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可以规范成员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合力配合,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经验分享。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一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各有关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3、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4、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6、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二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三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四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3、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5、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6、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7、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9、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0、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五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3、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5、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6、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7、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9、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0、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洪建发(20xx)257号文《关于加强外省、外地进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七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各有关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3、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4、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6、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八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6、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九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诚信观念,提高诚信意识,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习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诚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营、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及专职诚信管理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
3、公司分管诚信工作的负责人,部分分管诚信负责人及诚信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诚信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二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防御市场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二、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
1、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
3、承接工程不盲目压价或无理抬价,工程预决算不弄虚作假,合理取费,据实决算;
4、做到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抓好安全生产,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0、依法纳税,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三、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方法:
1、宣传发动,引导员工投入企业诚信建设活动中来。通过各种会议、讲座和培训,在企业中广泛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提高守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建章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从工程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工教育等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诚信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守信自觉性。
3、建立企业内部征信机制,收集整理好企业日常发生的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时反映和宣传企业,提高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
4、教育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充分重视企业诚信建设,要认识到诚信是生产力,良好的信誉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通行证”,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建立诚信建设自评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诚信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为创品牌企业作不懈的努力。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经营副总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纳入财务预算。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编制工作经费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确保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为了企业诚信工程建设方案的有效贯彻与执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经营副总万小启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任命鄢志刚为诚信管理部负责人,杜少芳、卢群为专职诚信管理工作人员。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诚信管理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诚信管理工作,支持诚信管理部开展工作,解决诚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诚信管理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诚信管理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5)协调与经营、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诚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6)定期向诚信管理负责人汇报诚信管理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诚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4)负责评审顾客对质量要求的标准和质量保证能力;
(5)负责评审材料、施工机具供应方式和保证能力;
(6)负责评审工程设计变更条款和竣工结算方式。
5、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配合企业诚信管理机构做好诚信管理工作。
三、诚信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诚信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诚信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待定。
4、考核部门:诚信管理部为公司诚信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5、奖惩方法:诚信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并分别给矛适当的物质鼓励。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都中产生。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十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企业合同信用评比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是指,由本市企业自愿申报,经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根据评估报告认定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等级的评价活动。
本办法所称“促进会”是指,由企业自愿组成,以倡导诚信守约、提升企业合同信用水平为宗旨,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的社会团体。
本办法所称“评估机构”是指,具有资信评估资质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指定的数学模型和软件,从事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的中介组织。
第三条(认定原则)。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本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由市工商局统一规制、指导和监督。市工商局负责制定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规则,监督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过程,指导评估机构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和指导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采用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结果。
市促进会负责年度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区、县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管理工作。区、县促进会负责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辅导,受理企业参加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审核企业申报的资料,根据评估报告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
评估机构应当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统一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并出具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可以应企业的要求,为该企业有偿提供咨询服务。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条件)。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申报认定的主体条件为:
(一)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进会会员资格。
(四)具有本年度认定资格。
第六条(认定内容)。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内容为:
(一)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合同管理各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资质情况;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考核情况;合同条款的规范和格式合同的应用水平;合同签约率。
(二)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企业总资产报酬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三)企业合同履行状况,包括:企业合同履约率;企业合同变更率;企业合同履约率变动指数;企业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企业之间逾期账款比率;企业逾期贷款比率。
(四)企业社会信誉。
(五)认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认定等级)。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级。等级含义为:aaa,很好;aa,优良;a,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较差;cc,很差;c,极差。
第八条(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应向企业注册地促进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合同信用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审核、拟定)。
促进会依据本办法审核《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拟定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
第十条(征询意见)。
促进会将拟定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名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在15日内了解企业在申报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有无下列情形: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促进会应对反馈的意见认真核查,作出是否调整拟定等级的决定。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十一
根据新桥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经研究:特拟定争创“五好党支部”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全体党员都要围绕争创“五好支部”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明确职责,齐心协力.
二、强化措施,逐项落实.
1、好班子.今年两委换届,要以此为契机,将思想健康,作风正派,行政能力强,业务精的党员选进班子,这样确保村工作、村服务扎实有效,确保上级党委政府政令畅通.
2、好队伍.今年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彻底理顺组织关系不清,党员观念退化,组织纪律松弛的现象.各支部要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放在首位,从组织上、思想上、措施上实行党员目标管理,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总支根据村实际、设置35个无职党员“建岗争先”岗位供党员去选择,让党员能施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好路子.新桥村服务的特点、难点、重点是什么,党总支一定要研究将难点、重点变为特点、特色,这是我们探索村服务、村发展的路子的必然课题.如何破题,需要集思广议,需要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村服务好的路子.
4、好网络.社区要在原有的社区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因需因地设置,调整,尽最大的努力方便服务社区居民,努力提高社区村民对党组织的向心力.
5、好制度.制度是党组织、党员执行纪律的保证,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通过活动改变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特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党员的行为,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社区党总支将制定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双带工作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努力做到制度与执行、与监督、与考评有效结合.
