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的撰写需要准确收集有关数据和信息,并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和解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方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的调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五是一些边远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左右农村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涉及“三农”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建设构成消极影响。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加大针对“三农”的立法修法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二
20xx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下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文书版权所有。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工程放线率1。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8.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8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3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8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8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余株。
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修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8块,铺设面积88平方米,平整面积9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心家属楼等6处8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下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米,投资3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下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米、需动用土方量3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8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标准高、布局合理、风格新颖别致。
凤凰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天津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6、千童购物中心又为增添新亮点。
千童购物中心属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文化路和北大街交口处,工程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设计为具有现代气息的五层大楼,楼内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电梯、扶梯等,楼外设有占地7亩的停车广场。千童购物中心预计今年1月份竣工,该中心可解决1多人就业,解决超市网点分散的现状,加快盐山以商兴县的步伐。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第四层主体施工。
7、旧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师范、贸易办北、广场西三个低洼住宅区进行了旧房改造,分别实施了文苑小区、吉祥小区和广场小区住宅楼的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造价148万元。二是向阳院、人大北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老二中家属院等低洼住宅小区完成了实地勘测、调查摸底和入户座谈,制定了旧区改造方案,共需拆迁219户,拆迁占地43.85亩,拆迁面积16平方米,需拆迁资金145万元。
(三)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20xx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由建设、工商、公安、土地、交通、盐山镇等12个部门143名队员组成突击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商品占道、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在长达两个月的突击治理过程中,未出现一例下访事件;无一起违法行政事件和不良行为;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西隅村村民、老干部等纷纷赠送锦旗、邮送感谢信件、拨打感谢电话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月24日,城区环境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专门成立了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组成的46人的盐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邢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圆满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城区环境综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和违规占地治理。
按照“法律文书齐全、法律事实准确、运用法律恰当”的工作原则,依法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多平方米;其中强拆7处,建筑面积23多平方米。依法强制违章施工建筑工地停工15处。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为按照《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建材占道治理。
一是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经营性建材占道治理。依法治理城区沿街门店退店经营3多户次,依法强制执行4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多处,收缴占道物品3多件。清理经营性占道建材3余处,砂石料等6余方,瓷砖、瓦材4万块。东、南大街商品占道、沧庆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占道、沧乐线城区段经营性建材占道、东大街牌坊处水产市场占道等1余年未解决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沿街建筑工地治理。按照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场作业,施工建材不得占用主干道的要求,依法治理不按规定围场作业和建材占道工地15处,清理砂石料82多方,土方1余方,依法强制清理没收砂石料13余方,实心砖16余块。门店、商贩和施工单位的城市环境意识有所提高。
3、广告牌匾治理。
按照依法取缔沿街立式、落地广告牌匾,规范平面广告牌匾的治理原则,对沿街立式、落地、突出墙面和落地广告灯箱等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彻底清理,审批、设计和安装平面广告牌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拆除沿街不规范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55多块,拆除主要路口户外大型落地广告牌匾8处,强拆和收缴广告牌匾11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多块。
4、环境卫生治理。
依照由表及里,由街道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和小街小巷延伸的治理原则,对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重点对外环路两侧、实验小学、阜德医院后、老电力局处、工商路等4余处垃圾死角进行了清理清运。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余方,清运25余方,平整地面37多平方米。二是清理城区沿街建筑物下的“牛皮癣”。清除小广告53多条。三是规范生活垃圾点。在东西大街及扩展段安置了19个玻璃钢垃圾箱,缓解了乱倒垃圾现象。四是增强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发放并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5多份。五是加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力度。城区范围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5、交通治理。
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加大了规范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东、西、南三条大街划定停车线58米;县城十字街、西关红绿灯和东大街东牌坊等路口划定停车警戒线,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城区街道和路口安置停车标志牌,其中安置交通警示牌44块,公交车停车标志牌1块。二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车辆乱停乱放清理疏导和处罚治理力度。共清理疏导违规车辆13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多辆,处罚非法营运车14多辆。三是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摸底工作,需修补面积7725平方米,适时由交通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
6、电力维修。
城区共清理废弃电杆132根,维修坏损线路4余处,清理废弃线路2多米,新铺设电缆9多米。东、西、南、北大街,北环路、文化路等处路灯基本达到亮化要求。
7、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安置。
一是东大街东扩段专业市场清理安置。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处,清理柴草、垃圾等杂物26方,清理占道建材1余方,平整专业市场87平方米,设置了苗木花卉、旧货、水产、粮食交易、宠物和实心砖6个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的安置既收回了违法占地,解决了东大街东扩段脏乱差问题;又规范了专业市场,带动了县城东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便民市场安置。在商贸城、东城路商业街、劝业场、工商路、农行路、西关小桥南路、老南大街电力局段共安置了7个便民市场,从源头下缓解了流商乱摆摊点问题,使城区范围内市场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8、城区国省道出入路口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再现城市新亮点。
为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对城区国省道六个出入路口(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西环路与西大街交口、南环路与沧乐线交口、南环路与沧庆路交口、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北环路与28国道交口)进行了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六个路口的道路硬化维修建设工作。二是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的凤池环岛和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绿化小品的绿化包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六个路口设置安装大型广告牌匾。大型公益、招商广告的设置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招投标,由惠风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目前,设置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完成了28国道、沧乐线和武港线城区段出入口六个城建界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二、影响城建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三路拆迁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变更土地性质手续烦琐,需省、市土地部门逐级审批。集体无存量土地,宅基地需从拆迁所涉及村庄的村民手中征用。二是资金筹集问题。
解决措施:一是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征用步伐,积极做好相关村民的思想工作,由盐山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再按照积极稳妥、公开实施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和补偿。二是统筹考虑农民土地补偿纠纷问题,既考虑全县整体利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个人利益,采取综合地价、医疗保险、农民就业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三是统筹谋划,资金渠道多元化,确保拆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
(二)城区排水工作文书版权所有。
存在问题:一是街道排水管渠老化、破损和毁坏,部分或全部丧失排水能力,主要有:北环路全段淤积严重,排水功能基本丧失;北大街排水不畅,特别是文化路口,下雨积水严重;28国道两侧排水沟严重淤积,高达三分之二;海泊路全段有沟无渠,完全丧失排水能力。二是旧城区部分低洼单位和小区存在积水问题,排水不畅。主要有二中、人大、人行、水利局、实验小学、老房产家属院和南环路南侧老工业区等25处险区险段,远远达不到排水要求,老百姓意见很大。
解决措施:针对排水设施问题,由于排水工程投资大,建议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下,根据轻重缓急,对现有老区所有排水沟渠分阶段分步骤重新维修,彻底解决城区排水问题。针对低洼小区积水问题,为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可暂时用机械强排方式解决,建议有针对性的修建改造低洼小区周边区域排水设施。从长远来看,加快旧区改造步伐,对低洼小区逐步进行改造,从根本下解决积水问题。
(三)城市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城区居民、门店户、机关单位保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差,乱仍乱倒、乱贴乱画、破坏市政设施等不良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治理工作不予配合甚至增加阻力,致使有些工作不到位。三是虽然县委县政府今年春季进行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成立了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但是联合执法还处在初级阶段,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还不完善。四是由于城区内环卫设施严重不足,无垃圾中转站,无封闭的垃圾运输工具,大部分居民小区内无垃圾池,垃圾乱倒现象未能根本解决。环卫工人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卫生清扫标准人均清扫面积为5m2,而我县城区清扫面积为72m2,仅有清扫工人53名,人均清扫面积近14m2。
解决措施: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高压态势,防止治理工作反弹。在电视台开辟长期专题宣传栏目,抓好典型报道;结合“八荣八耻”活动,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素质和城建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确保综合治理成果长效巩固。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督查制度,将城建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各单位的创建意识,使全县下下形成抓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处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综治队员的整体素质,将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四是增设环卫设施和设备,增加环卫工人。投资95万元在居民小区和外环路修建29个垃圾中转站,在东西南北大街设置垃圾筒157个、果皮箱164个;新增封闭式垃圾运输车2辆、挂式运输车1辆。环卫清扫工人由目前的53名增加到1名,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20xx年列入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工程年内预计完成情况。
(一)规划编制。
《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在完成市规划局审定的基础下,年内重点搞好土地规划的审批,通过市政府批准。
“两区两路”(即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和千童大街、凤凰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待领导审定后,年内报人大立法通过,把城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西段拆建工程。
年内完成三条道路的整体拆迁和路基工程。
(三)城区供水工程。
年内完成投资257万元的一期城区供水工程建设。
(四)排水工程。
下半年完成长386米的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对原有出水口进一步清淤疏通;对旧城区低洼小区进行机械强排;对旧城积水区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城区居民安全度汛。
(五)住宅小区建设。
