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的实体,他们共同拥有公司的资产和利润。经典的公司管理书籍推荐,让你了解公司管理的重要原则和方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一
为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3、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磅房出具磅单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5、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公司按废旧物资收购价值5%-10%奖励给交料单位。无法确定价格的由经营部进行估价。
二、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
2、中标客户到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3、企管部仓库及计量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须先对车皮计量;
5、中标客户到财务部结算付款,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6、计量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12点;14点至17点30分;节假日不出货。
第一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认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赃物嫌弃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弃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弃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止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物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六条:禁止回收的物品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定义: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余料、各种有残值的`废弃物(如废弃的各类金属制品、工具、电线电缆、塑料、木材、废机油等),无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装容器,经批准报废(已核销)的原材料、外购件等物资。不包含完整的报废固资设备。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废旧物资实行归口集中管理。
(二)定期处理原则:物流中心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处置。
(三)再利用优先原则:对经过返修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物流中心:是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清点、整理、保管、利用及对外销售等。
(二)制造单位:负责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分类、装斗、存放,送往物流中心指定地点。
(三)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本办法要求协助参与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处理及方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三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采巷道回收的废旧锚杆和铁丝网、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的管理。
三、 废旧物资管理单位
废旧物资统一由机电一队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每月月底上报机电科和企管科。
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
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如锚杆、铁丝网、铁屑等,集中存放,由机电科按量报矿企业科,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有关废旧物资管路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需要集中处理时,提出处理申请,报请股份公司机电机电科和企管部批准,经批复后,由设备租赁站联系有资质的卖家按照废旧钢材变卖处理。
五、废旧物资的变卖程序
废旧物资的变卖主要由设备租赁站主持,通知企管科、机电科、供应部门、武装保卫科、机电一队相关人员参与。
1.由机电科、供应部门和机电一队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
2.由企管科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企管科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
3.武装保卫科门卫要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矿。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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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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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四
为了更好的有序回收废旧物资,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改善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范围:各种原料包装物、各种设备包装物。本规定执行责任人:各个车间使用原料及设备包装物由各个车间安排人员进行回收,责任人为车间主任,技改扩建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及设备包装物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回收。
六、要求非破损回收的包装物,破损率不得高于2%,高于部分每个按照新购入价格进行赔偿,购入原材料的过程中,在领料时需由双方说明做好手续,对硝基氯化苯的包装物破损,按照实际发生计。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生产运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六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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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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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加大折旧设备综合利用分析,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
3、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遵循“先鉴定、后共同议价”、“先讲价、后制票、再出货”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基建废旧物资处理。
四、具体内容:
(一)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废金属(包括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木包装箱、架、废旧电缆电线、淘汰或更换的旧机电产品、废油及其它有回收价值的物品。
(二)废旧物资回收
