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种行为约束,更是一种激励和规范人们行为的工具。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理解,形成团结和和谐的工作氛围。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一
2、加强节气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燃气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使用燃气,自觉节约燃气。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气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气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气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气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登计统计管理,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设置车辆行驶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建立公务车辆单车月行驶公里、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及用油情况台账,每月定期张榜公布。
6、加强油耗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季度及年度车辆油耗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7、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制度,认真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规定。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报废。
9、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公务用车应优先选购排气量小、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的车辆。
10、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车辆统一派遣规定,提高使用效率。能合车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能用小轿车的,不用旅行车;严格控制长途用车,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公务车辆。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公油私加,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11、教育、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判断和处理汽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倡导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油耗。公务车辆要避免长时间搭载不必要的重物,不超载行驶。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调使用量,正确使用节能模式,降低油耗。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待命,避免停车开启空调等待。
12、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及时更换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润滑油,定期清除燃烧室积炭,保持轮胎气压正常,车辆良好技术状况。
13、定期开展车辆节油知识讲座,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节油驾驶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驾驶技能。
14、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油自觉性。
15、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和“世界无车日”,除特殊公务车及重要公务活动外,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停用公务车,倡导停用私家车,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6、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车辆节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车辆节油目标完成。对在节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车辆油耗严重超标、运行费用严重超支的单位、个人通报批评。
17、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二
进一步规范我院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支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区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医院公务用车,必须集中停放,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务用车实行申请报批制度。一个工作日内用车,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出时间超过一天或市外长途须经分管领导签批。
3、需要用车必须到院办填写派车单,用车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办公室按“轻重缓急”原则或用车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
4、特殊情况临时用车,由办公室视具体情况安排。
5、上级领导或者外单位调车,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交待院办予以安排。
6、若医院车辆不能满足用车安排,而工作确实必须用车,经办公室同意后,可安排以私车公用方式解决,但要做好详细记录。
7、医院公车统一固定停放,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严禁车辆私自外出,需要外出的,必须由医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到院办开具派车单。
1、医院领导公务用车。
2、医院组织各类活动用车。
3、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接待公务用车。
4、医院派出科室外出公务活动用车。
5、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1、公务车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保存,每次加油办公室要在公务用车记录上进行登记备案。
2、加油卡的充值、费用审核由车队办理,财务科审核。
1、车辆保养、维修由车队或指定人员负责,修理必须在定点机构进行。
2、车辆故障修理前必须向院办报告车况,说明原因,并测算出费用,经院办批准后方可处理。
3、出车期间严格按派车单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不得随意私停乱放。
4、车辆发生事故追究司机的`责任(对方全责除外),违章罚款按照处罚款的70%报销,30%由司机个人承担,恶意违章的'罚款由司机自己全额承担。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三
一、车辆维修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各型车辆维修费用定额按照《xxx高速公路总公司工程建设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对超出部分,将根据车况等具体情况按比例从驾驶人员工资中扣除。
二、车辆维修前,驾驶人员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填清维修项目、维修估价,按有关程序批准后方可维修。
三、对单次维修估价在200元(包括2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批,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车管人员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经车管小组会签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四、除差旅等特殊情况,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凭维修申请单在定点厂家维修,厂家凭单结算,对维修换件的,换除旧件需交回车管人员处。
五、车辆维修定点厂家必须是正规国营单位,厂家的'确定由车管小组在一定范围内(至少五家)进行价格、服务、信誉、::实力等比选,由车管小组研究初选一至二家,报分管领导审定。
六、车辆购置附属物品,一律需先填写购买申请单,经车辆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七、洗车费小车每辆车每月不得超过30元,交通车每月不得超过40元。
八、停车费单据必须由用车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九、公务车费报销,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审核,并由专人进行费用分类登记,然后方可报销。
十、定点厂家车辆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单价和总价由车管小组会签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十一、车辆维修等费用每季度核算一次,费用支出和控制情况将作为车辆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肃党纪政纪,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公务用车私驾。机关全体干部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和公务用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以任何理由,未经审批擅自驾驶公务用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
二、严禁公务用车私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公务用车驾驶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务用车为家属、子女其配偶、亲友提供便利;不准使用公务用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休闲旅游、探亲访友、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不准将公务用车出借他人私用。
三、严格规范车辆驾驶行为。全体干部员工在驾驶公务用车及私家车辆时,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自觉遵守车辆停靠和城市管理等规定;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酒店、旅游景点等休闲娱乐场所。非工作时间,除值班车辆或应急工作备用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一律在机关指定位置停放。
四、严格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各局室、开发公司车辆以局室、开发公司管理为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车辆使用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重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
五、不提倡私车公用。个人私车公用办公事,车辆费用不予报销,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
