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应该具备明确的条款和惩罚措施,以便能够更好地防范和惩治违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一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二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互助,认真办理客户开户、服务工作,对违纪者依据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2、工作人员上岗要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待人、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语言文明、杜绝与顾客争吵、不得恶语伤人、仪表整洁、庄重大方、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服从领导,对安排的工作不推诿扯皮,不拖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吐乱丢。
5、按流程工作,做到认真严谨。
6、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二、办公室纪律。
2、严格遵照公司的安排工作,任何部门员工无条件的服从各个部门经理安排,并认真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尊重各部门领导,工作中禁止顶撞领导;违者罚款50元。
3、因值班人员疏忽或擅自离岗出现工作失误的,由此员工所在部门责任人承担全部后果,值班人员给予劝退处理,免发员工当月的工资。
4、工作人员要认真保管财物。下班前要清理好物品和数据资料,必要时将重要文件保存于保险箱中,因个人保管不善将公司机密文件泄露出去,违者予以罚款500元,特别严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辞退。
5、节假日或公司集体休息时,各部门将分管区域卫生打扫干净,将垃圾清理出去,关好门窗,关好电脑和电源;各部门经理安排下去责任到人,出现问题,违者罚款50元,连带部门经理罚款100元。
员工之间因发生个人冲突而损坏公物者,按物品购买原值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7、员工的素质涵养彰显企业文化,进入公司,所有员工见面须问好示意,以示尊重;员工走出公司,心里理应时刻装着企业,外人问到我公司情况,不论什么场合,要时刻维护公司形象,如有通过电话、企业客服等反映员工怠慢咨询者,一经证实,公司严厉处罚,违者罚款200元,以示警告。
8、本着节能减排原则,公司所有公用电器在下班之前必须确保关闭。大厅所有公用电器由市场、行政部全体员工承担;运营、财务部所有员工负责所处部门的办公室公用电气设备及本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所有公用电器设备。如未按规定下班关闭,经任何部门经理查处,责令本部门经理及所有员工,每人处罚款50元以示警告。
备:个人所用电脑责任到人,下班没有特殊情况必须确保关机,如有违反者,罚款50元,以示警告。
9、上班期间要统一着装,每发现一次不着工装者罚款100元整。
10、严禁各部门员工擅自脱离岗位,如发现串科室、扎堆闲聊者,部门经理可口头提醒,以示警告,不听劝阻继续逗留者,罚款200元。
11、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将外界存储介质上机使用,未经批准,不准将本服务中心的存储介质和数据外传,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机密外漏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免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环境与卫生。
为保持公司拥有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所有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1、办公区域环境要求不得在办公区域聚集聊天及大声喧哗,违者严重警告。
2、个人办公区域内不得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及物品等;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码放整齐,违者罚款20元。
3、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纸篓,剩水、剩茶倒入洗手间的水池;爱护洗手间的公共设施,使用后冲水;卫生用品等杂物请放入洗手间的垃圾桶,不得丢入便池内,员工严格自律,违者罚款20元。
4、会议室环境要求:不得在会议室、洽谈室内用餐;为保证会议室的正常使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恢复原位,及时清理桌面物品;爱护会议室及洽谈室内设施,保持会议室公共卫生,违者罚款20元。
四、考勤制度。
1、内部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从____年8月1日起,上下班员工一律定点用企业qq考勤功能打卡,必须是本人亲自打卡,出现代人打卡者,一旦查处被代打卡者罚款50元,扣发当日工资;代人打卡者罚款100元,扣发当日工资。因外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者,及时告知行政部,当天不告知者行政部不予补记,一律按当日旷工处理。
2、上班期间如需外出办理公务,应事先向入职者的直接上级请示。在《临时外出申请表》上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回公司后及时注明返回时间。每条外出记录都必须有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如果无法在下班时间内返回公司,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不按规定办理私自外出者,按当日旷工处理。
3、有特殊事情和身体不适不能上班,必须向部门领导提前请假,做好工作交接并向行政部领取假条认真填写,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签字将假条送还行政部请假方可有效;临时性有事不能上班必须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部门经理,经过允许后方可休班,上班之后补签假条,请假人所在部门经理必须告知行政部,以便记好考勤,不按规定办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者工作交接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展的,免发休班当天工资;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则不予报销。
c、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1、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2、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3、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五、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三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关会议及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不准参与任何赌博性的娱乐活动。非赌博性的娱乐活动晚上不得超过十一点。
(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擅自录收学生或隐瞒班上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校安排到班的学生。
(五)全体教职工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六)全体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或值周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旷课。
(七)不得任意缺课。
(1)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在事后立即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审批后交教导处存查。
(3)事假应先自行调好课并填写好《调课登记表》;不调好课者不准假;未批假条而离岗的作旷课(工)处理;调后不按时补上的视为旷课;经领导同意的但接受调课的老师未按时去上课的,接受调课的老师视为旷课。
(4)病假凭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
(5)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九)朝读和辅导课,与上课一样考勤。
(十)体育课,无论室内或室外,老师一律不得离开学生,室外课的上下课必须整队集合。
