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实施方案应该充分考虑团队成员的能力和专业背景。实施方案的持续优化和改进是实现更好效果的关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迭代和调整。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一
2014。
2015。
〕
2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
2014。
2014。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重庆市和国土资源部的验收检查,全区所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务必控制在问责线以下。
2014。
2014。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014。
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根据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和内业资料审查工作,依法认定变更图斑的合法性。属违法图斑,应当进行立案查处和整改,涉嫌违纪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
数据审核。
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结合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要求,组成审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数据开展审核工作,逐一审查每个图斑判定、核查、查处和整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违法地块,逐宗审查整改查处及落实到位情况。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直接退回并责令限期整改纠正,重新报送。
2.
成果上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图斑实地核查和查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统计核查数据,同时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于
5
月
10。
5
月
15。
日前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
2014。
2015。
年
5
月
20。
日
-31。
日,接受市国土房管局检查验收。
区政府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等相关情况,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开展约谈问责工作,约谈问责实施情况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2014。
2014。
(一)对于。
2013。
2014。
年度才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无论是否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都不再纳入。
2014。
(二)对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
〕
164。
号)要求,已纳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且经省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审查同意的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三)对超出。
2014。
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外的合法新增建设用地,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的卫片疑似图斑进一步认定和核实;对上报的资料审查确认,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填报数据,整理资料,抓紧开展图斑的现场测量和各种图件套合等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协助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肃查办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案件。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疑似图斑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区国土房管局联系;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区国土房管局传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积极协助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并处理国土、规划等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卫片图斑涉及的项目及时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地块性质和相关手续,确保卫片图斑的及时处理。区农委会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展复耕复绿整改的检查验收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区规划局依据《市政府第
282。
号令》规定的职责,依法开展违法建筑的查处认定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应的拆除整改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川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局,具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民爱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余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情况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区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
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整改,应拆除复耕的立即组织复耕;违法行为未经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二
为了配合近期服务公司开展的安全整顿活动,有机结合当前的安全自查工作,配合服务公司逐步进行的安全复查验证和跟踪落实。服务公司团总支将于4月底前举办青年岗位技能比武竞赛活动,以加强青年员工的安全理论知识,促进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保持服务公司安全工作的长久平稳发展。活动的具体方案:
通过本次活动切实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公司“安康杯”活动,要求各部门通过学习抓落实,“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的主题,安全工作从我做起、从班组做起,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教育干部员工吸取安全教训,加强事故防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针对服务公司点多面广,每个部门业务相对独立,拟在各部门以“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流程”为主题进行安全考试。要求各部门提供具体的《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作业指导书》等一系列与安全相关的内容,由服务公司团总支针对每个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题,有专业知识题、有通用题、有安全法律法规题等等。考试分为三个阶段,备题阶段、组织各部门分别考试、评分列出团体一、二、三名。
通过本次活动,服务公司团总支拟让团员青年以点带面,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规范操作流程,将安全工作切实落到每个人。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三
为持续改进临床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操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激发护理人员的创优争先的工作激情和主动创新精神,开展护理岗位技能大练兵,特制订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重点主题,强化基础,提高技术,改善服务,进一步提升我院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和综合能力,努力为病人提供科学的、人文的护理服务,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
通过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感,进一步提高护理团队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广大护理人员积极投身到岗位训练活动中。
参赛对象:我院全体护理人员。
护理操作技能:护士职称的护理人员参赛。考核项目为急诊急救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静脉留置针操作法。
1、比赛分为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
2、初赛由各科室积极培训的基础上组织选拔,比赛结果上报科护士长备案。
3、复赛进行组织遴选,对进入预赛的选手经过再训练后组织复赛,将入围选手上报护理部。内外科6人,妇儿科6人、急诊科5人。
4、决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根据参赛选手的总成绩确定比赛名次;若成绩分数相同,以完成操作时间先后为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初赛阶段(20xx年9月15日-9月20日)。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确定分工,围绕竞赛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特别要注意活动参与的广泛性,重过程轻结果,严格按照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工作,达到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
2、复赛阶段(20xx年9月20日-23日)。
各科系及护理单元按照活动方案,开拓进取,创新模式,认真做好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工作,在院内营造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
3、决赛阶段(20xx年9月25日)。
竞赛在各护理单元及科系选拔的基础上,由护理部统一组织,于9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使大赛有序、有效的进行,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宁格加。
副组长:王存业。
成员:xxx。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四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五
2015。
2015。
〕
85。
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区。
2015。
15。
号,以下简称。
15。
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2015。
2015。
〕
85。
号文为依据。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1.