六、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办公室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私驾私用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的,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各局室、开发公司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发生私驾公车被查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除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五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人管理。公务车辆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根据工作缓急安排使用;公车原则上主要保障领导公务用车。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安排。
(二)用车登记。所有用车需填写《派车通知单》,并报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后,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
(三)定人驾驶。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
(四)加油。公务车辆用油须报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加油,并由驾驶员逐月到会计处汇总核算。
(五)车辆管理。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等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按相关规定申报办理。
(一)定点停放。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镇领导批准。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定点维修。车辆正常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统一结算。如若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开张镇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镇党委政府。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开张镇所有备案公用车辆。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七
为规范和合理调配、使用好xx(车牌号:xx)公务车,保证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为便于车辆管理和维护保养,xx车的驾驶人员由公司指定;
3、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
5、确因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在总经办办理用车手续,填写“非公务用车记录表”;非公务用车使用人须支付汽油费、过路费、违章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总经办在考核公车月度里程数时,应扣除非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里程数。
6、车辆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油卡由总经办保管,并设置“车辆用油登记表”,记录每次加油的里程数和加油量。
5、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车辆使用部门将上月填写完整的车辆各项记录表交总经办存档,作为备查和考核的依据。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经办联络,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1、公车的检修需到总经办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示分管总经办的公司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八
20__年8月初,我单位根据海运管[20__]17号《海勃湾运输管理所关于转发市运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单位内部车辆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自查情况如下:
根据文件要求,我单位现有安全生产制度、培训制度、车辆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制度等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制度对各类车辆进行管理。
二、危货运输车辆。
我单位对加气母站天然气转运槽车进行了检查,车辆情况良好,包括车内应配有的各类设备及车辆使用证件齐全,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天然气转运槽车现上路行驶正常。因为槽车运输的危险性,每次进行天然气运输时,都会避开车流高峰期,选择路况较好的线路行驶,并严格要求司机禁止发生超速、酒后驾车等违规驾驶情况发生。
三、人员管理。
我单位一直坚持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要求各类运行、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及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现有槽车司机及押运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四、应急管理。
我单位于4月在加气站组织开展了一次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站内人员提高了应急反应速度,熟悉了应急预案。
五、站内安全管理情况。
我单位加气站对槽车严格进行管理,每次出车要填写行车记录,并由押运员与槽车司机共同签字确认,做到出车情况有据可查。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九
为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档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接待范围。
1、国家、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其他地市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
2、与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市直部门、区县和乡镇的领导。
3、经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其他客人。
三、接待程序。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各位局领导和各科室接到来客通知后,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办公室请示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
2、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局长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定宾馆联系办理,按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四、接待标准。
1、宴请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情周到,又让客人满意,就餐标准由陪餐人员按每个季节的一般就餐标准灵活掌握安排。同时,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人员不属对口的,一般不参加接待。
2、陪餐人数:为压缩开支,要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不论是上级还是其他单位来人,都要严格控制一客多陪,具体陪客人员原则上由局领导指派,陪餐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
3、住宿:地厅级以上领导一般安排套间,县处级领导一般安排标准间,其他客人一般安排标准间或三人间。
五、接待要求。
1、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风味,原则上只用本地茶水、酒和饮料。
2、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纰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执行同城不吃请的规定,准确把握接待规格。
3、符合接待规定的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在指定宾馆食宿,市委、市政府另有接待标准的除外。接待结束后,接待经办人员要当场核清餐单费用并签字,由办公室定期与宾馆结算。凡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在其他地方接待客人,无《接待批办单》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接待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单立科目,单独记账。财务人员将每季度向局长汇报一次;每半年向局党组会汇报一次;年底向全体人员进行通报。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十
1、驾驶员管理。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室应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行车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驾驶员要增强责任感和纪律性,按照“安全、准时、整洁、保密”的要求,确保安全任务。
2、车辆调配管理。局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局公务车辆首先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各科室凡需工作用车,需提前一天由科长到办公室登记,说明工作内容、人数、去向和时间,由办公室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和车辆状况统一安排;为照顾各方用车,在同一天时间内,一个科室一般只能要求安排一辆车,不同科室外出去同一方向的原则上合并用车;车辆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需经局领导批准。节假日、双休日除公务用车外,一般不安排车辆,确需用车,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3、车辆停放管理。非公务活动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定点存放。在完成每一次出车任务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节假日安排值班车辆,主要供值班人员处理急事和突发性事件时使用,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使用值班车辆。
4、车辆维护、费用报销管理。车辆维修、添置车内用品,需填报汽车维修联系单,经同意后方可到指定汽车修理厂修理并领取所需用品;燃料购置按政府采购统一规定,()到指定的石油公司办理加油卡进行充值,充值费用由司机填写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批准后再办理报销。车辆外出需现金补充汽油时,其费用发票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公车保险、维修、加油、车辆通行费支出及行驶里程等情况每季在单位公开栏进行公布。
5、其他规定:局公务车辆实行驾驶员专人负责制,驾驶员要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要按交办的任务出车,不得私自出车或借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借、私驾、私用;如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产生的罚款等,80%予以报销,20%个人自负。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正常运转,参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交通车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