(十一)所有教学和非教学人员都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任课教师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十二)每个教学人员,应按统一的信号组织上下课,不压堂。
(十三)因公出差、学习,不超过一天的课由自己调好,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安排。
(十四)为使工作纪律制度得到执行,将工作纪律与经济等有关方面挂钩。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年不能晋职,不能评为先进,学年度考核为“暂缓确定等次”。
2、无故旷课(工):凡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款50元。
3、病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次病假在10天以内者由学校校长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每次病假在10天以上者由市教育局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一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川人工(1994)38号文件”执行。
4、事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每次在5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市教育局审批。5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的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事假每月在5天以上,扣发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和岗位津贴。
5、迟到、早退、缺席:
(1)学校开会或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或其它安排应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发津贴1元,缺席一次扣发津贴5元,事假一次扣津贴2元。
(2)上课(含辅导课包括朝读),以正式上课铃声和下课铃声为准,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津贴1元;若整节课未到岗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6、全勤: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特设立全勤奖。凡请有事假、病假或每月扣津贴2元以上者,均扣发其全勤奖。
7、法定假:凡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休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等)国拔工资照发,学校自筹的一切津贴、奖金均不再发给。
(十五)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聘任、调资、评优、晋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本修订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第十九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第二十五条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第二十六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第三十七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第四十七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五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第五十八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五
12、遇到燃气泄露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动用任何电器或电子设备,打开所有门窗,保证足够室内通风,较大的气体泄露或着火,应立即疏散所有室内人员,并向119报警。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六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七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六、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
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本站【】。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八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
(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
(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白电油、片碱),有中毒、爆炸、火灾等方面危险;。
(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
(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
(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九
司属各单位、各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jgj59-99等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及“企业负责”的原则,公司现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予以发布,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各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企业的生产,确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一、检查依据。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安全保卫部、企业部、群工部、工程管理一部、二部、工会相关成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
三、检查时间、内容。
1、公司每季度末对个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及建设部jgj59-99标准执行情况。
2、各个二级单位每月、项目部每周由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组织安全、设备、材料、行政等相关人员参加,对本单位项目部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脚手架的搭设、现场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环保卫生、职业健康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资料归档。
3、班组每天开展班前喊话、班中巡视检查、班后安全小结,同时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各工序不留事故隐患。
四、专项、季节检查。
公司除季度检查外,根据生产情况或上级要求及季节等不同情况,不定期的进行专项、季节性检查。
1、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高砌坡、脚手架、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用电等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2、公司拟在每年夏季重点进行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防火和危险场所、部位的专项检查。
五、巡视检查。
公司安全保卫部分管人员以易发事故环节和部位为重点,在施工生产工程中不定时的巡视和抽查有关和项目部并按公司有关制度履行监管职能。在各种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由组织或检查人员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整改内容,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复查,完善复查资料备查。
六、违反本制度按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第一条。
(5)款及第三条(e)款予以处罚。
一、编制交底。
