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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分配给市广播电视台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以贫困村、贫困农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以“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基本要求,拓宽扶贫思路,创新扶贫方式,完善扶贫机制,落实扶贫单位、镇、村和贫困农户四方责任,调动各方力量,着力改善贫困村的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康步伐。
市广播电视台副股以上干部。
全安镇大坪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含2500元)以下的69户贫困农户、贫困人口276人。
从20xx年开始,用3年时间,通过“扶志气、扶智能、扶资金”,使大坪村的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变;被帮扶贫困农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80%以上的被帮扶贫困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有稳定增长,3年后突破10万元/年;村“两委”组织建设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农村建设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标准。构建成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优美、生活宽裕、村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发展环境。一是完成庄车水村小组约1300米村道硬底化工程,目前村小组已筹集资金近3.6万元,缺口3万元;以彻底解决当地群众运输困难,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将村“清洁美”工程与建设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整治村容村貌,实现整治后村庄环境卫生的美化绿化和净化。三是加大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力度,力争在两年内完成5户住泥砖房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四是完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加强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全面提高村民素质实现村民家庭和睦、村域和谐,确保大坪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2、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一是争取筹集资金20万元入股水电站,由电站分红给村委会。二是利用大坪村丰富的竹林资源,兴办一家竹制品加工厂,每年纯经济收入5万元,通过努力。使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稳步增长,3年内突破10万元。
3、实施分类帮扶,增加农户收入。
按照“因地制宜,长中短”相结合的扶贫原则,扶持69户贫困户早日脱贫。
(1)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救济型、就业型、生产型,实行“一户一法”帮扶措施。对第一类老弱病残和低智能的农户贫困户13户给予救济。争取20xx年将全部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户,并帮助他们购买新农保,每年开展慰问活动。第二类是对无耕地有劳动能力的28户贫困户采取就业办法解决;第三类是对有耕地有劳动能力的28户贫困户帮扶其发展生产。
(2)对就业、生产型的贫困户采取帮扶措施:一是对适龄劳动力开展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并组织他们到当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务工。同时,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联系,争取职业技能教育扶贫支持,输送初、高中毕业的`青年入读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并通过外出务工增加收入;二是依托镇的产业基础,积极争取各级部门的支持,通过资金和技术扶持,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业项目,以种植田七、百香果和种植优质水稻为主导产业,并帮助贫困户发展养鸡、养猪、养牛等养殖业,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
4、夯实基层组织,完善村务管理。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切实提高“发展经济,建设新村;化解矛盾,建设和谐村;自我管理,实现村党支部自我发展”三种能力,促进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确保村集体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实现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有牌子、有活动场所、有电教设备、有宣传栏、有工作制度的“五有”目标。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带头作用,帮助建立党员发展规划,加大在致富能人和年轻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素质。三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农村实际,制定完善村民自治各项制度,指导该村建立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健全集体资金、资产使用管理等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村务管理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一)前期工作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3月)。
1、基础调查研究。开展贫困户入户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确定贫困户名单,张榜公示拟列为帮贫困户名单,接受村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并修正调查数据偏差,调查工作已于20xx年11月完成,公示工作已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
2、台扶贫专责小组于20xx年10月组建并进驻大坪村开展工作。将市广播电视台分成5个帮扶小组,通过进村走访农户,与当地党委政府、村委干部座谈等方式,科学制定帮扶具体措施。
3、研究制定对口帮扶大坪村实施方案。在入户调查及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南雄市广播电视台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方案》,与有关部门、大坪村进行对接,把规划措施落实到户,并进一步完善。20xx年3月中旬将方案报台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同时报市扶贫办备案。
(二)项目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
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大坪村扶贫开发动员大会,利用广播广泛宣传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目的意义和做法。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二
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0〕24号)精神,现就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农村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帮扶机制,不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兜底保障攻坚,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一)着力防范困难边缘人口返困。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人群以及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同时,在对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1.