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促进工作团队的学习和共同进步。以下是一份经过精心策划和撰写的工作汇报示例,希望能激发大家对于工作汇报的兴趣和热情。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一
20xx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以及上级交通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对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和省、神州市纪检监察系统“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专题会议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交通形象,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我局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各科室、各单位协力构建的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同时,成立纪检监察机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与市纪委的工作联系。年初,制定了《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逐项明确,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
二、措施到位,逐条贯彻,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干部作风建设。
通过学习贯彻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查找干部队伍中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纪律松懈等作风问题。采取常规督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巡查,使干部队伍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局上下班纪律、工作行为、日常学习等方面的管理,出台了《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促使干部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上有明显转变,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上有明显增强,行动上有明显进步。
(二)继续巩固全市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今年以来,我市在继续抓好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同时,按照省市纠风办、省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有关通知精神,把治理“三乱”工作向水路延伸,进一步建立完善长乐市督查公路和水上“三乱”快速反应小组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本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实际,突出水上“三乱”清理工作,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开展清理不合理收费和列入取消收费项目工作落实,尤其是交通、公安、林业、卫生防疫等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率先执行,起到较好带头作用,促进减负各项工作落实,防止公路、水路“三乱”回潮反弹。为深化“三乱”治理工作,确保公路水路交通畅通,我们从抓执法队伍入手,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突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使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杜绝了公路、水路“三乱”的发生。同时,把治理“三乱”工作向乡、村道和水路延伸,适时组织检查组督查各镇乡、村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在公路、水路上随意“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行为,做到我市境内不出现随意设卡拦车、逢车必查以及乱罚款、乱收费现象,确保我市近年来公路、水路无“三乱”,巩固了“三乱”治理成果。
(三)继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交通委、长乐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过去“行风评议”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局《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上级的布署和要求,提出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风评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突破难点,全力推进,通过会议动员,征求意见,明察暗访,注重整改等一系列措施,召开1场服务对象征求意见会,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行风政风监督员召开2场局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座谈会。根据“促进发展”、“办事公开”、“执行力建设”、“服务和效率”、“问题整改”五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发放《长乐市交通局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据统计,我局共发放《长乐市交通局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表》110份,回收率99%。使我局今年的“行风评议”活动开展得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由此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并为长乐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四)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
我局多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信访条例》知识学习,加强市领导批转件、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群众投诉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收到“12345”网上热线投诉件240余件,对提出的有关公路建设、行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都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归档,予以了较满意的答复和解释。
三、发挥职能,真抓实干,切实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是对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继续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首问责任制、二次终结制、服务承诺制,并对系统各单位财务进行了内审,加强了对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二是认真按照《长乐市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局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建设,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和行政程序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加大推进“阳光”政务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落实专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行业管理,全面提升交通投资软环境。
进一步规范运输审核审批和行业管理工作。重点针对运输行业管理还不规范,运输市场非法营运活动猖撅,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和运输安全等问题,重拳出击,全面开展“面的”车、小车和城区“三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和打击各类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截止20xx年10月,非法营运两轮(三轮)摩托车320辆次、面的5辆次、货车71辆次、客车41辆次。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成立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加大了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促进运输市场规范管理和城区交通秩序的好转。同时狠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改变工作作风。
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同时,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执行力强的“三宽一强型”干部职工。彻底清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
20xx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方面还存在差距,有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在新形势下如何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反腐倡廉如何落到实处仍是一个需要探索的课题;三是交通信息网络不健全,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还需不断完善;四是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和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等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进一步改进,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有效落实,为长乐市交通运输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二
20xx年在县纪委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我县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现将20xx年我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xx届三次全会、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年初,及时召开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局党委分别与系统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组织开好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三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主题教育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宣传展板、在局网站开辟专题等多种形式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四是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重点排查了建设程序环节、招投标环节、质量管理环节、资金使用环节、工程监理环节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
(二)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委派执法监察工作措施,打造“廉洁阳光工程”
1、抓“龙头”,不断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我局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实行“四级责任体系”:即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副职和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有关人员对自身廉政纪律和廉洁行为负责;局纪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协调配合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源头”,全面锁定工程建设的廉政关口。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县纪委《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执法监察委派制的工作意见》,我局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执法监察的范围、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从制度上建立了委派制执法监察。监察重点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两个关键环节的监督。二是强化“双合同制”的管理。即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建设合同,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三是把好三道关口。即: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资质或违纪企图蒙混过关的施工单位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把好招投标管理关,防止搞暗箱操作,保证招标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今年交通工程环圩路(大陇-石桥-护河)改建、年张路改建、博望另埂渡、塘南向阳渡渡改桥等4项工程,均按照规定分别在今年5月8日、6月12日、11月17日和18日进行公开招投标;把好质量关,加大对材料采购的跟踪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有序开展。
3、抓“苗头”,坚持把腐败因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通过疏通三条监督渠道,坚持把腐败因子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疏通内部监督渠道。所有建设项目在事前都要在局党政联席会上进行通报,介绍项目建设情况;二是疏通外部监督渠道。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公共权力运作的“阳光作业”,让公共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作。对所有的路网工程,实行项目责任公示制度。将每个项目部的责任人、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规模、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挂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疏通舆论监督渠道。今年以来,我局以被市确定的县(区)级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为契机,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做到凡交通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和服务的事项全部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和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在对本局工作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公开的基础上,注重对工作计划、行政执法、重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廉洁自律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除利用公开栏、局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手段外,还通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接访咨询等形式把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把政务公开延伸到工作中的每一个角落。同时,建立信息定期编发报送机制,使我局网站动态信息栏常换常新,从而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我局的最新工作动态。