1、单位工程施工前,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依据经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将编制、执行意图等要求向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凡大型工程、群体建筑、异型结构或特殊施工方法等上述编制交底应按分部工程、流水段、施工区段等划分做分阶段交底。
二、施工交底。
1、项目部有关主要管理人员(施工负责、区段长、主管工长等)在接受编制交底、消化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分管)特点及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企业制度向施工员、工长、分包商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员或工长负责向分包商负责人、班组长和作业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交底,施工交底过程应有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参加。
三、专项交底。
1、塔机装、拆、卸料平台塔拆、外脚手架塔拆、深基础施工(含高切坡)、人(车)行道防护架塔拆、高压线分管、网防护、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专项方案由编制人员直接向分管工长和作业班组交底。
2、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不详细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分管施工员或工长应以文字、图形等方式做明确详尽交代。
四、分包商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的安全技术应按工序流程不定期的向作业。
1、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承担班中检查、整改责任。
班组交底。
2、生产班组长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体现,尤其是本班组作业范围内的动态要求应在班前完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小结中做到、做细。
五、其他规定。
1、本制度所列四个交底环节必须由负责人填制“交底记录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并有详细交底内容,存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2、本制度所列四个交底环节必须由负责人填制“交底记录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并有详细交底内容,存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备查。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管部牵头组织,安全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主管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施工升降机作业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分公司)、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的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第六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安全保卫部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各二级单位、项目工程部负责建立所属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制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有安全保卫部牵头,组织参加市建委、市管理总站的培训。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司安全保卫部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安全专项指导技术业务培训。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负责。
(四)企业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工作,由企管部负责实施;每年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
(五)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培训。
第九条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分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条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中川[20xx]10号文件《员工岗位培训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的培训需要,采取外聘教师,所需要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取。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指职工含分包、劳务承包、实习生等性质的用工。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第一条(六)款予以处罚。
好台账。
二、各种油类、危险化学爆炸物品必须按专人采购、运输,专库存放、储存,严格领用制度等环节,建立详细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三、生产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爆炸物品的存放场所、施工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严禁烟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远离火源。
四、电焊房、氧气房、洗件房等要与其他棚房隔离,乙炔瓶和氧气瓶要与明火相距在10米以外,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或加设隔离。
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保管人员,必须懂得相关物品的性质、火灾、危险程度、预防的各种措施和扑救火灾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参加相关培训,方能上岗作业。
六、各单位必须按防火安全要求的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沙袋、消防桶、消防勾等)、组建、培训好一消队伍。
七、本办法所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为:企业生产、生活中的各种油类及盛装体(如气罐、液化气(灌)、氧气(瓶)、油漆类等)及其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要求。
八、各单位、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本方法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作业文件(汇编)》第75页规定制度相应实施细则或制度。
九、违反本办法的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试行)办法》第二条。
(1)款由各级防火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处罚。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4、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未执行分级交底制;
5、单位或项目部未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6、作业人员未进行入场教育登记;
7、未按规定报告伤亡事故;
8、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媒体曝光,给企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以上违章行为为责任人承担20%,项目部(单位)承担80%。
二、文明施工。
1、违反公司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规定的;
2、施工围挡残缺、破旧、字迹不齐、漏缺;
3、施工围挡残缺、破旧、字迹不齐、漏缺;
4、场地未硬化、集水或排水不畅通;
5、未按方案规定布置临设;
6、材料堆码零乱、无标识;
7、为划分办公区、生活区或建工程兼宿舍;
8、宿舍脏、乱、差,乱拉乱接电线,私用电器;
9、未戴安全帽、安全带、酗酒后上班者;
10、男女混住、私夹小间;
11、粉尘、噪音、污水扰民及投诉属实。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30%,单位或项目部承担70%.
