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秩序,确保工作和学习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范。规章制度范文的内容丰富、全面,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文档。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环境管理标准、制度。把安全环境工作纳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环境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文件,审阅和签发有关重要决定。
2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组织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督促和检查同级副职抓好安全工作。定期听取安技环保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环境工作的重大问题。
3加强对所属车间、科室各项安全环境活动的领导,决定对安全环境方面的重要奖惩。
4汇同人事行政部安技科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二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1、保持污水管路畅通、设施运转正常、湿地植被生长良好;
2、不得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禁止人为损坏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行为;
3、对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进出水不正常、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破坏的及时完成整改;
4、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罗溪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三
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村设立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由村长和村民代表担任,组员分别由村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三、实行禽畜圈养制度,禁止村范围内放养禽畜,因放养而伤及他人的责令其养主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广告招牌、张贴栏等建筑物。因实际情况需要设置的,必须提出申请,经村委主管领导批准,并交纳押金。其设置广告招牌设计时必须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
五、辖区内所有绿化设施人人有责保护。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砍伐树木、花草,不准在花坛、草坪、树木下堆放杂物、垃圾。
六、禁止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各类宣传品。
七、禁止将各类垃圾直接倒入污水管道或池塘。
八、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采取“村统一收集、处理的运作模式。
十、住户门前都实行“三包”,对在门前乱吐、乱丢、乱贴、乱摆等违章行为要进行监督。
十一、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由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施工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十二、保洁员每周一、三、五对村庄进行全面保洁一次,重点保证村水泥路面、绿化带及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并实行巡回保洁,在特殊情况下做到随叫随到。
十三、保洁员每天把农户垃圾桶内的垃圾集中进行收集,由村委会派人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场。
十四、保持垃圾运输车辆完好,车容整洁,中途不抛洒、不遗漏,起车前要扫清停车点的污物。
十五、文明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文明说话,以理服人。
十六、合理设置和放置垃圾箱,方便农户投放垃圾。配置的垃圾桶不得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十七、加强垃圾箱的看管工作,保持垃圾箱体完好无损,发现有损坏,发现问题保洁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村两委。村两委要派专人及时修理。
十八、村垃圾车实行专用,由保洁员保管和维修,并保持垃圾车的整洁,以美化本村环境。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四
为不断改善全村的环境卫生条件,维护环境整洁有序,保护村民(包括外来人员)身体健康,创造我村“两个礼貌”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规民约制度:
制定《村关于卫生管理工作的规定》,必要时制定专项实施办法。所有规定,都要发至辖区内的每个村民户(包括外来住户)、企业、单位。
1、卫生清运队、花草管理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8日,每日出勤时间不少于5-6小时。除休息日以外,每日上、下午均安排出勤。休息时间安排在每星期日、“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及民间传统大节日的下午。每次休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2、公厕管理员对公共厕所全日保洁。
3、消毒组每月一次进行消毒工作。
4、卫生督导队每旬一次进行督导工作。
5、小学生“小雷锋”宣传队适时开展卫生管理宣传工作。
三、卫生清运队工作区域轮换制度:
3支卫生清运队实行工作区域轮换制。古城区和新村区清运队每半年轮换一次,工业区队每年轮换一次。轮换交接班之前,对原工作区域进行互相检查,保证不留卫生死角。
四、环境消毒制度:
每月一次全村环境进行卫生消毒。
五、收费制度:
凡居住本村的人员、单位,都应交纳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交纳标准和方式由村民会议讨论制定。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村环境卫生管理。收支状况按期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六、费用补贴制度:
对卫生清运队的工具费,公厕管理员、花草管理员、消毒人员工资、督导队茶水费、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具费用实行固定补贴。
七、奖惩制度:
每年评选先进卫生队伍和先进个人;评选“清洁卫生户”并予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八、会议制度:
每个月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卫生清运队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卫生管理人员会议。村“两委”成员最少1人参加会议。
九、卫生督导制度:
老协卫生督导队每月三次对全村卫生工作进行督导。督导队的任务:一督导村民遵守卫生管理规定状况,二督导各卫生管理队伍工作任务完成状况,三督导村“两委”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
村委会。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五
1、圩镇各单位、居民、经营户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直屑,不准乱倒垃圾、乱丢果壳杂物,不准随地便、乱倒粪便污水。