年内完成龙凤福园、海棠名人、恩际小区、天泰小区、宏润小区、金三角小区、丽景花园、吉祥小区、实验小区、广场西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凤凰花园住宅小区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文苑小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小区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
(六)公用设施建设。
1、千童购物中心建设工程。今年1月份竣工投入使用。
2、一中迁建工程。年内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3、县医院门诊楼建设工程。投资2万元、建筑面积22平方米。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七)城市管理。
在城区环境突击治理的基础下,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完成建章立制,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巩固治理成果,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将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城市建设对增加地方税收的贡献情况。
20xx年以来,盐山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下半年城市建设地方税收收入较20xx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
(一)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下半年我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13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按销售收入的9.57计算,可为我县带来税收收入3732万元。经调查,下半年共实现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24万元,其中营业税34万元、企业所得税88万元、其它小税种2万元。20xx年同期无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二)建筑业税收收入。
下半年一建、二建、三建公司共承揽各类建设工程3项,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造价1.1亿元,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共415万元,其中营业税347万元、企业所得税4万元、个人所得税19万元、城建税5万元、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2万元、土地增值税1万元、印花税1万元。20xx年同期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151万元,20xx年下半年较20xx年同期增长174.8。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三
以来,xxx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下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下半年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及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城建工程实施情况。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xx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x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工程放线率1。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8.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8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3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8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8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余株。
下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修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8块,铺设面积88平方米,平整面积9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心家属楼等6处8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下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米,投资3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下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米、需动用土方量3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8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标准高、布局合理、风格新颖别致。
凤凰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天津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6、千童购物中心又为xxx增添新亮点。
千童购物中心属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文化路和北大街交口处,工程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设计为具有现代气息的五层大楼,楼内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电梯、扶梯等,楼外设有占地7亩的停车广场。千童购物中心预计今年1月份竣工,该中心可解决1多人就业,解决超市网点分散的现状,加快盐山以商兴县的步伐。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第四层主体施工。
7、旧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师范、贸易办北、xxx广场西三个低洼住宅区进行了旧房改造,分别实施了文苑小区、吉祥小区和广场小区住宅楼的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造价148万元。二是向阳院、人大北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老二中家属院等低洼住宅小区完成了实地勘测、调查摸底和入户座谈,制定了旧区改造方案,共需拆迁219户,拆迁占地43.85亩,拆迁面积16平方米,需拆迁资金145万元。
(三)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2017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xx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由建设、工商、公安、土地、交通、盐山镇等12个部门143名队员组成突击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商品占道、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在长达两个月的突击治理过程中,未出现一例下访事件;无一起违法行政事件和不良行为;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西隅村村民、老干部等纷纷赠送锦旗、邮送感谢信件、拨打感谢电话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月24日,城区环境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专门成立了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组成的46人的盐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邢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圆满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城区环境综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和违规占地治理。
按照“法律文书齐全、法律事实准确、运用法律恰当”的工作原则,依法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多平方米;其中强拆7处,建筑面积23多平方米。依法强制违章施工建筑工地停工15处。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为按照《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建材占道治理。
一是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经营性建材占道治理。依法治理城区沿街门店退店经营3多户次,依法强制执行4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多处,收缴占道物品3多件。清理经营性占道建材3余处,砂石料等6余方,瓷砖、瓦材4万块。东、南大街商品占道、沧庆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占道、沧乐线城区段经营性建材占道、东大街牌坊处水产市场占道等1余年未解决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沿街建筑工地治理。按照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场作业,施工建材不得占用主干道的要求,依法治理不按规定围场作业和建材占道工地15处,清理砂石料82多方,土方1余方,依法强制清理没收砂石料13余方,实心砖16余块。门店、商贩和施工单位的城市环境意识有所提高。
3、广告牌匾治理。
按照依法取缔沿街立式、落地广告牌匾,规范平面广告牌匾的治理原则,对沿街立式、落地、突出墙面和落地广告灯箱等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彻底清理,审批、设计和安装平面广告牌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拆除沿街不规范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55多块,拆除主要路口户外大型落地广告牌匾8处,强拆和收缴广告牌匾11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多块。
4、环境卫生治理。
依照由表及里,由街道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和小街小巷延伸的治理原则,对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重点对外环路两侧、实验小学、阜德医院后、老电力局处、工商路等4余处垃圾死角进行了清理清运。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余方,清运25余方,平整地面37多平方米。二是清理城区沿街建筑物下的“牛皮癣”。清除小广告53多条。三是规范生活垃圾点。在东西大街及扩展段安置了19个玻璃钢垃圾箱,缓解了乱倒垃圾现象。四是增强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发放并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5多份。五是加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力度。城区范围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5、交通治理。
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加大了规范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东、西、南三条大街划定停车线58米;县城十字街、西关红绿灯和东大街东牌坊等路口划定停车警戒线,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城区街道和路口安置停车标志牌,其中安置交通警示牌44块,公交车停车标志牌1块。二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车辆乱停乱放清理疏导和处罚治理力度。共清理疏导违规车辆13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多辆,处罚非法营运车14多辆。三是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摸底工作,需修补面积7725平方米,适时由交通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
6、电力维修。
城区共清理废弃电杆132根,维修坏损线路4余处,清理废弃线路2多米,新铺设电缆9多米。东、西、南、北大街,北环路、文化路等处路灯基本达到亮化要求。
7、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安置。
一是东大街东扩段专业市场清理安置。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处,清理柴草、垃圾等杂物26方,清理占道建材1余方,平整专业市场87平方米,设置了苗木花卉、旧货、水产、粮食交易、宠物和实心砖6个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的安置既收回了违法占地,解决了东大街东扩段脏乱差问题;又规范了专业市场,带动了县城东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便民市场安置。在商贸城、东城路商业街、劝业场、工商路、农行路、西关小桥南路、老南大街电力局段共安置了7个便民市场,从源头下缓解了流商乱摆摊点问题,使城区范围内市场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8、城区国省道出入路口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再现城市新亮点。
为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对城区国省道六个出入路口(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西环路与西大街交口、南环路与沧乐线交口、南环路与沧庆路交口、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北环路与28国道交口)进行了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六个路口的道路硬化维修建设工作。二是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的凤池环岛和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绿化小品的绿化包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六个路口设置安装大型广告牌匾。大型公益、招商广告的设置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招投标,由惠风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目前,设置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完成了28国道、沧乐线和武港线城区段出入口六个城建界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二、影响城建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三路拆迁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变更土地性质手续烦琐,需省、市土地部门逐级审批。集体无存量土地,宅基地需从拆迁所涉及村庄的村民手中征用。二是资金筹集问题。
解决措施:一是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征用步伐,积极做好相关村民的思想工作,由盐山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再按照积极稳妥、公开实施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和补偿。二是统筹考虑农民土地补偿纠纷问题,既考虑全县整体利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个人利益,采取综合地价、医疗保险、农民就业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三是统筹谋划,资金渠道多元化,确保拆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
(二)城区排水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街道排水管渠老化、破损和毁坏,部分或全部丧失排水能力,主要有:北环路全段淤积严重,排水功能基本丧失;北大街排水不畅,特别是文化路口,下雨积水严重;28国道两侧排水沟严重淤积,高达三分之二;海泊路全段有沟无渠,完全丧失排水能力。二是旧城区部分低洼单位和小区存在积水问题,排水不畅。主要有二中、人大、人行、水利局、实验小学、老房产家属院和南环路南侧老工业区等25处险区险段,远远达不到排水要求,老百姓意见很大。
解决措施:针对排水设施问题,由于排水工程投资大,建议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下,根据轻重缓急,对现有老区所有排水沟渠分阶段分步骤重新维修,彻底解决城区排水问题。针对低洼小区积水问题,为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可暂时用机械强排方式解决,建议有针对性的修建改造低洼小区周边区域排水设施。从长远来看,加快旧区改造步伐,对低洼小区逐步进行改造,从根本下解决积水问题。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四
"近几年来,xx市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各项事业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浅谈xx法治化城市建设调查报告。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法治城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方面都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经济运行法治环境的变化,最大的风险是对游戏规则缺乏了解,最大的挑战是法治建设的挑战。尤其是xx市处于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之间,城市法治化建设尤其重要。围绕法治xx建设目标,笔者认为:
——注重理论研究,下力气夯实建设法治化城市的基础。
研究如何把xx市建设成现代化城市所需的法制环境,应具备哪些基本要素;研究法治化城市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总体构架和目标,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和总结这些年来xx市在法治化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及经验教训,调查报告《浅谈xx法治化城市建设调查报告》。
