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范文是一种通过文字、图表等方式对某个事件、项目或研究进行详细说明和概述的文档。在阅读以下报告范文时,大家可以关注其中的写作技巧和思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一
合理用药是指对患者采取有效、安全、适当、经济的药物治疗。安全合理用药是新医改的目标之一,也是每个医生、药师的责任。据who统计,全世界死亡的患者中,约有1/3的患者死于用药不当[1],约有1/7的患者死于不合理用药,其中抗菌药物的滥用情况尤其严重。由于抗生素的.滥用,病原菌对抗生素的耐药已成为严重问题[2],给广大患者的健康带来了隐患[3]。自以来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为期3年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活动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报道显示,整治活动开展至今,二级以上医院已收到明显的效果[5]。随着“医改”政策的不断完善,全面了解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调研以-这三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年为前后节点,分别收集年和年门诊处方,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本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是否合理,为抗菌药物使用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一、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随机抽取本院门诊2010年和2014年处方各5000张。
1.2方法本研究采取回顾性调查方法,登记抗生素使用的基本情况,如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应用种类、应用频率、用药总量,实际用药时间、限定日剂量(ddd)等,比较抗菌药物整治活动前后门诊抗菌药物基本使用情况(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下各级别抗菌药物的累计ddd及权重),并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和分析;重点考察门诊各品种抗菌药物使用的ddds及dui,ddds=规格×用量/ddd,药物利用指数(dui)=ddds/实际用药时间,dui1即为合理[6],其中,ddd值由《实用抗菌药物学》常用日剂量或药物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为准[7]。
二、结果。
2.1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情况利用2010年及2014年收集的处方对患者性别、年龄情况进行分析,其中男性患者占49.3%,女性为50.7%,就诊的男女性别没有明显差异;就诊患者青少年和老年人比例较高。而2010年和2014年含抗菌药物的处方分别为1218张和908张,其中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的处方分别为361张和68张,占29.64%和7.49%。本院门诊抗菌药物以单一用药为主,2010年和2014年分别占87.00%和91.18%,二联用药为11.63%和8.82%,三联仅为1.39%和0。根据治疗目的的不同,分为预防用药、治疗用药、无指征用药,2010年各类别所占比例分别为38.23%、42.93%、18.84%;而2014年各类别比例分别为39.71%、50.00%、10.29%。
2.2抗菌药物整治前后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表1数据显示:本院抗菌药物的品种由2010年的55种降为2014的50种,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从24.36%下降至18.16%。从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角度看[8],门诊使用的抗菌药物主要以限制级为主,非限制级为辅,特殊使用级别的抗菌药物不足5%,2014年各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使用累计ddd较2010年均有所下降。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二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第二十四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
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第二十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第二十八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
(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
(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制度。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将排名情况向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公布,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第四十一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卫生部建立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四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重要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作出降级、降等、评价不合格处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四十六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
(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十七条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第四十八条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二)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
(三)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索取、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
(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乡村医生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本行政区域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20xx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大致为65%,针对每位患者而言抗菌药物使用的较少;
3、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为100%;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为0,我院从不给患者使用;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大约占到门诊处方总数的23.60%;
1、各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
学习力度不够,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我院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清,没有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
3、对超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及时给予停止使用。
4、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合理,个别存在半衰期较短的抗菌药物药物用法用量不规范。
1、加强各临床科室对抗生素临床应用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上级医师讲课,并对相关知识进行考核。
2、对各科室抗生素应用进行监管,对超范围使用、超长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科室定期进行自查。
3、严格控制门诊抗生素处方比例,门诊药房进行监控,及时提醒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的门诊医生。
4、对i类切口手术患者使用抗生素情况严格监察,避免手术患者出现抗生素滥用情况。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关要求,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法规要求。
各地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规定,加强抗菌药物管理。各医疗机构要落实抗菌药物管理责任,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对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鼓励各地借鉴“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创新模式,持续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能力。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氛围;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奖惩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医疗机构要制订完善抗菌药物品种数量、抗菌药物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比例、微生物送检率等管控指标,并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见附件)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学、药学、临床微生物、医疗管理等多学科、多部门技术及管理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点评。重点点评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同时,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基层医疗机构要参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有效的抗菌药物处方检查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不断提高细菌及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诊治能力。感染性疾病科应当参加院内包括细菌感染在内的各类疑难感染性疾病会诊,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要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提高微生物标本质量,提高送检比例,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依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和调整抗菌药物。要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师的培养,不断提高药师处方审核与干预能力、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能力,以及参与感染性疾病药物治疗和临床用药技术支持的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有关科普知识宣教工作,营造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氛围,提高群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参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宣教工作,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参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技术方案》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技术方案》(卫办医政发〔〕72号),制订本单位相应的监测方案。要明确责任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重点对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强度及变化趋势,革兰氏阳性、阴性杆菌耐药形势、变化趋势以及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等进行监测和评价。要定期发布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指导临床做好抗菌药物品种的选择和使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相关数据监测,并保证上报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六、加大检查指导和公示力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要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要利用各种方式采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数据信息,并在行业内进行公示。在工作中,要注重发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管理水平高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认真总结,加大宣传力度,予以推广。鼓励地方和医疗机构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对于抗菌药物管理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跟踪复查,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适时组织对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7月24日。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五
