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需要依据科学的方法和逻辑进行撰写,确保内容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调研报告范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启发。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一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和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然而,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县各12个乡镇(场)的纪委书记中大多数是纪检组织工作“一肩挑”(称纪检组织委员)。我乡的纪委书记也不例外,而且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呈报县纪委还没有得到批复,其他单乡镇即使设了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也很少有专职的,他们同时还要兼一项或多项工作。因此,乡镇纪检工作呈现的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的局面。一年下来,乡级纪委办不了几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也是办案质量较差,时间较长,执行难度大。这样一来,乡级纪委在某种程度上就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配备极不完整,人员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绝大多数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仅有一个纪委书记,作一个调查笔录都还需要向别的办公室“借人”,极大地影响了纪检监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3、乡镇纪委承担工作繁重,精力分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其核心工作就是反贪腐和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工作事务繁多,乡镇纪委书记是乡镇党委成员之一,在班子分工上或多或少都有分管工作。而且大部分纪委书记分管的工作都是乡镇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如计划生育、组织工作等,极大的分散了工作精力。
4、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目前很大一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都是从其他岗位交流过来,未曾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严谨性等都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而且乡镇纪委书记变动太频繁了,大多数同志刚刚熟悉业务就提拔或调动了,新接手的同志以前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干起工作来自然就处处受制,经常面临着培训的问题。导致在开展基层反腐倡廉工作过程中,较为被动。
5、年轻的后备干部缺乏。目前,全县乡镇纪委中年轻的干部较为匮乏,主要是因为年轻的干部认为基层监察工作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差事,还有一部分年轻干部因为基层经验的缺乏不能胜任这项工作,致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极大地影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6、乡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单位,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办案经费一类的开支,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二、可能产生的后果。
1、影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而乡镇纪委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据地,各项工作的落脚点都在乡镇纪委。乡镇纪委战斗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
2、信访量的不断增多。目前,越级上访的现象日益增多,追根溯源,其主要原因在于群众到乡镇纪委请求解决信访问题,因为乡镇纪委人手不足、职责权限有限以及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超越乡镇纪委范畴等原因,导致部分信访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致使农民群众意见较大。信访人周围的群众就会认为乡镇纪委不能解决问题,下一次再遇到信访问题就会劈开乡镇纪委,直接到上级纪检机关反映问题。
3、基层党员党组织缺乏监督。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虽然有农村社会经济建设不断推进、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但缺乏必要的监督、教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乡镇纪委负责工作较多、乡镇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致使乡镇纪委对本职工作的忽视,对基层党员、党组织的监督教育力度势必会减弱,从而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规。
1、人、财、物上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首先,应充实人力,每个乡镇纪委除了纪委书记,还应配备好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监察干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能顺利开展;其次,从物力上充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必要的办公设备必须齐全,如电脑、打印机等,方便乡镇纪委办信办案;最后,经费上要得以保障,确保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2、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减负。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其本职工作是搞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而将乡镇计划生育、组织工作、经济建设等工作压在纪委书记头上,必然导致他们对本职工作有所忽视,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纪委必须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减轻乡镇纪委的工作负担,将工作重心放到纪检监察业务当中去。
3、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作为乡镇纪委,要负责监督乡镇党委,又要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工资福利等等都在乡镇,即当运员又当裁判员,极不科学。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考核机制,消除乡镇纪委的工作顾虑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是否可以将乡镇纪委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都收归县纪委,这样乡镇纪委就不怕“得罪人”,可以大胆开展工作。
4、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目前,很多乡镇纪委的领导或一般干部都对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县纪委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信办案能力。同时,提高自身素质,从严要求自己,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的纪检监察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
5、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大多数每个乡镇配备一位纪委书记,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工作,工作都采取单打独斗的方式。但农村幅员辽阔,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所取得的效果。如何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力呢?我们能否采取全县乡镇纪委内部人员拉通使用,从而有效提升乡镇纪委的整体战斗力。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二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车轮上的”、“会员卡”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xx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现象多发,滋生的土壤存在,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三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0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05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06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06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的落实,多项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05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04年、2006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false$。
$false$。
文档为doc格式。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四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腐败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需要体现先进性。
能否有效地消除腐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腐败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腐败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二)、纪检监察干部的配置需要体现合理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腐败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除纪委书记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步实行跨单位交流。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评为优秀者优先获得晋升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群众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施监督。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五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的内在需要。我县结合县情在全县范围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实需要,是大势所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派驻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形势下如何强化主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作初浅的分析。
一、派驻纪检组监察机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从我县及我单位近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近年来工作客观地说对全县及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于上级主管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关系没有理顺。首先,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际上主要对驻在单位党组负责,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基本上完全在所驻单位。这种现实状况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其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陷入具体的派驻单位日常性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派驻人员还从事着大量的具体业务工作,形同派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
(二)职能定位有偏差。派驻机构的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充分保证其独立性。但现实是在工作中存在职能错位倾向,难以超脱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之外,不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派驻机构被驻在单位当作其班子成员,各派驻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兼职”的问题,致使派驻机构常常“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派驻人员素质能力有等进一步加强。新的形势下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监督工作形式化的问题多有反应。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分不清是非,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没有能将一结苗头性的问题杀死在初期。
二、几点建议。
派驻系一项领导体制改革,向社会传递了党和政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定决心,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就我县而言,派驻体制下的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运作时间实属不长,客观上将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及时给予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领导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已完成,但组织机构认知上、工作衔接上尚未全面到位。派驻涉及领导体制上的改变,涉及纪检组织与被派驻单位关系上的调整;派驻体制下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工资福利都仍在被派驻单位,派驻体制下纪检组织工作运作平台与体制建立需要被派驻单位更多理解、支持。建议县纪委监察部门领导适时或定期到被派驻单位进行工作调研走访,检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体现直接领导并增进同被派驻单位的沟通,营造出一个更好的政治、大局、协作氛围,助推纪检监察组织在被派驻单位更快更有效地建立起新的工作平台与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监督的独立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第一职责是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把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驻在单位重大决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应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要督促所驻单位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人员编制管理。一要加强对所派驻单位纪检书记(组长)的编制管理,确保其编制独立(编制不占用派驻单位编制),人员使用独立,不再兼职于派驻单位的业务工作,从而保证派驻机构工作真正独立。二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交流中考察和锻炼干部,交流包括系统内上下交流,系统内外交流、机关内部的轮岗等形式,以确保派驻人员不长期在一单位工作,与被派驻单位存在太多的利益结合。三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应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提高其新形势下工作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据了解,目前派驻到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大都设纪委书记(或组长)一职,副书记(副组长)、纪检监察员均未作出职位安排,极少数部门虽设有监察室,但日常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只是组长一人谋划,没有助手更谈不上集思广益,大都有赖于被派驻单位办公室或支部人员帮助。建议及时出台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完善及人选配备、审批方案,将纪检副组长(副书记)、纪检监察员或监察室及主任人选配齐,为派出的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保障。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六
按照要求,我们就近年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在旅游局、白云山、天池山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县旅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解决。
一、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注重思想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各单位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主要领导坚持每年为机关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对机关干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各党组、支部均能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从思想上绷紧了廉洁从政这根弦。
(二)锤炼干部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创优年”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同时大力推行联审联办、投资代办、超时许可、缺席默认等措施,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行部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对口帮扶制,为投资主体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主动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时效、工作态度、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受理游客投诉,对出现工作失误问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旅游局抓住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旅游局和景区都实行收支两条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监督管理实行管招分离。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旅游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修订编印了《机关管理制度手册》,涵盖机关工作纪律、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20多个方面,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机关干部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有的机关干部组织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有的机关干部不爱学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等方面。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的必要。还有的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是领导班子的事,与己无关。
(二)外部环境有影响。市场经济在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其趋利性特点也让少数部门和干部受到侵蚀,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加之“官本位”等思想的影响,少数干部因经济收入、政治待遇、成长进步等问题产生消极情绪。有的对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失去信心;有的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漠然处之。