——实现四个结合,正确处理和理顺建设法治化城市中的各类关系。一是法治与德治结合。法治不是万能的,法律无法规范的行为应当通过德治来规范。
二是治市与治党结合。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市的具体任务结合起来,把党委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党委的检查与监督功能。
三是**与法制结合。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立法、参与**管理和**监督等形式,来反映自己的愿望,接受法制教育,规范各种行为;正确处理好法治与自治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基层依法治理与村民自治等基层**形式之间的关系,使二者形成合力。
四是立法与法制宣传、法律实施相结合。增加立法透明度,给人民群众知情权。如涉及市民民生等重大问题进行立法时,应举办听证会制度等。
——力求创新突破,为建设法治化城市提供源动力。
一是实现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和突破,学会自觉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调控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事务,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来调整、规范、引导、教育的功能。xx是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xx的城市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制度建设上的创新与突破。在推进“四五”普法的进程中,要重点在机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定期监督、考核的良性运作机制;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培训考试登记制度,使学法、用法成绩成为干部晋升、公务员录用以及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巩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进一步积极探索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外来工人员的学法、用法机制建设,努力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的新突破。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城市进程,关键在依法治理,重点、难点也在依法治理。要以开展“法律进社区”以及总结推广**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法治建设;以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化政府”为目标,大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四是政府法制建设在制度上的创新。
政府要转变观念和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尽可能减少行政权力的直接调控;按照精干高效、降低成本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决定说明理由、当事人被告知、档案资料查阅、行政决定听证等各项制度,抓住政府上网工程的契机,加紧建立公共信息公开系统。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
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如下:
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
“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
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
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
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
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
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
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六
编辑推荐更多文章:
嘎查村领导干部评议排序实行办法调研报告。
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素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xx市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各项事业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法治城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方面都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经济运行法治环境的变化,最大的风险是对游戏规则缺乏了解,最大的挑战是法治建设的挑战。尤其是xx市处于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之间,城市法治化建设尤其重要。围绕法治xx建设目标,笔者认为:
――注重理论研究,下力气夯实建设法治化城市的基础。
研究如何把xx市建设成现代化城市所需的法制环境,应具备哪些基本要素;研究法治化城市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总体构架和目标,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和总结这些年来xx市在法治化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及经验教训。
――实现四个结合,正确处理和理顺建设法治化城市中的各类关系。一是法治与德治结合。法治不是万能的,法律无法规范的行为应当通过德治来规范。
二是治市与治党结合。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市的具体任务结合起来,把党委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党委的检查与监督功能。
三是**与法制结合。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立法、参与**管理和**监督等形式,来反映自己的愿望,接受法制教育,规范各种行为;正确处理好法治与自治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基层依法治理与村民自治等基层**形式之间的关系,使二者形成合力。
四是立法与法制宣传、法律实施相结合。增加立法透明度,给人民群众知情权。如涉及市民民生等重大问题进行立法时,应举办听证会制度等。
――力求创新突破,为建设法治化城市提供源动力。
一是实现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和突破,学会自觉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调控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事务,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来调整、规范、引导、教育的功能。xx是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xx的城市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制度建设上的创新与突破。在推进“四五”普法的进程中,要重点在机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定期监督、考核的良性运作机制;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培训考试登记制度,使学法、用法成绩成为干部晋升、公务员录用以及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巩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进一步积极探索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外来工人员的学法、用法机制建设,努力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的新突破。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城市进程,关键在依法治理,重点、难点也在依法治理。要以开展“法律进社区”以及总结推广**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法治建设;以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化政府”为目标,大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四是政府法制建设在制度上的创新。
政府要转变观念和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尽可能减少行政权力的直接调控;按照精干高效、降低成本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决定说明理由、当事人被告知、档案资料查阅、行政决定听证等各项制度,抓住政府上网工程的契机,加紧建立公共信息公开系统。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七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
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
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
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
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八
救助农村孤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呵护、关爱孤儿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通过对东海县**镇孤儿生活、学习现状及救助状况进行调查,梳理**镇救助孤儿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全面的、可操作性的建议,以形成孤儿的救助体系,力助孤儿健康成才。调研采取问卷调查、集体座谈、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镇24个行政村的孤儿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其中重点选择了44名孤儿、及44名监护人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
一、**镇农村孤儿基本概况。
近年来,由于疾病遗弃和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孤儿数量有所增加,据初步统计,截止9月底,全镇有44名孤儿,其中,男性孤儿占孤儿总数的53.8%;从年龄情况看,6—18岁的孤儿占总数的96.4%,正处于生长发育和入学教育的关键时期;从就学情况看,大多数孤儿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接受高中、大学教育的比重很低,仅有23.6%和10.6%;从致孤原因分析,因疾病遗弃和父母同时不在位的农村孤儿仅有14.2%,单方不在位,另一方主动放弃特别是父死母嫁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事实孤儿”高达85.8%。
调查显示,由于正常家庭关爱的缺失,孤儿的学习生活状况特别是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存在的问题正日益凸显,亟待引起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具体分析:
(一)监护问题。从致孤原因看,单方不在位,另一方主动放弃特别是父死母嫁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事实孤儿”高达75.8%;从居住地点看,被调查的孤儿有80.7%在亲属家里生活。在农村传统观念上,孩子是父亲的血脉,为了传宗接代,大多数家庭都不愿意将孩子交给别人抚养(包括母系亲属),多数孤儿由父系亲属照顾,并且隔代抚养较为普遍,调查发现有65.8%的农村孤儿与爷爷奶奶同住。他们大部分年老体弱,自身都需要人照顾,在这样一个既要承担抚幼,又要承担养老双重压力的弱势家庭,对孩子监护可想而知,近年来孤儿烫伤、溺水、触电、打斗、车祸、拐卖、小病拖成大病等意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被调研的孤儿中,有25.0%的表示“时常”受到欺负或人身伤害,有42.4%的表示“有时”受到欺负或人身伤害。
(二)生活问题。一般说来,在当前的农村社会中,很少有人愿意接纳孤儿进入自己的家庭展开救助,即使是父系亲属中的叔叔和伯伯,由于农村宗族观念的淡泊和家族纽带的松懈,也很少有人收留他们,他们大多数与祖辈即爷爷奶奶同住,在这样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中,特别是缺少劳动力的家庭中,经济状况普遍穷困不堪。因此,绝大部分农村孤儿所在家庭生活条件不大理想,被调查的孤儿家庭中,只有一户家庭情况较好,经济条件一般的占46.4%,经济条件较差的占41.8%,经济条件非常差的占9.3%;只有7.2%的孤儿每个季节都会买新衣服,有69.1%的孤儿偶尔会买新衣服,大多数通常是穿亲朋好友送的衣服。由于缺乏矫正,农村孤儿的生活习惯也相对较差,每天坚持刷牙的仅有36.7%,大部分农村孤儿基本上不刷牙。
(三)教育问题。教育问题是影响孤儿一生的重要问题。调研中,许多任课教师反映,孤儿一般不爱主动提问,与老师交流较少,自信心不足,学习习惯较差,目标不明确,存在迟到、早退、逃学等不良现象。被调研的孤儿中,仅有10.7%的学习成绩优秀,50.3%的学习成绩一般,39.0%的学习很差;对自己目前的学习状况满意的仅占23.4%,不满意的占66.2%,无所谓的占10.4%;家里有人辅导学习的仅占16.3%,没有人辅导的占64.7%。从就学情况看,大部分孤儿在初中毕业就辍学,能读高中、职中的仅占3.6%,能读大学的就仅只有0.6%。
(四)救助问题。我国现行的农村孤儿,主要是以农村五保救助制度为主。由于“事实孤儿”高达85.8%,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所以大部分农村孤儿缺少稳定的、制度性的、长期性的救助。据统计,74.0%的孤儿享受了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只有16.3%的孤儿表示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够领取少量的国家救助和社会捐助,包括衣服、学习用品等。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救助水平偏低,物价上涨较快,各种救助资金很难维持农村孤儿的基本生活,60.7%的被调查农村孤儿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亲戚帮助。
(五)心理问题。生活境遇的改变,家庭角色的变换,享受待遇的不公、物质方面的匮乏都不可避免的给孤儿群体带来严重的心理冲突和压力,他们心态矛盾、复杂,极度缺乏安全感,内心有颇多的不平衡,自卑、抑郁、焦虑感都较重,比一般的儿童更渴望得到亲人的呵护、精神的抚慰和情感的交流,相比较物质救助而言精神救助又往往容易被忽视,孤儿的心理状况堪忧。在回答“你是否需要亲人的帮助”时,有85.6%被调查的孤儿选择了“非常需要”,只有8.2%的农村孤儿回答“无所谓”。在回答“有心事愿意和谁说”时,有40.8%的孤儿选择了“不愿意和别人说”,他们将心事埋在心底或是通过日记倾述;在回答“和同学是否经常交往”时,只有23.5%回答“经常交往”,31.7%回答“偶尔交往”,44.8%回答“和同学基本没有交往”,这充分反应了孤儿交往的回避心理,很容易引起心理上和情绪上不稳定或是较压抑,势必对其社会发展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被调查的孤儿中,性格内向、孤僻的高达63.3%,性格开朗的只有15.1%;有80.1%的表示经常性或间歇性产生孤独感。
二、**镇救助孤儿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镇广泛关注孤儿救助工作,开展了一些有特色的救助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构建了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了工作推进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救助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条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孤儿助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孤儿助养工作,并制订了《**镇孤儿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领导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孤儿家庭、学校,关心慰问孤残儿童。
(二)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政府救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镇结合本镇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五保”救助范围,同时严格发放程序,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救助资金落实到位。
(三)注重协调配合,形成部门合力救助。近年来,**镇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全镇上下形成了救助孤儿的强大合力。民政部门将全镇所有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农村低保待遇,并及时提供医疗救助;教育部门让全镇所有的孤儿除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外,免除所交的校服费、保险费等一切服务性费用,对有孤儿的学校和班级,要求落实专人辅导学习,全面关心孤儿生活;卫生部门对全镇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孤儿进行免费医疗,每年为孤儿免费体检2次,并将全镇农村孤儿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宣传条线、妇联、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社会妈妈”、“爱心小伙伴”等活动,营造了关爱孤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今年,镇妇联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助学送温暖”系列活动,深入**镇的**村、**村等地,为孤儿送去了铅笔、笔记本和羽毛球拍等文具用品,让孩子们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关爱。同时,妇联将34名孤儿纳入**省爱德基金会、省儿基会的资助范围,每个学期都会资助学生的学费。14岁的**,父亲出去打工一直未回,母亲后来患有精神分裂症,长期住在精神病院,她和姐姐、弟弟都跟随年迈的外婆生活,生活十分艰苦,镇妇联得知这一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妇联汇报,现在每年省儿基会都会给她们送去1000元的爱心资助款,社会爱心人士也会给他们送去衣服、文具等学习、生活用品,而且每年节日,镇妇联都会号召党委工作人员给贫困孤儿捐款。