安全技术。
a、未按规定配置或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b.塔机无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c.班组无安全活动记录或作假记录;
d.电工无巡查记录或作假记录;
e.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或安全值班记录;
f.违反安全纪律的其他行为。
1、临边防护未做或未按规定设置的;
2、洞口防护未做或未按规定设置的;
3、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剪力撑;
4、操作层架板未铺满,上下操作层未通道;
5、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割断;
6、沟、坑、槽、井无通道或爬梯,无防护;
7、塔机、平台、脚手架等设备设施无验收记录或挂牌;
8、脚手架内层间无水平防护;
9、脚手架内层间无水平防护;
10、三级箱(开关箱)为执行一机一闸或无漏电保护器;
11、在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或底部封闭不严密;
12、在二级箱内直搭用电设备,且无三级箱的;
13、爬升外架升降前后无升降记录(通知);
14、垂直作业下方无隔离防护措施;
15、阴暗、潮湿环境或坑、并照明未使用低压的;
16、上下抛掷建筑物材料或杂物的;
17、其他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行为;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40%,项目(单位)60%。
四、治安消防。
1、单位或项目部如发生盗窃案件(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40%);
2、公款遗失或被盗(责任人承担全额赔偿);
3、集众闹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影响企业声誉;
4、发生斗殴事件(责任人承担全部医疗等费用);
5、发生盗窃事件(自盗事件)。
6、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7、造成火灾的。
上列违章行为责任人承担80%,项目部(单位)承担20%,根据其性质和情况,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
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保卫部、各单位、各项目部安全员执行,执行中的纠纷和裁决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终断。
2、执行人依据本办法规定执行处罚应签发加盖部门、单位、项目部公章的处罚单,并注明违章受罚的条、款、序号和签名。
3、口头警告、训诫,开具隐患整改或停工整改决定通知书等,可与本办法合并执行,但行政处分、治安处罚等不与本办法合并执行。
4、口头警告、训诫,开具隐患整改或停工整改决定通知书等,可与本办法合并执行,但行政处分、治安处罚等不与本办法合并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交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现场,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并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始作业。
3.4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3.5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栏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等。
3.6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得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7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8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断路申请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4.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保卫处审批。
4.3断路申请单位从保卫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4.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本单位应填写内容后交回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送保卫部门审批。
4.5《断路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申请单位、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一份。
5、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保卫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检查。如发现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管理部有权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厂区断路作业:厂区(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二条厂区断路作业包括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断路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单位领导和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
第六条开始断路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
第七条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第八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第九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第十条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恢复交通。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第十二条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十四条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三章《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第十五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第十六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委会负责审批。由厂办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同施工单位一起逐项填写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作业证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厂办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厂办。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在道路上进行的各种施工管理,确保作业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断路作业及外来施工断路作业的管理。
一、公司安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断路作业安全负责;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断路作业过程负责。
二、作业区域是指为了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三、断路作业:指在公司各区域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库、站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作业许可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3、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4、《作业许可证》申请断路作业单位指定专人办理。安保部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
5、在《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1、《作业许可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2、断路申请单位在安保部领取《作业许可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3、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许可证》后,填写《作业许可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许可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4、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许可证》后,交公司安保部审批。
5、办理好的《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
6、《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留一年。
