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涵盖了组织内部的各个方面,包括工作流程、考勤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等。规章制度范文的更新和修改需要及时响应社会变化和需求变更。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一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指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和学校楼宇时,要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接待证明方可进入,否则禁止入内。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校证;进入校园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送货车辆在人员活动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上级领导单位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时,所乘车辆应由校办提前通知保卫处,保卫处组织人员提前对指定停车地点进行清场。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并由接待部门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障校门的正常秩序。
五、携带物品进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由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3、外校人员携带的贵重物品进校时,进校登记时须注明,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离校。
4、发现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并上报保卫处进行处理。
5、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时需领取停车条,并在离校时缴纳停车费。
6、无证车辆禁止长时间占用校园内的车位,停车期间,车辆发生任何问题与学校无关,由车主自负。
六、学校临时工和租房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相关管理部门将信息通报保卫处。相关管理部门要负责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教育制度,教育重点是校纪校规及安全生产。对学校临时工和租房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签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施工治安保卫责任协议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安全稳定和治安保卫责任书》,凡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发生事故的情况,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严格禁止推销员、小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在校门口设摊,一旦发现,安保人员有权对其进行驱逐,不服从管理者,交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八、严格禁止校园周边居民带儿童及宠物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安保人员应立即劝阻,令其快速离开,拒不离开者交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二
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行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人员下井必须严格遵守我矿出入井的各项管理制度。
2.外来人员下井前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预先办理下井手续,然后凭手续由领队人员带队下井。下井前经井口检身工检身并登记后按顺序排队入井。上井后经井口检身工检身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3.外来人员下井前必须听从下井领队人员(公司相关部门接待人员)的指挥,在井口排队下井。
4.外来人员下井参观学习,必须携带自救器,佩带安全帽,携带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否则不准下井。
5.外来人员必须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及自救器使用方法的演示培训,否则不准下井。
6.外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井口的检身检查,自觉吹测酒仪,否则不准下井。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三
为加强外来参观、学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定。
(1),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2),参观人员进厂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1),外单位来厂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3),负责安排的部门对参观、实习整体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6),如遇突发事件,实习单位负责人要按要求组织实习人员紧急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1),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签订协议。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3),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4),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安全管理
a,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放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b,严格持证上岗制定。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c,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d,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e,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安全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道。
f,加强监管。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来厂进行设备维修、调试的人员,由设备处负责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由专人陪同。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四
为确保公司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细则中第四条为公司员工制定)。
安保科是公司门卫的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进行管理。
1、对于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处登记。(上级领导、其它兄弟单位领导、客户、口头问询即可)。
2、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进出公司大门,均应进行检查,特殊物资应在门卫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资,门卫人员不予放行;凡进出公司的车辆及货物必须持有安保科长签发的有效证明(如放行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否则不予放行。安保科长因事不在公司,则需致电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
3、门卫负责管理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车辆不准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绝不允许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报请领导同意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方可。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五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维护实验的良好秩序和环境,现对实验室成员及外来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1.未经批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采访、拍照、摄像等。
2.非实验室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操纵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
3.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须由本实验室人员陪同,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实验室人员的条件下方可进入。
4.在实验室短期停留的学习、施工、维修等人员,应做登记备案。进入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化妆、大声喧哗等。
5.实验室负责人有监督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的职责。
6.实验室人员与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六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七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登记表后方能进校。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进校;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东团堡中心小学。
20xx.2。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八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九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各生产区的`所有人员(包括各各科室人员和公司领导)。
三、程序。
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和通行证,方可进入。
2、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各生产区域各项有关规定,并接受我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外包单位在厂区施工,运输车辆时速不超过每小时10公里。
5、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先向本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分厂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来单位进行八大作业时,按公司规定到所作业的分厂办理相关票证。杜绝无证作业。
7、外来人员须进入密闭容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密闭容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分厂安全科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8、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按规定给予500元的罚款。
9、外来人员应遵守分厂禁烟制度,违反者按分厂考核制度处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员进入分厂需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分厂安全科按照通行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11、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进入分厂生产区,由接待人负责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否则不可进入。
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日。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十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管理制度《》。
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十一
1、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
2、物料人员在库房物料交接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3、送货人员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4、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如iqc、品质复检、稽查审核等),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5、对物料进行筛选、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行库房物料储存区域内。
6、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
7、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员工的监督与检查。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公司门卫工作的管理,规范车辆、人员、物资进出厂的规定,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管理部。
管理部是门卫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门卫人员的管理,物资出厂的审批。
第四条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的管理,手续的办理和审核。
第五条门卫人员。
门卫是门卫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车辆、人员进出厂的手续进行验证,对违反规定的有权禁止其进出厂。
第三章物资进出厂管理规定。
第六条物资出厂手续。
任何人携带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不得放行。
第七条出门条的审批程序。
1、物资出厂由经办人填写物资出门条,内容包括:物资名称、数量、事由,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并由经办人签字。
2、物资出门条须报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3、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4、大宗物资或公司有明确规定的物资还须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管理盖章。
第八条物资出厂验证。
1、物资出厂时经办人(驾驶员)须将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交门卫验证。
2、门卫应对照物资出门条(物资清单)对出厂物资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保存好物资出门条。
第九条物资定义。
物资指公司内的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办公用品、废旧品、废旧包装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第四章车辆进出厂管理规定。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出厂。
1、外来车辆(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在门卫登记,包括姓名、单位、车牌号、进厂事由等,未进行登记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自行车和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公司。
3、外来车辆(摩托车)出公司,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车辆出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不接受检查者,门卫有权不予放行。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出厂。
1、公司车辆外出须开具派车单(副总以上领导除外),如无派车单,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2、派车单由总经办开具并加盖总经办的章。
3、公司车辆出公司,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副总以上领导除外),门卫人员有权对公司车辆出厂进行检查,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
4、非工作时间,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出厂,如因工作需要出厂,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1、工作时间外来人员进厂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联系部门及人员等,不填写会客单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厂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条。
3、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
4、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人员进出厂。
1、公司员工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须开具外出单,无外出单,门卫人员不得放行。
2、外出单的审批,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部长审批。部长以上员工,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非工作时间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厂,如因工作需要进厂,须由所在部门部长审批同意。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十四条以上规定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刁难门卫,对不执行上述规定者,处以当事人2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得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改进(汇总13篇)篇十三
为保证天然气站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安全、平稳、可靠供气,严格站场进出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燃气站场为易燃易爆场所,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条进站人员需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或由公司领导同意,进站前履行登记手续,佩戴发放的临时进站证件,否则站内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
第三条进站人员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站内危险源、危险区域分布情况及危险等级,进站人员的`防护要求、行为要求,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第四条进站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配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铁钉鞋、裙子等进站,进入站场需触摸静电释放柱。
第五条进站人员不得将手机、火种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站内,可将上述物品交由门卫或值班人员暂时保管。
第六条进站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一律不得触摸、操作、使用或移动站内任何生产设备和设施,注意保持站内卫生,同时必须在值班人员指定区域内活动、参观。
第七条站内严禁使用摄录像设备,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且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内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进站施工管理制度》。
第九条如确因工作需要,进站生产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站场规定,接受检查并配带防火帽后在值班人员的引导下方可入内。
第十条如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引导进行抢险或疏散,对于不遵守指挥或规定酿成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本站人员进站要持有本人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