三、孤儿救助尚存问题的分析。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对孤儿这个特殊群体倾注了大量心血,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救助观念相对滞后。从**镇救助孤儿的观念来看,不能有效地适应现代社会孤儿救助需求。一是在当前的救助实践中无论是施助者还是受助者,他们的观念大都停留在“怜悯”、“恩赐”和“谢恩”等层面,还没有上升到这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层面。二是从事孤儿救助的基层工作者法制观念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特别是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大多数人认为只有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能保障基本生存权的救助就差不多了,更谈不上精神辅助、情感交流等更高层次的救助。三是由于城乡救助政策差距较大,加之孤儿又缺乏有效地社会资源,救助政策的倾斜取向性将他们推向了救助的边缘,使他们的生活举步维艰。
(二)政府救助有待加强。从**镇救助孤儿的主体来看,主要以亲属救助为主,而政府救助相对不足。一是救助资金不足。**镇孤儿助养资金主要来源于民政的五保救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孤儿数量逐步增加,需要救助的比例呈扩大趋势,专项救助资金相对缺乏。二是救助范围狭窄。只按照五保救助和国家扶贫基金会孤儿助养资金项目的救助条件,还有部分“事实孤儿”未能享受上述政策。三是救助年龄偏低。按照现行的孤儿救助政策,年满18周岁就不再给予救助。从**镇的实际来看,部分年满18周岁的孤儿,正在接受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教育,以后可能还要完成大学学业,面对高昂的学习费用,如果政府不实施救助或发动社会力量救助,难以实现“大学梦”、“就业梦”。
(三)公益组织救助乏力。当前,在东海县乃至全国第三部门在孤儿救助中发挥的作用并不大,规模小,影响力有限,并没有充分发挥有效地救助作用。一是资源不足。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在名存实亡的“休眠状态”。二是能力不足。非盈利组织的规模一般说来都比较小,资金筹措能力较低,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也就比较弱,加上组织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民主,又缺乏评估和社会监督,难以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普遍的社会公信,更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四)精神救助严重缺失。从**镇救助孤儿的方式来看,大多数以物质救助为主,而心理、精神帮扶严重不足。大多数孤儿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因遭受家庭的创伤,心理存在一定的障碍,特别需要精神上的.帮扶。被调查的家庭中能够为孩子提供精神关爱的家庭寥寥无几,一方面是因为抚养人忙于为生计奔波而无暇顾及孤儿的心理发展状况,另一方面,很多抚养人自身文化知识、综合素养较差,对于心理关爱认识不足,认为能够保证孩子的吃、穿、住就“已经不错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愁”,“哪有时间来管他怎么想”,有的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鄙视、歧视,极易引起他们心理扭曲、性格孤僻、性情冷漠等现象。
四、建立孤儿助养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救助孤儿,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建立以孤儿全面发展为中心,政府、社会和孤儿家庭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助养救助体系,才能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孤儿的自我发展潜能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在救助孤儿的主体责任。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国已明确将孤儿的救助模式由农村集体福利转变为国家社会福利,这是我国历史上对孤儿社会救助的一大进步。党委、政府要把关爱孤儿作为一项爱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建立健全救助机制,充分落实政府在救助孤儿的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完善孤儿保障体系,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主要指父母双方为痴、呆、傻、哑、残、智力低下,家庭生活特困,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能力抚养的;父母一人亡故,另一人残疾或其它原因造成事实上成为孤儿的)全面纳入救助范围,体现人性化的救助理念。二是将孤儿的生活、医疗、教育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供养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及时调整供养标准,使其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细化民政、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残联、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职责,相互协作,整合资源,并建立问责机制,尽可能为孤儿实施更多的救助政策,筹集更多的救助资金。四是加快步伐建设孤儿福利机构,配齐专门从事困难救助、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的专业人员,对不具备生活条件的孤儿进行集中供养,以便进行生活、教育和心理等方面的综合帮助和全面支持,保障农村孤儿的生存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和社会交往权等多项权益。
(二)进一步发挥学校对孤儿的情感救助作用。孤儿学习生活的大部分时间和空间都在学校,相比较正常儿童而言,学校更应该给予他们格外的关注,承担更多的教育管理责任,不仅要培养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较强的自立能力和创造能力,而且更应重视培养他们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变压力为动力,健康成长为社会的栋梁。课题组认为,要充分发挥学校、班主任、班委干部和全体同学的作用,根据孤儿学生的具体情况,实行“链式救助”,包括对家庭贫困的孤儿给予“经济救助”、对文化基础课程薄弱的儿童进行“知识救助”,对性格孤癖、情感缺失的孤儿给予“情感救助”,最大限度地给予亲人般的温暖,使学校成为孤儿的第二家庭,让他们在集体的关爱中健康的成长。
(三)进一步形成社会各界关爱农村孤儿的强大合力。现行国家对孤儿的保护体系和政策实施在城乡之间有一定的差距,相对而言,农村孤儿的权益更容易被忽视,是“弱势中的弱势”,更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注。一是要充分利用农村人际关系密切的优势,发扬村民淳朴、善良的传统,为农村孤儿营造相互帮助、互相关爱的良好生活氛围,让他们心理上没有被歧视感,能自如地将自己融入社会而健康地成长。二是利用“六一”儿童节、“助残日”和专项慈善活动等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孤儿,为孤儿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利用星期日或节假日,组织学校、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志愿者去慰问孤儿,从生活、教育和精神上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以让孤儿的心灵得到一点慰藉,重新点燃他们生命希望的火种。四是要积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宗教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孤儿福利事业,尽力帮助孤儿解决生活、学习等问题,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四)进一步增强农村孤儿自身融入社会的本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救助孤儿,更应该从长远出发,增强自身融入社会的本领,逐步从保障生存向创造条件、帮助孤儿重新融入社会、成家立业的高水平转变。一是特别重视孤儿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对于年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高中、技校和大学教育的孤儿,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并延长生活保障年限,减轻监护人的经济压力,资助其完成学业。三是适时对一些学历低的孤儿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让他们能有“一技在身”,同时鼓励和帮助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构建并完善孤儿救助体系是一项紧迫、长期而艰巨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将继续关注孤儿问题,同时,也希望全社会能更多地关注孤儿,为这一弱势群体建造立体式的关爱呵护网络,让孤儿健康成长。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
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五是一些边远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左右农村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涉及三农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建设构成消极影响。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加大针对三农的立法修法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
当前,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如何把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现以**县在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工作实践为借鉴,对此课题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实践与成果。
近年来,**县以建设特色城市为目标,坚持前瞻性规化、高质量建设、科学化管理,秉承。
以城市建设带动产业发展的工作理念,累计投资40多亿元,建设总量是前50年建设总和的39倍,城市建设连续6年拉动地方经济增长2-3个百分点。**县先后被评为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县、城乡规划管理先进县、省级卫生城、全国绿化模范县,被国家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县,xx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城镇。
(一)坚持科学规划,打造精品工程。**县把城市品位作为城市文明的象征和巨大的无形资产,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着力打造建筑精品、景观精品、亮化精品,使每座建筑、每项工程、每个景观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几年来,先后完成了以江畔高层建筑为标志的80多处建筑工程,形成鳞次栉比,风格迥异的城市景观;完成沿江风景带、东、北出城口牌楼、人参仙子等景观建设和主题雕塑工程,引岔林河水入城工程,成为全省第一个将清水河引入城区的城市;完成77栋楼宇、1450家商业门房、15处公共设施亮化,主街、楼体和沿江亮化率达到95%、90%和100%。
(二)多方筹措资金,满足建设需要。几年来,**县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采取招商引资吸引一块、土地出让增加一块、集中使用整合一块、动员社会支持一块、县级财政投入一块等办法,筹集资金40.5亿元,完成城乡建设项目632项;硬化城市路面69万平方米,硬化率达到82.3%;楼房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平方米;村内道路硬化村达到62.2%,通村公路率达到79.3%;改造泥草房近xx户,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0.5平方米,砖瓦化率达到71%;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9.4%。
(三)突出改造配套,提高城市功能。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陈旧,功能弱化问题,**县集中精力狠抓基础设施改造配套。新建热网管线2500延长米,改造3000延长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8万平方米,新增供热用户1200户,供热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城区大气污染指数降低9.5个百分点;新建变电站13座、新建和改造电网线路18.5千米,城区输电线路老化、容量不足、用电半径过大问题一次性得以解决;新建给水管线1000延长米,排水管线4350延长米,解决重点城区5000多户居民生活难题。
(四)倾力关注民生,改善居住条件。为加快“两棚一草”改造步伐,**县制定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相关配套政策。xx、xx两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1万平方米,入住居民378户;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户每月60元增加到150元;制定了拆一还一、产权调换政策,保证被拆迁人都能住上楼房,并对低保户、残疾户给予特殊照顾。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计划用3—5年时间基本消灭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
(五)实施“名城战略”,提高城管水平。**县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不断强化城市管理措施。一方面,更加注重专管。对占道经营的临时摊床、烧烤车、堆积物进行集中整治,全部实现退路进场、进厅、进院;城市环境实现全天候、全程保洁。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共管。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广泛开展爱护环境先进单位、先进户评选活动,城管水平进一步提升。xx年,**县通过省级卫生城检查验收。
二、体会与问题。
在加快城市建设中,观念的更新,将给城市建设注入巨大活力。**县城市建设工作实践为我们留下深刻体会:
(一)建设特色城市,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城市建设生命力。为打造适宜人居、适宜创业、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特色城市,**县委、县政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积极推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设项目,把群众期望的公益事业办实办好,赢得广大市民对城市建设工作的热情支持。几年来,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累计动迁1500余户,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实现了拆与建和谐发展。
二是建设特色城市,必须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增强城市建设保障力。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灵魂,特色是城市的生命。为从根本上提升城市品位,塑造特色城市,**县十分注重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战略地位,聘请专家编制县域总体规划、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明确城市定位、功能分区、建筑风格和城市布局,做到50年不落后,几代人不拆迁。
家企业进入城市建设领域,建设了旺宇大厦、津通公寓、世纪大厦、隆达花园小区等一批特色精品工程,增强了城市生命力、凝聚力和辐射力,实现招商向选商转变,外出居住向回乡购房转变,在外发展向返乡创业转变。
当前,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也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城市建设就难以在更高起点上稳步推进。
(一)城市综合定位问题。城市性质定位、文化特征定位、建设理念定位还不突出,城市的灵魂和生命力还尚未显现,规划、建设、管理、营销各要素还不协调,特色城市魅力尚未凸显。
(二)“城中村”改造问题。按照“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安置特色化、行为市场化”的要求,城乡分离还比较明显,与城市融合度还不紧密。尤其是近郊农区变城区、农民变市民工作难度较大,失地农民利益补偿、生产生活、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县域经济实力普遍较弱,地方财政支撑力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运用市场化手段运作资金还有一定局限。
三、建议与对策。
面对赢得新一轮区域竞争的挑战,必须在更加注重特色城市建设上不断努力,运用经营城市理念,拉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一)更加注重城市定位。找准城市建设正确的目标和方向,营造城市资产的独特个性和优势,不断增强城市对经济增长要素的吸引力和集聚力;不断做大做强旅游品牌、产业品牌,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要突出城市性质定位,明确城市发展方向;要突出城市文化定位,全面展现城市灵性;要突出建设理念定位,正确处理好新城与旧城、当前与长远、功能与特色、地上与地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努力建设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二)更加注重城市经营。牢牢把握政府对城镇土地的管理权限,通过竞价出让、股本经营、土地置换、成片开发等方式,促进土地价值转化增值;大力经营城镇再生资本,对城市部分公益设施,实行有偿转让冠名权;大力经营延伸资本,充分利用政府公共管理的专营优势,对路桥、路灯、广告、公交线路、出租车牌照实行有偿使用。通过经营城市,把无形资产转化为现实财富,再反哺城市建设。
