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经验的深层次思考和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如果你还在苦恼写心得体会的问题,不妨看看以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范文。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一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二
最近,我看了老师推荐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十分的好看,我一连看了两次。
这本书之所以那么好看是因为讲述了18位有“绝技”的奇人。有力大无比的张大力,赶时髦的背头杨,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把人捏得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在那么多的文章中,我最难忘的是苏七块。苏七块一文中讲述了天津医生苏金散。他医术十分高明,只不过想看病得先付七块银元才给看。一天,来了一位三轮车夫,他手骨折了,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疼得够呛。而苏七块视而不见,华大夫赶紧给三轮车夫七块银元。当钱落在柜台时,苏七块就把车夫的手放在柜台上,捏几下骨头,车夫做好心理准备承受疼痛的时候,苏七块却对车夫说:已经接好了。当下涂上石膏夹上夹板,给了活血的配方。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多很多的想法:
一。写作要把道理和凸显手法合二为一,让人读起来明白、清爽。
二。写作时文章中可以用多一些幽默的手法。
三。人一定要有特长。电视上也经常会报道说:东北农民会说一口地道的俄罗斯语,都成了翻译员。下岗工人研究出了很多适用于生活的发明,甚至是机器人。我们不一定要样样精通,但一定要有专长。
四。文中的苏七块其实并不是一个爱钱的人,只是因为他性格倔强,有自己的个性跟原则。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三
世界上的书籍有千千万万本,我读的书看似很多,可是,这些书也只冰山一角,在这冰山一角里面,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就是《俗世奇人》,今天我就来说一说《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是一本描写天津的人或事的书,主要突出的就是一个“奇”字,而且十分的接地气、通俗,在这一本书中我有很多印象深刻的人物,其中苏七块让我感受颇深。苏七块是一个大夫,医术十分的高超,什么骨折呀、崴脚呀,他一眨眼就全给治好,可是有一个规矩,必须给七根条子才肯治。他平时好打牌,一次,一个轿夫不小心把手给弄骨折了,想钱先欠着,让他先治一下,可苏七块却一动也不动,当做没看见。跟他打牌的牙医看不下去了,借着上厕所的理由,偷偷的给了那个轿夫七根条子,那个轿夫交了钱,苏七块才开始治疗,那双手简直赛过白鸟一般一下子夹上夹板,在贴了片膏药,顿时,轿夫就不疼了。到了晚上,牌打完了,大家都要走了,苏七块拉住了牙医,从自己的那堆钱里数出七块给了牙医,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我觉得这句话非常深奥,自己研究了一番,想了片刻便豁然开朗,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呀!
想着想着,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暑假里,我的妈妈立下了一个规矩,他要坚持每一天都运动,结果后来耽误了几天,就越来越懒,后来就不做了。这不正是没有规矩的坏处吗?到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突然知道了规矩的重要性,原来人一旦破了一次规矩,那么以后就会变得越来越懒,再也不想遵守这个规矩,最后,慢慢的,这个规矩就慢慢的从你脑海中消失了,你就会慢慢的忘掉他,从此这个规矩就不存在了。怎样去持久的来遵守这个规矩呢?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当你坚持了一定了一定天数后,这个规则就成了你的潜意识,你就会一直遵守了。
《俗世奇人》里面的人物都非常的淳朴、单纯、善良,它们都具有天津独特的人物形象,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天津的人和事,让我知道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俗世奇人》的原因。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四
上学期我读了一本好书——《俗世奇人》。《俗世奇人》这本书写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奇人们、发生的奇事。这些是我们生活中所见不到的,作者冯骥才就将他们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眼前。在众多奇人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刷子李了。因为我觉得刷子李的刷墙技术真是太高超了。
你看这一句,“别不信,他还跟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刷子李对自己也太苛刻了,你说,这刷墙的人无论是蘸浆还是粉刷,总是会掉一两滴在身上,而且又没人规定刷子李必须保持衣服干净,他还给自己立下这样的规矩,实在难以理解。
曹小三,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如同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啪的清脆一响,极是好听。曹小三惊得目瞪口呆,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哪是一个粉刷匠在粉刷呀!
可是事情好像并不如此,“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看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了一个白点,如黄豆大小,”难道刷子李的那手绝活是假的?他并不是那么神?枉我那么佩服他!可我总觉得事情还没完。
我继续往下,看着看着,我不禁笑出声来,真是让我松了口气,原来那个白点是一个破了的小洞,刷子李刚才点烟烧的一个小洞,里面的白衬裤映衬,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白点。曹小三傻了,我也敬佩得哑口无言了!