2、单位、住户、经营户门前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容貌。房前屋后要经常保持环境整洁,不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设摊点、乱停车辆,家禽、家畜要实行圈养。
3、保洁人员对街道道路公共场所的垃圾要定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基本达到无臭味、无蚊蝇、无虫。
4、保持房屋外墙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准在电杆、绿篱、花坛和草坪整洁美观。
5、单位、住户、经营户要爱护花草树木,保持圩镇绿化带的树木、绿篱、花坛和草坪整洁美观。
以上制度希望圩镇各单位、居民、经营户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共同为创建美好家园而努力。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六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环境管理标准、制度。
2主管安全副部长负责对本部门安技员的工作进行布置与督促。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所属各科室、车间、班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坚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并督促检查所属各车间、科室、班组落实。
4定期组织和参加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年度安全评价工作。
5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环境组织保证体系,保证实现公司的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6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环境问题。
7组织制订、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重要部位、关健部位的岗位责任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8审核车间、科室的经济责任承包方案,确保要有安全环境指标内容,并与生产指标同时考核。
9组织本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境知识宣传教育、竞赛活动、班组建设活动、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等,总结推广安全环境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负责分管本部门的安全环境教育与考核工作。
11汇同人事行政部安技科组织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三不放过”。
12主管技术部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要求,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七
各位灵导你们好:。
对各位的来访,我们表示热烈欢迎.现将我县环境卫生、城管管理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平罗县环境卫生,城管管理分别由县公共事业局、城关镇居委会清扫队、各物业管理、单位直管小区直管及城市监察队负责.
第一县城道路、广场、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保洁、县城生活垃圾清运、下水管道清淤,县城规划区绿地、园林管护由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于20__年4月由原公用事业管理站和城镇绿化队和并重组而成,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平罗县建设局,下设“二队二室一站”,即环境卫生管理队、城市绿化管理队、电排站、办公室、财务室.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主要由环境卫生管理队承担,全队共有员工136人,其中临时工121名.经费来原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全年收取行政事业单位卫生费4万元,缴财政后所有返还.
第二、没有物业管理的住户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由各居委会直属的卫生清扫队负责管理.县城现有居委会直属的卫生清扫队8个,清扫队员41人.清扫队的清扫经费是居委会向各小区住户收取的每年36元的卫生费(每户每月3元).
第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由各物业管理负责,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现有3个物业管理小区,清扫费用由物业管理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支取.
第四、单位直管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各直管小区各相应单位负责,清扫费用由各小区的直管单位从单位经费中支付.
借鉴外地先进的卫生管理经验,深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改革工作,对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按照“人、财、物分管,责、权、利挂钩”的原则,对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权进行拍卖,运转2年来,成效显暑.
二、平罗县城管管理。
平罗县城管管理由平罗县城市管理监察队负责.平罗县城市管理监察队成立于1989年,共有员工27人,隶属于平罗县建设局管理,主要负责平罗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园林绿化五个方面的监察工作.
(一)城管管理的主要做法。
1、实行内部改革,充分调动城管队员的积极性.
城市管理工作流动性比较大,城管队员主要在街道上从事管理,对队员的管理难道比较大,个别队员有擅自离岗、脱岗现像,或者在岗不管理的现像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其他队员的积极性,存在着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利局面.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__年实行了内部改革,将原来的两个市容管理中队合并为一个中队,新成立规划监察中队和督察组,实行定人、定地段,定目标管理、定奖罚、定考劾标准的责任制,实行竟聘上岗,自由搭配,制定管理标准和考劾标准,进行督察考劾,将管理标准和考劾内容设定为分值,直接与每个队员的工资挂钩,对没人要的和考劾差的队员实行待岗处理,打破了过去的管理体质,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各项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观.今年又结合街道管理过程中星期六、星期天及下班时间流动摊点多的实际,实行3人为一组,仑流上班倒休的形式,即保证了员工法定休憩日的正嫦休憩,又解决了人员紧缺的难题.
制定和完膳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责,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制定了工作制度、廉正建设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扣圧物品管理制度,将每个职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按制度办事,从队容、队纪、队风入手很抓制度建设,使整体素质有了明显题高.
3、加强职员思想和业务培训,题高员工整体素质.
