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的灵活性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需要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及时调整方案,以适应变化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活动方案范文,希望可以激发大家的创作灵感。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一
1.继续组织各地粮食部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专家咨询,开展问答互动,向消费者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服务等。多种渠道宣传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
2.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满足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吃得营养健康的需求。采取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家庭等方式,让消费者感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
3.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安办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平食安办[20xx]27号)文件精神,定于6月10日至22日与全国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传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调共治的对接设计和服务。切实推动食品安全保障从局部范畴的监管事务,向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作用范围更加广泛的国家治理速度发展。
(一)县食安办联合有关部门,在6月10日与全国同步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参照静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安排精心设计、有序安排宣传活动。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广泛开展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宣传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策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全覆盖格局。要推动宣传周活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着力推出真正吸引人、教育人,适合多种载体,适于反复使用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精品。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方式,紧扣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结合食品生产经营实际,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与手法。
(四)加强舆情监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三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xx〕7号)要求,省食安办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其中省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20xx年6月13日上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和福州市政府领导、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20xx年6月13日-7月12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竞答题在东南网网站上刊登,参与竞答者可在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开发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奖品奖项,通过“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吸引公众参与竞答游戏和微信朋友圈分享,采取有知、有趣、有益的形式,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省食安办、省科协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7日,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妇联、省科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方案要求举办主题日活动。通过展板演示、实地观摩、现场咨询、培训讲座、高峰论坛、权威发布、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公众互动等形式,开展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的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按部门主题日活动时间顺序排列):
(一)省质监局(6月14日)
1.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大走访、大检查活动。向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严格产品加工环节质量管理控制,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2.召开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重点地区组织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免费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为消费者解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知识,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重要关系。
(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分支机构结合实际在当日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活动,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检验检疫部门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
3.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组织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项进出口食品配套法规规章,开展标签检验专题培训,参加省食安办组织的有奖竞答活动。
4.发放宣传资料。在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
(三)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6月14日联合1-2个社区,宣传和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正确看待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1-2个国境口岸单位开展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口岸监督,营造口岸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同标同质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宣传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服务平台、厦门口岸示范企业及同标同质工作情况。
4.组织广场活动。各分支机构将同步参加地方食安办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有关宣传手册,摆放食品安全常识展板,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厦漳两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食安办在网站上和微信平台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四)省经信委(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2.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召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现场展示会。
(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6月16日)
1.开展“丰富旅行食品 强化安全监管”主题日活动。在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南站发放科普资料,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食品监管模式和工业化生产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普及健康和安全防控常识。在k478次、d6213次列车上,通过发放宣传品,传播食品安全常识。
2.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织监督科室对管辖范围内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六)省公安厅(6月17日)
1.打击成果展。通过布置展板、板报宣传等形式,充分展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阶段成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2.知识普及展。通过发放宣传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病死猪肉、注水牛肉、毒腐竹、假酒假饮料等假劣食品的鉴别方法,提高群众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省工商局(6月19日)
1.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省消委会组织消费者代表共同走访相关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省农业厅(6月20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各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挂图、宣传册等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专栏宣传活动。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省农业厅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宣传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宣传。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基地”活动。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公益宣传活动。在第十四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展示,帮助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内容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基层监管队伍能力。
(九)省海洋渔业厅(6月20日)
1.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方法,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养殖监督抽检及执法查处情况,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上线新闻发布会。在20xx年第十一届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期间,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传推广全新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