《俗世奇人》里面没有一个人不奇,也没有一个故事不精彩,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实在是太精彩了!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五
上个星期,爸爸推荐我看一本书名为《俗世奇人》。我就从网上找到了这本书,买回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这本书我看了后,爱不释手,不肯放下,一连读了好几遍。
这本书主要写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强的吃荤,亮堂,站在路中间;不强的,吃素,发愣,路边发呆。如果不强就活不下去,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
各种人物中,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外号叫泥人张的能人。泥人张真名叫“张明山”。他经常去大观楼看台上的各种角色再用泥巴捏成那个角色。一天下雨,他在天庆馆里喝酒。从外面进来了一个张五爷。这个张五爷是当下城里最有名气靠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大老板。他当年由于为盛京将军卖过命。被收为义子外号“海张五”。海张五看见泥人张就拿他找乐子。泥人张就用右手打鞋底里抠一块泥,捏出一个泥人,把头拿下来。这泥人捏绝了好像真的海张五头没了一样。海张五就说:“这破手艺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第二天泥人张的小摊上就有了一排排的海张五的泥橡纸条上写着“贱卖海张五”。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每一个看见的人都笑掉了牙。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这个社会必须有一技之长才可以生活,不然就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和打击。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六
合上《俗世奇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又再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中。“酒婆”的遭遇让我匪夷所思;“泥人张”智斗海张五的场面引我开怀大笑;李金鏊的义气使我心中泛起丝丝敬意。
当然,这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俗世奇人”让我触动最深的是“死鸟”。起初读这个故事,不禁泛起万千个疑问:到底是写人的还是写鸟的?若是人,为什么叫这个名?读完,我不禁皱起眉头,油然而生的则是层层的罪恶感。文中的“死鸟”只会巴结、讨好上司,让上司把气撒在自己身上。别人都是以自己的能耐步步高升;他呢,凭的是一张只会拍马屁的嘴,一副阳奉阴违的姿态。即使升官发财,也只能遭到世人的白眼,让自己的自尊尽失。不过,应了那句古话“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死鸟”养的一只八哥学尽了他的话,在上司来他家的时候报出了“死鸟”曾经咒骂上司的话,使上司大怒。读到这里,我拍手叫好,如果“死鸟”因这句话而官财尽失,有谁又会去同情他呢?“死鸟”为了报复那只八哥,把八哥抓了起来,大骂“死鸟”。不料八哥逃走了,并学会了刚才的那句话,因此,“死鸟”这个名称也从此传开了。
有让我厌恶的人物,那必然也有让我敬佩的人物――好嘴杨巴。一看这个绰号,想必你心里也知道了,这人定是巧舌如簧类的。不错,那你听我细细道来:中堂大人视察天津卫,为了让中堂大人高兴,知府特地让杨氏兄弟(杨七杨巴)进献香茶。但那茶上面撒了一通芝麻,却说中堂大人不知道,以为是脏东西,勃然大怒。这好嘴杨巴心知肚明,说他不知道中堂大人不喜欢吃芝麻。这句话简直妙不可言,即替知府解了围,又让中堂大人知道那是芝麻,给中堂大人台阶。
空前绝后的俗世奇人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充满天津味且言语风趣的文字引我进入了民国初年的天津卫。由文字与人物组成的故事,使我牵肠挂肚、魂牵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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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七
《俗世奇人》里面的一个个人物,一个个故事讲得都是发生在码头上的。
有动作干净麻利的苏七块;力大无边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书中觉得让我最佩服的人是张大力。一听到这个就觉得他很有力气,他原名叫张金璧,津门一员赴赴武功,身强力蛮,力大无边,所以那里的人都故称他大力。天津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他之所以力气大这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的原因就是:侯家后有一家石材店,叫聚合成。大门口放一把死沉沉的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做的,锁上刻着一行字:凡举起此锁者,赏银两百。旁观的人不停地嘀咕着,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动一动。
一天,张大力到侯家后,看到这把锁,也看到了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竹篮子,人们看到了,都赶紧围上来看。只见张大力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遍布笑容老板上来笑嘻嘻的说:“张老师,您没看锁下还有一行字吗?”张大力怔了一下,石锁下写着:唯张大力不算!张大力扔了石锁,扬长而去!