(三)开展“二项活动”,有效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统领,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根据县纪委要求,我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做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主题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局党委中心组集中2次专题学习;二是局党委主要领导上了一堂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是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组织召开了一次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五是召开了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实施一批整改措施,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调研并撰写报告、接待一次群众来访、进行一次走访、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等,以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改进作风。为使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局还专门制作了2块宣传展板、在局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
2、以开展“企业大走访、矛盾大排查”为契机,不断提升效能建设。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以“企业大走访、矛盾大排查”为主题的企业评机关(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纪委把此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交通部门服务、保障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及时抽调人员,由局纪委书记带队,于4月22日至23日分别走访了5家企业。通过走访,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征询企业对我局服务发展、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的建议和意见,并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
(四)拓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为了筑牢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我局在去年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基础上,拓展示范点建设,坚持“五有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内容和标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阵地设施建设”上,增加资金投入,以廉政勤政为主题,以文化为依托,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一是结合行业系统发生的廉政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律观念。今年8月中旬,我局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官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题为“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讲座围绕职务犯罪产生的根源、交通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原因、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及如何有效预防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特别是针对我县几年来查处的案例分析,认真剖析了发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通过讲座,做到警钟长鸣,让每个干部职工“不想、不能、不敢、不必”腐败。二是以开展“干部述廉”活动,举办干部职工廉政座谈会,在节日发送廉政短信,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首先利用县交通局网站进行展播。将规定的(全国作品45件、全省作品41件)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全部下载,并制成网页,链接在局网站上,以便干部职工点击观看,不断扩大廉政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其次是将全国类作品《不要让自己的一切毁于一旦》制作成一幅户外大型广告牌进行展示,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第三是制作二块宣传展板在局机关进行展示,以达到宣传的广泛性,发挥公益广告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四是利用本局交通网站和宣传栏,开辟“党风廉政”专栏,加强上级关于反腐倡廉重大部署和决策的宣传,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内容,努力打造具有交通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不断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加强交通行风建设,着力改善行业风貌。
我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纠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交通行风建设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公路、水路继续保持无“三乱”的良好局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局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进行认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局班子成员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始终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认真组织,常抓不懈,在全局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的工作格局,推动纠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更好地履行交通行业管理职能,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我局于20xx年8月7日至11日,开展了全员脱产培训。培训期间邀请了省运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委宣传部、县监察院的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内容围绕依法行政理论、交通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杜绝与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县委宣传部的领导还集中宣读了“六个为什么”。培训期间还进行了队列训练,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执法证年审的依据。此次培训收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三是强化管理,完善措施。通过坚持“处罚分离”、实行持证上岗、加强督查、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从严治理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行业风貌。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纪委四次全会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机关效能建设抓得不到位,少数职工违反岗位禁令;预警工作开展得不够,信息来源少;对工作的指导与督查不够及时有力。为此,20xx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廉洁教育,筑牢反腐保廉防线。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健全有关制度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和防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拓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加强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机关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我县治理公路、水路无“三乱”成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实行纠风治乱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县公路、水路无“三乱”。
(三)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执法监察,紧紧围绕三大重点:一是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重点,确保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二是以解决施工质量监管不严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的管理,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以解决规章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为重点,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按程序操作、按制度执行、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的每一个关键环节,狠抓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规范纪检监督行为,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对工程建设的有效监督。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纪能力。
加强交通系统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找准工作定位,提高履职能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辱使命,以扎实细致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三
xx年,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指导下,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建设的中心工作,按照省交通厅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政治保证,为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1、认真传达会议精神。一是传达了省交通和市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二是及时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单位组织学习了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的重要批示和贺国强书记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刘奇葆、市长雷洪金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的讲话精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一是党委对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根据行业特点,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确定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经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二是局党委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到了实处。三是制定了《关于对市属交通各单位领导班子xx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考核的办法》,严格进行了考核,考核评为一、二、三等次。四是严格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对获得一、二等次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三等次的单位除扣分外,在系统内通报,限期整改,分管领导和纪委领导与班子具体谈话,取消班子评选各种先进具体的资格。
(二)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教育的学习,充分利用党员组织生活学习《党章》、在中纪委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纪委的全会精神、《廉政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八条禁令”、《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打麻将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强化了廉政意识,增强了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的意识。
(三)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和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占59.4%。所有事项办结时间压缩为439日,占法定时限1078日的40.7%。将5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七是加强管理,严格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5项制度”,在办公场所醒目处摆放行政管理公示牌,公布了内设机构分布图及工作职责;行政执法单位将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要求、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等进行公开,向社会承诺办事时限,并且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让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局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去向挂牌制度,工作时间一律佩证上岗。同时严格执行追究制度。对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而未按制度规定办理的;对服务对象能讲清的不一次告知、能办的不立即办、态度粗暴冷淡、语言不文明与服务不好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狠抓行业不正之风,规范行为,树立行业形象。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与各单位签订了《行风责任书》,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二是加强公路“三乱”治理力度。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制定了xx年治理公路“三乱”的目标和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把治理公路“三乱”落到实处,将治理公路“三乱”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同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多次组织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县相关部门上路明查暗访,重点对容易出现公路“三乱”乡村道路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在公路上设杆拦车收费的行为,巩固了成果,防止了反弹。三是严格规定,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交通系统有行政收费的事业单位和全市路桥收费站,严格执行规定,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进行了公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做到了亮证收费,杜绝了乱收费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建完善了规章制度,防止了过种乱收费的情况发生。五是认真落实省厅对出租车和农村道路客运等燃油补贴政策、补贴1054万元。六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今年承办“行风热线”直播1期,参加户外活动1期,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6件,及时进行了解释和办理回复,受到群众的好评。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交通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全局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礼貌执法。
(五)严格规定,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