图斑核查。全区。
2015。
年度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区国土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遥感监测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判定图斑性质。
2.
复核检查。对监管平台套合重合率低、通不过变更调查审核的图斑,区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复核并完善举证材料,上报市级实地核验,重新判定图斑性质。
3.
图斑定性。区国土部门按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抽查、土地例行督察和自治区审查的意见,完成图斑判定工作。
1.
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部门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清单消耗制,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并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快速严肃查处;对违法轻微的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对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完善用地用矿手续的,要落实专人负责跟踪,争取获得批准文件;对该取缔的矿产违法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坚决取缔到位;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将涉嫌违法的事实抄告发改、规划、住建、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制止、整改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2.
95%。
查处整改到位率不低于。
50%。
对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予以通报批评,落实不到位情况突出的,不予通过验收。
1.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地块,上传表示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2.
数据审核。落实专人负责卫片执法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70%。
的合法地块的用地批文和批准红线图等证明材料,为合法地块数据比对提供依据。
依据卫片数据成果,对违法比例高、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乡镇(街道),作为约谈对象,开展约谈工作;对查处整改后,没有消除违法状态,违法仍然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纳入问责范围。
全区。
2015。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1.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具体负责图斑核查、数据填报、资料收集工作,承担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
2.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街道)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3.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2012。
〕
217。
号)和。
15。
2015。
2016。
年
1
月
15。
日前,区级印发。
2015。
2016。
年
1
月
25。
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
2015。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初步结果数据,分析全区违法违规监管形势。
2016。
年
4
月
10。
4
月
15。
日前确定约谈对象,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2016。
年
4
月下旬,转发国土资源部制作的。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发现并查处整改。
2015。
年度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消除违法状态。
2016。
年
6
月
20。
日前,依据工作图件逐一开展实地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确保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在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合法用地审批信息;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填报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并将初步数据成果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人员,努力构建政府牵头组织、责任部门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执法监督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区国土部门要认真按照部、自治区、市、区《实施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要如实填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的情况,并作出分析和说明。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比较突出的,通报批评并予以惩戒。
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革、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整改查处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坚持
“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逐宗整改查处到位。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
各乡镇(街道)每月
20。
日前向区级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月报包括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区级专门报告。月报或专报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电子件上报(发至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fcjqdd@。
)。区级适时通过简报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成果,并注意数据资料保密工作,具体反映本区工作进度、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区国土资源分局要按照卫片执法报告制度,及时将我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严把数据报送关口,确保上报的数据成果严谨真实准确区国土资源分局上报数据时需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0770。
)
3254822。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六
一.竞赛时间:xx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公司篮球场
四.报名时间:
五.竞赛组织
总负责人:刘书、李欧尚、张可时下设裁判组、保障组:
1、裁判组:负责本次竞赛全过程的裁判工作,依据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裁判、确认成绩及名次。
裁判长:李灿裁判员:张华
2、保障组:负责竞赛主持及会务工作,包括竞赛计分、摄影、维持竞赛现场秩序及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蒙中圣、毛机城。
七.消防综合灭火技能比武方案
1、技能比武项目流程:
1提水接力--2灭火器灭火--3水枪打靶(具体详见附图)
1)提水接力:参赛队员在集合线处集合。听到“xx”部门名称时,参赛队员进入赛场内做好各项准备(第一名队员提起水桶站于起点线外、第二名队员站于20米水桶交接区内、第三名站于40米水桶交接区内),完成后喊“准备完毕”。听到“各就各位――预备”口令,参赛队员做好起跑准备;听到“开始”的口令,第一名参赛队员双手各提一水桶跑至20米水桶交接区交于第二名参赛队员;第二名参赛队员提水桶往回跑至40米水桶交接区交于第三名参赛队员,第三名参赛队员提水桶跑20米冲至终点线60米处,将水桶放置在放置区,待跑至下一阶段干粉灭火器灭火盆。
3)水枪打靶:水枪打靶等候区三名队员,待接到水枪喷头后,一名队员将水带一端接至消防栓,并做好开关阀门的准备;另两名队员拿起水枪头起跑(可自行决定水枪头由谁拿),分别至2条水带的两个接口处连接好水带;拿水枪头的队员跑至水带末端处连接好水枪头,举手或出声示意开水(队员们可自行决定举手示意的时间段);之后两名队员同时抱枪打靶,将靶打倒。
2、操作要求:
1)提水接力:
b.竞赛过程中,水桶不可着地,但允许在交接区着地。2)灭火器灭火:
a.参赛队员必须独立完成灭火过程;
c.扑灭油盆火后,不可随意丢弃或抛掷灭火器。3)水枪打靶:
必须两人同时抱枪打靶;水带倒放。
3、计时与检查:
1)计时从发出“开始”口令至参赛队员完成全部操作任务,水枪将标靶打到为止。
2)竞赛过程中,水桶每掉落或着地一次,加时1秒。