根据市教研室《关于对幼小衔接工作开展自查和调研活动的通知》和县教研室《关于对幼小衔接工作开展自查和调研活动的通知》,我校领导极为重视,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幼小衔接工作做了深入的自查。
由幼儿园进入小学,是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期。积极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小学教育与幼儿园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减少因两种教育的差异给儿童身心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有关精神,有效整合学习阶段,推进幼儿园和小学无缝对接,帮助幼儿尽快做好入学准备,积极适应小学学习生活,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我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没有举办各种形式的、针对入学招生的考试、测试、面试、考核等,没有将考级证书和各种竞赛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没有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入园挂钩。
1.科学安排教学进度。小学一、二年级各科教学在遵照国家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幼儿园保育教育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语文、数学教学进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进行教学。一年级各科教学坚持从“零”起步,严禁拔高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小学一年级严格按照规定课时进行汉语拼音教学,学校规定:不得随意压缩拼音教学时间,不得突击完成拼音教学任务,要将汉语拼音教学融入整个小学阶段语文学科教学的全过程。小学一年级数学教学必须从10以内认数开始,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和基础,可适当延长10以内计算教学时间,严禁加快计算教学进度。针对这项工作,学校定期对一年级教学工作进行抽查与检查相结合,同时在学生中进行调查。
2.适当降低作业难度。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的课堂作业要做到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作业量和难度要适中,保证当堂完成;禁止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3.正确运用评价杠杆。我校切实转变评价理念,改进评价方式,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对学生学习习惯、态度、兴趣、品质、方法等方面的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禁止片面夸大考试成绩的作用。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语文、数学单元测验、月考、季考、期中考试,不向家长公布期末考试成绩和排名。
1.熟悉幼儿园教育目标。我校教师利用晚办公时间认真学习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明确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自觉将小学起始年级教育与幼儿园教育有机衔接起来。
2.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我校全体教师在关注学生文化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态度、兴趣、品质、方法,保持教育目标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使儿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循序渐进的拓展和提升,促进素质教育实施。
3.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学校规定要以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品质和学习能力为重点,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有效使用多媒体教学、游戏教学,有效开展教学活动,切实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和直观性,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我校利用一周时间对一、二年级的学生进行了入学前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进入小学后,学习成为学校的主要活动方式,调整了生活作息制度,加强了独立自主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使他们热爱学校,认识到他们是学校的主人。
我校开学初对小学起始年级家长进行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的教育讲座,切实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为做好幼小科学衔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同时我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正确认识起始年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自觉配合学校教育工作。严禁以成绩评价学生优劣,增加学生的学业压力和家长的心理负担。
总之,我校在幼小衔接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不足之处。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之下,幼小衔接工作一定会顺利进行,从而使孩子们快乐学习成长。
常马中心小学。
20xx年10月16日。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六
院领导和医务办领导:
药剂科于2014年7月对我院抗菌素使用情况做了抽查,共抽查了7月份200张门诊和住院处方,现将抽查结果做如下汇报:
一、我院在抗菌药物使用中存在以下不合理现象:
1、抗菌药物使用率过高,联合用药率过高。抗菌药物使用应根据细菌对药物的敏感性及药物到达感染部位的浓度来选择合适的药物,致病菌尚未明确或病情危急时,可根据感染的部位及患者的年龄、病史、临床特征等进行经验治疗。经验性的治疗方案是以各种感染常见致病菌的种类及其目前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为基础制定的,并非个人经验。单纯的病毒感染、非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应选用抗菌药物。然而,抗菌药物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使用率过高的现象比比皆是。我院在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下,今年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了严格控制,目前使用率有了明显下降,但与目前相关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2、无指征和预防用药过多。临床工作中,无论门诊还是住院患者,都存在抗菌药物应用比例偏高的现象,医师掌握抗菌药物应用的适应证过宽,有的甚至缺乏应用指征,抗菌药物被滥用。这不但违反临床诊疗常规,也违反了合理用药原则。
3、由于缺乏病原微生物检测,医师选用抗菌药物时,往往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重感染指征的情况下。手术患者抗菌素使用率过高。
4、给药方式和剂量存在问题。
5.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达高于70%。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高于90%。远远高于规定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要求的监测值。
二、对策。
3、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让全民意识到滥用抗生素的危害,切实做到抗生素合理应用。
4、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医保,新农合,切实加强合理用药的考核工作。
药剂科。
2014年7月。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我院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该项活动,近一年来活动进展顺利,亦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近阶段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已按照相关政策和市卫生局指示精神,制定了相应的院内规章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相关政策以及市卫生局指示精神,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超常预警和动态监测制度》、《细菌耐药监测制度》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并根据《35种抗菌药物分类遴选基本原则》制定我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为进一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根据已制定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将具体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到临床实际工作中,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1、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且明确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为具体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院长与各临床科室主任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积极开展此项活动。
2、积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各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并做了积极动员,同时还认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了两期抗菌药物有关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做到人人知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3、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目标要求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目录进行认真梳理,严格筛选,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不超过35种,三代头孢类品规数量、氟喹诺酮类品规数量均未超标,强化“一品二规”结构,每种药品通用名称下只保留1-2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形成了我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已上报市卫生厅局备案。
4、认真落实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规定各级临床医师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严格执行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住院医师只能使用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可使用非限制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副主任医师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6、对每月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预警监测,监测结果在科主任、护士长例会上公布,会后向科室传达。对未达标的科室进行预警,要求整改。每季度对抗菌药物使用量、金额做出排序,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通报公示,及时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量。对超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及时给予停止使用。
7、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8、积极推行临床药师制度,开展临床药师工作,加强对临床药师的培养。
三、存在不足。