交通局党委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群众监督重要途径,对来信访举报100%的批阅,要求局纪委对于群众的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定期汇报调查核实结果。xx年局纪委自收和市纪委转来信访举报共15件(次),对15件(次)信访举报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办理,办结率达100%,经调查核实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全年交通系统没有违纪案件。
(六)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及清理工作。
一是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租赁和转租转让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纪发〔〕32号)要求,市属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开展了清理,局召开了各单位领导和经办部门人员会议进行了布置,提出了开展清理工作的具体时限要求,强调了纪律。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个人申报,单位核实。通过清理,局机关和市属交通各单位没有职工将公有住房租赁和转租转让情况。二是根据××市纪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清理公职人员恶意拖欠贷款专项行动(自纪发〔〕17号)的通知》精神,市属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没有恶意拖欠贷款人员。三是认真开展了违规评比达标清理工作、市属交通各单位没有违规评比达标情况。四是四川“5.12”地震后,按照省交通厅纪检组《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川交纪〔〕7号)的要求,对我市交通系统捐赠的资金、物资以及运管局下拔我市交管处抗震救灾资金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挪用、挤占、贪污行为发行,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安全。五是对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车主手中,受到了车主的好评。
(七)认真开展审计,确保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加强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和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一是在年初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措施,对全年的工作做出安排。二是按照计划组织了审计组对市交通投资公司xx年至xx年3月资产负债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党委。三是按照计划和省交通厅的安排布置对xx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和农村客运站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将结果向省交通厅报告,通过审计未发现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站建设资金有挤占、挪用现象,保证了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建设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按照省交通厅的要求对我市交通系统省拔抗震救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未发现有挪用、挤站的现象发行,保证了救灾的专款专用。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四
一、概述。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前保全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五
首先,我们天门维民司法鉴定所的全体人员向检查组一行的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检查组一行莅临天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检查,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是对我们的工作的指导与促进,也是我们一次极好的学习机会。下面,我就我们维民司法鉴定所的基本情况、管理措施及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向检查组汇报。
一、基本情况。
司法鉴定业务开展,从05年10月份挂牌至今可以说是“艰难起步,团结进取,逐年进步,基本完善”。在办理司法鉴定业务的数量上,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法院采信率达99.9%,没有发生错、伪鉴定,没有投诉情况发生。在司法鉴定能力验证上,于2008年8月申报伤残等级能力验证,一次性获得满意通过;2009年7月申报损伤程度能力验证,也获满意通过。
全所由8人组成:一名主任,一名会计兼档案管理,一名打字兼出纳,5名司法鉴定人;5名司法鉴定中,一名正高,三名副高,一名中级职称;60岁以上的一名,40岁以下的一名,3名是40~55岁的。5名司法鉴定人今年全部参加了法医资质专业知识培训,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没有歇业的情况;办公场所有三间共60㎡鉴定办公用房和档案室,配臵了比较齐全的办公设施和基本的鉴定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投资三十多万元,所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措施。
近年来,我所鉴定工作狠抓了内部管理,特别是积极争取领导,加强与外部的联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以及。
司法局等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部门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市人大、市政协先后对我市的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司法局定期、不定期地对司法鉴定所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后,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规范司法鉴定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相继退出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终使我市多头鉴定、重复鉴定、乱收费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二是认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如执法理念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组织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不走过场;在业务学习上,以《决定》、《条例》、《通则》为主要内容,吃透精神,熟悉条款,把握原则,明确责任;同时对司法部、省厅下发的各种文件及时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规范鉴定程序,从委托受理到出证各个环节上,始终坚持按程序操作,按制度办事。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搞好公示、公开、承诺。从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伊始,便向社会公开承诺:忠实法律法规,恪守中立原则,提供诉讼保障,优质服务社会。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走上街头,设点宣传,解答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天门周刊》开设专栏,在电视台、电台上进行专题讲座,使全市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意义、作用、程序、收费标准进一步明确,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是建章立制,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实行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建立了完整的《章程》、《工作规程》、《鉴定程序》、《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学习例会等制度》等制度;对司法鉴定人制定了《司法鉴定人纪律》、《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权利》、《司法鉴定人义务》、《司法鉴定人法律责任》等制度,以此规范服务行为,保证鉴定质量。做到制度、执业人员情况及收费标准上墙公示,贯彻落实了名册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业务范围公开、执业类别公开、职业道德公开、执业监督公开。
五是加强横向联系,促进业务开展。在争取上级领导支持的同时,与业务往来单位也联系紧密,随时交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同时,与税务、质监、物价、宣传、编办等部门也保持良好的联系,方便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是聘请社会监督员,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按照省厅要求,聘请了六名社会监督员,其中市法院一名,市人大一名,市政协一名,两个律师事务所各一名律师,保险公司一名,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制发了检查监督证,社会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外还积极为司法鉴定工作出谋划策,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促进了我们鉴定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七是严格执法鉴定纪律,切实履行社会承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强调鉴定人四个“不得”,即:不得私自接收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不得违反中立原则,徇私枉法、弄虚作假;不得接受委托人、当事人和案件代理人的吃请和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是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严把“六关”。为了诉讼活动的公平、公正进行,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把好“六关”,即:严把委托关、严把鉴材审查关、严把“标准”、“条款”关,严把文书制作关、严把行文签字关、严把校对复核关。
别是在“7.4”特大交通事故中,我们鉴定人为伤残者上门服务共18人次,如皂市镇袁某遇难,其子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无劳动能力是处理事故善后赔偿的重要依据,我们对其耐心细致的上门进行法医学检查,到医院调取其病历资料,连夜赶制作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为指挥部处理袁某的赔偿提供了科学依据。
1、司法鉴定项目单一,显得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我所司法鉴定只有法医临床一项鉴定业务,还有病理、司法会计等方面的司法鉴定,我市还是空白,这样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也使我市的鉴定资源大量流失。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考虑放宽病理鉴定权之类。2、法医类司法鉴定人力资源匮乏。现在法医类的司法鉴定人除一些退休的法医外,大都是由医院的医学专家转任,法医专业的技术人员短缺。
3、司法鉴定业务量受环境制约。由于我所涉及的业务范围是法医临床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业务占比例较大,受交警支队事故责任调解委员会的影响,我所鉴定业务量难以得到跨越。
虽然我们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困惑,但我相信,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我所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所鉴定工作一定会健康、顺利的发展。
(汇报完毕)。
司法鉴定所年终工作总结2012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司法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鉴定水平,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为和谐德安、平安德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小结。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实证活动,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法官的审判结果,要保证每一份鉴定书的质量,首先要强化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规范我们协助各鉴定机构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十种制度。即:收接案制度、鉴定审批制度、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制度等。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都能严格遵守制度。近年来,我们坚持在省司法厅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执业,按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出现出具虚假鉴定和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的行为,无乱收费、支付回扣费行为,无压价竞争行为,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机关提供了公正的诉讼证据,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内部管理方面,做到了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到岗到位。
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同行认真交流,总结经验,收获颇丰。
(二)抓司法鉴定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在充分保证鉴定质量之余,我们不满足现有成就,一是所有鉴定人员积极参加鉴定所内部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司法鉴定程序、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二是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鉴定人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优秀鉴定人鉴定心得交流,使得鉴定能力再上新台阶。三是抽调了一部份鉴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四是了解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情况,并对执业人员进行了纪律教育,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三)开展鉴定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德安振辉司法鉴定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号召,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一方面,对于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或免除鉴定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免费咨询,对弱势群众给予积极的援助。(四)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所司法鉴定市场的运行机制2012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纳入了我司法鉴定所统一管理,这样,我县的法医鉴定市场得到规范,资源得到了整合。2012年,共做法医类鉴定例,其中法律援助例,轻伤乙级以上例。较上一年有所增加。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未出现错鉴。(五)认真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今年完成了县局组织的“六五”普法资料订购,普法考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讨论,行风评议、机关效能等。
二、几点经验。
