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以下范文是根据市场上常见的合同协议模板整理而成的,希望对您的合同编写有所帮助。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一
首先,先明确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在现在这个社会,公证已经成为了大众心理普遍认可的一道有公信力的程序,所以很多人都考虑,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否有必要公证也成了很多人考虑的一个问题。
事实上,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该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就有了法律上的.效力。
只要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经过公证,则其证据的证明效力是比较强的。
所以说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双方可协商进行,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就可以去公证处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二
2、要在开头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
3、在协议中不得出现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的内容。
4、赡养协议中必须写清楚被赡养人与赡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
5、必须写明被赡养人生病时,赡养人必须给予及时的医治,并且生活照料与护理。
6、被赡养人如果无力支付医疗、护理和照料产生的费用,应有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由赡养人护理。
8、除了以上保障被赡养人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在条款中体现赡养人不得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侵占被赡养人的财产。
在起草赡养协议的时候尽量写的具体,全面。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三
一、基本事实。
1、甲方二人系夫妻关系,乙方二人系父子关系,乙方唐代兴系甲方女婿,乙方唐浩彬系甲方外孙。
2、甲方之女,乙方唐代兴之妻,唐浩彬之母向丽蓉于20xx年3月患精神分裂症,于20xx年5月4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乙方唐代兴之父家(丰都县三合镇沙湾路148号1幢7-2)坠楼至死。
3、乙方唐代兴与向丽蓉于1995年7月17日登记结婚,后于1997年8月18日生育子唐浩彬。后由于唐代兴与向丽蓉夫妻感情破裂,于20xx年4月24日协议离婚,其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居委雪玉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3.46平方米归向丽蓉所有,并于20xx年5月25日变更为权利人向丽蓉。后在20xx年4月26日唐代兴与向丽蓉又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复婚登记)。
4、死者向丽蓉在离婚后向其二姐向丽蓉借人民币5000元用于购买房屋地板砖,尚未归还。
5、唐代兴在20xx年3月向向丽蓉的大姐向丽华借人民币5000元用于妙股用尚未归还。
二、遗产。
1、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3.46平方米)估价为3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继承人。
父亲:向进超,母亲:秦大珍,丈夫:唐代兴,儿子:唐浩彬。
四、经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分割协议:
1、坐落在丰都县三合镇雪玉路一支路69号附1-2号住房归向进超、秦大珍共同所有。
2、由向进超、秦大珍补偿给唐代兴、唐浩彬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150000.00元)。
3、向丽华的借款5000元由唐代兴偿还。
4、唐代兴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配合向进超、秦大珍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履行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时,由甲方支付乙方现金捌万元,其余的由甲方交中证人保管,待该房的变更登记结束后,甲方领到房屋产权证时,中证人方能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时,乙方必须将向丽蓉的身份证、火化证、户口簿,该房的水、电、气卡交给甲方。
六、该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合法律服务所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二oxx年九月二日。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四
甲、乙双方系被继承人胡志远妻、子,现甲、乙双方针对遗产继承问题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遗产范围:
经甲、乙双方确认,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如下:
2、位于七里庙原二印房产一套,建筑面积30.38㎡.(甲方提供的数据)地址为汉阳区五里街五合村6栋29号1-1室.
二、遗产分配方案:
1、位于国棉社区房产现由于即将拆迁,拆迁款金额约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4、位于七里庙原二印房产由甲方继承;
5、甲、乙双方在收到各自相应的拆迁款项后将再无任何利益瓜葛。
三、违约责任:
3、甲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将款项汇给乙方指定账号,甲方每逾期一日,将按照补偿给乙方款项的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约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5、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与两位见证方各持一份;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签约时间:乙方:身份证号:见证方:年月日。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五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3、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4、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六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不需要公证。而公证的效力在于证明该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具有公信力,不仅在日常中比普通协议有效力,即使在法庭比一般协议而言,具有不需要举证证明其来源及合法性等优点。总的来说,假如要做到万无一失,最好去做公证!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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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书。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得损害子女的利益!