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9〕69号),不断完善我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规范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合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二是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数据衔接,及时把脱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册困难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帮扶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要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三是实施渐退帮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家庭成员因残、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加强动态管理,困难帮扶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给予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困难人口积极就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特困供养政策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在册困难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二是完善特困供养基础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三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托养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在册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乡镇(街道)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情况,动态调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规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重度残疾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的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实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农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系统;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等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和强制报告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帮扶。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技能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公益帮扶、消费帮扶、定点帮扶中的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怡养家园”“爱心助学”“爱暖山城”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精准设计帮扶项目参与全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指导市慈善协会积极参与“扶贫日”系列捐赠活动,主动开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难群众的慈善医疗和生活困难救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困的影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难家庭帮扶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工作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困难帮扶群众人口信息比对,适时掌握困难帮扶群众的社会救助需求,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社会救助兜底帮扶的经验做法,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三
根据《屯溪区20xx年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屯帮扶组〔20xx〕1号)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确保到20xx年末,区域内城镇困难群众稳定实现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对全镇摸底评议选定的`8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贫困线1.5倍以下,20xx年贫困线标准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难户开展帮扶,根据困难户的家庭状况、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建立一户一档,按期按质完成帮扶任务。
(一)兜底保障脱困。
1.民政救助帮扶。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帮扶解困的困难群众,主要是重病重残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将其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动员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福利院,实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有暴力行为等不宜集中供养的除外);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主动协助其提交临时救助申请,各种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主动协助其提交帮扶“特惠”政策资金补助。
2.残疾人扶持关爱。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逐步改善残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困难残疾人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费支出。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区残联、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补助基础上,镇级给予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在区级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区级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的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坚持住院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针对重(特)大、慢性病的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区级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基础上,镇级给予每户每年一次补助2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二)产业脱困。
1.产业帮扶。大力实施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群众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的产业帮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务工就业和发展特色种养业,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山场林地水面等资源,以及传统种养业的优势,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深挖特色种养业增收潜力,带动困难群众脱困致富。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旅游帮扶,积极引导和支持困难群众依托景区,发展种植养殖、餐饮食宿、特色旅游商品来增加收入。
2.电商帮扶。把握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将电商帮扶纳入帮扶工作体系。加强困难群众电商人才培训,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对接流通市场,引导重点流通和餐饮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困难群众的特色产品,对困难群众开设网站给予技术支持。
3.资产收益帮扶。鼓励农村困难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盈利分红,最大限度释放困难群众资产潜能,让农村困难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就业脱困。
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城镇困难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困,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实现稳定就业(有相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持续就业超过6个月)的“零就业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继续开发卫生保洁员、巡河员、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为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每人每月原则上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900元,人员补助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四)健康脱困。
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实行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规范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签约需求的困难群众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从困难群众帮扶基金中按照签约服务包个人自付金额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对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难家庭,及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长期特慢病困难群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困难群众,按比例再给予医疗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区级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教育脱困。