(一)“不争论、谋发展”仍然是司法鉴定工作当前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在目前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抓改革、促发展。集中精力抓司法鉴定队伍的建设,规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落实“科学、独立、客观、公证”的指导原则,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不在立法层面搞无谓的争论,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法制理念教育是鉴定人的必修课。
司法鉴定人不是商人、司法鉴定人也要讲政治。我们把“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鉴定人的基本准则,把追求“公平、正义”作为鉴定人的最终目标。因此,加强鉴定人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是培养高素质队伍的关键环节。
(三)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
司法鉴定事业起步较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如果等发展了再规范是一定要付出代价,比如我们国家的工业治污已经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教训应该吸取。
三、
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是一门新型的执业行业,涉及法律法规内容多、政策性很强。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要成为行家里手,管理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管理理念有待创新。
(二)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鉴定文书规范性,鉴定用语准确性等问题同样需要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加强执业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执业经律教育。2、鼓励有条件的执业人员外出学习、深造。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自查自纠报告。
过开展司法鉴定自查自纠工作,使我中心及司法鉴定人进一步强化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意识,增强了按照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能力,通过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司法鉴定人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提高了司法鉴定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和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的自觉性,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针对我中心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发展今后的方向,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1、扩大鉴定案件数量,扩展案件委托来源。不能固步自封,一味的坐等,今后一段时期内要通过合法、有效的宣传,提高本中心的知名度和可信赖度,在案件委托方式及委托区域上拓展业务,尽可能的保证业务量持续稳定地增长。
2、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自纠自查工作。要以规范管理提升鉴定质量,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及时掌握鉴定案件受理、鉴定收费、鉴定人回避、鉴定意见出具、档案管理等情况,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严查处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行为,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严重违规的严肃处理,从而使司法鉴定行业风气得以净化。
3、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随着司。
法鉴定业务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势在必行。通过不断强化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的学习,促使司法鉴定人员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观念、客观公正观念、依法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4、不定时开展培训学习,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文书书写及档案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书写及整理。司法鉴定人要认真做好鉴定记录、讨论记录及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监督员要在签发前后认真质控每份司法鉴定文书,做到核对无误,司法鉴定零投诉。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六
近年来,我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健康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力求做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开拓奋进,为司法行政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职责。具体来说,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近年来,我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中,我认真阅读理论著作,细心做好学习笔记,深入体会上级精神要求。一年多来,共记学习笔记2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4篇,同时还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举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并获得了三等奖。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了大局观念和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感,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树立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20__年10月,我调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局一项新的管理职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来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后,为了尽快适应工作,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书籍,认真学习了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文件规章,深入了解了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政策精神,并积极学习司法鉴定的有关专业知识,坚持以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使自己从一个司法鉴定的“门外汉”变成了“行里通”。
3、加强职能履行,全力开拓工作。为了开展好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我积极协助科室负责人跑部门、拟文件、搞宣传、下基层,以尽快打开司法鉴定工作的局面。为了争取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支持,我与科室负责人一起不厌其烦地到这些领导部门进行汇报,向他们解释、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争取到了他们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了建立我市门类齐全的司法鉴定业务体系,我积极打听、网罗专业人才,动员他们申报国家司法鉴定人,同时与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争取他们对__市司法鉴定工作的最大支持,尽一切可能扩大我市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此外,我还与科室负责人一起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增加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数量,以扩大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我市的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已由原来的一家发展为四家,__市两家、__市两家,其中一家为综合性鉴定机构、3家为法医类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也由3个门类扩大到了6个门类;司法鉴定人也由6人增加到了到了26人。
4、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执业秩序。司法鉴定人刚刚走进司法行政队伍不久,人员来源广、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是从非政法单位进来,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和法律素质相对而言都比较差,因而在他们中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此,我针对司法鉴定人的这种现状,建议加强了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力度。一是建立了《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十不准”》、《司法鉴定人办鉴责任制》、《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和错鉴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强化了司法鉴定人的办鉴责任意识;二是举办了鉴定结论征询意见会,征求了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司法鉴定结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了司法鉴定人的党性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素质和行风、法纪观念;四是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解聘了一名司法鉴定人。通过加强管理,约束了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规范了司法鉴定活动秩序。
5、加强廉洁自律,提高防腐能力。虽然司法行政部门是个穷部门,但我仍然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了自身的廉政教育。我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和阅读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对照自身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警钟长鸣,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做到淡薄名利、甘于清贫、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司法行政干部。
6加强团结协作,创建和谐科室。团结出效益,团结出成绩。我在工作中十分注重科室的团结协作,始终坚持热情待人、热心助人的原则,积极做到与同志们和谐相处,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他人,对同志们的疑难,有求必应、有问必答。通过加强团结,创建了和谐科室,促进了工作。
虽然,近年来我积极工作,严格要求,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工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开拓奋进、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勤政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争做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部。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七
20xx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xx司法所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启动这个工作中心,牢牢把握化解社会矛盾这条主线,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地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年工作回顾。
(一)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xx年,全镇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216件,调解成功205件,成功率96.7%。主要工作如下:
1.继续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和调解六统一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每月召开调解工作例会,及时总结本月情况,部署下月重点任务。还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的方式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专门讲解,并组织全体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建立与调解协议书制作进行培训,培训时把装订规范的调解卷宗下发到每个调委会用以参考,以此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年对人民调解员开展4次专门培训,共培训148人次,参训率达到100%。
2.落实人民调解“三个第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怀北司法所坚持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保证各种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掌握,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认真落实调解员纠纷分析排查例会制度,及时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分析预测并提供相应对策建议,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进一步发挥xx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作用。
20xx年xx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围绕全镇重点工作开展,及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部署各村开展矛盾排查工作,“保平安迎两会”、“保平安迎国庆”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共排查出纠纷37件。为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各村动向提供了重要信息,为正确、主动、有准备地处理好矛盾纠纷赢得了先机。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xx年xx司法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工作中心,紧紧抓住一条主线,做到三个突出,即以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突出重点人群、突出阵地建设、突出时效性。主要工作有:
1.以“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契机,开展覆盖全镇,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即:抓重点工作,抓重要时期。结合镇党委、政府查处土地违法建设,党委、人大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法律舆论导向。我们采用广播、橱窗、横幅、标语、致村民告知书、致选民一封信、入村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重要节假日和国家法律政策颁布实施之际,积极组织元宵节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打击违法建设专项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法律讲座入农村、12.4法律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参与单位和科室十余个,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做到季季有重点,月月有高潮。
2.以镇村(社区)干部为重点,开展学法、用法、提高廉政意识的法律宣传活动。为深入落实“法律六进”工作,xx司法所针对镇村两级干部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通过开展怀北镇法律知识大赛、机关干部廉政法制演讲、各村两委班子法制培训等活动很好完成了年初计划,并取得良好效果。