(三)机制建设有漏洞。一是监督机制缺位。机关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主要是以内部相互监督为主,没有有效整合外部监督资源,对各类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不大,难以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惩治机制缺位。机关单位平时安排部署工作时,经常强调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要与年终干部考核奖惩挂钩,但“罚”的方面往往没有落到实处。如干部年度考核几乎没有“不合格”的,导致想干事的人没有动力,不干事的人没有压力。三是干部管理机制缺位。目前,公务员“出口”不畅,呈现的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局面,进了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为此,部分干部不敢得罪人、不想得罪人,相互之间奉行“工作好不好无所谓,搞好关系就行了”的理念,不乏追求“一团和气”的现象,影响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县直机关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能。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如何,直接影响县委、县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思想基础。一是建立三大基地,拓展教育载体。以2014年洛阳市“作风转变年”为契机,以县委党校、县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县检察院检察文化基地为依托,建立党纪条规教育基地,将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题内容,进教材、上讲台,让机关干部学廉守廉,真正有所“知”;以烈士陵园、革命遗址为依托,建立传统教育基地,让机关干部在缅怀先烈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幸福今天,真正有所“思”;以法院、监狱为依托,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机关干部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听取**人员现身说法,真正有所“畏”。二是突出三个重点,把握教育内容。突出宗旨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突出岗位廉政教育,让机关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教育,加大对机关干部身边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典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教育方式。全面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在教育机关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全面开展廉政教育“套餐制”活动,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到每个机关单位有廉政宣传专栏、有警示标牌、每个机关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给每个机关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页面,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一是切实制定防范措施。按照“依据确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科学量权”的总体思路,加强部门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内设机构之间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二是加大监督控制力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工作流程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范违纪违法行为。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印制便民手册、办事指南、宣传单、明白卡等资料,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办事回访机制,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机关干部作风、态度、效率和守岗等情况实行网络实时监控。三是及时实施预警处置。建立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对收集的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甄别、分析,存在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谈心疏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置方式,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四是积极营造激励氛围。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闯敢冒的积极性,建设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三)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辆定点入库,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定期公示,严禁超标准配置公车,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对象,制定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在嵩县这个贫困县,应该推出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之规定。三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党组织重要决策决议、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以及涉及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红白事操办应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带动作风、民风的转变。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积极推行干部点题公开,切实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并接受评议,评议结果直接定为本人年度考核等次。有条件的情况下,真正把纪委书记、纪检组织纳入县纪委统一管理。二是量化考核标准。针对县直机关单位的特点,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突出“五查”重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是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责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分解、措施是否落实;二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重点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健全,“三重一大”问题是否集体研究决定,决策重大事项时,主要领导是否末位发表意见;三查开展廉政教育“套餐制”情况,重点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讲廉政党课,机关干部是否参加了警示教育、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举行了廉政宣誓、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四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况,重点查机关干部是否开展了风险查找活动、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了监督控制、实施了预警处置;五查建章立制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查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是否实行了责任追究等问题。三是优化考核方式。进一步扩大机关干部参与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接受干部群众质询结合起来,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走过
场,流于形式。四是硬化考核结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把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与党建创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比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手段,真正发挥责任制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七
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我区中小型水利工程(总投资3000万以下的水利工程)总投资万元,有个项目,占我区水利总投资74.74%,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主要涉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人饮解困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其他面上农水项目。
二、违纪案件情况。
纵违法犯罪。三是不注重道德修养。涉案人员的道德修养低,他们不注重道德观的培养。从他们贪污受贿的所作所为来看,什么职业道德、公仆意识、党性意识、服务意识等等,在他们的思想观念里都已荡然无存。他们原本也是一些业务骨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也是有过思想斗争的,他们的道德天平并非一开始就倾向犯罪的一边。四是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不是法盲,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但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还有一种心理,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你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利互惠,为了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行贿方不会出卖我。他们没有深思,行、受贿双方的心理基础是不一样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受利益支配,毫无情义可言。
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采购部门、政府监督部门,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杜绝出现虚假评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2、工程建设实施情况。
一是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其签定施工、监理合同。
二是按规定组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具体落实项目责任人。对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每一个项目水利局都安排一个技术人员跟踪负责,严格把好项目建设关,保障项目有序顺利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我们不定期地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监理程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对于施工、监理单位的违反合同约定,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3、资金监管情况。
工程资金的现象,确保建设过程中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水利局是报帐单位,经费支出由财政局直接支出。
四、廉政防控措施。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从根源上杜绝职务犯罪。
对于部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以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心态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职务犯罪。
(二)加强行风建设,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改进作风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诫勉、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课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可能造成损失的,及时提醒、教育和进行批评帮助。对因失职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同时,注意发现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并予以表扬表彰,以先进典型推动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第一,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职责分工要体现相互制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水利行政许可、基本建设顼目立项审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包括招标投标)人员录用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是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二,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降低监管成本,形成监管合力。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要服务水利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改进工作。第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拓宽监督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与公民、职工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或向内部公开,确保职工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xx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撰写心得、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并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级精神,全系统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两大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三个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落实四项措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防控、廉政教育),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班子、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能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责任。并对履职不到位的x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二是作风明显转变,“八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八项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知晓率。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x起xx人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通过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xx%。
三是突出监督主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五化目标”和“六篇文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向xx个重大项目派驻了x个“三问”工作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初核x件,立案x件,结案x件,党政纪处分x人,双重处分x人,收缴违纪资金x万元。实施“三问”x人,警示训诫x人。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在落实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完善“三述”和“三级谈话”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出台了《xx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x条禁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x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氛围浓厚。向全县xx余名党政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x万条、累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xxx余次,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登载文章x篇,x月份组织x名科级干部,x名村干部举办了培训班,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省市“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转”中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职能。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先后选派xx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了《委局工作规则》、《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xx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结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意识不清、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偏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
二是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力。部分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定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主业要求。
五是查办案件查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不重视,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报告、处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对策及建议。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九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乡镇纪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认识有差距。
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篇二】。
乡镇纪检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上还不尽如人意。甘谷驿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一些情况,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面对的情况极为繁杂,但在镇党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我镇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实际需要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1、办公条件差。乡镇纪检监察的没有独立的信访室,基本上都是干部的休息室及办公室,而且还是两人公用一个办公室,难免影响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2、没有专职人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上兼职较多。就我镇而言,镇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同时,还要管理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工作繁忙,难免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度。