1、运检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
1.1各班组,在生产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电缆、旧金属、废弃包装及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及时作好登记,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交到库房管-理-员处回收登记造册、报各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
1.2《废旧物资回收单》上应写明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班组移交废旧物资时,库房管-理-员应按《废旧物资回收单》点交,双方签字认可。
1.3库房管-理-员回收废旧物资后,应作好废旧物资的分类清理登记和保管工作。
2、外委检修合同单位应将检修中换下的设备(材料)及时送到运检部库房管-理-员处,并作好交接记录。若合同单位因未及时回收移交而造成设备(材料)丢失,则由合同单位按丢失物价值全额负责赔偿。
现象、更换日期、更换人。检修结束后将更换备品情况汇总上交部门经部门组织鉴定确认不能维修再使用和利用的废旧物资,填写备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主任、副主任确定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移交库房进行统一管理。
4、废旧物资需要拆件作为备件使用的,必须经运检部主任批准,并办理拆除设备备件的'相关手续。运检部对不易移动和暂时存放变电站内的设备,负责代为保管。
5、运检部将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单、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对相关件复印件和废旧物资实物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6、对于改造、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材料、设备,经相关部门鉴定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库房回收到库房并明确数量、种类,建帐并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领用时经部门主任审批。
(三) 废旧物资的鉴定
1、报废设备:由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2、备品、备件类物资: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3、材料类物资:由班组鉴定,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库管进行分类存放。
4、其它废旧物资:由班组进行鉴定。
(四)废旧物资处置
1、为防止物资流失,运检部在处理废旧物资前,必须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审批,由运检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物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技术标准的,方可处理。
2、运检部不得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若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公司将按物资原值考核运检部。
3、处理各类废旧物资时,成立以运检部、生技部为主,财务部门参加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共同协商议价,计量过磅,办理出门手续。
4、废旧物资出售时,运检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调整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作废旧物资的账务处理。
5、财务部、运检部应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盘点废旧物资情况,做
到账实相符,运检部门按照统一、集中、快速原则,及时处置废旧物资,降低库存,减少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6、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运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部)。
五、考核
1、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运检部统一指定点存放,各班组不得随意乱堆、乱放,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2、对废旧木包装箱、架、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按照库管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
3、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物资责任人。
附件:
l、废旧物资回收单
2、报废申请单
3、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
4、废旧物资台账
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附件2:报废申请单
报废申请单
附件3: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附件4:废旧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台账
附件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七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八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已经得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可回收变现的选出的毛料,废旧包装物,废托盘边条,废油桶,废机油、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废旧钢铁以及玻璃类、纸类、饮料瓶等废旧物资的处理。本制度不适用于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3职责
3.1公司所有的废旧物资及其它各种可回收废品统一归口于行政管理部集中管理, 公司对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处理。
3.2行政管理部应及时对已经审批的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物资分类处置方案(卖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委托外部处置、废弃、进入专用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4可回收类物资处理程序。
4.1 物资报废处理程序
4.1.1生产类废旧物资(龙骨、布袋、废机油、废托盘边条、废旧包装物、废油桶、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废旧钢铁等)
4.1.1.1有生产类废旧物资需要处理的部门须由本部门经理首先填写《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并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请。
4.1.1.2行政管理部接到申请后应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鉴定是否报废,经鉴定部门负责人、调度长或生产经营副总签字确认可报废处理的,由行政管理部拟出处理意见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1.1.3行政管理部将经公司领导在审批后的《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的回执单交与需处理废旧物资的部门。即日起行政管理部着手处理该物资,处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处理起来有困难的,管理部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4.1.2选出的'毛料(不合格原料矿类)的报废处理