1、通过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调查,我院在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以及使用时间、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方面有待加强管理。分析原因,有些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力度不够,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清,没有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同时,我院手术间无层流设备,空间达不到无菌条件,医师对术后患者的感染率产生担忧心理。
2、临床药师制工作刚刚开展一年,处于初级阶段,工作开展尚不到位;我院每年拟招入临床药师不到位,现有临床药师参加工作不久,缺乏工作经验,有待完善。
3、部分监测不到位,如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生素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尚未进行监测。
四、整改措施:
1、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全员培训。要求科室加强组织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学习,达到人人知晓。
2、落实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督导小组的职责,定期检查各科合理用药情况,把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医生全院通报。
4、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力争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各项指标在规定范围内。
5、临床药师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真正在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达到能和医师一起为患者提供和设计最安全、最合理的用药方案。
6、努力做好细菌耐药监测工作,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科学的数据参考和理论保障。
7、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八
为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2011年辽宁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011年铁岭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开原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三好一满意”活动、医院评价、优质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等工作为载体,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全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医院。
四、组织管理。
由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成立开原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组。
成员:翟文东开原市中心医院主治药师。
黄亚东开原市中心医院主治药师。
董俊开原市中医院药师。
任丽开原市骨科医院主治药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落实铁岭市卫生局和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
卫生局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卫生局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我局将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
2、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4、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医院应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1、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3、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要向卫生局备案。
4、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经备案的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市级卫生局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市卫生局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全省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2011年底前医疗机构要完成对执业医师和药师的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培训和考核内容全部备案。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2、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一)全市二级医院全部纳入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全市二级医院均纳入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并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三)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卫生局将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并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局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1年8月)。市卫生局制定《2011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医疗机构根据卫生局工作安排,认真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各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报告和自查整改报告于9月30日前报我局医政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10月)。
1、专项检查。卫生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结合医院评价、大型医院巡查、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对本市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卫生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3、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前,各二级医院将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局。卫生局根据督导结果和各医疗机构总结报告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研究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有关科室和医务人员落实各项活动内容。要结合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照铁岭市卫生局和我局的工作方案,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将检查结果与医院评价、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紧密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医疗机构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九
为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督察下,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结果:
1.我院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与住院抗菌药物使用比例超出了《xx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所规定的范围,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强度也稍有偏高。
2.我院抗菌药物品种(含口服剂型)共计31种,未超出《xx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所规定的抗菌药物品规的范围。
二、已按照相关政策和区卫生局指示精神,制定了相应的院内规章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相关政策以及区卫生局指示精神,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xx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为进一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加强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规范临床合理用药,结合原来我院合理用药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合理用药工作的实施,并努力做好细菌耐药监测工作,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科学的数据参考和理论保障。
五、努力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我院定期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并注重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以切实提高全院医务工作者的合理用药意识和知识水平,努力促进临床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xx医院药剂科。
2011-8-15。
-本文出自药圈,原文地址: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十
根据成卫医政〔201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达到安全、有效、适当、经济的合理用药理念,我院于2012年5月对我院就诊患者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整改,共抽查门诊及住院处方100份,其中住院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为65%(要求不超过60%),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为28%(要求不超过20%),急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2%(要求不超过40%),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1、用药认识不到位:临床各科室医药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认识不到位,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医务科的管理力度不够。
2、用药指标不严格:少部分医生对抗菌药有滥用现象,特别是对急诊患者,在没有做血常规的情况下就草率用抗生素,大部分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了解不透彻,没有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抗菌药物。
3、用药原则不坚持:对有惠民卡的患者有一次开多量的情况,经了解后属患者为方便主动要求,但药剂科也作了相关规定,凡这种情况都要求开药医师在处方上作特殊注明。
二、整改措施:
1、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督导小组的作用;明确院长为全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主任为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抗菌素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2、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全员培训要求科室加强组织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学习,达到人人知晓。
3、建立抗菌药物定期评估制度,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由药剂科每日对院内处方在早会上进行点评,由医务科进一步整改。
4、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
5、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保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各项指标在规定范围内;对超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及时给予停止使用。
6、加强临床检验检测用药用抗菌药前必须检查血常规,必要时到上级医院检查细菌耐药监测。