健全覆盖各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学段全覆盖,应助尽助。对屯溪区籍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大学、高等职业)的在校学生,给予教育补助。在区级教育资助标准基础上,镇级再给予500元/生/学年(区级教育补助: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1000元/生/学年,高中以上教育阶段,补助1500元/生/学年)。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精准资助,让困难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困难代际传递。
(六)住房脱困。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对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城市无房困难群众,通过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对农村户口的困难群众优先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同时要建立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受到有效监督,群众认可。
(七)结对帮扶脱困。
继续实行区、镇、村三级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按照“单位联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制度的要求,由镇直各部门与各村(居)加强对接,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困难群众帮扶措施,并优先做好帮扶困难群众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包户联系工作。在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期间,帮扶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好各项关爱帮扶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指导与帮助。
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开展捐款捐物、爱心助学等公益活动,积极动员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对困难党员及家属进行关爱帮扶。在加大帮扶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强化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主动解困的正确导向,防止出现“等靠要”思想和养懒汉现象。
1.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帮扶工作具体事宜。各村(居)要把实施帮扶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要深入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研判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帮扶措施落实。
2.强化政策落实。注重开发式和保障式两种方式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综合运用好开发和保障两种方式,确保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困难群众,要通过实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对既无资源又无发展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制定帮扶政策。对困难群众的帮扶要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目标,一户一策。比照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由困难群众的帮扶对象或帮扶责任人提出,由村(居)两委联席会议确认,按照困难群众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则上每户每年享受一项“特惠”扶持政策,情况特殊的,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报区民政(扶贫)局及相关政策执行部门共同审批。
4.落实扶持资金。建立困难群众帮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万元,20xx年结余3.4万元转入20xx年帮扶基金池。用于残疾人关爱、“零就业”家庭就业奖励、健康帮扶(对因重病致困或长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给予特定资助)、教育资助、领导慰问帮扶等。鼓励社会组织、团体、企业、个人捐赠,多渠道募集帮扶基金。
5.强化考核督查。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镇民政(扶贫)办会同镇纪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督查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居)、有关部门和帮扶责任人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四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灾区镇乡街主体责任,聚焦农村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农村建卡贫困户,以及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开展灾后排查,准确把握重点对象、重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灾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一)畅通救助渠道,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要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强化政策衔接,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基本生活。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要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迅速针对本辖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督促对江河流域沿线、地质结构疏松等易遭受强降雨影响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汛期风险摸排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治。要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发生汛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转移安置服务对象,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饮水消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安全。
(四)加强巡查探访,强化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要加强汛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提高巡访频次,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并转介相关部门协助处置。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安置到供养服务机构。
(五)整合帮扶资源,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灾后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受灾群众心理抚慰和恢复重建工作。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形式,积极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并依法做好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增强责任意识,合力救助帮扶困难群众。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台账信息与应急管理部门掌握的过渡期救助台账、冬春救助台账等信息共享,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68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保障范围。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原则上,低保标准可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
(三)申请认定。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规定执行。
(四)动态管理。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财产等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决定。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资金统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低保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六