4.1.2.1原料矿报废时首先要由公司品质技术部质检室开具的“废品通知单” 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4.1.2.2处理废矿时由生产车间经理填写《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核,经调度长或或生产经营副总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报废处理的由行政管理部拟出处理意见后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起来有困难的,管理部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 生活类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
玻璃类、纸类、饮料瓶等废料直接由行政管理部直接开具《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报行政副总审批后处理。
4.2已经过批准报废的可回收废旧物资的存放
各部门要按5s标准管理废旧物资。
4.2.1 需处理废旧物资部门应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处理的物资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4.2.2各部门应将已被批准报废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指定点,其中设备动力部、生产部等报废的边角料、更换下来的备件、筛网等金属废料进入设备动力部北部金属废品存放处;仓储、生产等部门报废的吨袋、纸板等非金属可回收物入本部门指定点暂存。
4.2.3 各部门运送废旧物资、垃圾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如有洒落必须清扫干净。
4.2.4运至垃圾池的不可回收物资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
4.2.5对吨袋、废旧纸箱纸袋等要打捆、收缩紧卷码放整齐。
4.3 可回收类废旧物资的销售
4.3.1废旧物资定价:
4.3.1.1行政管理部应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寻找大宗物资的终端收购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确定不少2家的长期定项收购方,以便得到最好的价格,为公司争取最高的经济效益。。
4.3.1.2由管理部根据市场行情对不少于2家的长期定项收购方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高者中标。
4.3.2废旧物资定价后,行政管理部要填具废旧物品处理审批单报公司行政副总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部)。
4.3.3 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检斤过磅。外卖的废旧物资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保安队员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 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行政管理部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5~10倍给予罚款。
4.3.4废品处理工作由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相关部门指定人员,并派一名保安随同到现场进行监督处理废品,填妥《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单》,与处理废品残值所得的款项上缴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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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九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明确门卫值班人员的责任,切实保障院内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营造和谐优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门卫安保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
二、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值勤。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作好记录。
三、凡进入本院内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外来人员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本人登记后才允许入内。若有特殊情况,应联系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院内。
四、门卫人员应保持院内清洁、卫生、安静;严禁在门卫值班室内饮酒、打牌、逗留无关人员、闲聊、打闹;值勤人员要讲文明礼貌,不得态度粗暴刁难来客来访。
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院内均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院内物资进入院内时,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须持有效证明,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负责调动、管理和维持公司的上下班车辆停放秩序。外来车辆进入院内,应先检查询问并作好登记,不得乱停乱放。
七、门卫保安人员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院坝卫生打扫和花草修枝浇水,督促垃圾按时清运;员工下班后,关好大门并经常巡查,不得离岗。
八、以上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若有违规,一经发现,一次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二次处罚金100元;三次处罚金500元;若屡教不改,作离岗处理。
九、本制度的解释权属集团综合办。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
第一条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费用管理,规范费用开支,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财政、税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费用管理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审批、定期考核、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 统一管理。
费用划分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固定费用包括工资及三项费用,变动费用为扣除固定费用以外的营业费用。固定费用与绩效挂钩,由集团统一考核,财务部统一列支。变动费用实行预算控制,由集团财务部根据年度预算按季拨款。
1、报销程序。各项费用的开支必须先审批,后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签字报销程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总裁。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越级签字。
2、借款:借款人必须持费用审批手续,否则一律不准借款。上一笔借款未还清之前,不准第二次借款。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否则发生的借款,由财务部经办人负责。借款超过60天不归还者,财务人员从满60天的次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至到扣完为止。
3、报销时间:每周三为公司固定报销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予报销。
(二)集中审批。