(三)更加注重城市宣传。把宣传城市作为发展注意力经济的重要手段。采取网站发布、节会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大力开展以市容市貌整顿为切入口的环境整治活动,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成员的认同感、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
(四)更加注重城市民生。将城市建设与民生所需相统筹,与社会保障相统筹,与就业创业相统筹。充分利用好城市经营收益和公益建设资金,突出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民生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拆与建的和谐、城市发展与民生保障相结合,适宜人居与促进创业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五是一些边远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左右农村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涉及三农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建设构成消极影响。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加大针对三农的立法修法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二
近几年来,xx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各项事业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法治城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方面都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经济运行法治环境的变化,最大的风险是对游戏规则缺乏了解,最大的挑战是法治建设的挑战。尤其是xx市处于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之间,城市法治化建设尤其重要。围绕法治xx建设目标,笔者认为:――注重理论研究,下力气夯实建设法治化城市的基础。研究如何把xx市建设成现代化城市所需的法制环境,应具备哪些基本要素;研究法治化城市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总体构架和目标,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和总结这些年来xx市在法治化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及经验教训。――实现四个结合,正确处理和理顺建设法治化城市中的各类关系。一是法治与德治结合。法治不是万能的,法律无法规范的行为应当通过德治来规范。二是治市与治党结合。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市的具体任务结合起来,把党委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党委的检查与监督功能。三是民主与法制结合。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立法、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形式,来反映自己的愿望,接受法制教育,规范各种行为;正确处理好法治与自治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基层依法治理与村民自治等基层民主形式之间的关系,使二者形成合力。四是立法与法制宣传、法律实施相结合。增加立法透明度,给人民群众知情权。如涉及市民民生等重大问题进行立法时,应举办听证会制度等。――力求创新突破,为建设法治化城市提供源动力。一是实现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和突破,学会自觉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调控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事务,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来调整、规范、引导、教育的.功能。xx是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xx的城市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制度建设上的创新与突破。在推进“四五”普法的进程中,要重点在机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定期监督、考核的良性运作机制;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培训考试登记制度,使学法、用法成绩成为干部晋升、公务员录用以及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巩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进一步积极探索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外来工人员的学法、用法机制建设,努力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的新突破。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城市进程,关键在依法治理,重点、难点也在依法治理。要以开展“法律进社区”以及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化政府”为目标,大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四是政府法制建设在制度上的创新。政府要转变观念和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尽可能减少行政权力的直接调控;按照精干高效、降低成本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决定说明理由、当事人被告知、档案资料查阅、行政决定听证等各项制度,抓住政府上网工程的契机,加紧建立公共信息公开系统。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三
村委会直选是村民自治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推动了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但是,在目前的村委会直选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贿选问题,危害着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对村委会直选中贿选问题的成因、危害及其治理,应深入分析与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为《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村委会成员实行“直选”已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然而,在目前的村委会直选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令人担忧的贿选问题,并越来越具有形式多样、影响范围扩大、隐蔽性强的特点,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一、贿选的原因透析。
(一)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
(二)直选程序和操作过程的不规范。
贿选现象的大量存在,与村委会选举程序的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在村委会的选举中,一般是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所依据的大多是各省市制定的《选举办法》,相对于众多千差万别的参选村庄,往往有这样或那样的需要由选举领导小组进行解释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素质并不高的乡镇工作人员往往凭个人好恶进行解释,掺杂了个人感情和意图色彩,这样在选举中出现违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贿选现象的出现也是如此。在《村组法》及各地《选举办法》中都没有对贿选作具体解释,因此选举的基层领导机关对贿选现象一般是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做法,甚至有的选举领导成员直接就参与贿选。
(三)农民整体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不高。
不可否认,当前农民的民主意识与农村改革前相比,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目前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热情的现状与村民自治对村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相当多的农民缺乏对民主的正确理解,对为什么要直选村民委员会,以及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内涵,都缺乏全面的理解。
(四)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现在我国党政群及其事业单位领导或代表的选举,大部分是间接选举,实行直选的仅仅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尽管在一些地方实行了乡镇长的直选,但毕竟为数极少,而且还是试点、探索性质的。即便是在间接的选举中,也不时地暴露出被查处的贿选问题。这说明在各级间接选举中贿选已经不同程度地存在。党委各级的选举是由参加会议的党代表们投票选举的,行政部门的领导是由参加选举的各级人大代表们投票选举的,人大代表们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肩负人民的重托,而个别人大代表却被贿选组织者收买了。社会大环境中客观存在的贿选现象,给村委会选举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和示范效应,一方面贿选的组织者采用贿选的手段和各种可行的渠道,另一方面,普通村民也容易被人收买甚至说乐于被人收买。
二、贿选的危害分析。
(一)贿选对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带来严重的冲击。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政治文明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民主是人类社会政治制度中最先进的一种政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在治理国家中一直追求的目标。
村民自治的民主实践,标志着我们在建设民主政治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没有村民自治,就不可能有今天一些地方乡镇长直选的试点和推广。如果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现象得不到治理,我们建设民主政治的目标也不可能实现。
(二)贿选制约和削弱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贿选的实质是权钱交易,以金钱购买权力,这种“权力的购买”不仅搅乱了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削弱了本已十分薄弱的农村集体经济。正如前面分析指出的,贿选的背后都有其经济利益的追求,贿选的金钱和财务投入都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回报。当前农村大部分地区的集体资产因家庭承包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削弱,并越来越处于少数人的控制之中,不少村庄账目混乱,多少年没有得到清理。另外,在村庄中,干群的贫富差距也明显拉大。
(三)贿选阻碍了“三农”问题的解决,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当前“三农”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将“三农”问题的解决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问题;但贿选现象的大量出现,其直接结果之一是新当选的村干部要侵吞集体经济。在调查中我们看到,与普通村民相比,村干部们并没有什么独特的致富手段,但其生活水平却普遍明显高于普通村民。上述这两种情况,都开始成为农村社会中新的不稳定因素,如有的村民铤而走险,使用爆炸、恐吓等各种极端手段发泄自己的不满,有的上访上告,这些虽表现为农村干群关系的紧张,但其深层原因及长远影响却不能不令政治与公共管理人深思。
三、治理贿选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一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要真正地关注农村问题,脚踏实地地研究和解决农村的具体问题,才能拿出治理贿选问题的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其他任何组织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接受和服从党支部的领导,形成紧密配合、团结协作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有关法律,严格选举操作规程。
在《村组法》中,虽然有关于警惕贿选发生的要求,但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怎样就算是贿选,如情感贿选和正常的感情沟通如何区分;再如财务贿选怎样认定,金钱贿选的数额的最低界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也没有详细的规定,贿选界定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必须完善有关法律,为治理和打击贿选提供法律依据。
(三)构建良性运转的长效监督机制。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村民自治换届选举中,尽管有选举委员会,选举结果需要由委员会盖章确认,但实际上不少村庄并没有这样做,有的不盖章或者仅仅盖个村委会的章。在选举中,上届村委会是不应该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这个问题是与村党支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失职有很大关系。总之,监督机制不能简单地为了应付换届选举,还要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监督起来。
(四)强化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一些乡镇干部、一些基层的人大代表,也对《村组法》知之甚少。如果村民自治这项民主实践不能提高农民的素质,不能提高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那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又从何谈起呢?由于我国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民的教育,特别是民主意识的教育,这是消除贿选现象的有效途径。
(五)从实质上落实村民的民主权利。
到落实,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流于了形式。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到几家企业调查了排污及治理情况;
走访了村里的一些居民,了解了居民对环境污染的熟悉及对其污染危害的看法。要想全面反映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现状并作出正确评价是很困难的,限于我们自身的能力,我们对家乡的环境现状、影响、趋势作出一些粗浅的评价。
本次实地调查,我们进行了大气和水污染状况调查。观察表明,唐坪村大气状况尚属良好,晴天时大气能见度比较高。个别地方存在着一转发通知范文转发性通知定程度的水体污染。如四周河段水色浑浊,散发出臭味,水样ph值测定表明,其ph为酸性。通过查阅资料我们了解到,污水直接排进河道和水体造成的。
据调查,很多人以为,目前唐坪村的环境大大不如十年前了,存在着一些题目,如河水小学四年级学生写给玉树小伙伴的一封信存在一定的污染,有些时候村里的空气质量也不能尽如人意等等。被访者普遍以为,确实应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来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被访者就如何保护我们的环境纷纷提出了意见和看法,他们也表示愿意从自身做起,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把我们唐坪村建设得更美尽自己的一份气力。可见人们对四周的环境还是十分重视的,他们的环保意识也是很强的。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解决环境题目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目前这种环境状况,光靠环《攀登》保部分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步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保护环境也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假如全球人人环保,天天环保,就能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让我们携起手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保护好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
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要做到:
1、一水多用、节约用水。
2、慎用清洁剂,选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用无磷洗衣粉,保护江河湖泊,防止造成富营养化。
3、稳定扔垃圾及废弃物,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地点。
4、尽量不用、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再生利用的用品,减少白色污染。
5、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
6、多学习和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积极向环保部分举报破坏环境的行为。
7、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大自然,了解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和大自然交朋友。
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让我们以这次活动为新的出发点,为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家园而行动起来吧!