1.1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许可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许可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1.2断路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1.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
1.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域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1.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许可证》。
1.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2.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域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2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2.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1小时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标志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标志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置标示牌。
2.4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2.5道路警示灯应为红色。
2.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2.7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2.8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3.1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组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3.2动土挖掘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职工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四条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五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六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八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九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
第十六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目的:为规范加工车间现场管理,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加工车间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二
1、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积极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能被别人伤害。”
4、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5、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6、做好防寒、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对从事试验室、控制室、电气焊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8、与新聘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等。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三
游泳池是健身娱乐的重要公共场所。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正常、顺利地开展健身运动,满足广大业主健身的需求,遵守开放活动时间的秩序,防止人员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游泳池开放时间由专人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悬挂“入场须知”
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健身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3、对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病患者,自觉禁止入内。如会所发现以上患者有权禁止其进行游泳活动。
4、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
5、游泳池遵守规定:
1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3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5未成年人活动时,家长或保姆要保护孩子的安全,不得进入深水池,不得在池边追逐、打闹。无家长、成人陪同禁止未成年人入内。
7严格控制场内人流量,绝不能超出核定人数,防止事故发生。
2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一)、目的。
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养护,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泳池、喷泉设施保养维修作业。
(三)、工作程序。
1泳池泵、喷泉泵维护检修。
2每日维护检修:
a.每二个小时检查一次水泵的运转情况,查看电机温度及各仪表数据是否正常。
b.排除不正常漏水现象。
c.检查润滑油是否足够。
3.季度维护检修:
a.检查联轴器是否完好。
b.检查主要部件连接螺栓、固定螺栓的紧固情况。
4、每年度维护检修:
a.检查密封环磨损情况。
b.更换密封填料。
c.检查轴承的磨损情况,更换润滑油。
d.检查泵叶、泵壳的腐蚀情况,做好除锈油漆工作。
5、常见故障处理:
a.吸不上水:吸水管是否漏气;滤净器是否有杂物堵塞,安装位置是否准确;锁紧滤净器上盖;锁紧所有吸水管的联接件;更换泵的密封垫圈;打开滤净器,灌水;打开所有关的阀门,清洗滤净器,拆开水泵,清除堵塞物。
b.电动机不转时处理:检查电源开关;检查保险丝和断路器;检查控制箱电动机线路;泵卡住时,应关掉电源,用手转动泵的联轴器,若转动不自如,需检修泵。
c.流量降低处理:检查过滤器是否堵塞,若过滤器压力表压力很高,比正常动行压力高07公斤左右,则需进行反洗;检查滤净器滤网是否堵塞,清洗滤网;检查吸水管是否漏气修理;检查阀门开关、管路是否堵塞;检查泵叶是否反转,若是应掉换三相动力线中的任何二根线;检查发动机是否过热,检查工作电压是否正常。
d.泵流体噪音大:检查吸水管是否漏气,回水有无汽泡,修理可能漏气的部位、吸水管件、滤净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检查滤净器滤网是否干净,阀门是否都全开;拆开泵,排除泵叶轮上的外来物;适当关紧出水阀门增加出水管压力,减少出口流量。
e.电动机过负荷装置跳闸时处理:检查线路是否连接错误;用万用表检测电源是否缺相;电动机运行电流是否超过额定电流;热继电器的整定值是否合适;检查泵轴是否有卡住叶轮不规格,若有拆除处理。
6、泳池维护工作。
7、池面日常维护:每天在开放前应吸尘及清理池面杂物。
8、水下灯更换。
泳池放水,拆密封罩,更换灯泡;喷水池水下灯,将灯拉出水面,打开密封压盖、玻璃罩,更换灯泡。
9、管理员每天对泳池的管理记录在《泳池日常运行记录表》。
10、保护游泳场所的各种设施,延长游泳池的使用寿命,并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11、有关管理人员和救护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器材的使用及损耗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以便作相应处理。
12、日常记录《泳池日常运行记录表》。
f、特种设施另制定制度。
(四)、游泳池资料管理。
游泳池开放后,要逐日填写游泳池的管理日志,记录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等情况。
1、救护人员(救生员、急救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3、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业主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4、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5、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业主的安全负责。
6、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7、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8、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9、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10、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制分布图),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饮酒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11、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
