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笔尘

一个全面的工作方案应该包括详细的实施步骤和预期达成的成果。在下面,我们将向大家展示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例,希望能为你的工作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纠治“四风”问题,切实遏制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和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公务接待行为廉洁高效,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二)整治内容。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假借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超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三、责任分工。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组织开展,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同时,办公室下设5个整治工作组,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情况综合、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一桌餐”整治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和市消防支队配合。负责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由住建、园林、文广新旅、宗教等主管部门全面完成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对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宗教场所中设立的“一桌餐”隐蔽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由房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对设在居民小区中的“一桌餐”隐蔽吃喝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设立、手续不齐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

(三)内部接待场所整治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党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站所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接待工作。

(四)公务、商务接待整治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公务和商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五单”不全、以商务接待为由违规吃喝,以及延期结账、累计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执纪组。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配合。针对特定领域、地区、部门、时段,安排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协调媒体部门,安排新闻记者随行,对全市违规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蹲守、暗访,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学习部署(20xx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张贴标语、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xx年2月28日前)。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各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同时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市管党委(党组)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同时将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

4.开展谈心谈话。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同志、本部门同志相互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建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民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违规吃喝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财政部门要将“三公”平台核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疑似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开展专项检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至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3.实行重点抽查。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各级党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xx年9月30日前)。

1.建立移送机制。各级纪委监委要与公安、财政、发改、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等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双向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开展以案促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责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各县(区)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标对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掌握进展情况,安排一名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

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三

违规是指违反某些规定。但是“违规”“在世界上仪表”该词并非指某一特定条款。这"仪表”词语指双方同意的所有条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科室、部、队: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为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成立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沈雪琦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唐慧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中心各科室。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以及事后报销票据、接待清单等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存在超标准和超员陪客接待;是否存在违规吃请、公款相互吃喝宴请情况;公款吃喝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问题;是否存在于明令取缔、要求转型的会所中公款消费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不得将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以会议、培训费等名义或向服务对象报销接待费用。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并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内部就餐。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1.加强宣传教育(5月10日至月底)。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学细照,查找不足,筑牢防线,从思想上防止发生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行为。

2.开展自查自纠(6月初至7月底)。各科室严格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说明自查自纠情况;监察室、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材料具体内容将进行不定向的随机抽查。

3.组织专项检查(8月初至9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各科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4.严查顶风违纪(10月初至12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办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在自查自纠之后,从严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公开予以通报。

5.加强立规明矩(12月底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2016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的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反弹,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驻苏教纪发[2017]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秦建华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负责协调推进“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成效。纪委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433017。

二、专项整治“回头看”范围。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

1.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3.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4.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四、具体实施步骤。

1.开展自查自纠(5月10日-6月9日)。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对照“回头看”主要工作内容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在6月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2016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的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6月9日前报纪委。财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对照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核查相关报销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在6月9日前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排查情况。

2.督促检查(6月10日-6月19日)。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对各学院(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回头看”专项抽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边整边改(6月10日-6月30日)。纪委、监察处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迅速落实整改。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吃喝问题发生。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决定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在主题教育期间聚焦解决违规吃喝、打牌赌博突出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整治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进一步正党风、肃政风、促民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为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聚焦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督促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吃喝、打牌赌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1.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4.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问题;

(二)打牌赌博整治重点。

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的打牌赌博问题。

四、工作步骤。

各股室要迅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局党组要认真教育党员干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打牌赌博活动,层层签订《严禁参与打牌赌博承诺书》。

1、作出承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打牌赌博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决不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本单位公职人员中的党员干部要向所属党组织作出不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的承诺。

2、局党组要将执行本方案的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督促被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和整改到位。

局党组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如有违规行为,上报县纪委公开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为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关于禁止打牌赌博有关规定,成立以局长曾波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潘华平、丁洁同志、农调队队长周晓风同志为副组长,梅瑰仙、吴恩意、艾超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艾超同志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局党组要把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不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不开展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全面落实《抚州市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的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举报电话(110),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单位发生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打牌赌博的问题,不主动组织调查处理,不认真进行治理纠正的,移交县纪委处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单位多次发生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的,要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查处的赌博案件,凡漏报、拖报、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注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纠治“四风”问题,切实遏制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和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公务接待行为廉洁高效,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一)整治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二)整治内容。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假借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超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组织开展,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同时,办公室下设5个整治工作组,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情况综合、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一桌餐”整治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和市消防支队配合。负责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由住建、园林、文广新旅、宗教等主管部门全面完成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对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宗教场所中设立的“一桌餐”隐蔽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由房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对设在居民小区中的“一桌餐”隐蔽吃喝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设立、手续不齐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

(三)内部接待场所整治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党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站所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接待工作。

(四)公务、商务接待整治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公务和商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五单”不全、以商务接待为由违规吃喝,以及延期结账、累计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执纪组。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配合。针对特定领域、地区、部门、时段,安排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协调媒体部门,安排新闻记者随行,对全市违规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蹲守、暗访,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学习部署(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张贴标语、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21年2月28日前)。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各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同时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4)。

市管党委(党组)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将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

4.开展谈心谈话。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同志、本部门同志相互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建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民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违规吃喝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财政部门要将“三公”平台核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疑似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开展专项检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至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3.实行重点抽查。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各级党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1.建立移送机制。各级纪委监委要与公安、财政、发改、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等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双向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开展以案促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责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各县(区)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标对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掌握进展情况,安排一名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附件: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四

各分局、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学(协)会:

为认真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

主要整治以下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典型问题: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隐蔽场所吃喝的问题。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1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1.自查自纠阶段(4月23日-4月30日)。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违规吃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11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事教育科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3.总结分析阶段(12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作风建设水平。