3.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专题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可追溯试点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可追溯水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对拟纳入 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所在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组织可追溯体系专题讲座和前期培训,推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4.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5.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就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水产品安全食用等内容,印制宣传挂图、宣传单和宣传册,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销售商和广大消费者发放,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6.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海洋云、微信平台等新兴传媒宣传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省食安办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将有奖竞答活动链接至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
(十)省卫计委(6月21日)
1.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知识进行解读、交流、培训。
2.结合省卫计委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开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情况的网上调查。
(十一)福建保监局(6月22日)
1.组织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微信的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2.由福建保险网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保险公司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进展情况。
3.组织辖区内产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已开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公众号主动推送活动相关信息;二是利用公司营业网点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
4.鼓励辖区内产险公司印制发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海报,并在各级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印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手册并发放。
(十二)省粮食局(6月23日)
1.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结合粮食科技周宣传和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活动,在福建省粮食局政府的网站上和展馆内开展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
2.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3.结合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粮食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现代粮油设备技术展示,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十三)省教育厅(6月24日)
1.积极组织学校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卫生健康知识。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年度巡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学校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措施要求。
3.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教育厅网站宣传各地市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省科协(6月25日)
1.举办食品安全科普讲座。依托福建省科技馆主办的“海西科普大讲坛”,邀请食品安全或饮食健康方面的专家,举办1-2场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讲座。
2.利用“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福建科普”微信的公众号设置食品安全专题,每周推送食品安全专题图文内容,包括“主题图文”、“图说食品”、“食品安全辟谣”、“食品安全热点新闻”等内容。
3.举办“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开发微信端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竞答奖品,吸引公众参与竞答,通过竞答环节导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内容,让公众在竞答过程中获得食品安全的信息。
(十五)省妇联(6月26日)
1.利用“闽姐姐”微博、微信和福建妇女网、福建妇联新闻网、福建女性三个网站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配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7日)
1.举办“20xx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6月16日上午在福州举办“20xx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特邀食品安全领域知名专家主讲,参加论坛的有师生、新闻媒体、企业家、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峰会主要是交流、对话、商讨如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减少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如何引导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2.举办“20xx福建省食品发展大会”。于20xx年6月26-27日举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新华网福建频道承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互联网+’拓展福建食品发展空间”为主题,聚焦福建省食品发展,探寻福建省食品发展新方向,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福建食品新发展。
3.举办“食品传言大求真”讲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馆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于6月13-27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传言大求真” 系列讲座。开设三大主题:小标签,大科学(食品专家教你根据标签识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通过专家对食品领域的传言进行解疑释惑,有效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识假辨劣、科学消费的能力。
4.编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编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等宣传读物20万册,12折页,全彩印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免费发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5.开展“科普惠老”进社区宣教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活动主题:安全进千个社区,健康送万户家庭。20xx年6月13 日-20xx年4月14日(10个月),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选择30个点,全省设区市各选2-3个点,面向60岁以上老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为重点普及对象,通过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科普资料等,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真伪食品鉴别能力。
6.开展“第二届福建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活动将深入全省10所高校开展科普讲座、普法宣传,通过专家讲座、发放教材、现场咨询、动画视频、图片展示、教育培训、维权法制讲座、分享交流、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师生、家长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7.举办“福建首届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福建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都市类报纸、电视、网络、部分中央驻福建媒体记者、编辑和各设区市食药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谣言解析、转基因食品科普、移动互联网特点和发展、新媒体舆论引导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福建食品安全新闻舆论工作改进、创新,切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引导力和公信力。
8.发布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管理处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负责发布我省最新的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验监测工作。
9.开设“食药打假在行动”专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策划,在福建教育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食品药品打假在行动”专栏,从6月中旬开播,每月2-3期,全年30期。同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态势。
10.设置“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继续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宣传内容适时更替。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影响面,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四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20xx年6月11日-17日。
三、内容。
(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在6月11日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并结合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有序安排宣传周活动内容。
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1.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6周年主题纪念活动。
2.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年”相关活动。
3.启动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的检查。
4.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食品工业企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等。
5.举办“食品安全标准日”系列活动,组织专家面向广大公众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热点解读、科普培训和消费指导。
6.动员各级科协组织、所属相关学会在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高校、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7.通过产品展示、举办科普展览、专家咨询、印发食品安全相关宣传资料和消费指导等多种形式直接向消费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8.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二)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组织开展。要发动食品企业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督促大中型食品企业要组织至少一次集中活动。