三、争创“五好支部”的工作责任.
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各支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党总支要将争创“五个好”作为党建工作重中之重,一切党务都要围绕争创“五个好”进行,并将争创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教育和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告知广大村民,给予一定的关注、监督、支持,这有形成这样的互动氛围,争创“五个好”的活动才有声、有色、有效、有实.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十二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4个方面: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制度化:
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
销售分类账管理与账龄监控制度。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十三
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企业还是普通的个人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都不是很强,对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也不足,只把信用理解为存在于道德层面上的一种品质,而没法真正认识到信用其实是一项资源是一种财富。很多的企业更是只重视眼前的既得利益,而忽略了对自身信用水平的管理工作,直接导致许多企业信用销售坏账严重,拖欠账款的情况严重而且拖欠时间长。结果便是我国企业整体的信用管理水平低下。可见我国中小企业对信用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对信用水平的高低也不够重视。
2.专业人员缺失。
信用管理其实是一门复杂的学科,原因是它涉及了市场、财务、商法、统计、计算机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这就要求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不仅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还必须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的限制,中小企业中总是缺少这样的专业人员,这也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在信用方面的立法相对于欧美地区的一些国家来说显得就比较落后,在国家层面上我们尚且没有统一的关于社会诚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便是我国整体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对于信用管理的立法必须要做到严格详尽,因为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这些信用管理体制运行的全过程都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然而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这个运行过程的质量得不到保障,所以失信违约的情况就比较常见。
4.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且信用信息渠道不畅通。
我国的征信数据都主要分布在银行、工商、税务等这些部门,这些数据能比较真切的反映一个企业的信用水平,具有很高的价值。然而这些部门之间无法做到完全的数据共享,互通有无,加上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很低,缺少统一有效的信用信息检索平台和市场信息共享机制,这就意味着要想得到一个企业比较真切的信用信息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另一方面,各个商业银行对企业都有自身的一套信用评级法则,这些评级法则相去甚远直接导致不同的商业银行对同一个企业的信用评级差异巨大,究其原因不难发现这也是由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渠道不通畅,信息开放度低导致的。所以提高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打通信用信息渠道、使零散的杂乱的信息高度整合就显得很有必要。
5.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问题。
最可靠的信用信息其实就在银行、工商、税务等这些部门,可是要得到这些信息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原因不仅是前面提到的信用信息渠道不畅通,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些信息的公开管理的问题。对信用信息的征集会涉及到一个很尴尬的问题,便是会不会触及商业机密。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对信用信息和商业机密做出明确的界定,这就导致需要征信的企业在收集信息和拥有信息的企业在提供或者出售信息时,因为无法把握商业机密和公开信息之间的关系畏首畏尾而无法收集到或者提供最有效的信用信息。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将会对我国整体信用体系的建立造成很大的阻碍。
随着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企业要想进入国际市场,信誉便是首要的保证。首先企业的管理层要改变自身的管理意识,改变过去只重视利益而忽视信用水平的情况。其次各个部门也应该积极响应提高对信用管理的重视,销售部应该详尽的给客户讲解企业的信用政策,并且严格的按照政策来进行交易;财务部门也应该踏踏实实的做好应收账款的回收和现金支出等方面的工作;采购部门也应该认识到,一旦企业有了好的信誉那么就可以向供应商争取更多的信用优惠;监督部门更是应该在调查、审核、批准、监控和追收环节上严格把关,监督好各部门信用执行状况。企业全员都树立好信用管理意识,对企业百利而无一害。
中小企业要想有一个高的信用管理水平,在其拥有了好的信用管理体系后,信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高低决定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的水平。企业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其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例如:企业应该招聘符合信用管理工作要求的人员;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的业务情况来对新进的信用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以帮助这些新员工尽快了解企业和融入企业;定期组织企业的信用人员进行再培训以帮助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学习新的信用管理方面的知识。
3.建立健全关于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
我国关于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个中小企业就算拥有再好的信用管理体系,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保外部环境的公平守信,那么一切都只是徒劳。所以政府应该加快立法进程,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的`法制化环境,为中小企业构造一个利于其健康发展的大环境,让中小企业在遇到信用问题时有法可依。
4.提高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我国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很低,而且信息的质量和获取信息的便利度都不高,和发达国家相去甚远。其实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企业的信用水平,最有说服力的信息是来自银行登记的信贷记录、付款记录、财产抵押情况、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法院诉讼情况等。所以我国应该建立健全一个信用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包括企业信用体系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体系数据库。从而通过这个系统来整合大量信用信息和构建一个方便其它企业查询的全国性的信用信息查询平台。
由于目前国家也没有对可公开征信数据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所以商业机密和可公开的信用数据的界定还不是那么明显。所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政府必须加快立法明确规定商业机密和可公开的信用数据的界限,并且出面干预强制性要求这些保管信用数据的单位有偿或者无偿的公开这些数据。这是增加信用市场透明度,提升信用信息可靠性的关键。也有助于推动对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6.学习推广国际上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
学习和推广国际上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欧美许多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技术比我国先进很多,因为这些国家在这方面比我国发展得早,多向这些发达国家学习可以使我国在建设信用管理时少走弯路。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吸收、借鉴这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以求创新形成最适合自己的方法和模式,从而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三、结语。
近些年来,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不重视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或多或少都有信用不佳的问题。在这个越来越重视信用的时代,良好的信用水平对中小企业而言绝对是有利的,失信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特别不利的,所以中小企业都应该尽早构建适合自身的信用管理体系来提高信用水平。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这些本土的中小企业应当重视对自身信用水平的管理,寻求长远的发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乘势而上以自身的快速发展来推动辽宁整体的经济发展。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十四
摘要:简要阐述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分析了目前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经营管理目标偏差、基本管理职能欠缺、应收账款管理滞后、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本解决方案。