3、岗位不稳变动大。乡镇工作很难保证人员稳定性,工作人员刚熟悉纪检工作,就因为调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导致新配备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耽误了正常工作开展。就我镇纪检工作人员,今年专职委员就换了3个。
4、软面薄情现象严重。乡镇纪委干部当地亲朋好友熟人多,办案上怕伤感情不敢主动找当事人谈话,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怕遭报复畏畏缩缩,遇事往往都是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脱居多。
二、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1、改善办公条件。镇党委应该为镇纪委配备单独的信访室,购置新电脑、相机、录音笔等办公用品,切实改善纪委办公条件,大力支持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办案。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纪委专职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工作,彻底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同时要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3、配优专职队伍。综合考评干部素质,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配备到乡镇纪委并确保专人专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并且要把专职干部留得住,制定相关政策,限制干部随意抽调或调动,从而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4、加强思想教育。继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坚持党性,提高自身预防腐败能力和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存私心,不谋私利,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树立良好的纪检队伍形象。
【篇三】。
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严防“灯下黑”,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要求,就我县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城步县纪委、监察局共有工作人员34人,其中纪检监察干部29人,司机、打字等工勤人员3人。纪委常委8人(有一名副书记调出当局长),借调人员3人。共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81个,其中:乡镇纪委***个,县直机关纪委7个,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60个,共有纪检监察干部***人。35岁以下人员35人,35-45岁人员***人,46-55岁人员41人,55岁以上人员4人。学历结构为中专以下1人,大专文化75人,大学文化***人,研究生以上4人。调研结果表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年龄结构偏高,学历主要是大专为主,专业人员较少,专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法律、审计、财务专业人员欠缺。
二、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县纪委、监察局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1、严把干部准入关。制订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逢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新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县纪委干部室对具备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基本条件的后备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资格考察。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后专题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的资格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获得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人选。取得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的,通过干部任用程序,择优录取。在干部任免和交流方面,各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以上职务人选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县委任免。
2、加强干部监督监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退会员卡、明查暗访等专项活动,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并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向纪委反映,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自身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创新干部管理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纪律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的目的。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年终对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逐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4、提升能力抓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好学习教育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因此,我们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在强化教育氛围、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坚持每月学习一次,组织纪检干部系统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章和论述。从书记、副书记轮流带班领学,切实做到每组织一次学习,都明确一个主题,联系一次实际,在思想作风上受到一次启迪。
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质量。按照学习计划,主要领导上台讲廉政课,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围绕一个专题重点学习辅导,理论与实践结合,讲体会、谈经验。
三是狠抓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抓队伍建设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用先进典型的事迹鼓舞人、感染人、激励人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此,我们对新时期、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讨论学习,并撰写。
心得体会。
1、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2、干部专职不专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基层单位,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还有相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专心的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难以承担起纪检办案的重任。
3、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人、财、物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不同程度地削弱了纪检监察的职能,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导致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4、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且现有的培训模式没有采取全国一盘棋,一般都是收费和高收费方式,加重了基层纪检监察负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随意性较大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纪捡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免费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熟练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加强组织建设。对乡镇、基层单位、街道办、社区要明确要求,要把纪委监察人员的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在选择纪委委员时,要注重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愿意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并对财务、审计、工程等业务熟悉的同志担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发挥其作用。同时,要尽可能的落实纪检监察专干和兼职监察室主任的纪检津贴,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快干部交流。要严格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标准,把能力强,业务精,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把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纪检监察干部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工作时间长,做出一定成绩的干部应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委以重任,从而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十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团体与国家政党、政府、协会、人大、司法机关、政协、社区、负责信访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信函、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参与形式进行的联系,为了反映情况,表达意见,寻求解决方案,相关投诉机构或人员以某种方式处理的系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开展了调研,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总的来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形势还比较严峻。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进一步加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制约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因素还比较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使信访举报问题易发多发,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当前,全市信访举报总量稳中有降,但流向呈现上行态势,“倒金字塔”结构特征更加明显,表现出鲜明的“唯上”性;信访举报渠道不断拓宽,但“中梗阻”现象仍时有发生,信访举报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秩序逐步好转,但信访行为组织化、专业化倾向不容忽视,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要求更加迫切;重信重访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不少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突出问题难以预见,妥善应对某些突发信访事件的准备还不充分;信访群众利益得到维护,但政策层面诱发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难度依然很大;司法、行政信访刚性措施相继出台,但纪检监察机关停诉息访、定纷止争的手段有限,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仍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普遍性难题。
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21件(次),其中来信621件,来访65次,来电28次,网上举报7件。市纪委本级接受314件(次)。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上升。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比去年同期的593件(次)增加128件(次),上升21.6%。二是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大幅上升。第一季度共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57件(次),比去年同期18件(次)增加39件(次),上升216%。三是检举控告领导干部经济上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占较大比重。一季度,共受理反映领导干部经济类问题的信访举报33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的51.5%。四是到中、省纪委越级上访量仍居高不下。一季度,我市到省纪委上访11批次24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批7人次。二月份,我市到中纪委上访9批9人次。五是异常访时有发生。有少数人多次来访。有的还扬言自杀、制造暴力事件,有的直接冲到领导办公场所,对信访举报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坚持走群众路线,践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市级领导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级领导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各县(市、区)纪委领导干部可参照上述三个文件,建立定期下访接待群众制度。领导定期主动接访,一是为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接访可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直接、真实地感受到百姓所思、所想、所盼,这样有利于接访领导准确地找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源所在。二是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群众信访成本。作为领导干部,他能直接处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环节,就可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地、及时、妥善解决,从而降低了群众的信访成本,减少越级、重复、集体访。三是拉近了领导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百姓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有利于把全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经济发展上来,切实凝聚社会发展合力。今年,我们将继续实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周二信访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县(市、区)纪委书记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随机暗访和信访室跟踪回访制度,不断前移信访受理窗口,拓宽信访信息来源渠道,为服务“三保”吸纳民意资源。
2.健全体制,夯实基础,努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当前社会新老矛盾叠加,政治因素和利益诉示相互交织使信访举报形势更加复杂,做好信访工作难度增大,为此,要进一步要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对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进行反复摸排,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和具体措施,逐人见面,逐案落实,逐一化解,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同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通过落实政策、扶持救助、教育疏导等措施,集中更多的财才物力帮助上访群众克服困难,着力化解多年积累的信访难题。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核查分析,逐一化解结案,完善信访听证会,必要时实行信访听证制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查信访稳定工作的职能,加大联席会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力度,对其中相关地区单位相互推诿、群众久诉无门、久拖不决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相关地区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定期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三跨”信访发展成为串联群体性事件。
3.以“和谐信访温情行动”为抓手,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推进“和谐信访温情行动”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把信访举报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一要改善信访举报环境。规范接待来访言行,做到文明接访、依纪依法接访,畅通渠道。积极创建热情周到、文明向上的接待环境,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办理12388举报电话的暂行办法》,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并有专人负责。二要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到集体访、越级访较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每年都要结对帮扶3-5个困难户,每年都要办不少于3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三要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活动。围绕“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集体访、无异常访”的总体目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访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这一活动载体,建立完善适合农村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问题解决的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市纪委将针对各地实施的和谐信访温情行动的内容,从不同角度选择好的做法,总结推广经验,从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萌芽状态。