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24号)精神,现就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农村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帮扶机制,不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兜底保障攻坚,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一)着力防范困难边缘人口返困。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人群以及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同时,在对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1.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xx〕69号),不断完善我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规范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合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二是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数据衔接,及时把脱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册困难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帮扶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要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三是实施渐退帮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家庭成员因残、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加强动态管理,困难帮扶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给予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困难人口积极就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特困供养政策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在册困难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二是完善特困供养基础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三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托养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在册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乡镇(街道)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情况,动态调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规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重度残疾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的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实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农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系统;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等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和强制报告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帮扶。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技能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公益帮扶、消费帮扶、定点帮扶中的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怡养家园”“爱心助学”“爱暖山城”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精准设计帮扶项目参与全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指导市慈善协会积极参与“扶贫日”系列捐赠活动,主动开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难群众的慈善医疗和生活困难救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困的影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难家庭帮扶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工作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困难帮扶群众人口信息比对,适时掌握困难帮扶群众的社会救助需求,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社会救助兜底帮扶的经验做法,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七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2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号)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1.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或紧急救治等方式。除紧急情况外,采取实物发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3.转介服务。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的,及时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转介。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7号)执行。
(五)备用金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强化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精准救助,突出绩效管理,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政府临时救助的补充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民政、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八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齐心抗疫”稳企惠民纾困补充政策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从细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对象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方便群众”基本原则,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救助和综合帮扶。
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户籍在本辖区的特殊困难对象。
(一)低保对象;
(二)分散特困供养对象;
(三)困境儿童;
(四)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
(五)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
(六)其它因特殊情况需要帮扶的对象。
(一)特定帮扶。
2、高温、寒潮期间(指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首次橙色预警),帮扶对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二)重点帮扶。
低保家庭中患12种慢性病(重症)、门诊特殊病种的`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于2022年12月,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三)节日帮扶。
2、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经费保障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九
巴南区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针对部分城乡低保对象(含建卡贫困户)虽然经济收入达标,但生活质量不高、幸福感不强的问题,出台专项政策,聚焦城乡低保对象中全家均残疾或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群体,明确帮扶认定条件。
在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中,发现部分城乡低保对象(含建卡贫困户)及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均为肢体、视力、精神、智力等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生活条件差等问题。针对此类特殊困难群体,印发了《在脱贫攻坚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专项政策予以帮扶。将帮扶认定条件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均为肢体、视力一级及二级残疾或精神、智力一至三级残疾或因病瘫痪卧床,建立起长效机制,从细微处关心衣食冷暖,改善生活质量,呵护生活尊严,提升幸福感。