3)水桶内乒乓球每掉落一粒加时3秒。
4)不在交接区内交接水桶或边跑边接的,不计成绩。
5)每组竞赛后,若桶中水位低于最低水位线,不计成绩。
6)油盆火焰未熄灭的和随意丢弃或抛掷灭火器的不计成绩7)水带打折或打结,每一处加1秒。
8)水带与消防栓、水带与水带、水带与水枪之间未连接牢固,在出水过程中卡扣脱落的不计成绩。
9)若在靶倒地前,只有一人抱枪打靶,加时3秒。
10)未将靶打倒的不计成绩。
11)抢秒三次者,取消此项目小组比赛资格。
4、竞赛奖励区分竞赛项目奖和竞赛组织奖两类:竟赛项目奖设:一等奖(800元)x1名(组)
获前三名的队伍分别得一、二、三等奖。第四至第八名的队伍得优秀奖,分别颁发奖状。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七
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工作要求,由人事行政部牵头、储运部组织进行20xx年度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本次技能比武本着“以比促学、以比交友”为前提,通过四川区两个工厂的叉车技能比武,促进两个工厂的技术交流以及员工互动,达到最终提升我们工作效率、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借此可以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为公司营造崇尚职业技能、重视职业培训、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证。
为确保本次叉车司机技能比武顺利开展,特成立活动组织小组、赛务小组、裁判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赛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裁判小组。
主裁判:
副裁判:
裁判员:
叉车司机技能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采用先培训后考核,占总成绩的40%;操作技能进行实地演练,占总成绩的60%。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一)理论知识【40%】。
1、培训内容:
1.1叶树林—《叉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2魏才旭—《叉车常见故障排查及保养》。
2、考核方式:现场闭卷笔试。
3、安全支持:何休、王邓刚。
(二)操作技能【60%】。
1、操作技能比武规则:
1.1本次比武统一使用丰田叉车;
1.2参赛选手上车前需戴好安全帽并检查叉车有无非常;
1.3上车后参赛选手能系好安全带,比赛以鸣号开始计时;
1.4比赛结束,关闭叉车、手刹制动以鸣号宣布比赛结束。
2、比武及评分项目:
2.1载物蛇行【图一】——每组限2人参赛。
2.1.2叉车行进采用“前行”【货物在前】方式;
【图一】。
2.2精准装卸【图二】——每组限4人参赛。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2.2.1参赛选手按照行进路线,统一将一边的货物运送至另外一边;
2.2.2叉车在运行过程中保持产品平稳、整齐,附属物品无倒塌;
2.2.3货物阻碍叉车行进时,必须向后倒车行驶;
2.2.4码放以托盘为准,托盘间距为5cm,错位误差为1cm;2.2.5标准用时为5分钟。
【图二】。
2.3技巧转运叠盘【图三】——每组限4人参赛。
2.3.1参赛选手按照行进路线,从a点出发至b点叉托盘后转运至c点;
2.3.3按照2.3.2如此往复,直至将托盘运完并叠码整齐退回a点鸣号结束;
2.3.4托盘上下左右呈直线,标准误差不超过1cm;2.3.5标准用时10分钟。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图三】。
比武时间:20xx年11月11日比武地点:
比武人员:成品库叉车司机共20名。
参赛人员条件:身体健康,持《叉车证》。
1、团体奖【团队10人累积分高者胜】4l油1桶/人+5kg米2袋/人;
2、个人奖【广汉、双流各1名】4l油2桶/人;
3、参与奖【未获得团队奖人员】4l油1桶/人。合计:
4l油24桶以及5kg米20袋。
(一)理论知识部分【上午】。
1、参赛选手抽签分组;
2、主持人介绍比武流程及安排;
3、人事行政部经理致辞;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4、培训课程授课;
5、现场测验。
(二)操作技能部分【下午】。
1、主持人介绍到场嘉宾;
2、主持人宣布裁判人员名单并请工作人员将评分表发放至各位裁判手中;
3、请赵(红梅)总致辞并宣布比武开始;
4、比武结束,现场邀请领导进行总结性发言;
5、颁奖仪式;
6、主持人宣布比武结束。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八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九
为进一步加大庐城城市管理力度,强力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城管执法进社区”管理模式,结合庐城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总体目标,以“城管执法进社区”为载体,强化源头管理措施。通过城管执法进社区,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能,确定管理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控制和拆除违法建设纳入社区(村)常态化工作,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实现城管执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执法管理质量,密切群众关系,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从而使庐城实现“净化、序化”和违法建设零增长的目标。
二、创新工作方法。
(一)工作体制。城管执法进社区,就是打破现有管理体制,以社区(村)为单位,城管队员全部入驻社区(村),根据社区(村)管辖面积、人口数量、管理任务轻重确定队员人数,实行城管队员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合署办公,组建综合管理执法中队(下称驻点执法中队),形成相互配合、联动管理的工作局面。驻点执法中队实行以镇区和相关部门为主、社区(村)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日常工作安排由社区(村)负责。建立条块联合考评考核机制,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一镇两区”)和县城管局共同对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队伍配置。庐城规划区内共有13个社区和7个行政村,每个社区驻点执法中队4至6名,每个行政村驻点执法中队2至4名,每个驻点执法中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一镇两区”安排在社区(村)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县城管局成立一支机动中队,机动中队由15至17人组成,专门负责对驻点执法中队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巡查、督查,调度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详见附件《庐城规划区城管执法进社区人员名单》)。
三、明确工作内容。
各驻点中队要以服务社区(村)为宗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目标,具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驻点执法中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必须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运输材料或开挖地基阶段。同时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扎实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县政府成立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兼任组长,“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任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城管进社区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报县政府研究。