一要通过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对凡是署名的初信初访、多人联名反映及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反馈。对因调查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访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证据充分、情节简单的信访件,由信访举报部门采取直接调查取证的方式直查快办,迅速解决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二要加大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和管理力度。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信访案件,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直至查清事实、息诉息访。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立即登记,统一管理,优先办理,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提高信访案件的查实率和按期办结率。同时,建立交办信访件办理质量过堂复核制度,提高交办件的查处质量。每季度对省、市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信访举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要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信访举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经常分析信访举报形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访、带头包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信访举报工作上,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带头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要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当前,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要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努力营造不懈探索、大胆实践的工作氛围。要学习借鉴其他系统信访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要加强理论思考,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夯实思想政治基础。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努力使广大信访干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部署。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广大信访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多地关爱信访干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既要把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信访举报部门来,也要把优秀的信访干部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去,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今年来,办事处纪工委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不断加强街道、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纪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了纪检工作在机制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值得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事处事处地处老城区东北部,面积**平方公里,居民**户,**余人。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省、市、区出台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文件和工作措施,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街道纪工委紧紧依据上级精神,在落实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方式等方面大胆实践,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每年都查处了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一是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通过实行监督途径,整合群众资源,调动了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和查办案件难的问题,确保了每年处理党员违纪任务的完成。
事日程,纪工委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次,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落实监督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对街道和社区领导班子及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是加快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工委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低保、廉租房、独生子女费、环境卫生、小区管理、综合治理等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帮助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纪工委参与解决信访问题8起,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7起。
一是办案力量不强。一是人员不足,虽然街道纪工委都配备了1名纪工委书记和2名纪工委委员,但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事务,从事多项工作,疲于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监督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人员调整频繁,即使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更谈不上监督经验,主观上造成监督工作的低效率;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带有相当的隐蔽性,手段不断翻新、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显得无从下手。
的追究。其次是街道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工委的领导下,对主要领导存在监督不力的现状,同时在同事之间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导致这种对身边的党员干部监督不力,对远的又监督不到的窘境,完全是靠举报得到案件线索。
三是监督手段有限。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手段无非是问询、调查、查看资料等,在办理案件时,特别是对一些社区党员和干部的查处,显然是比较虚的,既不牵涉提职,也不影响工资,如果涉案人员不配合组织的调查,就更缺乏硬的措施。四是违纪手段隐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有的社区以办理低保之际,强行搭车收卫生费,以社区办公经费缺乏为名,强行收取居民盖章服务费,对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低保户就收取其公益劳动金等;有的以办理低保为借口收受居民贿赂;有些党员干部、社区干部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
一、拓宽监督渠道。一是把那些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信息作为重点,经过调查核实,及时立案上报和总结;二是在街道和各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各社区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从而拓宽案源渠道;三是从源头上发现违纪线索,重点是加强对财务、民政、城建部门和管钱的干部的监督,主动从中查找线索。
二、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对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与管。
理,以廉政文化进社区为载体,着力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宣传面和覆盖面,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基层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街道纪工委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网络,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日,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强化民主监督。为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同时与社区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素质好的党员和居民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各项政策,经常收集基层干部廉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加强对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到外地学习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与自学党纪党规条例,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掌握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设,重点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完善社区监督组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七、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制定编制和人员配备标准。联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制定纪工委或纪检委员的人员设置标准。保证街道配备专职纪委工书记和两名专职干部。二是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
八、加强监督水平。一要优化干部结构。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注重选调35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养高、原则性强、有专业知识的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二要加强干部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覆盖。新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干部必须进行培训。三要规范干部管理,确保人员稳定。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多岗位锻炼等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任用。适当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激励,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享受的办案补贴。
九、健全监督网络。一要健全社区监督组织。社区在监委会的基础上都要配备纪检委员。二要明确社区监督职责。社区监督组织的职责是协助纪工委和社区“两委”做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完善社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社区干部行为的制度、监督组织整合力量开展监督的制度、对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的有关制度等。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11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们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出思路,出干劲,出成绩,出人才”为目标,严把“三个关口”,完善“三个制度”,做到“三个留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执政能力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严把“政治素质”关,不断增强自身免疫能力。一是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政治学习制度,通过书记、常委亲自讲课、邀请专家、教授讲课和观看电教片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两个《条例》、《实施纲要》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两个务必”、“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克己奉公,淡泊明志,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不出任何问题。二是抓好“谈心活动”。委局领导定期与纪检监察干部谈心,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三是抓好内部评议。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采取“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方法,动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找准各自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对症下药,限期整改,进一步纯洁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严把“业务能力”关,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一是创新方式抓培训。我们在抓好每年的常规培训之外,还针对干部自身特点和素质状况,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二是拓宽领域抓能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市场经济第一线,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工作的规律,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同时,还系统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现代科学知识的培训,重点培训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科技、管理等知识,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领域,多方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三是强化责任抓指导。实行纪委常委指导责任制,要求每位纪委常委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对业务学习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严把“内部监督”关,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一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公务汇报制度、公务回访制度、公务回避制度。制定了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办文制度、财务、财物管理、车辆管理、考勤请假、学习、档案资料、保密、印章管理等1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委局机关干部的办事、办文、办会行为。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委局各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通过区电视台进行全方位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专门受理和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违法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查实,视其情节作出谈话诫免和调离纪检队伍的处理,维护了纪检监察的纯洁性。三是集体决定制度。我们在实践中做到“三不”:重大事项不经过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的不做决定;不经过审理审议的案件不提交讨论;不经过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的案件不做定案,有效地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自我防范的自觉性,防止了监督权力的滥用。四是强化考评考核。我们制定了干部考评细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责任目标、违规违纪等方面全程监督,实行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结,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案件检查、信访举报等工作程序,规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对信访处理、案件线索、执法纠风处置等建立台帐,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评查制度,切实把监督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完善述职评议制度,。从去年开始,我们实行了述职评议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带头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述职,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特邀监督员的评议。委局机关干部的工作一月一汇报,一季一评议,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每半年述评一次,区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每年评议一次,极大地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紧迫感。
(二)完善执纪办案跟踪监督制度。查办案人员外出查办案件一律携带跟踪监督卡和回执,回执由被查单位和个人签字后,交区纪委干部室存档备查,监督卡则由被查单位或个人在调查结束后,邮寄区纪委,对执纪办案实行全程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行为。
(三)完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为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实现“有为有位”的目标,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确立全年总体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并逐一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委局机关各室和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规定每位干部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既重结果,更重过程,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主动性。
(一)用事业留人。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事业为本,大局为重,不计名利,兢兢业业地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用实际行动去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建立健全政绩评价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大胆提拔重用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群众公认的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事业平台。近三年来,共调进区纪委、监察局人,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二)用感情留人。“用感情留人”关键在领导。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使大家心情舒畅地工作。各级领导要紧紧依靠和充分信任纪检监察干部,全力支持他们大担工作;要以情感人,平等待人,做纪检监察干部的知心朋友,遇事多商量,切忌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发现缺点和不足,及时提醒,善意批评,促其改正,这对干部来说是最好的关心和爱护。要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干部,不能厚此薄彼,搞远近亲疏。这样,就会带动形成团结友爱、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和良好氛围,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感受到在纪检监察部门这个大家庭中的温暖,从而保持舒畅的心情,激发工作的热忱。