结合全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巴南区民政局主动对接区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共享扶贫数据、残疾人信息数据等。依照认定条件,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筛查比对残疾人、扶贫等信息,初步锁定摸排对象。
随后,启动实地走访调查。从区级层面制定调查提纲,统一评估标准,指导镇街、村(居)挨家挨户走访,逐一了解摸排对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和家庭成员残疾、患病等情况,具体掌握家庭经济账、生活医疗项和心理障碍点,并做好调查记录,留存照片资料。
巴南区还对初步摸排和实地走访情况进行综合研判,联合各镇街残联、卫生院,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13户21人,做到精准识别。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巴南区民政局实行结对帮扶,点对点照料。对9户家庭中不愿托养且有能力分散居住的17人,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制定差异化帮扶方案。同时,建立扶贫帮扶干部、志愿者与其结对帮扶服务机制,定人定岗,以周、月为节点,定期探访,上门提供送菜、送医、打扫卫生等日常照料,陪拉家常,给予人文关怀。
对4户家庭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4人,巴南区民政局深入了解其集中供养意愿,征询其直系亲属意见,在无患传染病、精神病的前提下,由所属镇街协调进入敬老院或合法养老机构托养,并签订入住协议,落实好各项责任和措施,托养费由其家庭或属地镇街承担。
南泉街道万河村已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建卡贫困户韩某、彭某母子,尽管两人每月可获得低保金1064元(含重点救助金和残疾补助金140元),但因分别存在精神、智力上的残疾,且因自身原因未做残疾等级鉴定,生活质量亟待改善。
巴南区民政局按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经医生上门鉴定,韩某为精神二级残疾,彭某为智力三级残疾,综合实际情况和本人及亲属意愿,目前韩某已被送往界石精神病院医治,仍居住在家中的彭某则由街道安排专人定期提供照料服务。
巴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巴南区将持续推动,撬动资源,精准滴灌,及时妥善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逐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十
明水县脱贫致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户还处于贫困状态,实现全面脱贫致富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行动,立足与于发展,坚定信心和决心,以调整结构为中心,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努力为明水县脱贫致富办实事、办好事,坚持不懈地抓好帮扶工作。
(一)从讲政治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扶贫开发工作,把帮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扶贫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和全国的共同任务。两厅局党组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扶贫政策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一致认为,帮忙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是实现各地区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是逐步实现全省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措施,也是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我们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作为省政府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帮忙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资料,做好长期扶贫的思想准备,坚定信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基层服好务、办好事。
(二)立足本职、尽己所能,充分发挥省直部门的职能优势。帮扶工作总的要求是"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协调不包办"。为基层办实事,自然越多越好,但由于各单位状况千差万别,因此我们两厅局从实际出发,立足本职,各尽所能,各尽其力。作为审计部门,要发挥监督部门的优势,加强对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努力提高使用效益。把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减少一切可能消耗扶贫资金的中间环节。同时,发挥综合管理部门联系面广的优势,为贫困地区搞好组织协调,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带给用心的帮忙,为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发挥省直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优势,用心开展扶贫政策的宣传教育,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同心协力,树立战胜贫穷的决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潜力。
(三)用心探索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坚持从实际出发,勇于探索,扬长避短,找到能够发挥当地优势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以利把优势和潜力迅速地转化为经济效益。两厅局党组提出,要注意研究市场的变化,根据市场需求,探索扶贫开发的新思路。帮扶工作要用心配合当地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把市场信息、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有机组合起来,以提高贫困地区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一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9个扶贫日,也是第30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国家“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为关心关爱坚守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线的驻村干部工作、生活和身体状况,体现组织的人文关怀,服务驻村干部开展工作。10月12日上午,xx市人民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在院长xxx的带领下,到我院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村——xx村走访慰问驻村工作队。
首先,闫院长一行细心地了解工作队员的工作、生活和身体状况,对一线驻村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院领导尽最大可能为大家解决好,同时,还为队员们送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并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xxx同事是我院派驻xx村第一书记,从20xx年驻村至今已第五个年头,同被派驻xx村的还有我院刘成涛、王昊伟两名同事,他们分别从20xx年、20xx年驻村到了xx村。几年来,他们始终不忘初心,坚守一线,倾心付出,驻村工作得到当地群众和组织的认可。
随后,院领导与xx村两委班子成员及驻村工作队召开“消除扶贫日座谈会”。会上,村两委班子及驻村工作队回顾了脱贫攻坚以来全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尤其是医疗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大家异口同声说“新时代扶贫政策好,帮扶单位和干部对我们村的帮扶力度很大,我们有信心实现小康梦”。听完发言,院领导鼓励驻村队员们,大家要同心协力,一件事一件事地干,一茬接一茬地干,干出实效,让村民能够从方方面面得到实惠,将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召开座谈会后,我院副院长xxx、医务科长xxx带头为村民开展了义诊宣传活动:测量血压、听诊检查,仔细询问身体状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地解答健康问题,提出治疗建议和预防保健方案,同时还向村民宣传如何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身体素质。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政策,继续发挥医疗优势,深入帮扶村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知识,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贫困群众身心健康水平,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助力全市早日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二