关键词:企业管理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职能信用风险管理。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内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正常经营;没有信用,市场不可能健康运行;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宏观经济政策不可能顺利实施。
(二)信用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从企业整体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没有了信用,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改革或完善,一是企业外部信用体系的管理,二是企业内部信用体系的管理。这里笔者仅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个人的一点想法。
随着以解决产权问题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的更为严峻和紧迫的问题是,基础管理落后,无法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信用经济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相对比较落后,使得很多在b2b平台上开展的商务活动难以兑现,线下付款势必存在着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为了有效规避商务活动中的兑现风险。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这也是每个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分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企业无须过多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这时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开始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近几年来,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大致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初期资金高投入,销售额高增长,后期则低回报,甚至出现经营危机。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一个企业如果过份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利润随之下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一心追求眼前利润;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的信用大打折扣,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
2、基本管理职能的欠缺。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由于职责分工不清而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推托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基本管理职能存在欠缺,使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能。
3、应收账款管理的滞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是如何“追账”。有些企业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耗费大量精力参与讨债,有些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追账机构,但收账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忽视了交易之前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后收账”,结果使应收账款得不到合理的控制,还花费了数倍于应收账款正常管理的成本,损失惨重。应收账款管理明显滞后,使企业一时无法收回账款,使得各方面的资金周转不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境地。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在销售提成的激励下,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之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企业最终只能品尝大量呆账造成的苦果。
(二)基本解决方案。
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设置信用监理),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导致的信用风险。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例如,在传统上销售人员垄断客户信息的问题,必须通过各部门问在信息收集上的密切合作以及信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加以解决。
(3)一些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如清欠办)应划归信用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首先,在业务程序控制中强化信用风险控制环节,使各部门分工协作,尽量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其次,实现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能化、专业化,主要是对客户资信进行管理,对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方位地进行客户信息搜集、评估和监控;再次,在有客户来访时,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将公司的信用情况向客户进行说明展示,以促进有效销售;最后,信用管理部门通过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内部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共识。
2、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现代企业管理在传统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和流程设计。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业务流程再造和erp解决方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管理趋势。销售/回款业务流程是企业关键性的业务流程之一,最为重要而且复杂。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将企业销售和回款业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流程设计的方法,跨职能部门地实现销售业绩增长和降低收账风险这两个最基本的目标,从而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笔者在这里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用erp专业管理软件来实施对企业内各流程的掌控。)。
实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和改进的业务流程包括如下一些基本项目:客户开发与信息搜集业务流程;客户信用评级业务流程;订单处理与内部授信业务流程;销售风险控制业务流程;款回收业务流程;债权处理业务流程。企业通过上述各项业务流程的建立和改进,将在销售/回款这一企业最重要的价值链中获得较大的增值,其中卖方(企业)信用控制能力的提高和买方(客户)信用风险的降低是使各项业务流程得以改进的关键。比如某公司就是应用erp管理软件对信用实行良性管理。他们把事先想好的信用评估方式写入程序,使其产生一个新的专门用于信用评估的程序,该程序包括企业所需要的客户信用资信。
3、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信用管理,是因为缺少一套比较完整而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比如,许多企业不断颁布各种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但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以至于不得不朝令夕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究其原因在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化的设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方案。
(2)事中控制——赊销业务管理制度。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而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之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三个方面:信用政策的制订及合理运用、信用限额审核制度以及销售风险控制制度。
(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四个方面制度化: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销售分类账管理制度、账龄监控与贷款回收管理制度以及债权管理制度。
三、结论。
我国加入wto已经快7个年头了,如今的中国企业面对国内市场的逐渐开放,市场竞争的加剧,老的套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求。长期以来的“三角债”使很多企业尝到了不讲信用的苦果,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刚进入21世纪的时候,中央开始重视诚信这一话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信用国家”的口号,可见,讲究诚信非常重要。而企业信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中国的信用,在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信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重视起来。完善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将是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企业无信,又谈何发展壮大呢?从长远看,企业只有解决了自己的信用问题,才能立足于国内市场,走向世界市场。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案例范文(15篇)篇十五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洪建发(2003)257号文《关于加强外省、外地进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