(三)用适当的待遇留人。就是要在政策允许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尽力为纪检监察干部办实事,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十分辛苦,收入和待遇不高,许多同志在各方面都存在困难,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会使他们的精力受到干扰,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并影响队伍的稳定。因此,我们既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名利和待遇,又要满腔热情地给予关心和帮助。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为他们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施展才华创造必要的条件,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又要千方百计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个人家庭生活上存在的困难,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努力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办公和住房条件,解决家属子女就业问题,关心和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从而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今年,在我区干部调整中,委局机关新提拔纪委常委人、监察局副局长人、正科级检查员人,副科级干部人,新调入人。有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被提拔为正科,有名区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在区直部门交流重用。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驻在单位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于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至于全局工作的影响,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如何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必须看到,自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纪委、监察部门和驻在单位党组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编制、负责人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等,几乎是空白。所以,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各级纪委、监察部门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笔者只能就近几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有关思考。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的工作看,客观地说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的,主要是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开展的纠风,源头治腐,查办案件,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
案工作薄弱。1998年以来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占全市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总数为546。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总数不到10%而1998年至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期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数更是屈指可数。此处,从所办案件的性质看大多数是送上门户的“死老鼠”一般为违反计生政策、司法机关处理移送,市纪委责成立案的案件。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薄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一项及真重要的职责,那就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和政府决策情况,在党章和监察法规一定的范转围内,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它党员干部实行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督检查的职责发挥的作用甚微,我市纪委近几年查处的公车违规,手机费用违规、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现象有42%发生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这就很能说明其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三是纠风工作薄弱。市直单位的部门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实际上最快最有效的治理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况,因为他们应该对驻本单位的纠风问题最了解,处在最前沿,最能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95年我市卫生部门纪委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取了了成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这种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却有一些。四是党纪政纪教育工作薄弱。每年只有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源头治理措施和建议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去做,创造性的与驻在单位党组研究,部署制订源头防腐机制制度不多,向市纪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更是很少。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大多是重要的职能单位,他们的在源头防腐工作中作用应该是举足轻重。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因。
2、领导关系“顺”字不够。由于种种原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不。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十一
按照《省公路局纪委2018年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局纪委围绕所属基层单位当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坚持重在找准问题、提出措施的原则,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专题调研。总的来说,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紧跟形势和要求来开展的,考核量化需要完成的工作能较好的落实完成,对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充与监督。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情况与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研提了工作对策。
通过广泛座谈交流和情况收集,深切感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引起重视、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任务重,职能定位不明确,人员配置不合理。
根据对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员人员构成的数据分析,年龄构成为35岁以下1人,占6.66%,35岁至45岁7人,占46.67%,45岁以上7人,占46.67%;学历构成为本科学历7人,占46.67%,大专学历8人,占53.33%;除个别段是专职纪检监察员外,其它单位都是兼职,占93.33%。此外,除两家单位是工会**(副科级)兼任外,另外13家单位的都是普通干部(工人)职工身份兼任(担任),占86.67%。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特别是管理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其基层管理单位的工作量与各所在县(市)的县(市)直部门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组(室)),其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是由业务骨干兼职的。甚至主要工作还是其行政业务工作,而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是“副业”,致使“种了他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到位。例如由于缺乏编制、人手不够等原因,丹寨公路管理段的纪检监察员是路政副大队长兼任,平时繁重的超限治超工作已经让他疲于应付,有限的精力再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捉襟见肘了,只能履行一些形式上的基础工作了,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关系没有理顺。
在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下,派驻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享有绝对支配权,上级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员形同驻在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和普通办事员,使其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监察员“有名无实”。本来派驻纪检监察员应该有其很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能够与驻在单位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监督关系。但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现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员,都是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职工内提名,向上级党委、纪委建议任用的,其人选在驻在单位内产生,而且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办公经费、福利待遇和考核奖惩上也都由驻在单位发放。正如北京大学庄德水教授指出的一样,“利益决定立场”,这种制度安排使派驻纪检监察员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执纪能力不足。
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才开始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原来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党支部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很少接触,导致现如今派驻纪检监察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实际具体的工作经验,致使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执纪能力存在薄弱环节,使其对驻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防控不足。加之,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实际工作性质和身份原因,使其主动学习的意愿不是太强,从而监督执纪的能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1.从制度入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统一管理,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消除“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土壤,使其真正成为名实相符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在组织领导上增强其垂直管理的分量,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领导管理,定编定员,不再参与驻在单位行政业务工作,切实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独立性,确立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有效分离,完成从同体监督到独立监督的转变。
2.完善后勤保障机制。在不能提高行政级别的条件下,将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调整到管理局机关一级,同时核减驻在单位编制,在保持编制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直接由管理局负责,与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视同仁。这一举措将打破原来的内对内派驻所形成的利益共谋机制,切断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横向的利益关联,使他们能够站在利益超脱、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有效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或者鉴于实际工作情况,参考地方纪检监察派驻改革方向,由原先的“一对一”派驻改由“一对多”派驻,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统一转移到局纪检监察室一级,由监察室内部分工,分成若干个小组,将原先的监察对象单位按地域或属性对应到这些小组当中,由一名纪检监察员负责一个小组,定向监督几家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因此,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增强派驻人员的主体性与独立性既是现实需要,也是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大势所趋。
1.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不仅需要高度的工作热情,还需要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拨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补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才能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起到有效监督与防治作用。
2.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机制,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并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特别是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模式还面临着“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影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工作会构成干扰,难免因各种因素影响使监督缺位,从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因此,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强化制度的监督和制约。“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只有权责对等,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潜力。
(三)营造监督执纪环境与氛围,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1.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驻在单位要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项补充与完善手段,避免对立想法产生。
2.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严肃且原则性较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倘若缺乏驻在单位支持是很难开展的,或者说开展难度会很大,并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驻在单位要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日常工作提供支持与便利,驻在单位与派驻纪检监察员一道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方向推动。
3.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职务晋升考评制度,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挖掘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而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要想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单位向纵深发展,应该切实在制度以及各方面上予以保障,使监督执纪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十二
本文目录。
一、 大一同学刚刚入校,对大学生活还不甚了解,对学院的。
规章制度。
也不太熟悉,须形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为以后四年的生活学习打好基础;高年级同学容易产生懒惰心理,违反学院规定,因此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工作非常必要。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院风对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在此背景之下,纪检部对学院学生进行调研。
二、调研的目的及内容。
(一)调研的目的:
1、使大一新生迅速融入大学生活,适应学院规章制度,在调研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了解学生生活中不良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
2、掌握高年级同学心理状态,制定相应问题的应对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高年级同学管理问题。
(二)调研的内容:
1、新生对学院专业设置满意程度与否;
2、新生对大学生活的感悟;
3、新生在大学生活、学习中所碰到的的问题;
4、新生对学生会的态度以及对纪检部工作的看法;
5、高年级同学对学院管理规定的想法与建议。
三、调研方法。
采用走访调研,分为两组,走访大一新生及高年级老生,对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总结。
四、问题汇总。
1、大一新生现阶段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生活两方面。学习上,新生刚从高中走入大学,要完成被动式学习向主动式学习的转变,一时很难习惯,因此他们普遍反映来大学之后不会学习,不知道怎么学习。以前都是老师围着学生转,现在平时根本见不到任课老师,所以他们在学习上希望学院能提供一个合适的方法,我所走访的大一新生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在学习上有困惑。在这一方面,学院规定同学们上晚自习就是要给新生一个适应的过程,但在日常检查中,有一些同学还是无故逃课,这在管理上给纪检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的想法是组织一些交流会,让同学们认识到大一上晚自习的重要性,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双管齐下,为新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在日常上课中,我们也会定期检查各班上课情况,坚决处理逃课、旷课同学。另外,很多同学对大学四年将要走的路不太清楚,主要是对“考证”都要考哪些不太清楚。建议学院可以多组织一些交流会,同时把同学们关心的问题解决方法印制成小册子发给新生,让他们对自己的将来有一个较好的规划。生活上,同学们也有很多疑惑之处,大多数同学是第一次离开家门,多少会有些不适应,他们的为题主要集中在对宿舍管理的不理解上,甚至会产生一些逆反心理。
2、新生对电脑的看法。
很多新生看到高年级很多同学都带了电脑,所以他们很关心新生是否也能带。我认为大学生网瘾形成的主要一个原因就是宿舍内安装电脑,因为大部分同学带电脑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打游戏、看电影。尤其是那些对学生会、班委不热心的同学更容易因为无聊而逐渐染上网瘾。当然,网瘾的形成还有其更深层的原因,但宿舍内的电脑占了很大一部分。经调查大一男生中现在有4人带了电脑,我认为这个数,在近两个月中还会增加,不易形成良好风气。因此我建议,在以后新生入学时学院应该加一条规定,不允许新生带电脑。
3、新生对学生会的看法。
很多新生认为学生会很黑暗,而且在纳新时各部的干事也是已经内定的。这主要是他们对学生会的误解,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些不负责任的高年级学生故意诋毁学生会让新生产生失落感,这给学生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我所接触的一些新生都曾听到过一些很消极的话。我认为我们应该加强宣传,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让大一新生认识到学生会的优点,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调动大一新生的积极性。
4、新生对纪检部的看法。
5、高年级同学。
很多高年级同学现在对学员的规章制度不闻不问,经常有夜不归宿、逃课旷课的现象,给我们的工作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所以我建议学院还是要从学生干部开始抓,纪检、宿管通力合作把学院工作搞上来。
五、
工作总结。
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制定以下。
工作计划。
(一)严格规范,努力完成纪检部工作.
加强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纪检部成员将在学院老师及学生会的指导下,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全力为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增强内部沟通和了解,强化团队意识.
纪检部人员相对较多,为了使工作顺利有序,新学期则要求各工作人员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共同提高。每周召开部内工作会议,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主要内容是对于纪检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三)勇于发现问题.
1、纪检部在尽职完成本职工作后,也要在平时学习和活动中善于总结敢于提出问题,并及时向学生会和学院老师反映,并在老师的指导下,作出相应的改正,发动每一位干事的积极性.