3.以巩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为手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强化普法阵地软件建设,20xx年xx镇聘请11名法制宣传员和97名普法志愿者,其中包含了村干部、普通村民、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使法制宣传教育实现了“家门口看法、田间地头学法”的宣传模式,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与此同时,在原有“八个一”(即一村、一街、一校、一园、一墙、一亭、一书、一窗)的法制宣传硬件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着手打造贯穿xx两个村的“xx镇廉政法制一条街”并且对xx普法公园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新了公园的宣传内容,还完成了各村法制宣传橱窗标准化建设,真正做到法制宣传“有声、有影、有形”。
(三)强化基础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矫正帮教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20xx年我镇共接收矫正对象6人,现在册13人;接收帮教对象15人,现在册71人。主要工作如下:
1.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我镇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xx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方案》,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做好两类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以“两会安保”“****防控”“国庆安保”等重点时期排查为契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逐一进行了走访,详细掌握重点人情况,坚持每月与社区民警召开联席会,研究重点人情况。今年年初,xx司法所聘请16名矫正志愿者,参与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管理中来并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强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今年我镇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
2.以人为本,注重对两类人员的帮扶。
安置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是做好矫正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今年我们坚持人性化帮教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本年度,为2名生活困难人员提供了临时救济;帮助1名矫正对象依法维权。截止目前我镇没有两类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四)积极发挥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各村法律服务室作用。
1.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见成效。为深入落实法律服务“三进”工作,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村,开展法律咨询,为百姓答疑解惑解决涉法问题。一年来,xx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解答群众咨询52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8份,参与调解纠纷70件,参与普法宣传32次。扎实的工作让仅成立一年的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得到全镇群众的广泛认可,“有问题先咨询”逐渐成为百姓解决问题的首选。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将迎来我们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xx司法所将紧紧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以崭新的形象和面貌,实现全镇调解组织的新跨越,调解案卷的数量和质量在今年的基础上实现大的提高。
二抓重点时期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将以召开为契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基本法律,认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为平安xx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抓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工作,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三调对接的作用,努力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四抓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分层帮教和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帮教、矫正工作,预防和杜绝重新犯罪。
总之,在全所人员共同努力下,我所顺利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我们还存在着工作简单,发挥作用不彻底,思维程式化,创新能力不强等诸多的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我们相信,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一定会以更高的热情、更好的状态,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明年的工作中去,为实现本地区社会稳定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八
今年以来,我们县司法局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全市提出的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的工作要求,以服务经济、助推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入点,突出工作重点,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工作职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创建“全省示范”工作围绕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强化氛围。
主要从三个层面上积极做好工作:
1.把握创建内涵,制定创建目标。按照市局确定的创建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我们提出了“咬定一个目标,争取达到四个领先,努力实现五个提升”的“145”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分阶段实施的行动计划。
2.加强学习引导,增强创建动力。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精神,学习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在此基础上,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先后赴上海青浦、江苏江阴以及本省的温岭、鄞州等地学习考察,不断拓展视野。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有了新的增强,创建的热情不断高涨,从而自觉地拔高工作标杆,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3.落实创建责任,凝聚创建力量。重点是将《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局机关的各科室,并纳入到对各镇(街道)司法所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机关科室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法律服务助推发展”工作围绕全县中心,不断做大做强。
主要有四个方面:
1.坚持律师陪同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到全年有安排,每月指派有重点,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上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好法律的解释和解读。
2.积极参与全县的一些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新城区征地拆迁,姚庄镇的二分二换,高铁、特高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以及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我局及时选派相关人员全力为政府当好法律顾问,为工作的有效推进和问题的圆满解决提供好法律的咨询,开展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还会同县发改局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3.着力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我县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司法局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开展了“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台商对大陆相关政策法规需求愿望十分迫切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研究,积极跟进,主动与台办和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进行沟通,商讨服务的对策和方案,签订了法律服务台资企业的合作协议。并组建了台资企业法务协调顾问团,通过台商协会理监事会议,台商沙龙以及应约走访、法律体检、举办法制讲座等平台和形式,积极为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此同时,我局还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编印了《企业法律服务联系卡》,并根据企业的要求,落实律师有针对性地上门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在此基础上,出具了相应的法律风险提示函,同时,还为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印发了由我局组织编写的《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意见建议100例》,深受企业欢迎。
4.开展法律服务“三农”工作。组织各法律服务机构分别与司法所签订了法律服务结对共建协议,同时,在各司法所设立了公证信息员,深化“一村一顾问”制度,更好地搭建了法律服务“三农”的有效平台。今年以来,通过这个平台,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两分两换”以及村级经济发展等方面,探索了一些机制和方法,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基层司法所建设围绕“体制调整”,不断凸显优势。
按照“两个完善、两个规范、两个到位”的要求:
1.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从管理体制、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2.继续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的要求,各司法所在全面达到省级c类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层次,目前,基本实现了统一外部标识、统一办公室设置、统一室内布置、统一文书档案标识等要求。县局还与所属司法所建立了局域网,引入了oa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部署一个阶段的工作。各司法所按照要求,尽职尽力,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结合行政区划的调整,不断充实基层司法所的力量。目前全县9个司法所共有各类工作人员59名,平均每个所5名以上。其中,由县司法局下派6名;从个人的身份来看,其中公务员24名,事业8名,乡镇(街道)聘用27名。
四、人民调解工作围绕“第一道防线”,不断拓展渠道。
1.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题调研。根据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县委书记何炳荣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这为我们做深和做优人民调解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提出了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设想,以及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着力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3.加强基层队伍网络建设。注重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向自然村延伸。目前,全县共建立个人调解室5个,村一级民情工作室82个。同时,不断加强民间和谐员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全县现有民间和谐员1279人。推进企业调委会建设,全县200人以上企业建立调委会共75家,比例已达到69%。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西塘景区新组建了调委会。同时,着手组建医疗纠纷调委会,制定了《县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以及《县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目前正在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争取尽早启动。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关于人民调解质量工程的方案》,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矛盾纠纷协同调处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以及人民调解考核激励和诉调衔接等工作机制,各司法所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好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并定期出刊《矛盾信息月报》,报送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领导。今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39件,调处成功2367件,涉及标的3320.7万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法制宣传工作围绕“七进”,不断做深和做活。
在机关,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折页的展示展评活动,全县共有31个部门涉及48种宣传折页参加了展示展评,通过这个活动,既有效地整合了法制宣传的资源,同时,又通过统一采购的250只法制宣传资料专用架,将这些宣传折页有针对性地配送到了县级机关的所有办事大厅,以及农村、企业、学校等公共场所,方便群众学法、用法。同时,坚持组织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考试,全县96个部门近3000名公务员参加了的测试,平均成绩达到98分。
在农村、社区,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展示展评活动,通过百姓课堂、镇村简报、法制文艺、宣传标语、宣传教育警示牌、宣传画廊等形式,使群众在阅读欣赏的过程中接受法制教育。同时,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两办专门印发意见,出台奖励政策,对获的县级以上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
在学校,重点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全县23所中学全部参加,通过预赛,对进入前六名的各代表队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安排到电视台演播厅进行决赛,并进行全程录像,同时,在电视台《今日开庭》栏目中陆续安排播出,还将其制作成vcd,在全县各中小学组织观看,使青少年在参与模拟庭审活动的过程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今年还调整充实了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健全完善了培训制度。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学生观摩毒品危害的实物和图片展览。
