村容整洁,建设新农村”等理念传送给村民,使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发动全镇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热潮中去,使群众认识到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是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全镇村民的卫生意识和环保观念,使保护农村环境卫生成为我镇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为确保我镇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布置:
1、深入调研,分析问题。镇动员大会后,镇长带着领导小组的成员深入丰柏线沿线六个行政村进行实地的调研,和村干部、村民一起探讨怎样对丰柏线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2、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进行调研后,大多数村干部和村民都形成共识,认为要对全镇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那么就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垃圾填埋场,对垃圾进行收集;二是要对垃圾进行袋装化,然后由卫生员把从袋装垃圾运送垃圾场进行处理。为更好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我镇以乌洋村作为试点村,拨付6000元作为乌洋村袋装垃圾的启动资金,5月1日乌洋村在帮扶单位--县建设局的帮助支持下,投入资金10万元对原一口鱼池进行修理后作为垃圾填埋场,然后在主村实行了袋装垃圾化,目前该村的袋装垃圾及填埋场实施后,该村的环境卫生大有改善。我镇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要求沿省道丰柏线六个行政村必须按照乌洋村的模式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目前顶厝村和新楼村已经完成对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工作,正在进行青苗补偿等工作,下半年将实行垃圾袋装化。其它村此项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3、投入资金,建设队伍。我镇成立了临时垃圾清理队伍,同时也要求各村要相应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业队,对镇村的环境卫生能够在节日前进行大清除。我镇于6月1日,组织全镇中小学学生在各校区、各路口、镇区圩、红十字博爱新村、外宫礤尾灾民新村等进行了大扫除;6月5日各片工作组、各驻村同志协同各村进行镇道、村道、垃圾堆及房前屋后、公共场所、臭水沟、杂草进行整治;今年来,我镇投入5万元,对公路两旁积存多年的垃圾进行彻底的大清除,每次都对省道丰柏线的9个垃圾池运走垃圾50多车,然后对各个垃圾点进行消毒。
为切实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避免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出现“一阵风”,我镇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的下一步措施是:一是镇政府争取上级资金帮助,在新楼村的陈村后山建立垃圾处理场,作为全镇的垃圾集中处理点,目前已和县建设局的有关领导协商函接,准备早日动工兴建。二是乌洋村、镇区、新楼村居民每户每月按3—5元标准、各单位和厂区每户按20元标准收取卫生管理费,作为垃圾运输人员的工资,镇政府另拟每年拨付5000元作为垃圾运输车和环卫人员的经费补偿。
通过本次的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明显改善了我镇的环境卫生,为我镇投资环境的改善、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镇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镇将加大力度,要为改变环境卫生面貌而不懈地努力奋斗!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篇十五
20xx年,我所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创“省级卫生城市”的为重点工作,以“转变作风作表率,为民务实抓发展”为主基调,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赞誉和广大市民的认可。总结如下:
2台大型多功能垃圾车根本不能适应日产垃圾150吨的需要;洒水车2台,1台报废、1台严重老化;全城130个小型垃圾斗破烂不堪,致使清运造成2次污染,同时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还有公厕、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公用设施都没有,严重影响了我县创卫,优环工作及环卫事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较差,20xx年环卫改革后,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改观,但环卫工人的工资只有400元,再无其它任何的补贴。环卫工作是苦、脏、累的体力劳动,工资待遇应提高,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环卫工人的医疗保障金,养老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应妥善解决六是市民环卫意识高低不一,环卫有偿服务费收费难度大,乱丢、乱扔现象严重。
深化环卫事业改革,推进环卫事业发展,20xx年我处以创省级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环卫改革。
一是进一步争取政府重视。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加垃圾车、洒水车,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召集在城单位会议,筹资配备新垃圾箱。
二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环卫有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逐步取消各公共场所的垃圾箱,把上门收集袋袋垃圾这一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积极配合政府为垃圾场选址,并认真做好垃圾场建场、立项等各种准备工作。
在今年的下半年,我处全体干部职工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xxx局的领导下,为宜章环卫事业的发展和创建省级文明为我县城而努力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