会议考勤与纪律维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我部将定期进行汇报,向大家公开,以便大家核对,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不定期了解上课旷课情况。从班委处了解,对虚报情况的班委查处并上报,对旷课人员依情节严重性处理。
3、定时检查晚自习出勤情况,每周总结记录,对无故缺席人员依情节处理。
4、对校、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活动前向有关人员了解出勤人员名单,用点名或签到的方式记录出勤情况。会间注意整顿纪律,对扰乱秩序的给予警告,并登记上报。
对各种违纪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每周学生会例会前做好总结。
纪检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在学院老师、学生会的领导之下,我们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xx年11月6日。
返回目录。
市规划建设局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局纪检组成员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防体系-xx年工作规划》,抓紧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开创规划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了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使规划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已有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成效,促进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健康发展。xx年,对规划建设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努力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局纪检组积极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局里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建设局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纪政纪条规,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局纪检组继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从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今年,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7次。局纪检组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读报促廉”活动,在全系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用生命铸就忠诚》、《一切为了群众》等警示教育片180场次,党组织生活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66次,先后4次邀请专家、教授为我局全体中心组成员及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财务内控制度专题讲座和保密知识讲座。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6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市看守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局纪检组还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违规私驾公车的情况通报》,通过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纪,要求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同时,局系统各单位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如市质监站、市建管中心等单位也分别到市看守所开展了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领导讲廉政党课,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
8月28日,郭庆局长向局系统40余名领导干部讲了一堂题为《强化党员意识,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新时期勤廉兼优的表率》的廉政党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对新任、续聘干部实行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局纪检组认真执行《新任、续聘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对局系统4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领导岗位实际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并在任前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案例实务等相关内容的书面考试。通过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力度。
二、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继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学习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坚持新任、续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采取邀请专家到我局开展反腐倡廉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教育、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领导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要严格禁止八个方面行为: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巩固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我局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规定的落实工作,及时转发省、市纪委《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关于严格遵守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明确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局纪检组共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人民币18126.86元、美金1000元以及部分礼品。8月,局纪检组将近几年收到的礼金76000元上缴市纪委廉政专户。
(四)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执行党风政纪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及时组织召开全系统情况通报会议,重申领导干部不准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的纪律规定。二是在全系统中开展了公款出国(境)旅游自查自纠工作,经各单位自查统计,均无报送因公出国(境)的情况。三是在全系统中开展了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清理工作,经清理,均无填报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目标,开展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局系统的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纠正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软环境。
(一)加强调研,督查督办,确保效能建设有序开展。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期间,局纪检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督查督办通知》,组织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对局系统12个窗口部门、重点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与局系统34名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就如何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个别谈话。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能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规定要求,挂牌上岗和工作职责、职能上墙情况执行较好。局纪检组编写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知识测试题》,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效能建设的认识和知晓度。
(二)征求意见,扎实整改,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我局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3个服务大厅和局办公大楼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统一印制的征求意见表,努力畅通监督渠道,搭建与群众交流平台。我局召开行风和效能建设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会议邀请了40余家建设企业参加,会上发放征求意见表32份,共收集到对规建系统的业务工作意见建议23条,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意见建议3条。根据收回的30份征求意见表统计,群众对规建系统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8%以上。局纪检组将收集到的26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解落实到局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集中整治。目前,有关单位已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三)加强效能监察,严格效能问责,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开展灾区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工作。为确保对口支援昭化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对口支援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对局系统各单位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援建项目、大宗援建物资等视情况开展督查。二是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对局系统中影响发展软环境、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查处。今年局纪检组发违纪行为通报2期,查处了群众反映局系统某事业单位负责人服务态度差等3起涉及行政效能工作的案件,均给予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等的组织处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真正扎实有力、取得实效。
(四)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我局是行政许可相对集中的部门,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窗口,行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局纪检组、监察室坚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发出督查督办通知2期,对行风建设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和房管局、建工局参加了泸州“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场解释解答群众咨询问题40个,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分类,制定了详尽的解决方案,并分解到了责任部门切实加以解决。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8月起,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在全市供水、供气、公交等三个行业中认真清理收费文件、项目和标准,查找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分解收费等不合法的乱收费问题,建立维护消费者权益、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10月底,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迎接省检查组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省检查组认为泸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总体安全。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12月,在市纪委的组织下,我局作为市级部门中参加对口满意度测评的首批四个单位之一,在全局观念、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质量、服务意识、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接受了30多家建设企业的满意度测评打分,我局测评结果为80.7分,超过了市纪委规定的满意度分值,市纪委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责任对象谈话40人次,局纪检组对监察对象开展诫勉谈话3人次,廉政谈话4人次,通报批评3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5人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检查。坚持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提拔任用、续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提出意见的制度,今年,我局58名初任、续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抓住“三二一”重点环节,加强对局窗口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开展源头防腐工作,一些引发腐败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了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23次,参加对全市开发、施工、咨询、物管等83个建设类企业的资质审批和资质审查工作,深入现场检查8次,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按条件把关,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限时办结制度的监督检查。今年局监察室共抽查我局建设项目审批手续5783件,抽件数占总办件数的12.2%,确保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
(三)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局纪检组、监察室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谋取私利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并不断探索、改进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今年截止12月10日,共收到群众举报81件次,其中重复信访27件次,发出信访督办函30件,信访按期办结率为100%。其中澄清问题24件次,纠正处理2件,作出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理14件次,责令整改处理16件次,批评教育8人,其它处理11件,转办处理5件。立案查处1件,给予违纪人员辞退和注销其检测人员执业资格上报省质监总站备案的组织处理。通过查处违纪案件,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起到了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加大检查、考核、追究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局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始终把反腐倡廉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班子重视、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关口前移、监督到位,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一)党组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上,局“一把手”分别与25个二级局(中心)、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都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做到了责任主体明确保证措施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局在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
(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纪检组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卡制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庆同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主持研究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今年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郭局长先后到房管局、园林局、规管局等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班子其它成员对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王志刚副局长要求分管部门的资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集体决策把关;孙毅组长坚持信访案件件件签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和解决;蒋虹副局长对分管部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常监督检查,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运行规范严谨;黄莉书记坚持做勤政廉洁的表率,6月在互联网上向社会作出6项公开廉政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落实责任,严格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工作,对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分为5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明确了具体的扣分、奖励分标准,完善了责任制考核细则,推进责任落实。今年1月,对局系统24个科室、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分数最高20分,最低18.82分,各科室、单位都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各有特点,我局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考核指标普遍执行较好。
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局纪检组、监察室围绕规划建设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获得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表彰的“泸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一)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局纪检组、监察室注重归纳整理局系统各单位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的新思路、新举措,并以纪检监察工作简报的形式把基层单位先进经验向全系统推广,取得了很好的指导效果。今年先后向全系统转发了《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检查的情况通报》和市质监站《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反对商业贿赂协议》。4月,孙毅组长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2月,省建设厅行风建设工作迎接建设部检查,我局作为全省建设系统的代表之一,在会上作了《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促进规划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的经验交流发言。
(二)抓好组织协调,做好基础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7月对局系统8个窗口单位开展调研,探索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局党组,为党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制定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保证党组决策的顺利实施。今年局纪检组、监察室发文和代党组、行政拟文95个,编发纪检监察简报9期,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今年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了明显进展。但是,规划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一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改观不大,甚至有反弹;违纪违法案件在规建系统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返回目录。
垂管部门通常是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对省、市、县、乡镇的对口部门,在人事方面按职级权限进行任用,在财物保障方面实行供给,从而保证了职能履行的强化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就反腐倡廉工作而言,垂管部门具有一定优势:由于受上级主管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领导力量的纵横整合,加大了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发生腐败案件的比率较其他部门相对较低,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相对较高;由于垂管部门专业性较强,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手段较硬,履行职能的力度较大,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相对较少,在反腐倡廉方面重抓了见事早,抓紧了见效快,抓实了效果好;由于垂管部门履行的职能,一般都事关国计民生,与企业、单位和基层接触较多,因此比较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且大都建立了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多维监督机制,进行日常督导、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评估机制,接受投诉举报、适时走访征询和及时调查处理的工作机制。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正在形成并不断完善。当前,垂管部门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体系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垂管条线较长,容易出现监督工作的疏漏,有鞭长莫及现象;而地方党委、政府对垂管部门的监管力度通常不如抓本级直管部门的力度大,在工作精力投入上时有不足,导致出现双重管理,双方都管不深入、管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垂管部门的负责人向上级对口部门请示汇报较多;而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和沟通相对较少,正因为了解的情况不多,部署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与地方部门在整体推进中存在不平衡现象。三是当垂管部门的工作任务重或财政供给不足时,有些部门少数领导干部过分抓业务工作,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为上级出台了有关制度规定,有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去抓落实就行了,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传统观念和封建残余思想并未消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客观上存在着产生腐败的条件。目前又处于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一些现行政策与实际工作相脱离,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不配套,监督职能未能及时跟上,对新的事物缺乏应有的规范,党风廉政法制约束机制没有健全,以德倡廉、以法保廉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带来一定的困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步伐加快的影响,一些干部的思想出现了变化。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在使人们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促使人们奋发向上、努力进取的同时,也刺激投机和冒险,为争取有限的资源不择手段;市场经济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在激发人们讲求效益、树立效益观念的同时,也容易诱发“一切向钱看”等不良倾向,产生拜金主义和个人极端主义;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在促使人们遵守价值规律的同时,也可能渗透到人际关系中来,有的甚至运用到政治生活中来,致使出现了“公共管理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同时一些意志不坚定者,经不住改革开放带来的国外腐朽思想和市场经济的考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思想产生迷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防线出现漏洞,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当前要切实抓好在17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继续抓好以权力观为主要内容的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宗旨观念,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要利用廉洁从政先进人物,进行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教育,同时,要运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要深入开展以干部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强化干部的法纪观念,从根本上提高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与时俱进,强化源头治理。思想方法上,要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思考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性和严肃党纪的问题;工作方法上,要站在时代前沿,积极探索加强垂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善组织、会协调、抓重点、促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作风上,要立足当前,展望未来;谋长远,增强思维的开放性;观全局,增强思路的创造性。