平罗县城管队27名员工中,原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四人,其他均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且年领结构不合理,50%以上人员年领超过40岁,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队员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不能购了解和掌握,不能吃透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向被管理者讲清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者发生冲突时有发生.20__年,结合行风整改,制定了培训和学习计划,对专页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强制学习,并鼓励职员进行函授学习,使职员的文化素质、专页素质、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明显题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能购依法办事,整体素质有了明显题高.
平罗县城是一个农业县城,加之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外地来平做买卖的流动人员教多,各种经营性的流动摊点比较多,沿街商业门店较多,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摊点规划方案,在少许偏僻的街道安排了一部分固定摊位,要求业主自带垃圾容器,集中收集垃圾,对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规范业主经营行为;二是加强经营门店的管理,杜绝店外经营;三是与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店签定“门前四包责任书”,并进行监督落实;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五是加大基础设施管理力度,对损坏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行为严肃查处;六是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与施工单位签定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各种材料整齐堆放在施工场地内,沿街设立遮护挡墙,并进行美画,街道上不得堆放任何建筑材料.七是加大捣窗设门的管理力度,杜绝擅自捣窗设门行为发生,同时鼓励沿街单位及商业门店对沿街立面进行妆饰装修,以美画环境.八是对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进行综和整治,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乱堆乱放物品,并对两侧进行硬化和美画.九是对步行街的清扫保洁管护权进行公开拍卖,并进行监督考劾,即节约了赀金,又题高了管理质量.
5、严格道路挖掘审批管理.
由于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视以及通讯项目的建设,铺设管网挖掘城市道路情况较多,且由于项目的争取时间不一,出现重腹挖掘的现像,群众意见很大,且修复质量无法保证,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将县城路面划分为三个等级,挖掘面积小及次要街道、人行道由城管队审批;少许道路及慢行道先由城管队题出审批意见后报建设局审批;主要街道由城管队及建设局题出审批意见后报主管县长审批,并规定挖掘和修复时间,收取押金,由城管队负责监督落实.二是积极和上述部门连系,争取同时开工建设,采取一次性铺设,避免重腹挖掘道路;三是在道路建设和改造前,通知需要铺设地下管网的有关单位尽早进行铺设,新修或改造的道路5年内不得进行挖掘.
6、加大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随着县城改造和西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县城规划区内的部分城镇住户及农民受利益的驱使,突击建房,以便在县城改造和建设时获取拆迁补偿,且势头凶猛,建房者不顾城管执法人员的劝诅,强行建房,有的甚至殴打城管执法人员.20__年8至9月份共突击建房119户,面积大8500余平方米,且有相当一部分准备建房.为了有用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20__年“十一”期间,由建设局牵头,公检法配合,对违法建房依法进行了,使违法建房势头得到了控制.
(二)经费来原及收费项目。
经费由县财政拨付,所收费用所有上缴县财政,每年定收费任务.收费项目是依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主要有:占道费、卫生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建筑工地卫生费.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八
第八条本市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主体确实定原则是: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由全部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全部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订管理责任的,由约订的责任主体负责.
下列区域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二)河道、沟渠、湖泊等公共水域及沿岸规划范围,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六)集贸柿场、摊点群、早市、夜市,由主办单位负责;。
(八)铁路沿线,由铁路部门负责;。
(九)积雪清理,由县(区)划片包干责任单位负责.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区)确定;跨县(区)的,由市确定.