1、必须双方自愿。
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6、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7、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9、办理过结婚登记。
10、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七
被赡养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赡养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赡养人每月付给被赡养人适当零用钱。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5、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
6、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7、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8、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9、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0、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1、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2、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3、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4、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_______________。
被赡养人: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八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社区居民)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社区居民)。
丙方:______(__系__社区居民,__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同意,由_____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_____与原配妻子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___,次女_____。
甲方之二_____与原配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_(已故)甲方_____和______在______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人,现年___岁。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人,现年___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______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
见证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九
解答:离婚协议无需经过公证,因为该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这份协议就有了法律上的效力。
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就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
甲方:
乙方(用户):
乙方因用水需要,向甲方提出供水的需求。
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和方便用户,同时也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特订立如下协议,望双方信守执行:
1、乙方应遵守《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维护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保证乙方供水区域管网的水质、水压合格率,确保用水安全。
3、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应由甲方确定接水点、管道走向、立管位置、阀位、表位及开口点,并可预留未报装用户的接口点,以利今后其他用户报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4、再报装接水时,乙方应缴纳甲方规定所需的接水管材及附属配件的报装费用。
如遇到户外管道已经堵塞、腐烂的,应同时办理户外水管改装和路面开挖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确保乙方正常供水。
5、甲方如需停水,提前告知乙方,并优先供水。
6、甲方应按照安装规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7、甲方应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计量准确,乙方应保护好表前水管、水表、表箱等供水设施不至于损伤、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8、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表前阀门、水表及塑封,以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行为,根据《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水费,甲方将按照《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10、凡是乙方在报装立户前发生的供水费用,应无条件给予缴纳清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报装河保留追交水费的权利。
11、如与其他问题,参照《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用水结束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一
甲、乙双方经充分交谈,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实行分居。
分居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分居期间,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区________楼________号住房,由________方居住。
屋内家具、电器等物,由________方使用。
________方另行寻找房屋,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三、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他方不得主张其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双方一致同意并约定,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_(签字)
协议人(乙方):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历经**余年,生有**和**,共**个子女,系合法夫妻。
现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经多次沟通无效,又怕离婚后后悔,最后经多次协商,夫妻双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试离婚)协议书》如下:
1:夫妻分居由**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2:夫妻分居期间,可互不为对方尽夫妻生活义务,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归各自所有,互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分居期间,双方应从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费用和一定的时间来,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抚育孩子。
此项用途的信用卡,由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无随便支取的权力。
若用此款时,必须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进行。
夫妻双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码,以此来保留各自应有的权利。
5:双方各自的父母,应由各自抚养,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
6:现在**街**号的*室*厅有阳台车库共**平米的房子,可由*方居住。
没有住房的*方,要自行解决,但*方保留拥有房子一半的权益;对生活困难。
没有住房的一方,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7:在分居期间,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归各自所有,互不再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无夫妻间互帮互助的义务。
8: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归所产生债权及债务的一方处理并承担;对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并承担,且有协助对方处理的义务;对因抚育孩子将要产生的债务,必须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进行。
否则,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9: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均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与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均无私自处理。
藏匿和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
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包括存款,车。房。家居。电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单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随本协议交由公证机关保存。
对违背此条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对相应财产十倍价值的权力。
11:对夫妻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各归各自所有。
但也应列出详细的清单,随同婚后共同财产清单和本协议,一并交由公证机关存档。
12:孩子暂随*方居住生活。
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适当的多拿一部分抚育费。
13:夫妻双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联系父母的权力。
14: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对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视权。
15:为让孩子不受影响,夫妻双方虽然分居,但应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机号码并畅通,以便夫妻双方为了孩子而联系对方之用。
16:对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仍由夫妻共同处理并等价偿还。
17:本协议由交公证机关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证机关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证机关保留备案。
19:分居期间,夫妻各自所产生的生活费用(包括医疗费和其它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并偿还。