三、具体整治举措

(一)个人承诺。各分局、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学(协)会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传达各级纪委监委关于违规吃喝等问题的通报,组织党员干部作出承诺并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附件1),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此项工作在4月28日前完成,承诺书以部门为单位,上报局人事教育科808室)。

(二)自查自纠。各分局、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学(协)会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附件2),认真研究,逐条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整改措施(附件3)。(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在4月28日前完成,以部门为单位,上报局人事教育科808室)。

(三)全面摸排。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小区、会所、企业食堂等区域进行排查,着力发现隐蔽吃喝场所。排查情况填入《隐蔽吃喝场所排查登记表》(附件4)(此项工作4月30日前完成,各分局4月30日前将排查登记表报局人事教育科808室)。积极配合由镇(区、街道)纪(工)委牵头,公安、消防、税务、卫生、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隐蔽吃喝场所专项清理小组行动(此项工作根据牵头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四)整改规范。各分局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设立的隐蔽吃喝场所研究清理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情况填入《隐蔽吃喝场所整治情况登记表》(附件5)(此项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各分局11月15日前将整治情况登记表报局人事教育科808室)。

(五)专项督查。各分局结合每月的作风效能督查,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纳入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6)(此项工作从5月份开始,每月23日前将整治工作统计表报局人事教育科808室)。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事教育科组成督查小组,对排查出的隐蔽吃喝场所开展明查暗访,结合机关效能督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方面的问题。局办公室、财务科要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等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6)(此项工作从5月份开始,每月23日前将整治工作统计表报局人事教育科808室)。人事教育科对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及时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处置。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迅速传达落实。各分局、综合指挥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学(协)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和守纪意识。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局、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作出承诺、践行承诺,并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签订承诺书。

2.强化监督检查。各分局要积极主动开展隐蔽吃喝场所检查整治规范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做到排查全覆盖,清理无死角。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3.严肃执纪问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和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实效、作风建设有提升。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狠刹“吃喝风”问题的各项指示精神,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反纠正“四风”和中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乡党委以狠刹和防止“吃喝风”问题反弹为抓手,着眼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立足**乡实际,乡党委决定在全乡开展狠刹“吃喝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纪律确保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x纪[20**]171号)、乡党委政府《关于转发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的通知》(x发[20**]1号)和x月x日**乡两委会议部署安排为依据,在全乡党员干部中落实“八个严禁”规定,坚决防止工作日午间饮酒、请吃吃请、铺张浪费、吃喝成风等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维护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工作环境,为推动**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集中整治时间为:20**年x月x至x月x日;专项整治活动对象为:乡机关党员干部和各村村干部。

(一)加强宣传发动。

加大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狠刹“吃喝风”的重大意义,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吃喝风”的不良影响和危害,并做到自觉抵制。充分利用班子成员会、民主生活会、机关干部大会、农村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宣传发动,划出纪律红线,明确纪律要求。

(二)开展查访活动。

党委副书记牵头,乡纪委办、组织办参与,成立查访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重点查访全乡党员干部对“八个严禁”的执行情况,对发现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等情况的党员干部,全乡通报批评,并在党员干部大会上作检讨,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职能监管。

乡财政所、经管站牵头组织开展“三公”经费、“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对各部门和各村居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把关审核。乡党政办贯彻落实封车报备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四)拓宽摸排渠道。

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组织明察暗访活动等方式,受理广大群众对全乡党员干部“吃喝风”问题的举报,并认真调查核实。对查处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狠刹“吃喝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乡机关党支部和各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开展狠刹“吃喝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

乡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对分管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发挥示范作用。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带头纠正和抵制吃喝歪风,从副科级以上领号干部自查自纠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

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结合乡村实际,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建立“一把手”管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管分管部门,分管部门管所属人员的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全乡党员干部行为,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决定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2-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八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规划》,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全面复工复产达产,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防城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2020年工作部署和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防城港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防城港市集中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以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机,2020年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一)继续集中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打击保健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二)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间防护用品生产行业的经营情况,加大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的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商业信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重点查处口罩、体温枪等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对企业或商品资质等作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监管。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包括在app、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平台对商品的性能、功效、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互联网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加强民生领域监管。重点查处教育、旅游、医疗(含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房地产、金融、汽车销售等领域的商业贿赂、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聚焦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着重查处百货用品、家电、日用品、食品等领域存在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宣传及摸底调查阶段(7月15日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相关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经营者主体情况、网上网下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积极指导规范经营行为,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11月30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检查,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从严查处。

(三)总结阶段(11月30日—12月5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汇总,集中宣传报道执法成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规范市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复杂性,做到有措施有安排有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同时,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监管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增强职责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协同配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上下级、跨区域协同配合的作用,调动执法办案能手,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内部协调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整体职能作用。发现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广、具有典型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要及时形成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努力实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社会效果。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以执法带动普法,提升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的社会效果。