四、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离不开食品行业道德诚信素质的提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师、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典型,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提早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丰硕成果;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同时要同步部署防踩踏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活动效果。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既要扩大活动覆盖面,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报道手段,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又要推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使活动进团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三)创新活动形式。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注意改进宣传方式,通过报道参与者体会等形式,充分彰显活动成果。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宣传先进单位,为传播食品安全诚信文化挖掘资源。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掌握先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旺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旺食安委〔20xx〕03号)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规、条例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0xx年4月16日—22日。
成员:卢泽民负责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和督查工作。
张松具体负责组织少先队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王松柏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饭菜留样及试尝工作。
卢泽民4月16日—22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校园”黑板报:教导处二至六年级吴尧达。
陈永生4月16日—22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健康课:教导处全校吴尧达。
陈永生4月20日食堂检查总务处抽调:师生。
卢泽民4月22日食品安全知识测试:学校安办全校师生卢泽民。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六
深入宣传贯彻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我市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根据通知要求,7月18日为农业局主题活动日,重点安排了三项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通过网络和自媒体对外发布实验室开放日邀请函,7月17日下午18:00前通过电话(xx)接受参观群众报名,报名者需提供参加人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7月18日上午9:00—12:00为实验室开放时间,7月18日上午9:00报名参观人员在中心实验室外集合,由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组织引导有序参观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实验室;参观期间由工作人员介绍实验室整体情况及专业背景,参观实验室观看部分检测项目,并在实验室进行现场讨论、答疑;向到访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讲解检测工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最后,在中心会议室举行座谈会,并邀请参观市民群众谈谈对本次活动的意见、建议及感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具体负责)。
(二)农业专家下基层活动。
主题日当天组织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与技术指导活动,由xx市农技站和xx市植保站组织专家派出相关技术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种植环节田间指导,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农药规范使用、贮藏保鲜、生产记录档案、包装标识等进行宣传和指导;动员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种植业科牵头,农技站、植保站负责)。
(三)农安常识进社区活动。
7月18日上午9:00—12:00,在xx市xx区xx小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进社区公益宣传活动,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专家及相应工作人员在xx小区活动广场和主干道一侧设立咨询投诉台,摆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接受小区居民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疑问咨询和问题投诉,向小区居民分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宣传讲解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双安双创”工作中来,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良好浓郁的创建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种植业科、水产渔政科、水产站、检测中心负责)。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梳理汇总,总结活动取得的成绩,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采取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推动工作持续提升,并将活动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及时整理,形成总结材料统一归档。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七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____(中心学校成员)、____、____(中学副校长,中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____(幼儿园园长,该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____(____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____(____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____(____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____(____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__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__月____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__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效果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八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宣传活动。要主动与属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综合整治,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二)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区、本校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不断增强活动实效。
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各区教委和高校要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注重风险防控,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及时梳理总结经验。
要根据食品安全宣传周整体部署要求,及时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活动成果运用到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之中,确保各项举措的长效、规范落实。
请各单位于x月x日前将宣传周工作总结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委。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九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1〕7号)要求,省食安办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其中省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2021年6月13日上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和福州市政府领导、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2021年6月13日-7月12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竞答题在东南网网站上刊登,参与竞答者可在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开发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奖品奖项,通过“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吸引公众参与竞答游戏和微信朋友圈分享,采取有知、有趣、有益的形式,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省食安办、省科协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2021年6月13日至6月27日,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妇联、省科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方案要求举办主题日活动。通过展板演示、实地观摩、现场咨询、培训讲座、高峰论坛、权威发布、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公众互动等形式,开展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的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按部门主题日活动时间顺序排列):
(一)省质监局(6月14日)。
1.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大走访、大检查活动。向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严格产品加工环节质量管理控制,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2.召开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重点地区组织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免费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为消费者解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知识,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重要关系。
(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分支机构结合实际在当日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活动,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检验检疫部门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
3.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组织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项进出口食品配套法规规章,开展标签检验专题培训,参加省食安办组织的有奖竞答活动。
4.发放宣传资料。在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
(三)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6月14日联合1-2个社区,宣传和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正确看待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1-2个国境口岸单位开展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口岸监督,营造口岸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同标同质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宣传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服务平台、厦门口岸示范企业及同标同质工作情况。