这个20xx年,我很荣幸地被评为第二届池州市骨干教师,在被评为骨干教师以后的两年内,我把解放中学作为我的固定的联系点,我是解放的孩子,在解放中学教了8年书,后来因为工作关系,调离了母校,但是我对那里的父老乡亲以及以前在一起工作的“战友”都怀有深厚的感情,更是对那里的学生有着浓厚乡情。作为市级骨干教师,两年里我积极和母校的老师一起,共同研究方法,来提高该校的英语教育教学水平。,回顾两年来自己的工作和表现,能够赢得学生的喜爱,受到同事的好评,得到受援学校的肯定,对于我真是莫大的安慰。而我自己也得到了升华,无论在思想上、业务上也可以说获益匪浅!我敬佩解放中学老师忘我的奉献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她们才是我真正学习的榜样。在解放中学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同事的无私关怀下,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我在繁重的教学工作之外,还承担了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指导我们学校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听了青年教师多节随堂课后,我提出了许多的意见和建议,并悉心指导授课教师,使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是“听”,按照学校的安排,我把所有教师的课,全部认真地听了一遍,摸清了教师们课堂教学的基本情况,找到了教师课堂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二)是“讲”,我对教师课堂上暴露出的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归类,并利用间周一次的教研活动时间,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举行辅导讲座。我先后讲过的专题有“简单英语不简单”“新课程改革的基本思想”和“如何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面貌”等4次讲座,为了让教师们学有所获,每次讲座,我都要翻阅大量的资料,认真撰写讲座稿。在讲座的.基础上还做了多次的示范课,达到了每月一次,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三)是“跟”,学校为我安排了几位青年教师,我深入课堂,随堂听课,进行跟踪指导。一期来,我随堂听课达20节,评课、指导课达10多节,几位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他们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深深感染着周围每一位教师,为教师的教学起到了模范作用,推动了学校新课改的顺利实施。帮扶工作是短暂的,是忙碌的,也是充实的。尽管看起来显得有些平淡,但是我认为,它将是我的人生道路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三
我县20__-20__年的帮扶工作以增加重点村人均纯收入为中心,以帮扶重点村脱贫致富和增强村级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典型引路的样板作用,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与重点村结成帮扶对子,支持和帮忙重点村快速发展,尽快脱贫致富。现将五年来我县定点帮扶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县领导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县委、县政府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组成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口帮扶办公室在扶贫办,落实了职责制,制定了规划,为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带给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县级领导亲自到帮扶重点村开展对接工作,县直72个单位也及时与重点村对接,深入村户走访调查,了解状况,结合帮扶对象和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找出致贫原因,研究新举措,制定帮扶方案和具体措施,整合资金,发挥部门和单位优势,突出帮扶重点,倾力抓扶贫,保证了扶贫帮困政策、资金、物资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选派乡镇后备干部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任职工作方案》。我县共实施三批45个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村,每个重点村都由组织部选派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2年以上,熟悉农村工作,能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后备干部到实施重点村任后备干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多方争取帮扶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位,监督扶贫项目运作和资金使用,负责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如期完成整村推进工作。
2、制定了《十项利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各帮扶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帮扶单位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做到了“五个落靠”,即:行动方案落靠,职责部门落靠,具体措施落靠,领导职责落靠,目标时限落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好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抓好加工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建立营销网络,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抓好招商引资工作,透过开展”心连心,献爱心,送温暖,在三下乡”等活动,帮扶贫困群众改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面貌,圆满完成了每一年的利民行动任务,加快了重点村脱贫致富的步伐。
3、实施“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制定了《“一帮一”扶贫解困实施方案》,下发了县领导和县直单位包扶重点村对接表,进一步巩固扩大扶贫解困成果,帮忙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加快实施“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奋斗目标,以帮忙贫困群众走出困境,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透过选取项目,传授技术,经济资助,重新就业等办法,帮忙贫困群众在三年内实现脱贫。透过各级部门共同努力,使帮扶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到达1200元以上。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十四
20xx年,根据绩效统计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与松山镇吕洞村结对帮扶以来,始终如一地重视这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也抱着极大的热情参与这项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计划周密,措施实在,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为解决该村农民的实际困难,维护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促进了我局的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现将今年来我局与松山镇吕洞村结对帮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关于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大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出发,动员干部职工积级参与这项工作。组织局党员领导干部与结对村困难家庭结为帮扶对子,并明确帮扶援助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务求实效。
为使真正困难群众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援助,局领导班子多次深入挂钩村贫困家庭,与贫困户交心谈心,走到田间地头开展调查研究,对致贫原因、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方案,制定脱贫工作计划。重点了解了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共同讨论对他们采取的帮扶措施。并且注意向村委干部学习,学习他们为加快吕洞经济发展,改变贫困面貌的整体思路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学习他们注重科技、培养人才、开拓进取的精神;学习他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扎实工作的工作方法和作风。通过与贫困户交心谈心,增强了他们脱贫致富的决心,让他们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希望。
1、利用部门优势,开展科技、文化进村活动。今年我们在吕洞村组织两场文艺演出活动,赠送科技书籍材料,丰富村民业余生活,满足他们对农业科技的需求。
2、做好结对村文体基础设施援建工作。今年,我局为吕洞村建设了一个羽毛球场,安装了一套健身路径,并帮助配套建设党员活动室和农家书屋。
3、针对贫困村的实际,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募捐活动。共向村里捐款20xx元。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困难3件,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6户19人,资助贫困学生就读2人。
4、坚持既扶贫,又扶志。不仅从物质上给予帮助,更从思想上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举办科技培训班2期,参学干部35人次、技术人员8人次、劳动力120多人次。