按照省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滦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国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工作方案》安排,为全面查摆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现制定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开滦集团公司和国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把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照中办发〔2019〕16号、中纪办发〔2018〕8号文件明确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深挖细查,靶向治理,久久为功,正风肃纪,努力为基层减负,为推动国和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全面调研,深挖细查。3月份以来,各级各单位按照国和集团公司党委部署,深入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在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国和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为重点内容,由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开展文风会风、检查考核、深入联系点和追责问责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和检查,对2018年以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检查考核、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目录清单,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二)突出重点,靶向治理。按照专项整治部署,结合专题调研,突出四个方面,深化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管控各类会议。在前期梳理的基础上,国和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形成年度会议计划清单,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坚持做到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召开,确保2019年比2018年各类会议有所减少。二是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在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非工作必需,一般不在文件中笼统要求下级出台配套文件。严控会议讲话印发形式和篇幅,一般性专项工作会议领导讲话不印发正式文件。科学界定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以便于指导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各单位办公室组织上报汇总年度考核事项,建立年度考核清单,并经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实施联合考核,在加强日常考核和过程控制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集中性综合检查考核,坚决杜绝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的现象。四是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各级领导人员到基层单位调研,严格控制调研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不搞层层陪同,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国和集团公司领导到基层调研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单位调研。调研期间,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安排迎送,不安排超规格接待。

(三)严明纪律,形成震慑。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明党的纪律的高度,严肃查处中纪办发〔2018〕8号文件中明确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对不依规问责,问责泛化简单化,对问题整改不重视、流于形式,不认真核查、不据实报告、不严肃整改等问题,严肃精准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要进一步畅通信访和问题线索发现渠道,注重在工作督导、审计、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中,发现对国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倾向问题和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震慑,对典型案例要进行深入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保持惩处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各级各单位要结合贯彻国和集团公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开滦集团公司党委和国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从思想上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和表现形式,不断增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来看待、来坚守、来遵循。

(二)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今年开展的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查中发现以及专项整治调研摸排出的现象和问题,全面梳理,深入分析,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查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着重发现和解决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和清理不彻底等问题,逐项整改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国和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标本兼治,既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要强化建章立制,对现有相关制度,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分析根源,查漏补缺,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系统性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以制度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同时对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整治完成后,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在汇总后报国和集团公司办公室。

根据昆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昆明市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昆消防委发〈2019〉5号)工作要求,大队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为利用自建或租赁库房、场地,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货物的场所,其中物流产业园、大型物流公司的货物仓库(堆场)等场所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力求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区物流仓储场所底数,完善基础台账;督促仓储场所产权单位、委托经营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准确掌握消防安全现状,强化各项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召开工作会推进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时将专项整治纳入每月检查重点内容。印发《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关于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昆高消〈2019〉112号,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措施及网格责任人。大队网格责任人与派出所警组分别摸清辖区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列管的物流仓储场所底数,建立仓库消防“户籍”档案,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易燃易爆物品种类,物品堆放、线路设计是否按照规范标准,场所附近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和人员是否掌握必要的灭火自救常识。

丰富学习形式,巩固思想教育。海东二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发放三条规定学习资料;汇总319本,全面掌握三条规定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条规定的思想自觉,加强干警贯彻落实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递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次,为过问事件画红线,设立禁区,敲响司法行为规范警钟,预防关系事件、人情事件、金钱事件的发生。

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二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事件解释、事件解释、事件解释警告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和张坚事件典型事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部提高了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惕广大干部警察,吸取教训,建立了拒绝腐败的坚实思想防线,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与此同时。

同时,海东二级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三条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出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意见表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用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情况统计月报的19条,对落实三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将实施三项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审查体系,取消违反规定的晋升资格,通报暴露,认真追究责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二级法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备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2021〕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并加强与街道、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对管理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同时,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物业小区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协助消防部门查处、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并指导物业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建立一支专业半专业化消防队伍。

3.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一是配合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治理。针对涉及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建行为协助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确保通道畅通。二是配合做好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燃气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配合街道做好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及各级“两会”前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局属各单位、本系统行业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应急自救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办《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

(二)强化监管协作。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督察。公用事业科将加强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处理,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专项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和市直工委工作部署,现就专项整治机关党建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对标对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调研河南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任务”,聚焦机关基层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三大责任”,通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机关效能提升、干部作风转变,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不懈奋进,为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应有的贡献。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表率、一个模范”重大要求不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要求不到位,开展践行“三个表率”、打造模范机关行动缺乏有效载体和抓手,推进不力,成效不大。

2、机关党的基层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三大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听汇报多,重“痕”不重“绩”,对基层指导帮助少,不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3、在落实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任务”方面,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打不开工作局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4、对机关党的工作重点任务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三重一大”等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5、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6、服务意识淡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实不力,对基层群众办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硬、作风粗暴。

7、纪律松懈,消极怠工,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8、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开展一次研讨交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研读上级系列文件精神,联系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采取支部书记讲党纪、先进典型讲事迹、老干部讲传统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相互座谈交流中守初心、担使命、转作风、抓落实。

2、进行一次党性分析。通过上级点、主动谈、自觉找、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问题找准查实,剖析根源,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打扫思想灰尘,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3、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以“两学两比两争”为牵引,广泛开展“红旗党支部”“党建红旗手”“出彩先锋”“党员示范岗”和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选树、培育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全力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作表率。

4、推动一批问题整改。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发现梳理的问题作出整改公开承诺,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5、构建一套长效机制。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问责等事项,结合上级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修订完善制度,强化刚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到实处。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抓好整改落实。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动真格、掏真劲、下大力,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依规依纪问责。

(三)做好综合评估。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分析报告。

为落实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监督秘﹝2019﹞118号)和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健监﹝2019﹞18号)的要求,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及人员。

(一)美容医疗机构内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重点检查:(1)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或不按审批内容发布虚夸甚至虚假宣传广告;(2)虚增服务项目(其实没有提供该项服务)且收取费用,涉嫌欺诈性收费;(3)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欺骗消费者;(4)有租赁、借用、挂证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5)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6)提供夸大病情的虚假诊断和虚假辅助诊断报告(如:虚假检验报告、虚假影像诊断报告等);(7)不规范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等相关药品或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等;(8)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医师、护士等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9)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和科目开展诊疗活动;(10)使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医疗技术工作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非本专业(本专科)的医疗服务;(11)不书写病历文书或制作虚假病历文书等。