2、坚持从严治党,筑牢“两道防线”。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其中。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制风险能力。
4、激活教育载体,建设廉政文化。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垂管条线的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全员投入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等活动,创造尊廉崇廉的良好环境,使党员干部在廉政文化中的影响下崇尚廉洁;加强对党员干部从政道德建设,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可结合开展廉政格言和廉政故事的征集活动,在教育崇廉上下功夫,发现、宣传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正面引导,弘扬正气,努力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层次,扩大廉政文化内涵;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述廉、评廉工作,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即:不准收钱送钱,不准跑官要官,不准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谋利,不准参与赌博,不分利用婚丧嫁娶之机剑财。
5、加强组织领导,处好双重关系。垂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优越的双重领导体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纪检组和地方党委、纪委之间,应在决策部署、重大活动、专项治理、监督指导和年终考核等方面,建立起联席会议机制或其他沟通联系平台,做到互相支持配合,纵横整体推进,从而避免由于互相联系少、情况了解少而形不成合力,却可能产生空档或疏漏的现象。垂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自觉地接受地方党委、纪委的领导,及时向地方党委、纪委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其领导和支持。在贯彻落实条线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积极认真地贯彻执行地方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
6、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网络。在垂管系统内部,除了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外,还要建立健全领导与被领导之间、平行部门与单位之间、同事与搭挡之间的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各级各层齐抓共管,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局面。在垂管系统外部,建立起以下六条监督网络:一是根据工作职能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分别设置监督卡,以及专用信封和邮票,要求干部职工随日常工作发放,请工作和服务对象独立进行监督评价,然后向垂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反馈情况。二是聘请社会各界行使监督监察职能或热心于监督监察工作的代表为党风廉政和行风监督员,请求他们帮助监督热点部门和热点岗位人员的社交圈、娱乐圈。三是适时向社会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基层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四是定期组织力量走访有关部门和群众,搜集和查纠问题。五是召开各类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办、廉政办、作风办以及新闻传媒的代表,帮助排查问题,协助出谋划策。六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内容,办好网上举报信箱,充实廉政制度规定,使其成为宣传反腐倡廉的课堂、了解反腐败工作的渠道和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反映情况的平台。垂管部门应对来自社会的监督信息,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迅速落实追究措施,并针对存在问题,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规范,切实以制度管人、管财、管物和管事。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十三
调查报告与调查报告不同。调查报告因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难进行调查,然后撰写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执法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对所负责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落实监督责任的现实需要。
一是落实中央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扎实推进“三转”,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上,“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定》的精神,把握中央纪委的相关要求,厘清职责定位,调整工作方向,创新方式方法,在“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上发力见实效。
二是贯彻上级要求。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责必问、一问到底。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同志指出,“过去,我们组织并直接参与了一些具体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牵扯精力过多,干的很累,职能部门也认为我们喧宾夺主。对于这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要大力扭转,切实把职能转到再监督上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的决心已定,方向已明,纪检监察机关应该落实要求,顺应变化,干在前列,走出新路。
三是实际工作需要。近年来,攸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由部门自行组织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定位,集中精力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议书或决定书等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督促整改执行。今年来,通过再监督再检查,查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案件13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越位问题。少数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放得心,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纪检工作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党、政务公开、民生资金监管、工程项目监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是错位问题。目前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是缺位问题。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依靠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造成监督缺位。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是空位问题。目前,县级及以上的纪检工作机构都配齐了工作力量,但乡镇、直属机关等单位则受机构编制、单位人员配备、领导重视程度等因素制约,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单位有人员编制,但符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太少,导致有的基层的纪检组织有较多空位。加之,在乡镇等单位的纪检组织机构的专职人员不专,兼职人员不愿干,往往导致乡镇、局行等单位的纪委或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人手不够现象。
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实施再执法再监督再检查,既要注重观念转变,又要注重角色转换,既要整体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又要具体把握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
(一)强化“再监督”必须突出“再”字。“再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与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相比既是职责的回归,也是方式的再造,体现了推进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一是突出监督对象的转变。“再监督”强调的是由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将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与其具体业务工作情况混同在一起,监督对象既涵盖了“人”,也包含了“事”,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纪检监察业务与职能部门监管业务的混同。根据权责一致的要求,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法规对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监管,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党纪法规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进行提醒督促、诫勉问责和追究查处,体现的是执纪、监督、问责的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纪律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二是强调监督方式的再造。“再监督”强调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的转变、重塑和再造。以往,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同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也自觉不自觉地和行政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走到一线开展监督,包办代替行政机关开展工作监管。“再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过去代替职能部门搞监督、混淆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做法,退出直接参与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一线监督,后移监督位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上,倒逼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的实际效果。三是凸现监督内容的聚焦。“再监督”强调的是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内容过于广泛,导致无法聚焦中心、形成合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却难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再监督”将监督内容定位于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重点指向监督职能部门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是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监管工作、是否对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报告、处置等情况。通过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方式、过程、结果等情况的监督,迫使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要求履行好担负的监管职责。
(二)强化“再监督”必须突出重点对象。“再监督”的对象理应包括所有负监管职责的各党政权力行使主体或部门。但是,为了突出监督效果,目前应将“再监督”的重点对象明确为政府职能部门。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政府职能部门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其是否履行或正确履行监管职责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而行政机关正处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阶段,行政机关监管职能的缺失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媒体经常曝光,有的甚至诱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的和谐,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再监督”,既是推动行政机关正确履行服务职能、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纪律保障,也是维护和谐的党群关系、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现实需要。二是加强实践探索。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执法(效能)监察、治庸问责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再监督”,在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宜将“再监督”的一些有益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归纳,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之间的关系,这既是强化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推进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破解行政机关过于依赖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检查难题的需要。三是注重循序渐进。“再监督”对象的机构性质、履职方式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了“再监督”的原则、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这要求“再监督”实践探索的覆盖面不宜过度宽泛,否则难以针对性地发现、解决“再监督”过程中的问题。目前,逐步健全和完善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再监督”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再监督”工作稳妥、高效开展。在此基础上,研究、探索、总结对各类不同主体进行“再监督”在原则、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异同,逐步深化理论支撑,待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成熟后,扩大“再监督”的对象范围,进而整合、统筹制定加强对党政机关等权力部门进行“再监督”的指导意见。
(三)强化“再监督”必须突出执纪问责。“再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上来,切实突出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定位。一要拓展问题发现渠道。“再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参与具体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这就产生了在远离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如何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的难题。破解这一难题一方面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熟悉本职工作,便于监督、便于发现问题的优势,根据权责一致的要求担负起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另一方面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在退出各职能部门具体业务监督检查工作后,站位于各职能部门既有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成果之上,通过对各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提请政府法制部门、审计部门报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报告、审计报告等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问题导向。二要改进问题调查方式。“再监督”要求将调查内容指向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合理运用既有的立项检查、直接调查等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调查的方式。新的调查方式要体现“再监督”的位阶和指向要求,把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方式、结果等方面作为调查重点。如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先行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等存在事实不清、问题处理畸轻等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启动直接调查程序,重新调查处理,重点查清监管人员、调查人员的责任,体现“再监督”内容对调查方式的新要求。三要强化违纪责任追究。“再监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问责尖兵队”、“案件专业户”的职责,以严格的追责形成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的刚性压力。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突出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买单制”,要求职能部门将监管职责逐步分层细化到每个人,形成层层分解的责任传导机制。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人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分清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对象化。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4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中突出政治考量,从政治角度出发查找问题,及时校准偏差,是题中之义。近日,xx省xx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了解本地区开展政治监督现状。
一、开展政治监督的实践。
注重以“两个责任”落实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制定科学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对提醒谈话、组织约谈、民主生活会等进行规范完善,加强运用诫勉谈话、警示教育、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方法,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注重以整治群众身边问题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问题作为整治的切入点,严肃查处对党的决策部署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以专项整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问责+清理”专项监督检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注重以全面覆盖的格局推动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把政策和策略作为政治监督的生命,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监督的全过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推动构建“四个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实行信息共享,全方位收集掌握联系地区和部门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政治监督情况,通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集中研判“森林”状况。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强化政治监督理解不透彻、不深入,“反腐拐点论”死灰复燃,认为聚焦政治监督,就是只抓小事、虚事,不再抓办案了,反腐败开始转向、纪委要“拉闸放水”了。有的干部片面地认为政治监督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开展,思想又回到了过去无所不管、包打天下的状态,定位不精准、把握不到位。
监督手段不足。目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也不好。调研显示,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政治生态像画得不准,精细化、精准化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同时,一些基层单位受限于信息化、技术化水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移送问题不全面、不及时,缺乏协作配合,没有扭住关键点。
政治素养不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敏锐性不高、鉴别力不够,监督普遍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隐xx的政治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只熟悉党纪条规,但对如何把监督执纪问责与深挖背后的政治问题结合起来,显得很茫然,不知道监督什么、如何监督。
三、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的对策。
压实“两个责任”。将开展政治监督内容细化为具体条目,融入到市县乡三级组织的“两个责任”清单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政治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共同抓好政治监督。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开展政治监督的情况,强化对落实过程的控制、对执行结果的考核,对地方或单位出现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日常监督。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系单位的了解,检查各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同时,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通报曝光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明确各派驻纪检组、各单位纪检委员在参加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集体学习会议、党内政治生活等的同时,要形成监督报告,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
加强部门协作。通过与税务、审计、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建立一套高效快捷的“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建设,完善检举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监督、大数据应用等工作平台,把纪委监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健全跟进机制,将问题线索的接收、办理、处置过程分门别类完善到所涉及干部的廉政档案中,提高监督效率。
加强政治巡察。深化政治巡察监督,紧盯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尤其是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作为重点对象整治,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同时,及时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又发生新问题的,严肃查处,把“巡”与“改”联动起来,把巡视巡察的结果作为当地政治生态的研判依据,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依据。
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同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2012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3、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切合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每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以来,安排检查考核60余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在2015年年初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件由检察院介入调查。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尽管我县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遇到了一些难点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
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认识层面来看,“两个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机制层面来看,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执行难的问题。从效果层面来看,县委和县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有的党组织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完全理解,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针对践行“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和阻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努力在“四个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形势,提出对策举措。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深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把派出机构的权威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
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十四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十五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一!