在企业,全面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邀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为台商企业作了企业破产保护与重整的法制宣传专题辅导。同时,还为企业开设了法律咨询和服务的网页。各企业充分利用午间15分钟课堂时间,通过多种形式为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还通过电视专栏、广播专题、报纸专版、县委中心组专门安排讲座以及法制讲师团专业授课等形式,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积极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围绕“拓展规范”,提升管理水平。
1.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在壮大执业律师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推荐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加十佳法律服务单位、十佳青年律师等先进评选活动,以此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2.强化律师公证日常管理。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出台了《县公证处及其主任年度百分考核办法》和《县司法局关于县公证处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案卷抽查活动,及时反馈查卷中发现的问题。全年共查阅律师案卷150件、公证卷宗120件。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听庭活动,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推进天成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查处了一起假冒律师案件,并妥善处理了一起法律服务投诉案件。
3.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今年以来,各法律服务机构在做好服务的同时,积极开拓自身的业务领域。全年,法律服务业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其中,律师业务收费832.08万元,公证业务收费167万元,天成法律服务所收费139.43万元。
七、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应援尽援”,不断提升质量。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若干意见》的精神,努力拓展领域,创新方法,全面落实“应援尽援”的各项工作措施。
1.建立了一套数字化的运作系统。目前全县的法律援助案件已实现了网上申请、审批、指派和管理的全过程办理,从而提高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
2.开展了“一站式”的接待服务。全局上下实行了全员接待,实行星期六全员轮流值班。同时,还完善了“12348”法律服务平台,开通休息时间来电咨询录音留言回复业务。
3.开辟了绿色通道。特别是对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特事特办,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先垫付后追讨的办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讨回欠薪,维护社会稳定。去年12月至今年11月,共受理群体性欠薪案件88件,涉及人员459人,累计追讨欠薪372.65万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同比增长6.6%,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04件,计2358人次,承办的已结案件共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290万元。
八、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围绕“首要标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的要求,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规范化落实年”的各项工作。
1.强化工作衔接,完善工作制度。先后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同时,还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应急预案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严重违纪执行收监的工作程序。
2.探索矫正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实效。在县矫正办的统一指导下,天凝、魏塘等探索的社区矫正对象“三色”监管办法,既有效地解决了矫正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又加强了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西塘、天凝等探索建立的“6+1”帮教监管模式,教育矫治的效果比较明显;同时,西塘镇还探索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方法,帮助矫正对象缓解和消除了一些不良心理因素,增强了他们自我调节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3.落实帮教安置对象的各项管控措施,预防重新犯罪。重点是做好“四个一”和“四必谈”,近五年来,我县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低于省市限定的3%的内控指标。
到11月底,我县共有矫正对象309名,帮教安置对象840名。今年以来,对一名矫正对象因再次参与赌博实行了收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率控制在限定指标以内。
九、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争创“五型机关”,不断树新形象。
1.组织开展了以“打基础,提素质、强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论坛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坚持每二个星期安排一个晚上的党员干部学习会,围绕政治理论和司法行政的业务知识,采取一人主讲,众人评议的方法,不断丰富学习的内容和方法。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司法行政工作论坛活动。同时,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测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其中12名同志通过了行政执法年度注册。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素质,展示了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九
20xx年伊始之际,按照司法部、省厅、市局的文件要求和工作目标,立足我县实际,紧紧围绕民生工程为重点,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责任目标落实,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法制宣传工作。一是举办形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等大型节日开展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律师们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咨询8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进一步推广法律进祠堂活动。在全县大大小小100多个祠堂内,陆续开展“六个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墙、设置一个法律图书柜、建立一个预警提示栏、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成立一个普法宣传队)进驻活动,丰富了群众的娱乐文化生活,让社会恶习得到改善,有力促进全县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宣传。联合县教育局配齐配强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由公安干警、律师及法律服务者担任,每学期为学生上1至2节法制课,做到经常性法制教育不放松,并积极参与到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中,做好法制宣传。
2、平安建设工作。结合“六五”普法依法治县的工作经验以及“六六”普法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紧扣“一学三讲”主题,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莲花”创建和“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二)基层工作扎实开展。
1、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排查。第一季度恰逢春节前和“两会”召开时期,是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为进一步维护特殊时期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我局召开了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基层司法所、调委会进行检查和指导,有力的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季度,全县各乡镇、社区共调解民间纠纷89宗、排查民间纠纷68宗、制止上访232人次,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始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司法所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全县十三个乡镇司法所都评为“规范化司法所”,并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选拔法律知识渊博、善于调解的人员安排到司法所工作,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安置帮教工作有序的开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下发了《县20xx年刑释解教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刑释解教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执行赣[20xx]13号文件精神,对刑释解教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无缝对接,做到出监有人接、回家有人管、生活困难有人帮,使刑释解教人回归社会平安过渡。春节期间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的高峰时期,为了做到无脱钩,年底三十基层司法所干部冒着寒冷的天气,将刑满人员接送回家。他们的真诚感动了刑满释放人员,感化了他们的良知,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找回了做人的希望。
(三)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
1、法律援助保持良好势头发展。
(一)为了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上门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并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
(二)进一步扩宽法律援助范围。根据公益彩票基金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宽了法律援助范围,将刑事案件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增加了农民受益人数。
2、法律服务。今年我县律师事务所紧紧围绕效益与发展,深化律师改革,认真开展教育整顿,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的领域,第一季度我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5家,承担刑事辩护5件,民事经济代理26件,非诉讼35件,为单位和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认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到信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中去。
2、公证工作。为规范公证法律援助行为,我们从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入手,做好公证工作。一是集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散发宣传单计1000余份。二是变被动为主动,开展便民公证服务。三是深化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更加注重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创优服务质量,确保公证法律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四是不断强化公证队伍建设,选派年轻干部进培训班学习。五是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委托、赠与、房地产买卖等民事公证,公证机关办理各类公证125件,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制。要求从党组一把手到工作人员,实行人人定岗责任制,对工作目标、实施办法、考核。二是加强干部学习教育,打造学习型队伍。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制定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和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办法。三是扎实推进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仰、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仰、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0xx年三月三十日。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十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对自己的工作有什么样的总结。下面由本小编精心整理的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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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伊始之际,按照司法部、省厅、市局的文件要求和工作目标,立足我县实际,紧紧围绕民生工程为重点,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责任目标落实,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法制宣传工作。一是举办形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等大型节日开展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律师们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咨询8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进一步推广法律进祠堂活动。在全县大大小小100多个祠堂内,陆续开展“六个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墙、设置一个法律图书柜、建立一个预警提示栏、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成立一个普法宣传队)进驻活动,丰富了群众的娱乐文化生活,让社会恶习得到改善,有力促进全县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宣传。联合县教育局配齐配强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由公安干警、律师及法律服务者担任,每学期为学生上1至2节法制课,做到经常性法制教育不放松,并积极参与到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中,做好法制宣传。
2、平安建设工作。结合“六五”普法依法治县的工作经验以及“六六”普法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紧扣“一学三讲”主题,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莲花”创建和“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二)基层工作扎实开展。