我最后的感受是: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生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八
今天,我把《俗世奇人》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很有意义,是冯骥才写的,写的是很早以前发生在天津的人和事。作者把当时发生在社会上的人和事记录下来,每一个人就是一篇故事,这些故事看起来是各自独立,实际上它们是共通的。
这本书描述的每一个人都各有特点,比如:泥人张,能在很短时间捏出一个个鲜活的.泥人来;苏七块,能凭手的感觉迅速将病人的骨折部位复原;刷子李,可以在长时间刷墙时身上不沾一滴泥浆;张大力,能一口气举起常人举不起的石锁……这些人在当时被老百姓视为奇人。
我从他们身上受到很大启示:他们都是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认真观察,仔细琢磨,刻苦训练,并且靠顽强的坚持,认真做好一件事并取得了成功,受到了人们的认可,为当时的社会做出了贡献。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九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老人也说过:“读书好,读好书。”的确,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最近我读了一本中国当代作家冯骥才的一本书,名叫《俗世奇人》。
书中所讲的是,清末民国初天津卫的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故事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的民间传说。
冯骥才,浙江宁波人,1942年生于天津,中国当代作家和画家。已出版各种作品五十余种。
《俗世奇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背头杨》。背头其实是个女的,但她喜欢把自己打扮成男生,俗话说就是“假小子”,就因为这个,她上女厕所的时候都被人叫成流氓,还有人利用她的名义去招摇撞骗,害的邻里四周都人心惶惶的。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什么外表,都不要轻易去改变。
我觉得跟冯骥才相比,我太渺小了,因为在冯骥才的作品中把他们演绎得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在他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是鲜活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享受读书的乐趣。书让我们找到一个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它永远不会抛弃你,也不会背叛你。无论我们是在欢乐或痛苦中,书都会静静地抚慰我们的心灵。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十
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手艺人堪堪自保的不少,但能得一手公认的绝活,却也并非易事。冯骥才像一位画家,一字一笔将一百年前的人事物活生生地立在人前。
天津卫,就是一个标准的市井闹市,天津卫的奇人就像天津卫的看戏一样,两个字:绝了。这二字又倒着印证了天津卫。这并非太平盛世,三教五流,鱼龙混杂。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反目成仇,也无非是为了自保。或许正因如此,更从在此扬名的却是不少奇人。
《认牙》这篇文章是我印象最深的。华大是一个良医,人善、正派、规矩。可最大的毛病却是记性差。本正奇怪着,向后读却发现,他并非记性差,而是“只认牙,不认人。“如此我便颇为奇怪:这世上哪有这样自找麻烦的?但仔细想想,华大夫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因为只关注自己要做的。只认牙,是因为精力只放在治牙上,不为其它。有这样的医德,在现在看来,实属罕见,这无疑又是一绝。
“绝”不止是奇人的“绝技”。更是华大夫,苏七块那般规矩独特,有自己的处世原则,有自己风格的“绝唱之人”。
书中任意一篇,无不是又一些拥有真本事的奇人。倒是应了那句话:“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十一
故事的内容是:有一个酒馆,它只买一种洒。这种酒的酒味很,一喝,人就会洒脱洒脱的。最洒脱的就是洒婆。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她一进门,就会掏出两角钱入到柜台上。老板把半碗递过去,她接过酒碗,碗底一翻,酒便一直落胜中。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少就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酒婆一到这儿就醒了。好端端地穿街而过。老板其实每次都往酒里掺水。老板缺德,必得反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就是这日,酒婆又来,把钱掏出给老板。老板把真酒给了她,她一喝完就转悠了起来,当到了路。她竟然没醒,直接到了大马路上,直接被车拼死了。
我认为酒婆的死在于老板,但是最大的责任在酒婆。酒婆自己不能忍受这种酒就直接不喝了嘛、而且老板以后不能往酒里掺水。你必须要让客人知道这个酒真实的味道是怎样。这样才能让他们知道下一次不再喝。而且这样你也就诚实了。你诚实后一定会有更多人来喝的。
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
有一次,我各我的同学一起玩陀螺。我拿着我的改装的陀螺pk对方的烈风空翼。比赛开始了,我用发射飞快地把陀螺发射出去,对方也是,“呼呼呼”的声音从陀螺那传来。我的.陀螺攻击一下他的陀螺,他的陀螺攻击我的陀螺,就在这时,他的陀螺有一点倾斜,我的陀螺猛攻了一下他的陀螺的致命弱点--中轴。他的陀螺开始摇动了,最后一击!他的陀螺被我打败了,但是,他陀螺的中轴掉了,我说“我帮你弄好吧。”说着我就开始弄中轴了。“不”!中轴坏了。“你赔啊”!我一看到这情况,溜了。