(二)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包括:(1)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4)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至7月上旬)。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医疗乱象整治及上年度启动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本辖区内医疗美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召开相关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制作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和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底)。以“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医院、医疗美容专科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的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覆盖50%以上。我县核准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为泾县医院、泾县中医院2家,检查全覆盖;持《卫生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为67家,随机抽查40家。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9年9月)。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汇总表,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希圣,副组长:沈斌,成员:万娟、徐文、朱成良。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专项行动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督办大案要案,督促专项行动的进度。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检查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卫生二科负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医疗机构的检查,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接举报查处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负责专项行动总结及汇总表的上报;卫生一科负责动员培训会议的组织召开,负责生活美容机构检查,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及生活美容机构其他违法行为;法制宣传科负责专项行动的造势,全方位,多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全称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行动氛围,负责“告知书”和“承诺书”的印制。

(二)履行告知,强化警醒。在辖区内所有的生活美容机构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告知生活美容机构不能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在辖区内所有的美容医疗专科机构和综合医院医疗美容科室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公布该机构或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范围、执业科目、许可部门、许可日期、校验日期、执业医师资质、医疗美容技术准入等信息,加强群众对超范围执业、冒充有资质的医师提供服务或使用未经准入的技术甚至虚假技术提供服务等非法行为的觉察能力、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对擅自撕毁、清除承诺书和告知书的机构,作为省、市、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一步重点暗访检查单位。要求有电子屏的机构主动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

(四)结果公开,告知社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委要主动邀约官方媒体,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机构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建议其在政务公开橱窗或专栏中张贴,在每一个居民小区的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栏(或橱窗)中张贴;同时,抄送机构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求其在院内醒目场所张贴,并动员基层家庭医生利用微信通讯手段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广泛告知签约服务的对象及其家人。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1、要加强与乡镇食安办的沟通协调,督促各乡镇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积极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

2、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发挥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共治合力。

(二)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1、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3、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1、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2、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1、开展端午、中秋和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高中考接待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2、以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奶茶店等为重点,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奶茶为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以景区周边餐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凉菜、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以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监督检查中,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五)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

1、学校复学复课抽检要以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米、面、油、肉、奶、桶装水及学校食堂餐饮具为重点;。

2、端午节食品抽检以绿豆糕、蛋糕、冷饮、冷藏食品为重点;。

3、中秋节食品抽检以月饼、烘烤糕点、冷冻食品为重点;。

4、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2、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3、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八)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行动见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监管所、稽查大队于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推动阶段性情况小结,9月20日前报送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及《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为扎实开展全县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刻吸取广安市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巩固2019年驾培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成果,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南充市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市交发[2020]45号)精神,结合我县驾培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业管理部门:重点整治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参与驾培机构经营、违反规定行使监管权力、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收受贿赂、收受红包现金,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驾培乱象等行为。各驾培机构在办公场所、报名点及教练场设置全省专项整治监督牌的同时,加挂驻经商信局纪检组举报箱。

(二)驾培机构:重点整治驾培机构未按标准要求许可、未按规范和流程许可、许可资料不齐备甚至弄虚作假、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的“黑驾校”等情形。

1、各驾校重新梳理许可申请资料,审批(许可)文件,包括升级验收、等级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资料。

2、各驾校对区乡培训点重新审核,必须有国土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意见以及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和驾校安全监管措施,资料不全一律关停。

3、全面排查计时终端设备安装和使用情况,各驾校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查上报工作,对未安装和使用计时终端的立即停训,限期完成安装,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和使用的将上报市局在监管平台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处罚,再从事教学的一律按“黑教练车”查处。

4、全面排查教练员资质,各驾校5月31日前上报所聘用教练员资料,包括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毒酒驾查询记录和聘用合同等。

5、各驾校5月31日前按照许可条件全面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6、全面排查教练车,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和未进入监管平台的教练车一律在5月31日前自行退出驾培市场。

(三)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对学员资料弄虚作假,只收培训费不培训,培训弄虚作假,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不达标等情形。

1、各培训机构全面清理完善学员档案资料,形成目录,以便抽查.

2、按照许可条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召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县局整治工作方案,各驾驶培训机构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动员部署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和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针对问题实行清单式和台账式管理,按照时间节点逐一落实。对驾培行政许可、行业监督和业务监督等工作进行问题大排查,并甄别核实反映驾培系统监管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三个不放过”的原则,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组织调配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大力摸排驾培市场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培训活动的“黑驾校”、“黑教练车”和“黑教练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

(三)总结经验和建立长效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要针对问题台账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固化成功模式和做法,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驾培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彻底根除驾培市场乱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各驾培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细化落实业务分管领导、纪检分管领导的职责,强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按时间节点,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驾驶培训机构要在5月31日前在办公场所、报名点及教练场设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的《全省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我局将采取在驾培机构张贴宣传、通过当地交通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驻县经商信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17—3951890,县运管局举报电话0817—4201506。

(三)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要强化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加大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凡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效果较差的驾培机构,我局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请驾培机构2020年5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月31日前报送具体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情况及《机构自查自纠表》。从6月份开始实行双月报制度,双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联系人:王安仲,联系电话0817—4201515。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9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县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根据《仙游县2019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仙安委〔2019〕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在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总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人民财产安全摆到第一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民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全面排查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到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帐、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隐患治理情况逐一录入《仙游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面检查全县民政系统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要重点检查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仓库、殡仪馆、各类养老机构、福利中心、德安医院、敬老院、光荣院、军休所、婚姻登记处等单位。