通过这次自我组织活动,我们深进了解了环保知识,增长了社会见识,锻炼了社会实践的能力。我们都以为这次活动开展得很成功。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五
对于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41.2%的受访市民认为“家是家人在一起的地方”,比例最高;其次是“温馨的港湾”,为35.6%;第三是“住的地方、房屋”,为10.2%;第四是9.2%的人认为“家是社会最小的细胞”;选择“家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的比例最低,为3.8%。
中国流传下来很多家训。当问及对哪句关于家的俗语最有感触时,选择“家和万事兴”的比例最高,为68.3%,远远高于排在第二位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9.5%)。可见“家和万事兴”契合了市民对美好家庭的向往。
调查显示,86.7%的受访者表示会每星期至少一次与父母亲见面或联系。80.2%的受访者知道父母亲早餐吃什么,仅17%的受访者选择不知道,另有2.8%选择不确定。表明多数人即使工作再忙,也会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并与父母保持经常联系或会面。
然而调查也显示,子女帮父母做家务的情况并不乐观。当问及子女是否经常帮父母做家务时,41.1%受访者选择会,48.3%受访者选择不会,10.6%选择看情况。
92.1%的受访者表示会及时批评指正子女的错误言行。分年龄看,40岁以下的受访者选择及时批评指正子女错误言行的比例最高,为94.2%;41-60岁的受访者选择及时批评指正子女错误言行的比例为92.8%;61岁以上的受访者选择及时批评指正子女错误言行的比例为87.2%,反映出大家对教育孩子应该从小抓起的意识较强。
当问及市民家庭开支应该怎样分担时,83.6%的受访者认为是“不分你我,共同协商”,比例最高;其次是“平时aa制,重大项目共同负担”,为12.6%;第三是“你用你的,我用我的”,为3.8%。
当问及对家庭开支aa制的'看法时,69.2%的受访者认为是“夫妻之间不该分你我”,比例最高;其次是“可以尝试一下”,为17.2%;第三是“理清经济账有利于减少矛盾”,为13.6%。体现了市民对独立支配各自财务的认同,某种程度上也是理性经营家庭理念的表现。
当问及如何处理夫妻间遇到的较大矛盾时,受访者的选择较集中,94.6%认为是“双方让一步,等待时机沟通”,比例最高;而选择“用拳头说话,压迫对方让步”仅为0.5%;选择“长时间冷战,等待对方让步”和“不确定”分别为2.6%和2.3%。
当问及如何处理长辈和子女之间发生较大矛盾时,60.1%的受访者认为是“谦让长辈,尽量不予计较”,比例最高;其次是“据理力争,明确是非曲直”,为23.5%;第三是“谦让子女,尽量不予计较”,为8.4%;另有8%选择“不确定”。
调查显示,84.5%的受访者认为建设美好家庭最看重的是“家人和睦相处”,比例最高;其次是“家人身体健康”,为82.7%;第三是“家人共担责任”,为51.1%;仅有13.1%和10.3%的受访者选择了“生活相对富裕”和“住房宽敞方便”。
当询问在街上遇见他人不文明的行为是否会及时劝导或制止时,43.6%的受访者选择不会,36.2%选择会,20.2%选择说不清楚。调查也显示,老年受访者选择会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的比例最高,为56.1%。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水利建设的现状,加快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11月9日—10日,在王金燕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水利局关于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深入万村、黄柏、张村、皈大、龙头山、花桥等乡镇,实地察看了部分在建的水毁工程恢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并召集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12月13日还组织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结合代表视察反馈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以来,市政府及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发展水利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省、上饶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和要求,抢抓国家和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达3.01亿元,其中市本级配套2545万元。使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在我市落地,并相继开工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xx年以来,全市66座水库溢洪道应急除险工程全面完工并验收;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内的10座小(一)型和1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初已全部完工;规划外投资3993万元的双河口水库通过多方努力已完成了前期工作,拿到了水利部长江委、省发改委的批复;列入国家规划内的6座重点小(二)型水库正在建设当中;省级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批复及投资概算已完成,目前正在招投标中。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效果明显。有效实施了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三年来,中央、省、市三级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4200万元(市本级配套1050万元),对134座小型灌区进行整治和节水改造;去冬今春市本级投入400万元,对178座出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通过整治渠系、修建堤灌站、对出险水库除险加固,有效缓解了农业生产用水灌溉问题,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
(三)中小流域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市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实施了中央投资的中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xx年12月开始,启动了投资1000多万元的黄柏乡乡镇防洪一期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95%以上;xx年9月继续争取实施了黄柏乡乡镇防洪二期工程,工程投资760万元,目前已完成工程量80%左右。工程总投资预计达2488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517万元),该工程的实施将有效地保护沿岸1.28万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耕地面积1万亩。
(四)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及时展开。“6.15”、“6.19”超历史特大洪涝灾害给全市水利设施造成重大破坏,全市各地共有595处水库、堤防、安全饮水等水利设施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8061万元。市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抓住时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同时市财政配套732万元,及时启动了第一批共73个项目的水利冬修工程,并全部开工建设,到代表视察止在建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左右。同时,以“双百”工程为抓手,掀起了水利冬修“双百”大会战高潮,快速推进“6.15”、“6.19”水毁修复工程、黄柏乡乡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应急度汛工程和农村“五小”水利工程达标建设。
近年来,我市在水利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都在逐年增长,水利设施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效,但由于我市水利工程大多修建于六、七十年代,老化、年久失修,防洪抗灾能力较弱,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仍然是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一是我市的水利基础设施大多数已进入老化和效能衰减期,难以抗御重大自然灾害,需要维修的水利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所需的水利工程资金总量大,据统计,今年“6.15”、“6.19”、“11.4”三次超历史特大洪灾造成的损失所需的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就达8000多万元,仅管我市投入的绝对资金每年有所增长,但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目前除第一批起动的73处水利冬修工程和乡镇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自筹资金修复的283处水毁工程外,仍有239处水毁水利工程尚未修复,需资金5686万元。二是国家和省市工程项目投入都集中在较大的水利基础设施上,对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没有列入计划,上面没有资金扶持,这部分资金完全要靠地方财政来解决。三是农村取消“两工”之后的投入缺口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现行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的办法,因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等原因未能发挥预期作用,因此,要求乡(镇)村20%的水利工程配套资金也很难落实到位。四是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渠道较分散,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力和效率。目前掌握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部门和单位有发改委、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局等7、8家单位,资金使用分散,运行环节繁多,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以形成合力,重复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的情形并存。五是部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如xx年实施的50个水利冬修工程均已完工验收,但至今400万的维修工程款尚未支付。
(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存在一些弊端。调查中,基层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问题反响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是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串标、围标、卖标等不良现象;二是因串标、围标、卖标,使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成本增大,必然占用工程较大资金,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三是招投标程序复杂,过程长,拖延或耽误了水利冬修的最佳时间;四是一些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主体不够明朗,权责利不清,造成建、管、用三家分离,管理脱节,不利工程监管。
(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效益不明显。调查中,基层对已建成的一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反映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已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特别是一些集中供水工程,由于设计标准低,与安全供水需求不相适应。二是个别集中供水工程由于建管脱节、运行成本高等诸多原因,难以保证可持续运行。如黄柏乡投资1000多万元的自来水厂,至今不能正常供水,而且效率不高,受益人口目前只有100多户,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效果。
(四)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不够到位。
一是基层水利管理机构尚未建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不利于水利工程的监管。
二是水利工程监管专业技术人才匮乏,致使水利工程监管不力。一方面是市水利局机关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任务不匹配。市水利局机关只有11名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都在45岁以上,难以担负起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责任。另一方面是基层水利工程技术员队伍薄弱。14个乡镇(街道)大部分只有1名水利员,个别乡镇(街道)至今未配。目前在编的36名水利员中,在职的只有19人。他们大多是非专业技术人员,而且年龄、知识老化,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6.15”、“6.19”“11.4”3次洪涝灾害,再次警示我们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因此,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务必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着力加快我市水利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服务民生能力,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我们建议:
(一)继续加大投入,多渠道保障水利事业发展。
一要加大市本级财政的投入,建立水利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关于“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xx年高出一倍”、“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规定,市本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水利建设资金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要有明显提高。
二要积极争取上级投资。认真研究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扶持重点,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要严格项目统筹,整合部门资金。科学调配项目,整合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四要完善和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鼓励和吸引金融机构、融资公司等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五要按照中央、省市水利工程项目资金配套的要求,市本级财政要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当前要尽快研究启动第二批水利冬修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确保受损的水毁工程在今冬明春修复使用。尤其是对再次遭受“11.4”洪灾的龙头山、皈大乡的水毁工程在资金安排上要给予倾斜。
(二)加强规划编制,不断提高水利保障能力建设。
一要严格按照省里提出的“五大水利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力争通过5至xx年的努力,构建调控有力、配置合理的现代化水利保障体系,确保防洪安全、饮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扭转我市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二是要把水利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民生优先、生态优先的原则,组织编制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三要统筹安排全市六大水系水利工程布局,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四要对全市水库、山塘、灌渠、堤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普查,摸清我市的水利资源利用和发展情况,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也列入年度水利工作重点,同步抓好落实。五是要加强市域内主要河道流域治理及重要地段的防洪堤工程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市财政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发展规划及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一要加大招投标监督力度,对工程招投标中的串标、围标、卖标等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行为和干扰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工程建设上,杜绝“豆腐渣”工程的产生。建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应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取议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在应急水利工程、水毁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要特事特办,以免延误工程建设最佳时期。
二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要始终坚持水利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建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主体和责任,积极总结龙头山乡水利工程建设监管的经验,确立可推广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质量验收的管理模式,研究出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与工程质量监理问责制,规范施工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妥善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要优化工程建设环境。水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法规政策,建立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四)积极破解难题,加快饮水工程建设步伐。
一是市政府要按照城乡统筹和一体化供水的要求,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对区域供水和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实施到位的乡镇村,要督促做好管网对接通水工作。