(二)确保经费投入。为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设立专项经费。驻点执法中队城管队员每人每月增资500元,另外每人每月浮动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社区(村)每月根据绩效情况奖罚4000元,全年50000元。xx年5月23日《庐城控违拆违长效管理机制》(庐政办〔xx〕66号)下发前存量违法建筑,县城管局会同“一镇两区”及相关社区(村)组织力量拆除的,由县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奖励,奖金使用由县城管局安排。县财政局负责另行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完善奖惩机制。一是联合考核。“一镇两区”会同县城管局对社区(村)、驻点执法中队进行考核,实行重奖严罚,充分调动驻点队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考核结果,由“一镇两区”会同相关部门对驻点队员进行不定期轮(换)岗和末位淘汰。二是分类考核。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制定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考评办法;“一镇两区”负责制定所辖社区(村)控违拆违考评办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考核,由县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网格化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四)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凡举报违法建设的,经查实后,根据面积和性质每起奖励200-500元,奖励办法由县城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五)建立“零报告、周小结、月通报”制度。各驻点执法中队于当日下午5时将本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情况(不论有无情况),分别报送“一镇两区”、县城管局;次日上午9时前县城管局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备案。每周一上午“一镇两区”向县城管局报送上周控违拆违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每周一下午县城管局向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报送上周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城管局根据各驻点执法中队每天“零报告”、“一镇两区”每周情况分析报告,每月对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进行一次形势分析研判,并于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分析研判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并抄送“一镇两区”及各驻点执法中队。
(六)继续实行暗访督查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每月不定期对庐城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发生情况不少于3次暗访,并将暗访情况记录备案;通过查看控违拆违工作登记表,到各违建项目现场进行走访,利用照片、影像等取证手段,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突击检查,下发督查通报,确保督查实效。对新建违章建筑查处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及时、查处力度不够等情况,由县监察局按照干部(人员)管理权限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七)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对各驻点执法中队控违拆违工作每月进行考评兑现一次,凡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或县暗访组发现,一个社区(村)内出现一起违法建设,在24小时内未被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的,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4000元,扣减驻点执法中队直接(分片专管员)责任人绩效工资500元;同时对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处理到位。凡当月发生的违法建设未被发现,次月经群众举报、执法机关、镇区或县暗访组发现的,双倍扣减社区(村)直接(网格)责任人保证金,双倍扣减社区(村)财政保障补助经费,双倍扣减驻点队员上月已发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二是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实行同奖同罚,严格按照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追究“一镇两区”、社区(村)及驻点执法中队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城管执法进社区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和探索,是破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控违拆违难题的有效之举,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一镇两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确立全局观念,明确工作责任。城管进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县城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社区(村)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局要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保障“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县城管局派驻社区(村)驻点队员要立即明确到位与社区(村)网络责任人混合编组开展社区(村)综合执法工作,庐城镇、经开区、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协调。由县监察局牵头,在15日内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并上报督查结果。县城管局要尽快会同县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考评办法;县财政局牵头制定经费保障、资金使用办法。庐城规划区控违拆违责任主体仍按庐办发〔201x〕1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十
近几年来,我乡教育质量整体稳中有升,但与“人民满意的教育”仍存在较大距离。为了实现我乡教育质量新跨越,把我乡教育办成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满意教育,结合这次省厅、市县局开展“提升质量年”的活动要求,我乡教育系统拟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全面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坚持以提高“五率”为目标,以提升教育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促发展、以质量检验发展的意识,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认真分析我乡教育工作质量现状,进一步理清提升质量的思路,研究提升质量的措施,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使“提升质量年”活动成为全乡教育质量深入调研的过程,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的过程,探索建立教育质量长效机制的过程。
二、主要内容。
1、提升学校德育工作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过程育人,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挖掘校内外德育资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县情乡情教育,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把课堂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构建自主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重视教学设计检查评定,定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加强常态课的管理与监控,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质量。全乡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校本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有实效的课题研究,引导教师把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课题去研究,并通过课题成果交流、展示、评比等活动激发研究热情,加快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直接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
4、提升信息技术保障质量。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为稳步提升教育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好全省农村中学实验室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做好电教经费统筹管理与使用工作,加快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让现代教学手段充分为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堂开设提供服务。
5、提升教育教学评价质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现代人才成长规律,改进教育教学评价,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方式。要在改变百分制、减少考试数量、评语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
6、提升校园文化建设质量。培育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建设一批寓意深刻、内涵鲜明的校园文化景观和设施,优化美化亮化校园环境,努力建设绿色生态校园,把教学育人与环境育人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勤奋、刻苦、自主学习的品质。