20:本协议失效后,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是否合居,还是正式协议或诉讼离婚。
21:违背以上条款者,另一方保留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的权力。
此致:******公证处。
甲方:姓名手印处乙方:姓名手印处
****年**月**日****年**月**日
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一般分居协议只对子女的临时抚养、财产的占有、使用及处分作出约定,但特殊情况下,也会就现有财产的归属做一个全面的约定。
分居协议原则上一经签字即为生效,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签订分居协议希望能以公证、律师见证等正规形式确认下来。
而由于对分居协议内容构成要件尚未达成共识,同时,公证处也不可能证明夫妻确实分居,所以公证处一般会拒绝受理。
基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二)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三)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五)分居的终止。
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由于分居期间双方的人身关系尚未解除,因此需要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而在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也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
但就分居协议而言,其实没有必要办理公证,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见证。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二
离婚是指夫妻两者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两者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两者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两者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两者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 ×××××××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甲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两者的婚生子女×××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两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两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两者,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儿子陈××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xxx元,在每月xx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 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两者日后重新商量。
八、陈×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商量,达成一 致后可按商量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两者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两者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三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分行。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个人结算账户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一)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并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
(二)及时、准确地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为甲方提供账务核对、挂失、临时挂失和更改密码等服务。
(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可使用该保密信息,乙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他使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及双方在其他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凭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甲方以临时身份证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携正式身份证到乙方营业网点,修改账户资料中的证件内容。如有个人资料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正确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开立个人结算户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和存折账户应预留密码。甲方收到借记卡时应当面确认借记卡完整无损,及时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凡乙方根据借记卡(或存折)和密码为甲方办理的业务,因密码泄露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开立个人支票户,应本人办理并预留签章,乙方根据签章为甲方办理业务。甲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签章的,本人应出具经其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在其开户网点办理。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主动与乙方核对账务。甲方发生账务后应及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设备等设施核对账务,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如果甲方从交易发生日起3个月内(以自然日计算)未对账户信息向乙方提出疑问,则视为对交易记录无异议。
第七条甲方应了解并同意以下做法。
(一)借记卡开卡时,借记卡及其主账户将自动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销卡视同个人结算账户销户,与借记卡关联的活期账户自动转为储蓄账户。
(二)借记卡及相勾联的活期账户均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正在办理代发工资、消费信贷扣款、代缴费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得销户。借记卡如有相关联的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或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不得注销。
第九条甲方应承担因未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乙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四
申诉人:何**,女,1945年**月**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住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观塘月华街平成里运通楼5楼,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
申诉人:何**,女,1948年**月**日出生,住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长安大街**号。
申诉人:韩**,女,1979年**月**日出生,住住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永安大街成安巷4号。
申诉人:韩**,男,1951年**月**日出生,住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云桥街双桥眼**号。
被申诉人:何**,女,1955年9月2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住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荷景花园一区三街一座502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
被申诉人:何**,女,1953年3月19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住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南村云桥市街19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
申诉请求:依法对(2011)穗中法民五终字第**号及(2011)穗中法民五终字第**号提起再审。
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对于事实的认定不清,判决缺乏事实依据。
原二审法院认为申诉人人在一审法院审理的(2007)番法民一初。
字第***号民事案件中确认讼争房产和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南村云桥市街12号房屋价值为**万元和**万元,并将此价值确认作为原审析产纠纷的讼争价值。对此,申诉人不予认可,申诉人认为二审法院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原审讼争房产评估作价并作为原审析产纠纷审理的案件事实而非草率地按照(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中所确认的价值来认定讼争房产的的现行价值并径直让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来竞价并分割。
首先,原审法院没有认识到(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系遗产继承确权纠纷而非析产纠纷,讼争房产的价值并非该案迫切需要查明的核心事实,因此,(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中法院对于讼争房产价值的认定没有深究仅仅征询申诉人双方的估计,而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双方之所以将讼争房产的价值确认为**万元和**万元当时主要是考虑到该案并未涉及到析产而未能据实评估作价,因此(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对于讼争房产的价值认定实际与客观事实是不符的,退一步说,(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因处理不当已被二审法院改判,该等未经审慎评估的事实也就更加不能想当然地被直接作为引用作为处理原审“分家析产纠纷”的案件事实。
同时,原审法院也没有认识原审案件已非确认纠纷而是析产纠纷,析产纠纷处理的关键事实之一便是明确析产标的即时价值从而便于各方对于讼争房产的分割和处理,包括原审法院后来作出的所谓公平竞价处理,但是,价值非恒定其必定是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变动的,而原审讼争房产自身的价值随着宏观经济增长相应增长,且不论(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发生之时讼争房产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原仅达**万元以及**万元的建造成本,就是原审案件离(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审判之时数年间价值变动也是天翻地覆,因此,无论如何原审法院也应当也不应机械地按照(2007)番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案件对于讼争房产所确认的“造价”来认定为讼争房产的现时价值,而应当在案件审理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即时价值进行评估从而为申诉人及被申诉人各方之间的公平竞价以及分割提供一个相关客观真实的价值参考。