(5)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自防自救的措施,保证内部安全;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6)查应急保障和值班值守情况。应对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急运力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是否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做到统筹安排紧急状况下的运力投放、运输组织、保障措施等工作;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严抓落实。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牵头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的安全排查整治。

(2)救灾救济股负责救灾物资仓库、福利中心、德安医院、救助站及避灾点的安全排查整治。

(3)低保办负责乡村敬老院安全排查整治。

(4)优抚安置股负责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休所安全排查整治。

(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平安老人公寓、尾坂村养老院、三会寺老人公寓、爱心养老院、颐康养老院、百老汇养老院、关爱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2)建立各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台帐,完善养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查找整改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察反馈问题和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销号“清零”情况。

(3)专项行动期间,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组织1次、副职领导每月至少组织2次开展分管领域内督察指导,有节奏、有梯次加强专项行动强度。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各股室、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排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零事故发生。

(2)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发现问题,责令当场整改,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到位。要深入一线,摸清底数,做好登记,确保排查效果。

(3)严格执法,确保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行动走过场、整治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法,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市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文〔2023〕x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领导干部,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方式,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自觉树立廉洁意识,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坚决防范“四风”反弹回潮风险,为我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商人老板“站台背书”、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主要表现: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单位、个人的吃请支付费用;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组团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主要表现: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组织、参加以婚丧喜庆、生日祝寿等为由,超出亲属范围、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以上下级、同事之间联络感情、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三)纪检监察干部甘做“局中人”,违规接受宴请,接受请托插手案件、打探案情等问题。主要表现:违规接受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和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亲友组织的宴请;接受请托违规打听举报人、举报内容、案件进展、措施使用、证据掌握、拟办意见等情况;违规为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利害关系人等说情打招呼,规避、对抗组织调查,充当“掮客”以及跑风漏气、有案不交、压案不查等。

(四)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主要表现:在单位内部餐厅、培训机构违规吃请;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请。

(五)违反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饮酒。主要表现: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以无公函、伪造公函以及“一函多餐”等方式吃请;用公款组织各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吃请;使用、接受公款宴请私客;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在接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违规参加同城吃请;借商务接待、会议培训之机吃请。

三、整治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教育。

1.深入学习动员。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各党支部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宣讲、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以及违规吃喝的危害,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2.营造从严氛围。通过会议传达、各党支部微信群发布消息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公布违规吃喝的主要表现、相关规定、处分依据,公布举报渠道及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做表率。(牵头单位:镇纪委、镇宣传办、镇组织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3.认真查摆问题。镇党委将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列入领导班子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各党支部将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列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查摆是否存在组织、参与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整改。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查摆问题大而化之的及时叫停重开。并根据查摆问题情况如实填写《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1)。对民主生活会自我检视无问题,但案件查办中发现问题的,作为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问题处理。(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镇组织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4.签订廉政承诺。2月中旬前,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相应级别干部作出廉政承诺,以支部为单位,在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支部活动上签订领导干部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存入廉政档案。(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镇组织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二)加强监督检查。

1.畅通举报渠道。镇纪委公布举报电话(xx),建立举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镇纪委委员、村(居)监察信息员积极发挥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同时,建立违规吃喝直查快办制度,收到相关信访举报,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检查。(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人:各纪委委员、各村(居)监察信息员)。

2.开展谈话提醒。把违规吃喝问题作为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谈话、纪委负责人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话内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分管或联系范围内违规吃喝问题多发的,严肃批评、问责。对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主动说明的违规吃喝问题,情节较轻的,予以约谈提醒。(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3.加强部门监管。财政所、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违规吃喝问题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所加强对企业餐厅等内部接待场所的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发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领导干部违规吃喝搞利益勾兑等问题;财政所组织开展“三公经费”,特别是商务接待、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镇纪委。(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财政所、市场监管所)。

4.强化日常监督。各党支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镇纪委要强化对违规吃喝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各单位的工作联系,形成日常监督合力。(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组织办、镇纪委;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5.开展专项检查。镇纪委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餐饮场所、农家乐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财政所对各单位财务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依法依规处置。(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执纪问责。

1.集中立案查处。镇纪委将对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查处。对顶风违纪违规、隐形变异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有效破解违规吃喝问题,清除隐藏在其背后的腐败问题。(责任单位:镇纪委)。

2.及时通报曝光。镇纪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将市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责任单位:镇纪委)。

(四)注重整改提升。

1.完善制度机制。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在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存在的监管短板、制度漏洞,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组织办、镇纪委;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直单位)。

2.强化以案促改。坚持破立并进,做实违规吃喝典型案例“三书一报告”,及时向案发地方和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强化监管、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对违规吃喝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开展廉情通报、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3.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弘扬优良作风,涵养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推动民风持续优化,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四、组织保障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办推动,郭霄峰同志任组长,李正刚、王东、陶冶同志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纪委、镇宣传办、财政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统筹协调、督办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等日常工作。

(二)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从镇党委班子做起严起。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调度推进。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发现专项整治走过场或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统筹联动。镇纪委要立足职责职能,把专项整治与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统筹结合起来,加强指导督促,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要及时跟进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和落实情况,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及时约谈提醒,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整治成效。各责任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组织好、落实好部门监管、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同进,深挖细查风腐一体问题,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区分正常公务、商务接待与违规吃喝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6月底前,各村(居)、镇直各单位每月18日前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纪委)报送工作进展、查处问题、通报曝光、建章立制等情况(工作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6月中旬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