4.组织广场活动。各分支机构将同步参加地方食安办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有关宣传手册,摆放食品安全常识展板,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厦漳两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食安办在网站上和微信平台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四)省经信委(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2.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召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现场展示会。
(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6月16日)。
1.开展“丰富旅行食品强化安全监管”主题日活动。在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南站发放科普资料,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食品监管模式和工业化生产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普及健康和安全防控常识。在k478次、d6213次列车上,通过发放宣传品,传播食品安全常识。
2.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织监督科室对管辖范围内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六)省公安厅(6月17日)。
1.打击成果展。通过布置展板、板报宣传等形式,充分展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阶段成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2.知识普及展。通过发放宣传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病死猪肉、注水牛肉、毒腐竹、假酒假饮料等假劣食品的鉴别方法,提高群众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省工商局(6月19日)。
1.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省消委会组织消费者代表共同走访相关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省农业厅(6月20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各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挂图、宣传册等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专栏宣传活动。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省农业厅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宣传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宣传。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基地”活动。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公益宣传活动。在第十四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展示,帮助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内容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基层监管队伍能力。
(九)省海洋渔业厅(6月20日)。
1.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方法,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养殖监督抽检及执法查处情况,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上线新闻发布会。在2021年第十一届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期间,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传推广全新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
3.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专题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可追溯试点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可追溯水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对拟纳入202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所在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组织可追溯体系专题讲座和前期培训,推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4.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5.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就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水产品安全食用等内容,印制宣传挂图、宣传单和宣传册,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销售商和广大消费者发放,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6.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海洋云、微信平台等新兴传媒宣传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省食安办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将有奖竞答活动链接至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
(十)省卫计委(6月21日)。
1.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知识进行解读、交流、培训。
2.结合省卫计委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开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情况的网上调查。
(十一)福建保监局(6月22日)。
1.组织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微信的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2.由福建保险网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保险公司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进展情况。
3.组织辖区内产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已开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公众号主动推送活动相关信息;二是利用公司营业网点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
4.鼓励辖区内产险公司印制发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海报,并在各级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印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手册并发放。
(十二)省粮食局(6月23日)。
1.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结合粮食科技周宣传和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活动,在福建省粮食局政府的网站上和展馆内开展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
2.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3.结合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粮食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现代粮油设备技术展示,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十三)省教育厅(6月24日)。
1.积极组织学校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卫生健康知识。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年度巡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学校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措施要求。
3.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教育厅网站宣传各地市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省科协(6月25日)。
1.举办食品安全科普讲座。依托福建省科技馆主办的“海西科普大讲坛”,邀请食品安全或饮食健康方面的专家,举办1-2场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讲座。
2.利用“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福建科普”微信的公众号设置食品安全专题,每周推送食品安全专题图文内容,包括“主题图文”、“图说食品”、“食品安全辟谣”、“食品安全热点新闻”等内容。
3.举办“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开发微信端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竞答奖品,吸引公众参与竞答,通过竞答环节导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内容,让公众在竞答过程中获得食品安全的信息。
(十五)省妇联(6月26日)。
1.利用“闽姐姐”微博、微信和福建妇女网、福建妇联新闻网、福建女性三个网站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7日)。
1.举办“2021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6月16日上午在福州举办“2021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特邀食品安全领域知名专家主讲,参加论坛的有师生、新闻媒体、企业家、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峰会主要是交流、对话、商讨如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减少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如何引导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2.举办“2021福建省食品发展大会”。于2021年6月26-27日举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新华网福建频道承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互联网+’拓展福建食品发展空间”为主题,聚焦福建省食品发展,探寻福建省食品发展新方向,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福建食品新发展。
3.举办“食品传言大求真”讲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馆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于6月13-27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传言大求真”系列讲座。开设三大主题:小标签,大科学(食品专家教你根据标签识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通过专家对食品领域的传言进行解疑释惑,有效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识假辨劣、科学消费的能力。
4.编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编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等宣传读物20万册,12折页,全彩印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免费发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5.开展“科普惠老”进社区宣教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活动主题:安全进千个社区,健康送万户家庭。2021年6月13日-2021年4月14日(10个月),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选择30个点,全省设区市各选2-3个点,面向60岁以上老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为重点普及对象,通过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科普资料等,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真伪食品鉴别能力。