因此,原审对于案件关键事实的认定不清,判决缺乏事实依据。
二,原审判决不单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如前文所论述,在原审对于讼争房屋价值的案件事实未依法审。
慎查明的'基础上遂抛出所谓公平竞价方案,此举无疑置各继承人于恶性竞争的境地,丝毫不利于析产纠纷的解决,申诉人多次主张法院对讼争房产进行评估作价从而为各方公平竞价提供合理的参考基础,然而令人唏嘘不已的是,原一审法院对申诉人的请求不予理会,诚然,申诉人不参与竞价的行为显得消极,然而原一审法院也是难辞其咎的。
更有甚者,原一审法院认定申诉人放弃竞价权后竟“爽快“地应被申诉人何丽贞及何丽金请求重新对讼争房屋进行评估鉴定,如此区别对待此举无疑让人唏嘘、惊叹,而也正因为原审法院在事实上的错误认定以及在程序上的错误操作使得本来明确的析产纠纷变得异常复杂,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由血浓于水的至亲反目成仇,从此申诉人难以踏入见证儿时成长的祖屋版半步,更有甚者,申诉人多年来一直想将父母何银何九的画像悬于祖屋的心愿也一直未能实现,而被申诉人于讼争房屋所在土地上擅自修建违章建筑谋求不法利益,虽申诉人向政府各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反映,然后该违章建筑始终未能依法拆除。
申诉人虽离乡背井多年,然而当年在讼争地村集体的各位德高望重的父老相亲无不争相支持,如周**(1933年**月**日生,于1981年担任**治保主任,副书记及正书记等职务,在职二十五年),如梁**(1936年**月**日生,1975年至1980年间担任前任南村大队书记),如何**(1933年**月**日,1953年担任**村长,1955年**党支部书记,直至1977年病退),如何**(1945年**月**日生,),他们均一致为申诉人就讼争房屋的历史沿革及客观事实书面证明(详见原审案卷材料)。
在和申诉人接触的过程中,常听到其喃喃自语道其先生及儿子曾参加过越南战争,彼时,众人唯恐自己家人踏足战场,而她则是鼓励并动员自己的先生及儿子参加战争保家卫国,其感叹时至今日而轮到自己来保卫先人的历史遗产却始终未能办到?申诉人也常常会提到钓鱼岛的例子,并表示无论日本人占领了多长时间都始终改变不了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事实,并表示历史是需要尊重并传承的。
在现今社会基本伦理价值观集体失落的时代一个年入古稀的老人却有此等胸襟和见识且如此坚持与执着是难能可贵并令人感动震撼的,在步入人生倒数的几年以来申诉人四处走访不为世俗的钱财和名利,只为实现心中所恪守的朴素的伦理价值——保全历史并维护父母亲遗留祖业的完整性。法律的基本精神在于实现公平正义并致力于形成公序良俗,然而原审法院作出如此判决无疑是南辕北辙,倘若不予再审并依法改判,无论是对本案申诉人还是对全社会都会是莫大的伤害。
综上,原审判决无论是事实认定还是程序操作均是错误的或者不适当的,请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再审对原审讼争房产按程序进行合理分配并依法改判以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该等析产纠纷的圆满处理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
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朱宝成律师。
日期:2012年月日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五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由于女方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女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女性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或者请律师代表自己与男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规定,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一致签订的,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签字确认后,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原协议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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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现就共同设立联名账户,以确保丙方能够按时向公司支付借款利息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三、该账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除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四、丙方应该在12月日前完成向公司的融资事宜,并获取融资,如果在前述日期前不能完成融资,且不能获取融资,三方应在2012月日前将联名账户内的资金返还给乙方,不得拖延。
五、违约责任。
1、如果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融资,三方应按照丙方与公司的借款协议的约定,及时将联名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支付融资利息,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转款,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果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内丙方不能融资到账,三方应在2014年12月日前将联名账户内的资金返还给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转款,责任方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向乙方赔偿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日期: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七
人工幼龄林:补偿全部造林投资及培育费,造林投资按每亩400元计算,培育费的补偿标准,前三年按造林投资的7倍补偿,从第四年开始,按照前三年补偿标准每年增加25%。
人工中龄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85%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近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5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成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2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二、天然林林木的补偿标准。
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补偿。
防护林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
特种用途林和珍贵树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疏林地的林木和零星树木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照每亩3000元补偿。
灌木林林木按照每亩1000元补偿。
三、林地补偿标准。
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按照每亩4200元补偿。
疏林地、灌木林地、新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每亩3360元补偿。
防护林林地按照每亩8400元补偿。
特种用途林林地按照每亩12600元补偿。
苗圃地按照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其中,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照每公顷13.5万元计算。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原则上不应该占用,特殊情况经批准征用、占用的,防护林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按照用材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四、其它林木补偿标准。
房前屋后树木(杨、柳、刺槐等)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五、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
安置补助费=(征用林地面积/人均林地面积)×该林地平均年产值×6倍。其中,林地平均年产值按每公顷4000元计算。
六、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
征用、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执行。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八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3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见,法律及法规均不要求公民办理离婚时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公证,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拓展阅读:。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四、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协议书需要证明人(精选19篇)篇十九
具体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约定是以什么方式生效,如签字盖章生效、到一定时间生效。
如果是签字盖章生效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只要盖章即可。
如果是约定到一定时间生效的,而没有日期的,是需要证据证明签约时间来主张生效的。
甲 方:****公司
乙 方:**
鉴于乙方已于2007年5月14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提请辞去所有职务,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辞职申请,现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 年 月 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 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第四条 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 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 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 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收到 公司支付的款项计人民币 元(该款项为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结算款,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本人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本人确认公司已履行完毕所有对本人的义务。本人如认为公司还有其他义务的,本人也承诺放弃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的权利。
收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