集团财务部年初根据集团财务制度,结合各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预算。经集团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后实施。
变动费用由集团财务部按年初预算按季拨款,各分公司按月报帐。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越季拨款。未经审批不得超预算开支。
(三)定期考核。
根据集团考核办法,由集团总裁办按月提供考核结果和工资报表,财务部核对后发放工资。对各公司管理费用由财务部按月考核。
(四)分级负责
1、在预算额度内,费用开支单笔20xx(含)元以上的,由经办部门开支前提出申请签报,经分公司经理初审签字,财务部复审签字后,报总裁批准后开支;报销时与开支前同样手续。费用开支单笔20xx元以下的,由经办部门开支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签报,经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开支,报销时与开支前同样手续。
2、部门分工负责。费用支出实行归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1)、财务部门是费用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订、修改费用管理制度,制定各公司年初预算,负责办理日常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等核算工作;负责制定费用实施细则,并确保费用支出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为确保各公司年初预算科学、合理,根据需要设置有关草帐。每月对各公司年初预算执行情况向总裁进行书面汇报。每月进行费用分析,与前一会计年度同期及本年度上月进行比较,找出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集团总裁办是工资及职工福利费用(不含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养老保险统筹费、待业失业保险费、职工取暖费、降温费等的归口管理部门。
(3)、集团总裁办、各分公司综合部是会议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印刷费、书报资料费、邮政费、电信费、审计费、安全防卫费、水电费、房租费、业务用车费、其他修理费、办公用租赁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用车、车辆租赁费、取暖降温费、公杂费、劳动保护费、职工宿舍、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咨询费、装修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网络通讯费等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费用项目的核算
(一)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指在业务宣传活动中发生的宣传费、宣传品购置费以及通过媒体的各种广告性支出等费用。
开支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签报,经集团总裁办(各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初审(集团没有),财务部门复审后,报总裁签批同意后开支。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签批同意的签报及有关合同,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由总裁签字报销。宣传品购置与办公用品购置手续相同。
(二)业务招待费。指为保证业务经营的正常需要而开支的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可以税前列支的额度范围内。
招待费有关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的宴请原则人均标准不高于50元,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包括同级别的其他管理人员)参加的宴请,原则上人均不准高于70元。招待费开支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签报,经总裁办(公司综合部)经理初审,开出“用餐单”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各公司或项目部总经理(总裁)批准,批注用餐额度后签字,各公司或项目部总经理根据用餐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用餐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由总经理签字报销。开支超过审批额度,由申请人自理。
集中结帐的餐费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按季(或月、年)结帐,至少两人对“用餐单”和饭店用餐明细核对,完全一致后结帐。对没有“用餐单”的用餐,公司不结帐,由签字人自行结帐。
(三)工资。指按照公司员工工资资制度规定发放给在我公司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各项工资性支出。
每月10号前集团总裁办提供发放明细表并附指纹考勤机考勤记录情况,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总裁审批后发放。人员或工资有变化时,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裁签字同意后财务部门发放。
(四)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国家税法规定的计提比例提取。计提比例如下: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每月计算提取数字由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后计提入帐。
(五)公杂费。指清洁卫生费、营业执照年检费、印章刻制费、托运费、验证费、税务登记费、临时用工劳务费(临时请人搬运物件、清洁地毯等)、营业办公所需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费及其它零星开支等杂费。
1、办公用品购买时须由部门填写“请购单”(具体格式见附件)交总裁办(综合部),由总裁办(综合部)根据库存状况,每月月初汇总以上单据将明细单交由总裁或综合部分管经理审核并签字同意后由总裁办(综合部)专人(不少于2人)购买。大宗办公用品购买除询价外,采用招标的办法购买。总裁办、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填写请购单一次。购回的办公用品总裁办(综合部)及时记台账,及时报销,报销时须附上事先由总裁(总经理)签字的请购单,不得事后补单,并于每月向财务送交一份办公用品库存状况表(购入明细,领用情况,剩余等情况)。
2、财务部门每季对办公用品库存情况进行盘查,杜绝一切浪费。办公用品支出应控制在年初制定的预算总额内。
3、除购置办公用品外的其它公杂费开支,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总裁签字报销。
(六)书报资料费。指订阅公用书籍、报刊、资料的费用。
订阅书报资料由总裁办统一负责,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先审批即总裁办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定购;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总裁办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七)网络通讯费:是指通讯线路租用费及网络维护费用。
由总裁办(综合部)统一租用,每个项目部只准租用一条线路,实行内部连网。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八)邮政费:是指电报费、邮费、邮政快递费等邮政费用。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九)电信费:是指电话安装费、电话费等。
1、个人移动电话费用报销标准如下(最高限额/月):
总经理、工程总指挥、副总经理、工程总监、总经理助理: 400元
部门经理、主持工作的副经理: 200元
部门副经理: 100元
司机: 50元
其他员工不予报销个人话费。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总裁办主任)签字报销。
2、各部门的办公固定电话费用报销标准(最高限额/月):