7、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升校园后勤管理水平。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要提供更多更好的后勤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围绕师生需求提供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提高师生员工对后勤的满意度。
8、提升安全稳定工作质量。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完善工作机构,健全维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形势研判,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畅通师生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9、提升班子办学治校质量。学校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先进办学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方法,遵循教育规律,勤于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努力提升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
10、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引导教师聚精会神教书育人。中小学校要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教学互助组、教学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十一
一、整体工作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土地卫片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相结合。为了达到相互借力、形成合力的目标,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土地例行督察成果,积极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简称武汉督察局)对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以及相关工作标准,按照土地卫片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执行。对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由武汉督察局将有关疑似图斑清单移交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并督促有关地方将其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根据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提请武汉督察局在土地例行督察时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重点督察。邀请武汉督察局参加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土地卫片检查约谈会,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土地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明确要求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培训、同时推进。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明确一个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两项工作的协同推进,建立统一协调机构及时解决协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执法监察部门配合地籍部门开展图斑外业核查和合法性判定,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复耕复绿的图斑持续监管,对省抽查未变更的疑似违法用地要进行外业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而未变更和未查处到位的,将纳入省级约谈问责范围,并严格追究应变更拒不变更、未查处到位的地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土地卫片检查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分析日常执法发现、制止、报告及查处的情况,对其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抽查复核突出“三个重点”。即在省级复核抽查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图斑、重点项目。重点地区主要指遥感监测图斑面广量大的`县市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地区;重点图斑包括占用耕地面积或图斑面积较大的遥感监测图斑、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和推平未实质建设、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报拆除图斑等未变更图斑,以及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图斑等等;重点项目主要指采矿生产设施用地和省以上重点工程等项目。省级抽查复核认定确认的违法图斑,加上各地初核上报的违法图斑,作为省级土地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考核验收、约谈问责的主要依据。
三、查处整改体现“三个抓手”。即要把查处整改抓紧、抓好、抓实。一是明确查处整改责任。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承担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二是加大查办督办力度。根据卫片检查成果,省厅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同时要求各市州直接立案查处不少于3件,并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不得通过验收。三是注重查处整改实效。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从重点地区、重点图斑和重点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专家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四、验收考核坚持“三高标准”。即在验收考核是坚持高履职、高查处、高整改。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卫片检查纳入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明确市州(含所辖县市区)被约谈的每个扣1分,被问责的每个扣2分。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突出查处整改实效,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验收标准,要求履职到位率90%、查处到位率60%,整改到位率45%以上才能通过验收。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地区,省政府将暂停该地区国土资源的有关审批。在确定约谈地区时,充分考量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在确定问责地区时,重点考量地方政府履行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十二
“提升质量年”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1、制度方案。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各中小学的实施方案,请于2010年4月12日前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动员。全乡各中小学要召开“提升质量年”活动动员会,部署活动实施工作。
3、开展学习讨论。采取召开交流会、研讨会、座谈会、专题辅导、专家讲座以及个人自学等形式,围绕“十个提升”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把思想统一到提升质量,提高“五率”,办人民满意教育上来。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五项活动。围绕“十个提升”内容,努力在教育督导迎省检、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特色学校创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教师专业成长课题研发等活动中提升工作质量,检验活动成效。
2、组织调查研究。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征集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分析影响工作质量的原因,提出提升教育质量的思路和对策。