12、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
13、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14、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15、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人员责任:
主管():具有长期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经验资质;拥有中级救生员资质;担任过游泳池救生组长。兼任救生组长,游泳池日常救生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协调者。负责游泳池开放程序的施行。由主管直接领导,统计救生员出勤、上岗、待命、训练情况;做好救生器材的维护管理。负责向主管正确反映游泳池开放工作情况。开放期间做好游客安全宣传服务。
救生员():具有救生工作上岗资格。执行中心和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的各项规定,服从主管工作分配。对游客安全负责,为游客提供游泳服务。
水处理员():由具有室内游泳池水处理工作经验及资格者担任。在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游泳池水质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维护加热、净化设备的完好。
医务():由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者;经过游泳场所一般性培训担任。由主管直接领导。做好开放值班工作,维护医疗器材,保证正常使用,员工健康统计、咨询、员工病假确认。
广播员():负责广播宣传和即时对中心其他部门的联络。
保洁管理员():负责游泳池、更衣室、休息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救生工作、宣传游泳安全注意事项、向游客提供使用说明服务。
验票员():严格按照“进场人员须知”要求进行放人,观察询问不符该项目活动条件的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的、未成年的(要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酗酒的等等。在开放前必须要在救助人员全部到位之后,方可开门放人入场。
五(一)、定义:游泳池溺水事件是指游泳池在营业时间,出现有人在水里无法游泳,正在沉入水里或已经沉入水里的紧急情况。
五(二)、目的:确保游泳池出现溺水事件时,第一时间抢救溺水者。
五(三)、适用范围:游泳池管理。
五(四)、职责:。
1、救生员负责第一时间抢救溺水者,拨打120急救电话,直到120救护人员来到现场才停止,抢救移交给救护人员。同时,拨打110警务电话,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
2、前台工作人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拨打急救电话协助救生员抢救溺水者。
3、主管负责通知管理处指挥中心呼叫巡逻队员到大门岗位接应120急救车,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救生员抢救溺水者。
4、泳池领班,客服主管负责协助事件的处理,直辖市家属关系及安抚家属。
5、管理处指挥中心负责人负责事件的处理,协调家属关系,完抚家属,将事件上报各级领导。
五(五)、程序。
1、救生员一发现有人溺水,判断溺水者情况,可充分利用救生器材(救生圈、杆、绳)营救溺水者,在离池岸较近距离发生溺水事帮时,救生员可用水将溺水者施救上岸。如溺水者无意识应实施水中营救,立刻跃入游泳池,一手拉住溺水者的头发或将另一只手反抱住溺水者的两个腋窝,将溺水者拖到游泳池边上面,同时呼叫同事(另一名救生员和前台工作人员)协助。
2、如溺水者不醒人事(无声音,手脚不动),前台工作人员、救生员分别负责。
以下工作:
2.1救生员负责第一时间抢救溺水者,并呼叫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救生员:对溺水者进行抢救,将溺水者平放在地面上,身体平直无扭曲,将溺水者头侧向一边,清理口腔异物,压头抬颚,保持头向后爷,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吹两口气,再对溺水者的心脏按压30次,直到溺水者恢复呼吸或医院救护人员到来。另一名救生员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围观人群,并尽快有序地将泳客清场。
2.2泳池前台人员负责打120急救电话,说清楚出事地点,另一名前台工作人员通知管理处指挥中心安排巡逻队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维持好泳池的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游泳池。
2.3管理处指挥中心接到游泳池的通知后,立刻呼叫巡逻岗去大门口接应救护人员尽快到泳池,马上赶到现场协助维持秩序,控制现场围观人群,协助救员尽快把沪客有序地清理现场。
3、了解溺水者家庭及联系电话情况,指挥中心或沪池及时负责通知家属,安扶家属。
4、指挥中心负责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处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接到通知后马上赶到现场。
4.1泳池领班、客户服务主管协助事件的处理,协调家属关系及安抚家属。
4.2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事件的处理,协调家属关系,并安抚家属,让游泳池保持正常秩序,在得到溺水者的抢救结果后将事情报告上级领导。
做好相关记录,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1、人员配备。
室内游泳池应该视开放和安全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救生员配备必须符合《游泳池开放管理条例》的要求,淡季为了节约开支,保证布岗所需救生员;旺季使用临时救生员,以补充安全观察人数。主管可在救生员中产生。水处理员一名(或与水质监管部门签订《义务协助书》)监测水质,保证水质安全,应视水处理周期性。医务人员配备一名,坚持经营时间在岗,保证开放需要。
2、开放时间。
在游客市场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中心具体情况、开放成本制定。淡季应保证会员游客的锻炼需要为主,比如开放早、晚场,工作人员实行两头班制;旺季应保证营业额能够均衡整年收支,比如延长开放时间,充分挖掘市场潜力。
3、开放程序。
a、开放前:主管向全体救生员作班前报告。当值主管检查游泳池设施、水质、救生器材;询问医疗器械备用情况;安排救生员上岗。待命主管带领待命救生员进入医务广播室,待命主管在救生员上岗后,由医生播放广播,更衣室保洁管理员放人。
b、开放中:在规定救助人员数量前提下,主管按的规定;按时带领救生员接岗、换岗工作。值班救生员认真观察,热情服务;待命救生员随时做好补岗、顶岗和急救准备,认真休息保证上岗观察质量。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救生员可以实行轮流休休息制(最基本的方式3∶1,三个上岗;一个休息,休息时间半小时/次)。在开放高峰中救生员应发扬奉献精神,放弃休息,参加观察。医务广播员做好医疗、宣传工作;保洁管理员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c、开放结束:主管带领全体救生员做好清场工作。医生向主管汇报工作;保洁管理员关更衣室进入游泳池的门(中心可能有洗澡的客人或员工滞留在浴室),完成保洁后向主管汇报情况,主管做好当日工作总结后,经主管同意工作人员下班。主管作好开放记录,并向主管作工作汇报。
d、开放监督:主管为开放工作第一监督人。主管应随时随地巡视游泳池。向主管了解开放情况,作出合理的开放工作安排;主管定期对救生员进行考核,对于不能通过考核的救生员及时向经理汇报,作好替换准备。监督全体人员的工作质量。
e、辅助工作:开放前,为保证安全卫生,救生员负责冲刷游泳池边。在定期的吸污工作由救生员配合水处理员。游泳池也将制定水处理周期计划和闭馆全面维护计划。
4、开放须知。
开放高峰时间,救生员应自觉停止休息,作池边工作,帮助其他救生员安全开放工作。
1、售票处接待服务程序:
1)所有泳客须持票或持卡入场,严禁带病、醉酒者入场。
2)售票员出售泳票或查验泳客持卡为效期内使用的,即发放客匙,泳客方可入场,并提醒泳客保管好物品,指引泳客进入更衣室。
3)泳客购买泳衣或泳具时,售货员须开做帐并做出好售出物品记录,泳客储值卡结账的须请泳客在收银单上签名,经售货员确认有效后方可挂帐。
4)泳池入口处检票放行。
5)每班次服务员交接,须核对实物数、票根、现金、日报表,无误后进行交接。
2、安全监护服务程序:
1)每班次设立两名救生员,救生员须全面监控入水泳客的活动,重点注意老年人、小童及醉酒后入场者。
2)遇有溺水时,须及时入水抢救,并利用器械合力救出溺水者并同时进行急救及发出通知,请专业医护人员入场急救。
3)对于在水中作出危险动作的泳客预以警告制止。不听从者请保安预以协助。
4)每班安全责任人对营业发生的事故须负主要法律责任。
5)交接班时,安全责任人须在交接班本中交接并签名。
6)每月对安全防范意识强的班组、个人提出表扬并奖励。
3、休闲吧服务程序:
1)每班一名吧员,必须对各种饮料,酒水价格清楚。根据泳客喜好及时推销。
2)根据泳客所点饮料,酒水,开单以做帐单,然后用托盘给泳客送饮料,酒水。
3)待泳客消费完毕后,吧员提前将帐单,送到泳客手中结帐,如储值卡结账通知售货员打出帐单泳客签名与收银确认后方可入帐。
4)吧员及时清理台面为下一桌泳客作准备。
4、更衣室服务程序:
1)服务员根据钥匙号码主动提示泳客更衣,提示泳客将贵重物品交吧台保管好。
2)提示泳客锁好衣柜,让泳客冲凉。
3)为泳客指引进入水池方位等。
5、检票处服务程序:
1)为泳客检票做好记录。
2)对无票、醉酒、皮肤病者不准下水。
3)除了着泳装其余人员不准入场,若陪同必须要进场,需购票方可进入。
4)提醒泳客对脚部消毒,将拖鞋按规定摆放。
5)提示泳客不允许私自将饮料、食品带入泳池。
6)每班次都要与售票处认真核对,无误后清理卫生下班。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四
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4.程序:
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a)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d)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e)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f)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g)“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h)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b)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c)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d)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e)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f)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否则按厂规厂纪处罚。
g)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h)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i)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j)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k)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l)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m)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n)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o)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p)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4)动火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塔、容器、油罐、管线等)内之油品、溶剂、油汽等可燃性物质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b)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加盲板。
c)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
d)塔、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者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边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工作时人孔外应有专人监护。
e)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毯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f)动火附近之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
g)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h)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
i)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j)动火现场,备用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机、砂子等)。动火完毕,应将灭火工具放回存放处。
k)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封闭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
l)下水井动火,应将易燃物吹扫干净,封闭进出口。如向井内接管线,而不在井内动火,则将井内管子一端封闭予以隔离。
m)灌区动火,油罐不得脱水,清除易燃物,注意风向。
n)电缆沟动火,检查无易燃气体和积油,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o)上班开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有变化,不得留有余火。
5)安全措施和要求:
a)进入带搅拌机的罐内作业,须先断电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b)入罐作业前,必须脱开设备上物料、汽(水)管出入口、阀门并加设盲板。
c)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的容器设备检修前,须将内部物料彻底排放或清除,并视具体情况用水冲洗或用蒸汽吹洗或用热水煮洗或用药液洗涤,气体贮罐用气体置换后再用空气置换至无毒无味。
d)罐内要有足够照明。干燥时,使用36v低压灯,潮湿时,使用12v低压灯。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型低压灯。
e)罐内要根据浓度架设安全架台,安全梯要有防滑措施。
f)入罐(坑、釜、井)作业前,须严格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入内,以防止中毒窒息,不明内部残物特性,严禁入内。
g)罐内作业期间,必须指派监护人,负责内外联系,落实应急措施。
h)罐内检修必须敞口作业,应采取通风措施(禁止直接送氧),并采取间歇作业为宜。
i)如须进行其它动火等作业,应同时办理手续,并落实其安全措施。
j)因故作业中断的一天以上,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手续。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5工作程序和要求。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5.1.1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5.1.2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5.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5.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5.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5.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5.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5.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5.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5.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5.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5.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5.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5.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5.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5.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5.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5.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5.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5.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六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特制定本网络用户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主要用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学校开展重大活动的展示平台。凡要发布的信息、图片必须属于以上范围,由网站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发布。
2、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
3、不得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秘密和犯罪活动以及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
4、用户在校园网登记是的用户帐号和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转让给他人,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在校园网上不准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准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等活动。