工程部: 400元
营销部: 400元
财务部: 350元
行政部: 300元
物业公司: 300元
由总裁办(综合部)统一办理,统一交费。总裁办(综合部)填制报销单,经各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个人话费、办公话费按月报销。部门固定电话按月计算,超出部分由部门所有人员分担。
(十)印刷费。指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业务合同、凭证、账簿、报表、资料的印刷费及包装运送费。
印刷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分管经理、财务部门复审后,根据额度报经总经理或项目部总经理或总裁签批后印刷,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一)办公用房屋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办公和营业用房租金、营业办公场所公用的水电费、物业费及办公取暖费等费用支出。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租赁合同及总裁办(综合部)经办人员的审查记录,经总裁办(综合部)、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二)车辆租赁费:是指以租赁方式租入的车辆发生的租赁费。
租赁时由总裁办(综合部)提出申请签报,经总裁办(综合部)、财务部、总经理初审后,报总裁签批,报销时填制报销单并持签报及租赁合同,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费(项目所在地不报销)、以及职工探亲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公交车票)等。
1、公务出差实行审批制,出差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部门经理、分管经理及总经理(集团是总裁办负责人、总裁)批准后才能出差。
2、公司员工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等级 项目 火车 级别 轮船 飞机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
总、副经理、总经理助理 硬卧车 三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350(四星级)
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硬席车 四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200(三星级)
其他员工 硬席车 四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150(普通)
注: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市内出租汽车费。
门经理、一般员工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硬卧。集团所有人员如工作需要必须乘坐飞机,由总裁办(综合部)写出申请,经总裁签批同意后由总裁办(综合部)统一购票。
3、交通费与误餐补助,按出差实际天数计算、发放:因公出差在外期间,每人每天报销市内交通费最高限额为20元,误餐费20元/天。
市内交通费由部门经理审核,报销人应写明行车路线、实报金额、乘车原因、人数,如不写明财务人员必须拒绝审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使用公交汽车。自带交通工具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即自备车)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4、出差人员的餐费一律不予报销,出差人需招待用餐、赠送礼品时,需按公务招待费、宣传品购置的规定事先报批。
5、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回家探亲,可报销往返路费,无论选择何种交通工具报销的最高限额为公司到家庭所在地同距离火车硬卧的票价。探亲当年有效,过期不补。报销探亲路费需附经总裁办负责人签批的《xx 集团员工请假审批表》。
6、家住济南市,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异地工作的已婚员工,每月休班报销的差旅费,只报销项目所在地至济南的往返车票,xx项目部报公共汽车票,青岛项目部副总经理以上报软席火车票,其他员工报硬席火车票。已婚员工每月报销2次,未婚职工每季报销1次。其他员工不予报销休班车票。
报销时填制差旅费报销凭证,将出差审批单附后,经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总裁(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十四)会议费。指经批准召开的各项会议按规定标准列支的会场租金、参加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会议费的列支必须附会议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议费预算、会议通知和支付凭证。
分公司召集会议由业务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财务部门复审后,根据额度报总经理或总裁签批,按签批标准开支,报销时填制费用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公司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报销。
集团召开会议由总裁办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复审后,总裁签批后举行,报销时同样手续。
(十五)业务用车费:是指业务用车的燃油费、养路费、牌照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及购置相关的配件、备件等有关费用。
2、自备车的报销。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拥有自备车(排量在1、8以上)的,每月发放车补1500元整。可用以下单据报销:如养路费、牌照费、停车费、修理费等。如果单据体现姓名,必须为本人。
3、若因集团接待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征用车辆时,由集团根据派车单及里程,承担所有费用。
(十六)其他修理费。指除车辆以外的微机、空调等修理费。
维修前由总裁办(综合部)写出修理申请,由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额度经总经理或总裁批准后修理。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总裁办(综合部)、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七)职工宿舍费用:指家庭不在公司所在地的员工宿舍租赁费、水电费、暖气费、床、被褥及配套设施等费用。
集团所有住项目部人员由各公司统一租赁房屋,统一按排住宿,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一室一人,其他人员一室多人。租赁费各公司根据各地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其他费用标准如下:
(1)、水电费:每月每人限额20元。
(2)、暖气费:据实报销。
(3)、床:每人限额120元。
(4)、床品:每人限额160元。
(5)、热水器:限额500元
床、床品、热水器均为一次性购买,损坏后不再补购。其他设施不予购置与报销。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总裁办(综合部)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总裁办(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十八)职工驻外误餐标准:每人每天7元,每日由总裁办(综合部)指定人员统计每餐吃饭人数,各部门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具体时间由行政部下通知)向总裁办(综合部)指定人员报每餐吃饭人数。每日每餐总裁办(综合部)负责统计人员与餐厅负责人核对,按月由财务部根据每日清单与餐厅结算。不得超标准。
家在项目地的员工一律不享受此误餐标准。
(十九)诉讼费。是指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而发生的依法由我公司承担的法院诉讼费、执行费和仲裁费等。