3、提出质量报告。全乡各中小学要写出有价值、有份量的教育质量分析报告,于10月20日前上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探索建立提升质量的长效机制。为巩固“提升质量年”活动成效,探索建立提升质量长效机制,中心学校和全乡各中小学要积极参与由局机关相关股室牵头的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备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有效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各校要把公用经费最大限度地向提高教育质量倾斜,将公用经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提升质量。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0日)。
“提升质量年”活动基本结束时,各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着重总结通过活动查找到什么问题、提出了什么思路,采取了什么措施、建立了什么制度、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成效,并形成总结报告。全乡各中小学的总结报告请在2010年12月5日前上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中心学校成立“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程节新校长任组长,陈希平、汪恒龙二位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
全乡各中小学都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总体目标,确保“提升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校园广播、板报、班会等宣传途径,宣传“提升质量年”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领导小组要对本地、本校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全面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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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十三
为全面推进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实现执法中队建设水平和执法能力整体跃升。依据市基层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创建一流执法中队,紧贴我区实际和执法中队工作任务,抓基层、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正秩序、提绩效,以市基层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相关标准要求为依据,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突破、一手抓软件建设提升,突出人员思想、执法业务、办案程序、执法绩效、队伍管理、设施配套等建设,力争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全面提升执法中队的执法能力水平。
二、达标任务与目标。
年度五镇(街)执法中队、机动中队全面达到先进标准。在全市执法系统同类别的具体排名,机动中队、执法中队要保持去年全市第1名、第3名,执法中队力争进入前5名,具体任务与目标:
思想素质过硬。达到“五好一强”,即政治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活动、有效果,教育落实好;队员思想稳定、爱岗敬业,精神面貌好;相互关系融洽、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好;执法纪律严明、遵规守法,廉洁自律好;支部建设规范、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堡垒作用发挥好。深入执法一线,主动积极作为,执法服务意识强。
执法业务精通。达到“三熟悉”、“六会”,即熟悉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辖区环境、熟悉习俗民俗风俗社民情,执法队员“会立案、会调查取证、会拟制执法文书、会适用法规条款准确裁量、会熟练使用执法装备、会化解执法矛盾”,执法中队负责人“会组织指挥、会日常管理、会做思想工作、会执法办案、会综合协调、会处理急难险重问题”。
办案程序规范。达到“五个规范”、“二高”标准,即围绕执法立案、取证、听证、审理、处决、送达、执行一个过程,做到执法环节规范、法规适用裁量规范、行为用语文明规范、请示报告反馈及时规范、案卷文书管理规范;各类执法案件按时限办结,办结率、完结率高。
执法绩效显著。达到“四个到位”,即围绕年度绩效目标任务,违法建设管控查办到位,市容市貌管理维护到位,专项整治和突击任务完成到位,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活动跟进保障到位。
队伍管理严格。达到“三落实”、“四无”要求,即教育落实、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无严重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责任案件、无执法失当行为。
设施建设配套。达到建有“四室”,配套配齐“四类物资器材”,即有值班室、信访接待(笔录)室、会议(学习)室、专用储藏(档案)室,执法(车辆)、取证、通讯、防护装备配套、保持完好。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月底前)。组织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调研,制订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工作计划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织交流、观摩和学习,细化达标工作标准和任务。
(二)实施阶段(月份—11月底)。各执法中队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按照中队正规化建设标准,完成达标工作任务。
(三)考评阶段(12月份)。对照正规化建设标准和工作任务,各执法中队上报自查自评报告;局组成综合考评组,对各执法中队进行考评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局考评准备。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五、措施与要求。
一是注重统合力量、不等不靠抓建设达标。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的现实性重要性紧迫性,创新建设理念,加强工作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寻求多方支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抓好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
二是细化量化标准、落实责任抓建设达标。围绕基本教育、基本业务、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进一步细化量化人员思想、执法业务、办案程序、执法绩效、队伍管理、设施配套等方面建设的`具体指标,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对口、限时抓好落实。
三是紧贴中队实际、突出紧要抓建设达标。围绕“创建一流达标中队”,结合中队实际,紧抓关键环节,突破薄弱点。着眼正规办公秩序,切实加强执法中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着眼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和执法案例研究;着眼正规管理秩序,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纪律观念;着眼提高执法保障水平,按照急需先配、逐步到位、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快配套配齐各类执法装备、设备和器材物资。
四是严格组织考评、绩效管理抓建设达标。把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与评比先进、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挂起钩来,以此推动执法中队正规化建设达标真正落到实处、见成效。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行政执法,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下同)以及经合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行政执法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七条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依法接受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行政机关内部实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第八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和组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未经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的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但经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合法委托、可以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由该委托机关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委托执法。