6.开展“第二届福建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活动将深入全省10所高校开展科普讲座、普法宣传,通过专家讲座、发放教材、现场咨询、动画视频、图片展示、教育培训、维权法制讲座、分享交流、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师生、家长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7.举办“福建首届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福建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都市类报纸、电视、网络、部分中央驻福建媒体记者、编辑和各设区市食药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谣言解析、转基因食品科普、移动互联网特点和发展、新媒体舆论引导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福建食品安全新闻舆论工作改进、创新,切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引导力和公信力。
8.发布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管理处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负责发布我省最新的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验监测工作。
9.开设“食药打假在行动”专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策划,在福建教育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食品药品打假在行动”专栏,从6月中旬开播,每月2-3期,全年30期。同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态势。
10.设置“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继续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宣传内容适时更替。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影响面,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十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南京市教育系统》的要求,定于6月10日-22日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6月10日至22日。
1.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在各中小学校利用讲座、主题班队会、家长会、知识竞赛、辩论赛、排演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在师生及家长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级“系列主题日”活动和市层面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3.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充分解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
4.完善学校的食品安全预案,优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6月10日前,各学校精心设计并及时上报,层层落实活动的组织者、参加对象以及相关保障。
2.6月10日至22日,各中小学营造氛围,大力开展宣传周活动,并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省级“系列主题日”活动和市层面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同时注意收集活动资料,于6月25日上报。
1.各中小学要细化方案,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充分激发师生、社区及家长的`参与热情,形成互动式传播态势,形成活动范围所有中小学校全覆盖的格局。
3.突出宣传周主题,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4.做好工作总结。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6月24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十一
为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坚持教育为本,求真务实,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三、活动时间。
6月17日至6月23日。
四、宣传主题。
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五、宣传内容。
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宣传形式。
1、悬挂宣传条幅。
2、办一期宣传专栏。
3、办一期黑板报。
4、上一节健康教育课。
5、开一次主题班会。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积极筹划,充分利用宣传周的有利时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2、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周活动同“安全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活动成果。各单位要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完善活动档案,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6月30日前将总结报教育局安全科。
禹城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十二
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汝食安办〔20xx〕5号)要求,市教体局定于6月29日至7月13日同步举行20xx年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20xx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紧扣主题,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健康饮食习惯”的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多视角、多角度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围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诚信守法 守护平安汝州”主题,结合学校实际,以专题讲座、健康课、安全教育平台和班团活动等为载体,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板面、微信、校园网、展示图片等方式,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切实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健康饮食观念。同时,强化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校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无盲点。
2、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中考期间,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自律,规范操作,守法经营。学校要以食品安全督查活动为契机,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工作的督查,集中进行一次彻底的食品安全检查,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3、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各学校可邀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食安委的专家为师生作讲座,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从学生抓起,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道德理念,调动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消灭监督死角,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监督的天罗地网。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提高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认识,建立食品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协调和统筹策划,确保宣传周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2、认真筹划,创新活动形式。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认真筹划活动的内容及形式,紧扣公众关注热点,突出全市统一的宣传主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3、扎实开展,注重活动实效。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拓展创新,采用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效果,切实提高宣传周的时效性,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及全体在校学生主动参与宣传周活动。
4、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要将开展活动的方案、总结和图片于 7月13日前上报市教体局安全科。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定于6月10日至22日与全国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传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调共治的对接设计和服务。切实推动食品安全保障从局部范畴的监管事务,向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作用范围更加广泛的国家治理速度发展。
(一)县食安办联合有关部门,在6月10日与全国同步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参照静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安排精心设计、有序安排宣传活动。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广泛开展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宣传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策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全覆盖格局。要推动宣传周活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着力推出真正吸引人、教育人,适合多种载体,适于反复使用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精品。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方式,紧扣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结合食品生产经营实际,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与手法。
(四)加强舆情监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文(14篇)篇十四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积极氛围。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五)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省级层面。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市、县层面。各设区市、县两级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要求参照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科普、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由省食安办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区建立以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宣传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下移重心,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