1、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排查。第一季度恰逢春节前和“两会”召开时期,是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为进一步维护特殊时期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我局召开了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基层司法所、调委会进行检查和指导,有力的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季度,全县各乡镇、社区共调解民间纠纷89宗、排查民间纠纷68宗、制止上访232人次,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始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司法所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全县十三个乡镇司法所都评为“规范化司法所”,并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选拔法律知识渊博、善于调解的人员安排到司法所工作,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安置帮教工作有序的开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下发了《县20xx年刑释解教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刑释解教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执行赣[20xx]13号文件精神,对刑释解教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无缝对接,做到出监有人接、回家有人管、生活困难有人帮,使刑释解教人回归社会平安过渡。春节期间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的高峰时期,为了做到无脱钩,年底三十基层司法所干部冒着寒冷的天气,将刑满人员接送回家。他们的真诚感动了刑满释放人员,感化了他们的良知,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找回了做人的希望。
(三)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
1、法律援助保持良好势头发展。
(一)为了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上门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并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
(二)进一步扩宽法律援助范围。根据公益彩票基金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宽了法律援助范围,将刑事案件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增加了农民受益人数。
2、法律服务。今年我县律师事务所紧紧围绕效益与发展,深化律师改革,认真开展教育整顿,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的领域,第一季度我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5家,承担刑事辩护5件,民事经济代理26件,非诉讼35件,为单位和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认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到信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中去。
2、公证工作。为规范公证法律援助行为,我们从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入手,做好公证工作。一是集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散发宣传单计1000余份。二是变被动为主动,开展便民公证服务。三是深化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更加注重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创优服务质量,确保公证法律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四是不断强化公证队伍建设,选派年轻干部进培训班学习。五是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委托、赠与、房地产买卖等民事公证,公证机关办理各类公证125件,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制。要求从党组一把手到工作人员,实行人人定岗责任制,对工作目标、实施办法、考核。二是加强干部学习教育,打造学习型队伍。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制定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和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办法。三是扎实推进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仰、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仰、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0xx年三月三十日。
20xx年是我被聘任为办公室主任的第三年。回顾一年来工作,深深感到,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理念,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积极争创“四个一流”,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达到了领导、机关、基层三个满意。现将一年来思想、体会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文字综合,提高以文辅政水平。
我们不断强化对市局工作思路的把握和理解,注重提高行文质量,积极推进市局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前9个月,共完成全市司法行政会议。
“严打”整治斗争第一阶段总结打击整治“flg”专项行动方案市局机关和窗口单位接受社会公开评议实施方案操作方案等全局性综合材料30余份;完成《关于贯彻落实“4·1”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关于编制我局二oxx年预算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20xx年全局综合治理任务实施方案》《关于做好“flg”类劳教人员收教转化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的请示》等上报材料47份;创设《沈司办通报》并制发13期,《督查专报》3期;制发《会议纪要》5期;起草《市局行政工作规则》《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局域网管理办法》等。
规章制度。
30多项;核稿118件;完成打字、印刷380余万字;接待上级单位及外地同行24批278人次。
2、突出重点工作,注重沟通协调服务。
围绕市局各时期中心任务的安排部署,及时抓好了各项衔接、协调、综合和服务等方面工作。特别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沈阳考区考务工作、全市开展“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市法制专题研讨会、市局接受社会公开评议系列座谈会、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会议和局内各项政务工作等重要活动和会议,我们精心。
策划方案。
统筹协调大到文件制发、会议日程、人员落实小到会议用品的配置分发每个环节力求不出纰漏精益求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完成了应承担的任务。办文、机要通讯、打字、复印等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急特件多等困难做到了及时准确不误不压不拖不失保证了服务适应了要求达到了领导满意和各部门的认可。
3、严格执行制度程序,确保高效运转。
为强化依法治局,落实执行用制度管班子、管队伍、管财务、管行政的要求,我们参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以落实、执行制度,遵守规定为前提,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和细化了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制定和完善了文件、文稿处理,印鉴使用规定,车辆调度、油料追加、路桥费等审批手续和定期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文件收发、处理、督查、归案“四位一位”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办文责任、落实、督查和考评的工作力度,提高了办公自动化程度;明确了车辆管理运转、机关保卫、消防安全和环境建设的要求和责任。
4、积极转变作风,强化队伍和支部建设。
在新一轮思想解放学教活动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对于既是全局中枢,又是窗口部门的办公室,必须在这方面花大力气,作全局的表率。根据市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办公室人员多、分布广、工作责任大等特点,一是多次召开了各个层面的会议,研究工作,制定措施。除召开支部大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外,以科为单位,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如在办公室内部实行了“举牌制”,一次失职黄牌;第二次,年末不能评优。通过近一时期的努力,取得了较好效果,一些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二是加大了学习力度。学教活动开展以来,在综合、秘书、督查、档案科开展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在机关车队、总值班室开展了定期或不定期业务会议。这一做法我们将坚持开展下去。三是加强了形象建设。要求每一位同志,特别是处于窗口位置的同志,必须注重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言行,确保在这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前9个月发展党员2名,培养5名。同时,注重发挥党员和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目前,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整体和形象、纪律和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二是工作质量不均衡,超前不够;三是程序不规范,有时忙乱;四是解决个别时候服务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
紧紧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紧紧把握局党委的工作脉搏,紧紧抓住政务、事务、服务三项基本职能,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时代性、主动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不断开拓创新的实际行动,向着让领导、机关、基层更满意、更信赖、更认同的目标发展。在明年的工作中,具体目标为:
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市局党委部署、外地经验与办公室的实际结合起来,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近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认真研究做好办公室的新途径、新方法,全力做好三个服务,近期要筹备开好明年初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监狱劳教工作会议和各专业会议。
二是,注重学习,加强调研,顾全大局,履行职责。面对新形势要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抓紧充实和提高自己,搞好知识储备,使办公室成为学习型的单位,同时注重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学会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根据市局党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围绕依法治市、人民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提高改造质量和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有独道见解的。
调研报告。
切实为市局党委重大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进一步建立责任制度和加快调研成果推广工作建立首席撰稿人、首席核稿人评比用人机制并通过召开调研交流会推广调研成果指导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督查功能,提升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和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以岗定责,职责分明,责任共识,制度约束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简报的时效性和建立评比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办公自动化程度和档案使用效能,力争明年在上级领导机关的信息采用量上较今年数量上有所突破,质量上有所提高,力争上半年市局机关的档案工作晋升为省一级档案标准。要及时跟踪、准确把握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发展情况和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建议。尽快制定并建立起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查措施和手段。要统筹协调,科学摆布日常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文书处理、机要保密、值班接待、车辆保卫、提案、议案和行政复议办理等工作。确保市局机关日常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四抓队伍和形象建设。努力提高办公室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战斗力。大力加强素质建设,向“四个一流”的标准迈进,进一步充分发扬团结共进、甘于奉献精神,把办公室切实建设成为一支政治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水平较强、具有一定文字水平、调研能力和基层实践经验的知识结构合理、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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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鉴定材料《司-法-部鉴定通则》。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传递、检验、保存和处置,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常。
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第二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四)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七)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八)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九)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十二
2013年,司法鉴定工作立足于“规范、强化和提升”这一工作主题,把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作为主要工作抓手,把强化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工作载体,把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作为工作目标。在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两个维度上找准结合点,形成一种动态和常态的有效管理模式,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的良性发展。
全年10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出具各类司法鉴定意见3258件。其中涉及到人身权方面的占比为83.9%,涉及财产权方面的。
范化司法鉴定机构”向社会展示一批高资质、高水平的权威机构,以此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三、案卷评查工作。案卷评查是质量管理的一项有效措施,质量管理始终是司法鉴定管理的重头戏,是司法鉴定的生命所在。内,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市司法局仅仅围绕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统一规范文书档案管理的业务规范标准,开展了深层次的案卷质量评查。采取形式与内容、实体与程序相结合,既看案卷归档是否符合要求,又看文书内容是否规范;既评案卷材料的严谨完备,又查鉴定意见的客观公正,真正起到提高司法鉴定业务水平和质量的实际效果。
四、实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今年以来,省厅把促进和规范化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鉴定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市司法局迎势而上,把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作为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的突破口,激发司法鉴定服务困难群体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正能量,大力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20件。