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委托执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委托执法的,应当逐级报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备案。
委托执法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执法没有禁止,并且委托事项在委托机关职权范围以内;。
(二)被委托机关或者组织具有行使相应职权的能力,并不得将被委托的事项再行委托;。
(三)被委托机关或者组织严格依照委托权限行使行政执法权,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中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被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视为代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法律、法规对持证执法作出统一规定的,持证人员所在机关应当到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法规对持证执法未作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均应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前,应当接受本岗位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执法培训。未按规定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二)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或者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四)国务院部委发布的规章;。
(五)省人民政府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依据赋予的权限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合法、适当,不得滥施处罚。
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没指标。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具体的,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程序,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依法办理各项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等有关情况。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项申请,应当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扣留财物,应当按规定向当事人开具法定票据、清单,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罚没财物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并履行法定程序。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工作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应当主动向管理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应当说明行政执法依据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并听取管理相对人的陈述;国务院规定统一着装和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统一佩戴标志的,还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行政执法依据;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出示证件或者不说明依据的行政执法有权拒绝。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应当告知管理相对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和机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告知其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具体期限和机关;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涉及跨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的行政执法,应当会同当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配合;不予配合或者利用职权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的,其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规章发布后,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在1个月内提出宣传贯彻方案,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实施一周年后的3个月内,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贯彻实施情况,并将报告抄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章行政执法协调。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主持协调:
(一)对同一执法依据理解或者执行不一致的;。
(二)发生行政执法管辖权争议的;。
(三)对同一问题处理意见不一致的;。
(四)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其他需要协调的行政执法矛盾。
第二十三条主持协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难以作出协调决定的,应当提出协调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需要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解释的,由主持协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逐级报请有权解释的机关作出解释。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协调结果由作出协调决定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以文件发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执行。
第五章行政执法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章所称的行政执法监督,仅指各级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
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有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接受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核发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主要监督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程序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
(四)行政执法机关的主体资格以及行政执法证件、标志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六)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七)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本级人民政府、本部门认为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监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协助和配合:
(二)调阅有关案卷和文件资料;。
(三)考核行政执法人员;。
(四)向社会各界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作调查;。
(五)对有关重点问题组织调查或者督促有关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由备案审查机关依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备案审查机关认为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权责令发布机关全部或者部分暂停执行。
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进;。
(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三)给予通报批评;。
(四)吊扣或收缴行政执法证件;。