5、不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或其他游戏、赌博、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6、网络管理人员应时时注意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及时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安装适合的防杀病毒软件并不断更新病毒库,以免感染病毒而对校园网络造成危害。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七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安全组织机构及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二、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需将单位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凡进入甲方施工人员都要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检查,违者按甲方的规定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三、乙方自备车辆进出大门必须主动接受甲方门卫人员检查,自带物品要在甲方进出厂登记本上填写清楚,当天物品器材不携带出场的要在登记时填写清楚,并到甲方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四、施工现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执行。
1、乙方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在进入甲方后,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走动如不按合同规定履行随意走动,甲方可按公司规定给与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进入甲方工地现场后,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更不得埋压,如有违反按照国家消防法进行处理。
3、高空作业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做好其他防范措施。
4、地面作业必须安装好防护网,“挖”、“沟”、“坑”等要做好防护指示标志,防止意外发生,如发生意外乙方负全责。
5、电焊、水焊作业时要做好防爆、防火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准地面接拉,必须高空接线。
6、乙方如需用电、动火必须到甲方开据临时用电审批和动火申请手续,没有经过审批备案且发生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7、施工人员必须着棉质衣物,防止发生火灾,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乱扔垃圾,绝对禁止、酗酒、斗殴,如不按甲方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按甲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严禁在施工现场或停车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0元。
8、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不得将甲方场地内原有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物体造成任何污染与损坏,如有污染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1、所有施工人员应与本公司管理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不得与甲方职工发生冲突,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1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或施工区域必须头戴安全帽,出入公司必须佩带甲方配发的出入证,乙方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施工人员乘用的各种车辆自行保管甲方不予管理,丢失自负。
六、乙方施工人员要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教育。
七、乙方人员在本公司院内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单位自负,因乙方原因或乙方施工人员原因给甲方公司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单位负责赔偿和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携带的一切物品出厂必须到消防保卫科办理出厂手续,并接受门卫清点检查。
九、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伤亡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因违反上述条款及法律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及刑事责任。本安全合同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八
一、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带领班长及各班队员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园区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实施、贯彻、监督工作。
三、熟悉掌握各岗位职责,熟知园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环境,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律及特点,及时加强调整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保卫人员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保安队员日常管理,制定月工作计划,对班长、队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定期进行培训、考核、考评,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监督、指导,负责队员的考勤、行为规范、劳动纪律、操作流程。
五、定期组织召开队务会和其他工作例会,部署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了解、掌握队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
六、切实做好园区的防火、防盗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和岗位的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适时安排综合演练。及时处理辖区内各类安全事件,并及时上报。
七、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二次。督促队员坚守岗位并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八、监督队员熟悉并掌握各种安防器械、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器械、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各器械、设备、设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九、协助甲方领导做好其它工作。
一、在保安队长的带领下主持工作,每日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查看各岗位情况,处理上一班未尽事宜,召开本班班前会。检查本组队员的考勤情况,检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要求,监督班组之间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责任。
二、负责所属辖区内各值勤点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制度,掌握重点部位,对进出园区重要部位的人员、物资及车辆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巡逻方案,安排队员对所属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及时调查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向队长汇报。
三、根据公司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员对办公区、宿舍区、厂区及其他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每班指定专人对辖区周围进行巡查记录。
四、及时处理园区所辖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并将日常安全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五、协助队长了解园区内员工的基本情况,做好内部治安工作。
六、做好组员的团结工作,协助队长做好队员的培训工作。
七、对园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同时组织队员进行消防训练。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9篇)篇十九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年组织复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拟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七、单位每年对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每年1月20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并抄送省级环保部门,由主任负责。年度评估报告包括射线装置使用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辐射事故发生后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以防发生同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