二是要制定农村自来水管理办法,落实建设与管护主体,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要妥善协调解决黄柏乡自来水厂问题,明确时间、优化方案,加快速度,让群众早日受益。
(五)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力量。要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理顺乡镇水利管理体制,加强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市政府要落实好中央、省、市的文件要求,尽快组建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与乡(镇)街道水务站。让它们切实履行起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职责,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
二是要加强水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队伍素质。要加大对水利类专业大学毕业生的招聘和考录力度,招录一批水利技术专业人员充实到市水利局机关与乡(镇)街道水务站。要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加大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三是要大力引导扶持受益群众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用水管理办法,鼓励农民用水协会自建自管自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用水、管水和加强水利设施维护的积极性。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七
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尤其是在县水务局的积极争取不懈努力下,全县水利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自20xx年起,每年水务工作综合考评位列全市第一;水利兴修工作20xx、20xx年度,连续两年代表巢湖市参加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评比,分别荣获“江淮杯”银奖、铜奖,今年力争再得“江淮杯”金奖或银奖;水库除险加固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农村安全饮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由于工作出色,县水务局局长夏善堂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水务局长。
三年来,县水务局始终坚持以水利建设为重点,努力夯实农业发展的基础;以争取项目为抓手,按照“建设一批,安排一批,储备一批”的指导思想,加大跑省跑部力度,精心谋划,积极争取资金。据统计,三年来,县水务局共向国家省里争取到位的资金总额为1.8亿,涉及到堤防加固、水库除险、灌区续建配套、泵站技改、农村安全饮水、涵闸翻建、城市除洪等11项38处,其中国家资金0.9亿,省里资金0.36亿,涉及到的工程已全部完工。另外,县水务局已初步安排20xx实施的工程有8项,总投资为2.26亿元;并扎实推进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已储备项目9大项,绝大部分项目已编制上报,即将审批。
通过以上水利项目工程的实施,近年来,全县内圩主要河流大部分堤防进行了达标建设,防洪能力得以进一步加强;全县67座中小型水库大部分已进行了除险加固,其中彻底根治的有21座;共解决了8.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随着泵站的新建改扩建,实施灌区配套项目沟港清淤等,抗灾除涝效益十分明显;山丘区镇为消除抗旱死角,以抗旱渠道清理整修、当家塘补点开挖塘坝扩容整修为重点,三年来又新开挖了当家塘257口。
1、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由于我县近10年来未发生过大的洪涝灾害,有的领导未参加过大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水患意识淡薄,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来,县政府对县重点水利工程水利兴修施工现场组织检查的少;尤其是部分镇村对水利工作更是没有摆上应有位置,导致到目前为止仍有少数镇村水利冬修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2、宣传不够广泛、深入。
对《水法》、《防洪法》、水利建设以及国家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法律政策宣传不够广泛、深入,致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水利建设、水利兴修热情不高,筹资难度大,造成沟渠、塘坝等长年达不到清理。
3、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
二是县财政对水利建设投入不足,10年来,每年县财政投入全县水利兴修补助资金均为300万元,其中还包括对镇完成土方任务的补助奖金,真正用于水利兴修的仅为200多万元左右,加上有的镇财政困难,导致面上水利建设工作发展极不平衡。就连去年5月县人大在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报告”时下达的“审议意见”中:“从20xx年起,县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圬工结构涵闸的除险加固”,至今,县财政未安排专项资金。
4、水利设施基础依然薄弱。
一是全县内河堤防部分地段建设仍未达标,经不起大风大雨的考验;
二是小水库病险问题还有50%未彻底根治;
三是农村还有27万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有待解决;
五是内圩沟港、抗旱渠道淤实严重,进、出水不畅。等等。
5、水利兴修缺乏整体规划。
部分镇对水利工程在抗灾、减灾中所发挥的效益认识不足,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来对待水利兴修工作,没有制定整体规划。
6、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现象普遍。
堤防、河流、水库大坝杂草丛生,管理难度大,如得胜河两边普遍种上了庄稼,无人管理、无人维护;镇村自己管理的排灌站机电设备涵闸斗门不能得到正常维修保养,抗旱排涝时险情不断。
7、水利技术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水务部门下属工程管理单位管理水平不高,人员参杂,外行较多;
三是镇级无专业水利人员,水利人才严重匮乏,青黄不接。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当前各级领导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把水利建设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水利兴修工作的领导。
2、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县镇政府及主管部门要通过县电台、电视台各种宣传栏、各种会议、简报等形式向广大干群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法律法规政策,要紧紧抓住国家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的契机,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鼓励农民积极筹资富裕户的捐资兴修水利的热情,进一步提高全民积极参加水利建设的意识,不断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
3、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在水利兴修项目安排上,各级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把农村水利建设与农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农民生活改善等有机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20xx镇今年水利兴修工作,能结合本镇实际,在大堤加固问题基本解决的'前提下,抓住主要矛盾,即内河、内圩、沟渠、塘坝等清淤,全镇24个村村村有工程,其特点是点多、面广、量大,镇政府对辖区内的清淤工作已拿出规划,利用国家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在群众自愿筹资的基础上,全镇采取推磨转圈的办法,用3—5年时间全面清淤一遍,力争使每个自然村村民都收益,彻底根治辖区内沟港、塘坝等水系淤实、水流不畅、夏天污水潢流的状况,调研时在施工现场的老百姓对镇上此举拍手称快。
4、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一是加大跑省、跑部力度,争取上面资金。
二是县财政在保证上年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的前提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应逐年加大对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从20xx年起,县财政要对全县千亩以上的圩口圬工结构涵闸的除险加固对各镇组织开展的内河、内圩、沟渠、塘坝等清淤工作安排部分资金给予补助。
三是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兴修的积极性,要通过宣传发动、政策激励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大力开展水利兴修提供资金保障。
5、充实力量,加强培训。
各级要调整充实水务部门的力量,已招的要尽快到位。同时,加强水利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努力促进全县水利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能力的提高。
6、奖惩兑现,激励先进。
县政府今年要继续把水利兴修作为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年终考评,考核结果纳入镇年度综合评比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之中。对在水利兴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镇实行重奖;对水利兴修综合考评后三名的镇,进行通报批评。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八
通村水泥路处在农村公路路网的末端,辐射半径最长,受益群众最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20xx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达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创立了“两不修”、“八步工作法”、“6+1”工作举措、“四定”管养办法等先进做法,使我县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了“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全县共建成通村水泥路2227公里,行政村通公路率达100%、通水泥路率达80.7%。
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筹资立项,通村水泥路建设呈现出大投入、快发展的强劲势头,建设成就斐然。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县里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交通部门成立了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确定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参与单位及责任人员,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将通村水泥路建设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二是乡村主动作为。乡镇、村组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头等实事项目,争相到交通部门要项目、要计划,深入发动群众,积极筹资筹劳,努力化解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力的推进了通村水泥路建设。三是部门大力支持。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高度重视通村公路建设,在项目审批、工作协调等各个方面,积极配合支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有力的服务了通村水泥路建设。四是群众积极参与。群众对交通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自觉服从建设需要,踊跃参加“一事一议”,自愿捐资投劳,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五是多种力量推动。首先是老板推动。在广大农村,一部分有经济实力的老板出于多种原因,在大多数群众集资尚不到位的情况下,自行垫资动员村委会积极要求立项,立项后便于承揽工程。其次是成功人士推动。在当地有影响或在外经商、从政成功者,出于回报家乡等目的,纷纷动用各种关系要求修建通村路、通社路甚至是通户路。这部分人士一般都会捐助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最后是大环境推动。自20xx年以来,国家大力宣传,通村水泥路建设家喻户晓,无形中督促乡镇、村社干部必须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有所作为,否则群众意见较大。
近年来,全县通村水泥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通村水泥路建设总里程迅速增加,技术等级不断提高,路面状况明显改善,但是通村水泥路在建设、筹资、管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群众利益难协调。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虽然群众的积极性很高,但往往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部份群众过分注重个体利益,在自身利益受损或个体利益没有满足时,不惜采取阻工、上访等过激方式,给村委、乡镇甚至是交通部门施压,以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二)通村水泥路指标供需矛盾突出。
2.5亿元。但目前接到的立项申请又接近600公里,相当一部分存申报里程都大大超过规划里程,县上仅存的指标难以满足要求。
(三)通村水泥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施严重不足,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三是农村公路网络尚未真正形成。目前我县通村水泥路越建越多,基本以线状公路为主,村与村之间的公路形不成能真正发挥效益的乡村网状公路。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通村水泥路的概算造价每公里大约为6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上级补助、群众通过“一事一议”集资、吸纳社会各界捐资等渠道组成。然而,针对我县群众尚不富裕、社会各方捐资有限的现实情况,随着物价的上涨,建设成本的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日渐困难,县级财政压力巨大。同时由于有个别项目村为争取指标,在群众自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借、垫、贷”等方式将资金“筹齐”,待公路建成后导致一部分已建成公路存在一定的隐形债务,极易诱发新的社会矛盾。
(五)通村水泥路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公路建成后,群众以为水泥路是一劳永逸的事,参与养护管理的热情不高。多数村社管养制度不具体、不细化、不落实。管养资金筹措渠道不多,额度不够,管养责任不落实,加之路政、运政管理触及不到村道,许多超重车辆碾压,造成通村水泥路失养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路面破坏严重,水系不通,功能失效。据统计,在已建成的通村水泥路中,能够得到正常养护的寥寥无几。
通村水泥路建设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建设实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入手,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进行,做好“七个结合”,把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
(一)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村水泥路建设规划,要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结合新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等因素,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农民的愿望尽量反映在规划中,确保有序协调发展。一是要坚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将通村公路进行分类,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支持重点道路先建设,达到优化路网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通后畅,逐步提高通村水泥路技术等级。在满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少占耕地,少拆迁,以老路拓宽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4.5米宽的水泥路,大多数仍以3.5宽为主。三是在编制好农村公路体系专项规划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的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通村公路建设通达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解决通村公路中因计划不合理而形成“断头路”、“分支路”等问题。
(二)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群众主体地位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量力而行,维护群众利益、减轻群众负担,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广大群众不想修、不愿修、不参与修的路。同时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多方筹资,切实减少建设资金的缺口,努力解决由于通村公路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三)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资金监管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通村公路建设中去,防止中间截留和挪用。对自筹资金的管理更要加强。一是要加强对自筹资金真实性的核查,杜绝“借、垫、贷”现象发生;二是要对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工程质量进度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不高,但是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如果在质量上出了问题,“民心工程”就变成了“伤心工程”。一定要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村委会要切实履行业主职能,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农村公路指挥部的技术人员要切实担责,严格每道程序的验收把关,联合验收组在验收时认真负责,不走过场,确保不出不好工程。