xxxx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利益格局持续变化,人们群众思想观念日渐更新,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时代特点,努力探求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我院以xx区为研究对象,组织力量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局和法院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为今后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供参考。一、近年来xx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1、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形势可以谨慎乐观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已经呈现逐年下降之势:
xxxx年。
xxx件、x件和xx件;xxxx年三机关。
x人,村干部和其他人员。
(有一当事人怀疑某法官为对)。虽然信访局方当事人书写诉状,经权威部门鉴定为枉告受理的信访件中,被举报人多数是机关干部,其次是村干部,但均与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问题有关,很多分配方案由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机关干部看到分配方案符合村民自治原则,支持村民集体决定,因此被一些自认为吃亏的农户举报、上访。4、涉及土地征用等利益分配问题而引发的举报占比较大xxxx年以来,xx区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中,以上均涉及土地征用利益分配问题,举报对象为村干和村民小组干部,以及个别乡镇干部。全区高速公路、铁路、城区扩建等项目,都以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为主线,涉及面广,群众最为关切,也最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分配不公等问题。这类案件经过政府调解未果,村民先是起诉村干和小组干部,经法院审查主体不当后再起诉村民小组,同时对农村干部进行信访举报,反映举报对象分配不公、以权谋私,甚至私分、贪污集体财产。此外,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引起的上访、信访案件仍然占一定比重,有些案件因为得不到有效解决,酿成了刑事案件。
xx%的案件存在信访环节。
;还有的因人缘、地缘等关系,试图大事。
xx%的普通程序案件都有。
xx名,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该院对外聘任廉政监督员求每个业务庭每年必须。
xx。
x件(次),上升了xx%,收。
xxx件(次),信访总量共计达到了。
;部分乡镇、街道。
;造成了很多职。
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三)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信访工作联系点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其区域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总16篇)篇十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领导干部作风,构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人口计生委监察处统一要求,***人口计生委通过召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座谈会、走访群众、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口计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素质”目标任务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人口计生委和*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加强教育、采取措施、运用载体、深化监督等手段,使广大人口计生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也有了较大起色。从调研的几个乡镇、单位来看,他们都能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围绕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作文章。这其中有三点共识:一是作风建设要以学习为抓手,学要真学,要务实不走过场;二是作风建设要从领导开始,领导要做好带头表率作用,要用过硬的作风,打造一个团结有力的人口计生队伍;三是作风建设要以制度为保障,1要狠抓制度的落实。具体的来说近些年作风建设的成效有如下几点:
一是夯实了基础。坚持把学习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好、抓实。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联系机关作风现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为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
二是健全了制度。各级机关单位都立足于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共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信访事项办理制度、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信访事项督办制度、信访工作定期排查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制度等13项。通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请**、**评计生”等做法,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人口计生委和16个**、**全部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仪表仪态、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方便群众办理事务,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转变了作风。各级领导干部都能认真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使原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得到进一步克服,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热情服务的人口计生干部形象正在逐步形成。
2四是加强了民生建设。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作风建设的核心,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口计生干部深入基层,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动员党员干部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妥善处理好社会抚养费征收、二孩审批、生殖健康服务、生活保障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信访总量由2008年同期的711件下降到407件,减少了34%。
一是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思想作风是干部作风的首要问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求稳怕乱,固步自封,墨守成规,不敢创新,有的干部甚至盲目乐观,小成即满,不思进取,这些风气出现在领导干部身上,严重制约了部门解放思想、跨越式推进工作,致使工作成绩平平淡淡、干部队伍死气沉沉,缺乏创造活力和干事激情;另一方面是主观冒进,脱离实际,违背规律,好高骛远。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这些问题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学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科学发展观对领导干部**难题、应对挑战、化解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视学习为负担,或奉行实用主义,没有自觉将学习作为一项基本功去修炼。更有甚者,以学习装点门面,粉饰、标3榜自己,浅尝辄止,机械照搬照抄一些时髦的词汇,套用别人的模式,故作高深之态,而不是认真思考工作。还有些干部陷于事务性工作或忙于应酬,无暇静心学习,结果是“胀了肚子,空了脑袋”,导致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匮乏、本领恐慌。
三是执行力方面的突出问题。一些干部甘于平庸,懒于思考,浑浑噩噩,工作没思路、没章法。有的干部责任心淡漠、业务素质不高,抓工作虎头蛇尾,有目标、没结果,有安排、没检查,有措施、没责任,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看似整天忙忙碌碌,事实上该管的没有管到位,不该管的管的过多过死,导致制定政策的初衷与执行政策的结果相背离,部门效能低。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鲜活实践的不断深入,为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确立了新的标准。要不断教育和引导我*人口计生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要以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将干部作风臵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一)把着眼点聚焦在作风养成上,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作风是人的内在思想、品性、气质的自然流露和外化,是最鲜明而集中地反映人的基本精神状态乃至心理特点的外部表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必须筑牢思想基础。
4一是要强化学习教育。要建立人口计生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各种载体抓好干部作风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把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内化为干部的人格品质。二是要开展主题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同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党性党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着力培养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干不好活就寝不安席,干不成事就食不甘味”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三是要注重典型引路,结合反腐倡廉活动,总结宣传一批在人口计生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教育、鼓舞、鞭策、激励广大干部,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以教育的成效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把根本点放在制度建设上,建立长效机制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形成稳定、长效的作风建设监督、评价运行机制。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通过机制、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本着行得通、做得到、靠得住、用得上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应切实做到“三定”:定制度,对人口计生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彻底梳理,行之有效5的要继续坚持,不够健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要重点规范;定标准,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时限、责任、质量等标准和要求;定措施,制定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保障措施,形成科学落实机制,保障各项制度、程序、标准的全面落实。
三是健全问责制度。建立问责问廉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明示问责问廉具体内容、责任划分和处理方式,严格执行问责问廉结果落实,同时深化履责情况报告反馈机制、建立部门履责监督问效机制、强化部门履责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实施问责问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履行职责、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决策实施的督查力度,提高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效能、效率和效果。
(三)把着力点放在强化监督上,保证作风建设质量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流程,计生干部及岗位职责、办事内容、程序、时限等必须公开;公开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凡是关系到计生家庭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都要公开;6要尽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审批、登记、收费等“一站式”管理,提高行政效益,纠正干部工作拖沓风气。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一要把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二要要广辟渠道,广开言路,完善社情民意反馈网络,了解和掌握更多、更真实的信息。凡是涉及干部作风的问题,不怕丑、不护短,予以曝光。三要延伸监督触角,不仅要管“八小时以内”,还要管“八个小时以外”,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一要健全行风评议工作体系。完善评议考核制度,组建干部作风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定期进行干部作风评议。二要召开征求意见会,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完善群众来信访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要继续执行好计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个人行为,打造一支过硬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