5、春节、七一、国庆等节庆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广泛开展为贫困户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通过努力,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贫困面貌有所改观。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充分发挥局工作优势,努力把帮扶工作做好做实。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五
做好精准扶贫,首先,必须落实好“精准识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精准。”而精准扶贫的关键又是能不能精准识贫。当前,各地脱贫攻坚的进度日新月异,脱贫人口与日俱增,如果不能精准识贫,不仅仅不能让真正意义上的贫困人口脱贫,还会损害政府的形象。要真正做到精准扶贫,就得精确摸底。其次,必须落实好“精准施策”。精准扶贫意味着精准施策,精准施策才能精准发力。所以,必须聚焦脱贫致富的瓶颈制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措施,解决关键问题。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原则,针对贫困村户不一样情景,确定扶贫项目,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再者,必须落实好“精准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既是党和国家赋予监管部门的重大职责,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对扶贫专项资金强化监督,但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则在于监管乏力。所以,必须强化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方面的监管,把扶贫工作运行纳入阳光、法治轨道。
精准扶贫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点工作,全乡镇党员干部正如火如荼进行,那么,如何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构成“齐抓共管、上行下效”的良好氛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进取参与部门定点扶贫。要充分发挥所在单位和机关党员干部的自身优势,统筹帮扶资源、整合帮扶力量,因村施策,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推动实施等工作,帮忙定点联系贫困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协调帮忙联系贫困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
二要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采取“一帮一”、“一帮几”、“几帮一”的方式,对所联系的贫困户实行定人、定责、定时帮扶,因户制宜确定帮扶资料。
三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帮忙贫困村贫困户制定扶贫规划,做到项目规划到户、脱贫效果到户,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吃饭、穿衣、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两不愁、四保障”方面的问题。四要帮忙困难群众出点子想法子,共同谋划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帮忙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致富产业,尤其要帮忙发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续增收的产业。五要坚持扶贫先扶志,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
困难群众帮扶方案(通用16篇)篇十六
我县20__-20__年的帮扶工作以增加重点村人均纯收入为中心,以帮扶重点村脱贫致富和增强村级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典型引路的样板作用,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与重点村结成帮扶对子,支持和帮忙重点村快速发展,尽快脱贫致富。现将五年来我县定点帮扶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县领导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县委、县政府把定点帮扶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组成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口帮扶办公室在扶贫办,落实了职责制,制定了规划,为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带给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县级领导亲自到帮扶重点村开展对接工作,县直72个单位也及时与重点村对接,深入村户走访调查,了解状况,结合帮扶对象和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找出致贫原因,研究新举措,制定帮扶方案和具体措施,整合资金,发挥部门和单位优势,突出帮扶重点,倾力抓扶贫,保证了扶贫帮困政策、资金、物资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选派乡镇后备干部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任职工作方案》。我县共实施三批45个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村,每个重点村都由组织部选派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2年以上,熟悉农村工作,能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后备干部到实施重点村任后备干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多方争取帮扶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位,监督扶贫项目运作和资金使用,负责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如期完成整村推进工作。
透过选派45个乡镇后备干部到重点村任职,充实和加强了重点村“两委”班子建设,确保了各帮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各项资金落实到重点村,推动了整村推进重点村的总体工作上水平。
2、制定了《十项利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各帮扶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帮扶单位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做到了“五个落靠”,即:行动方案落靠,职责部门落靠,具体措施落靠,领导职责落靠,目标时限落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好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抓好加工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建立营销网络,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抓好招商引资工作,透过开展”心连心,献爱心,送温暖,在三下乡”等活动,帮扶贫困群众改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面貌,圆满完成了每一年的利民行动任务,加快了重点村脱贫致富的步伐。
3、实施“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制定了《“一帮一”扶贫解困实施方案》,下发了县领导和县直单位包扶重点村对接表,进一步巩固扩大扶贫解困成果,帮忙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加快实施“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奋斗目标,以帮忙贫困群众走出困境,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透过选取项目,传授技术,经济资助,重新就业等办法,帮忙贫困群众在三年内实现脱贫。透过各级部门共同努力,使帮扶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到达1200元以上。
三、具体帮扶工作状况。
五年来,全县各帮扶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363。64万元。
1、种植业项目24万元,具体是发展药材、地栽木耳24万元;。
2、水利设施项目1132。2万元,具体是:人畜饮水井2。5万元,井房1。2万元,自来水入户114。5万元,抗旱井15万元,农田水利855万元,其他项目144万元。
3、基础设施项目681。84万元,具体是:水泥路410万元,砂石路180。8万元,农田路14。5万元,广播电视25万元,桥涵47。54万元,其他项目4万元。
4、农业设施项目73万元,具体是畜牧服务站24万元,温室大棚69万元。
5、社会事业320。8万元。具体是:建活动室1万元,休闲广场建设6。8万元,植树2万元,学校和赫哲族住房284万元,其他27万元。
6、扶贫物质折款131。8万元,其中生活物资22。3万元,生产物资109。5万元。
透过各级帮扶部门五年来的大力扶持下和无私援助,解决了我县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调动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用心性和创造性,加快了贫困群众的脱贫步伐,促进了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切实帮忙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改善了我县的城镇面貌,改变了我县一向以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种植业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重点解决了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讯饮水用电等都有所改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