第三条驾驶员与车辆相对固定,实行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全体驾驶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的办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采用'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管理;负责车辆费用预算的申报;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对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财务部是车辆费用的管理部门;车辆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七条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所填路线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员随意变更路线的行为,车辆管理员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统的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第八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驶入制定场所。
第九条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相对固定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外聘驾驶员试行担保人制度。外聘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处证实,即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司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配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
第十四条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不带车辆出差时,其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公司领导带车出差时,驾驶员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差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统一组织的公务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第十七条根据车型的技术参数比对,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油耗标准、轮胎更换标准。
第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车辆在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由综合办公室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
第十九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单车档案,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停车费等内容。
第二十条节假日、双休日综合办公室要对公务车辆进行封存,综合办公室要建立车辆封存登记台账,封存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在节假日、双休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班时间进行,,封存后车辆钥匙交由值班司机统一保管。
第二十一条车辆调度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市内公务用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外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下要带车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为保障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公务用车,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驾驶员值班;各部门若在此期间用车,应提前同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预约。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申请公务用车,应尽量避免申请二车次(含二车次)以上用车。
(一)申请原则。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填单申请或电话申请,填单即填写《派车单》,经审批后,方可派车;公司领导用车,由出车司机负责填写;如遇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填写《派车单》时,事后必需补填;电话申请即通过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
(二)统筹原则。公司机关车辆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
(三)公平原则。车辆管理人员按《派车单》审批的时间,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时原则。车辆管理员接到审批后的《派车单》,应在15分钟内安排好出行车辆,并通知司机与用车人员联系。
(五)优先原则。车辆调度紧张时,优先安排重要或紧急事务的职工用车。
(六)效率原则。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不同部门用车,合并派一辆车。
(一)出差用车。
1、省内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2、省外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3、机场接送用车。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二)市内公务用车。
1、市内用车:用车人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应联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2、职工加班用车:加班职工应在下午6点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申请公务用车,尽量避免同时申请二车次或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八条车辆调度紧张时,车辆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用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十条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差旅费;公司领导用车,司机报销差旅费时应由用车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车辆全部使用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综合办公室要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据,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报销。
第三十二条车辆过桥费按派车正常行驶路线司机据实报销。
第三十三条正常出勤车辆每月每车停车费、洗车费、安全公里补助费标准由综合办公室参照上级单位管理标准,按照具体情况制定。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小车洗、停费标准不超过320元/月x辆。
第三十四条所有驾驶员(除为公司领导定向服务的驾驶员)原则上不得发生住宿费,住宿费由车辆使用人员统一结算,确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发生的住宿费必须由车辆管理员确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领导因公外出发生的住宿由驾驶员统一结算,报销时先由使用车辆的公司领导确认签字,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报账程序报销。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的补助。
(一)驾驶员差旅费补助按上级单位及hb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驾驶员出车按0、15元/公里提取补助费,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
第三十六条公务车辆的实际报销里程数原则上以车辆里程表的里程数确定,超出油耗标准的不予报销燃油费和公里补助。
第三十七条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第三十九条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对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小修、清洁一般由驾驶员自己动手,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严把修理质量关。
第四十条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再进行车辆的维修。
第四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的申报审批程序。
维修点出具相关费用凭证并公章——驾驶员书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车辆管理员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核——修理厂维修(保养)。
第四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的内容及标准。
(一)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执行统一标准。(附件一)。
(二)新车首次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三)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四)车辆需进4s店或汽车厂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
(五)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经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请示处理方案。
(六)维修更换部件时,须由车辆管理员进行验审。
(七)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审批的项目进行,修理厂、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确需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时,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维修,否则超项目的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经车辆管理员直接向公司领导确认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新增维修项目手续。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任何形式的维修、保养、装饰等一次性总费用达到4000元的,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三条车辆维修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车辆派修单》一式三份,由修理厂、车辆管理员和驾驶员分别留存。结算修理费时,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四十四条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1—2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停、先让),严禁遮牌套牌,鲁莽驾驶,违章行车。