附件1: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您是否有以下情况,如有,请具体说明(也可另附页说明)。

类别问题表现有/无具体说明。

(一)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商人老板“站台背书”、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1.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单位、个人的吃请支付费用。

3.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组团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4.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5.组织、参加以婚丧喜庆、生日祝寿等为由,超出亲属范围、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6.以上下级、同事之间联络感情、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三)纪检监察干部甘做“局中人”,违规接受宴请,接受请托插手案件、打探案情等问题。7.违规接受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和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亲友组织的宴请。

8.接受请托违规打听举报人、举报内容、案件进展、措施使用、证据掌握、拟办意见等情况。

9.违规为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利害关系人等说情打招呼,规避、对抗组织调查,充当“掮客”以及跑风漏气、有案不交、压案不查等。

(四)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10.在单位内部餐厅、培训机构违规吃请。

11.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请。

(五)违反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饮酒。12.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以无公函、伪造公函以及“一函多餐”等方式吃请。

14.用公款组织各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吃请。

15.使用、接受公款宴请私客。

16.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17.在接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

18.违规参加同城吃请。

19.借商务接待、会议培训之机吃请。

自查人:填写时间:

附件2: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监督检查情况问责情况以案促改。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

各社区党组织、街道相关股室:

为认真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及隐形变异新表现,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在街道各社区范围内开展社区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

主要整治以下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典型问题:

2.社区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开始,8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1.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x月底)。全体社区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排查自20xx年x月换届以来至今在违规吃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x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3.总结分析阶段(x月x日-x月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街道作风建设水平。

三、具体整治举措。

(一)个人承诺。各社区要组织全体社区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传达各级纪委监委关于违规吃喝等问题的通报,组织社区干部作出承诺并签订《作风承诺书》(附件1),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此项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承诺书以社区为单位,上报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二)自查自纠。各社区要组织全体社区干部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附件2),认真研究,逐条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整改措施(附件3)。(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在6月30日前完成,以社区为单位,上报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三)全面摸排。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组成督查小组负责对辖区内酒店、社区食堂等区域进行排查,结合每月的作风效能督查,将社区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纳入督查内容,结合机关效能督查对社区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方面的问题。街道财务室、民政科要积极配合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报账等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四)整改规范。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研究汇总,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并按要求作出相应处置。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迅速传达落实。各社区党组织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每名社区干部,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和守纪意识。社区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作出承诺、践行承诺,并督促全体社区干部主动签订承诺书。

2.强化监督检查。各社区要积极主动开展违规吃喝整治规范工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做到排查全覆盖,清理无死角。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3.严肃执纪问责。积极配合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和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向社会广泛公布街道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07928224475,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实效、作风建设有提升。

附件:1.承诺书。

4.社区食堂或定点就餐场所违规公款吃喝自查自纠表。

附件1:

承诺书。

xx社区党组织:

按照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和湓浦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开展社区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本人向组织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决抵制“四风”,保证不组织、不参加违规公款吃喝;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的从严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xx年月x日。

附件2:

社区:

对照检视存在问题。

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

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

是否存在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

社区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填表时间:

附件3:

对照检视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

是否存在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问题。

社区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填表时间:

附件4:

社区食堂或定点就餐场所违规公款吃喝自查自纠表。

社区(盖章):

社区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填表时间: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一

我县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办法》,通过学习《办法》,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在2022年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上的演讲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按照“严管、严查、严惩”的防治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业大气、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等污染治理力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年**月**日至**年**月**日,城区优良天数**天,超标天**天,优良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全面靠实防治责任。

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政府印发了《**县**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季度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成**个专项执法小组,对垃圾及秸秆焚烧、餐饮煤油烟污染等行为进行巡回检查。与相关部门镇和社区、乡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目标责任书,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书考核,并提高了考核权重。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大气污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阶段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研究制定了《**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大气污染整治方案》和《**县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以控制灰霾污染、燃煤及烟(粉)尘污染、焚烧枯枝落叶、生活垃圾、扬尘等污染为重点,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大力压减用煤总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测,并组织专项整治**次,督促**户煤炭经销户搭建配套了储煤棚和洒水喷淋设施。同时,全力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投资**亿元,重点组织实施热力公司热源厂扩容改造、老城区“两新一扩”、新城区二期热源厂建设三大工程,新建热源厂*座,换热站**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万平方米,工业园区和城区建成县新建供热设施均采用清洁能源。

二是严格控制人为污染。在全县开展焚烧垃圾、落叶及秸秆专项整治行动,对**个社区**个企事业单位焚烧垃圾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加强节祭日活动监管,划定祭祀焚县域**处,设置祭祀焚烧点**处,引导群众在规定区域进行祭祀。对**家餐饮服务单位煤油烟进行专项整治,责令户外经营的**家烧烤摊点进入规定县域集中进行经营活动。采取白天日常巡查、夜间突击检查和错时督查等方式,开展渣土运输车集中整治**次,规范整治**辆防遗散密闭措施不严的渣土车辆,有效遏制了无组织排放粉尘。

三是严控尾气油气污染。在县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配套资金**万元,积极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政策,严禁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至目前,共淘汰报废黄标车**辆、老旧车**辆,有效降低了尾气污染排放。同时,督促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分公司开展了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治理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个加油站的治理改造、油气监测和验收工作,占应该进的**%。

四是积极推进污染减排项目。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纳入计划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热源厂、**供热公司热源厂脱硫脱硝减排项目已开工建设,进展顺利。五是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建立联合准入机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强项目环评审查,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未通过环评和能评审批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不提供土地,不批准开工建设,不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违规建设、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依法进行处罚,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产生。