(五)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机关责令撤销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行政执法资格。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执行前款规定,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发出通知书的机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有主管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造成某一方面行政管理秩序混乱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监督检查拒不改正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纠正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其所在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视情节责令检讨、通报批评或者给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
(三)擅自脱岗、失职或者玩忽职守的;。
(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刁难、勒卡或者对抵制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行为。
具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前条所列行为,是二人以上共同作出的,依其各自责任大小,分别处理。
因领导者干预导致执法错误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对领导者的违法干预不提出纠正建议而仍执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提出纠正建议因领导者不予采纳而导致执法错误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赔偿义务的机关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要求,依法予以赔偿。
有赔偿义务的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受委托执法的组织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第三十六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违反本条例,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放弃监督或者越权监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放弃职责或者违法实施监督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应用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汇总15篇)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根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整治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安排,从2020年10月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我县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和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同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机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机械执法,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一刀切”,搞“一关了之”问题。
(二)多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多头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频繁重复,增加企业迎检负担问题。
(三)随意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随意执法,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三、
方法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程序,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维护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长期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编制“四张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应当纳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纳入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进度安排: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长期组织实施,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四张清单”内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开展全县“典型差案”评查工作。重点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整治,全县行政执法错案明显下降,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
本系统、本行业通过自检自查等方式发现和纠正的行政执法错案;
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并经相关机关依法查处确认的行政错案。
履行职责不到位、执法走过场,纪律松懈、消极怠工的;
审批、许可态度恶劣,不尽解释说明义务,简单应付、回避问题的;
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责任、敷衍应付的;
对群众举报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或者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查案不究的。
以尚未生效的,或者已经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
行政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野蛮执法、态度冷硬、强权霸道,导致执法结果错误或出现重大瑕疵的。
3.评查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典型差案”评查领导小组,领导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本行业评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切实保证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自我评查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业务专家等各界代表,组成第三方评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进行评查。
4.评查结果运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在本系统范围内印发文件,进行通报,部署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含联合抽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报县司法局审核,各县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汇总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年度抽查计划,印发实施的同时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长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厅、县司法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有关要求。
县司法局切实履行统筹指导职能,将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传达、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营造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平台系统,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四)强化跟踪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检查、跟踪督导,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工作机制等,对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必要时约谈提醒,整治过程中发现并查处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五)注重。
总结。
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注意总结提炼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情况的整理、报送,每两个月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前报送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