(二)驾驶员必须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四清'(即保持空气、机油、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三)驾驶员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态,检查刹车及转向系统,检查车辆的油(汽油和机油)、气(轮胎气)、水是否充足,灭火器是否完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车况及设施完好。
(四)驾驶员在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时刻关注路面情况,安全驾驶。开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五)驾驶员在长途出车前要确保充足睡眠,严禁出车前酗酒赌博等行为。长途连续驾驶超过2个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疲劳驾驶。
(六)驾驶员在出车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好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要将钥匙交给值班人员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七)驾驶员在车辆外出停放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的停车场,要做好车辆防盗抢工作,驾驶员远离车辆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如车内有贵重物品,司乘人员要随身携带,防止丢失。
(八)遇到雨雪雾、道路结冰等特殊天气时,小车班应尽量避免安排出车,确因需要出车时,要有应急预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防滑链、开启防雾灯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遇特殊天气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九)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时(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时,按限速要求行驶),市区公路不得超过该区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强超强会、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因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自负,追究相关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严禁超速行驶,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
(十)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证件,遇到交警检查时应主动配合,严禁逃避各类检查。驾驶员不得随意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予其他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驾驶员24小时手机开机,不得随意关机。造成无法联系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及两次以上停车学习。
(十二)驾驶员丢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后损失差额由驾驶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财务,并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乘车人员安全管理。
(一)乘车人员要尊重驾驶员,听从驾驶员的提醒,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二)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将头、手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窗外。
(三)乘车人员要文明乘车,不准在车上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
(四)乘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五)乘车人员不准给驾驶员提出违章、超速等无理要求,对于乘车人员的违规要求,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一)要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驾驶员熟知交通法规,遵章守纪、安全驾驶,并建立培训记录和台账。
(二)聘用驾驶员时,要求驾龄必须达到3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否则不予聘用;对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驾驶员必需有担保人,担保人要签订担保书,驾驶员要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三)要严格驾驶员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四)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车辆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车辆安全性能检查,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注意车辆卫生,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五)公司人员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尽量选乘火车,动车,飞机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况确需派车的,按规定进行审批。
(六)原则上不安排职工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确需派车时,按规定进行审批。
(七)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予专职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学驾,禁止公车私用。
(八)下班后、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非业务用车一律统一停放,钥匙上交,车辆封存。
(九)综合办公室应随时掌握驾驶员思想、身体、家庭等情况,预防驾驶员带不良情绪开车。
第四十七条职能部门安全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出行、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出车手续。
(三)公司依据以上要求,要定期对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于考评结果极差的驾驶人员要及时辞退。
(四)安全管理部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定期掌握车辆违章驾驶等情况,实行奖优罚劣,驾驶员的年度安全奖要与安全行车记录挂钩,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兑现。
第四十八条车辆管理员要随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条发生交通事故后,严禁驾驶员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五十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车辆管理员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第五十二条驾驶员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过度磨损或其它损失,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停职学习。造成机械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的人身赔偿处理由产品经销公司研究决定。
第五十五条对驾驶员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所有费用全部自理,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六条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发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条对实现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年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无责任事故,是指未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无责任。
(一)公司机关各级领导或职工不得私自安排驾驶员出车,未经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否则,对驾驶员按违纪处理。
(二)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否则,一经发现,单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
第五十九条全年行车费用节余,按比例提奖。
第六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二:车辆派修单。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十二
编号:
用车事由车辆种类搭乘人员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申请部门填写。
目的地预计用车时间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车牌号码年月日时分起至年公里。
主管领导驾驶员姓名月日时分止。
审核部门填写驾驶人员填写。
派用车种类实际用车时间出车前总里程数收车后总里程数备注:
本次出车行车里程公里收车时间。
驾驶员签字:
注:1、单位职工因公务用车需先到办公室领取公务用车派车单,填好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审核部门领导审批后生效。2、原则用公务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配。3、无派车单一律不能公务结算,行为自负。4、本派车单由申请用车部门填写后送综合办公室签字确认后交指定驾驶员,驾驶员凭此单出车,收车后由驾驶员及时交回综合办公室存档。
公务车管理制度排版(汇总13篇)篇十三
1、本单位的车辆为公务用车,各部门所属车辆由部门自行调派使用。
2、严禁用公车参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扫墓、接送子女上下学、接送亲友办私事等私人活动。
3、严禁无行业驾驶资格证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公务和非公务活动中私自驾驶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私自出车。
5、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6、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抢等后果,除按交通安全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外,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7、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并写出深刻检查。
8、双休日、节假日、下班后、无工作用车时,驾驶员应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入库。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安保物业科保管。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