7、完善抗菌药物奖惩制度,严格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了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黄水镇卫生院2012年6月15日印共印5份。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我院根据省、市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活动情况作一汇报。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院制定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确定了工作目标。召开了合理用药监督小组会议,学习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做到人人知晓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主要内容。临床科主任向院长签定了抗菌药物使用责任状。
2、完善制度,严格抗菌药物管理。
我院下发《医院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实施细则》、《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修订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进行限定,规范了抗菌药物的使用。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医院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抗菌药物知识。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窗口,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
4、强化管理,落实目标。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小于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小于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小于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在每百人天5ddds以下。
(3)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测与评估。
院感科加强了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以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
(4)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
各临床科室根据临床微生物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60%。送检率低于60%扣科室绩效考核分2分。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按照要求向各监测网上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细菌耐药等相关数据信息,院感质控办加强督办管理。
(5)严格医师和药师资格管理。
医务科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6)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药品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使用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7)建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管体系。
医务科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测情况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医院对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8)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将依法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医院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
自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来,通过全院医务人员共同努力,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各项指标都接近或达到了卫生部规定限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更趋合理,但部分指标离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将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提高整体诊疗水平,让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更规范、更合理。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十二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
1、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种。
2、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3、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4、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5、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的原则。
6、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可根据需要设置(),配备()、()和()。
7、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8、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和()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
9、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10、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二、单选题(30分,每题3分)。
1、关于专项整治的活动目标描述不正确的是()。
a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b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c有效控制细菌耐药d彻底改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
2、关于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范围描述正确的是()。
4、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中处方指标有()a、3个b、4个c、5个d、6个。
5、关于限定日剂量(ddd)描述正确的是()。
6、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小时,手术中出血量超过()毫升,污染机会增多者。
a、2;1500b、3;1000c、2;1500d、3;1500。
a、天然抗生素b、半合成抗菌药c、全合成抗菌药d、植物成分抗菌药。
8、关于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b、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c、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在门诊和住院患者中均可使用。d、医疗机构应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三、判断题(30分,每题3分)。
1、三级以上医院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2、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
3、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12个月内不得恢复。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可独立。
进行工作,不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
5、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
6、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7、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医疗机构的党委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
9、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
10、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1、502、23、12。
4、(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5、(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6、(临床微生物室)、(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
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处方权)。
8、(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
9、(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10、(60%)、(20%)。
二、单选题(30分,每题3分)。
1-5dccbc6-10ddcac。
三、判断题(30分,每题3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十三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菌药物报告大全(14篇)篇十四
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3、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有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二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
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b::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
c::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2各品规。d::深部抗其他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各品规。
e: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各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各品规。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对综合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做出一下规定。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5、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手术除外)。
6、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7、不使用抗菌药物的手术种类有:腹股沟疝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
三、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检测。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4、根据检测结果细菌耐药率:
超过30%,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医务人员。超过40%,慎重经验用药。超过50%,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超过75%,暂停临床应用,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使用。
5、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并于上级网联通,定期发布监测结果。
四、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和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性、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职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此级处方权。
2、限制使用级: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此级处方权。
3、特殊使用级:是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抗菌药物、a.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b,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c,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格较少的抗菌药物。d,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紧急情况下,医师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用药特征记录,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三)、二级以上医师机构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并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