3.加大投入,全力夯实防治基础。

在市上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今年已投入**多万元,新购置多功能抑尘车**辆、洗扫车**辆,道路大中小清扫车**辆,每天对重点路段进行喷雾洒水作业**次以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二年规划》(20**-20**),计划年内再采购压缩车、收集车和扫路车各**辆,加大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湿法清扫等低尘作业,将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率由**%提高到**%。同时,认真落实《**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强核心区、严控区、控制区综合治理,加大**街社区等主要街道湿法清扫和洒水频次,每天洒水作业保持在**次以上,取消了**街前段**米内停车位。监测点周围建筑工地全部配备喷雾降尘设备,落实施工场地遮挡、覆盖、地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前几个月的努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但pm10浓度下降幅度没有达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区二期公共公用的便道及**河道内采砂场公用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责任落实不到位;城区裸露土地目前只遮盖了边缘,中心地带仍然露天堆放;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仍是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我县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办法》,通过学习《办法》,明确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的具体规定,深刻理解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危机感。

二是健立健全长效防治机制。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抽调专人成立工作小组,切实做实、做细、做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协调、督查、通报、考核等工作,全力杜绝“上紧下松”工作态势,使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平衡进展。

三是开展“两个”专项整治。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县委、县政府决定从**月**日开始,开展城市市容市貌、城市环境卫生两项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主要街道存在的各类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行为和城区公共环境卫生、绿地、集贸市场、餐厨垃圾污染、违法“小广告”、城郊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全力打造井然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秩序。

四是加强二次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大对老城区四条大街、环城路及扬尘污染严重路段抑尘保湿、喷洒作业频次,近期完成城区道路湿法作业、喷雾降尘设备的配备,并尽快投用。积极配合市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对建筑扬尘、重点施工工地实行划片包干和各类施工扬尘“一票否决制”,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治,对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的予以重罚。对城区未完成遮盖的裸地以及停工后的裸地采取喷洒造壳、绿网覆盖及绿化美化等措施,防治风蚀和人为扰动起尘,切实抑制扬尘污染。

五是加快燃煤锅茶炉减排进度。加快今年重点实施的“三大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万平方米,凡纳入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一律取缔,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同时,加大对辖县内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检查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限期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是进一步强化人为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社区网格化包抓机制,对重点施工工地、重点路段实行包片管理,定点蹲守,全天候不间断监督二次扬尘污染、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严格执行《节祭日前城区祭祀焚烧管理办法》,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加快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治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工程车、黄标车、农用车、大货车、不达标车辆的管理。

七是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大对垃圾及秸秆焚烧、建筑施工扬尘、餐饮煤油烟污染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定期召开大气污染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阶段性突出问题。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城区重点污染源、重点地段进行管控,加大**小时之外乃至夜间的监督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控制目标。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纠治“四风”问题,切实遏制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和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公务接待行为廉洁高效,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一)整治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二)整治内容。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假借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超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9.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组织开展,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同时,办公室下设5个整治工作组,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情况综合、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一桌餐”整治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和市消防支队配合。负责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由住建、园林、文广新旅、宗教等主管部门全面完成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对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宗教场所中设立的“一桌餐”隐蔽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由房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对设在居民小区中的“一桌餐”隐蔽吃喝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设立、手续不齐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

(三)内部接待场所整治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党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站所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接待工作。

(四)公务、商务接待整治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公务和商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五单”不全、以商务接待为由违规吃喝,以及延期结账、累计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执纪组。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配合。针对特定领域、地区、部门、时段,安排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协调媒体部门,安排新闻记者随行,对全市违规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蹲守、暗访,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学习部署(20xx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张贴标语、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xx年2月28日前)。

讲清楚市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各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同时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4)。

市管党委(党组)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将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

4.开展谈心谈话。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同志、本部门同志相互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建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民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违规吃喝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财政部门要将“三公”平台核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疑似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开展专项检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至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3.实行重点抽查。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各级党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xx年9月30日前)。

1.建立移送机制。各级纪委监委要与公安、财政、发改、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等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双向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开展以案促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责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各县(区)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标对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掌握进展情况,安排一名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附件: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三

我局精心组织,严格按照《ttt县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奢”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查摆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措施,整改落实,切实抓好整治“庸懒散奢”问题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2016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的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反弹,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驻苏教纪发[2017]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秦建华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负责协调推进“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成效。纪委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433017。

二、专项整治“回头看”范围。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

1.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3.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4.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四、具体实施步骤。

1.开展自查自纠(5月10日-6月9日)。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对照“回头看”主要工作内容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在6月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2016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的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6月9日前报纪委。财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对照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核查相关报销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在6月9日前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排查情况。

2.督促检查(6月10日-6月19日)。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对各学院(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回头看”专项抽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边整边改(6月10日-6月30日)。纪委、监察处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迅速落实整改。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吃喝问题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纠治“四风”问题,切实遏制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和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促进公务接待行为廉洁高效,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一)整治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二)整治内容。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假借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超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9.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委组织开展,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同时,办公室下设5个整治工作组,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情况综合、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一桌餐”整治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民宗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和市消防支队配合。负责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由住建、园林、文广新旅、宗教等主管部门全面完成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对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宗教场所中设立的“一桌餐”隐蔽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由房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对设在居民小区中的“一桌餐”隐蔽吃喝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设立、手续不齐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

(三)内部接待场所整治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党政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站所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接待工作。