五、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全面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启动实施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是提升司法鉴定质量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内,全市共10家司法鉴定机构派员23人次参加了全省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培训,通过考试全部获得了由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颁发的认证认可内审员证书。内组织了5个县区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参加了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2013年能力验证项目,全部获得了“通过”以上验证考核。
六、职业素质教育。2013年,司法部公布实施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新标准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司法机关确认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掌握标准是鉴定人最基本的职业素质,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事关司法鉴定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为使新的标准能够准确的理解和统一适用。市局组织了从事法医临床的67名司法鉴定人集中参加了由省直、太原、大同、晋中共同参与组织的新标准培训。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八条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六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当存入鉴定档案。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十三条鉴定过程中,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应当签名,并存入鉴定档案。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多个鉴定类别的鉴定事项,办案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协调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第四章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三十九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四十条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第四十一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
(一)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二)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补正应当在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
第四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有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四十三条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确认司法鉴定人出庭的时间、地点、人数、费用、要求等。
第四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支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为司法鉴定人依法出庭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六条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应当举止文明,遵守法庭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通则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和采用的一般程序规则,不同专业领域对鉴定程序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依据本通则制定鉴定程序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
第四十九条在诉讼活动之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开展相关鉴定业务的,参照本通则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通则自5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8月7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令)同时废止。
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十四
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协助公安机关拘捕逃犯,参与行刑过程的监督。你要怎么写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呢?小编精心整理的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我叫*,1974年11月出生,1992年1月参加工作,20xx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
一、学习情况及体会。
按照市委和我院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遵守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书目,认真做好。
读书笔记。
同时又阅读了不少有关党员教育的规定、条例。在前段时间的活动中共写读书笔记2万多字。
心得体会。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员为什么要始终保持先进性,为什么要坚持执政为民,如何与时俱进。我1992参加工作,20xx年入党,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以往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尤其是在担任镇司法助理员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田间地头也调解了许多纠纷,并连续三年被市司法市评为先进工作者。但是,成绩的取得,并非是我个人所能,我只是按照职责在其中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可是在参加这次学习以前,我或多或少也产生过一些自满,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总以为自己做的已经很不错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通过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中央及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特别是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切实找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我自身来讲,我离党组织的要求,存在许多方面的差距,例如宗旨观念弱、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一个多月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同志们为我提出了许多的宝贵意见,我虚心诚恳地接受,衷心地感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自己,认真对照检查,我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宗旨观念弱,群众意识不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一项十分实际的工作。我在这方面做的不是很好,表现为关心群众不够,深入群众不够,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较弱。一是作为政工科的干警,对其他干警在晋升等方面工作不主动了解;二是作为理论工作者,没有深入各科室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一些关于法律适用的实际情况;三是对本院干警的基本情况没有做到心里一本账。这些都是我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2、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
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也不善于钻研业务知识,不关心研究政治形势,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意识淡化,理论知识浅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开放意识,缺乏创新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
3、工作思路不宽,工作力度减弱。
在具体工作中思路不宽。一是不愿做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工作,在调查研究工作上不能起带头作用,对其他同志的调研工作不能起指导作用;二是相互协调、统筹兼顾的工作也做得不够好,如在各项工作交叉进行的时候,也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三是对待上面布置的学习教育活动,有点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
4、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只是一味埋头干活,少有关心、关注他人,在同事中间、群众中间不敢评论和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在公众场合枉加菲薄,这种不诚实的做人方式使得我和同事的距离越来越远。
5、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在政研室的工作中,由于自己的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高,对检察政工及调查研究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6、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由于长时间的搞文字材料,难免会有一些厌倦情绪,造成对工作得过且过,应付差事的思想。
7、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还不能熟练自如地掌握政工工作的程序,自身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8、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觉带头树立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丢纸片和瓜子皮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愿。
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宗旨观念有所淡化。由于对现在的一些社会现象看不惯,造成思想上的偏差,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思想上忽视群众,忽视群众的主体地位,忽视群众的根本利益,缺乏真感情;在工作上淡漠群众,为群众想的很少,为群众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2、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理论学习上,一直有一个“理论无用论”的思想左右头脑。在表面看来,也在读书、讨论、写文章、投入也不少,但就是不能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这种学习,虽然也在学,但都是形而上学的学,并没有达到学习的应有目的,充其量也只能是低水平的学习。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三个不良的后果。一是只顾工作,不顾政治理论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或是为了进行某一方面理论研究的需要,或是为了应付工作上的需要,因此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入了解,对经济知识缺乏系统学习,流于一知半解,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三是思想改造缺乏实践性,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炼,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思想与实践脱节,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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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鉴定工作汇报(汇总15篇)篇十五
今年第一季度,在我院党组和上级院技术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检院关于加快“科技强检”和创新检察技术工作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以提高检察技术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工作重点,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现将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技术工作,努力为检察业务服务。
1、检验鉴定工作:积极开展文证审查、技术协助等检验鉴定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39件。其中技术性证据审查35件;技术协助4件,移送至市检察院手机电子证据检测4次。
2、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本着为办案服务的宗旨,积极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对办案人员审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过程中,严格遵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设备。今年第一季度共办理7件4人,录音录像时间累计达54小时15分。
二、信息化网络与平台建设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共完成各类网络与平台建设3个。20xx年1月份,协助财务部门完成我院“省以下检察院财务统一管理”所需财政专网建设,保证新财政专网平稳运行;20xx年1月份,协助诉讼监督部完成随县“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保证我院“两法衔接”平台顺利运行;20xx年2月份,与县机要保密局沟通建设“电子政务内网”,目前已完成相关硬件和网络建设,下一步将按照县机要保密局统一部署开通使用。
三、运行维护和综合管理工作。
1、在内外网运行维护方面:保障了我院三级专线网络的畅通运行,今年第一季度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同时为加强外网管理,目前已全部将全院各外网电脑实行固定ip和mac地址绑定并制作了相应台账。
2、在电视电话会议保障方面:严格按照省、市院通知要求进行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日常联调、会前调试和会议保障工作,按时开机、参加点名等。今年第一季度共保障了5次电视电话会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3、在会议技术保障方面:今年第一季度为各种会议或活动摄像、照像服务10余次,每次会议召开前,打好会议标语,做好话筒、音响、led电子屏等电子设备调试工作;同时近期按照领导要求,每天定时打开1楼电子屏并按照要求对上面的内容进行不断更新。
4、在技术装备配备维护方面:今年第一季度为各部门配备各类计算机9台、打印机2台;为各部门处理各类软件故障及硬件维护维修故障、处理各类打印机故障。
5、在管理方面:按照要求准确无误的完成了信息化情况网上登记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检察信息化相关工作材料等等。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较好地完成省院、市院和本院领导布置的其他有关技术方面的工作任务。
四、协助我院新媒体宣传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共在我院外网网站发布检察信息6条,内网网站发布检察信息2条;与财务部门沟通,在我院外网网站增设“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协助政治处对“全省检察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中我院新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在新页面上增设“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专栏;截止目前,共撰写并发送微信图文消息2期,新浪微博41条,腾讯微博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