根据法规人员提供的法院判决书,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后转帐,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作附件。
(二十)律师费。指聘请律师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而发生的代理费用。
聘请时,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财务部门初审后,根据额度报总经理或总裁签批,报销时填制费用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一)咨询费。指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所支付的费用。
聘请时经各部门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财务部初审后,根据额度报经总经理或总裁签批,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二)审计评估费。指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聘请时经部门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初审,财务部门复审后,报经总经理签批,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三)劳动保护费。指按照有关劳动保护规定购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职工保健费等支出。
总裁办提出申请签报,财务部门复审后,报经总裁签批,按批复开支后,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二十四)安全防卫费。指未达到固定资产购建标准的电子监控、报警及通讯消防等的器材购置费、维修费等支出。
1、购置器材时须经办牧业公司提出申请签报,经分管经理初审,财务部门复审后,报经总经理签批,按签批意见购买后报销时填制报销单,持批复的签报,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2、其它开支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二十五)装修费。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营业用房装修费用支出。必须先预算再施工。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裁(总经理)签字报销。
(二十六)财产保险费。指为单位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返还的无赔偿返还款,应冲减财产保险费支出。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二十七)劳动保险费。指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补差、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其他费用。
按集团总裁办提供的发放表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发放。
(二十八)养老保险统筹费。指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按规定由单位承担的根据员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统筹费支出。
按总裁办提供的数据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提取。
(二十九)待业失业保险费。指按国家规定由单位承担的根据员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待业、失业保险费支出。
按总裁办提供的数据填制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提取。
(三十)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上述营业费用的其他费用开支。必须一事一申请,有关人员签报后才能支出。
报销时填制报销单,经主管部门经理初审、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总经理签字报销。
第四条 费用报销首先应由经手人按财务要求认真核算票据、及时、准确计算、填写报销金额、规范粘贴票据。
第五条 当月票据当月申报,超过60天的票据不予报销。所有报销发票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保证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发票应及时入帐,一般不准跨年度使用,特殊情况当年3月份以前可以报销上年度7-12月的发票,4月份开始不准报销上年度的任何费用。单笔发票超过500元必须附购物明细。
第六条 财务部门应每月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报总裁审阅。对费用项目变动较大或有异常变动的要进行详细说明;分析费用结构的变化情况;反映费用的盈利能力,营销能力和成本水平等;通过多角度分析发现费用管理和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七条 费用支出的监督检查。财务部门要做好费用支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八条 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管理,做好计划、分析、预测及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费用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控制措施,不留隐患。凡有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事项,一经查出,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重大财务违规事项(根据主观过错的大小、情节严重程度、违规金额的大小、损失的程度等进行判定)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一式两份,由集团财务部、集团总裁办和xx项目部综合部各执一份,必须专人保管,各部门可查阅,但不得外借、复印,如发现给予有关人员辞退处理。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减少消耗,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调动全公司职工开展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和技能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组长: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条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生产部。
生产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和废旧物资实物产生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废旧物资的现场回收工作,办理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废旧物资处置方案,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回收。
(二)经营部。
经营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在废旧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对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账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收回的废旧物资的完整;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组,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资进行拍卖、招标等工作。