第九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内容:。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九
2、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3、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箱)或地点。
5、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可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在私家花园内种植花草树木不影响公共区域整体绿化效果,不可对邻里居家安全、采光等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行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7、不能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晾晒处除外)。
8、不能违反政府规定,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动物(如犬类)及政府明确禁止饲养的具有侵害性、易传染疾病的动物,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做到:
a、遵守本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b、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c、不可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投诉,应自行将动物迁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可在玻璃门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维修正常后再使用。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
a.绿化带、花草盆:无垃圾、无脏杂物,花草叶无枯萎和明显积尘,花草盆侧面及槽边无污迹、无积尘、无积水和异味,花草修剪整齐,摆放美观。
b.所管区域道路和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表苔。
c.阶梯: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d.扶手:无污迹、无水迹。
e.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f.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指示牌(包括大厦招牌):无污迹、无积尘。
h.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
i.出入口栏杆:无污物、无阻塞。
2.洗手间。
a.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b.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c.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e.窗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f.镜台: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洗手盆:表面光洁、无污迹。
h.镜面: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i.排气口: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j.尿槽:表面光洁、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烟头、无杂物、无异味。
o.厕座:厕盖及厕体内外表面光洁,其内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阻塞。
p.厕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q.手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w.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r.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3.茶水间。
a.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b.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c.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e.洗手盆:无污迹、无茶叶及杂物。
f.垃圾桶:垃圾不可超过桶盖。
g.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4.电梯及走廊。
a.地面:无脚印、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垃圾。
b.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c.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d.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e.铜牌:无污迹、无积尘、无铜油迹。
f.水牌及指示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g.门户(管井门、隔烟门、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h.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烟灰缸盖上无烟头、杂物;桶内垃圾不得。
i.超过桶口。
j.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5.露台(包括天台、平台、阳台)。
a.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b.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c.地面: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无污迹。
6.垃圾房无堆积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可做废品回收的垃圾,要另行放置。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7.消杀无蝇、少蚊、少虫。
8.灭鼠、灭蟑螂。
人员、部位、保洁内容、保洁周期、保洁标准。
内勤员营业大厅微晶石设备清洗、打蜡、抛光两个月一次上蜡均匀光亮、无污渍、地见光亮。
内勤员办公区域地毯清洗两月一次干净无污迹。
内勤员综合部位内玻璃擦拭每月二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综合部位地面及步行梯擦洗每天二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综合部位地面清扫巡视保洁干净无垃圾。
保洁员营业大厅微晶石地面推尘巡视保洁光洁无尘土。
保洁员综合部位死角、踢脚线擦拭每天一次干净无死角。
保洁员。
保洁员办公大楼电梯轿厢内壁擦拭、定期进行光亮保养每天一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办公区域步行梯扶手、踢脚线巡视保洁干净无灰尘。
内勤员综合部位灯具半年一次干净明亮。
内勤员综合部位内墙清扫一年一次干净无浮土。
保洁员办公区域办公家具、台面擦拭每天一次无浮尘、污渍。
保洁员综合部位洗手间、淋浴室每天六次干净无异味。
保洁员职工宿舍乒乓球室、走廊、卫生间每天四次符合卫生清扫标准。
保洁员营业大厅营业柜台、受理台每日一次干净无污迹。
保洁员营业大厅营业区垃圾清运每天四次。
保洁员综合部位楼内花卉的擦拭每周一次叶面干净、生长旺盛。
高空外墙保洁办公大楼大楼外墙每年二次大楼外观亮洁。
保洁员综合部位果皮桶清倒擦拭每天一次无污迹及垃圾外露。
保洁员综合部位消防器材每周一次干净无尘土。
领班员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上通下达。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二:。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一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彻底改变了农村环境脏乱现象,建立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打造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态和谐中心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制定中心村卫生保洁制度,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中心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两委会议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管理制度《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市、县(市、区)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乡道的养护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村道的日常养护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道、村道养护的技术指导。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大修、中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但抢修工程可以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可以由养护责任单位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使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十四条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作业时,应当在车辆上设置明显作业标志,过往车辆应当避让。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的绿化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以及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抗灾害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中断,养护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不能及时修复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修建临时通道或者公示绕行路线。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国家、省拨给的补助资金组成。
第十九条市和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经费预算,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年度补助标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补助资金和市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的数额、养护里程、技术状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对上级拨给的养护管理资金和同级专项财政预算资金应当统筹安排,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完成情况计量支付。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
第二十三条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农村公路上应当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标线。
第二十五条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二)从事法律作业活动;
(三)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
(四)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五)挖沟引水、漫路灌溉;