(四)公务、商务接待整治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配合。负责开展公务和商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抽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五单”不全、以商务接待为由违规吃喝,以及延期结账、累计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执纪组。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配合。针对特定领域、地区、部门、时段,安排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协调媒体部门,安排新闻记者随行,对全市违规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蹲守、暗访,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各县(区)参照市本级做法执行。

(一)学习部署(2021年1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办、政府办《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led显示屏、张贴标语、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迅速营造浓厚氛围。

3.受理举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自媒体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21年2月28日前)。

讲清楚市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

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各地各部各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同时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4)。

市管党委(党组)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将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

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市管高校、市属企业干部及公职人员向本单位纪委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

4.开展谈心谈话。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同志、本部门同志相互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相互听取意见建议。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民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起底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违规吃喝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财政部门要将“三公”平台核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疑似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2.开展专项检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至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

3.实行重点抽查。各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严肃查处曝光。各级党组织要以“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2021年9月30日前)。

1.建立移送机制。各级纪委监委要与公安、财政、发改、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等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双向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开展以案促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责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各县(区)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对标对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掌握进展情况,安排一名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

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附件: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梳理汇总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在主题教育期间聚焦解决违规吃喝、打牌赌博突出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整治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进一步正党风、肃政风、促民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为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聚焦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督促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吃喝、打牌赌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1.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4.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问题;

8.其他违反规定吃喝的问题。

(二)打牌赌博整治重点。

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的打牌赌博问题。

四、工作步骤。

各股室要迅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局党组要认真教育党员干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打牌赌博活动,层层签订《严禁参与打牌赌博承诺书》。

1、作出承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打牌赌博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决不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本单位公职人员中的党员干部要向所属党组织作出不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的承诺。

2、局党组要将执行本方案的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督促被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和整改到位。

局党组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如有违规行为,上报县纪委公开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为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关于禁止打牌赌博有关规定,成立以局长曾波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潘华平、丁洁同志、农调队队长周晓风同志为副组长,梅瑰仙、吴恩意、艾超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艾超同志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局党组要把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不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不开展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全面落实《抚州市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的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举报电话(110),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单位发生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打牌赌博的问题,不主动组织调查处理,不认真进行治理纠正的,移交县纪委处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单位多次发生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的,要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查处的赌博案件,凡漏报、拖报、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注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常州市统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一)对省委、市委“禁酒令”相关要求不传达、不贯彻、不执行或监督不到位,未印制发放《作风建设学习资料》。

(二)违规吃请,包含中央纪委所列的“20种饭局”。

(三)公款购买烟(卡)。

(四)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

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局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党总支书记周德军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民调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教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联络员:-。

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负责对局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2、人教处(党总支)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协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其他各处(室)、民调中心按计划认真进行自查、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1、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2月至3月)。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党支部利用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深学细学市委两个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通过收看有关警示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自查自纠和摸排检查(3月底前)。各处(室)、民调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范围包括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和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的烟(卡)。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3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退缴烟(卡)将与烟酒流通协会商量统一处理,退缴资金汇总后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

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财务部门对全局进行摸排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变相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接待清单、接待标准、“一支笔”审批、公务卡结算、控制陪同人员等规定;是否存在公款购买烟(卡)及各种酒类饮品。在重要时间节点,配合派驻纪检督察组开展监督暗访活动。

3、整改落实和巩固长效(4月至6月)。通过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及时将整改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向干部职工进行公示。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接受群众监督,巩固活动成效。

1、加强领导。全局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掌握整治工作的精神实质,加强自身素质的养成,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

2、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逐级加强管控,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把整治工作做出成效。

3、严肃纪律。对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依规快速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得姑息。要从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不懈、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纠治“四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经镇党委批准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整治范围:镇机关和16个社区。

三、整治内容。

1.违规公务接待。重点整治无公函接待、“假”公函接待、虚增人员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假借调研、协调、检查等工作名义吃请等。

2.违规公款饮酒。重点整治违规用公款购买酒类;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含公款购买、私款购买、自带酒类等);将单位的酒私用等。

3.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重点整治套取费用用于吃喝、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将个人吃喝费用在单位报销、将上级单位吃喝费用在下级单位报销;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二级机构、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开支;将吃喝费用以加班餐名义开支、拆分成小单开支;将吃喝费用以虚假做大食堂支出的方式开支;将经费拨转至社区用于吃喝开支等。

4.违规接受宴请。重点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同城相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宴请;在“一桌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接受宴请等。

四、整治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党政办、财政所,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五、整治要求。

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通报,确保整治效果。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三)及时总结推成果。镇纪委及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及时汇总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集中整治期间,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报送内容主要包括相关问题线索发现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建章立制及相关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纠治“四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经镇党委批准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1. 违规公务接待。重点整治无公函接待、“假”公函接待、虚增人员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假借调研、协调、检查等工作名义吃请等。

2. 违规公款饮酒。重点整治违规用公款购买酒类;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含公款购买、私款购买、自带酒类等);将单位的酒私用等。

3. 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重点整治套取费用用于吃喝、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将个人吃喝费用在单位报销、将上级单位吃喝费用在下级单位报销;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二级机构、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开支;将吃喝费用以加班餐名义开支、拆分成小单开支;将吃喝费用以虚假做大食堂支出的方式开支;将经费拨转至社区用于吃喝开支等。

4. 违规接受宴请。重点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同城相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宴请;在“一桌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接受宴请等。

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党政办、财政所,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通报,确保整治效果。

整治违规吃喝工作方案(专业18篇)篇十八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月15日至xx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月xx日至2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其中8月xx日至xx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月20日至27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月28日至9月15日为整治规范阶段。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成立1个互查组,每组4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后1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xx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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