(五)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公路管养相结合。
要通过宣传引导,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发生。一是要明确各级责任。要将通村公路管养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使乡镇重视通村公路管养工作。二是健全相关机构。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乡镇交管站建设,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赋予乡镇交管站更多的通村公路管理职责。同时村上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做好村道养护工作。三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实现通村公路民建、民管、民养、民享。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管养资金,县级财政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公路管理部门可向乡镇派出养护管理技术人员,重点做好村级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六)通村水泥路建设要与完善安保设施相结合。
针对道路交通特别是通村水泥路易发交通事故的特点,要大力推行安保设施“四同时”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同时养护)。凡新建村道公路,安保设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并经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审查和县交通运输局审核批复;新建的通村水泥路路基宽度除保证3.5米宽的有效路面外,两边硬路肩宽度均须达到0.5米,保证每公里至少有4处错车道,并在危险地段增设防护栏(防护墩)、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对以前建成的通村水泥路要由乡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村逐步完善安保设施建设,强化道路通行安全保障。
(七)通村水泥建设应与提高公路使用效益相结合。在提高通村公路通达深度的同时,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大力发展通村客运,努力让农民群众坐上“方便车”、“经济车”,逐步实现“把公路修到农民家门口,把车站设到农民家门口,把班车开到农民家门口”的总体目标。为保护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对从事农村客运的班车,县政府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提高经营效益,确保通村客运“开得起、留得住、有效益”。
法治建设调查报告大全(19篇)篇十九
今年初,县委、县政府提出用4至6年时间实现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并将生态文明村建设作为创建生态县的基础性工程来实施。为了促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县政协课题组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年来,我县生态文明村建设,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优美、城乡结构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民富裕安康、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果。
各镇村以改善镇容村貌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东邵渠、高岭等镇大力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对废弃矿坑进行整治,恢复植被和地貌高岭镇完成生态林抚育2500亩,并对10000亩绿色速生丰产林进行科学补植,改善了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各乡镇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溪翁庄镇“两水”工程进展顺利,日处理污水2500吨的污水处理厂和日供水5000吨的供水厂主体工程完工,年内将投入使用西田各庄、十里堡等镇各村通过改水改厕,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有效地解决了污水乱排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全县生态文明试点村之一的白道峪村,投资200万元硬化村路,栽植花草,营造生态景观林;投资53万元,改造饮水工程,让全村群众饮用上干净水,部分村民开始以太阳能、沼气作为主要生活能源,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一些村庄呈现出绿树掩映、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的生态新景象。
各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一批村级专业化农产品基地初具规模巨各庄镇蔡家洼村投资xx万元,建起占地500亩的巨龙生态观光园,栽植10余种水果,是全市屈指可数的高标准绿色生态园区之一它安排了300多人就业,人均可增收500元,成为名副其实的“致富园”
县委、县政府启动了“生态县建设百村行”活动,通过普及生态知识、科技知识,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村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各乡镇普遍开展了“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生态知识进农家”、“创建生态文明户”等活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和绿色消费溪翁庄镇石马峪村兴起“环保大集”,全村男女老少人人捡拾白色垃圾,不仅有效地改善了村庄环境,而且增强了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冯家峪镇与北京崇阳光田设备有限公司合作,共投资147万元,完成了4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镇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100%随着有线电视入网、村级健身公园、文化广场和文化活动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农民的思维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态环境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从整体看,由于落后的经济状况和传统生活方式的长期影响,我县大部分农民生态意识薄弱,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厕所简陋、人畜共处、柴草乱垛、垃圾污水随意排倒堪称当前农村的四大“顽疾”。如厕所多属地坑式,无任何保洁措施,尤其夏季,不仅气味难闻,而且成为苍蝇的主要滋生地,加之粪便无专人管理,渗入地下,易造成地下水源的污染。近年来,我县农村养殖业发展很快,成为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项目。但个别村因场地有限,人的生活区和家畜家禽饲养区未能做到严格分离,人畜共处易造成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尽管一些村对垃圾进行处理,但因工艺和设施简陋,只是就地、异地填埋,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此外,我县早已提出农业生产禁止施用化肥,但至今未能禁绝,化肥施用在部分地区还相当普遍,影响了区域环境质量。
我县北部山区铁矿资源较为丰富。近两年来,一些人把盗采铁矿石作为“致富”门路。尽管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进行了有效治理和打击,但盗采盗运现象没有根本杜绝,库北某镇仅6个村就因盗采留下18个废弃矿坑。盗采造成矿产资源大量流失,而且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恶化了当地的自然环境。要恢复原来的地貌、植被,需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并要投入大笔资金。高岭镇为治理废弃矿坑,已投入300多万元。此外,由于采矿区多在密云水库上游,盗采盗运铁矿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将会影响密云水库的水质,给密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农村生态经济只是刚刚起步。尽管大部分村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已分别确定了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和水产养殖等主导产业,但尚未形成商品优势和规模效益。近年来,虽然出现了“西白莲峪柴鸡蛋”、“生茂鲜菇”、“密水鲜鱼”、“密云甘栗”等一批知名生态品牌产品,但无论是在首都还是在外埠,其市场份额的占有率都不高,有人曾形象地说,密云的农产品是“吃什么都有,卖什么都无”,因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农民还不能依托主导产业增收致富。作为农村二、三产业的主打项目山区民俗旅游业也是如此。我县自1994年在京郊率先开发民俗旅游,经过xx年发展,已建成民俗旅游村35个,民俗旅游户1500多个,从业人员近万人。但近年来由于宣传攻势减弱,扶持力度不够,规范管理缺位,加上自身基础薄弱,民俗旅游内容单调,客源严重不足。据了解,目前,全县民俗旅游户还剩下800多户,减少了近50%,作为山区农民致富主导产业的民俗旅游业形势比较严峻。
全县90%以上农村仍以煤、柴作为主要能源,品种单一,成本较高,加之农民用能设备落后,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我县就在农村推广沼气清洁能源使用,当时共建成沼气池7000多个,其中绝大多数为户用沼气池,但由于缺乏规划和扶持力度,使沼气等清洁能源在农村推广使用后继乏力。据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目前,我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的农户仅有xx多户,仅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5%,和先进地区相比,我县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政策和扶持力度都存在一定的差距。近年来,县政府能源办在西田各庄镇白道峪等村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全面推广则受到资金和服务管理体制的两大限制。在镇一级,能源开发和推广工作,有的是部门代管、兼管,有的则根本没人管,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也就缺乏工作的原动力。而在一些经济发展薄弱村,由于受经济状况的影响,村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清洁能源的推广举步维艰。
生态文明村建设拉开序幕以后,各乡镇和部分村根据环境整治的需要,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有的乡镇购置了地埋式垃圾箱和垃圾清运车,组建了垃圾清运队伍,但因缺乏过硬的制度保障,能否坚持持久,令人担忧。因为,我县有的乡镇方圆二、三百平方公里,行政村多达二、三十个,自然村近百个,且许多村地处深山区,交通不便,采取垃圾“村集、乡运、县处理”方法,不仅难度大,而且成本高,要做到全县340多个行政村的垃圾日日清、处处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生态文明村建设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广大农民的参与意识、参与热情和参与行动,农民应成为生态文明村建设的主体。但是,我们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许多农民对于生态文明村建设这样一个对自己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将产生积极影响的重要举措不理解,认识不到位,参与热情不高,行动迟缓。例如,一些村在农民中推广“三格式无害化污水冲式厕所”,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和县推广部门都给予了资金补助和物资支持,每户农民只需投入100元、200元即可,但有的农民就是不干,认为“既然政府为我办事,就得替我出钱”。甚至在自家改厕当中,还要政府为自己的劳动付工钱。
建议县政府邀请国内有关专家和本县有识之士,根据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和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及水平,编制全县各村生态建设的详尽规划。详规应体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坚持高起点,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依托主导产业搞建设。二是详规要具有刚性,经县、镇人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朝令夕改。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保护耕地和农民的实际利益,防止不顾主客观条件和群众意愿,用行政手段人为“造村”的现象。
一是要切实解决好垃圾污染问题。在总体上实施“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垃圾处理的同时,依据当地不同条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如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可在解决好防渗漏的情况下,采取填埋的方式。还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资金、企业,包括激活民间投资介入本县垃圾处理系统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看,要对农村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做好垃圾分类,研究以垃圾制造有机肥料和发电等,达到变废为宝的目的。
二是切实解决好生活污水等无害化处理问题。根据投资少、工艺可靠、排放稳定达标的要求,采取建渗水井和微生物方法等小规模污水处理技术,杜绝户户随意排放污水的.现象。可在我县主要乡镇和大村采取“人工合成湿地技术”。用这种方法处理污水,污染物去除率高,不滋生蚊蝇,有利于水体净化,还能有效地防止污染地下水。它原始投资少,无动力消耗,运行成本低廉,污水处理结果达到中水标准。由于人工湿地与当地自然环境相互协调,可建设湿地公园,构成新的景观。
三是加大打击盗采盗运铁矿石的力度并搞好所破坏的地貌、植被的生态恢复。实行公安、地矿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采矿点一律炸毁,对采矿机械一律处理掉。发动和组织当地村民参与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有关镇村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采矿地区各村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种种植、绿色养殖、生态旅游等产业和项目,向荒山要粮、要果、要富裕。
每个村应根据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紧扣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突出培育并强化生态农业、民俗旅游等主导产业,推广农牧结合式、种养结合式、农林结合式,以及综合式、庭院式等多种小型生态经济模式,打造密云的“有机鱼生产村”、“有机果品村”、“生态旅游度假村”、“休闲观光村”。结合生态文明村的建设,加大投入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民俗旅游村的档次和水平。要利用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良机,开发本地高附加值的绿色食品。争取村村都有主导产业,户户都有致富项目,并按照“一个产业、一个发展思路、一项实用技术、一套扶持措施”的办法,推进广大农民的持续增收,尽快实现小康目标。
一是加大中心村的投入建设,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吸引自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中。今后,应由政府统筹规划农民的住宅建设,以减少农民单家独户的投入,如地基、给水、排水等可作为公共设施工程统一规划建设,节省资金和能源、资源消耗,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
二是通过规划设计,综合开发,科学合理地安排居住的各种配套设施,尽可能地做到住宅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大力做好改厕工作,推广水冲式环保厕所;创造条件,逐步使农村居民生活区与畜禽饲养区分离,杜绝生活污染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要大力推广使用节地、节能、节水、治污等生态环境新技术,采用绿色环保建材。
三是根据生态人居环境的要求,把村庄绿化与村庄建设、美化环境结合起来,逐步做到“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目标,要尽可能选择和采用本地特色树种、花卉,在搞好绿化美化的同时,促进本县相关产业的发展。农村道路硬化要因地制宜,具有渗水、集雨的功能。充分体现环保的特点。
政府统一指导农村再生能源开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县内外招标或委托的形式,吸引技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专业能源公司参与密云的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按照“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运作,在推广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播放科教片、组织参观、推广太阳能和沼气使用的示范典型引导农民。
二是以养殖业的发展促进沼气池的建设利用。
三是成立清洁能源物业服务中心或在乡镇一级确定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技术服务人员,经常深入农户面对面指导,解决农民在建设、使用中遇到的困难与技术问题。技术人员可兼职经营沼气池和太阳能设备配件业务,方便群众购买配件。
四是在完善好原建的基础上大力抓新建,并充分考虑到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防止片面追求数量。
为了确保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已明确县财政每年拨款4000万元,五年共计2亿元。有关部门在加强有效监管,防止滥用、挪用的同时,应科学安排好专项资金的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对重点村、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扶持,不搞撒“芝麻盐”。应对改水改厕,垃圾消纳、清洁能源推广等关键性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做到投一笔便有起色,落一处便有效果,使有限的资金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镇政府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并吸纳农民自有资金用于生态文明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