(三)财务部。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账,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生产部、综合部等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单位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材料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四)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废旧物资效能监察。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回收。
第三条根据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大修等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及时编制废旧物资拆除计划,施工前必须将废旧物资拆除计划通知有关部门。经营部严格按照计划及时进行回收;生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四条回收范围:凡更新改造或资产报废撤除的设备,更换的工器具,项修及日常维修更换的零部件、旧材料等,均属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凡列入本办法附表《回收清单》的品种,属必须回收的范围(领用该范围的新品时,领用人必须将旧品交库);其他有一定再利用价值的由生产部专职认定是否回收。
第五条回收程序。
生产部等实物资产直接管理单位将废旧物资的报废审批表、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将废旧物资实物移交经营部;经营部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或登记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第六条存放及移交手续办理。
回收的废旧物资,存放于公司专门的库房,交库时由移交人与库管员办清交接手续记录,库管员如实建立废旧物资台账。
第七条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处理:每月5-10日间,由库管员统计上月回收的废旧物资种类数量,每月15日前由经营部组织生产部、财务部相关人员鉴定有、无利用价值,检修人员在回收废旧物资时,认为有些废旧物资可以经修理后再利用,可以按程序办理后,随时领出进行修理,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进行清仓处理。
根据拍卖、招标结果出售废旧物资时,经营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利用。
第八条废旧物资利用性质认定:凡利用废旧物资或少量领用新材料进行拼装、修理,使其功能和用途得到恢复,能正常使用时,认定为废旧物资利用,即修旧利废;全部使用新材料进行组装或旧品再用不属修旧利废。
第九条鉴定为有再利用价值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时,由生产部定期指派工段维修人员直接向库管员办理领用手续修复。库房根据领用手续登记废旧物资利用修复台账。
第十条修复物品的申报及鉴定:物品修复后,由修复人向生产部主管技术的领导申请,由生产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由生产部填制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一式两份,同时交一份给经营部。
第十一条经营部收到生产部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后,经营部应及时凭合格通知单组织生产部、财务部对修复合格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通知书一式两份(修复人一份),修复人凭此通知书将修复品移交库房,由库管员出具入库单后纳入库房修复件管理,并填写入库时间和修复人姓名。修复人凭通知及入库单领取奖励金。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修复利用的奖惩。
第十二条废旧材料回收奖惩:除a、b、c、d级检修、专项检修产生的废旧材料及单件在500kg以上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废旧材料由公司统一回收处理,不进行奖励外,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按处置收入的20%用于对回收部门的奖励。
公司对不回收废旧物资的行为(不回收行为—指工作结束后超过一天不进行回收的行为)进行惩处,惩处额为原价值额的50%;因不回收或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失时,由应回收人或责任部门按原价值承担损失责任。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修复利用的奖惩。
凡经验收合格的修复的废旧设备,公司按下表所列品种进行奖励兑现。奖项如下表:
第十四条物资库房在物资发放时,按先领用修复件,后领用新件的原则。
第十五条修复件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修复人应在5日内修复,
否则追回奖励金。
第十六条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一经发现取消奖励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对可进行修复利用的物品而不进行修复,或修复件积压,造成新购品领用,废旧物资长期积压(一般指3个月)的行为进行考核,按积压废旧物资原值的10%考核修复部门或发放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1.负责物业公司员工宿舍安排及内务管理。
2.负责抓好公司食堂的卫生、就餐秩序、饭菜质量与份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负责协调公司举办各种活动临时用餐数量的落实。
4.负责收集各部门每月“物品申购计划表”,做好每月物资采购计划,及时做好物资采购落实工作。
5.会同物资采购部门工作人员对物资的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按各部门作业要求,及时做好物资发放工作。
6.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7.根据物资性能及目前仓库现状,合理有序摆放物资,防止物资积压及损坏。
8.保持仓库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盗等防护措施,确保仓库物资质量和库房安全。
9.按时做好仓库物资的“进、销、存”月报表;做好半年一次仓库物资盘点核算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含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收的废机器、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铁屑、石材,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管理。
三、废旧物资管理单位
废旧物资统一由碎石厂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安排一名保管员管理,要求登记存档,每月月底上报公司综合部。
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
1、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
2、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实行集中处理,由保管人提出意见,公司审批同意后再行处理。
五、废旧物资的处理
1.由保管员与副总经理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公司安排专人处理,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
2.由保管员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保管员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
3.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厂。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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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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