做人一定权小心不然一些失误。小心使得万年船嘛。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十二
《俗世奇人》是一本极为有趣的书,是现代作家冯骥才写的一部短篇小说集。书中共有十八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以事例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生动而不失风趣,让我非常着迷,百看不厌。
整篇文章都是由人物的外号开头,正如“泥人张”,“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果不其然,泥人张在饭馆里饮酒,当“海张五”拿他开玩笑不尊重他的时候,便拿一块泥用左手飞快地捏起来,一会儿工夫,捏出一个“海张五”的脑袋,栩栩如生!“海张五”都惊呆了!其实,每个奇人背后都付出了许多。像泥人张,他的手艺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不断练习,坚持付出才得到的。在生活中。我们做事要持之以恒。只有不断坚持努力才能获得回报。我有时也会半途而废,现在,我彻底明白了坚持的重要性。
读了《俗世奇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十三
这几年,我订过杂志也买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当属《俗世奇人》。
开始,我只是在五年级下册的语文书中学过一篇《俗世奇人》里的一篇文章《刷子李》,文章后面还有这本书的介绍,它是消遣性的读物,一般这类书读完一次就扔了,但我对它特别钟爱,因为它情节有趣而不低级,高雅而不低庸,所以使我急切的让爸爸买给我看,爸爸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第二天就给我买回来了。
这本书作者是冯骥才,他将每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书的封面很朴素,有着淡蓝色的底,上面有一个长方形的花边,俗世奇人四个黑色楷体大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一拿到这本书,一看到封面就喜欢上了它,就迫不及待地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这让整天奋战在学海里的我很放松,这高雅通俗的文笔无疑使我注入了一支清爽剂,让我全身的细胞跳跃起来得到放松,并且,让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平凡的人用他们平凡的双手创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这本书中总共介绍了十八个人物,如:酒婆、蓝眼、泥人张=绝盗、刷子李等。酒婆是指一个奶奶每天都到酒楼喝酒,酒量惊人,但她侠肝义胆,爱打抱不平,所以深受当地居民的爱戴;蓝眼是一个古玩店老板,一眼就能看出任何古玩的真假无一差错;泥人张的拟任则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还经常送给家里很穷的小朋友一些泥人;绝盗是一个团伙的人每一次都冒充被盗人家属,说被盗人不孝顺,所以去他家偷东西。
书中所有的人我最佩服刷子李,因为他苦练刷墙技术,最终他刷墙要穿一身黑衣服,但白浆从未滴到他的.衣服上,而且他刷的墙非常均匀。刷子李刷墙的浆是他自己研发的,不稠也不稀,颜色也适中,让人一看就心旷神怡,仿佛到了仙境。人们看到刷子李刷墙那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因为他刷墙的声音像大师演奏的乐曲一样格外优美。
俗世奇人心得与感悟(精选14篇)篇十四
以前我最喜欢看漫画书了,它简单明了的图片给我无限轻松,无限愉悦的享受。最讨厌的就是看那满是文字的书了,不能一目十行,要逐字逐句地看,多累呀!可是今年暑假,只是因为在书店里,看了一本书的题目,我就被迷住了!它就是《俗世奇人》。
俗世里,会有什么样的奇人?我脑子里冒出各种问号。是会“水上漂”的武林高手,还是能生吃仙人球的怪人,还是像蜘蛛侠一样会飞沿走壁的超人?带着十二万分的好奇,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
原来,这本书写的是天津许多知名手艺人的传奇故事。你看,刷子李,刷房时穿一身黑衣,刷完房子,身上绝对不会粘上一个白点,如有一个芝麻大的白点,那白刷,不要钱;泥人张,鞋底抠块泥,不用看就能变戏法似地捏出个活灵活现的人,就像把人的脑袋割了放在桌上一般;苏七块更绝,看病者,不论贫富亲梳,先得码七块银元在台上,逢到有人伤筋断骨,他手指一触,隔皮戳肉,用两只手,如燕子一样在病人身上上下翻飞,没等病人感到疼痛骨头就接上了。哎,苏七块要是能马上变出来就好了,让他赶紧治好奶奶扭伤的腰,让奶奶不再疼痛。
还有张大力,华大夫,蓝眼江……个个都身怀绝技,我越看越入迷!
慢慢地,我体会到了,这些人的绝活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就练成的,而是坚持了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才练成的。就如我的弹琴一样。从最简单的“哆”、“来”、“咪”到枯燥的“哈农”指法,从生硬的手指,到熟练的双手配合,每一次进步的背后,都是无数次的辛苦,汗水,甚至是泪水。记得当我第一次完整地弹出一首只有四个音组成的曲子——《大大马铃薯》时,我和妈妈都兴奋得不得了,奶奶甚至说这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乐曲。
现在,每周五晚我都会享受流行音乐节目《中国好声音》。选手的歌曲,听一遍,我就能判断出曲子的节奏是几分之几的拍子;听两遍,我就会哼主旋律了;听三遍,我就恨不得把它弹出来了!厉害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你看,我现在能不能算是一个会“奇事”的“俗人”呢?我正在向“弹琴余”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