(六)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七)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给他人财产、人身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车辆轴载质量或总质量超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七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临时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者从事其他涉路项目作业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并应当征得法律机关同意。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原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承担修复费用。
第二十九条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农村公路法律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法律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立其他标志的,应当经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农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算:县道十米、乡道五米、村道三米。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处理各种违法使用、占用和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载车辆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二)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农村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农村公路畅通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的;
(二)堆放物料、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及设置其他障碍物的;
(三)挖沟引水、漫路灌溉的;
(四)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的;
(五)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挪用、截留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二
为了落实并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华阁镇同兴村农村公益性墓地由华阁镇人民政府规划及筹建,公墓所占用土地为镇政府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由乡镇确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墓的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二、自20xx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实施殡葬改革,本行政区域未享受丧葬抚恤的'城乡居民逝世遗体火化后,一律进入我镇公墓安葬骨灰,进入前须到公墓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登记,由村委会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并安排墓地。
三、安放骨灰必须服从管理员的管理,为体现公平公正,按号入穴,任何人不得擅自乱葬、霸占墓穴不得自行改建、扩建以及改变坟墓格局行为,不得增添任何其他特殊辅助设施(如另设行为)。
四、杜绝在本公益性墓区域内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损毁墓区绿化及所有公共设施,严禁花圈及其他丧葬用品滞留在公墓区域内,落葬、祭拜时需共同维护墓园的秩序和安全,带好小孩,照顾好老人,严禁攀爬,推拉、跨越墓穴,时刻保持墓园的肃穆,共同爱护墓园的公共设施,绿化及环境卫生。
五、丧家在落葬和祭祀时,应严格遵守公墓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纸钱等祭祀用品倡导在指定区域内燃烧,所有因丧事而产生的垃圾在丧事完毕后由家属负责清理干净,保持墓区的整洁。
六、墓区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办丧,在祭祀或办丧后不留明火在墓区,一定要待火熄灭后人才可离开,不得乱扔烟头,确保墓区的安全,如因火灾引起的损失由肇事人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对特殊情况的外地外村来公墓安葬的,须在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墓安葬,且交费应高于原定的标准。
八、清明祭扫时不得使用难以降解的塑料花和其他祭扫用品,大力提倡鲜花祭扫。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三
1、学校卫生实行区域管理,处、室卫生教师包干,各个班级所管辖的卫生要接受卫生老师的检查,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批评,使学校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各班要建立一天两小扫,一周一大扫的制度,厕所、水沟每天疏通和冲洗,防止蚊蝇滋生,保证教室及环境区无污渍、无果 皮、无纸屑、无杂物。
3、各办公室、专用室保持整洁干净,作业本、教具要摆放合理,室内张 贴要规范、美观,不准乱推杂物;各处室、教室、寝室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4、爱护卫生设施和树木花草,严禁攀折树枝花朵、进入草坪,努 力使环境美化、空气净化。
5、学生应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喝生水、自备开水和碗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
6、坚持卫生评比制度,每周公布一次,并作为文明班级的评比分。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能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清洁、安静、美丽的校园,蕴含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班级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后勤部门要投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二、成立学校卫生检查小组,主管德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负责制,班主任应经常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班级卫生问题。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实施办法:
1、每天早、中、晚三次各班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班级督促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完善。
2、各班要做到桌椅摆放整齐,书籍、课本摆放有序,黑板、讲台无字迹粉尘,地面无纸屑、饮料瓶、食品包装袋等杂物,清理的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教室和公共走道。
3、课间各班要安排值日生对本班教室及所属公共走道进行卫生清扫维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好习惯,同时见到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要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内。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
5、下课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6、卫生检查的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
7、学校将利用集会、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8、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检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评比总分,对本班的卫生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9、学生在学校范围内乱扔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清理操场垃圾一次,第二次加倍处罚并处清扫公共区卫生一周,取消该生任何评优资格。
10、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四
第一条 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 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八条 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 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 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 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 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 办公楼公共区域责任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 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责任到人。
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星期五下午为学习、劳动日,通常情况下室
外卫生责任区每2星期打扫一次,如地面较脏应随时打扫。
第十六条 冬季下雪时要以雪停为令,随时做好积雪清扫,积雪应扫至绿化区内。
第十七条 室外卫生责任区划分:
办公楼西墙——1号库东墙为界(含宣传橱窗)由综合部负责。
办公楼西墙——警卫室外 米处为界(含宣传橱窗、停车场)由采购部负责。
办公楼两侧道路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七条 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五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都必须依法申报。
本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冻伤、二氧化碳中毒。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 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 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 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 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 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七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篇十八
正确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职业危害的关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的计划、二保及大修的组织、实施与考核。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各生产班组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一保。
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规定。
(1)设备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须知”、“一级保养”以及“润滑五定”等。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操作。定人定机经批准后,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3)从事多班制生产的主要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工作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4、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1)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了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本厂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